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盾局特工播出时间第二季什么时候更新 神盾局特工播出时间第二季播出

手机没信号千万别大意!当心你银行卡里的钱正在消失!
福建泉州的吴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蹊跷事,他的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都带在身上,密码也没有泄露,但是银行卡里的十几万块钱却不翼而飞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大家接着往下看!
福建泉州:手机突然没信号,银行卡被盗刷十多万
吴先生说,当天下午他的手机突然没信号了,当时他以为是通讯故障没当回事。后来吴先生拨打了自己的手机号,结果提示音说:该手机已经关机了。
两个小时之后,吴先生登录了wifi,银行微信公众号提示有资金的异常,他赶紧登录手机银行app查看, 却发现钱已经全部被转出。
吴先生被转走的这12万多中,其中11万8千元是通过银行手机客户端分三次转出的,另有一万多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转出。
根据这边的提示是手机银行的实时转出,支付宝和淘宝的密码也被修改了, 里面有绑定了一些银行卡的快捷支付方式什么的。
虽然支付宝客服介入后,帮吴先生追回了通过支付宝被转走的1万多元,而通过银行客户端被转走的11万8千元,招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这笔钱被转到了贵州一个农业银行的个人账户后,很快又转到一个第三方平台。
吴先生感到不解,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都在身上,密码也没有泄露,钱是怎么被转走的呢?
手机卡疑被冒名补办,截码后盗刷银行卡
手机失去信号期间钱被转走了,拨打自己原来的手机号码,又显示已经关机。这让吴先生意识到,可能有人盗用身份信息,冒名补办了他的手机卡!
吴先生的手机卡当初是实名办理的,按照运营商的规定:补办手机卡需要本人的身份证,而他人代理补办,则需要携带机主本人的身份证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于是,吴先生立即与运营商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信息显示吴先生于当日下午在厦门补办了一张新卡。可是当天,吴先生本人在泉州,根本没有补办新的手机卡。
于是,他怀疑,是有人用假的身份证补办了自己的手机卡,然后又通过这个手机号,接收所有的网银的验证码,利用验证码来修改网银密码,直到最后转走卡上所有的钱!
警方提醒:3招防手机诈骗
一、在微信、支付宝里绑定的银行卡,最好不要存太大金额;
二、手机银行、支付宝等客户端的密码尽量不要相同;
三、最好设定指纹、手势甚至人脸密码等,以提高支付的安全性。
吴先生遭遇的身份信息盗用问题,所以大家平时在使用身份证的时候也一定要警惕!毕竟骗术防不胜防!
身份证使用注意事项
一、看护好自己的身份证,最好不要借给别人使用,如果请他人代自己办事,也要托付给信任的人
二、对于身份证复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者作废的要处理好,不能随意丢弃
三、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事情时,身份证复印件要做标注
身份证复印件标注内容
一,该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哪个单位
二,用途是什么,如“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使用”
三,强调其他用途无效,“再复印无效”
标注其他注意事项
一,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二,书写的标注文字最好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的部位,但是不要压住身份证的关键信息
三,标注最好分三行书写,每行的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别人加上其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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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余额宝里面的钱也可以买众安保险作保障的,额度比银行的50万还高一倍呢。所以说支付
