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安吉法院黑名单查询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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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怎样查询法院对被执行人是否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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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怎样查询法院对被执行人是否列入黑名单?
浙江 嘉兴 海宁市发表时间: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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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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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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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黑名单查询网址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查询(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是什么在哪里查询,怎么查?被李二失信黑名单的人还能贷款吗,有哪些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促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有益尝试。《规定》自日施行以来,取得了积极、明显的效果。
为配合《规定》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于日开通。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是由各地法院根据《规定》设定的条件、标准,通过法定的程序,依职权作出认定,统一录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止到11月4日17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点击率已超过18万次。
全国法院已公布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将受到信用惩戒,要查询的朋友,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查询。
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 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有5634例。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占了一半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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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饶市委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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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饶字〔2016〕23号
中共上饶市委 上饶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上饶市委
上饶市人民政府
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特制定《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改革要求,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着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助推转型升级,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增添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部署与精准施策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研究制定系统性的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组织引导,强化协调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整合办法,重点扶持主导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在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政策落地、尽快取得成效的同时,遵循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要求,从改革开放、创新转型、改进监管、改善服务等方面出台配套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
坚持外部扶持与内部挖潜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一方面通过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简政放权等政策举措,有效降低企业外部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引导企业内部挖潜,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
三、重点任务
为更好地把握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方向与路径,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十六项工作。
(一)抓好政策出台
1.出台实施细则。按照“情况要摸清、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要有力”的要求,制定出台100条实施细则,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2.制定政策汇编。对中央、省和市里出台的、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策,分门别类梳理汇编,进行专题公布和宣传,形成企业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体系。
3.编印咨询联系表。详细提供每条政策相对应的咨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企业快捷地"按图索骥"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
(二)抓好动员宣讲
1.全面动员部署。迅速行动,号召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深入宣讲政策。市县领导迅速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宣讲政策,通过市、县两级联动,形成全覆盖的政策宣讲体系,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3.加大解读力度。在市内主要媒体全文刊登若干意见,并设立专栏、专刊进行重点解读,让若干意见家喻户晓,更好地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
(三)抓好联企服务
1.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市、县两级“四套班子”领导和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带头开展政策宣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开展千名机关干部“进园入企”活动。从市县机关抽调1000名干部,深入园区实地和企业生产一线,宣传政策、了解实情、解决问题,实现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市县部门单位、所有园区和规上企业四个全覆盖。
3.开展专家精准帮扶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中科院等高端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聘请专家学者,组建精准帮扶顾问团,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开展企业问诊行动,提供技术改造和发展战略咨询。从各金融机构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定向帮扶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
4.开展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组织重点骨干企业对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产品、劳务对接帮扶,鼓励组建产业联盟,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四)抓好破解难题
1.建立及时受理机制。由市工信委向社会公布专线电话、传真、邮箱,进一步畅通企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建立台账管理机制。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对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逐级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3.建立分类处理机制。对涉及市级层面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类处理,对能够解决的限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
(五)抓好督查考核
1.强化督查落实。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实地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2.强化总结评估。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推进落实较好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三清山管委会和市直部门给予表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现行政策实施效果和县(市、区)、上饶经开区、三清山管委会和市直部门服务企业情况进行评估,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成效。
3.强化考核问效。对服务企业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讲、入企帮扶、破解难题、督查考核4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政策宣讲小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入企帮扶小组组长由市工信委主任担任,破解难题小组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担任,督查考核小组组长由市委办公厅主任担任。
2.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和三清山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推进本地的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政策宣讲、入企帮扶、破解难题、督查考核等4个专项工作小组,都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重点任务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搞好统筹协调,注重政策衔接,及时总结推广,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级干部扎根一线、主动服务的优良作风,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落实政策、破解难题的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鲜活事例,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附件: 1.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细则
