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预约,说“未将对象excel混合引用实例设置到对象的实例”是什么意思啊?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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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新建账套,做工程物料清单维护时报错,提示“未将对象引用设置到对象的实例” 0:0:0 财务小编
用友新建账套,做工程物料清单维护时报错,提示“未将对象引用设置到对象的实例”新建账套,做工程物料清单维护时报错,提示“未将对象引用设置到对象的实例”
问题版本:806-U8.61问题模块:812-物料清单所属行业:0-通用问题状态:公示关 键 字:新建账套,做工程物料清单维护时报错,提示“未将对象适用产品:861补 丁 号:开放状态:注册用户原问题号:提交时间:问题名称:新建账套,做工程物料清单维护时报错,提示“未将对象引用设置到对象的实例”问题现象:新建账套,做工程物料清单维护时报错,提示“未将对象引用设置到对象的实例”原因分析:用户到后台数据库中改过仓库导致此问题解决方案:还原后问题解决,建议用户以后不要到后台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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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52无法弃审单据U8.52无法弃审单据
U8.52-无法弃审单据自动编号:14产品版本:U8.52产品模块:报账中心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85x关 键 字:无法弃审单据问题名称:无法弃审单据问题现象:在弃审时无权限原因分析:启用了操作员权限控制,经查在数据权限分配时拥有的权限列表中没自己的弃审解决方案:数据权限分配时拥有的权限列表加入自己的弃审权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用友U8.52应收生成凭证保存后,查询时凭证无金额-U8.52应收生成凭证保存后,查询时凭证无金额
U8.52-应收生成凭证保存后,查询时凭证无金额自动编号:10305产品版本:U8.52产品模块:应收应付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V852关 键 字:查询凭证时不显示金额问题名称:应收生成凭证保存后,查询时凭证无金额问题现象:应收生成凭证保存后,查询时凭证无金额原因分析:在总帐的选项中选择了合并凭证显示解决方案:取消总帐选项中的“合并凭证显示、打印”前的勾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应规范统一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应规范统一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自2007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由于相关政策存在先后不统一的问题,不仅在征纳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而且还造成了地区之间、国地税之间执行政策不统一的问题,给基层税务机关带来了执法风险。   存在的问题  营业税减税政策不统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5万元的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缴营业税中退还。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又规定,营业税实行按月减征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当月应缴的营业税不足减征的,不得结转当年以后月份减征。以上两份文件的发文日期虽然都是日,而对营业税减征的方式却规定不一致,基层税务机关究竟执行哪项规定,一直处于两难境地。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统一。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究竟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在实际执行中,主要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作免税收入处理,二是作不征税收入处理,三是作征税收入处理。这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不仅在征纳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而且还造成了地区之间、国地税之间执行政策不统一,企业税负不公的问题。
给员工提供的公寓、食堂等是否缴房产税-给员工提供的公寓、食堂等是否缴房产税?
  问:企业给员工提供的公寓,及职工食堂、洗澡堂计提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一条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是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洗澡堂,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属于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向职工出租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的征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洗澡堂,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贵单位属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免税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等),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征免税。&
用友msde2000支持用户数msde2000支持用户数
问题版本:810-U6普及版3.1问题模块:114-MSDE2000所属行业:0-通用问题状态:公示关 键 字:系统安装适用产品:U852----企业门户补 丁 号:开放状态:注册用户原问题号:提交时间:问题名称:msde2000支持用户数问题现象:msde2000支持的并发用户数有限制吗??原因分析:同解决方案解决方案:默认5个。不能修改。
用友材料出库单中成本对象无法删除材料出库单中成本对象无法删除
问题版本:803-U8.52问题模块:818-报账中心所属行业:0-通用问题状态:公示关 键 字:材料出库单中成本对象无法删除适用产品:u852补 丁 号:开放状态:注册用户原问题号:提交时间:问题名称:材料出库单中成本对象无法删除问题现象:材料出库单中成本对象无法删除原因分析:材料出库单中设置成本对象后,如果删除,会提示,成本对象不能为空,可是在U821版本中可以删除的解决方案:U851中改成成本对象与项目的大类关联,要删除成本对象,必先把成本大类删除;在单据设置中把项目大类加入,告知客户先删项目大类后问题解决。