余额宝里面的钱也可以买众安保险作保障的,额度比银行的50万还高一倍呢。所以说支付宝没保障是不对的。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江南1535,作者江南愤青  第三方支付监管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去年争论就很大,31日这个版本跟去年版本比较,其实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没有太大的偏差,相比还略微宽松了,例如对二维码支付等一些创新性支付都没有纳入管理之内,确切说也留了很大的空间,去年争论除了限额异常激烈之外,还有就是二维码支付,今年在这个上留了口子,还有一个重要的点是去年有进入支付账户就不得回提四个字,今年可以同名本人卡无限额划转,这些都是更温和和符合实际的做法。  但是即使如此,31日还是引来了铺天盖地的争论,这种争论,其实我大概看了下,99%的媒体解读,包括所谓专家解读,都基本没有靠谱的,我感觉主要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支付业务虽然大家都涉及到过,但是太过于基础了,所以反倒显得相对小众,而且这个世界上往往越是基础性的东西,反倒会专业性会更强,没有长年从事过支付清算业务的人,压根无法理解里面的很多问题,光账户体系四个字估计要讲明白,可能就需要写上牛津字典这么厚的一本书了,所以,并不是一般的学者,随便上网看些段子就能弄明白的东西,更别谈深刻理解了。  我自己一直觉得,没有基础事实的理解正确,就不可能有评论的基础,也就不可能有讨论利弊对错的任何可能性,所以,讨论问题本身就要回归到业务本身来看,这才是有价值的,否则到最后就是一堆人骂来骂去,到最后谁都不知道扯的是什么,所以,我在这里就我自己对这个办法的理解,做个我个人的解读,正确与否我也不知道。当时抛砖引玉吧。  一、五千额度怎么够用?傻逼专家才问的问题!  第一个想跟大家弄明白的问题,就是五千额度怎么够用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真的很扯淡,大多数人都被那些啥都不懂的新闻媒体人士给忽悠了。在谈这个问题前,我们要先弄明白三个基础条件。  第一个是,该管理办的所谓限额的前提是用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的时候才有的限额。  第二个是,如果支付账户的余额支付的时候,如果采用了高安全级别的办法,类似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就不受限额约定,任意金额都可以。  第三才是支付账户余额里,没有高安全级别验证的情况下,才是五千。  (这里还有个规定就是对于一些小额场景支付的情况下,如果支付机构无条件承担全额赔付责任,且单日累计不超过一千,可以不验证要素,直接支付。)  这三个关系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不要单独拿出来说一条,也就是说只有是你用了你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里的支付账户里余额去消费的时候才会受到这个限制,并非是说你用任何移动支付都会受到限制,简单点说吧,你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的时候,只要不是用里面的余额进行支付,是不会收到任何限制的,事实上,除了支付宝里的余额宝,谁没事会在这两个公司里放那么多的钱呢?而且从操作角度考虑,使用微信的零钱包支付跟使用银行卡通过微信支付的便捷性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直接输入密码,根本没有任何影响。所以老百姓压根不用去想五千够不够用的问题,因为压根不存在这个问题。  这里可能很多人没有弄明白,为什么就要把余额支付给限制了,其实这里就是本次管理办法最核心的一点了,我晚上发朋友圈说了,整个第三方支付监管办法,其实就两个重点,这两个重点其实都是非常直接的指向限制余额这个核心点:  这两个重点是,第一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第二不允许第三方支付体系内转账。  其实,这两个如果都可以做了,第三方支付就不是支付公司了,而是标准的银行了,那也就是不如直接申请银行牌照得了,没有必要做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做个简单的比喻就是类似搬运工,就是把不同个人在A银行的钱搬家到B银行的账户上,全球这么多年来看,支付就是一个帮助资金在不同银行体系里划转的工具,本身是不碰钱的,而互联网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出现之后,市场出现了两个很明显的模式,性质就开始分化了。  一个模式就是A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从A的银行扣款,然后转到了B在银行户头上,资金虽然通过了第三方账户但是最终是没有停留在第三方账户的,即使有,时间也非常的短暂。从头到尾都在银行的监控之下。