2. 上饶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 上饶市“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工作方案
4-1.“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宣传和宣讲方案
4-2.上饶市“破解难题”工作推进方案
4-3.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等事项进行督查的方案
5.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细则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缓解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更好地支撑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19条)
1.落实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在确保5月1日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优化纳税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处于培育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认定。(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3.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企业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条件的工业设计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4.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对所有行业企业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单位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天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的企业以及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新购置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5.落实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整体改建、合并、分立和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等方式,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征收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转让,符合条件的免征或不征增值税、契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的(含资本公积),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8.降低企业二手设备交易税费成本,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减按2%征收增值税。企业出口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根据税法规定的条件,分别适用免征增值税或出口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市国税局、上饶海关)
9.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负担,对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率由3%下调至1.5%,核定征收率由6%下调为5%;非住宅的预征率由5%下调至3%,核定征收率由8%下调为6%;对房地产企业将部分或全部房屋降价出售给政府及相关机构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有关文件认定后,对其降价部分不按照市场价格调增收入,据实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扣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由现行的每半年清算扣减一次调整为每季度扣减一次。凡已签订销售(预售)合同或实际交付部分对应的土地面积,在申报时按已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扣减。调减房地产企业自用地下建筑计入房产原值的比例, 鼓励企业将库存的地下建筑房产转用于生产经营,减少房产闲置。对新建地下建筑转为工业用途的,将目前按房屋原价的60%调减至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转为商业和其他用途的,将目前按房屋原价的80%调减至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0.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减免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农产品和其他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1.对物流企业减免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日起至日止,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2.进一步降低契税负担。自日起,对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其契税基准税率由4%下调至3%。纳税人承受住宅的契税基准税率保持3%不变,承受土地及其他非住宅的契税基准税率保持4%不变。(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3.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对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因素等不可抗力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及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扶持发展项目,从事国家鼓励发展产业或公益事业、居民生活服务事业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且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按规定核准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4. 减轻停产、停业企业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停产、停业企业,适当放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允许对出租的房产土地部分给予相应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5.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船。对符合条件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等,免征车船税。(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6.免征因客观因素造成纳税人无法使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政策规划、拆迁困难等客观因素造成纳税人无法使用的土地,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县以上人民政府(含本级)或所属国土部门出具的无法使用该宗土地的有效证明,并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查属实的,对这部分土地面积可以延长到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拆除后的次月起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对其过去已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退,未征的不再征收。(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7.免征小型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印花税。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8.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9.制定相应标准,对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好发展前景、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税费缓收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大幅度降低涉企收费。(6条)
20.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完善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收费标准,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按照核定标准90%收取,特种设备中电梯检验检测费按照核定标准90%收取,低温汽车罐车检验检测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其中计量器具测量范围≤10kg的,收费标准80元/台,计量器具测量范围&10kg的,收费标准96元/台。厂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上饶船舶检验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
21.加大政府性基金清理力度,暂停对企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水利局)
22.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缔:①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②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并收取会费的;③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④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⑤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⑥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⑦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⑧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编办)
23.三年内免收探矿权使用费。将煤、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下调为0;其他矿山企业从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开采未达到工业品位或者未计算储量的低品位矿产资源的,企业可以申报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
24.推进矿产资源“清费立税”。认真贯彻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方案,密切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清费立税”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25.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出让金,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增加企业国有资本金的,统一上报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牵头按照政策要求汇总上报,市国土局、市财政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三)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1条)
26.建立财政性资源与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信贷投放、存贷比挂钩的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上饶中支、上饶银监分局)
