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发广告信息睾丸有问题很容易早泄被屏蔽,怎么可以避免呢,应该会有漏洞吧,有知

那些APP身上出现的安全漏洞背后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即时通讯工具WhatsApp的网页版存在威胁漏洞,通过这一漏洞,黑客可以散布危险恶意程序来感染用户的电脑。由于,whatsApp用户的数量巨大,预计全国将有2亿用户可能受到该漏洞的威胁。
据称,WhatsApp上出现的安全漏洞很容易被黑客利用:黑客借助一个WhatsApp账号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BAT档案发给以电子名片的名义发给用户,不明用户只要点开这个名片就会自动启动这个档案内的恶意程序。黑客通过这个恶意程序可以感染用户的电脑或是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等。
虽然WhatsApp官方在第一时间就对漏洞进行了修复,但是据其方面透露,在V0.1.4881之前的所有版本已经受到漏洞影响。官方建议用户尽快更新最新的应用程序以免受到感染和损失。
APP安全隐患问题再次进入人们视线。
APP安全隐患
APP应用市场如此广阔,单是对于IOS 和android 这两大操作系统APP市场来说,用户涉及的面就很难估量,更何况还有其他的平台。
IT之家2014年的APP数量的调查数据
这还仅是2014年的数据,相信照着这个趋势,现在市场的APP恐怕应该更多。如此之大的APP数量,当安全隐患显现时,想必其影响也是巨大而深远的吧。
虽然苹果声称一直拥有自己的操作系统,安全性较强,但是在APP安全漏洞方面也未能幸免。
2014年,国外研究机构IOActive Labs的研究人员阿里尔&桑切斯就曾测试过苹果iOS平台上的40款移动银行App。结果显示这些APP几乎都未实施基本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漏洞随时可能出现。
2015年07月,安全专家Vulnerability Lab的安全研究员Benjamin Kunz Mejri在苹果公司的App Store和iTunes发票系统中发现了一个重大安全漏洞:公会这可以通过漏洞来发出指令、操控发票。据称:该重大的注入缺陷是应用程序端输入验证web漏洞。
Android系统下的安全漏洞现状更是不容乐观,去年10月阿里巴巴就曾对Android 系统下的APP进行过检测,结果显示:近97%的APP都存在漏洞问题,每个APP上的漏洞竟高达40个。
下面是阿里巴巴的分析报告:
今年的7月份,360手机安全研究团队vulpeckerteam曾提交过一个安卓APP新型安全漏洞:&寄生兽&。超过千万的APP将受到影响。
据称,&利用该漏洞,攻击者可以直接在用户手机中植入木马,盗取用户的短信照片等个人隐私,甚至盗取银行、支付宝等账号密码等。特别是常用的输入法类、地图类、浏览器类应用都在,也包括百度、腾讯、阿里等众多厂商的产品,如搜狗输入法、百度输入法等&。
9月13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过对互联网监测发现一种感染安卓手机的新病毒Android/SmsSpy.ccr。
据报道,该病毒可以获取以下权限,&读取手机状态;接收、读取、发送短信内容;访问网络连接;运行程序读取或写入系统设置;读写内置SD卡;自动编写短信和访问联系人信息;使程序开机自动运行并获取当前最近运行任务的有关信息;允许用户唤醒机器、程序修改全局音频设置;允许程序访问有关GSM网络信息和WIFI网络状态信息等&。
目前市场上智能手机占据着强有力的一个地位,而这些智能手机中,要数安卓机占据的市场份额最多。
市场上,许多手机生产商用的都是安卓系统,包括小米、酷派、华为等如此一来,安卓系统的开源性就导致很多的手机厂商可以任意修改个别设置和自由安装,那么这就很容易导致安卓手机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危险也就增多。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出现的APP安全漏洞主要是安卓系统上的,看来,安卓系统的安全漏洞确实较之苹果的IOS系统更胜一筹。
那么这些APP的背后,究竟是谁在操纵着这一切呢?
安全漏洞的幕后
这是一个复杂的黑色生产链,其中涉及到的操纵者包括:APP开发商、移动平台广告商、手机生产商、某些不法创业团体等。而这一切的来源就是所谓的:利益驱动。
利益是人们开发如此多APP的最大动力,也是安全隐患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
一、APP开发商
很多的APP上的漏洞都是由一些简单的错误编码或参数使用不当所导致,开发者写错一个编码或是将参数稍微的变动一下,那么APP上的关键数据就很有可能被暴露从而带来安全问题。
再加上有些开发商在后期检测中不会主动去注意这些看似相对较小的细节问题,没有对APP进行重新的改进,安全问题就很容易出现。
对于许多的APP开发者(尤其是那些违规的APP生产商)而言,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创造出更多、更吸引人购买的APP应用程序。这种相对功利性或者说是任务性的工作意识让他们在开发这些APP时往往忽略掉一些安全性方面的考虑。
而且在推广这些APP时或许也没有进行反复的考量和检测,就匆匆的上市发布,这样出来的产品或许会卖得好价钱,但是对于用户而言,或许后期的损失可能比这个价钱还要多。
对于那些急功近利的违规APP生产商,利益的驱动也许会让他们铤而走险,在APP中直接嵌入某些病毒和恶意程序,如果这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那么后果更是不敢想象。
二、移动平台广告商
据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占比提升至88.9%。
中国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全民时代,大数据的优势对于生产商来言逐渐变得重要而必要。
因此,许多广告商都在试图去搜集大数据,以期为自己所用。而移动应用平台的快速发展更是给这些商家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
下面是艾瑞咨询&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市场规模研究报告&:
如此庞大的市场前景,必然也会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
无论是手机还是手机号码而言,这都是相对稳定性的因素。通过APP预先设定的程序收集设备识别信息、地理位置等必要的信息可以帮着广告商适时而又准确的将广告投放到对应的用户中(广告商利用APP的&针对性&将广告嵌在应用程序中,待用户启动APP时就自动弹出或显示),而APP的开发者当然也会因此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分红。
对于非正规的广告商和APP的开发者而言,这种方法的选择等于是一举两得,即节省了广告商在发布广告时所产生的中间费用又能够有效的控制广告目标用户的准确性,保证广告的有效性。
对于APP开发者而言,这样的交易对于它们来说等于是只赚不赔,何乐而不为?
三、不法手机生产商和创业团体
手机作为APP的移动终端设备,它们的存在就是给这些品种繁多的APP们使用。一般情况下,手机中并不会搭配APP进行出售,除非是客户提出要求。但是也会有些手机生产商(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中国的山寨手机和水货手机)通过在手机中安装APP来达到获取用户信息以及发布信息赚取利益的目的。
一些违规的手机生产商或创业团体(如那一批批的水货军和行货军)甚至为达目的向用户出售已经安装过某些特定APP的手机,将恶意软件或广告嵌在手机中,依次来达到恶意扣费或是强制宣传推广等目的。
例如:据相关媒体爆料:一些走私版HTC智能手机在出厂时就曾内置过MobileReader的看书软件,这些软件会收费,稍不注意,就会向用户收取高额的增值税。
三星i9200智能手机也曾被爆料称:正品行货手机开机后已经内置了360手机安全卫士、youni短信等众多软件,虽然无害但是依旧会影响用户的正常生活。不过后经证实,这些APP是通过一些专门的&一键刷机&软件刷入手机之中,并非三星官方安装。
在生活中,我们还可以经常看到下面这类的APP安全隐患。
例如:广告中、活动现场等经常看到&买某某送手机&、&参与抽奖送手机&等等企业宣传推广的案例。
这些类似的营销模式下,厂商抓住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将携带有恶意目的APP装在手机中来进行自己的违法宣传推广活动。
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在享受着便捷带给我们的实惠,但是在这些便捷之后,请记住:也隐藏着危险!