国外的BAYPAL其实就是这个模式,我国的微信支付其实也挺像(微信有点复杂,两个模式其实都有,但是就微信自己定位是更倾向于做支付通道,但是也是有余额管理,就是零钱包)  还有一种模式其实就是A在银行的钱,先充值到了A在第三方的账户里,第三方账户会给A一个虚拟账户,你在这个账户里可以消费、买东西,可以转账,可以充值,可以买理财产品,这个万能账户其实就是这次监管办法的核心中的核心,这个就是这次文件里最重要的字眼:支付账户,千万弄清楚,这个才叫支付账户。我们的监管目的是限制这个支付账户的资金使用限额,而不会限制第一种交易模式。  很多人在这个账户里会有一些资金的时候,前面说了可以消费交易转账买理财等等,他就如同构建了一个自我的生态圈了,在众多交易包括转账过程中,A直接一个指令就把钱转给了B在第三方的账户里,无论是基于消费还是转账,看上去实现了账户的划转,实际上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只是账户做了个分配而已,第三方支付在银行里的资金,其实是没有任何变化的,他只是自己调整下数字,把A资金降低,把B资金增加,然后A或者B需要的时候,在决定是否提取到银行户头上,如果A、B都不进行提现到银行的时候,这个钱就一直在第三方支付账户上了。那么问题就出现了,第三方支付到底是什么身份呢?这个钱到底算不算存款呢?  理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是没有吸收存款的资质的,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时候,明确规定是基于支付技术,而不是基于资金归集的,所以这个钱理论上只是客户临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在银行的账户上,应该受到严格的监管,虽然最终是在银行里,但是实际反应的逻辑是,A在第三方支付账户有钱,第三方支付在银行里有钱,银行里显示的客户名字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并非是客户A,那么就意味着A其实对于银行里的钱是没有支配权力的,支配的实际权利都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身上,所以A的钱安全取决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否有信用。如果第三方支付挪用资金,最终出现倒闭等情况的话,那么A就彻底损失了资金,那么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公司不是一个支付技术公司而是一个吸收存款公司了,其实,在国外有个专有名词叫,类存款金融机构。他们其实有着极为严格的监管条例的,而我国的现实情况其实是除了备付金以外,并没有太多的实质监管,不是不想管,而是因为的确定位很模糊也很尴尬,存款行为不属于支付行为,理论上是银监局的监管范畴,央行只能管支付行为。  这里可以在次强调下,什么叫账户,其实本质上来看,账户在金融范畴,其实只有开设在银行体系内才称之为账户,因为里面的钱你切实可以动用,按照你的指令进行有效支配,这个是所有制度运行的核心基础,强实名的重用性也是在这里,账户监管的第一原则是知道你是谁,然后确认了你的身份,你就可以使用这个账户了,除了银行以外,事实上是没有制度可以约束一家非银行机构的账户资金可以被你有效使用的,哪怕给你开设的账户真的有钱,你也无法保障这个钱一定可以被你支配使用。  所以,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支付账户里的钱看上去是你的钱,每天告诉你有多少钱,事实上那都不是能被法律授权保护的,这个在这次监管办法里特别强调了这个钱,不是存款,只是商业预付卡中的余额,仅代表支付机构的信用,一旦支付机构出现问题,将可能出现损失,所以,支付账户上的那些钱只是看着像你的钱,并不是意味真的可以你被控制,第三方支付公司真拿了钱乱用,你也毫无办法,别觉得这不可能,事实上国内支付公司出问题的已经不少了。不少支付公司就是利用大量客户不提现到银行所形成的时间差,沉淀出大量的资金,进行他用,一旦出现点问题风险就很大,央行这次主要监管的目的就是不希望大量的人,把钱充值到第三方支付上,然后形成庞大的资金沉淀最终出现极大的问题,所以采用了限额的管理办法,迫使这个钱离开支付账户。  所以所谓的5000也好,10万也好,20万也好,都是指的是这个支付账户里的使用限额,并不是说你不能移动支付了,你完全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捆绑你的银行卡直接使用,压根不会影响,也不会增加复杂难度,因为余额的形成本身就是需要捆绑银行卡的,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客户在这个监管方案里并不会受到什么波动影响,很多人说无法网购了,无法买东西,那都是扯淡,你只是无法在你的第三方账户里停留太多的钱而已。  这里面针对支付账户还做了两类区分,一类就是经过了强实名认证的,可以是综合性支付账户,一类是非强实名认证,是消费性支付账户,确切说区别不大,前者可以余额理财,也可以转账,而后者只能消费,转帐只能给本人。  