27.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企业贷款流程,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企业续贷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切实缩短续贷平均审批时间。对企业是否续贷采用提前1个月办理,并对信誉良好、还贷能力强的企业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28.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向政府采购中标供货商提供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积极推广成套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专利权、存货、订单等新型抵押方式。支持民营企业采用知识产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等质押融资。(责任单位:市银监分局、市金融办、人行上饶中心支行)
29.继续完善政府、银行、企业合作长效机制,逐年增加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规模,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期限由1年延长到2年至3年,财园信贷通贷款期限由银行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将“税易贷”“油茶贷”“挂牌贷”“续贷保”“电商贷”扩大到县市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工部、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银监分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
30.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借鉴“宁波经验”,促进保险与银行的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为涉农、小微企业解决贷款抵押担保缺乏的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上饶中支、上饶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31.对县城、乡镇、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监管指标考核及监管评级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对在贫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责任单位:市银监分局、人行上饶中支)
32.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今年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市本级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分别设立1家政府监管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责任单位:上饶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33.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和在“新三板”、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激励措施。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探索建立资本市场服务中心,为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搭建“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委、人行上饶中支、上饶银监分局、市发改委)
34.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立1家以上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1家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科学整合现有资源、资本,通过“发行企业债、设立创投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积极引导各地私募基金来我市投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35.通过财政出资和吸纳民间资本,在市本级组建1家注册资本金在5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在每个县(市、区)分别成立1家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36.加大银行业收费清理工作督查力度,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服务收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合理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责任单位:市银监分局、市物价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上饶中支)
(四)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5条)
37.根据国家部署,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在2015年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日起两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8.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允许在6个月内缓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用。医疗保障内部管理的企业按规定参加属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降低工伤出现率低的生产型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9.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0.支持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并申报各类引智项目,经评审立项的予以项目资助。对个人以技术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股权,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分期缴纳。进一步放宽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学历、外语、继续教育要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41.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上年度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适度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9条)
42.进一步降低工商用户电价,从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小化肥生产用电除外)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平均3.62分钱。对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43.扩大电力用户与电厂直接交易试点,力争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超过50亿千瓦时。探索工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整体实施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平均购电价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44.加快推进上饶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调整电价中的决定性作用。(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4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峰谷电价政策,暂缓实施季节性电价。(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工信委)
46.3年内对新增工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25%执行。3年内对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用电户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工信委、市物价局)
47.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允许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弹性土地出让年限,首期出让年限届满后对项目经营情况和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再视情况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降低企业成本,推进节约用地。鼓励工业项目分期供地,对于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允许规划预留发展用地。政府与企业签订分期供地协议,明确分期建设进度等。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48.加强对土地开发使用的监控,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允许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盘活利用现有用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精神。在符合规定的最低限比例的前提下,适当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49.鼓励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一律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50.支持各地利用废弃厂房集中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采取租售结合等办法,为民营小微企业解决用地、用房难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六)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16条)
51.允许物流连锁企业在同一县(区、市)范围内实行“一照多址”,并允许分支机构使用市内总部取得的资质证书。允许符合政策规定的物流企业各地分支机构在市内汇总缴纳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
52.开展“互联网+货物运输服务税收管理”试点,对纳入货运平台管理的个体运输户,允许在市内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53.实施市内普货车辆异地年审,鼓励保险机构降低市内货运车辆保险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保险业协会)
54.促进跨区域、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运输发展。支持发展“无车承运人”模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全市培育5个物流产业集群,重点打造2个物流示范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促进铁路、公路与水运运输“无缝对接”。推动物流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有效降低地区社会物流成本。鼓励中小物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等方式组建一批有实力的物流集团。鼓励有实力的大型物流企业成立物流产业联盟,整合物流资源,引导企业抱团发展,形成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上饶车务段)