销售委托代销统计表的2005年初数与2004年末数对不上 销售委托代销统计表的2005年初数与2004年末数对不上
U8知识库问题号:6841解决状态:临时解决方案软件版本:8.51A软件模块:销售管理行业:通用关键字:销售委托代销统计表的2005年初数与2004年末数对不上适用产品:U852—-销售管理问题名称:销售委托代销统计表的2005年初数与2004年末数对不上问题现象:2005年转后销售委托代销统计表和明细表的2005年初数与2004年末数对不上,相关补丁已打过。问题原因:a.委托代销明细帐统计方式错误:两个年度均错误,均需要改正。 打开委托代销明细帐,到格式中,把结存数量的属性中的合计改为:余额汇总方案。 04年查询时日期到 ,05年查询时也到.此时数量完全一致。 金额有一点不一样, 具体为:结存数量,结存金额 2004年 8.5 2005年 7.44
b.金额不一致的原因分析: 去年业务做完的委托代销发货单和结算单不结转到今年,所以必然会造成结存价税合计不一致。 如客户ccusname=’保定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ccuscode=&#′ 部分单据由于业务未完成转到今年,所以数量一致,结存金额会有些不一致。这是正常的。解决方案:a.委托代销明细帐统计方式错误:两个年度均错误,均需要改正。 打开委托代销明细帐,到格式中,把结存数量的属性中的合计改为:余额汇总方案。 04年查询时日期到 ,05年查询时也到.此时数量完全一致。 金额有一点不一样, 具体为:结存数量,结存金额 2004年 8.5 2005年 7.44
用友销售管理表头自定义项销售管理表头自定义项
问题版本:809-U6普及版(原U8普及版3.0)问题模块:17-销售管理所属行业:0-通用问题状态:公示关 键 字:表头自定义项适用产品:u6补 丁 号:开放状态:注册用户原问题号:提交时间:问题名称:销售管理表头自定义项问题现象:在[销售管理]→发货统计表中表头自定义项(例如:单据头自定义项1~单据头自定义项10)显示不出来原因分析:没有设置自定义项,操作方法不对解决方案:1、设置-基础档案-其它-自定义项-进行自定义项的设置。 2、进入发货统计表-格式-视图-显示可用字段视图-勾选上你要设置的单据头自定义项1~10,用鼠标进行拖拽,拖拽到正文区域-在发货统计表中即可显示表体自定义项1~10。 3、进入发货统计表-格式-视图-设置报表条件-定义过滤条件-该页签中选择要设置为过滤条件的自定义项,去掉“不可见”的勾,退出发货统计表,再进入时,在过滤条件2中可以设置该自定义项的过滤。
税务登记率提高不意味征管难度变小税务登记率提高不意味征管难度变小
  宁波市于今年6月15日起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通、一证(照)三码、档案共享&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整,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新设立的&三证合一&专窗,一般当场就可拿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近日,记者采访了宁波市鄞州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陈敏等一线直接参与者,了解到目前试点工作仍面临的一些困难和压力。  一是各个部门对&三证合一&仍未形成共识。由于地方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尚未制定出台具体的&三证合一&后证件的统一使用管理办法,&证&是联办了,但是怎么个用法仍未明确。个别部门对&三证合一&证件的法律效力仍存疑虑,以未接到上级部门红头文件为由拒绝接受。例如,企业领到新的营业执照后,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登记业务,或者到试点地区以外的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经常会被告知还需要单独的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只能再回到质监局或税务局登记窗口,重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造成重复办证,也影响&三证合一&的用户体验。  二是信息共享应用还未完全实现。  三是税务登记后续工作难度加大。因&三证合一&后,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窗口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的只是税务登记相关内容的电子信息,登记后的税种鉴定、纳税人信息补录和银行信息维护等大量工作还需要税务机关后续完成,直接影响到登记信息的完整性。  四是税收征管风险增加。一方面,&三证合一&后,由于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同步进行,新增税务登记户数明显增加,税务登记率大大提高,有效减少了漏征漏管户。但由于办证时没有了以往的税收基本知识介绍程序,新办市场主体对纳税申报等认知和遵从程度较低,主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较少,给税源管理增加难度,带来税收征管风险。  五是&三证合一&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形成冲突。如按照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但是&三证合一&后,纳税人注销时证件如何收缴、注销等一系列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管理问题的处理方法亟待明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该局税务人员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协调部门合作。一方面,&三证合一&后,急需中央合理、清晰地界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监管范围,同时要求各部门树立大局观念,从国家、政府治理的全局来对待&三证合一&制度,而不能仅从本部门工作、权限,甚至本部门利益来考虑;另一方面,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三证合一&改革涉及众多政府部门的职责微调和流程再造,当前各地试点措施和技术标准等并不统一,应加强制度设计,整合申请文书,规范登记流程,改造升级系统,推进信息共享,梳理完善法规,实现成果互认。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三证合一&应有的法律效力。只有顶层设计完善与基层有力推进相结合,制度创新的改革红利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  二是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数据格式和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发挥大数据效用。&
财务新人必知三大盖章小技巧财务新人必知三大盖章小技巧
  很多出纳工作会经常接触单位的印章,出纳、会计还会接触一些企业的印信、证照,其中印信等。
看出纳总盖财务专用章,工作中经常要盖印章,如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现金专用章,转讫,等等。