讲到这里,第一个不允许支付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大家应该都明白了,本质是保证客户资金最终还是能在银行体系内,确保资金安全,很多人问,难道银行就不出问题了,这里要区分一个点是银行出问题至少还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但是支付机构出问题是不受保护的,他只是个商业信用,你自己去追支付机构去。  二、为什么不允许第三方支付体系内转账?  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实现体系内的转账,这个其实也不是不让转,事实上从央行角度来看,一年转账额度20万,基本上应该能符合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了,从央行指导意见里,明确规定了所谓的第三方支付立足分散、小额需求,一定金额以上转账直接绑卡交易就可以了,并没有增加太多的繁琐难度,所以,体系内转账对于个人的影响其实是有限的,这个方案真正打掉的是那些第三方账户利用体系内转账的便捷方便,变相使自己成为了一个清算机构的行为了。  这种行为其实牵涉的层面比较多,最大的问题我个人感觉其实是两个,一个是让资金脱离了银行的监控,使得资金进入了一个相对不是那么透明的匣子里,就非常容易形成很多可能的灰色地带,反洗钱、反恐怖都是非常严峻且极为严格的法律法规,国际上都在资金的实名制要求很高,第三方支付的转账毕竟是弱实名制,他是通过跟银行进行多层信息交易验证实现的,这种弱实名制的存在很难确保资金的走向能被有效监控,出现洗钱的概率是很高的。  反洗钱法如果关注下,大家就会发现国内目前还算是比较宽松的,在国际上这个法律极为严格,汇丰就因为涉及反洗钱,一次性被罚款几十亿美金,通过大量的非实名账户进行来回交叉交易,最终把在一个脱离银行体系内的黑匣子里完成,这种事情,必然是不可持续的,也不可能被容忍,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其实国外的同类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鼻祖,PAYPAL的转账也是一样受到很多限制,在支付转账领域,一般都会被要求在银行体系里实现,至少所有数据交易要再银行可被查询,甚至在国外的第三方账户,都不被允许拥有客户资料信息,只是简单完成通道要求,而国内其实刚好相反,国内的情况是,银行不知道交易情况,不知道客户信息,全部都是第三方主导完成,这种银行无法对转账交易进行清晰了解的情况,必然不可持续,也不符合各个国家对金融监管的基础性要求。另外,还有就是庞大的转账资金不再银行体系内实现,但是切实交易又在社会中存在的情况,最终使得货币周转速度会产生很大的减缓,从而给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也带来极大的难题。所以体系内的支付余额转账交易被打掉,从我个人感觉,其实也是迟早而必然的事情。  三、到底谁受伤了?  第二我们来谈谈,到底谁受伤了,这个问题才是关键点,我前面只是说,绝大部分专家都在扯淡五千不够用的事情,是扯淡玩呢,因为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这个监管意见的影响其实是很小的,基本感觉不到,唯一影响大点,就是带有余额管理功能的一些产品,但是基本上也不会影响太大,例如余额宝的交易完成,我感觉实质性影响有,但是通过阿里网商银行的设立,以及机构对接直联的方式,应该都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影响。所以,这个方案在大面上的影响其实是不大的,至少在普通民众层面基本可以说是无影响,那么到底谁受伤了呢?  最受伤的一定是第三方支付,许多第三方公司雄心勃勃想建立独立账户的思路收到极大的挑战,其实是挺悲情的,第三方支付是极为讲究场景应用的商业模式,在两家独大的支付世界里,其他支付公司好不容易可能找到一条可能性很大的出路,结果迎来了这个监管方案,具体也不知道如何评论了,我对支付的理解,在很多年前的几篇文章里,也都写了,我本来就不是很认同支付这个行业本身有什么太大的出息,具体还是去看文章吧(2014年文章《我看微信和支付宝大战》,2014年书籍《支付革命》),这里就不落井下石了。  这里到是想重点强调的其实是第二个很大的受伤者其实是P2P,目前来看,这个方案对P2P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虽然监管层很尽力的想规避这个问题,但是事实上现实看来难度很大,我们先看原先的P2P的第三方支付的商业应用,本质其实是大量的支付公司通过制度设计,为P2P构建了一个托管账户系统,大量投资人的钱进入到这个托管账户,然后每个人都拥有了一个虚拟账户,对于P2P公司而言,这个托管账户也是一个虚拟账户,募集满了以后,第三方支付按照P2P公司的指令把资金打入到指定的借款方公司里去。  