55.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建设市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物流龙头企业开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进园区行动,鼓励园区企业将其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到市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有效提升区域、物流园区及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全力整合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及邮政快递、仓储等行业的物流信息,实现运力与货源的有效对接,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56.及时掌握社会物流成本情况,降低仓储配送成本。引导行业协会完善社会物流统计,做好社会物流成本核算工作,推动物流龙头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及先进技术装备,建设智慧物流配送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市级物流数据中心,全面掌握物流行业成本核算情况,深入分析物流运行情况,指导全市开展降低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推动智慧物流配送园区、智能仓储配送及分拨中心使用标准托盘、货架、叉车、自动分拣等装卸设施,利用射频识别、网络通信、信息系统应用等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实现仓储智能化管理,提升配送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57.开展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在全市物流企业、工业制造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广泛推广1.2*1.0m标准托盘,鼓励带托运输,发展单元化物流。建立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和运营体系,并推动试点地区和企业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等发达地区开展标准托盘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58.引导物流企业实施标准化。引导行业协会开展A级物流企业、星级仓库和冷链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促进物流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配合推动省级物流园区标准制定,创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59.扩大市级城市配送试点范围,重点在快速消费品、药品、生鲜食品、家电等方面实现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降低“最后一公里”配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60.推动实现即时配送,积极发展冷链配送。推广“网订店取”、“智能取货柜”等社区末端配送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加快快递物流园区、包裹分拣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当天下单,次日配送,逐步实现即时配送,提高配送效率。在我市果蔬、肉类、水产品产地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冷链配送中心,扩大库容,发展多温带冷库,配备冷藏车辆,完善冷链销售终端设施等方式,提高冷链配送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61.全面推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使用静态衡器,完善公路计重收费办法,保证合法转载车辆计重收费后负担不增加。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市场,加大清障施救监管力度。铁路运输钢材按照市场化计费模式,完善装载加固方案,确保铁路钢材运输的不亏吨、不欠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上饶车务段)
62.缩短超限运输车辆审批期限,规范物流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处罚标准和执法行为,推进公安、交通等综合执法。加快细化、量化执法标准,不断减少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政府法制办)
63.全面规范港口、机场、铁路经营性收费项目,禁止指定经营。清理强制对进出港(场)企业收取的机场货站操作费和安检费、码头闸口费等不合理费用。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只保留货物港务费。免收出境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规费(包括检验检疫费、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费、证单工本费、查验审核费等。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上饶港航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上饶海关、市商务局、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4.全力推广实施海关、商检通关一体化改革,关检合作“三个一”。加快实现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改革,减少企业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成本。整合利用监管设施资源,打造高效的口岸通关模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加强与沿海口岸的对接,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深化“三互”,要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三是完善口岸平台建设,提高“三互”大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电子口岸系统和配套建设,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共享程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上饶海关、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5.结合上饶无水港随上饶铁路西移搬迁,争取在上饶无水港建设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为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型通关模式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协调海关、商检,全面合作,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方便企业通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上饶海关、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6.根据国家部署,下调海关出口平均查验率,严格执行《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的通知》(署财发〔号)。(责任单位:上饶海关)
(七)积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9条)
67.鼓励县市区政府联合社会资本设立专项转贷基金,加大对重点企业资金周转的支持,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鼓励实体经济土地、厂房等资产,依规进行证券化或利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进行售后回租,盘活存量资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68.支持县市区政府通过转贷新增债券等方式筹措的可支配资金,优先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拖欠款。市级转贷置换债券筹集的资金,应按规定用于清偿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拖欠工程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69.对企业生产国家指导目录范围的装备产品,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并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专项资金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15%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70.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扩大电子退更免试点范围,缩短出口企业退税时间。鼓励县市区政府通过设立企业退税周转金,对优质生产型出口企业退税提前支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上饶海关)
71.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严防银行票据资金被套取、挪用,严禁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避免银行通过服务收费等手段变相提高企业贴现成本。(责任单位:市银监分局、人行上饶中支、市金融办)
72.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种保证金,对一些确有必要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方式代替。(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73.调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措施,支持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允许市级发证矿山企业保证金存缴金额按低于核定存储金额的暂存标准缴存。2015年度因基建、矿业政策调整或出现行业性亏损等客观原因停产满1年以上且未造成新的地质环境破坏的市级发证矿山,由矿山企业提出申请,经县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逐年现场踏勘核实同意,由县级人民政府汇总出具文件报市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将2015年度保证金存储额度核定为零;2016年度起允许矿山企业暂停存储保证金,待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按其规定执行。从日起,取消市级保证金代理银行保证金活期过渡账户,将原保证金本金实施一年定期存储、利息活期存储模式改为本息续存模式,即本金及其利息全部续存为一年定期存款,其中利息部分用于充抵下一年度应存保证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上饶中支)
74.简化采矿权有偿处置流程,缩短过户办理时间。暂缓实施除建筑用砂石粘土矿种之外的其他矿山企业的采矿权有偿处置,对已批准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的矿山企业,日之前的部分可最晚延缓至日缴清,并免收缓缴期间的资金占用费;日之后的部分按原批复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75.缩短采矿权价款滞纳金计算期限,对因未能按分期缴款批复缴纳采矿权价款已产生滞纳金的,滞纳金计算至日止。日起恢复计算。(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率。(5条)
76.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网上核准和并联核准,明确并公开各环节核准时限和进度。(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
77.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推动相关业务全部进中心“一站式”办理,设立项目审批、企业证照代办服务窗口,实行“双告知”制度,推进网上审批机制,为企业办理证照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78.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行业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开放招标文件免费在线浏览功能。加快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79.公布行政审批强制性中介服务清单,依托上饶政务服务网,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80.全部使用民营资金项目不再强制招标,限时办结项目招标备案手续,允许分阶段提供项目招标要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7条)