垃圾短信、WAP网站、流氓软件、木马病毒软件等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人们的信息安全。有一天,突然一觉醒来,你是否会注意到自己的话费被扣、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手机内的信息被泄露等等APP安全漏洞问题。
APP安全问题的复杂以及其幕后形式的状况凸显了我们APP市场的庞大和形势的严峻。
每一个新的行业的兴起就必然会出现某些伤害用户利益的事情存在,监管部门的&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就往往给了这种邪恶势力继续下去的机会,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漏洞呢?
虽然近年来,关于APP方面的政策也时有提出:如:2012年6月,工信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13年11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以及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APP应用程序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时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审批暂行办法》等等。
但是由于APP行业的复杂,监管始终收效甚微。
希望APP安全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以保证APP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系互联网圈内事(微信ID:quanneishi)原创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最新图文推荐
大家感兴趣的内容
&&<a rel="nofollow" class="red" href="" target="_blank" color="red新版网站排行榜
===全新上线===
网友热评的文章点击蓝色字加关注,轻松获取前沿资讯近日移动广告分析公司AppLovin的CEO Adam Foroughi在知名科技博客venturebeat上发布文章,分析了评价移动广告效果的问题  对于移动广告来说,分析出用户是否正在看你的广告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基于网页的服务来说,可以采用cookie轻松实现,这样市场人员就能跟踪一些在线渠道的效果。  但是移动网络和移动app并不支持cookie,所以很难实现同样的分析工作。但是IDFA(Identifier for advertisers)广告主识别码技术的引入,让移动网络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这种技术已经被苹果和谷歌两大体系广泛的采用,因为它有这些好处:  · 每一次点击都能追踪到具体的某台设备,而一台移动设备更是直接联系着一个固定的用户。  · 移动应用能够将追踪技术和广告分析进行整合。  · 在移动应用中添加追踪技术,可以更好的控制用户的交互。  · 移动广告系统可以对广告花费、用户价值提供很多有力的分析。  上面这些就是移动应用对于分析单个用户的优势所在,可以提供更好的广告效果评价。而具体可以从下面这些方法着手开始:  1. 开发移动应用并不断的更新  相对于那些只是将简单采用移动网页的市场人员来说,使用移动app的人往往业绩更好。在移动互联时代,简单的移动网页不是一个完整的策略。  2. 选择一个跟踪和分析平台  市场人员无需自己构建分析平台,因为市面上已经有很多这样的工具了。选择一个即可。  3. 利用好IDFA这样的ID号码  这些ID号码一方面可以不触犯用户的隐私,另一方面可以持续的跟踪分析用户的价值。  4. 乐于跟分析平台分享自己的交易数据  很多的市场公司都旨在优化每次点击付费。但是其他的指标,比如用户粘度和忠诚度等,也是很重要的,对于用户最终价值的多少,起着关键作用。  总之要以移动应用为中心,开展自己的移动战略,这样才能实现更好的移动体验,提升用户的的粘度。互联网广告前沿(adfrontier)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不六文章网立场
的最新文章
上周Pew Research Center公布了2016年的新闻媒体状态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美国的数字广LTV(life time value)生命周期总价值,意为客户终生价值,是公司从用户所有的互动中所得到的全部经济收益的总和。日下午,派瑞威行联合小米营销在北京四季酒店成功举办了以“生态爆炸”为主题的分享会。小米自六用户不会在搜索广告中看到已经安装过的应用程序。这意味着当下流行的APP应用将不会向用户推送,这将给中小开发者带来更多的关注度男性和女性越来越满足于联网生活。消费者和移动设备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大部分都是长期关系。移动设备随时在身边,需要时就能拿到,给我们提供无穷多的选择。现在,联网不是趋势,而是一种生活方式。济南市举办十大网红见面会,10名90后嫩模集体亮相,并通过手机进行现场视频直播,吸引了众多粉丝观看。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这正是视频直播平台的现状。谷自动化移动营销平台AppLovin 日前宣布正式进入中国。该平台旨在提供自动化投放及数据分析,帮助产品在移动端高效触及新用户 。RTB广告一般而言是网络广告的一种,RTB是“Real Time Bidding”的缩写,对RTB在广告产业链的作用-视频讲解权威数据公司QuestMoblie发布了2016年春季APP排行榜,在这份冗长的数据报告中,包含了CP同学们非常关心的渠道数据,下面摘要出来,供大家刷新下头脑中的渠道座次。全球移动视频市场规模将在2021年达到250亿美元;届时,广告投入将驱动三分之二的移动视频总市值——广告商旨在靠日益增多的手机和平板电脑视频用户来吸金。编译/游戏陀螺 晨墨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世上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富兰克林制作移动游戏,或许他据外媒分析指出,随着美国电信市场逐步饱和,Verizon需要通过互联网内容和网络广告等寻求业务突破增长,这是该公司接连收购AOL和雅虎的原因。我知道不应该发,但是刷量工具你们还是应该见见~本上能够通过相关的设置,部分完成模拟人为浏览和点击的功能;AppsFlyer Performance Index现已成为业界对移动广告渠道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该Index为移动市场营销人员提供可靠的留存率和市场规模的报告,帮助他们更合理高效地以数据为导向,制定市场预算分配策略。据悉,阿里巴巴OTT终端在里约奥运期间的开机广告已全部售罄,品牌商包括德芙、三星和科鲁兹等。不同行业优质品牌广告主的“承包”认可,佐证了该平台广告价值的成熟与优质。助力品牌奥运营销,阿里巴巴OTT势不可挡。