流量池套餐流量加油包月底清零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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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手机上网套餐的流量到了月底自动清零,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指出,这位刘明并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一名律师,质疑刘明打官司是为了炒作。
继告赢长沙后 律师刘明近日又状告长沙将套餐流量月底清零———近日,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手机上网套餐的流量到了月底自动清零,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指出,这位刘明并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一名律师,质疑刘明打官司是为了炒作。昨天刘明向记者表示,消费者和律师这两重身份并不冲突,如果通过打官司能对运营商的不合理条款有所触动,能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这种作秀,我愿意做一万次”!律师邀运营商公开辩论昨天下午,刘明向记者讲述了他状告长沙移动的始末。6月17日,刘明在长沙某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上网套餐,套餐从7月份开始生效。7月结束后,刘明自己150M的套餐里还有92M的流量没有用完,而这92M流量到了8月1日就自动清零了,“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8月2日上午,刘明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我拿到的通知是9月4日下午开庭。”刘明告诉记者,和他一道起诉长沙移动的还有另一位律师刘丹阳,湖南省律师协会甚至还邀约湖南当地三大运营商的负责人,针对“手机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进行公开辩论,不过截至目前,运营商方面并未作出回应。长沙移动保持沉默尽管当地的运营商保持沉默,但在网上有不少运营商人士站了出来。在他们看来,手机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是国内外电信行业的通行做法,而且用户入网时签署的协议有相关说明,如今刘明等人的做法完全是作秀、博出位。“一些消费者对近年来不断下调的电信资费视而不见或闭口不提,一提到垄断、霸王条款就扯上运营商,对我们并不公平。”一位不愿具名的运营商人士表示,近年来运营商在资费问题上饱受攻击,成了软柿子,谁都想来捏一把。而北京移动曾对于套餐清零作出解释:只要客户开通了数据套餐业务,哪怕流量并未完全使用,通信公司也投入了相应的资源,各种前期准备都会耗费通信公司的成本。告运营商胜算有多少对于刘明等状告长沙移动一案,他们的同行朱永平认为该案很具代表性,值得关注。朱永平分析,消费者与运营商签署的入网协议,如果明确写明“不能退还套餐中剩余的流量”,则属于霸王条款;如果没有相关条款,则属于“约定不明”,无论哪种情况均不能单方面将消费者手机套餐的剩余流量清零。也有法律人士认为,消费者和运营商的入网协议相当于合同,消费者是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和运营商达成合作协议的,双方都应履行合同上的承诺,因此刘明等人告赢运营商,难度不小。而刘明显得很心。他说,去年2月他曾经在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状告长沙电信乱收费,经过半年多时间,法院最终判决刘明胜诉,长沙电信退还多扣的资费并给予赔偿。财经对话刘明:“起诉运营商就花了130元”记者:您6月份办套餐,8月份起诉,是专门为了打官司,才去办的这个上网流量包?刘明:我是消费者,运营商是服务提供方,我随时都可以去办,这是我的自由。记者:起诉运营商花了多少钱?刘明:我是8月2日去递交的起诉书,法院就收了一个案件受理费,130元,当天就给我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记者:你觉得官司打赢的概率大吗?刘明:官司输赢我说了不算。关键的是,运营商的资费制定过程从来就没有消费者的参与,都是政府主管部门和运营商两方定,我觉得这不合理,应该让消费者也参与进来。记者:有网友说你们是在自我炒作、作秀,你怎么看?刘明:作为律师,面对一些公共权益受到侵犯时就应该站出来,我是希望通过打这场官司能对运营商有所触动,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使运营商更改不合理条款。如果有人非说我这是作秀,这种秀我愿意做上一万次。记者:去年你曾经告赢了长沙电信,今年又告长沙移动,这两桩案子有什么联系吗?刘明:当然没有。去年告长沙电信是因为很明显的乱收费,和移动这个流量清零不一样。记者:除了长沙电信和长沙移动之外,你还是长沙联通的用户吗?刘明:你是想问我还要找长沙联通打官司吗?去年和电信的官司结束后,我就没用那个电信的手机号了,目前就只是移动用户,暂时还没有成为长沙联通用户的打算。本组文/本报记者 车利侠人物背景微博上的“长沙律师刘大状”更有名