81.推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动跨部门执法协同,建立工商、税务、质检、食药监、公安等执法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执法的机制。规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文书。(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行业监管部门)
8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厂名厂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违法行为,保护专利、知名品牌免受非法侵害,降低企业自身的维权成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办公室”督促成员单位加强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录入,加强信息公开,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着力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83.强化价格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优化价格环境,建立健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的市场规则,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
84.充分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上饶市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平台,逐步实现各县(市、区)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同步上传,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平台》的信息资源,为其相应业务办理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上饶中支、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
85.进一步构建纳税信用体系。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建立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现实时查询纳税信用信息。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纳税信用好的实施诚信激励,提供更多纳税便利;对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落实联合惩戒措施,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拓展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开展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活动,开辟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86.进一步创新纳税服务举措。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财税库银联网缴税等便民服务举措,规范、简并纳税人报表资料,加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建设,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积极开展社会协作,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大力支持涉税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提高涉税中介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87.进一步强化税收法律救济,深化税务行政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直接面向纳税人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约束和规范权力行使,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完善税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统一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做到透明用权、阳光行权。(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三)支持企业内部挖潜。(4条)
88.加快企业两化融合,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降低成本。在全市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评选,对通过验收企业予以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89.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园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业集群发展风险补偿金,调动金融机构3倍以上贷款。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资质以内建筑业,按省统计局、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统计局等四部门关于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的通知》(赣统字[号)、《上饶市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予以帮扶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建设局)
90.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引导企业创新管理和营销模式。完善支持企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降成本技术的推广力度,引导企业提高生产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91.积极配合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管理工作。通过市、县(市、区)财政资金支持、协助国有企业依法处置部分国有资产(包括出让股权)等方式筹措资金。按照属地原则,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积极主动与有企业办社会需要移交的属地内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对接,确保如期完成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管理任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帮助企业开拓市场(4条)
92.鼓励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购市产装备、市内产品和服务。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93.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成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对龙头企业采购市外转为市内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1亿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0.5%由中小微企业所在县市区给予奖励,单个龙头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4.结合对接国家“一带一路”三年滚动计划,推动实施一批国际产能合作和“走出去”示范工程。设立市级“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基金,扶持企业在沿线国家开拓市场、建设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
95.降低企业参加广交会的展位费,对赴境外参展的企业给予全额的展位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打造良好营商环境。(5条)
96.在全市开展一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诺未兑现问题梳理活动,梳理汇总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承诺未兑现的招商引资项目逐一列出清单,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不力的相关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7.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不落实的督促限期落实。在融资、物流、用工、用能、用地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相关部门)
98.健全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受理机制,明确处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企业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建立企业“免检日”制度,除国家、省部署的专项检查及安监、环保、刑事案件调查外,任何部门不得在“免检日”进入企业检查。(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99.为及时有效地受理招商引资企业投诉,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和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0.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对各地企业发展环境的监督作用,全面开展企业与群众评机关、评岗位活动,并作为政府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部分。(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人社局)
上饶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统筹指导和协调推动全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颜赣辉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汪东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廖其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 锋 市委常委、上饶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陈晋平 副市长
成 员:吴 奋 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
程国强 市人大副秘书长,市人大办公厅主任
郑彦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王 玮 市政协副秘书长,市政协办公厅主任
张保卫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唐建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文彪 市委农工部常务副部长
何江平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毛哲军 市委编办主任
吴伦浩 市法院副书记、副院长
詹晓华 市发改委主任
邵小亭 市财政局局长
程 文 市人社局局长
彭民坚 市工信委主任
滕 琪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义科 市教育局局长
王忠毅 市科技局局长
傅福泉 市民政局局长
叶震春 市商务局局长
夏旭涛 市物价局局长
周荣华 市建设局局长
邱 鹏 市房管局局长
杨华文 市规划局局长
李荣良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彭良善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苏章锦 市水利局局长
余接成 市林业局局长
张 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木英 市人防办主任
宋智江 市地税局局长
陈国良 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汪仁昌 上饶车务段段长
邱曙辉 人行上饶中心支行行长
李 群 上饶银监分局局长
黄优平 上饶海关关长
段利平 上饶检验检疫局局长