一切从劫持开始说起,在家上网浏览网页,第一次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回车,发现页面右下角会出现一个大概300x300(像素)左右大小的正方形小窗口。窗口内多半是一些此时此刻非常不愿意看到的内容,比如广告。Immersv的平台可以追踪用户是否会观看VR中的广告,他们发现用户的点击率(在VR里确切点叫注视率)接近30%,这一数据在手机端仅为1%,桌面广告为0.4%。近日移动广告分析公司AppLovin的CEO Adam Foroughi在知名科技博客venturebeat上发布文章,分析了评价移动广告效果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一边看着视频一边吐槽,比如广告时间太长、视频中也不断播放广告、不断弹出广告还找不到“×”等等等,视频广告不正是为了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建立连接吗,为什么会这么招人恨,不能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有个权衡,建立更有效且被大家喜欢的方式?告主们首先头疼的是如何让人们下载他们的应用,然后头疼的是如何让人们真的去频繁使用它——而不是安装之后就忘掉——从而积累有价值的用户来赚钱。系统确定了车辆的类型,那么就会在LED广告牌上展示5秒的不同内容广告。而广告的内容通常是由广告商客户亲自针对不同车辆来确定的。今年直播有多火,是个人都感受到了。
雷军、周鸿祎都去做直播了,王健林也来亮相。连冯大辉没去做直播,却要专门写篇文章,解释自己为什么不去…Instagram正着手建立自己的算法数据体系,以便更精准地定位受众用户。至于结果会怎样,我们都拭目以待。在商业的世界中,所有的承诺都是一句空话随着Facebook、Instagram、陌陌等社交平台在视频领域的频频出手,一时间,视频广告成为网名热议的话题和各大社交平台进行商业变现的最佳形式。络广告收入,尤其是朋友圈的FEED流等广告投放收入,曾被腾讯公司CEO马化腾寄希望为下一个“现金牛”,但增长势头正在放缓。通过实际案例讲述如何优雅的进行商业产品设计Facebook于周三发布了该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报,财报显示,Facebook第一季度营收为53.82移动广告市场中的虚假流量一直是困扰各移动应用厂商的难题,因为伴随假量而来的除了利益上的损失还有对整个移动应用市场的腐蚀。在手机应用从业者计划进军广阔的海外市场的同时,也面临着由于文化及地域差距所造成的市场壁垒。对于手机应用业者来说,从应用打造到市场策略,都要考虑各国用户的下载及使用的整体习惯。Dave介绍了这半年来的测试经历:Atlas在测试竞价系统时,对接了数个交易市场,从中以多种广告形式买入流量,最终得到了两个主要的发现:面对如此复杂的媒体环境,我们如何去思考这些被投放的广告创意?万变不离其宗!GMIC 北京2016(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即将于4月28日在国家会议中心拉开序幕。作为在电视广告预算向网络视频平台转移的过程中,谷歌(微博)旗下的YouTube一直是最成功的范本GMIC 北京2016(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即将于4月28日在国家会议中心拉开序幕。作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行业据统计,美国消费者目前超过94%的零售消费仍然发生在线下,仅靠线上广告测量并不足以说明数字广告投放对实际零售产生的影响。那么应该如何测量呢?一.专注于设计其实,当苹果的审查小组挑选值得推荐的应用时,首先关注的便是应用的图标。对着满屏幕的图标,毋庸置近日,近日,国内第三大移动社交平台陌陌正式发布广告程序化交易平台MOMO Ad Exchange,这标志着陌陌在商业化方面更进一步。Facebook在旧金山的梅肯堡会展中心召开了一年一度 的F8开发者大会。会议在开始之前就得到了相当多的关注,各界都好奇第一社交网络平台会有何神奇的广告技术出现。根据A/Btest对比测试,点击率平均可以提升1.5倍。聚焦移动,如何在手机屏幕这块方寸之地上施展营销拳脚而又不失用户体验?PC时代传统的广告形式逐渐走下神坛,而轻质讨巧的信息流广告顺势崛起。从PC到移动端,从多屏到跨屏,广告营销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精准成为了新时代广告投放的共同追求。随着移动端广告投放比例的增加,市场上涌现出了不少新的投放维度和技术,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TrueView在提升TVC质量进而改善视频用户观看体验的同时,也为品牌做了以兴趣为筛选标准的观众匹配,从而提高了广告有效触达率,降低视频网站用户流失的可能。广告拦截工具的出现,无疑让许多以广告为生的资讯公司大受影响。到目前为止,有打感情牌使不少用户良心发现弃用拦截工具的,有手段强硬让用户要么选择拦截工具,要么滚蛋的。在营收与用户之间,移动广告“似乎”就成了矛盾的根源。点击蓝色字加关注,轻松获取前沿资讯销界现在有句俗语不知诸位听说没听说过,那就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Uber。在用户每天使用智能手机时,包含了一些真正重要的瞬间,比如他们 “我想了解”、“我要去”、“我想要做”、“我想买”……。拥有了都教授、李敏镐、胡歌、霍建华之后,她们一点都不介意再有个现任:宋仲基。三年多过去,现在的news feed ads已经是日入4000万刀的现金牛了[1]。作为主要成长时期在这个团队里工作过的成员,回想起来感概多多。打败了韩国顶尖棋手李世石让 AlphaGo 声名大噪,当然它的步伐不会停歇。暴雪已经确认,AlphaGo 接下来将要挑战的是「星际争霸 2」adfrontier关注互联网广告前沿技术、运营、市场热门文章最新文章adfrontier关注互联网广告前沿技术、运营、市场扒一扒你们遇到的垃圾移动服务吧
垃圾移动公司,竟然关闭了我的短信功能,我订的150短信包,你们扣了费,你们管我是一天发完还是1周发完啊!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公司,竟然关闭了我的短信功能,我订的150短信包,你们扣了费,你们管我是一天发完还是1周发完啊!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公司,竟然关闭了我的短信功能,我订的150短信包,你们扣了费,你们管我是一天发完还是1周发完啊!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公司,竟然关闭了我的短信功能,我订的150短信包,你们扣了费,你们管我是一天发完还是1周发完啊!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公司,竟然关闭了我的短信功能,我订的150短信包,你们扣了费,你们管我是一天发完还是1周发完啊!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垃圾移动!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在使用移动卡的业务和服务中遇到任何不满和疑问,只要您是湖南移动的用户,请您将手机号码和具体要反映的问题发送邮件到,您也可通过湖南移动门户网站或者拨打10086人工进行反映,湖南移动公司为您核实后会在48小时首次回复您,感谢您对移动品牌的关注以及信任!
