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租车计价表发布了网络出租车的正式规定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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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没北京上海户口不能跑滴滴?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 7:42:27 责任编辑:李志喜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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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科技 文/崔鹏
  10月8日下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也发布了《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两份“征求意见”的文件对网约车市场提出了多方面的规范要求。
  其中两份文件同时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必须同时拥有本地户口和本地车辆牌照,还对网约车车辆配置做出了硬性要求。两份文件的出台引发了众多舆论关注,它们对未来出行市场会产生什么重大影响,搜狐科技挑选出了重要的部分进行解读。
  1.想跑专车,先拿户口和本地车牌
  本次征求意见稿最受关注的条例是:具备北京市户籍,具备北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行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也就是说以后想开专车,司机必须有北京户口和北京车牌。无独有偶,上海市出台意见稿也要求司机具备上海户口和上海市车牌。
  这无疑将极大地限制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有从业者向搜狐科技表示,如果仅要求司机拥有北京或上海车牌还能接受,如果要求同时拥有本地户口,那么大多数私家车主都开不了专车了。
  滴滴方面给出的回应是,该举措将导致专车司机大幅度减少,比如上海市已经激活的41万多名司机中,有上海户口的只有不到1万人,所占比例不到3%。
  如果新规同时限制户口和车牌,被滴滴洗白的大量黑车司机又将失去平台管控,变回路边“趴活”的状态,埋伏在远郊区和热点地区地铁站景点附近拉人,反而会提高有关部门的监管难度。至于限制户口的规定是否涉及就业歧视,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2.十几万的车跑不了滴滴了?
  除了户籍和牌照要求外,意见稿还对车辆本身也提出了硬性要求: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
  该细则对于汽车排气量和轴距的要求,几乎排除了所有15万元以下的家用轿车。受制于国家对小排量家用车的补贴政策和成本考量,国内汽车市场销量最好的A级轿车大部分轴距不高于2700毫米,排量也不超过1.8L或者1.6T。
  这就意味着现有大部分滴滴快车司机将被户籍、车牌和车辆型号三重因素排除在网约车运营队伍之外。滴滴方面表态称,目前从事网约车的车辆符合新轴距要求的,不足1/5。而如果使用15万元以上的中高端车型,则低价专车很有可能会消失,滴滴方面表示网约车费可能会上涨到当地出租车价格的两倍或以上。
  考虑到快车是除出租车外滴滴最大的流量来源,在这三重限制下,滴滴的订单数量和平台司机数量都会面临极大考验。
  3.顺风车业务要被迫分拆?
  意见稿还要求,提供合乘信息服务的平台软件独立设置,不得与巡游车和网约车软件合并,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该项规定直接针对了滴滴顺风车服务,由于目前滴滴的全领域出行平台定位,其提供的服务包括滴滴快车、滴滴专车、滴滴出租车、滴滴顺风车、滴滴大巴、滴滴代驾、滴滴试驾和滴滴租车(与一嗨合作)业务。其中滴滴顺风车提供的就是标准合乘信息服务。
  按照意见稿规定,滴滴出行不能把顺风车业务整合在内,必须将其单独拿出来做一款独立应用。“滴滴将来可以把所有的业务都拆出来单独上市了”,有竞争对手调侃道。
  考虑到滴滴近期的融资都建立在大出行平台背景之下,剥离顺风车业务可能会影响到滴滴本身的估值。再加上,北京上海作为政治和经济核心,相关政策一向带有风向标性质。本次出台的两份意见稿如果引发各地政府效仿,加上前述的三重限制,滴滴的订单数量和市场份额将会面临重大打击,对其新一轮融资估值的影响会更大。
  4.滴滴的对手会开心么?
