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个手机7p 别拿一时当永久上一句拿不出那么多钱,支付宝芝麻积分也不够,信用卡也没有,哎好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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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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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关注今题网?芒果积分和精美奖品等你拿!(1)  新火锅买回家,是农历的八月14,星期六。    把手里大大小小七八个袋子一股脑地摊在地上,我也一屁股坐在餐桌旁边的椅子上,不去管上头还有两本小漫画书,别扭地硌着。最上头的一个小袋子里支棱出一捆衣服撑子,蓝色塑胶包着金属架子,看上去挺顺眼。其实家里缺不缺衣服撑子,我心里也没数。朝洋搬走了什么没搬走什么我并不十分清楚。只是赌气似的买了很多的日常用品,告诉自己要开始新生活了。    歇了一会儿,开始整理买来的东西。习惯性地先把几个袋子中的购物小票拿出来,在小账本上一一抄录:一共花了367块5毛7。花了这么多吗?是啊,火锅就234呢。    小账本左边的一页上,还是朝洋写的,“炝锅鱼76元”,括弧里面注着“地点:木樨地”。这是我们俩最后一次一起下馆子吃火锅吗?    我把火锅放在一边,先整理别的东西。这是朝洋搬走之后我第一次有勇气去查看这变了的房子里的角角落落,看到他拿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我发现自己的确是买了很多不必要的东西,因为他带走的东西太少了。除了衣服鞋子和洗漱用具,他只拿走了那个写着他名字的白色瓷杯子,那是我们俩一起在陶吧里做的;他甚至把自己的两本专业书都留下了,应该是忘了吧,不会是送我这么古怪的分手纪念品,我知道,他一向不喜欢看书。    我想起在悉尼的时候我搬到他的住所,空空荡荡的房间在一个小时之内被我变得眼花缭乱:衣服已经挂到了衣柜外面,大包小包,一摞摞书本,还有样子幼稚别无他用的小摆设;厨房里,倒只是多了一样东西——我那咖啡色的双耳小汤锅。他说了声,“你自己收拾吧,我就不帮忙了。”就夹着足球出门了。临走又叮嘱:“我的东西你可以随便扔,只要你自己的东西安排好就好了。”他不是南方人,可是习惯性地说“就好了”,怎么听都有南方味道,就如同他的外形,谁见了都问,广东人?台湾人?    当他满头大汗从外边夹着球回来的时候,我正用双面胶往墙上贴一幅海报,是2000年鼎盛时期的曼联队某场比赛时的场边合影,我翘起脚想尽量贴得高一些。他一进门就说,“哇噻,我刚知道过日子要这么多东西的。”我不回头地说,“哼,我刚知道有人过日子只要这么少东西的;刚进来的时候还以为是没人住的空屋呢。”他走过来从后边轻轻抱住我,“这下子看你还闹着要回家……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这是7月的悉尼,一年中最冷的时节——其实也不过是零上二三度罢了。出门时候只需要加上一件稍厚的外套,一条装饰作用大于保暖的丝巾。第一次到朝洋这里吃饭,下着小雨,还真感到了不少的凉意。我随着GAVIN下了火车,穿过那条窄小的主街——街上有两家烤鸡店,一家WSB(Wine, Spirit, Beer)酒店,一家退伍军人俱乐部,一家华人小超市,两家泰餐馆和一家咖啡馆,行人稀少,店铺冷清,过了马路,小教堂后边第一栋,靠里面的门三楼,就是朝洋的住处。这座三层的小楼在整个镇上是仅次于那座红砖尖顶的简简单单的小教堂的高层建筑了。站在阳台上看过去,街上的一切一览无余,稍远一点是街那头的人家,看得见后院里的蹦蹦床,秋千和汽车,这不是富人区,没什么好车。再往远处,似乎就是宽阔的天宇了。这时候是灰色的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悉尼的天空再阴,也没有“沉”的感觉,总是高高地悬着,不会压到人的头顶上,因此也就不会令人的心情跟着阴郁。我细细地看着浓密的云层迅速地变换着形态和颜色,原来黑与灰的交接中可以有那么多色彩的层次,正入迷的时候,朝洋拎了一双拖鞋过来,“别光脚在阳台上,太凉了。你还是进屋里来吧。”  我回头感激地一笑,发自内心地称赞,“你家阳台真好。”    刚回到起居室,拉上阳台的门,就见外头大颗大颗的雨点落下来,结结实实砸在院子里高大的榕树上。这时候门铃响了,进来的是怀抱一口大电饭锅的APPLE。APPLE跟GAVIN一样都是朝洋预科班的同学,也都是我研究生同专业的同学。这一男一女两位“小宝”只要凑在一起,就让人感觉他们要搭台唱戏,配合默契,妙趣横生,跟着他们,吃喝玩乐上是永远不会扫兴的。我也是跟他们混了一阵子,才认识了朝洋。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朝洋,跟他们在一起时虽然多是慢声细语,可玩闹来也毫不示弱,活像个斯文败类,这一点也许跟我差不多吧。  第一次见面,是一次下课后,两位小宝拉着我跟“一个朋友”一起去悉尼北边的曼丽海滩附近的North head。因为以前曾经在北区住过,所以我知道曼丽这个地方。这也是我在悉尼去过的唯一一个海滩。  阳光永远明媚,空气比水晶更晶莹透亮,这也许是个浪漫的地方,而对我而言,在这里的日子只是关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没完没了地看书,写报告,期待考试成绩出来那一天的骄傲和欣喜。那也是个阳光很充沛的房间,只是从电脑与参考书的缝隙中抬眼瞧去,难免布满了灰尘。我有两个很好的朋友,是在出国时的飞机上认识的。两个与我年纪相同的女孩子,因为旅途中的缘分,也因为同在异乡的相惜,感情渐渐好起来;可我们都是要强的人,大部分时间用在自己的功课,盼望着用成绩来证明自己,所以很少一起出去玩。我喜欢偶尔跟APPLE和GAVIN一起出来,跟他们在一起我觉得找回了那个开朗嘻皮的自己。    他们所说的朋友自然就是朝洋。由他驾车,我们一路有说有笑。路过有名的split bridge的时候,我突然特别兴奋,“哇噻,半年没过来,刚看出我熟悉的这条路啊!以前天天坐bus会经过这里,有一回碰到这个桥打开,桥下过船,我们等了好久呢。    Apple说,“我怎么就看不出来这个桥在什么地方能打开呢?这分明是座结结实实完完整整的桥吗?啊?Gavin!?”    Gavin立刻伸着脖子,把脸贴在车窗上盯了一会儿,摇摇头,“看不出来。”    我指着桥下的一片草地说,“那边有一个秋千,每天我经过的时候,都觉得这片草地特别美,这个秋千也特别可爱,要是能在这里荡一回,肯定特舒服特美……不过从来也没真下车在这边玩过,遗憾啊。”    朝洋一丝不苟地开着车,每当我们说到路边某处景物的时候也只是略微偏一下头,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看了,即使看了是不是真的能看到。沿着盘旋的山路一直往上,经过一所学校。应该是一所私立的什么学院吧,围墙随山势蜿蜒,墙上爬满绿色植物;高墙之内是更高的古色古香如城堡一样的建筑,应该是教学楼吧。我跟apple一同惊呼,“太棒了吧!受不了了,转学转学!”路边几个身穿制服的女学生谈笑着走过,蓝色上装,苏格兰格子的短裙。Gavin说,“瞧人家那年纪,你们去给人当保姆啊!”我们俩立刻反损回去。这时候朝洋开口了,“各位注意了!往右看!”    他话音一落,车子刚好转过一个弯,我们一起扭头向右!    好一片蔚蓝!这次是三个人一齐惊呼。这是风浪较平静的一天,然而还是有些微的白色浪花点缀在这巨大晶莹的蓝宝石上。阳光撒下来的星星点点的光芒闪烁在波纹荡漾处,真像是一个梦境。    朝洋把车子停在一处公共停车位,下车去打票交停车费。我们三人唏哩哗啦地正好衣冠,已经忙不迭地站在栏杆旁边拍上照了。朝洋看着我们派完照,不动声色地说,跟我来,好的在后头呢。    沿着栏杆围好的蜿蜒小路,我们跟着朝洋转过几个弯,原本挡着的山被闪过,抬眼处看到海上的全景,前方,正是悉尼歌剧院,海港大桥以及市中心的高楼大厦,这一组画面完整的看上去,再配上如幕布矗立于后的蓝天作背景,就如同海上托起的一座海市蜃楼;再弯再转,这海上都市被绕在身后,远眺处又是茫茫碧波。朝洋靠着栏杆低头看了一眼,对我们说,,“低头!”这里的水被凹进来的山崖半围着,水色如翡翠般碧绿,我不知道这纯粹安然看上去如此透彻干净的色彩是如何生成的,我完全被迷住了。APPLE对着朝洋叫:“你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    “说来话长!”朝洋已经又拐过一个弯。我恋恋不舍地又低头狠狠看了一眼,快步跟了上去。这里有几级台阶,我们坐下休息。对面是与这边相似的山崖。柔和的波涛时而拍打着下端的岩石,竟也激起雪萦萦绽放的浪花。    “第一天到悉尼,你们发现最美的是什么地方?”朝洋望着对面的山崖,眼神有些神往地问。    “circular key.(圆钥匙)”apple语气有些怀疑,“没下飞机就看到歌剧院,大家都一样吧。”    Gavin叹了口气说,“哎呀,一下飞机老子就被home stay的房东接走喽。经过harbor bridge,觉得真他娘的壮观啊!现在是有点审美疲劳了。”    我想想,也是歌剧院那一片印象最深刻。飞机还没停稳,我就打开手机给国内的朋友发短信“我看到悉尼歌剧院了!好美啊!”    朝洋听我们说完,安静了一会儿,带着一种很入神的表情说,“我第一天到悉尼,坐ferry去home stay的地方。路上就看到了这儿。我那时候觉得,……我到现在都觉得,这是我看到悉尼最美的地方。当时我问船上的一个人,这是什么地方,那个人告诉我这是north head。    后来我是在曼丽的码头下了船。凭感觉我记住了这个方向。第二天把东西都安顿好了,我就从home stay的家里出来,坐bus到了曼丽,然后就朝着我感觉的这个方向走,差不多走了两个多小时,果然就到了这里。本来已经累得不成了,可是到了这里以后,觉得再累都值得了。    我不知道说点啥好,当时只觉得这个人真浪漫,也真会浪漫。Gavin 拍了他肩膀一下,说,“哥们儿!暴走族说的就是你吧?”    朝洋接着说,“后来我买了车,第一件事就是开车到这里来。”他笑了笑,“现在我可以经常开车来了。”    Gavin赶紧问,“审美疲劳不?”    朝洋特别老实地说,“没呢。”    坐了一会儿,风大了,我们又沿着原路返回,边走边看,每到一处特别的景点,朝洋又提醒我们,就好像这是他自己的家里,角角落落他都那么熟悉,于是我们也就跟着再赞叹一回。最后一处的栏杆修得特别靠里,外边还有一块草地,几级自然的石级,之后才是陡峭的岩石。我看到栏杆后边放肆地开放着的桃红色野花,实在不甘心就这么扭头而去了,于是说,“等等我。”言罢径直跑去翻栏杆。    他们三人在后边喊,“哎,你可小心点!”    我直奔着开得最鲜艳的那一株而去,采了一小束握在手里。花枝是毛茸茸的,搁在手里有点痒痒。    从栏杆那边在翻回来却有点费波折,我踩在栏杆上,犹犹豫豫地不敢往下跳了。朝洋走过来把手伸给我,我抓住他的手做支撑,顺势一跳,稳稳当当着地,说了声“谢谢”——那时候多半是红了脸了。他笑笑,“不客气。”    坐到车上,风渐渐大了。赶到曼丽市镇上,已经是乌云遮顶。Gavin以他一贯的口吻说,“这鬼地方的天气,真他娘的怪。”我本来不习惯像大多数在这里的中国人那样叫外国人为“鬼佬”,可是每次Gavin把这“鬼”字挂在嘴边说的时候,又觉得别有一种风趣在其中,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语气吧。    驱车一路南返,才发现很多地方好像刚刚下过雨。当车子穿过海港大桥的时候,我侧头去看不远处的歌剧院,却发现一道彩虹稳稳当当罩在歌剧院上方。我又一次惊呼了:“彩虹!”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这么“近”的彩虹,就好像是另外的一座桥建在了海港大桥隔壁一样。不知从哪片云彩后头偷偷探出半个头的太阳,这时候折射在车窗上,竟是一片暖洋洋。    Apple拍着朝洋的肩膀,“彩虹哦!快看快看啊!”    Gavin说,“别给人家捣乱了。做人要厚道。”朝洋又是略微偏了一下头,不知是看到了还是没看到,立即回来认真地开着车。    我突然有一种特别快乐的感觉,坐在车上,一直到了我住的那个区,都安安静静一句话没说。    按我的指点,朝洋找到了我住的那条街。其实说是我的指点也不确切,因为即使到了我们那个区的主街,我还是有点摸不着头脑;他是连猜带蒙把我送回了家。临下车的时候他说,“Gavin他们都知道我电话,再联系啊!”    那一瞬间我知道,他一定会很快打电话给我的。    这开始是如此容易、如此顺理成章、如此不出所料。    在这个冬天里最冷的一个雨夜,我刚在临睡的被窝里接到朝洋每晚必到的电话问候。虽然后来见面次数很少,电话里聊来聊去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懒洋洋的说,“这气温倒是有点深秋的意思。想起北京的11月了。好想吃火锅啊。”    “嗯,是啊,好想国内的火锅。”    “我来这边以后还没吃过火锅呢。什么时候能吃北京的肥牛啊。”    “我倒是去ashfield那家重庆火锅吃过几回,还不错吧,肯定比不上国内的。其实在这边吃火锅也不是那么难啊。在家里就可以了。唐人店里有卖牛肉羊肉片的,咱们买了菜自己涮阿。”    “可是……锅呢?”    “apple有个电饭煲与电火锅两用的锅,还挺大的呢,她没跟你说过吗?”    “没有啊……太好了,我们可以去她家吃。”    讨论到最后,还是决定让apple抱着锅到朝洋家吃。朝洋的原话是:“顺便来我家看看啊。”我私下里觉得这才是重点。    朝洋早就把肉和菜买好了,在亚洲人的蔬果超市里,他曾给我们打了好几个电话,确认要买的青菜,最后Gavin用四川话不耐烦地说,“哎呀,罗索呀,你自己看着办不就好了嘛!国内常吃啥子,最重要就是把肉买够!”    人到齐了,锅也到位了。Gavin说,“大哥大姐们,我今天还没吃过东西呢!饿死本少爷了!”这时候已经是下午2点钟,我早饭吃得比较早,其实也有点饿了。于是大家在厨房里挤作一团,择菜,洗菜,切豆腐和土豆,Gavin用很权威的架势把芝麻酱和王致和火锅调料加葱花拌在一起,给我们大家调小料。看上去不管是论吃还是论做,在场三位个个比我在行,我只能争取个态度好了,切完东西,又紧着给大家找家伙盛菜,桌子上头摆餐具。碗筷格子里的白色餐具很明显是一整套,天蓝色的镶边儿,倒也简单大方。另外还有一对儿不锈钢的小饭碗。我看着那直不楞腾的金属颜色,觉得不好看,于是就拿了一个白色的小碗放在自己面前,说,“我用这个,这个漂亮。”朝洋扭头看了一眼,说,“怎么会呢?我觉得这个漂亮,那我用这个。”边说边把其中一个不锈钢的小碗拿在手上。我看他一眼,心想这个人真奇怪。    一切都就绪了,锅里的水也烧开了,我们像疯了一样往里头投肉片。肉片切得有点粗糙,跟福成肥牛比起来,当然也谈不上新鲜,不过很久没吃火锅的我,闻到芝麻酱混合着牛羊肉的味儿,觉得那叫一个亲。    朝洋买了一打V.B.,这是这边很流行的一种啤酒,价格是中等偏上,口感不错。我们每人一瓶,边喝边涮边聊。我的酒量本来是不成的,一瓶下肚,头已经有点晕了。也许这正是“长谈”的好状态。我们聊到自己出国前的想法,大学里的往事,当然也包括一些感情上的往事,聊到在澳洲的种种所见所感,又聊到对以后的打算,竟然有很多想法都非常投机。有了第一轮的牛羊肉垫底,我们开始往锅里扔白菜,扔土豆,扔鱼丸,扔粉丝,不过扔进去的多,捞出来的少;我与朝洋对面而作坐,隔着腾腾的热气,两双筷子在锅里搅来搅去,似乎自己的手有点无所适从没处可放;话倒是越赶越密一言未落一言又起,越说似乎越对劲儿。旁边的两位话唠子,倒是越来越沉默了。    窗外的雨噼噼啪啪下得热闹。天色渐渐昏暗。酒也光了,汤也稠了,眼睛也花胃也胀,我们干脆弃了餐桌坐到沙发上去,舒舒服服地斜靠着。朝洋打开摆在茶几上的笔记本,“我这里有个很不错的片子,你们未必看过。”说着打开E盘里movie的文件夹,在里面众多小文件夹里选了一个名为&hole&的,“这个电影 就叫:the hole。非常不错。”gavin 在一旁说,“看看吧看看吧,你们女生看看这样的片子好。”然后自顾自地点了烟一屁股坐在地毯上。我都忍了大半天了,由于喝了酒,就更想抽烟,现在看到gavin抽,实在挨不下去了。回身从书包里掏出自己的seven milk。在掏出来的一刹那我有点迟疑,毕竟在朝洋面前装淑女装的很努力了,会不会前功尽弃呢?随后接着一点酒劲想管他呢!就掏出来打火点上,朝洋一直注意着我的举动,这个时候是说时迟那时快,把一个烟灰缸摆在我顺手可及的位置。    Apple一边吵着“两个大烟鬼”,一边凑过来跟我一起看片子。讲的是几个学生跑到一个洞里然后想办法逃生的事情,中间几个人勾心斗角,有些情节挺吓人的。我也 没觉得女生怎么就该看这样的片子。  看完之后apple开始翻看E盘里其他的文件夹,发现movie里除了《特洛伊》《fight club》《魔戒》,还有几个夹子没有用电影名字命名,而是简单的1,2,3,4;她一边嘀咕,“这什么啊,1,2?”一边双击打开。朝洋赶紧过来抢下鼠标,“呃……没什么,我私人的东西,别看了。”gavin不怀好意地干笑了两声。几个人这样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懒洋洋赖着,几乎在半梦半醒之间。说真的我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都睡了一觉了。等apple伸了个大懒腰把我们叫醒,一看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Gavin斜着眼看我们,他的酒量其实不行,就是死撑要面子,再加上身边朋友还是女孩子居多,没人去揭穿他。我知道他肯定最晕,现在还没缓过来呢。他说,咋的,接着吃接着喝?    Apple又伸了个懒腰:“好久没吃到这么爽了。要是在国内下一个节目是什么?”不等我们互相交换一个眼神,又接着嚷嚷,“不管嘛!人家要去唱歌!”听到这个提议我也很兴奋,“好啊好啊。”于是朝洋回卧室找车钥匙。我们迅速穿衣下楼钻入朝洋的车里,兴高采烈冲向city,寻找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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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是传说中的沙发吗。