张荣来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李圣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帅 克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吴 旭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宪翔 市金融办副主任
毛寿华 上饶保险业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讲、入企帮扶、破解难题、督查考核4个专项工作小组。其中,政策宣讲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唐建波同志兼任,入企帮扶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工信委彭民坚同志兼任,破解难题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发改委詹晓华同志兼任,督查考核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委副秘书长吴奋同志兼任。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推进落实重点任务,承担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并设立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詹晓华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向市专项行动办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上饶市“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精神,组织开展好机关干部下企业活动,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根据《省市县三级机关干部下企业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加人员
从市县两级机关抽调千名机关干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宣讲政策、了解实情、解决问题,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市直选择69个部门,其中39个市直部门(详见附表1)每个部门明确1名负责人,选派5名干部,联系帮扶5户规上企业;另外30个市直部门(详见附表2)由部门主要领导联系帮扶1户规上企业。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反馈企业情况。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政策宣讲。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对口市直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深入挂点联系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指导企业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形成全覆盖的政策宣讲体系。
2.推进项目建设。指导企业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鼓励加大投入,加快科技创新,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
3.协调解决困难。积极落实税费减免等涉企优惠政策,协调解决融资难、用工难等生产要素制约问题,帮助争取各级各类支持企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
三、时间安排
“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从5月份开始,持续到年底,层面分四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5月底前):启动“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各市直部门明确1名负责人和帮扶干部、联络员,明确挂点联系企业。市联点办公室汇编形成“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工作名册。各部门制定具体的挂点联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培训,熟悉政策内容。
2.集中帮扶阶段(7月底前):各市直部门负责人带队,带领帮扶干部分头赴挂点联系企业。召开一次政策宣讲动员会,市领导作动员讲话,对口市直部门负责人作解读报告。开展一次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情况。梳理一批涉企困难问题,建立台账。
3.跟踪推进阶段(8-12月):市联点办公室梳理汇总各类问题,分级分类送有关部门办理,定期调度、通报工作动态情况和问题解决进展情况,视情提请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研究确需市级层面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对口市直部门及时收集上报企业反映的问题,配合做好跟踪协调工作。
4.总结阶段(12月底):对全市“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也应根据市里时间要求,做好“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相应工作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抓好落实,抽调精干务实的机关干部参加帮扶,并明确一名总联络员负责对外联系沟通。市级层面在市工信委设立市联点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党政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千名干部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两大活动。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要相应成立机构,做好统筹衔接工作。
2.明确职责。各对口市直部门要围绕“宣讲政策、了解实情、解决问题”三大任务,制定具体方案,落实责任要求。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要相对集中时间精力,深入联系企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政策宣讲。要认真梳理涉企事项,建立挂点联系工作台账,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要加强汇报沟通,及时反映市领导、部门的工作动态和问题进展情况。
3.建立机制。按照《市县两级“四套班子”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市联点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工作动态通报机制,主动收集涉企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各级领导和部门工作动态。
4.强化督导。各级联点办公室要着力抓好定期调度、重大问题收集转办、服务对接、信息反馈等环节,及时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报上一级联点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上下沟通,积极对接落实好上级领导挂点联系、机关干部下企业等工作。
市领导、市直部门部分单位联系企业具体安排表
联系市领导
马承祖、刘锋、王万征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委办公厅
江西福事特液压有限公司
江西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
江西天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江西天正带钢有限公司
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高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市亚星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江西凤凰富士胶片光学有限公司
江西星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金鹤光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上饶市达淋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一舟电子有限公司
上饶市莱芙蒂家纺有限公司
江西宏福服装有限公司
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
颜赣辉、管群良、朱寅健
玉山经济开发区
市政府办公厅
江西杜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玉山县天鹏轴承有限公司
江西明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玉山县瑞哈求实轴承厂
玉山县鑫源钢管有限公司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江西飞翔实业有限公司
玉山县富旺铜业有限公司
江西三禾纸业有限公司
江西骏马食品有限公司
玉山县建华实业有限公司
玉山县飞龙金属有限公司
江西皇力塑胶有限公司
玉山县天长集团
玉山县三清活性炭有限公司
黄晓波、赵小忠、徐金香
上饶县茶亭产业园
市国土资源局
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
江西瑜饶实业有限公司
上饶县远翔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冠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南洋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和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市裕鑫铜业有限公司
上饶市锦辉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映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县中一实业有限公司
上饶东江机电有限公司
上饶县百川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中汇德龙车业有限公司
江西新科锂电铜箔有限公司
张跃岭、任友群、黄严宏
婺源工业园区
市人大办公厅
婺源县惠达五星茶叶有限公司
婺源县森源服饰有限公司
婺源县昌源茶叶有限公司
婺源县旺德福竹木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宇翔日用品有限公司
江西宇昌实业有限公司
婺源县世纪圣龙门业有限公司
婺源县兴发茶业有限公司
婺源县鲲鹏箱包有限公司
婺源县恒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婺源县五岳茶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婺源县江湾农机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星河酒业有限公司
婺源县贵士生态茶叶有限公司
婺源县博信服饰有限公司
程建平、王文、陈晋平
横峰经济开发区
市政协办公厅
江西中旺铜业有限公司
横峰县源华电器有限公司
江西乐峰铜业有限公司
横峰县赛力康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程建平、王文、陈晋平
横峰经济开发区
市委政研室
横峰县蓝海瑞德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信江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省恒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合诚阀门有限公司
横峰县郑金机械有限公司
江西氟塑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上饶市华亭玻璃饰品有限公司
江西兴安种业有限公司
江西兴安药业物流有限公司
横峰县振峰实业有限公司
弋阳工业园区
江西绿阳光学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凯诚医药有限公司
江西永固金属电力制品有限公司
弋阳县宏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江西和合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江西华尔圣实业有限公司
弋阳县康盛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佳尼工贸有限公司
江西兴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围美实业有限公司
杨文英、邱木兴、黄统征
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市纪委机关
余干天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瑞祥钢结构有限公司