这个概念里,其实如果理解不偏差的话,P2P公司可能就无法开设这个托管账户了,虽然可以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了,但是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是不能超过20万的,所以,事实上投资的行为就必须得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到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然后再募集期满之后,必须一笔头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就真正成为了通道型支付了。从而意味着过去P2P业内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就意味着不再可行了。  这里很明显的结果,先说坏的说的话,坏的结果就是原先通过第三方支付构建虚拟账户的方式是可以让大量投资人的钱进入到虚拟账户里,然后在需要用的时候提现,而在虚拟账户里进行划转、交易、消费的时候,其实都是支付公司自己内部交易的,这种不涉及银行的网关交易的内部清算方式,成本会很低,但是这个文件出台意味着,支付公司内部的清算行为就被明确压制了,使得一个投资人累计超过20万以上就必须过银行网关交易,这个时候,成本就会变得很高,举例就是过去一个人投资一千万,只要充值一次以后,在支付账户里余额就是一千万,只要不提现到银行卡,那么支付清算成本就会很低,现在的话,因为最高只能20万,意味着超过20万以上部分的投资赎回,都必须过银行,从而产生很大的支付费用。这个问题会极大的增加业务成本。  那么这里就可以解答很多人以前的困惑,为什么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成本以及信用卡还款为什么经常能及时到账,比银行服务还好,事实上这里就是涉及到了一个不是很公平的竞争,第三方支付通过直联每家银行的方式,使得他自己成为了变相的清算机构,A银行转账到B银行,其实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无非也还是内部自己记账的问题,成本很低,且相对方便简单,而银行之间交易则是必须通过央行统一的清算机构进行清算,大额、小额都有收费规则和标准,同时还有受到一些清算中心的交易时间限制,所以,反倒障碍较多,不如第三方支付更为便捷方便,甚至很多银行反向都去借第三方支付来完成跨行交易,变相也加剧了第三方支付清算内部化的过程。  如果理论上说好的话,就是从投资人保护角度来看,由于这个方案打掉了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最终第三方支付只能开设一个临时归集账户,在资金募集完毕以后,就需要直接打款到银行,银行在根据相应的监管或者托管协议,把资金发放到具体借款人的账户里,使得P2P平台的流程至少理论上更为规范,也进一步降低了平台触碰资金的可能性,对于投资人保护是的确加强了,其实这个监管方案,跟央行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很大程度上是一脉相承的,在那个文件里提出了P2P要求银行托管,所以也为这次征求意见稿打掉第三方支付的支付账户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只是从实际角度看,我个人的顾虑在于两个,第一个是银行到底有多大的决心来进行P2P的托管,第二个就是托管的成本到底有多高,现实的情况,我感觉两个都不太乐观。所以,也是这个方案目前可能会受到的阻力最大的对方,并不容易解决,方案的落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是否能及时跟进,如果银行还是跟以前一样慢悠悠的无所谓,那么这个方案可能很难得到有效执行。反之,就会很快落地。  总的来说,就上述情况来看,这个方案对P2P的平台影响应该有利有弊,关键取决怎么看,一方面屏蔽和淘汰了大部分实力不够的公司,为市场有序竞争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另外一方面弊端就是银行的话语权增加,对于带有很大程度上同业竞争的对手而言,这一定不是很好的事情,另外由于银行的相对较慢的效率,审慎的经营方式,都会大大减缓P2P的业务效率。P2P今年会迎来很大的洗牌期。  四、我个人一些建议。  从我个人感觉来看,这次股灾以后,整个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其实比较明显的趋向严格,这其实不是坏事,我2013年在温州演讲时有一段话,我前段时间给翻了出来,我说:  要重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更大的风险不确定性,扶持互联网金融也好,重视互联网金融也罢,都不能忽视风险,我们温州应该是吃了苦头,过去一直自豪金融为全国先,现在可能有点郁闷,金融本身是把双刃剑,好的时候,可以极大促进经济发展,不好的时候,反倒会拉经济下水,跟经济的关系也是互为因果,最好是匹配发展,过快,过慢都不好事情。  