其实我们都去过银行,银行的业务员盖章时不知你发现没有,底下都垫一块胶皮。因为印章有量、有弹性。  我们办公桌上没必要专门整块胶皮,只要用我们的鼠标垫垫在印章下面,印的时候把章用力转圈压匀了。就可以非常的清晰。  现在银行识别印鉴时好多都是电脑识别,如果你感觉印的不好的话,最好把印章带在身上,到银行加盖。当然,很多企业的制度是不允许将印章带在身上的,这时我们就需要自己辨别印章是否清晰。   (1)仔细查看印章边框是否清晰,确保没有缺口。  (2)观察印章内文字是否清楚,不能有模糊不清、重影等现象。  (3)印章颜色鲜明,如果颜色较浅请重新盖章。
结转成本 结转成本
通知识库问题号:21874适用产品:用友T3-用友通软件版本: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软件模块:核算管理问题名称:结转成本问题现象:在通业务里面:客户的要求是先发货后开票,且不想在没有形成收入时,就形成成本了,请问,该怎么样实现呢问题原因:-关键字:解决方案:两种处理方法:1.选择库存模块生成销售出库单,发货的时候填发货单!在开具销售发票之后点击库存模块生成销售出库单。核算模块记账出成本&&2.核算模块采用‘销售发票’核算成本的方式!此时最好选择销售模块生成销售出库单。行业:补丁编号:解决状态: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记账规则是记录、登记各类经济业务的科学法则。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企业柔性财务管理的价值(下)企业柔性财务管理的价值(下)
  柔性财务管理能力强的企业,他们的每一项财务活动往往都考虑比较周全,留有余地。他们较少做一锤子买卖,不做要么成功,要么失败这样的财务选择,就是某个财务方案失败了,也不至于让企业破产倒闭。他们做投资,哪怕不成功,也不会血本无归,他们会保留一定财力让企业起死回生。员工会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企业,但企业管理者会在财务利益方面照顾他们,使他们不憎恨企业,使绝大部分员工留念企业,形成凝聚力。柔性财务管理能力强的企业会对企业财务利益相关者进行很好的财务关怀,尽可能维护他们的利益,最终也就维护了企业自己的利益。  在企业经营环境、财务环境越来越复杂的今天,即便没有经济危机的冲击,企业面临的环境不确定性也在增加。这既给企业带来机遇,也给企业带来挑战和负面冲击。因此,我国企业必须进行适度的柔性财务管理,这样才能增强环境适应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各种财务风险,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目标。  企业进行柔性财务管理,必须&内外兼修&,不仅需要依靠内部财务资源,保持内部财务资源柔性,还需要重视对外部财务资源及环境的有效管理。因为能够及时获得内外部财务资源支持的企业,往往具有嵌入内外环境的能力。只有&内外兼修&,企业才能掌握与其所需要的财务资源,才能在动态竞争环境中保持持久的财务竞争优势。  柔性财务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往往有更强的社会性,重视人性,重视伦理道德,不破坏社会法制,重视财务制度建设,但又不局限于财务制度,一切财务活动尽量做到合情合理,不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追求更有意义的财务活动,使财务活动更加人性化,更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是金钱至上、财务利益至上。
摩托罗拉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摩托罗拉的薪酬与绩效管理
  绩效评估的目的  摩托罗拉员工的薪酬和晋升都与评估紧密挂钩,但是摩托罗拉对员工评估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员工薪酬调整和晋 升提供依据。摩托罗拉评估的目的是:使个人、团队业务和公司的目标密切结合;提前明确要达到的结果和需要的具体领导行为;提高对话质量;增强管理人员、团队和个人在实现持续进步方面的共同责任;在工作要求和个人能力、兴趣和工作重点之间发展最佳的契合点。&  评估目标  摩托罗拉业绩评估的成绩报告表(Scorecard)是参照美国国家质量标准制定的。各个部门根据这个质量标准,针对具体业务制定自己的目标。摩托罗拉员工每年制定的工作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战略方向,包括长远的战略和优先考虑的目标;另一个是业绩,它可能会包括员工在财政、客户关系、员工关系和合作伙伴之间的一些作为。也包括员工的领导能力、战略计划、客户关注程度、信息和分析能力、人力发展、过程管理法。员工制定目标的执行要求老板和下属参与。摩托罗拉每3个月会考核员工的目标执行情况。员工在工作中有一个联系紧密的合作伙伴,摩托罗拉称之Keyworkpartner,他们彼此之间能够相互推动工作。跨部门同事和同部门同事之间有紧密联系,使考核达到360度的平衡。
用友U8.52软件登陆的时候偶尔会退出U8.52软件登陆的时候偶尔会退出
U8.52-软件登陆的时候偶尔会退出自动编号:10879产品版本:U8.52产品模块:其他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8.52关 键 字:软件登陆的时候偶尔会退出问题名称:软件登陆的时候偶尔会退出问题现象:win+软件登陆的时候偶尔会退出原因分析:环境问题解决方案:软件登陆提示数据升级,跟其它软件有冲突,删除其他应用程序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旅行社及酒店财务报表审计要点(一)旅行社及酒店财务报表审计要点(一)
  宁波市旅游局每年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旅行社年检,要求旅行社提供审计报告。旅行社年检涉及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是旅游业务收入、实缴税金、净利润及外汇结汇;而旅行社审计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旅行社往往与酒店业务相关联,其核算方法类似,故将旅游社及酒店一并探讨。   旅行社及酒店的业务经营及会计核算特点  旅行社一般是租赁酒店、商务中心经营,组团与接团业务衔接,相互转包经营,赚取中间差价,营业税按差额计缴;酒店则是以服务为中心,辅之以生产(如餐饮加工)和流通(如商场、小卖部),直接为消费者服务。酒店为更好地满足客人需要,不断增设新的服务项目,如客房、餐饮、商场、出租汽车、
洗衣、舞厅、游戏机、音乐茶座、健身房、
桑拿浴室、桌球、网球、保龄球、音乐厅、电话、电传、美容中心。酒店就像是一个小社会,具有多功能、收入分类多、税种及适用税率复杂等特点。酒店为了方便旅客,按照国际惯例,对旅客住宿时间的一切开销,可赊销记账,待离店时一次性结清付款。  出入境旅游多使用外币结算,而酒店则多使用信用卡和银行卡结算。旅行社及酒店往来账分为旅行社、团体及个人,户头多。旅行社按团核算盈亏,酒店按营业部门核算利润;旅行社、酒店客房,几乎无营业成本,主要是核算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餐饮部一般只能按经营单位或经营种类核算耗用原材料的总成本。一般酒店业可能隔3年左右,需要花费巨资对酒店进行重新装修、改造和更新用具设备。