刘明是个80后,2004年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计算机专业,在深圳当了两年多的“码农”(指没有前途的软件开发)后发现自己对这行并不感兴趣,于是回到老家湖南长沙,从零开始学习法律,一年多以后考到了律师资格证。有趣的是,他的父亲刘江国、妹妹刘晓娟也是执业律师,一家人出了仨律师。2011年,刘明开了一个“长沙律师刘大状”的微博号,成了彻底的微博控,他会把工作中遇到的案例拿到微博上分析点评,对于不公平的现象也会在微博上吐槽,生活中也会随手拍一些美景美食与网友分享,渐渐地,微博上的“刘大状”变得比他本人更有名。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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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中国移动套餐流量月底清零被指霸王条款遭起诉|中国移动|霸王条款|套餐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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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套餐流量月底清零被指霸王条款遭起诉
  移动“交易惯例”遭遇诉讼
  “手机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有没有侵犯个人权益?”因为不满移动公司“流量月底清零”的行规,长沙两名律师将长沙移动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长沙
  9月11日,湖南长沙的两位律师刘明、刘丹阳以消费者身份诉中国移动长沙公司“上网流量月底清零”一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而此案经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而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手机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有没有侵犯个人权益等系列问题,各方尚未达成共识。
  运营商缺席公益辩论会
  今年6月17日,长沙律师刘明在一家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上网套餐,到7月结束后仍有92M没用完。8月1日,刘明查询发现,7月份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
  “合同上并没说明剩余流量会被清零,而如果超过套餐流量,运营商却会按照1M一元的费用收取,这很不公平。”刘明说。
  刘明认为,通信运营商在未与消费者达成合意,且运营商亦未明示或主动告知的情况下,运营商单方面在月底清零消费者已经购买但未使用的上网流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刘明将长沙移动公司告上了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在三家运营商处垄断地位的背景下,消费者在选择通信服务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充分选择的。”刘明认为,三大通信运营商即使通过其合同约定或者宣传广告告知消费者,其包月的上网流量如有剩余将月底清零,该合同条款也涉嫌利用其垄断地位设置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天心区法院受理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定于9月4日开庭。之后,天心区法院发现此案案情复杂,诉讼影响力比较大,于是又送达了转换程序通知书,将开庭时间调整到9月11日。
  与刘明同为湖南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刘丹阳律师,也在刘明起诉的同一日,向天心区法院提交了内容基本相同的起诉状,只不过涉诉的是10元流量月套餐。法院经审查,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
  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此案开庭前,湖南省律师协会还主办了一场公共垄断产品和服务预警报告发布及研讨会。会前,省律协向湖南移动、联通、电信发出“约辩”邀请函,即邀请三家电信运营商就“手机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和律师代表开展一场公益辩论。
  8月18日,这场公益辩论会如期举行,但法治周末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会场设置了正方和反方的辩论席位,律师代表方的3个女选手做了精心的准备,衣着整齐统一地站立在反方辩论席上,但直到会议结束,一直未见湖南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身影,场面颇为尴尬。最后,因为缺少辩论对手,这场辩论会只好改成了专家研讨会。
  通行做法还是霸王条款