  相对于神州专车来说,滴滴最大的优势就是司机多,车多,钱多,订单多,总结起来无外乎钱多、流量大。一旦新规严格限制司机本地户口和车牌,将导致滴滴平台上车辆数量锐减,进而带来订单量的暴跌,拉近滴滴与神州的差距。
  轻资产“自断双臂”与重资产公司肉搏,这是滴滴不愿意看到的情景。尤其是新规定中对于车辆排量和轴距的限制,会“扼杀”滴滴上的众多低价私家车。而对于神州专车来说,由于本身车辆定位较高,几乎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再加上神州专车的牌照优势,如果滴滴平台上的私家车数量锐减,双方的竞争将在高端车型也就是专车领域集中,这也是神州一贯自信的传统优势领域。
  同样的理由,首汽约车因为在北京地区的专车都是京B牌照,司机也基本都为首汽原有的出租车司机转型而来,所以也会很欢迎意见稿的相关规定。
  至于易到,虽然平台上部分司机和车辆也面临被淘汰风险,但毕竟体量较小且类型与滴滴相似,属于“同病相怜”,并不会因为滴滴被削弱而提升自己的地位。
  综上,虽然京沪两地出台的都是暂行文件,用来征求各方反馈,但滴滴们一定希望最终出台的新规能够有所变通,接下来考验各家政府公关和舆论造势能力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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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草案)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发展原则)  本市网约车发展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绿色环保、安全运营、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运价)  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网约车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环保、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经济信息化、金融服务、网信以及国家驻沪通信、保险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六条(网约车平台条件)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体条件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二)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三)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  (四)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七条(网约车平台申请材料)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除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报告;  (二)在本市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八条(网约车车辆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  (二)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三)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  (四)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五)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六)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七)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第九条(网约车驾驶员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五)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第十条(许可有效期)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向车辆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向驾驶员发放注册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一条(网约车车辆申请限制)  个人仅限为其所有的一辆车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且其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除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外,其他单位所有的车辆不得申请网约车经营。  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所有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要求,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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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网警报警平台2016年上海出租车改革方案文件,出租车经营权营运证价格最新改革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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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出租车改革方案文件,出租车经营权营运证价格最新改革方案(细则)》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2016年上海市出租车改革方案文件,租车经营权营运证最新方案(细则)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业存在的真正问题包括,预约式出租汽车经营方式发展缓慢;出租汽车经营信息化发展缓慢;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立法滞后,虽然有一些基本的法规但零散不统一,因此应当呼吁国家立法部门加快立法步伐。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上海市的出租车改革方案文件。  住建部官网近日发布消息称,“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一消息发布之后,立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上海市废止管理办法与“份子钱”无关  据了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原建设部、公安部批准,于日发布,自日起施行。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的消息传开之后,引发了对于出租车改革的各种推测。  “对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不必过度解释。”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政法教学部主任张柱庭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台的时间很早。2008年国家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后,按照要求,把城市交通包括出租车的管理主体由住建部门移交给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改革措施从2009年开始陆续推进,相关工作和职能基本上在5年之中移交完毕。”  张柱庭告诉记者,新的行业管理部门设立了新的规章制度。交通运输部接管出租车管理工作后,在已经重新发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进行了替代,因此取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正常的。  记者注意到,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消息一传开,舆论普遍关注的焦点依然集中在“份子钱”方面。  “‘份子钱’与废止不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没有关联性。‘份子钱’也可称为企业的承包费,其本质是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涉及到劳动法律关系的平衡,不是行政规章调整的范围。”张柱庭说。  上海市出租车与网约车可以形成互补  北京律师沃兴伟曾代理过一些与出租车司机有关的案件,对于出租车行业比较了解。他说:“现在出租车行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某些普通消费者不好打车、打不到车,另一方面有些出租车司机不愿意跑近道、拥堵的路线,会挑线路开车,这里面存在一个比较大的矛盾。另外,在网络约车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有些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在下降。总体来看,出租车行业需要有大的变革。”  在网络约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大背景下,出租车改革的大方向更加引人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曾表示,在本轮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中,将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同时,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  张柱庭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份子钱”没有与时俱进,其弊端日益显露且公司没有及时调整,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主要表现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后,让驾驶员单向交“份子钱”而没有最低工资保障;“份子钱”不透明,没有将缴纳国家税收、各种保险、企业成本、折旧等明示,“一包了之”的做法过于简单粗放。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车分为巡游式和预约式。预约式也称为电招,然而近年来出租车的发展结构太单一,预约车并没有发展起来,而网上预约填补了这一空白。不要把预约出租和巡游出租对立起来,他们是互补的关系,互相促进。”张柱庭说。  上海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较为滞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谈到交通运输部去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时,杨传堂表示,出租车改革主要有两个导向:“一是要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二是鼓励网络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  “出租车不管如何改革,还是要支持网络约车这一新生事物,确实是十分方便快捷且有利于消费者。出租车行业改革应该朝着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出租车司机,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方向发展。”沃兴伟说。  