  (2)    听说city的ktv都是集中在geoge st跟liverpool st交叉的那一小堆。我是个路痴,再加上除了学习以外没多少心思去用我的心思,压根没好好逛过街,就甘心在liverpool st正中间的大厦里上课而对这条街的头和尾都一无所知。说不定多走三步就会迷路。果然这一段路走过来很多家卡拉ok的霓虹广告,一般是中文加韩文,或者中文加日文。反正跑不出这三个国家的人开的,也是这东亚三国的孩子在消费。这是个周末,竟然很难找空位,好不容易走到一家,年轻的小伙子用台湾国语跟我们说,刚好还有一个空房间。    大概是压抑了太久吧。我们冲将进去,一通乱点。Gavin从老狼唱到阿杜唱到陈奕迅又唱到崔健,等那个《新长征路上的摇滚》看上去已经要了他的命的时候坐下来喘了会儿气,回过神来以后又把张学友的几首粤语老歌划拉了一遍,只不过粤语发音十分不到位。这中间我跟apple也始终没闲着,跟gavin斗智斗勇抢夺阵地,见缝插针地把莫文蔚王菲许美静都温习了一遍,又开始拿苏慧伦来怀旧,apple以纯正的粤语优势演绎了陈慧娴的几首经典,我们俩还合作了一首震撼的《super star》。整个过程中朝洋都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给我们鼓掌,自己却不唱。我们不断地鼓动他“你点歌去啊!”他勉为其难的样子坐在点歌台前,犹犹豫豫三四首歌的功夫总算挑了首任贤齐的歌,刚唱每两句,被gavin斥为没力道,(原话是“我靠,小哥你又饿了!”)抢过话筒自己又陶醉一番。    唱k就是这样,大家一哄抢一闹,时间过得就快,本来唱这么多歌挺累的也就不觉得累。快要两点钟的时候服务生进来说:我们这里马上要打烊了。我们还很不可思议地喊着:“怎么可能!ktv还有这么早打烊的,要是在国内,这个时间刚刚排到包间好不好啊!鬼地方。”只好意犹未尽地结账走人。    朝洋问我,“这么晚回去没关系吗?”    Apple立刻拉我说,“算了,别走了。反正朝洋那里没人,我们过去过了夜休息好了再各自回家。”我一想也好,毕竟夜里两三点钟回去,还不如不回去,房东听到声音影响也不太好。而且冰冷的夜雨中,群居胜过独眠。我们就又回到朝洋的住所,两个女生各占一个卧室,两个男生睡客厅。简单洗漱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疲惫不堪,于是倒在床上毫不犹豫地死死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雨早已停了。百叶窗的缝隙中透入阳光的温暖色泽。我看了看表,7点多。我一向是睡不得懒觉,不管夜熬到几点,也不管第二天多闲,一样是比上班上学的人还勤奋地起床。一个人没事做,就出去跑步,回来再没事做,就看书。所以我读书的成绩好。真是无奈又可怜。    我不愿意打扰别人,可是身体和脑子都很清醒的时候真的很难再继续躺着。我轻手轻脚地打开门,溜进洗手间,用朝洋昨晚上给我找的牙刷刷牙,又简单地洗了把脸。我的皮肤并不敏感,但是我一向对自己用的护肤品的牌子很挑剔,只要用了某个牌子的,就会配好一整套,而且出门在外找不到完全一样的我就宁可不用,只要用温水洗两把就得了。  照照镜子,昨晚上的熬夜饮酒吸烟并没有留下个过分的疲态。我轻转把手开门,却发现朝洋已经在门外了。看他头发被压得一边扁扁的另一边蓬蓬的,有点好笑。我笑了一下,当然是尽量伪装成打招呼的笑,“早。”    他说,“你这么早啊,不睡了?”    “睡不着。”虽然经常被人问道这个问题,我每次回答的时候还是真心实意地有点无奈。  我们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因为gavin的鼾声还时不时地传过来,apple在房间里还是一片死寂。朝洋说,我洗漱一下,我们出去吃早点。    阳光真的明媚到让人忘了季节的程度。我把丝巾绕两圈缠在手腕上,外套的领子大翻着,露出低v毛衣下光溜溜的脖子。他说,“我们旁边就是hurstville,去那儿吃?”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应该马上回报他这份到家吃饭的邀请似的,张口说,“不然到我那里吃吧。”    他立刻说,“好。”    已经是第二次送我,就很轻车熟路了。他记路的本事不错。    我住的街道叫林肯街。我是在这里住了几个月才发现的。之前跟人家说我的住处我总是说,你知道campsie有一片是平行的路口,第一街第二街第三街……一直到第十街的吗?我就在第十街的隔壁。但是不叫十一街。叫什么……忘了。    比起北区,这边的house虽然也有个院,但是狭窄杂乱。我们的房主是个中国女人,四十几岁的样子;她的丈夫是个鬼佬,长得像美国电影里的FBI,但听说是个吃软饭的;她的女儿显然是从国内带来的,看上去跟我们差不多年纪,但从未下楼跟我们说过话。房主一家住在楼上。楼下每个小房间里都住了人:三个高三学生,其中两个是同居的小恋人,另一个是长得像黄日华的四川男孩儿,外号大虾;一个东北来的工人,不过当地干体力活收入很高,他每天去喝酒钓鱼,日子过得挺滋润;我,一个糊里糊涂的傻女学生,也没看看房间的采光就搬了进来,结果发现虽然房间最临街可是基本上阳光无法射入,又因为房间最大所以交的房租是楼下这些人里最贵的。    不到九点,今天是周日不用上学,孩子们应该都在睡觉;工人也许醉在外头还没醒过来记得回家。房子静悄悄的。    朝洋把车停在街边,我带着他走进房子旁边的小门,绕过局促的后院,从后边的门进了我们的公用起居室。房子的正门是房主一家人走的,我们总是走旁门左道,这样也好,省得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还得打招呼。这家人并不是十分友好,那个鬼佬总把两个小情侣养的狗叫“stupid”,惹得它汪汪乱叫。    我的房间在狭长走廊的最尽头。我打开房门让朝洋进门坐下,然后回到厨房开冰箱检查我们有什么可吃的。其实我不看也知道,除了半罐脱脂牛奶,一盒黄油,两片袋子没封好都已经变味了的土司,冰箱里已经没有我的东西了。楼下这帮人日子过得潦草。我连大米都没买过,每天早饭午饭都是面包夹cheese打发掉,晚上顶多买点速冻饺子方便盒饭热一热。我喜欢跟人家说我会做饭,喜欢收拾房间做家务,只是想这年头,男生们口口声声喜欢有个性的独立女子,其实骨子里没有一个不想找贤妻良母的。    吹着冰箱里的冷气愣了半分钟之久,终于决定先用了阿维的米凑合出一锅粥,好歹像是个早饭的样子啊。阿维是那个上高三的女孩儿。说是上高三,她跟两个男孩子不在一个学校,我从没见她真的去上过学,总是在家里睡到中午才起床,去唐人街打工或者去hurstville找朋友逛街。据说她进的是一家私立中学,只有学费交到,人到不到人家不管。    我有个咖啡色的双耳小汤锅,是刚从homestay的英国人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想着要“自力更生”了就买的,平时用来煮饺子下面条煮鸡蛋,倒也实在。先架上水烧着,这边打开柜子舀米。该用多少米呢?其实以前在家里也作过粥,不过没什么印象了。我就想着半碗米出一碗粥,我们两个人两碗米四碗粥,ok吧。也不等水开,把洗了两回的米放进去,就回屋跟朝洋说话。    屋子里原本只有一个单人床和一张书桌。椅子和沙发是我捡来的。每个月总有一天,这里的人家把自己家里不用的旧家具电器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家用物品摆在门口,大概有专门的公司负责沿街清理吧,反正在他们的车来之前,这些都是我的,随便挑选。我每天很早出去跑步,就占了这“第一手”。把屋子里摆设得满一点,洗得干净些,竟也看着挺温馨。有一次一个看上去像希腊人的中年男子正往外扔东西,我看到他抱着一个半人高的绿色“恐龙”,本来样子并不十分可爱,不过我还没有过这么大的毛绒玩具呢,就死盯着不肯走,他很识趣地问,“喜欢它?”就直接扔到我怀里了。我刚要转身,他又叫住我,送了一只深紫色的小兔仔。我兴冲冲地抱回家放到浴缸里洗了洗,就摆到了床头。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自己住的房间里一旦摆上了毛绒玩具,就感觉自己是被宝贝着被疼爱着。孤单的时候看看它们,心里有一种满足。    我跟朝洋介绍房子里都住了谁,以及我们去哪里买东西这些闲事。