  据记者了解,就在案件开庭前一个月,长沙移动市场部负责人通过媒体公开回应,认为套餐优惠本身已经将流量费用大大降低,而相应限制使用时间,剩余业务量不结转至次月,也是国内外电信业的通行做法。
  该公司同时解释称,套餐优惠是目前各运营商进行电信业务营销的主要手段,即客户承诺在一段时间内购买一定业务量,从而享受优惠的价格。套餐一般有多档,套餐内包含的上网流量相比非套餐来说要优惠很多,前提则是有使用时限。客户如果不想使用套餐,也可以选择标准资费。
  长沙移动方面还表示,目前,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运营商对流量套餐的使用时间都有严格限制。例如美国的Verizon、英国的Vodafone等,也主要采用套餐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他们的流量套餐也都是当月套餐内剩余业务量在月底自动失效。
  9月11日,这场备受各界关注的案件在天心区法院开庭,此案也引来了近20家媒体记者报名参加旁听。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整个庭审从当天下午3点一直持续到了晚上7点多。
  原告刘明在庭审中发表辩论意见说,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并每月支付20元费用购买150M手机上网流量,这些手机上网流量的所有权、使用权即归属于申请人。
  “被告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亦未明示或主动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单方面在月底清零申请人已经购买但未使用的上网流量,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刘明说。
  被告长沙移动公司在庭审中则答辩说,本案系电信服务合同纠纷,被告已全面履行与原告之间的电信服务协议,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手机上网包月套餐服务是一系列无形的数据信息流,不是具体的商品,不能储存,也不可返还,不具有物的形态和属性。这种套餐服务具有优惠性、期限性、整体性等特征。而且,电信服务中包月套餐的剩余流量不可结转,早已是国际电信市场应用已久的一种交易惯例,已为国内外电信运营商和电信消费者所熟知和普遍接受。
  针对中国移动方面关于流量清零属于惯例的说法,刘明辩论认为,这既非国内交易惯例,也不是国际交易惯例。因为,假设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即使有这样的惯例,比如英国、美国,那里也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有很多的选择,包括永远不会清零的无限手机上网流量。
  在将近4个小时的庭审中,原告与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看法
  “手机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有没有侵犯个人权益?”记者注意到,长沙消费者状告移动公司案件经媒体披露后,赞成声与反对声都有。而法律界相关人士对此也尚未达成共识。媒体披露,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专家胡钢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两人对此就产生了分歧。
  赵占领表示,目前消费者与运营商之者存在3种关系,第一种是没有把这个条款写入合同;第二种是写入了,没有明确告知用户;第三种是即使把这个条款写入,也明确提示了用户。他认为上述3种情况均属于“霸王条款”。
  “从合同角度来讲,这个月套餐所有权相应付费所有权应该属于我,使用权也是属于我的,没有使用的部分我可以处置,我也可以选择放弃,我不放弃应该归我。所以我觉得运营商月底单方清零的做法,是单方剥夺了消费者财产的权利。”赵占领说。
  胡钢则认为,运营商提供的流量服务,也是有成本的。特定的包月形式,虽然有多种套餐,但是有一定基本资费。
  “从运营商的角度来说,既然已经优惠了,消费者选择了套餐就要服从限制条件。从这个意义来说,手机套餐服务里清零流量是公平的。”胡钢说。
  而相关专业人士认为,要解决这类案件的根源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电信业需要继续加快改革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引入竞争者,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另一方面,作为带有公共产品性质的运营产品,运营商可以考虑在目前的垄断体制下改善价格形成机制,引入消费者听证会等方法加强和社会的沟通,同时也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改善舆论管理和公共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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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消息,据网易科技了解,三大运营商将相继宣布施行“流量不清零”服务,10月1日无需用户申请,即可开通此项服务。