劳务报酬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授课费、评审费和咨询费等劳务报酬支付时,劳务报酬所得者没有自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劳务报酬所得者的行政事业单位也没有依法尽到代扣代缴的义务,使得国家应得的税款流失,更有损于国家税法的严肃性,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纠正。
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分解与整合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分解与整合
  摘要:主要分析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与财务管理四门学科的独立性、关联性,以及这四门课程在实践中的有效整合,进一步理解会计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  关键词:会计;财务管理;关联;整合  这些年来财会学科的发展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每门课程的&外延&不断扩张,以至于课程之间&边界&越来越模糊;各门课程的&内涵&也处于经常变化与调整之中;从财会实践层面分析,财会专业工作也在&管理整合&的浪潮中走向趋同或交叉。本文主要围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四门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的关系和实践整合进行分析、探讨。  1 四门课程的独立性与关联性分析  1.1 四门课程的独立性分析  从产生历史分析,财务会计的产生历史比较悠久,自从帕乔利复式记账法产生以来,具有500多年历史发展过程。从产生与发展历程分析,财会理论与学科的发展受到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委托代理理论的直接影响。但是财务会计主要受到理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理论的影响;管理会计与成本会计主要受到各种数学模型、管理理论、组织理论和计算机技术的影响;财务管理学与金融学、数理经济学的关系密切。  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很明显,在此不详细讨论,本文主要讨论下面两个方面的区别。  (1)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差异。  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这两门课程的交叉重复现象特别严重。从目前教学现状分析,两者的重复集中在:资金时间价值与长期投资决策分析;本量利分析与经营杠杆分析;存货控制。  在处理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复杂问题上,我们认为,基本原则应该是管理会计侧重于技术与方法,财务管理侧重于决策时对技术与方法的应用。比如货币时间价值原理、资本预算的方法(如净现值法、内涵报酬率法)、本量利分析基本原理和存货控制模型这类知识应该列入管理会计课程中不变。在这些管理和方法基础上,财务管理学主要阐述证券股价、价值分析、资本预算的具体决策、财务风险分析和存货管理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财务管理课程主要讲授这些方法在财务上的应用。  (2)管理会计与成本会计的差异。  这两门课程的交叉最为严重,以至于有的西方专业教材中把它们合并在一起,统称&成本管理会计&。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也是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合并在一起,统称&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成本会计的内容应该是阐述各种成本计算方法,至于成本控制与分析则由管理会计课程完成。所以,我们主张成本会计必须与管理会计分离。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是明显的,但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内容、标准、功能、信息流程上应该都是以成本会计为基础,或者说成本会计必须同时使用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两套标准与原则,并进行适当协调。比如产品成本计算中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等主要为财务会计编制损益表,其结果也会制约资产负债表的结果。而变动成本法、标准成本法、定额成本法、作业成本法主要是作为管理会计的内部报表的基础。当然变动成本、标准成本、作业成本最好要与财务会计的成本数据分离,同时还要关注它们的衔接。在同一资料库中可以生成多种成本数据资料是成本会计的主要任务之一。  1.2 四门课程的关联性分析  这四门学科可以认为是财务管理和会计的总和。也就是说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都是会计的范畴;而财务管理由于在本质、对象上均不同于会计,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组成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两者分别负责对外、对内发布会计信息,同时两者也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属于第二层次。成本会计属于第三层次,它作为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记录、计量和报告有关部门成本的多项信息,这些信息既为财务会计提供资料,又为管理会计提供资料。  1.3 学科发展趋势的&展望&分析  针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局限性,尤其是近年全球性的会计造假案例的出现,改进财务报告的呼声越来越高,具体包括改革现有会计报告标准、内容、质量标准,要求:淡化历史成本、推行公允价值;增加对未来财务预测信息的形成与披露;增加表外披露;可以游离公认会计原则;首先关注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这些主张必然导致财务会计传统特征逐步丧失,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关于计量属性,不能脱离财务会计的本质职能,严格地说,只有初始确认时用于计量的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公允价值等才能称为财务会计的一项完整的计量属性。比如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于不能作为初始计量属性,它总是在历史成本或现行成本的基础加以应用,因此只能算一种摊配的方法。  关于报告内容,现行财务报告的计量主要限于货币度量,对于使用者非常有用的公司人力资源、客户、核心技术等就被排除在财务报表之外。另外财务会计的确认交易、事项的前提是它们必须已经完成、至少是已经发生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始终以表内信息为核心,适当的表外信息是需要的,但是不能本末倒置、主次不分,分散报表使用者的注意力。  