过一会儿就煞有介事地跑回去看看锅。后来我发现米放的太多了,开了没一会儿,几乎粘成了糊,就赶紧关了火,叫朝洋出来吃。    我非常不好意思,跟他说一不小心放多了米。他倒也没说什么,很享受的样子吃了一碗,还吃了不少泡菜——是我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一定是那个东北工人的,他是朝鲜族。  洗碗的时候朝洋说“我来吧”,我说“不用了”,他也没再坚持。他说,“我们出去兜兜风吧,今天天气不错。”我说“好,我去换件衣服。”    找出我唯一的一条运动裤,松松地把裤脚绾上来可以露出我漂亮的红色运动鞋;我在蓝色micky圆领套头衫和灰色艾格v领运动衫之间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不顾风大有可能“闪了脖子”而选择了后者,露出自己感觉很良好的性感小锁骨,而且这一件短短的卡在腰间,还可以露出我翘翘的臀部。匆忙地用紫色眼影在眼窝处打了打,估计阳光照到的时候可以看到闪闪亮,又涂了亮晶晶的唇彩,才拎着外套出了门。    朝洋已经坐在车里翻地图了。我走到车子旁边,他很及时地俯身伸出胳膊推开我这一边的门。我坐好了顺手绑上安全带。刚到悉尼的时候,还真是对这个不太习惯,在家里的时候,只有我想要在付驾驶的位子上睡觉,老爸才会告诉我系上安全带以免紧急刹车碰到我。而这里的规矩是车子里的每个人必须系安全带,路上有标识提醒你:“it is a law。”住在homestay房主steven家里的时候,每次全家人出门,steven都要在发动车子之前说一声:“belt,please!”我一看,前后两排五个人里只有我“身无长物”。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而朝洋显然还是对我这个很“ozie”(澳洲)的动作非常满意,微笑了一下,接着问:“想去哪里?”    我回答:“我什么都不知道,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    “这么放心我?”    “嗯。”    他侧着头,想做出一个坏坏的笑容,可是效果不是很好,只显得有点孩子气,我心里暗笑了一声。    他说,这样吧,我把地图摊开,你闭着眼睛指一点,然后我们就朝那个方向走,找个beach或者沿海的park。    我说好,于是真的闭起眼睛,往他腿上摊开的地图上指了一下。    他低头研究了一下,说,这个方向离我们penshurst近啊,这边有个national park。于是把厚厚的地图放到后座,起动出发。我看他拿地图册的样子,好像很宝贝似的。    我说,“你去过那个地方吗?我们就这么去了,太盲目了吧。”    他过了几秒钟回答说,“跟着感觉走嘛。盲目不一定出错。”    一路上似乎是经过了两三个区的地盘。我们聊着天,无非是身边的朋友啊,国内的经历,家里的人什么的。我心里有一种小小的兴奋,好像在做什么刺激的事情。半年多了,这个一年四季都充满阳光的旅游胜地,我只知道看书,学习,考试,除了刚来的时候房东steven介绍性地带我去过两次海滩,我连海边都没去过,从没有出去寻找过悉尼的美景,也没有好好享受过冬日的暖阳。人在房间里待久了,心情都容易灰暗。现在只是坐在车里,驶过普通的街道和高速路,我的心境已经打开到几个月来,或者从准备出国开始这一年多以来从没有过的宽度,我打开一点车窗,风吹在脸上很舒服。朝洋不时的侧脸看我一下,我想自己的脸色是不是也红润而泛着光彩。    朝洋是个识路高手,凭着地图很顺利地找到这陌生的森林公园。这里每个区都至少有一个叫做national park的地方,其实也就是自然保护的森林公园了,多半是靠海的山崖,划出最佳的了望地点叫做“look out”。公园门口的牌子上说,这里还可以看海豚,而现在正是最佳季节。我们很高兴地下车去投币买票,却发现售票机已经坏掉了,而门口无人,也没有任何阻挡,于是回身上车,直接开往山顶。沿途路旁植被茂密,曲曲折折之后,车子停在一处开阔地。可以看到海了。    “look out”的地点有一座小亭子,一拨人坐在里头拿着望远镜,很明显是在等着看海豚。我们凑过去,一个看上去四十几岁的瘦瘦的男子告诉我们说,他们最近几天天天来,海豚就是不显身。    反正我们也不是来看海豚的。一面说着当地人真是有闲心也有闲工夫,我们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沿着一条小路离那拨人越来越远。这里已经没有高大的树木,前面是一片半人高的灌木林,空气更加新鲜,没见到花儿却有淡淡的花香盈鼻。我们俩静静地走着,谁也没说话。来到灌木林近旁,我们停了下来。我突然有点拘谨,四周空旷,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风景,也没有特别合时宜的话题,我手足无措,故意不去看他,往前走几步,来到灌木边,伸手去触摸。    突然之间我发现,这一片灌木林不是生机勃勃的深绿色,而是一片漆黑如同焦炭,我伸手摸到的是干枯僵硬的死枝。原来这是一片火灾留下的遗骸。这发现太突然也太切近了,我仿佛眼前一黑,立即想到某些恐怖影片里类似的景象,好像碰到了非常不吉利的东西,“啊”了一声,疾步往后退。退了两步,就撞在了朝洋身上,原来他一直默默跟着我往前走。    他轻声问:“怎么了?”    我说,“这片林子烧过,我刚才没注意,一下子看出来心里咯噔一下。”    他没再说话。仍然保持着刚才瞬间的动作,在我最近的身后,双手轻轻把着我的两臂。他脸颊的下部以及下巴都若即若离地挨着我的头发,我感觉到他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暧昧的气息。然后,就好像是被一种不确定的预感推动着,他展开双臂抱住了我,头垂在我肩膀上,有点急促地呼吸着。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只是犹豫了几秒钟,就把自己的双手压在他的手背上,微微侧头。他很自然的用自己的嘴唇迎上来,我们开始接吻。    然后我回身,我们就真正地拥抱在一起了。我感觉到他有点发抖。    我们松开的时候我问,“你是不是冷了?”    “没啊。”    “你好像在发抖。”    “我紧张。”他低头有点不好意思。    我心里觉得这对白也太不合时宜。又有一点觉得,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俩很有些偷情的感觉啊。于是觉得情绪有点低落,就跟他说,“我们回去吧。”    沿着来时的小路往回走,走了几步,他过来拉着我的手。    亭子里看海豚的人还在。他跟我一起走到车旁,又凑上来亲了我的脸颊,用自己的鼻子碰着我的鼻子,像是要再次接吻,我轻轻偏头,躲开了。    车子下了山,他问我,“去哪里啊?”    “你送我回campsie吧。”    “……好吧。”    一路上话少。我不想说话,他也很识趣地闭嘴。    进了campsie主街,我想起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实在是应该去shopping一下。可是这时候开口不分明是要他陪我逛街买东西吗?正想着他问,“有什么东西要买的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没有。    “时间还早呢,要不然我们去shopping mall那里转转,然后找个地方吃午饭吧。”    我想想,回去也真是没什么事做。难道一个人坐在阳光不足的屋子里回味刚才的吻吗?    Campsie是个小区,住了些中国和韩国来的不是很有钱的人,这里没有其他区有的westfield购物城,只有一个两层的小购物中心。不过麻雀虽小,对我来说也挺好的了。尤其喜欢去逛那家韩国人开的内衣店,有很浪漫的花色和可爱的款式。我们去超市里转了一圈,我还是推车买了些东西,奶酪,饼干,果汁。朝洋说,“你平时一个人也是瞎凑合吧?”    “嗯。”我承认这一点的时候总有点不情愿和不好意思。    原本想要去中国超市里买些面条什么的,想想算了,回头自己来吧。Campsie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大受中国人喜欢的就是一家“包子王”,据说好几个区卖包子的馆子都是这里学徒出身,有些人开车过来买包子一买就是十几二十个。我们就进去吃了包子和小菜。    往后别再有节目了吧,我心里想,该是各回各家的时候了。于是告诉他“我下午要准备一下下周要交的report。”    他把我买的东西拎进屋子。我摆出一副“不留你了”的样子。他也就告辞出门了。临出去的时候他问我,“你说想看《蜘蛛人2》的,Hurstville这周在放。我们明天去看吧?你有时间吧?”    我说,“我倒没什么事。不过……你方便吗?”    “当然方便了,”他低了一下头,又抬起头来,抓住我的手说,“Amy,我以后的时间,都是你的。”然后松开手转身走了。    回房间的时候阿维从幽暗的走廊里伸着懒腰出来,“你朋友来过啊?”    “啊……我朋友。”我笑笑,回屋关门,躺在床上看壁镜里的自己,看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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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周三下午和晚上是“数量决策”课,三小时讲授,晚饭后是习题时间。这是对我来说最难的一门课,充满了天书一样的微积分符号和从未接触过的高数延伸理论,其实这学期已经是“高级版”的,是选修课,但学了上学期基础版的一般都接着选,觉得毕竟有点基础也许容易些。说真的,上学期我得到的成绩是亚洲学生里的第一名,全班哗然,一下子我就出了名,那可是我熬了多少夜换来的,现在我这个数学白痴,已经感觉到这门课程不同于其他理论课程的刺激性,倒是被深深吸引住了。我像往常一样,早饭过后就捧起课本把上一章从头到尾看一遍,课后的练习题在白纸上写一写列出解答式。正埋头于倒数第二道练习,听得窗外车鸣声渐高渐长。我跑到窗前往外看,朝洋的宝蓝色福克斯正停在街边,里面两个脑袋往外张望着;看到我终于露脸,Gavin使劲挥手,示意我出去。    我低头看看拨到一半的计算器,有点不情愿,不过还是换上鞋子走侧门出去来到车前。又是阳光明媚。住在北区的时候,家家院子里都如一个花园,不乏许多珍奇植物,就算是冬天也有花香溢到栅栏外,整条街甜丝丝的。这边的居民毕竟没那么雅致的院落也没那份闲心,各人家里的花草很少,只有路边零星长着些野草,红的黄的小花,就算开放了也包裹着,像仍是花骨朵。对面人家的印度男子正在割草坪,割草机这时候正嗡嗡地想起,新鲜的草根气味就充满了半条街。    Gavin冲我咧嘴笑,“走啦,上课去。”    “这么早?”    “先吃饭。你回去拿东西啊?”    我想了几秒钟,知道自己就算拒绝他们回去继续用功,恐怕也没心思再看那最后一道题了,就答应:“等一下啊。”    没转身朝洋就补上一句,“带件外套,天气预报说有雨。”    我乐了,“不是说在澳洲最不能相信的除了火车站的时刻表,就是电视台的天气预报了吗?”    回房间收拾好东西,还是拿了件风衣。出门之际,又回头把这件穿了快一个月的黑风衣换成了红色呢面小袄,灰色毛毛的袖口和领口,穿起来很可爱,带到这边还没穿过。    见我又出来,Gavin从副驾驶的位置开门出来,又拉开后面的门进去。他这一让位做得如此刻意,我忍不住瞪他一眼,他却毫无反应像没看见。    学校附近的一座大厦的一层,是一个小型的“食街”,在三文治、蔬菜沙拉和冰淇淋的铺位之中,夹着一个中国人的摊位。午饭三菜加主食要价五刀(au dollar),这算是可以吃到的相当便宜的午饭了,所以他把一块黑板上用黄笔写了“五元午餐”高高地挂在门口作招牌。我们过去吃了午饭,十二点左右人正多,只剩下最靠外面走道的一个小桌子,我们仨人凑合着正合适。    我要了土豆牛肉和西芹虾仁,油麦菜看上去油很大的样子,我一口没动。吃完了正擦嘴呢,身边走过一个熟悉的身影。    “哎,”他看到我之后又退回来,“怎么在这儿呢?”    “啊,待会儿要上课。”我很做作地对他笑笑,马上低头继续擦嘴。他见我一副不想交谈的样子,就说,“我过去了。”就走了。    身边的哥俩看看他,没说话。    两点钟的课,我们到的有点早。电脑房里只有两台电脑上装了中文系统,我跟Gavin各占一台,各自上校友录去看照片,留言。朝洋坐在Gavin身边。    Gavin看了一会儿就开始牢骚:“娘的,国内这群畜生,生活糜烂的很。去年发个女朋友照片还很有面子,今年发婚纱照都不算露脸了,居然有两个龟儿子把自己小孩儿照片贴上去了,这,早婚早育嘛。”    我们班门庭冷落,除了去外地上班的几位偶尔发个生活照,就是我和另一位在俄罗斯上学的姐们常常发个异国风情照上去。刚过来的时候很热衷上去说些异国见闻,渐渐的发现我太享受这异国见闻,其实人家并不很感兴趣,反而有显摆之嫌,&——我贴上四种不同形状的意大利粉,并且解释其名称的差异,吃饱了撑的嘛!——也就知趣地多看少说了,碰上哪个姐们去了趟云南,也要跟着赞,“瓦赛,世外仙境”,以求捞回点人缘。    Gavin就不同了,非要跟他那帮同学争些小意气,谁贴个人民大会堂前的照片,说“xx日参加xx会议”,他立刻上传悉尼歌剧院前留影数张,说“xx日欣赏意大利音乐剧”,其实一次也没进去过。      Apple来的时候,已经快上课了。教师里几乎坐满,我们这几位从最初上课就坐在了一起的,自然成了一个小团伙,每次上课都挤作一团。朝洋留在电脑房。    Apple跟Gavin耳语了一番,抬起头对我笑笑。我佯装不知,打开课本认真听讲。许是我听课太认真,生怕漏了一言半语,对周遭人说话和小动作的声音特别敏感,所以每次虽不脱离“集体”,也总是坐在最前头。身边几个兄弟姐妹有时候干脆用中文开起小会,讨论的内容从家乡的特产到奔驰和宝马的差别无所不包。每次要交作业前总有人跟我借,我无奈只好让他们尽管拿去,心里愤愤自己辛苦的劳动成果就这样便宜了别人。    中间休息的时间我去电脑房看朝洋,见他伏在一本书上睡着了。回到教室,Gavin正跟我们那帮中国同学摇头叹息,“实在是受不了。《动物世界》是不能再看了,看一回翻一回。”apple在一旁嘀咕,“真的吗?到底说的什么!?你就给说两句不行吗?卖什么官子!”    “不是我卖官子,实在是……说不出口啊姐们,”Gavin两只手往前一摊,以帮助自己说话的语气。我就问,“什么呀?”    “赵忠祥的电话录音,听过吗?”    “什么电话录音啊,没有。”    “也没看过原文,”Gavin对我们几个的孤陋寡闻有点无可奈何,从书包里掏出u盘拍在桌上,“带u盘的赶紧去拷下来,回家听过了改天跟我探讨。音频文件名叫《动物世界》,不借人带回家啊,我晚上还有用呢。”apple抄起u盘奔向电脑房,身后跟了有我在内的三个人。朝洋被我们几个人神经兮兮的声音吵醒了,“下课了?干吗呢?”    “没事,拷点东西,”apple先把自己那份搞定,抽身出来,“行啊哥们,挺周到啊。”    朝洋有点不好意思,“我反正没事。”    我没理他们,拷完了就回去接着上课。好不容易熬到5点钟,身边两位大哥,已经睡了好几觉了,在起而四散的人声中醒来,说一句,“嗯,放学。”这两位在国内据说是大学校友,住在一个区,常结伴而行,一胖一瘦,对比明显,我们就简单地称他们“胖子”“瘦子”。瘦子以前是中文系的,跟我一样,上课如听天书,不过他好像并不像我那样在意,听不懂就不听,常常上课来两手空空,走到桌边两手往后在宽大的后裤兜里一掏,继而两本书扔到桌上,左边《西游记》,右边《短篇小说月刊》。只要老师一开口,他立即低头埋入书中,有时候还嘿嘿笑两声,“这孙猴子真他妈牛x。”胖子的女朋友同他一起来澳洲,现在另一所学校读法律,大概是学业比较紧张,胖子也极尽体贴之能事,常常上课上到一半突然说,“我得接我老婆去了。”然后趁老师回头写字弯腰撤离。有时候某门课的人数太少不好掩护,他会要求我们这些早去的尽量占个“靠门的座儿”。其实老师也不真的在乎逃课与否,除了数量决策这种数学题占很大比重的课,平时的assignment加上期末考试,都是很不容易剽窃的,课上的功夫课下一样得补。每门课的课程描述上都会有一句“出勤率不算作考核的指标之一,但是我们仍要求你们尽量参加每一节现场授课。”这种话在胖子看来就是“不用来上课”。    其实每次赶上这样连着上的课,我也懒得走远,就在楼下的“hungry jack’s”来份套餐,带回电脑房边上网边吃了,有时候还可以跟几位洋鬼子同学交流一下,至少这些欧洲和印度的同学没有语言障碍,先就胜我们一筹,从理解上应该比我们透彻的。    朝洋和Gavin不肯吃垃圾食品,说要去唐人街吃面。Apple则一脸妖魔鬼怪地跟瘦子走了,胖子已经开车回去“接老婆”了。    “我就纳闷,”我看着胖子的背影,“他哪有那么多老婆可接啊?”    “哎呀,话可不能乱说的啊,”Gavin接过茬儿去,“你是不知道,胖子的老婆厉害得很哩。上学期胖子没买车的时候,坐火车来上课,只能坐三块六的,坐四块二的都没有那六十cents。”我们的火车票是高峰期四块二,非高峰时间,也就是早上九点以后三块六。“胖子要是出来早了,一看票价还没变过来,就得在站门口蹲着,等到变了数儿再买票。”    “真的假的?”    “当然真的了。中午要在外头吃,必须找五元午餐那种,想吃顿hungry jack’s对不起,买不起。他们俩所有的钱都在他老婆手里,从国内来的时候学费生活费,胖子的父母都是直接给他老婆的。上次我跟胖子说,交了essay出去轻松一下,找个卡拉ok玩玩,他说,拿啥玩啊,兜儿比脸干净。”    我们仨人哈哈笑着,进了“别不同”。我边吃面还不时抬头张望,看看能不能碰到工作中的阿维,不过显然她今天不上班。    晚间的课总是在一片乱糟糟中上完。老师被几个印度佬缠着问个没完,我几次冲上去想插个嘴,可是那群印度佬说话“嘟嘟嘟”的有如拿皮嘬子清理下水道,别说不知道说什么了,听多了感觉很不舒服,而我们这些老师,不管是美国高校毕业一嘴标准美音,还是来自欧洲的经典英式,居然都能跟他们交流无碍,始终面带微笑接受他们的轮番轰炸——他们讲起话来,尤其是讨论起问题那个样子还真像轰炸,表情严肃,吐沫横飞,中间站个女老师,像在被逼债似的,若不是在教室而是在街道上,非有人见义勇为不可。