套餐内流量单月不清零的呼声已久,从2013年问题的提出,到后来的立案调查,再到总理的呼声,“流量套餐月末不清零”脚步越来越近。据网易科技了解,三大运营已经做好准备,相继宣布推出“流量不清零”服务。运营商表示此项服务将会在10月1日开始实施,而且无需用户申请,系统默认开通。套餐内流量月末还有剩余,可转存至次月使用。具体内容运营商或将在今天公布。最近这段时间,有关运营商流量不清零的消息闹得是沸沸扬扬。根据媒体的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三大运营商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实行“流量不清零”政策。消费者套餐内的流量如果没有在当月用完,可以自动顺延到下个月接着使用。如果这部分流量依旧没有用完,则会在下个月月底被清零。换句话说,套餐内流量的有效期从一个月延长到了两个月。除了套餐内的流量,人们常用的“按月清零”流量包是否也可以顺延到下个月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媒体的报道,本次三大运营商所推出的“流量不清零”政策仅仅针对套餐内的流量。如果是套餐外原本“按月清零”的流量包,则并不会有所变化。不少网友更是认为,三家运营商此次推出的“流量不清零”政策缺乏应有的诚意,是彻头彻尾的忽悠。为什么不是所有流量包都顺延?说起流量包,相信每个人都不会陌生。从十几年前第一次使用手机开始,我一直使用不同类型的流量包。原因很简单,假如不选流量包,每Kb的流量要3分钱(这是那时候中国移动流量的价格)。而如果选择流量包,则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获得相对较多的流量。虽然流量包用不完就要清零,但是和高昂的流量单价相比,流量包还是成为了人们的主要选择。用了几年流量包,心中自然有疑问,为什么流量包里的流量会便宜那么多呢?要想理解这个问题,不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的家乡在福建福州,由于没有地铁,公交成为了福州市民的主要选择。坐公交并不昂贵,每次乘坐只需要1元钱。如果办理一张成人月票卡,还可以用50元的价格享受当月乘坐100次公交车的便利。当然有得必有失,如果到了月底没有用完,月票卡剩余的次数就会被清零。作为一个在福州长大的人,我不知购买了多少次这样的月票卡。到了月底用不完,再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次又一次被清零。周而复始,心痛不已。就和公交月票卡一样,企业之所以会提供相应的优惠,正是因为消费者承诺了一定的月使用量。承诺使用越多,单价自然就越便宜。参考某家运营商给出的宣传材料不难发现,从5元30M、10元70M, 到20元150M、50元500M甚至是100元2G,承诺使用的流量越多,每Kb就越便宜。运营商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流量,但要求用户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本身就是一种再合理不过的促销行为。一边享受着流量包提供的优惠,一边又不想受到对应的限制,这显然并不现实。为什么是套餐内流量不清零?既然流量包按月清零是因为促销所附加的限制,那么套餐内的流量为什么又可以顺延一个月呢?实际上,无论是传统意义的流量包、短信包,还是人们常用的各种套餐,都是以自然月为周期计算费用的。无论套餐用完与否,过了月底都会被清零。运营商之所以以自然月为周期计算费用,一来是为了计费方便直观,二来也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及时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套餐。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无论是中国运营商还是外国运营商,按月计费都是主流。虽然按月计费是全球运营商的主要选择,但是为了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不少运营商还是额外提供了不按月计费的手机卡和流量包。除了国内三大运营商早已推出的流量季度包、180天包和360天包,包括香港在内不少地方的运营商还推出了即插即用的不记名手机卡。这些手机卡不含任何套餐,打多少分钟就扣多少钱。虽然和套餐相比单价更为昂贵,但是这种卡却满足了大量旅客的需求,因此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从纯商业的角度来说,消费者享受的优惠越多,受到的限制自然也就越多。打折的食品往往临近保质期,打折的机票往往需要秒杀,这本身就是再合理不过的商业条款,对于任何一家企业都是适用的。而本次国内三大运营商推出的套餐内“流量不清零”政策,更多的是一种对工信部的妥协。正是因为工信部要求三大运营商推动“流量不清零”,三大运营商才不得不在套餐价格没有改变的基础上实现套餐内流量的顺延。虽然顺延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但是对于运营商的收入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换句话说,正是工信部用行政命令推动了“流量不清零”政策的落地。
【责任编辑:刘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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