金融机构的本质其实是扩杠杆,回到最后都是玩人家的钱,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性,金融确切的说是没有回头路的,到死才知道那条腿是自己的。所以,金融并不是效率越高越好,美国次贷危机都在反思,便捷高效的金融体系一定是好事情么?不一定,越便捷的方式,带来的风险扩散就越大,体系规模就越容易起来,从而产生更大的冲击。互联网某个意义讲,核心还是提高效率,所以,要考虑这个效率的使用要契合经济的发展,否则互联网本身也会是一把双刃剑。一个节点的风险,通过互联网会极快的容易传播开来,带来更大的不稳定性,所以,必须要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另外,互联网的本质是更开放,更包容,反过来说也更激进,讲究速度更快,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有句话,就是唯快不破,什么都讲究快,不考虑未来,做了再说,规模快速起来再说,这个确切说,不是好事情。尤其在金融。  金融骨子里是保守的,讲究的是稳定和平衡,快不如慢,谁活下下去,才是王道,两者在思想上差异极大,目前互联网情绪高涨的背后,其实是缺乏了对风险的敬畏,我们要深思,不要拔苗助长,只看到好的,不看到坏的。  另外,从全球范围来看,被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几个模式,都是在一定的管制边界内发展的,我国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监管定义,如果温州要发展互联网金融,我感觉考虑到风险滞后等因素,还是有必要可以考虑先出台一定的行业标准,然后在这个标准的前提下,多快好省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代价会更低,千万别盲目发展。  过去几年我们的互联网金融一直在让子弹飞一会的状态中进行,而金融的逐利性又最终迫使大量的从业者更多的在于如何野蛮生长,而非真的践行所谓的普惠金融,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并不等于普惠金融,我们过去都没有关注到这点,以为搞互联网金融就是普惠金融,就是扶持小微企业,其实结果来看,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普惠金融是个系统工程,是需要多系统,多部门,多层次配套的综合性学术命题,单一的不加以约束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必然是不可能走到普惠金融领域上去的。  我一直说,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灵丹妙药,也没有一招鲜,需要脚踏实地的,在一定框架体系内均衡发展,协同发展,那么有效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这次的监管意见,我个人感觉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从去年央行的监管意见是在不合适的时候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情的回复上,就知道这个意见稿是迟早的事情,无非找合适的点而已,到了今年,指导意见出台,而且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认知也达到一个水平线上的时候,也就不会有太多的反对声音了,所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但是我们也要反过来看一些问题,就是矫枉不能过正,前两年没有节制的大踏步往前走的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政府推动下的结果,那么现在突然要来个急刹车,我个人感觉这种型对简单的一刀切的做法,事实上带来的危害会是更大的,总体感觉,央行这个意见稿对第三方和P2P的两个关键性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打击过快过猛,最终的实践效果不会太好,缺乏一定的落地可行性,我感觉最好的办法,其实还是慢慢清理,设定目标,分期实施,不要追求一步到位,也给相关机构一定的时间能进行自我升级或者自我清理的时间,或许效果应该会更好,具体的一些意见就不提了。那是业内专家真正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我这样的无业游民去想的事情。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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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问题告诉你 微信零钱提现为什么收费?