中国移动“终果遗痛” 屏蔽短信请勿屏蔽良心群发短信遭“封杀” 市民质疑运营商 “这是对手机用户的严重侵权,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聊城的陈先生是一名移动手机用户,前几天他发现自己的手机收发不了短信息,开始以为手机坏了,几经验证排除手机故障后,又赶快查了一下手机话费,卡上不欠费,还有70多,手机出现故障后只好拨10086询问.。打了不下20次,终于进入系统,被客服人员告知:手机短信息功能被禁止了。原因是发送商业信息。发短信给客户短信功能被停 ,短信群发,移动真是封你没商量!更为严重的是陈先生的个人私人信息也被禁止了!手机短信功能被屏蔽,屏蔽了我们的短信,请不要屏蔽你的良心! 陈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事因是当时我是想做一个手机上网,进行咨询,我打了不下20次电话,都没有进入这个系统,客服电话总是遇忙,不至于忙到客户进入不到系统里去这个地步吧!如果这样,这个繁复的系统该改一下了,再者,每次拨这个电话,总有一些广告宣传在先,然后再进入这个复杂系统,着实让人头疼! 因为有事情要咨询,陈先生只好再次拨打10086,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拨号,耐着性子听到最后也没有听到投诉建议请拨几号键,是没有,还是我搞错了,又试了几次,还是这样。 这个系统中的确没有像联通那样专门有一套完备的建议和投诉系统。最后,陈先生只好拨通“0”号人工电话服务。电话是一位小姐接的,她陈先生反映了这些问题后,说会有一个回访,耐心等了2天,没动静。陈先生只好再牺牲时间去咨询,客服人员告诉说,因为发了商业信息被禁止了陈先生一头雾水,第一次经历这么回事儿!他问客服人员:商业信息不能发?你们有没有官方文件,在媒体上公开一下,也好让像我这样的移动客户知道下!客服人员解释不清。陈先生的理解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手机客户有权发送这些信息,移动公司不该单方面禁止这些信息。即便是禁止了也应该不短信或电话告知一下,客户拥有告知权。 陈先生说,因单方面禁止了这些信息,造成信息客户没有接收到。严重影响了商业信益。陈先生同一家家电公司在百大三联和苏宁专场宣传活动,因为宣传受限,他们遭受了重大损失!这个谁来补偿。 8月16号,陈先生见客服电话无济于事,只好去聊城移动移动公司去咨询,因为客服实在是太忙太浪费时间,而且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当天,在市中区陈先生本人办理业务时候,发现营业厅门口拉起了长长的白条幅,一问情况,恰恰和陈先生遭遇极其相似,该客户艰难维权,两年都未给予解决。去了移动公司,见了一位负责人,陈先生说,客服约好16号9点要和领导见见面,耐心等到9点半,一直未有等到消息。打电话,客服反而问他为什么没打电话联系?陈先生解释说,我跟谁联系,是你们提前预约好领导,然后再和我联系,这样对吧! 说起客服,陈先生一肚子气,他说,他打了不下50个电话了,客服电话总有录音吧,每一次好不容易拨通人工电话,客服人员再让重复一次,说的他口干舌燥,浪费时间不说,对人也是不尊重。 在移动公司,陈先生问起这位负责人,你具体负责这些吗?他支支吾吾,一会说客服负责这些,与他们无关,一会说他也负责这些,当问及短信息被禁止时候,该同志说话游移不定,把问题全扔给了工信部,公安局等部门,貌似问题与他们全然无关。当陈先生告知这位负责人,在市中区和他一样客户两年未解绝问题时候,他们得意的说,这人已经在工信部或移动备案了。客户权益没解决,反而被备案,当做“重点”客户对待。陈先生只想说一句:移动,你们的素养在哪里! 见反映问题未果,打了北京电话。电话是,北京方面终于接通,客服人员说告知说,可以打山东质量监督热线 。陈先生打了2次,终于打进去了,他再次耐着性子清晰地把这些问题原本在复述一遍陈先生特别交待一句,希望有电话录音,不要因为客服人员不同就要要求客户反复投诉,这样尊重客户权益不大尊重。 移动“技术”“服务”存在监管漏洞 移动运营商的做法太不合理。严重侵犯了手机用户的正当权益,无奈之下,陈先生找到了市中区一位负责投诉的经理寻求说法。这位经理告诉陈先生,他所发的短信息违反了电信条例62条,(第六十二条 在公共信息服务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信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例第五十七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然后再陈先生的要求下,这位负责人讲了一下解禁程序…要求本人拿着身份证去营业大厅去办理开禁手续,然后写一份保证书,报公司后14个工作日开通,当陈先生问起,移动10086有没有拨号键进行投诉和建议时候,这位负责人不清楚,说有,陈先生当场让她尝试了一下,证实没有这个系统。陈先生告诉记者说:作为世界500强的移动公司,竟然没有一个投诉建议系统,这是显而易见漏洞,这是服务漏洞,也是技术漏洞。该负责人告诉陈先生说,10086的“0”号键可以进行投诉。陈先生通过客服了解到,“0”号键是人工服务,囊括所有服务,只要客户自动系统进不去,可以拨“0”号键进行咨询。把投诉建议划归到这里面,是有意淡化或者根本就没有投诉建议,这让移动客户一头雾水,客户投诉建议权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被化解到了! “短信息被禁,陈先生还蒙在鼓里,短信息合不合理姑且不说,移动公司短信或电话人性化地提醒告知下不可以吗?客户这点告知权应该有吧。”面对记者采访,陈先生如是说。再说了,移动公司和我们消费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消费者要服从的只是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上的规定。移动公司这种单方面做出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消费者做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更何况这个规定并没有对外公开,所以消费者完全可以不服从他这个规定。移动公司应当提前和消费者签署合同,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向相关部门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作出相关的规定,而不能单方面作出这种限制。再说了,像我这样的客户肯定还会有很多,前几天在市中移动大厅就看见一个小伙子扯起条幅进行维权呢,他也是短信息被禁的事儿,如果都不站出来,这样仍然会持续下去,多少客户还会蒙在鼓里突然一下子信息被禁止了,侵犯人权不说,单说眼前造成的损失谁又来承担呢? “我的短信是非法,它是如何如何界定的?难道含有商业内容的都为违法?都要该禁止?那我为什么我的私人信息也被禁止了!国家关于短信管理的规定里头,也没有任何一条说商业内容是属于非法短信。中国移动客户的手机每天都要接到广告信息甚至是一些开假发票、办假身份证、走私车、倒卖枪支、给账户汇款虚假信息。你们为什么不屏蔽?就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同时,陈先生另一张卡上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息:哈利波特、蓝精灵等大片短信抢票活动开始了,聊城移动客户发任意短信到即可参与,如获取数字尾数000,,800可赢得影票一张,详询。这是什么,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典型的商业信息。你们说广告内容的短信都要被禁止,那你们移动为什么还要和那么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和其他企业合作,在手机里面登这些企业的广告?难道用短信发给我们用户的手机广告在你们移动的眼里不算短信广告吗?为什么你们能群发送到成千上万移动客户,而我却仅仅通过私人手机熟悉的几十个朋友小圈子就被禁止了呢。移动自己通过广告短信赚钱,用户小范围发送的短信就不行。是不是这样理解,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移动公司,可以随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禁止向客户提供短信服务。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突破了法律的界限。着实令人费解。
市中移动公司的负责投诉建议的负责人说:只要拿着身份证到楼下大厅里办理解禁手续即可。办理解禁手续好要写“保证书”。陈先生听了很不舒服,拒绝了这个要求。移动公司居然要求签订保证书以后不能发商业信息,才能重新开通短信息功能!这是要挟消费者行为!如果换一个角度,同样要求移动签订一份承诺书,往后不要再给移动客户致电推销移动彩铃、长话包、上网包之类的广告推销如何?移动这种“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实在令人愤恨!他们应该主动作为,及时作出事后补救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才对。陈先生问这位负责人,你们屏蔽我的手机短信功能,为什么不通知?!为什么不与机主联系核实情况与信息?你们对你们所有客户都采取单一粗暴的方式吗?该负责人能说,制度是公安部门和工信部门制定的,与移动无关他们只是执行。这位负责人说你们中国移动公司给客户解决问题的时效性不是48个小时,现在仍然未解决?十多天了,移动能不能给我们一个答复。陈先生问:开通后我还能再接收到我个人信息吗?如果你们移动事后认为合法,这些信息还能发出去吗?这位负责人明确的告诉陈先生说,不能。这又是对客户权益一种践踏。 3律师说法:单独设限 双方权益言谈何对等 屏蔽短信息合不合法?带着这个问题,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说:屏蔽前应提前告知, 移动公司和我们消费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消费者要服从的只是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上的规定。移动公司这种单方面做出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消费者做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更何况这个规定并没有对外公开,所以消费者完全可以不服从他这个规定。移动公司应当提前和消费者签署合同,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向相关部门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作出相关的规定,而不能单方面作出这种限制。” 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法律程序,无权对他人的通讯信息加以检查。如果对通信内容进行监控的话,要由公安、检察和国家安全机关,在履行一定程序后才能进行。这样一来,运营商就无权擅自对用户的短信进行监控。公民之间的私人通信受宪法保护,任何机关不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然而,手机运营服务商自行设立过滤系统技术标准,是一种自我授权行为。这样做既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同时也违背了宪法精神。假如手机运营服务商介入私人之间的通信领域,人为地干涉彼此的信息沟通,那么,就会破坏熟人之间形成的特殊民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