关于财务会计确认属性是属于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带来的结果,财务会计师面向过去,而不可能面向未来。一些人提议增加财务预测的信息和内容,如募资投向、未来公司经营风险、盈利预测的信息,投资者也是需要的,这些信息的构成原理、分析方法应该由管理会计来完成,或者说加大管理会计部分披露的对象就可以,无需再通过改进现行财务会计来重复这个工作。  同时,有人认为,&投资者更关注企业价值的创造和增加,财务会计与财务报告无法直接计量和表现企业的价值,它们只能用盈余和现金流量两个会计信息间接地作为替代变量。&这里暂且不谈&盈余和先进流量&是&企业价值&的替代变量还是关键变量,公司价值时由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和必要报酬率决定的,而规划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和贴现率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任务,也就是说。不要把财务管理的任务强加到财务会计上。  2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与财务管理在实践中的有效整合  公司的使命就是创造价值,股东因追求价值而投资,经营者和员工必须为股东创造价值。财会管理的目的和功能也必须定位于实现价值的增长,依据价值增长规则和规律,建立以价值计量、评价、报告为基础,以规划为价值目标和管理决策为手段,整合各种价值驱动因素和管理技术,梳理管理与业务过程的财会管理模式。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优秀的财务总监对战略规划、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负有很大的责任。其中,财务总监的基本职责是结合公司实际运营  和管理要求,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一套适合公司决策和价值管理的财务管理报告和预算系统。这个财务报告应该汇合理论上的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各门课程的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即用通用的会计标准进行财务报告,也能根据管理要求对各业务板块、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进行过程监控和风险预警,建立一套统一的业绩衡量标准。  计算机和网络环境下,这种整合也变得十分便捷,并成为一种必然。在实践中,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发展为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融合提供了技术支持。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创造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为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我国正在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为使小型微利企业能够更好地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笔者特对此进行梳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4号)规定,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以下简称财税[号)规定,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号与之前规定的不同主要有两点:一是延长了优惠政策执行时间。财税[2011]4号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11年年底,而财税[号文明确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时间,为2012年至日,一次性将优惠政策又延长了四年;二是扩大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从原来规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扩大至6万元(含6万元)。  (二)税收优惠享受资格的认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  并非所有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而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执行。  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超过30万元。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规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仍然有效,即《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虽然财税[号文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但对象仍必须是查账征收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未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前,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适用税率。  三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时限及报送资料要求  备案时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事先备案的方式,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方式是年度申报享受;上年已备案享受的,本年度预缴申报时仍符合条件的,预缴申报时仍可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  资料报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并附送以下资料:(1)备案申请报告;(2)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编报的《资产负债表》;(3)企业职工名册;(4)接受派遣工人人数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5)对照产业目录具体项目,说明本企业所从事的行业;(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备案资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制作《备案类减免税告知书》送达纳税人。  没有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及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新版普通发票分为哪几类新版普通发票分为哪几类