张柱庭认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业存在的真正问题包括,预约式出租汽车经营方式发展缓慢;出租汽车经营信息化发展缓慢;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立法滞后,虽然有一些基本的法规但零散不统一,因此应当呼吁国家立法部门加快立法步伐。  “现在的相关规定还是有的,包括国务院有临时行政许可,但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层级太低,内容过于简单。”张柱庭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我的问题提给杨部长。去年“两会”您在部长通道上说要尽快出台出租车改革意见,可是我们等了半年之后,在去年10月份才出台了两个意见的征求意见稿。现在又是大半年时间过去了,今天您说意见还在修改和调整当中,我们特别想知道,差不多半年的时间,我们征求到了什么样的意见,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啃的硬骨头,正式方案什么时候出台?会不会难产甚至流产?  杨传堂:谢谢你提问。去年10月10日,我们就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和网约车管理的两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收到了5008件、6832条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也向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征求意见的情况,我们分别于10月26日、11月10日、11月28日分三次对公众作了发布,特别是大家最关注的一些问题,把A方、B方甚至C方各方的意见都在网上和报纸上进行了公布,让大家进行比较。  杨传堂: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部门对这些意见逐一进行分析,认真研究和吸纳,又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研究,对相关政策开展了第三方评估。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网约车审批的程序、许可的条件,报废的年限,劳动合同的问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都采取了积极稳慎的态度进行反复研究和合法性论证,在文件起草、修改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了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杨传堂:一是坚持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予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评价的标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促进出租汽车供给侧改革。二是坚持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政府部门在改革中自身是没有任何利益的,也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我们根本的出发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兼顾平衡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并为今后的改革发展留下空间。  杨传堂:三是要坚持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充分考虑到地区的差异,给予地方充分的政策空间和自主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循序渐进,避免操之过急的休克式改革。  杨传堂:出租车行业管理看起来似乎不是一个多么大的问题,但是这项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不仅是在我国,即便是在全世界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法国的巴黎、德国的柏林、西班牙的马德里等一些国外的大城市都曾经先后发生了多起游行示威活动,抗议网约车业务引发的行业问题。各个国家和城市也都面临着相似的监管困局,采取了不同举措来应对,一些城市还出现了政策的反复。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新老问题的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既有观念体制束缚之阻,亦有利益固化藩篱之绊,改革难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  杨传堂:我把它总结为三难:第一难,在于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主要是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群体的诉求是复杂的、多元的,改到深处就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这就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做好各方的平衡,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  杨传堂: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在有的城市、有的时节、有的司机,大家对传统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差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这也是客观存在的。当前,网约车的发展在给予公众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这并非设置障碍,主要的目的还是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等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此外,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杨传堂:第三难,在于如何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还需要统筹解决打车难和出行难的问题,要促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提升城市的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使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更加合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要。  杨传堂:当前,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和促进传统行业健康发展都十分紧迫。不管有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坚定地推动这项工作。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完善相关的政策,推动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和实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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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很多的上海市出租车司机朋友都很想了解我市的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下面小编就为你介绍下上海市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其中,出租车将分为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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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拟增牌照驾驶员户籍条件 上海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
  《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10月8日起至10月21日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市交通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此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结合上海实际,以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为前提,以&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乘客为本&为基本原则,推动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即传统出租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多样化、差异化、品质化出行服务体系。
  《发展实施意见》针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定位,对经营权管理制度的完善、经营模式的转变、运价机制的形成、服务质量的考核,以及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规范发展等提出了相关目标措施。
  《若干规定》是在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坚持&依法管理、绿色环保、安全运营、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其中,关于网约车平台公司,规定了平台公司应是具备线上和线下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未在本市注册的平台公司应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应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
  细化明确网约车车辆资质。在国家规定申请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7座及以下乘用车、满足运营安全标准、安装相关设施设备、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使用年限8年等规定基础上,本市拟增设网约车应在本市注册登记,达到本市规定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条件。
  细化明确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国家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根据本市人口相关政策和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的要求,本市拟增设本市户籍、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记录、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等条件。《若干规定》还对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为明确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严格区分合乘出行和非法客运,规范合乘出行,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本市制定了《合乘实施意见》,对合乘平台、车辆、驾驶员、注册管理、合乘次数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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