当时办理移动号码的时候,移动公司为什么没有规定不可以跟客户谈商业之类的信息?为什么规定不能发商业的信息 ?怎么才能算商业的信息?如果跟要好的姐妹一起发关于买化妆品的,带着价格的信息,那这个算不算商业信息?垃圾移动,在践踏我们移动用户最基本的权利!我用你们的服务,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通讯自由,沟通的自由?那么多的卖假烟 假发票的怎么没有屏蔽掉?垃圾移动垃圾移动,祝你们移动不得好死@,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通讯自由,沟通的自由?那么多的卖假烟 假发票的怎么没有屏蔽掉?垃圾移动垃圾移动,祝你们移动不得好死,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通讯自由,沟通的自由?那么多的卖假烟 假发票的怎么没有屏蔽掉?垃圾移动垃圾移动,祝你们移动不得好死,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通讯自由,沟通的自由?那么多的卖假烟 假发票的怎么没有屏蔽掉?垃圾移动垃圾移动,祝你们移动不得好死,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通讯自由,沟通的自由?那么多的卖假烟 假发票的怎么没有屏蔽掉?垃圾移动垃圾移动,祝你们移动不得好死,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通讯自由,沟通的自由?那么多的卖假烟 假发票的怎么没有屏蔽掉?垃圾移动垃圾移动,祝你们移动不得好死,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通讯自由,沟通的自由?那么多的卖假烟 假发票的怎么没有屏蔽掉?垃圾移动垃圾移动,祝你们移动不得好死
我们是预先充值的客户,我们付了话费,你们有权利服务我们,我们打电话,只要一直打,你们肯定会在我们用户的充值费用之内允许我们一直打,为什么不允许我们发信息,一直发,为什么关闭了发信息的功能,连收信息的功能也给关闭了?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践踏用户的权利!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践踏用户的权利!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践踏用户的权利!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践踏用户的权利!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践踏用户的权利!草泥马 垃圾移动公司!践踏用户的权利!
垃圾移动说48小时之内给处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竟然还要等48小时,不能收到信息,草泥马移动公司,人家给我发信息的费用你们是不是给扣掉了?垃圾移动!大家多用QQ还要微信,能不用移动尽量不用移动,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强烈推荐移动用户们多多用微信QQ,陌陌,还要邮件,用聊天工具多多交流,抵制垃圾移动,垃圾移动是见钱眼开的垃圾公司吸血虫垃圾移动!只认钱!
3律师说法:单独设限 双方权益言谈何对等 屏蔽短信息合不合法?带着这个问题,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说:屏蔽前应提前告知, 移动公司和我们消费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消费者要服从的只是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上的规定。移动公司这种单方面做出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消费者做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更何况这个规定并没有对外公开,所以消费者完全可以不服从他这个规定。移动公司应当提前和消费者签署合同,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向相关部门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作出相关的规定,而不能单方面作出这种限制。” 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法律程序,无权对他人的通讯信息加以检查。如果对通信内容进行监控的话,要由公安、检察和国家安全机关,在履行一定程序后才能进行。这样一来,运营商就无权擅自对用户的短信进行监控。公民之间的私人通信受宪法保护,任何机关不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然而,手机运营服务商自行设立过滤系统技术标准,是一种自我授权行为。这样做既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同时也违背了宪法精神。假如手机运营服务商介入私人之间的通信领域,人为地干涉彼此的信息沟通,那么,就会破坏熟人之间形成的特殊民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
“我的短信是非法,它是如何如何界定的?难道含有商业内容的都为违法?都要该禁止?那我为什么我的私人信息也被禁止了!国家关于短信管理的规定里头,也没有任何一条说商业内容是属于非法短信。中国移动客户的手机每天都要接到广告信息甚至是一些开假发票、办假身份证、走私车、倒卖枪支、给账户汇款虚假信息。你们为什么不屏蔽?就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同时,陈先生另一张卡上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息:哈利波特、蓝精灵等大片短信抢票活动开始了,聊城移动客户发任意短信到即可参与,如获取数字尾数000,,800可赢得影票一张,详询。这是什么,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典型的商业信息。你们说广告内容的短信都要被禁止,那你们移动为什么还要和那么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和其他企业合作,在手机里面登这些企业的广告?难道用短信发给我们用户的手机广告在你们移动的眼里不算短信广告吗?为什么你们能群发送到成千上万移动客户,而我却仅仅通过私人手机熟悉的几十个朋友小圈子就被禁止了呢。移动自己通过广告短信赚钱,用户小范围发送的短信就不行。是不是这样理解,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移动公司,可以随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禁止向客户提供短信服务。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突破了法律的界限。着实令人费解。
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希望能有一位律师出现,帮我们广大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惩罚移动公司践踏我们收发信息的最基本的权利!垃圾移动公司垃圾移动公司垃圾移动公司
本文很多案例是转载的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李绍章状告移动非法关闭客户短信功能( 16:33:15)转载▼标签: 李绍章中国移动杂谈 分类: 乱侃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李绍章状告移动非法关闭客户短信功能全文(移动客户顶起)本文开头不得不再玩一回“旧事重提”。我这人,喜欢火车不喜欢火车站,喜欢铁道不喜欢铁道部。2006年,我和我的友好同事、诉讼搭档张进德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了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北京铁路局等“老大”、“老二”和“老三”。可是,一等就是四年,进德的孩子都快上幼儿园了,她爸的官司还没立案。相比来说我更惨,法院“只收状子不立案子”的司法现实气得我至今未婚,光棍一条。扯多了。不过,该组案件在当时通过媒体进入了大众视线。先由上海的新闻晨报和北京的法制日报报道,遂引起包括北京青年报、方圆法治、中央电视台、第一财经电视台、美国亚美时报等几十家国内外媒体的进一步关注。我们也相继在包括网络博客、南方都市报、中国改革报、新京报等传媒发表了此次公益诉讼活动的系列评论文章,还入选了2006年度《法治蓝皮书》“人物篇”。四年后的今天,我又起诉了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①大胆锁闭短信发送功能:侵犯我通信自由日晚,我利用手机群发功能发送感恩短信,结果被关闭短信发送功能。事后拨打10086服务热线询问,被告知是“上级有关部门命令”、“政府有关部门通知”等,我详细询问什么部门、什么内容及正当理由与合法根据,对方言称“对外一致口径只能回答至此”。我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我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反复协商,并投诉到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尽管受理但一直不予答复。12月4日(第九个全国普法日),我和我的代理人张进德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没有携带起诉证据,法院不接收“裸状”,遂返回收集相关证据,于12月8日再次去法院,法院接收了我的民事起诉状。但事后一直没有声音。直到12月22日,法院来电称此案采用“诉前调解程序”,并称已和中国移动方面反复沟通,希望庭前解决。后来,中国移动来电表示,试图通过电话解决,我要求在法院见证和主持下,当面向我书面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真实、明确告知义务”,对方答应汇报领导后再给予答复。但几天过后仍没有音讯,我遂向法院表示,因中国移动缺乏诚意,我宣布“不同意诉前调解程序”,并要求法院启动诉讼程序,依法立案开庭审理。法院方面表示研究后给我答复。事后,中国移动又来电试图寻求“私了”。我答复,因中国移动此前缺乏足够的诚意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我已向法院表示不再同意诉前调解,并要求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解决双方纠纷。中国移动聘请的代理律师与我及我的代理人张进德交谈,希望我们理解中国移动,并称此案并非移动一家所为,是他们和联通、电信达成的三家框架协议,对短时间群发短信有关闭发送功能的协议,如果涉诉,“不好办”,但我表示“已向法院表示要求进入诉讼程序依法处理”。中国移动的代理律师也当即表示“那我们法庭上见”。
什么时间办得,月底?