  很长一段时间,各地普通发票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这种票种繁多、各省各异的状况,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不仅增加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制约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号),为使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票种有个清晰的认识,现将普通发票的种类整理如下:  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省&&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通用发票中选择本地使用的票种和规格。?  (一)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210mm&297241mm&177.8210mm&139.7190mm&101.682mm&101.6mm(过路过桥发票)共5种规格;卷式发票按规格分为:发票宽度为57mm、76mm、82mm和44mm(出租汽车发票)共4种,发票长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二)通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两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三)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共七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有奖发票规格为213mm&77mm。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  除以上三种基本票种外,还有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和暂时保留的票种。?  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二是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发票可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  暂时保留的票种,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决定保留&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  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需继续保留的发票,各省市要严格控制,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通2005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通2005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
通2005-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自动编号:3541产品版本:通2005产品模块:总账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关 键 字:业务单据录入项目问题名称: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问题现象:业务单据(比如采购入库单、其他出库单等)在表体中已经有项目,但是在添置业务单据时,不能对表体中的项目进行选择录入。原因分析:只能对项目编号进行选择。解决方案:在基础设置/单据设计中,打开业务单据,然后增加“项目编码”,保存即可。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通2005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通2005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
通2005-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自动编号:4024产品版本:通2005产品模块:存货核算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通关 键 字:对帐问题名称: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问题现象:在通2005中如何实现存货与库存、存货与总帐之间的对帐?如果可以在什么菜单下?原因分析:没有这个功能。解决方案:没有这个功能,在财务通2005的存货模块里有,在期末处理菜单中。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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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 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
通知识库问题号:36787适用产品:T6系列软件版本:T6-企业管理软件V6.1软件模块:销售管理问题名称: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问题现象: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作用是什么问题原因:见问题答案关键字: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作用是什么解决方案:&P&提前预警天数:录入。《预警设置》有销售订单预警的预警任务时,将符合条件的报警信息利用短信或邮件发送给有关人员;逾期报警天数:录入&/P&行业:通用补丁编号: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 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
通知识库问题号:36788适用产品:T6系列软件版本:T6-企业管理软件V6.1软件模块:销售管理问题名称: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问题现象:销售选项中价格政策页签,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问题原因:见问题答案关键字: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解决方案:&P&&?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o:p&&/o:p&&o:p&&/o:p&1.最新售价:系统自动取最近一次的设置单据上的报价,可修改。设置单据为历次售价的单据来源设置,可选择订单、销售发货单、销售发票、销售报价单;当按最新售价带入价格时,根据“按客户过滤”来控制带入的价格是否按客户过滤。如果选中按客户过滤,则在带入价格时,取的是当前客户对当前存货的最新价格;如果不选中,则带入价格时,取的是当前存货的最新售价,不考虑客户。&/P& &P&2.最新成本加成:从存货档案带入该存货的最新成本、销售加成率,报价=存货最新成本×(1+销售加成率%),可修改。出库跟踪入库的存货,取对应入库单的成本单价并加成。&/P& &P&3.价格政策:按照价格政策的设置取报价、扣率、零售价,可修改&/P&行业:通用补丁编号: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资产重组中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资产重组中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   答:不征收增值税。   《国家总局关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资产重组后增值税留抵可继续抵扣 注意抵扣条件 资产重组后增值税留抵可继续抵扣 注意抵扣条件
