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锁制作电子投标暂估价文件时暂估价是明细还是汇总数据,如何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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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路工程公告及招标文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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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路工程公告及招标文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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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们,请教一下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表在清单前面啊,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可以在计价软件中直接导出放在
前辈们,请教一下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表在清单前面啊,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可以在计价软件中直接导出放在清单里?
地区:河北
等级:7 级
头衔: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表在清单前面啊,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可以在计价软件中直接导出放在清单里?--------不可以,暂估价应该是在其他项目清单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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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等级:16 级
头衔:全球总裁
前辈们,请教一下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表在清单前面啊,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可以在计价软件中直接导出放在清单里?
——:暂估价应该是在其他项目清单内体现的内容,不是在分部分项 清单内的
地区:河北
等级:15 级
头衔:亚太区总裁
只要格式、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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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疑任务
图片正在上传...A&某投标人的合理竞争报价,&&P&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
(二)商务报价合理性评审
投标报价公布后,评标委员会经济专家应当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符合下列情形的,评定其为合理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可竞争费和企业优惠让利,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否符合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违反评标办法第六条第一、二、三款有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经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中招标文件明确约定评审材料的价格,是否符合评标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3、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时,各投标人是否遵守了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GB)中强制性条文。及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无效。
4、招标控制价采用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时,投标报价是否执行了计价的有关规定。
投标报价不符合上述内容规定的或者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5、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九、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一)计算报价得分和总得分,总得分高者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合价低者排序在前,仍有并列者时,随机产生前后排序。
(二)评标报告应记录重大和细微偏差及重要内容,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与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十、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十一、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并公示2个工作日,期满后,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定标报告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注: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分)标准详见附件四
报价承诺法(试行)
&&&&&&&&&&
为节约招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效率,合理缩短招投标时限,制定本报价承诺法。本办法采用由招标人提出要约合理低价,投标人以承诺方式报价。本评标法与建设行业招标文件配套使用, 当招标人在招标项目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通用技术工程招标项目,经招标人申请,招标监督机构同意,均可在下列工程范围内采用报价承诺法:省管总承包单项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市管总承包单项工程总投资300万元以下,县管总承包单项工程总投资150万元以下;省管专业承包单项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市管专业承包单项工程投资150万元以下,县管专业承包单项工程投资80万元以下。
一、招投标人须知(该内容为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设计变更、隐蔽签证、风险范围外的价差和施工合同约定及人工费的政策性调整除外),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为结算价。
(二)报价承诺法技术标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中标人在中标后编制提交(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附件四评审)。
(三)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提出期望要约合理低价。房屋建筑等工程要约合理低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0.92(M-Z)+Z值;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0.90(M-Z)+Z值。县级市、县、区范围内招标项目要约合理低价可作&0.02(M-Z)+Z的调整(设区市城区范围内的区除外;字母含义同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压级压价;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中标后双方经核对属实,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或后一个月内按本评标办法第五条规定和报价水平按实调整。
(四)投标人在阅读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针对招标人的要约合理低价以承诺方式编制一份接近要约合理低价的响应承诺报价。 响应承诺报价在要约合理低价&0.1%范围为有效报价。同时,还应在技术标中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控制质量、工期、安全的诚信承诺书。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评审。投标人不得盲目承诺报价,也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承诺报价竞争。
(五)采用报价承诺法中标的,合同履约时,设计变更价款达到中标价的&2.5%至&4%时[500万元以下的&4%;500万元-1000万元的&3.5%;1000万元以上(含)&2.5%;累计变更价款达到20万元],应在变更生效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工程合同价变更备案,未办理工程合同价款变更备案的,结算时不得认可,并以备案合同为准办理结算。
(六)报价承诺法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招标人应重点加强标后施工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七)无正当理由,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人原因,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应依法赔偿中标人损失;因中标人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14天或累计28天停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依法由责任担保方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二、形式评审标准 (开标)
(一) 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 宣布应递交和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
(三) 查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
(四) 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原件; 查验 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的原件;查验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宣布牵头人;
(五)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
(六) 按下列方式和顺序开标并验标:
&1、首先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响应要约合理低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响应要约合理低价的第一阶段报价竞争失败,退场。
2、以递交标书顺序号对投标单位进行编号, 随机抽取其中9个编号按抽取先后顺序,既第一次随机抽取的为第一名,第二次随机抽取的为第二名,以此类推。电子化招标直接逐个随机抽取投标报价并。当投标人超过9家时,只抽取9个编号,当投标人等于或不足9家时,则全部随机抽取并。