②二次关闭:我再告孰料,日,中国移动又擅自关停我的短信发送功能。不可思议的是,我当天就发送过1条短信,也竟然在那天下午5点04分关停了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这就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我放弃冬眠,连夜拨打10086服务热线10次,反复投诉,要求移动方面如实告知关停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但他们迟迟没有明确、真实的答复。10个接线员答复了9个版本,有的答复说是“服从上级指令”,有的答复说“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有的答复说是“接有关部门通知”,有的答复说是“短信异常”,有的答复说是“垃圾短信处理”,有的答复说是“短时间流量太大”,有的答复说是“发送过于频繁”,有的答复说是“有朋友举报我,不愿意收到我的短信”,有的答复说是“上海世博会期间为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工作,整治垃圾短信”。等等。直到次日中午12点,我再次拨打第11次投诉热线,并且通话长达1小时,他们才在下午1点多由投诉处理部门来电解释,答案仍然是含混的那句“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我原本心胸狭窄,中国移动却非要过来硬塞猛挤,只好把我又一次惹毛。于是,继第一份诉状之后,1月4日我又去黄浦法院递交了第二份起诉状,要求中国移动还我消费者知情权,保障我公民的通信自由。③起诉挡不住侵权:“接着往下关”可是,侵权仍在继续,没有因为我的状告而收敛。就在1月4日下午1点钟,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投诉处理部门来电解释完成后,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又一次被关停!从1月4日凌晨开通我的短信发送功能至1月4日下午1点再次关停之间,我才发送了10几条短信,且没有“垃圾”内容。这怎么算流量大呢?1月4日下午从黄浦法院递交第二次诉状回来,又致电10086要求给予解释。投诉处理部门又来电解释,理由还是老一套,只是连声说抱歉。我认为答复不到位,又要求其主管领导在1月5日中午之前给予答复,但始终没有“明确”的答复。终于平静了一天,1月5日一天没有再次上演关停事件。可是,1月6日早上7点,中国移动又一次关停了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在关停前的6日零点到7点之间,我才发了8条短信,仍然构不成“流量过大”,也莫名其妙被关停了。我继续拨打10086,重复着那些的投诉,重复着听那些千篇一律的答复,“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更让我怒不可遏的是,当天刚刚申请开通,晚上10点多,中国移动再一次关停我手机短信发送功能,一天之内被关停了两次!侵权还在继续,1月7日,《法制日报》首家报道了我的诉案,我将此消息用手机短信群发给我的朋友,但我的短信发送功能又一次毫无商量地、说一不二地被关停。这是第六次关停我了,那几天,平均算下来,几乎是一天被锁闭一次。
④公然声称查看短信内容:侵犯我通信秘密每次关停,我都要拨打10086服务热线要求开通,一般来说是24小时开通,但我反复催促,开通会短于24小时,但我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的“真实、明确的答复”之告知义务,却一直不能履行。这让我直到现在也搞不清楚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为我提供的短信发送服务的“真实情况”究竟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有知道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所谓“知情权”,但作为中国移动的VIP客户,我的权利不仅没有因贵宾客户而见增益,反而屡遭侵害。单是侵害通信自由还不过瘾。就我的经历而言,中国移动不仅擅自关停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不让我继续发送短信,而且还要查看我的短信内容!简直翻天了、覆地了。日,中国移动上海公司的工作人员(工号174)来电沟通锁闭我的短信发送功能事宜,电话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透露查看了我的手机短信,并认定短信内容“是合法的”。当我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震惊之后,质问其究竟是谁、在何时、因为什么,敢窥探我短信内容,工作人员答复是中国移动相关部门查看的,但没告知具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1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国移动作为为我提供通信服务的电信经营者,无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在锁闭原告短信发送功能、侵犯原告通信自由之后,又公然侵犯原告的通信秘密,明显违反了我国宪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国移动无视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不仅不履行保护公民尤其是作为其长期客户的我的民事权益的义务,而且还侵犯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我认为,发送手机短信属于通信行为,短信的内容属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中的通信秘密权利,属于民法规定的人身权中的隐私权利。中国移动在没有宪法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我没有放弃隐私权的情况下,擅自查看我的手机短信内容,已经构成侵害我的通信秘密权的违宪行为和侵害我的隐私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3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40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得知查看我短信内容的事实之后,我要求中国移动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可是至今已经接近三个月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向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亦无果。实在没办法,我要非告不可了。于是,日,又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又拿起了笔,疾书了一份民事起诉状,第三次将中国移动告上了法院。⑤中国移动:登门拜访赶在开庭前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我和我的两个代理人都去了,但因张进德博士向法庭对法官和书记员提出了回避申请,法官立即宣布休庭。下次开庭就到了3月2日,那时我还在家乡过冬、过年、度日、度假,只好由我的第二代理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孙成良律师出庭。
开庭前几天,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市场部的周先生以及我的客户经理(我是中国移动的VIP客户,专门配备客户经理)王小姐,不断来电、来信,想“登门拜访”。我均作出明确表示,因与中国移动有案在身,结案前不会见对方任何客人。对方均称我是贵宾客户,公司提供VIP客户体验服务,请求给予机会。对此,我感到非常纳闷:我是中国移动上海公司近十年的客户,为什么前九年不来“登门拜访”,到了第十年才突然想到来拜访呢?难道是十年一次吗?况且拜访的时间也非常暧昧,偏偏是在开庭前两天。于是,我就短信将此问题提出来,并要求对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真实、明确”告知我该项“登门拜访”服务的性质、目的、内容、意义以及推广程度等,同时要求其事先给我邮寄一份书面拜访提纲,我要先行审查拜访提纲,认为有接见必要并等待案件审结之后,再确定会见时间和地点。短信发出之后,周先生认真回复了此项“登门拜访”的相关事宜。客户经理王小姐那边则因为涉及对VIP客户的体验赠品,我建议其不要登门,可以选择邮寄方式。事实上,客户经理王小姐想登门拜访的意思,早在春节前就有了。只是当时我明确作出了拒绝,并言称春节之后再作约定。春节刚过,对方就来电来信,依然想来拜访。因涉及诉讼案件,我一直未予答应。相比之下,市场部的周先生则是在开庭前两天才突然来电来信的,并且显得很迫切、很客气,连声称我“李教授”,在我多次明确拒绝之后,他又想方设法联系到我的第一代理人张进德博士,反复说明拜访的意思,甚至提前赶到了华东政法大学校园。显然,也不可能约见成功。