日,国家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资产重组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明确了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并将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及相应的表格做了统一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这一规定减轻了业务转让中的买方因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增加的资金负担,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资产重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纳税人之间进行资产重组的情况越来越多,诸多处理规定却未规范明确。如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能否结转至重组后新企业继续抵扣等问题,为规范操作,保护纳税人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2年第55号公告,对该类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问题进行统一明确。该公告从实际操作的角度降低了企业重组的负担,减少了浪费,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切实的降低税负的政策。这对进行资产重组的纳税人是个重大利好。可以预见,2012年55号公告将促进纳税人开展更加活跃的资产重组活动,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益。   在资产重组中,相当于原来企业的债权债务等由新企业来承继,那么为抵扣完的进项税金按理来说也应该近似于企业的一项&债权&,应该由新企业来承继抵扣,但是在政策层面一直没有明确是否可以延续抵扣,即使允许延续抵扣的话,如何具体操作呢?在2012年13号公告出台后就有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现在终于得到统一的解决了。   其实在这个文件出台之前各地已经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处理案例了,主要就是通过人工在后台操作,但是一直没有规范统一的做法。2012年55号公告的出台就可统一规范的解决这个问题了。现将公告2012年第55号解读如下:   一、明确纳税人的留抵税款是对国家的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将留抵税额视为纳税人持有的对国家的债权,这在理论上的确是一个进步。在此前提下,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全部由重组后新公司承接,作为该企业债权之一的增值税留抵税款,理应也由重组后新公司继续享有。为保护纳税人权益,该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为避收漏洞,严格管理,公告中规定,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将留抵税额信息传递至重组后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该部分留抵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纳税人要注意掌握留抵抵扣条件   纳税人要注意掌握抵扣条件,2012年55号公告说的,只有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必须把全部而不是部分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转让后必须是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才可以将留抵增值税结转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具体来说增值税留抵税额重组抵扣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重组过程中的双方均是一般纳税人。2.资产、负债、劳动力全部转移。3.被重组方在重组后注销。4.被重组方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四、几点提示   1.纳税人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应留意国家税务总局日发布的《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注意本公告执行时间为日起施行。   五、实例分析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价值5000万元,同时留抵税额100万元,现将全部实物资产、负债、劳动力出售给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资产转让后未按程序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请问,A公司留抵税额B公司可否继续抵扣?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要实现继续抵扣必须满足文件规定的两个条件:第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必须把全部而不是部分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资产转让后原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按程序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的,才可以将留抵增值税结转给新纳税人继续抵扣。由于A公司没有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因此不符合公告精神,A公司100万元增值税留抵税额B公司无法继续抵扣,应留在A公司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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