3、开启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前三名的技术标和商务标一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合格,公布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时,第四名至第九名依次补充进入第三名评审,再在剩余编号中随机抽取其中1个编号第九名并候补参与评标。
4、技术、商务标评审合格(通过)的,第一名的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人,第二名的为第二中标人,第三名的为第三中标人。
5、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技术标进行符合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合格。
2、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承诺报价进行确认性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合格。
三、资格评审标准 (开标现场验证;可适用于招标资格后审)
(一)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证件原件验证
1、查验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验证);
2、查验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的投标资格无效;资格后审的还需由评标委员会验证);
3、查验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情况(无该项要求的不查);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送评标委员会核验(适用资格预审)
对上述在开标现场出示的证件原件有争议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核验和裁决。
四、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排序前三名的技术标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如编制则评审)两部分。
(一)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标准
下列十项内容投标人以承诺的方式体现在技术标中。
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与招标范围相同;
2、投标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是否满足要求;
7、是否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的措施与承诺;
8、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的组织结构中人员名单是否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10、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是否有按施工要求到场及在施工期内不随意更换的诚信承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第6项和第7项仅适用于有施工组织设计的招标项目。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
(三)废标和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招标投标法》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按附件五裁判。
五、技术标的符合性详细评审标准
报价承诺法技术标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按本评标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一)技术标符合性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约定,首先对排序前三名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无重大偏差的技术标文件可参与商务标详细评审。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排序在第四名及以后的,依序依次补充进入第三名评审。有重大偏差的不再参加商务标的投标报价竞争和详细评审。
(二)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
1、组织结构是否合理;
2、技术人员专业配套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3、是否有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
(三)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六、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对商务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
(一)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1、响应承诺报价在要约合理低价的&0.1%范围为有效投标报价(既合理低价);
2、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排序前三名商务标的响应承诺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当商务标承诺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时,中标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公布商务报价评审结果。
(二)商务报价的详细评审
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标底)的,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当参考招标控制价(标底)。
评标委员会对排序前三名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为经评审的响应承诺合理报价。有重大偏差时,排序在第四名及以后的,依序依次补充进入第三名评审。
1、响应承诺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报价承诺合理性评估
(1) 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其报价承诺合理性成立;
(2) 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其报价承诺合理性不成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又不能合理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裁定其低于个别成本,作废标处理;&&&&&&&&&&&&&&&&&&&&
(3)是否有响应承诺报价在施工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作出的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
4、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5、所有投标人报价承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确定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
排序前三名评审合格,排序第一名既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排序第二名为第二中标排序人,排序第三名为第三中标排序人。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
七、确认评审工作
(一)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现场随机抽取结果和评审结果及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进行确认并签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与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八、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九、招标人宣布开标评标结束。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并公示2个工作日,期满后,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定标报告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分)标准
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分)标准,与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配套使用。
一、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分)方法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评审施工组织设计:
(一)合理低价法(含报价承诺法)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初步和详细符合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工程项目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为合格,合格者均可入围参加商务标评审;
(二)综合评估法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初步和详细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初步和详细评审得分之和为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共计22分)。具体量化计分方式如下:
1、初步评审(4分)
2、详细评审(18分;无严重技术性错误不得低于1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评审标准(4分)
(一)检查技术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2分)
1、检查技术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1分
齐全1分;基本齐全0.5分;不齐全0分
2、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分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二)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2分)
编制水平优秀2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分;有细微偏差0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18分)
评标委员会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分标准,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评审,为方便评审,将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18分)细分为10个部分,并分解量化设定为100分,各评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评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的平均值乘18%,即为该投标人详细评审的实际得分。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编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最低实际得分不能低于(15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对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对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作废标处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施工管理目标(5分)