江西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益材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金凯瑞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爱丽丝水晶工艺品有限公司
江西彤星饰品有限公司
余干县太莱饰品有限公司
江西永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金沙钻饰有限公司
江西汇晶工贸有限公司
江西千彩水晶有限公司
余干县巨起饰品有限公司
余干县凯通水钻有限公司
余干中品晶钻有限公司
汪霞、郑少薇、姜松阳
德兴经济开发区
市委统战部
江西万顺化工有限公司
德兴市佳特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天海铸造有限公司
德兴市四鑫铸造有限公司
德兴市惠达鬃刷有限公司
市直机关工委
德兴市天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德兴市盛仕工贸有限公司
江西德兴科润化学有限公司
德兴市永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德兴市东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德兴市怡帘窗饰有限公司
江西健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德兴市万源矿业有限公司
德兴市年年新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
德兴市龙圣碳酸钙有限公司
陈晓平、饶爱京、程观焰
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江西万年香米业有限公司
万年县育星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恒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炫陶陶瓷有限公司
万年县茂义服饰有限公司
江西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
万年县豪森家居有限公司
江西伊尔枫服饰有限公司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西松达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万年县佳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万年县亨润服饰有限公司
江西鼎鼎家纺有限公司
万年县康欣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吴井勇、陈荣高、叶礼茂
广丰经济开发区
市委组织部
江西科鼎金属有限公司
江西锐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上饶市信丰实业有限公司
广丰县吉盛纺织有限公司
江西彪王实业有限公司
吴井勇、陈荣高、叶礼茂
广丰经济开发区
江西茂华纺纱有限公司
江西华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广厦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江西金宏铜业有限公司
江西银泰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丰国铝实业有限公司
广丰县华龙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齐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饶市瑞佳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江西裕丰纸业有限公司
张之良、周遐光、吴亦丰
铅山工业园区
市委政法委
江西和源铜业有限公司
江西金瑞铜业有限公司
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
江西震宇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俊鑫科技有限公司
市委政研室
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迪瑞合成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曙光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元康硅业有限公司
上饶市安邦阻燃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日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
江西神叶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建博士橡胶有限公司
信州区朝阳产业园
上饶市天炬塑料有限公司
江西饶电电杆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利丰鞋业有限公司
江西宇瞳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市东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上饶市拓诚电线有限公司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上饶市步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上饶市隆润麻纺织品有限公司
上饶市宏丰铜业有限公司
丁晓胜、黄廉忠、江涛
鄱阳工业园区
市委宣传部
江西光安标准件有限公司
江西联合标准件有限公司
鄱阳加西亚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江西傲农饲料有限公司
江西华兴保鲜剂有限公司
江西傲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申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桐源林业有限公司
江西隆宇版材有限公司
江西昊泽光学膜有限公司
市市场管理局
江西鲁班木艺有限公司
江西利百佳锁业有限公司
江西海霸渔钩有限公司
江西文博粮业有限公司
江西清亮米业有限公司
市直部门部分单位联系企业具体安排表
企业所在地
上饶市宏鑫实业有限公司
信州区朝阳产业园
上饶市信州区百宏纺织有限公司
江西省煜兴实业有限公司
上饶市顺利夏布有限公司
上饶市步豪实业有限公司
市政府金融办
上饶县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上饶县茶亭产业园
市政府法制办
江西兴隆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江西博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玉成有限公司
上饶市融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上饶中材机械有限公司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西锦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市电子政务办
上饶市江心锅炉有限公司
上饶市金利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市工业工资公司
江西大林华人造板有限公司
江西盈然地板有限公司
上饶市天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市人民银行
江西泽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商业国资公司
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
上饶市泰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市天俊科技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市丰源光学电子有限公司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彩旗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汉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市防震减灾局
上饶市得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饶市华丰铜业有限公司
市食药监局
上饶市华益铜业有限公司
市文广新局
上饶市洲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江西汉玉王陶瓷有限公司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宣传和宣讲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宣传任务,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成效,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并积极向中央、省媒体进行推介,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一、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开展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的重要部署。宣传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为“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为建设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江西绿色崛起副中心城市注入强劲动力。
2.大力宣传我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宣传我市在开展专项行动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江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改革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着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助推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增长增添新动力的好做法。
3.大力宣传我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措施和进展。重点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成本优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上下围绕《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十六项工作的举措和成效。积极报道我市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制定政策汇编,扎实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机关干部下企业、专家精准帮扶、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的举措、亮点。
4.大力宣传我市坚持统筹部署与精准施策相结合的做法和成效。宣传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解决企业反映最突出问题的进展与成效。宣传我市遵循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要求,从改革开放、创新转型、改进监管、改善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5.大力宣传我市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新实践新亮点。宣传我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宣传我市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一方面通过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简政放权等政策举措,有效降低企业外部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引导企业内部挖潜,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的经验做法。
二、宣传安排
1.开设专项行动专栏专题专网。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统一开设专项行动专栏专题,各新闻网站开设专题专网,持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动态、进展和成效;全文刊登实施细则,组织专家、学者、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解读,让实施细则家喻户晓,更好地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组织编辑记者深入园区、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挖掘鲜活素材、发现生动事例,反映社会各界对我市开展专项行动的评价体会,反映广大网民的正面反响,在全市上下形成专项行动的深厚氛围。