我无法判定这种热情约定与我的起诉是否有直接关联,但因这种突如其来的拜访请求发生于开庭审理的前两天。如此暧昧的时间,那样紧迫的感觉,又不得不让天生敏感的我产生一些似乎多余的联想。然而,即便我恶意猜测,对方企图通过拜访实现与客户尤其是与已经具备原告身份的客户之间的亲和性沟通,但是,我仍然认为,作为已经具有被告身份的中国移动,应该将这份信任交给人民法院,交给中国法律和中国司法。⑥媒体难处:纳税户、广告户,官商夹击不敢报从传媒视角观察,客户状告中国移动等垄断性电信运营商,应该具有较高的关注价值。百姓对电信巨头等垄断性企业、行业本身就极为关注,尤其是最近打击黄色网站之事,与移动直接惹上利益关系。移动关停客户短信发送功能的事例已成普遍,即只要群发或者其扫描到“敏感字符”就会关闭。对此,《新民晚报》等多家媒体已披露。上海在中国人心中作为中国现代文明城市、法治城市的前卫代表,本身就受到关注,但近年来却屡曝光诸多重大新闻事件(如“社保基金案”、“楼脆脆案”、“杨佳案”、“钓鱼执法案”、“拆迁自焚案”、“高尔夫球场案”等),政府依法行政屡遭质疑。2010 年上海世博会,这又是个“敏感”的时期。城市,让生活更美好。那么,政府呢?移动和联通、电信受政府指令,加强垃圾短信处理以及言论的传播管理,动辄关停客户短信发送功能,且越来越频繁、严重、敏感,依靠什么办法可催促政府规范其行政行为,树立良好的世界形象呢?再说,这类新闻事件本身就具有法律性,迎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迎合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内涵,迎合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等“三个至上”思想。可惜,国内传统媒体除了《法制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人民广播电台等极少数媒体之外,大多不敢或不便报道。有些媒体接到我提供新闻线索的电话,开始的时候热情洋溢,但一听到是状告中国移动,马上就“出奇的冷漠”,吞吞吐吐,或者干脆建议我去起诉,当我说已经起诉之后,对方则回答“等待审理就是了”,这不能不让人觉得其中的蹊跷和奥妙;有些媒体记者将采访报道稿件写好,但最终“因故”不能刊发;有些媒体记者看中这一诉案选题,却申报不批;还有些媒体记者干脆答复说“中国移动是我们的最大广告客户,要为它作广告宣传,而不是揭露侵权”。还真这么回事,这么大的一家电信企业,是政府的纳税大户,是传媒的广告大户。政府不便动它,媒体不好惹它。事实可以这么说,但法理讲不通。不过,在利益面前,公权可以膨胀,私权可能死亡,社会也许就是这么运行的。相比之下,网络传媒则大多宽松,让我卯足了劲呐喊。除此之外,国外媒体在这一点上也开放得多。年前我就接到了多家西方媒体记者的来信,可惜,我的英文很烂,记者的中文很烂,无法直接交流,只好借助翻译沟通答其所问,有的则是通过其中国助手将事先准备好的问题对我发起提问,还有的干脆建议去博客寻找适当的材料。而我,几乎是以最开放的态度,对待全球任何媒体关于任何问题的任何提问。我认为,这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尊严,更是我的党性使然。 ⑦究竟是什么“指令”: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在中国移动侵犯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一中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之后,我几十次的投诉电话,收获了若干不同的答复版本。但无论花样多少,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有关部门的指令”。一触及到“有关部门”,一闻到“指令”、“要求”,这就很有内容了。不过,所谓的“指令”究竟是什么呢?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交换证据时,中国移动方面出示了一份政府文件。这一文件是一份印有“特急”字样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名称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垃圾短信息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09]33号)。通知指出,“为巩固前一阶段垃圾信息的治理成果,及时解决当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我部决定将本次垃圾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延长至2009年6月,”从相关要求来看,这份文件的制定、发布的出发点并非关闭客户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而是单纯地打击整治垃圾短信。这份文件中还要求基础电信企业“杜绝滥发垃圾短信息问题”,明确提出,“遵守用户约定确认原则,规范本企业群发短信息推广营销行为,未经用户允许,不得擅自群发骚扰用户”。但在实际上,中国移动在对待作为客户的我的手机短信服务时,不管内容是否垃圾,哪怕是纯粹祝福性短信,只要是群发,达到了“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集团总部签署的网间垃圾短信息协作协议”确立的流量标准,就自动关停。至于内容是否“垃圾”的判断,要么是设置特定的“敏感字符”依靠系统自动识别,要么就很可能倚靠人工筛查了。前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该向客户告知“敏感字符清单”;后者,则会涉嫌侵害客户通信秘密,我的前述遭遇就是如此。同时,作为中国移动的用户,我几乎每天都收到所谓真正的“垃圾短信”,包括诈骗短信、广告短信等,有的甚至是中国移动发来的广告短信。按照工信部文件,则是“未经用户允许,不得擅自群发骚扰用户”。
活该,谁让你乱发广告的。
可见,如果单纯善意地理解工信部文件,是丝毫看不出其授权中国移动侵害其用户合法权益的。整治垃圾短信,本是得民心的政府行为,但作为基础电信企业的中国移动在具体执行时,是否恪守了宪法、尊重了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的法律呢?以群发短信关停为例,关闭或者暂停该项服务,意味着服务项目发生变动,至少应该按照合同法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或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果真如此理解的话,工信部的这些“指令”似乎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中国移动只要明确、真实告知即可,但为什么偏偏又含糊其词呢?如果“祸根”不在工信部,那么,中国移动屡次答复中所说的“配合有关部门工作”、“遵守相关部门指令”,又是什么“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呢?那个公然染指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指令”又是什么呢?⑧权利、权力、司法:我不敏感你敏感两年前,我曾经撰文《我不敏感你敏感》,痛斥了中国的敏感文化。在我和中国移动的这组诉讼案件中,除了“有关部门指令”的答复之外,还有一个听得耳朵起茧的答复“敏感字符”。也是说,有可能我短信内容中含有移动公司确立的“敏感字符”而被屏蔽。当时,我立即要求中国移动给我邮寄一份“敏感字符清单”,以便我对这项服务的真实情况“知情”之后,编辑手机短信时避开这些肮脏的“敏感字符”,但至今没有满足我的这一要求。但我以为,真正的敏感的也许不是那些肮脏的字符,而是掌权者的权力以及掌权的掌权者。我不禁产生一连串的疑问:第一,作为消费者的移动客户和作为经营者的移动公司之间,存在“服务——消费”的法律关系,中国移动本应确保短信发送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可是,凭什么不通知、不告知客户就擅自锁闭?经营者为何如此妄为侵犯客户权利?其背后隐藏的侵权动力是什么?第二,通信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发送短信和不发送短信均为公民的通信自由,除非滥用通信自由,否则通信自由不容他人非法干涉和侵犯。中国移动作为著名电信企业,凭什么无视中国宪法、染指作为消费者和公民身份的客户的通信自由?第三,公权力与私权利应当有合理的界限。政府打击垃圾短信,是管理行为,也是行使公权力的活动,但该行为(活动)应在宪法、法律和法规的界限内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应侵犯公民个人的私权利,如消费者权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民应服从管理;违法行政、不当行政,公民有权监督、批评,并维护私权利。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承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但法理、法律和承诺之后,现实中掌握公权者,又是如何对待掌握私权者的呢?