几个本土的学生自己在讨论着什么,而周边的中国群,泰国群早已经开上了联欢会,大家兴高采烈。    下课了,终于长舒一口气。出得门来,竟下着朦朦细雨。我打个冷战,赶快把外套穿起。    今天的雨比往日都寒,两个小时前还觉得是秋天罢了,现在竟变成了真的冬夜。朝洋的车子开到楼门口,我跟Gavin赶紧拉门进去。朝洋看我的眼神明显一亮,盯着我看了又看。我低头看自己,也许平日里黑装太多,偶尔红一次,显得鲜嫩多了吧。    刚上车,手机响了。我也料到,一定是贺文。    “喂,你下课了吧?我记得你周三的课是到晚上的。”    “啊,是啊。”    “中午跟你一起吃饭的男生是你朋友吗?”    “嗯。”我瞟了朝洋一眼,这时候真没法开口说“是我男朋友。”    “你明天不上课吧?我请你看电影吧,《蜘蛛人2》。”    “谢谢,我看过了。”    “那……”    “你有事吗?”    “没事啊。”    我沉默了一会儿,他大概也没什么话了,刚开口“我……”    我说,“改天打给你,白白。”就挂了。    这个贺文本是在滴答网的悉尼社区上认识的。他看了我发的几篇日志,留言给我,之后就加了我的qq。最初对他印象还不错,是因为他没有英文名字。虽然我有个英文名字,还总说这样令外国人发音准确易于留下印象,可是若身边哪个人到了国外还坚持自己本名的,我必对他产生好感,像朝洋,像大虾。聊过几次之后,觉得这个人还算实在,也就答应跟他见面。      要说丝毫没有点别的想头,那是骗人的。都是大男大女了,虽说愿意多交个朋友,毕竟心眼里盼望可以多些收获。一见面,我先泼了盆冷水给自己这小心思,他身高大概165,瘦的剩一把骨头,不知道有没有我重。可是既然明说了要交朋友,又不好甩手走开。他倒是三天两头打电话,关心生活,探听学习,热情高涨。我有时候应付他,告诉他我哪一天要有课,上到几点钟,你若有空来看我也可以。他必按时赶到,还带着我无意中提起国内吃的到现在没买到的小吃什么的。有一次我跟他说起hurstville 购物中心里卖的爆米花,跟他说我特别喜欢爆米花,可惜不住在那里,上次过去是一群同学我也没好意思去买,毕竟是小孩子爱吃的玩意儿。第二天便是周三,我八点半下课出来的时候,他正捧着三袋子爆米花在门口等我。他说,“不知道你喜欢哪种口味的。我算好了时间买了就坐火车过来的。”我接过一摸还是热的。那天也有点下雨,真难为他了。他说要一起吃饭,我总说算了,还要赶回去看书;不过有两次他说不然就去星巴克坐坐,我反正也没事,就真去坐坐了。    我喜欢喝咖啡,也喜欢泡咖啡馆。每个区的主街上,都有很袖珍的咖啡馆,装潢简单或欧化,老板有时候是个面目凶狠的老头,或者是优雅的中年妇人,但是坐在那里看窗外人来人往,就觉得置身于神秘。这与星巴克的感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其实对他,倒没有真的反感,只觉得他人很善良,却总带着劳苦忧愁的面相。聊的多了,知道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打工。有时候是晚上才开门的酒吧,有时候是大清早就要上工的甜点店。最近他去了一家专卖甜面圈的店,在后厨学到了各种风格甜面圈的做法,激动得很,跟我提起的时候两眼放光。最初认识的时候他也说是来读书的,现在问起学业,他只是支支吾吾。后来我知道,他已经32岁了,读书只是个引子,他其实是想拿了文凭混够年头就留下不走了,学些手艺也许以后自己能做点什么——做点什么,无非接着打工,这是我的看法,他可不这么想。我说起澳洲终究是白人占主流的社会,亚洲人面孔的总遭人歧视;他却说回到国内被同种族的人歧视,其实比这边更严重。我不知道他在国内工作时候受过什么委屈,可是有时候对他的态度感觉很生气。我们一起买咖啡排队的时候,他是小心翼翼,生怕妨碍了别人,甚至生怕多给服务员添了麻烦,我说你在国内若也是这样的态度对人,会觉得理所应当吗?因为你在国外先就把自己降了一格,所以处处不觉得委屈;在国内你又要求人家对你高看一眼,得不到就不服气。他不以为然,也不多跟我争辩。只是我听他讲到自己几次打工的经历,有时候因为点言语不敬就跟老板顶撞起来乃至被炒,才知道他的自尊心(也许是民族自尊心,也许不是)比一般人都要敏感的。    去过他住的地方一次,本来不小的一个房间,简陋的像是没人住。看他自己的陈设,我有点惭愧还喝了他那么多咖啡,后来他提到请我看电影,我始终拒绝。其实做普通朋友没什么不好,可我很受不了他找到一份新的后厨工作之后那知足的样子,很贫贱,很卑贱。我不由得想起鲁迅曾经说那个年代的国人,有“满足于做奴隶的地位”,有“想要做奴隶而不得的”,也许不是很贴切,可是我觉得如他一样在国外带着这两种心态的人应该不少吧,想着,心里不大舒服。更何况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在追求我,并时常觉得很有希望。我想,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算了,怎么跟朝洋解释呢?      Gavin是要跟朝洋回家一起打通宵游戏的。朝洋要先把他扔回家,再去送我,然后自己再回家。为自己争取一点独处的时间,恋爱中的男女这样也很正常。可是我很怕他又要“做些事情”,坚持他们先送我,“折腾不折腾啊。再说我同住的小姑娘今天过生日,要等我吃蛋糕呢。我不好回去的晚。”  Gavin在一边,朝洋也不好太坚持,就放我回去了。      周四没课,趁着阳光暖和,我抱着书本在Campsie主街小广场的长椅上用功,刚过正午朝洋来电话了。    “我很想你。我想见见你。”他倒是老实直接。    我犹豫了一下,只一小下,便说,“你来吧,我在Campsie呢。”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告诫自己要矜持,可是每次他要来的时候,我还是巴不得就见到他。    我从前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是情不自禁的满心欢喜,想要立即去表白,想要告诉给身边每个人知道,一遍遍讲述,念他的好。睁眼闭眼,做每个动作表情似乎他都在眼前跟着做,看不到也只当看得到。当然,自己的热情也曾受到刺伤。又随着年纪的增长(其实不算大吧,但人就是在半大不小的时候,在稍稍经点事情然而却没什么大不了的时候,以为自己沧桑历尽,可以看破红尘了),与人接触总多了几分戒心,提到交男朋友总多了几分顾虑,不再跟着感觉瞎走,心里先自有了标准。用心里的标准套在朝洋身上,年轻,相貌得体,笑容可亲,性格看来温和,学历与我相当,言谈间很有志气,家庭嘛,听他说老爸做生意的,我们这些在同一处留学的,家庭背景应该没什么大差别, 没什么可以顾虑。    我是个容易昏头的人,更何况已经有一年的时间,追求者里连个可考虑的像样的都没有。只觉得自己这一次是撞到好运了,似乎很理智地分析过,却也是什么都没细考虑,自己已经给自己下了通行证。在感情上我也许真不该这么懒,遇到一个这样的人,就觉得:行了,就是他了吧,不要再等了。非常草菅人命,难道怕自己嫁不出去吗?      他来了。我们就在小广场的长椅上坐着聊天。太阳渐渐西斜,有点凉意了。我们就坐到了shopping mall一层的Gloria Jeans咖啡店里。这也是一家连锁咖啡店,遍布悉尼的大街小巷,号称澳洲最美味的咖啡,反正我觉得比星巴克要好喝的多。朝洋不太在意这个,随便要了cappuccino,他只为留在我身边打发时间。    我试探地问起他回国的打算,他很诚恳地说,“你不是要回北京吗?我以前的打算是北京或者上海,那,我就也跟你一起去北京。”    我不禁对着他,甜甜地笑了。    他有点惊讶我在悉尼呆了这么久了居然哪儿都没去过。“darling harbor也只去过一次。那里到了晚上都是成双成对的,本来是个很浪漫的地方,我这种孤身一人的去了也没意思。”    “那我们以后可以一起去了。你也不是孤身一人了。”他很温柔地握着我的手。    “你觉得我们可以在一起吗?真正的在一起?”我故作忧郁。    “怎么不可以啊?你还有所怀疑吗?”    “才认识没几天,没有怀疑才不正常吧。我觉得人心很难测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看起来不远,其实真的好远好远,我从没奢求可以拥有一个人陪在我身边。”    “你也太悲观了。其实这也很容易。就像我们俩,就一见钟情了不是吗?你如果自己先悲观,那看什么都是难测,看谁都离你很远。你要先自己把心打开,才有人进的来啊。”    自己把心打开。我只是心中忐忑,但其实是已经打开了。也许是太久不恋爱,或者埋头读书自苦了太久吧,我觉得他突然闯入我的生活,带来的正是阳光般的温暖和明媚。是一种很健康的快乐感觉。不用他劝解,我自己也在劝慰自己,这是个机会,别把自己弄得那么可怜,就算没有多么爱,也一样可以享受浪漫的恋爱关系不是吗?    所以他再提到“做些事情”的时候,我居然不想拒绝了。毕竟自己不是个真正天真的处女,也喜欢男人的气息,也被他的朝气以及温滑的皮肤所勾引。装什么呢?    吃过晚饭,又兜风、遛弯,混到十点钟,街道已经漆黑死寂的时候。我们就在他福克斯并不宽敞的后座,在Campsie我住所门外的街边,完成了我们俩之间仪式般的第一次。  