1、质量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5分);
2、工期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分);
3、安全生产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5分);
4、文明施工现场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分)。
(二)& 施工组织部署(10分)
&&& 1、有完善的施工、技术管理措施(2分);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明确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管理人员数量与工程规模相适应(3分);
3、有详细的、工种配置合理齐全的用工和人员使用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岗位资格(提供复印件)(1.5分);
4、有注册建造师业绩介绍和信誉的自我评价(1分);
5、施工平面布置考虑周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1.5分);
6、施工准备与施工资源计划配置合理(1分)。
(三)施工技术措施(23分)(专业工程单项招标时专业施工技术措施分值调整到23分)
1、施工测量: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轴线、标高、水平度和垂直度控制,沉降观测与控制(2分);
2、地下工程:土方工程,桩基、基础、地下室工程,降排水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3、钢筋工程:原材料进场检验,钢筋制作、连接、绑扎,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配合比、搅拌、浇筑、养护,试块留置、施工缝留设与处理等,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5、其它工程:砖砌体,防水工程,脚手架工程,水、电、暖、消防、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6、装饰工程:地面和墙面的块料镶贴及干挂,铝合金门窗安装,玻璃幕墙,木装饰及制作,天棚及吊顶装饰,涂料粉刷,高档器具、灯具安装,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7、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5分);
8、是否有满足工程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措施(1.5分);
9、是否建立健全了图纸审查、技术交底,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技术档案等一整套技术管理制度(3分)。
(四)施工质量目标体系及保证措施(20分)
1、施工项目质量保证目标(或创优良工程奖目标)明确(2分);
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2分);
3、材料进场质量保证和二次检验制度落实(2分);
4、冬雨季施工措施明确(2分);
5、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明确(2分);
6、有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和自检、自控措施(2分);
7、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有明确要求(2分);
8、有施工机械控制措施(2分);
9、有成品保护措施(2分);
10、有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2分)。
(五)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体系与防护措施(15分)
1、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2分);
2、施工安全保证目标或创文明工地目标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确定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有详细的大样图(3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分);
4、下列专项施工方案应附具体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5分;没有该项内容,5分均分到其他四项中):
(1)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开挖深度超过5m、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工程;
(2)岩质边坡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
(3)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地下暗挖工程;
(5)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卸料台、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及转运平台;
5、临时设施、现场道路、材料堆放、住宿、食堂等应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2分)。
(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3分)
1、建立了环境保护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明确(2分);
2、创文明施工工地目标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和周边环境,确定重点,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1分)
(七)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7分)
1、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 分);
2、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道图线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3分);
3、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2分)。
(八)施工机械配置(6分)
1、施工机械配置合理、先进且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2);
2、落实了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2分);
3、工程中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计划落实,来源明确,并有明细表(2分)。
(九)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6分)
1、施工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且满足施工工程需要(2分);
2、降低成本措施切实可行(2分);
3、施工合理化建议有采纳价值且有社会和经济效益(2分)。
(十)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5分)
1、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程可能出现质量通病部位和处理对策(1.5分);
2、成立了消除质量通病的机构,并配备了人员(1.5分);
3、制定了消除空、裂、渗、漏、堵、粗、污等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施工工艺(2分)。
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
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废标或重大偏差内容时,按下列方法处理:
一、中标无效
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第49条至第64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行业管理规定的,由招标监管机构依法查处。
投标文件有废标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法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20、21、23、2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裁定为废标,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三、重大偏差裁定
(一)有下列内容之一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裁定为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并告知是重大偏差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未告知是重大偏差的,一律裁定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裁定为重大偏差);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二) 对重大偏差的裁定意见不一致时,按本评标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进行认定,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的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四、细微偏差的裁定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五、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评审时的裁定程序
评标委员会裁定前,可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19、26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51条第52条、第53条规定进行询标。
(一)重大偏差的裁定按下列步骤进行:
1、重大偏差由评委提出来,并列出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内容及裁定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集体讨论,裁定前对较关键问题可进行询标,重大偏差应书面裁定并集体签名;
2、在开标现场公布重大偏差裁定结果;
3、当事人有异议的,应书面提出申辩理由, 评标委员会应集体重新裁定, 重新裁定结果为评标阶段的最后裁定;
4、当事人对重新裁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开标会结束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二)细微偏差的裁定按下列步骤进行:
1、由评委提出来, 关键问题可进行询标;
2、评标委员会集体裁定后,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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