2.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领导带领市直相关部门,及时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宣讲税收优惠、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有地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支持企业挖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等各项政策,通过市、县、乡三级联动,形成全覆盖的政策宣讲体系,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3.推出系列典型报道。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亮点成效,大力宣传各级干部扎根一线、主动服务的优良作风,广泛宣传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鲜活事例。积极发现、充分发掘我市开展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人物,特别是各地各单位落实政策、破解难题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典型。
4.运用新媒体开展网上宣传。上饶之窗网站、大美上饶微信公众号、党政客户端以及各新闻单位“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要在转发省、市各媒体推出专项行动重要稿件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网上宣传报道。要积极运用在线访谈等互动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5.做好在中央、省级媒体上稿。深入挖掘我市在开展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向中央、省级媒体推介。重点抓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江西日报等大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西卫视,江西人民广播电台等大台,以及人民网、新华网等大网的上稿。
三、阶段安排
5月至6月:重点宣传解读省市关于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及时刊发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政策解读。
6月上旬至中旬:重点宣传市领导带领市直相关部门,及时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宣讲政策的情况。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展和成效。
6月至7月:重点宣传全市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落实政策、破解难题,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是当前宣传战线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按照方案提出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节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精心组织实施,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新闻稿件。
2.注重工作创新。要做好总体策划,积极开展报网互动、台网互动,除了重点报道外,配合性的、拓展性的、关联性的报道宣传要跟上,让干部群众在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看网站时,随时可以了解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3.严守宣传纪律。专项行动宣传报道的政策性很强,关注度、敏感度很高,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宣传纪律,认真落实审看、把关制度,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
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直各新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上饶市“破解难题”工作推进方案
为更好的发挥企业在稳增长、促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需求,精准化、常态化的服务企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建立“破解难题”工作制度。
一、建立及时受理机制
在市专项行动办(市发改委)设立“全市企业发展问题受理中心”,
向社会公布专线电话、传真和邮箱,进一步畅通企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全市企业问题受理机制。对各种渠道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需求,由“全市企业发展问题受理中心”及时进行收集获取,纳入全市企业问题需求动态数据库。
专线电话:0 8200550
二、建立台账管理机制
对收集获取的问题和需求,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梳理、汇总,分为需要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需求、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需求、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需求三个层面。“全市企业发展问题受理中心”建立台账管理,逐一登记,不得遗漏。
三、建立分类处理机制
1.需要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需求。由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和三清山风景名胜区3天内提出解决办法,15天内解决完毕,并于当日将问题和需求解决结果上报问题受理中心。
2.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需求。涉及单一市直部门的,市问题受理中心24小时内送达办理部门,办理部门应在15天内解决完毕,并于当日将解决情况上报市问题受理中心;涉及多个部门的, 市问题受理中心2天内送达各办理部门,并及时提请市专项行动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商,确定解决办法。
3.对市县两级解决不了的、且需要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和需求,市问题受理中心汇总整理后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会议协调解决,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对涉及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兼并重组等重大问题, 市问题受理中心按程序报请市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需求,由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和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将问题和需求上报市问题受理中心,市问题受理中心审核梳理后,按程序上报省专项行动办。
5.对通过各层次解决的问题和需求, 市问题受理中心即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企业,同步进行企业满意度调查。
四、考评督查
对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和市直部门的事项办理结果, 市专项行动办根据其办结率和企业满意度,进行月度通报表扬和批评。年底, 市专项行动办根据办结率和企业满意度,对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情况上报市委督查室。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
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
精神,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
审批事项下放等事项进行督查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水平,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进行督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检查了解各地、各有关单位遵照(赣字〔2016〕22号)文件精神和各自任务分工要求,对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出台有关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所作出的总体安排,及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等方面出台的相关具体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序时进度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督查内容
1.各地、各有关单位按任务分工所作的总体安排。
2.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出台若干意见、制定政策汇编、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专家精准帮扶以及宣传动员、咨询服务等方面的阶段性实施情况。
3.各地、各有关单位在融资、物流、用工、用能、用地等领域制定的政策措施。
4.企业的实际受惠情况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方式
督查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书面督查,面向市直有关单位。要求承担了分工任务的单位在督查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半个月将本单位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市委督查室(电话:9 ;电子信箱:);
第二阶段为实地督查,针对专项行动队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直有关单位,实地了解各地贯彻落实情况。
四、督查人员
将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抽调市委相关部门、市直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
五、几点要求
1.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做好专项研究,提供专业服务,齐备相关记录、文件和资料。
2.市直各有关单位在书面督查期间,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上报本单位参与专项行动情况的具体情况,对逾期不报者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出台若干意见
制定政策汇编
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
编印咨询联系表
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
全面动员部署
深入宣讲政策,加大解读力度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
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千名干部进园入企活动
市工信委、市直机关工委、
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专家精准帮扶活动
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市金融办
开展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
市工信委、市国资委
建立及时受理机制
建立台账管理机制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建立分类处理机制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强化督查落实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强化总结评估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强化考核问效
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厅秘书处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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