第四,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审查期为7日,但如此普通的消费者权益纠纷,为什么会在1个月后才立案?为什么还要靠当事人写出五六万字的监督评论文章之后,法院感觉到“压力”并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汇报后才立案?其背后的玄机究竟是什么?与“司法为民”的政策和指导方针有何逻辑关系?第五,又让我想到了官商合力与百姓权益的较量问题。政府行使公权力管理垃圾短信,整治电信市场,作为为广大用户服务的服务商,面对公权力染指私权利、侵入客户的私权利领域时,应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是保护客户利益还是与官方联合侵权?第六,政府的行政权主要用来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体现出“人民政府”的人民性和服务性;法院的司法权则主要用来依法司法,为人民服务,体现出“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和服务性。但是,两者有无默契?默契的性质和程度如何?什么样的默契下会对公民诉权产生障碍?“只收状子不立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第七,据称,垃圾短信判断有二,一是内容垃圾,二是流量过大、过频。前者的判断依靠“敏感字符”,后者则依靠“群发数量”或“短时流量”。两个判断都有问题,前者所谓的“敏感字符”在服务商那里是完全保密;后者则不加区分,凡是群发、大流量、高频率一概封杀。显然,这都是很容易侵犯客户权利的手段。从而导致真正的垃圾短信满天飞,但祝福短信却“一发就关”。那么,垃圾短信治理中如何做到规范性和法治化?第八,服务商的利益迷信、权力迷信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怠慢。垃圾短信每天都有,尤其是商业广告类,我几乎每天都收到这样的垃圾短信,自移动关停我手机短信发送功能闹成纠纷以来,我每天保存垃圾短信发送者通过移动发给我的垃圾短信,对我生活构成极大骚扰,但为什么这么“严厉”的管理依然不能有效减少垃圾短信?而普通百姓的节日祝福短信却屡遭锁闭呢?应该说,这是利益迷信问题。而政府一声令下“治理垃圾短信”,服务商则马不停蹄,制定一些内部规则(“龟腚”),淡漠客户权利。此时,真正的“上帝”不是客户,而是政府。显然,这又是典型的权力迷信。等等等等,不一而足。⑨我们的行动法治:告,告,告,Ale, Ale, Ale 垃圾短信害人,影响百姓生活,政府出手整治,作为市民、百姓,双手赞成。可是,垃圾短信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单纯的流量怎么能成为“垃圾”的识别标准呢?况且,第一,作为普通百姓的节日祝福短信,群发即要立刻关停,但作为商业广告短信他们似乎置之不理,人们每天都会收到一堆真正的“垃圾短信”。第二,即便“流量”可以成为判断“垃圾短信”的标准,那么,在关停之前应该履行通知义务(这是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的“附随义务”),或者事后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尤其在消费者请求知悉权时,作为经营者的中国移动更义务履行“真实、明确答复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第2款)。但中国移动只一心服从政府指令,对自己的上述法定义务却置若罔闻、熟视无睹。第三,就我个人的关停经历来看,我查询了10086,发现除了一次小时内流量过大之外,其余都是几条、十几条,根本算不上所谓“流量过大”。我观察下来,中国移动在此后的时间里很可能还会继续侵权。我将围绕作为公民宪法权的“通信自由”以及公民私权利的“知情权”、围绕作为公民宪法权的“通信秘密”以及公民私权利的“隐私权”继续走我的维权之路。没准以后还要陆续出现其他违约和侵权行为。我特别想强调,两会期间,最高法院一位副院长和网民公开在线交流时,明确主张:“普通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我的主张和这位副院长恰恰相反,我是能打官司尽量去打官司,且敢于打官司。作为一名中国的大学的法学院的人民教师,作为一名时代的社会的年轻的法律学者,我以为,学法、习法、教法、传法这么多年,在面对公权力不规范、私权利有侵犯的种种现象时,有义务站起来、跳起来、吆喝起来,作出力所能及的呐喊。真正在维权行动中形成“娱乐性司法、司法性科研、科研性诉讼、诉讼性监督、监督性娱乐”的良性循环。⑩黄浦法院:这次还会受理吗?就在我第一次状告中国移动的那天(12月8日),最高法院正好公布一个“关于司法公开的规定”,其中就有“立案公开”,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通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将不予受理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可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最初根本不是这样规范操作的。先是立案审查期内不给答复;再是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三是直到接收诉状快一个月时,才最终决定立案,严格说来已经显著违法。我和我的代理人张进德写过多篇监督和评论文章,计六七万余字,引起了网民的一些关注。此间,黄浦法院来电想“登门访问”,被我明确拒绝。另据了解,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相关领导(暂不点名),元旦假期曾专门约见我所在单位的一位教授级党员领导干部,在上海市法学会办公室商谈,提出他们的“困难”,担心受理后“上面”不高兴。1月4日下午我又接到黄浦法院立案庭庭长助理来电,言称经常关注我的博客,并要我1月5日下午去法院“谈话”,我和我的代理人张进德明确表示,“要么依法立案,给案件受理通知书;要么不立案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经过一个多月抗争和五六万字的评论文章监督推动,法院终于“研究”完成,并于1月5日立案,此时,距离我提起诉讼已经快一个月了,远远超过了法定期限。不过,第二次(1月4日)起诉中国移动的案件,黄浦区法院倒是干脆利索,1月8日就立案了。大概因为前两个案件都涉及同一问题,即侵害公民通信自由和消费者知情权问题,第一案可立,第二案同理。目前,两案合并审理完毕,等待判决。那么,我第三次(3月15日)起诉中国移动的案件,缘由不再是侵害通信自由,而是侵害公民的通信秘密和消费者的隐私权,法定的立案审查期今天又要届至,但至今还没动静,难道又要让我再次重复第一案的抗拒直至逼我最终“进京上访”?但作为一名法学教师、法律学者,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还是对中国司法充满了信任和期待。真的好无奈。我是一盏非常省油的灯,是现代都市里的典型“宅男”,圈子小,不爱和人打交道,低调处世,老实做人。尽管前文提到我“能打官司就尽量打官司”,但遇到纠纷和正义,我还是优先选择非诉方式的。就起诉中国移动而言,在多次通过诉讼外解决未果之后,我才去启动司法救济途径的,且每次都是“尝试着起诉”。要是中国移动对我提供的电信服务严格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要是我这人心胸开阔别那么容易上火,我也不会一边忍受着病魔的折腾,一边去敲开人民法院的大门。可是,中国移动一次又一次地染指我珍贵的权利,还要捏着鼻子哄眼睛,这怎可能不会勾起我满胸膛的怒火呢?我火了火了火了,我告了告了告了。中国移动,我非告不可。不管输赢,告了再说。日夜一气于上海(全文1万字)——————作者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信箱:法律博客:手机号码:暂不公开(李绍章,艺名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教师)【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不过要是发给自己的原有客户,不是随机发的,我感觉应该另当别论。
大家还在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避免域名被微信屏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