  (6)  那天发生了一件事是我没跟Susan说的。    夜深了,下着雨。我裹着朝洋的外套随他从Mark家出来,由他开车回他的住处。路过一个三岔路口,黄灯,朝洋踩刹车缓慢停下来,还没停稳就听到一声闷响,后边的那辆车追尾了。大概是后边那位想闯掉这个黄灯,再加上雨天路滑。朝洋手拍方向盘咬牙骂了一句“fuck”,就开门下车。我要跟出去,他说,“你别管,在车上等我。”    其实我是个很怕事的人。别看平时跟熟人伶牙俐齿的,在家里也是得理不让人,可在外头,决少跟人起冲突拌嘴,碰到事儿就算觉得自己有点委屈,能不张嘴的就让过去,可能是胆小,也可能是拉不下脸。我就留在车里,局促不安地听着他们在外面争论,开头几句听朝洋挺横的,心想这种事情有个能出头的男人就好,我就等着吧。过了一会儿听着话稀了,我想让朝洋觉得我甩手不管他也不好,起码出去露个脸儿壮壮声势,就钻出车门到后面站在朝洋旁边。对方是个印度人。朝洋一见我就推我回去,说“你别管了,你回车里坐着去。”我又转身回车里,听见他已经没什么词儿了,就顾着跟那阿三说“after all, it was your fault。”那个阿三也是英语不大好,不过嘴硬不讲理。过了两分钟朝洋回车里要纸笔,回头留了那个阿三的电话,我们就走了。    一路上我没敢吭气。显然是那个家伙也没有上三方险,如今留了电话只不过是朝洋退步的一个做法,恐怕他自己也知道这个号码是打不通的。朝洋有点丧气。我心想他也是嫩啊,为什么坚持不要我出去呢,就跟我平时在男生面前买东西不好意思讲价似的,觉得反正也争不过,露怯。    回到家洗漱完毕,我们躺在床上聊天的时候朝洋说,“你发现我有什么缺点了吗?”    我想了想,说,“今天Mark跟Sue都说你是随叫随到,对朋友特别好。你是不是太善良了。”当然这是捧着的说法。    他说,“我觉得自己有时候该硬却不够硬。就像今天遇到那个印度阿三的事儿,本来是我有理,可是我也不够横。”    我拿出安慰人的腔调说,“你们俩英语都不到吵架的级别,说不清楚很正常的,这要是在中国,还不说死丫的。”    他笑了,转身扑过来。这两天他没刮胡子,噌在我脸上脖子上怪扎得慌,也很舒服。他不像平时那样轻柔,而是动作很快,像袭击似的;窗外的雨依然敲打着玻璃,落下一束束小水流,我仰着头任他咬我的乳头,咬我乳房上敏感的皮肉,兴奋以前所未有的快速占据了我的周身。    他习惯的起床时间是十点半左右,而我呢已经坐在沙发上看了三个多小时的书了。他洗完澡后我们就该吃中午饭了,他的第一顿我的第二顿。    我们一起吃饭,多数还是他做。前几天我出手做了一次自己很喜欢的“茄酱土豆”,他不喜欢。我一向对自己做菜也没什么自信,只有几种糖醋做法的是以前宿舍的姐们喜欢的,我就跟他说,在家也很少做。他还笑笑地说,“没关系,你不是爱干净吗,以后你洗衣服我做饭!”    不过那天Gavin过来,还是给了我一个警示:朝洋做饭,我帮忙。然后把菜端到茶几上我们一起边看碟边吃,那次看的是《特洛伊》,俩人狂喜欢。中间朝洋去添米饭,问我“你要点米饭吗?”我头也没抬就说,“那你给我盛点儿吧。”Gavin听了一乐。朝洋肯定觉得特别没面子,立即空手跑了回来,嘴里装着横:“不管!去,自己盛去,给我们也添上!”我乖乖去盛了米饭,心里暗自吐舌头没多说话。那之后,人前人后的我也主动多做了很多事。而且,我发现自己逐渐地有一种感觉:心里想起他的时候,会惦记着他现在好不好,穿的够多吗会不会忘了带伞;看着他,就有一种想要照顾他的愿望,似乎他在眼前的样子,除了可爱,更多是可怜,总是无缘无故地就很心疼他。不过这毕竟是他的住所而我只是客,所以很多事情也都不得要领,做得不如想的多。    趁他洗澡的时候,我洗菜切菜。刚要开火炒的时候他走过来,“我来吧。”    我就乖乖地交给他。倒不是我乐得不做,而是每当听人这样要求,我就觉得是人家对自己的厨艺比对我的更信任,我又凭什么坚持呢,做出来不管怎么样,也不是自己露怯。他炒土豆丝的时候我一边配合他往锅里洒盐,一边说,“我下个星期搬过来吧。”    他说,“好啊。”然后继续翻炒。他跟我说过炒土豆丝最关键的就是快翻,不间断,所以一般连放盐放醋都是我协助完成的。我也没说什么原因。其实我是受昨晚的事情影响,我们住的不算近,而见面、一起过夜的次数越来越多,路上车来车去再有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痛快;而且搬过来,我们朝夕相处了,就免去很多相约路上以及在外晃荡的时间,我可以从容地走回我从前的生活节奏——这段日子以来,自己看书和跑步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话说出来,自己还是有点忐忑,觉得毕竟还是太快了。而他显然是很愉快。    这段日子隔壁几个孩子的情况有点乱,也都要走,所以大房东就放宽了,对我说愿意继续住就继续住,要搬走也可以随时走,不必拘守提前两周打招呼的规矩。先是大虾要搬走。他私下里跟我说起过理由: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边的高中不像国内的监狱式管理,课程数量也少,没有某些死记硬背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的课,可是课程的难度很高,你越是觉得其含金量高自己的压力就越大;而且不在乎高考那是local们才有资格做的事情,他过来就是要考大学的,怎能不紧张。而阿维跟大吉太闹腾,生活太没规律了,跟他们在一起碍于同学的面子还有一些帐要公担,而他们俩花钱太不靠普了,平白连累他浪费了很多钱。我当然是即刻对他表示支持,还夸奖了他。有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对阿维他们的讨厌,是出于过来人对小弟小妹的责任感呢,还是嫉妒他们年轻,有大把时间可以潇洒。我还很道貌岸然很“成年人”地说了一段话:“他们这样下去是要一辈子吃亏的,是要离他们远点的好。以前看你们是同学我没好意思说。你们这个年纪正是考大学的时候,也是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现在看起来长相个头都差不多,过了几年你再看,差别大了。这个差别就是从这时候决定的,上去了就是上去了,没上去也就很难再有机会。你看我这个年纪要在国外无所事事浪费两年的时间没什么,我同龄的人无非就是比我多工作两年嘛,我也一样是大学毕业,还有机会,可是你们要是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凭什么在社会上立足呢?除非是真有毅力有天赋自己创业,可是他们俩要有那份本事也就不是现在这样儿了。”话说完我很痛快,尤其是大虾点头称是。可是后来有一次回忆起自己说的这段话,觉得很恶心——我跟那些我暗地里看不上的人原来是一样的。    还没等大虾搬出去,大吉就出了事:他的出勤率低于移民局规定的比率,他所在的公立学校很负责任地先给他国内的父母寄去了通知,在他不知悔改反而住到其他区的小哥们家里逃避父母的电话也同时继续逃课之后两周,移民局寄来了取消他VISA的通知,限八周内离开澳大利亚国境。    阿维除了做大吉的女朋友,没有任何能让她觉得要留在悉尼的理由。她当即表示大吉走,她也走,回家去,“离开这鬼地方”。他们很快送掉了共同养的狗nono,又开始一件一件地往外送他们堆满了各个房间的毛绒玩具。那天阿维抱着一只紫色嵌金丝的毛绒小象来我房间:“阿姨,你不是一直说很喜欢这个象吗,送给你。”把小象放在床上,她也一屁股坐在床上,翻看我打开着的《transportation logistics management》的课本。看我在课文中画的红红绿绿的标记,她感叹:“你好牛啊。我现在还是读英语就头疼。”我一直没跟她多聊过,就问她,“那为什么还要来这儿呢?”    她说,“我爸爸给我办好了才告诉我的。那时候也不知道,觉得好玩吧,就来了。他们让我学个好专业回去好当白骨精。”    “那你自己想做什么呢?”我问她,心里有点好奇,但是预料她的答案也会是:“我不知道。”    而她的表情立即变得很认真,“我想学时装设计。我一直都想学。不过我原来想在国内学来着。”    “时装设计是不是也是国外的学校好些,国内有地方学吗?”    “长春有一个学院。”    “那你这次回去可以看看能不能去那里学。”    她笑了一下,忽而又落寞了下来。我第一次注意到她无厘头之外的表情,心想自己也太低看她了。他们也像平常孩子一样有自己的理想,不过是被父母的理想淹没和冲散了。    大虾也曾说过,他家里堂哥表哥好几个都在国外拿的学位,他爸爸顺理成章地给他申请了出国;告诉他的时候,什么都办好了。他在国内的学校里成绩好,朋友也多,还有个小女朋友,在众人羡慕声中无奈出国,刚到悉尼想家想得几乎崩溃,一个星期打了300刀的电话。不过大虾的想法是,“既然来了,只能过下去。读到学位才可以回国。”      我回来的时候,起居室像糟了抢一般乱,大吉踩着零散在地板上的旧衣服和书本在屋内来回奔走。阿维不在家。    大虾跟着我到我房间,跟我讲夜里发生的事:夜里两点的时候,阿维想看电视,大吉却不让,说“烦人”。阿维不管那套出来打开电视机,大吉随即追出来把插线板抻出来摔了;阿维回屋另找了个插线板接上继续看,大吉黑着脸又把这个给摔了;如此摔掉三个插线板,气氛紧张,阿维觉得大吉像是要打自己,就冲到院子里用手机报了警。没一会儿来了两个警察,没什么事也要录口供,夜里三点来钟大吉硬是练了四十分钟口语。最后一句大虾叹着气说:“还没回国呢,就变成仇人了。”我告诉他我要搬家,他说他也找到地方了,我们一起去跟大房东说了,又黯然地各自收拾东西出去找朋友,不想留在家里看戏。    跟Susan一起坐在Campsie Mall楼下的Gloria Jeans,喝着咖啡,喋喋不休地交代我这一段以来的生活,有意思和没意思的琐事。跟朝洋的开始,我们俩相处的方式,他身边的朋友,以及我想要搬过去跟他住——“太快了吧妹妹!”我拿不出理由给自己解释,就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    她忽然一脸坏笑,“你们头一回是在车里?感觉如何。”    “感觉……他好像是个处儿。”    “不会吧!”几乎是惊呼,“中头彩了!你怎么知道呢?”    “嗯……”我的确是有点不好意思,心想着不该把这么细节的东西也抖搂出来吧,不过已经说到这儿了,“一般来说要是有经验的应该知道进去是什么感觉吧。那天还没进去呢,刚夹在外面他就以为进去了,特别兴奋。我看他那表现就是看过A片,自己没有实践经验,又怕被我看出来的。”    “行啊小妮子。那你教教他啊。”    “得了吧,他老教我。大概A看得比较多,他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的。而且……精力忒旺盛了,一天好几回,我还真受不了。”    “^哈哈……”她都乐得不行了,“那还不好啊。”    “真不好。我就像他是不是以前亏着了,心里充满性幻想终于找到实践对象了;有时候觉得他是色情狂啊还是我性冷淡呢,感觉俩人里总有一个是不正常的。说真的我已经开始担心以后满足不了他了。”    “切,小孩儿,现在这样,过不了几个月他蔫儿了。别怕这个。”    其实我是想借此跟Susan侧面表达一下这个男孩子还是比较纯真,我如此迅速坠入情网也是有理由的。反正自己做了事情嘛,总愿意证明是正确地,或者至少是别无选择的。    “……所以你还是想现在搬过去?”    “嗯……”我又说了些理由,正是我们这批房客都搬走的时候,我们现在也总在一起过夜,时间上可以方便很多,等等的。人家能说什么呢?做朋友的只能表达“我觉得……”之后肯定是精神上支持和祝福了。大不了在真出了岔子的最后,叹惜一句“当初我就觉得不太妥当……”我可不想让她有机会说这句话。我虽然总是糊涂,可又总是自负。这一点,如此熟悉我的她定是十分明白——其实又有几个人不是这样呢?    快五点钟了,天边的云又变成亮闪闪的橙色。    朝洋就在这橙色的亮闪闪中出现,对着Susan点点头,很规矩地拉椅子坐下。他们俩彼此说了几句久仰大名之类的话,Susan打量着朝洋,我在想她是不是在琢磨我那些关于“处儿”的话。    Susan在我面前偶尔说些卖老的话,我也不在意。三个人谈话之中,Susan有时候用我们惯常的嘲弄语气,朝洋却听不出她的些许自嘲,只照单全收,听得很不舒服;直到朝洋说了一句什么,Susan笑嘻嘻地给了一句“小屁孩儿”,我看到朝洋的眼色暗了一下,就知道这位姐姐他是不喜欢了。他平时不露声色,但我看得出他如所有青涩的少年一样,最忌讳人说他嫩。在我面前,总要撑出个有阅历有“遭遇”的样子来。    过几天我说“Susan要请我们去她那吃饭呢”。他直接说,“我不想去。”这是我搬到他那里以后的事情了。    小小的Penshurst,人口显然比Campsie要少。短短的一条主街,尽头处是火车站。每次我晚上下课回来,他都坚持开车接我,其实走回去也就是十五分钟,我拒绝,他坚持。想起来的时候他会先给我开车门,还甜蜜蜜地说:“以后我都为你开车门。”不过有时候也会忘掉。有一个小动作是他一般不会忘掉的,就是当我鞋带儿开了,他二话不说就俯身为我系好,到后来干脆我出门时候都是他给我系鞋带儿,因为我系的总是不结实,半路松开。被他几个朋友看到,隐约笑他“贱”,他只笑笑。    隔壁街边有个公园,连着一片草坪,两边设了球门算是变成足球场。草长得旺盛。我们晚饭后常抱着他的球过去胡踢一阵儿,之后到旁边的亭子边去荡秋千。有时候我一个人散步——那是上午他还没起床的时候——也去那秋千上坐坐,树荫之下总是凉爽,两三位亚洲面孔的女士穿着休闲,各自遛自家的狗,偶尔有小个子中学生过来嬉闹。散步回来了,他才刚睡醒,拉着我要我陪他躺一会儿。常常是他起床洗漱,回来后坐在床边,轻轻伏在我胸前,不说一句话,我抚摸他的头发,心中难以抑制的温柔。    他就是这样让我不知不觉释放出滥情的母性。我逛街的时候进的男装店比女装店还多,每见到一件帅气的衣服就想着套在他身上是什么样,有几次还真的拉他过去试穿。更要命的是我每次上网总是最先搜索关于“厨房”“菜谱”的论坛,学习各种菜的做法,然后实践。他毫不费事地忘了当初说过他做饭我洗衣服的话,尽管常常挑剔咸了淡了或者不对味,还是很谦虚地退出厨房,一个月以后,一日两餐都成了我理所当然的工作。可是每次见他吃得很香的样子,我心里就只有满足。吃过饭他抢着洗碗,我跟他说“你别管了”,他坚决不肯。尤其是有外人的时候,他很重视制造那种分工明确又平等的局面。    我们总在一起,像一对双胞胎。有时候我想一个人下楼扔垃圾,他说,“等我一下。”于是我们一起去。    我对这种状态多少有些烦恼。刚住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还彼此说了很多不干扰对方的话,他尤其强调说,“我有我自己的朋友,我们都别占用对方所有的时间。”可是现在他要去Mark家打牌,我也就得跟着,在旁边看看DVD。Sue那一袋子碟都快被我看遍了。    Susan出主意说,“你可以白天去图书馆,晚上回来一起吃个晚饭。这样你们俩都有自由时间。”我跟朝洋提议,他却说,“我也该看书了,我陪你一起去图书馆。”于是我们中午饭过后去图书馆,他拿着一本日本漫画,二十分钟后就进入了梦乡;直到五点钟我叫醒他,一起回家吃饭。    我情愿为他对我的依恋感到甜蜜。他带我去学校,把我介绍给他很多同学,有年长几岁的大姐就说,“你真有福气,朝洋脾气多好啊。”其实我的小性儿也被自己的柔情包着,没对他使多少;而他在朋友面前却常带点主动地表现出我在“当家作主”,好像他怕我;他还特别喜欢跟人家说他这个女朋友是个“4D女生”(我上学期考试得了4个distinction)。    我在厨艺上的努力收效很不显著。虽然心中装满了多种菜肴的配料和工序,可是到了放盐的节骨眼上总是手下没准。有一次炒米饭,出来的饭都苦了,我们俩相对无言黑着脸忍了几口,终于不约而同放下筷子出门买烤鸡去了。    每个区的主街上都会有一家小店,门脸儿很小,上头挂着个牌子“charcoal chicken”,柜台后边站的老板看上去像土耳其之类地方的人,多是浓重胡子的胖子,态度不怎么友好。我却特别喜欢吃他们的烤鸡,加上肥肥大大的薯条,不浇汁儿已经香味扑鼻。    又一个阴冷的雨天,我们没去图书馆,坐在床上盖着被子互相靠着看书。下午看累了,就说出去买鸡吃。我出门的时候穿他一件红色防雨绸的外套,长到膝盖上边了,配上一双肥大的拖鞋,像以前在大学里常遇到的韩国留学生。    星期天,烤鸡店没开张。只有一家门脸更小的中国杂货铺。朝洋忽然眼睛一亮,“我们买菜买肉回去涮火锅。”    “我们没有火锅啊。”    “没关系,我们就用你那个汤锅在炉子上涮嘛。”    这样一说我也挺兴奋。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我们共撑一把伞相依而行。紧闭的店铺外的招牌被风吹得刷拉拉响,恍惚间我们像是与世隔绝,在只有我们两人的世界里走着。老板慵懒地蜷缩一角,而小店五脏俱全,我们买了冻羊肉片、鱼丸和几样青菜,又买了底料和蘸料。回到家里就把我的咖啡色小汤锅架在煤气炉上,搬了两把椅子坐在炉边,像模像样地开涮。    我们不会调酱料,只用买来的料直接蘸,加了些“老干妈”,辣得嘴里吸溜吸溜的,可是很过瘾。炉火和辣酱把我们的脸弄得红润亮堂,我们只有两个人却觉出一种热闹,还是在一起之后从没有过的感觉。    窗外的风一紧,只听得劈劈啪啪。往阳台上一看,竟然下起冰雹。这已经是冬天的结尾处了。朝洋特别兴奋,拿起电话拨了好几个人,都是上来就喊,“下冰雹了!呵呵!澳洲竟然会下冰雹!”    我身上还是裹着他的红外套,而他则披着我泰迪熊的棉睡衣,模样搞怪。我撑得不行,却还舍不得离开锅边,我看着锅里翻滚的白汤,突然相信是真的与世隔绝了,只有我和朝洋两个人,躲在这座南太平洋的小屋里,而这小屋则被卷在这火锅里,永远香浓,永用不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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