  一财网 刘佳&
  2月15日晚,微信支付团队发布公告,3月1日起,个人用户的微信零钱提现功能(从零钱到银行卡)开始对超额部分收取手续费,转账恢复免费。根据新的政策,从3月1日起计算,每位用户(身份证维度)有累计1000元免费提现额度,超出1000元部分按银行费率收取手续费,费率均为0.1%,每笔最少收0.1元。
  在微信零钱提取收费公告的背后,外界疑惑,免费了这么多年,微信支付为什么开始推行提现收费政策了?微信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到底有多少?1000元的限额设立的依据是什么?……2月16日,微信支付团队对外界最关注的九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例如,微信透露,目前的成本产生来源于两方面:一是银行在第三方支付每次调用快捷支付接口时都会按金额收取手续费,二是部分银行在提现时会再次收取费用。之前一直都是微信支付帮用户承担这部分费用,但是由于业务增长迅速导致成本增长也越来越迅速,成本压力剧增,对微信而言已难以承受。在此次调整中,微信支付选择承担了所有转账的成本,而在提现时收取手续费成本。
微信支付功能相关手续费收费方案
  Q:免费了这么多年,微信支付为何开始推行提现收费政策了?隔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好像就不收费?
  A:基于微信支付的每一笔交易,只要从银行卡扣款,事实上不论金额大小,银行都要向微信支付收取交易手续费。这些成本一直都由微信支付承担,随着微信支付用户量和交易量逐步升高,成本压力也越来越大。此次策略调整也是希望能补贴一部分巨额成本。
  这次调整后,即使提现收费,微信支付体系下的转账、红包、AA收款等都全部免费。
  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手续费是行业标准,不会对任何一家支付平台例外。不同的支付平台在承担成本的同时,采用了不同平衡成本的方式。隔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也需要为用户使用银行接口向银行缴纳手续费,其早在2013年12月通过电脑转账就进入了收费时代。
  Q:微信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到底有多少?之前的手续费是微信为客户承担了吗?今后为何不再承担?
  A:本次向用户收取的提现费率为0.1%,而微信需要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是平均高于0.1%。
  之前一直都是微信支付帮用户承担这部分费用,但是由于业务增长迅速导致成本增长也越来越迅速,成本压力剧增,对微信而言都已经难以承受了。
  Q:有人说银行对提现并不收取手续费,为什么微信要对提现收费?
  A:我们的成本产生来源于两方面:1.银行在第三方支付每次调用快捷支付接口时都会按金额收取手续费;2.部分银行在提现时会再次收取费用,在此次调整中,微信支付选择承担了所有转账的成本,而在提现时收取手续费成本。
  Q:1000元免费提现额度如何理解?
  A:从日起计算,从零钱提现到银行卡,每位用户(身份证维度)有累计1000元免费提现额度,超出1000元的部分按0.1%的银行费率收取手续费。
  Q:为何免费金额是1000元?收费后微信是否会赚到差额?
  A:目前,绝大多数用户零钱包里的金额其实都远少于1000元,这是我们定这个标准的主要原因。
  目前提现收取的费率为0.1%,但银行的费率收取标准是高于0.1%的,其实微信支付还需要承担一部分的成本。
  Q:超出1000元额度后,0.1%的手续费具体怎么收取?超额后单笔提现最低收取门槛是多少钱?这个比例是怎么定的?
  A:从日起计算,超出1000元额度后,超出部分金额乘以0.1%即是需要收取的手续费,每笔最少收取0.1元。这个比例主要是从平衡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用的角度制定的。
  如果A用户,日起计算,累计从微信零钱提现到银行卡1500元。则A用户需要支付的手续费用为:()×0.1%=0.5元。共从微信零钱扣除=1500.5元。
  Q: 这个政策对个人用户有什么影响?对商业支付有什么影响?
  A:个人用户在提现时超过1000元,超额部分会按比例收取手续费用。其他个人用户功能不会受到影响。商户的企业账户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微信支付应用场景目前已经十分丰富,其实大部分用户已经在广泛使用零钱功能直接进行消费,因此对于个人直接消费和商业支付都不会有太大影响。
  Q: 除了提现,零钱包中的零钱可以用于哪些支付场景?
  A:经过一年的发展,微信支付在线下的使用场景已经非常丰富。线下的30多个行业,30万家门店现已支持无现金的智慧生活。包括超10万家零售门店,超8万家餐厅,超600家停车场,3000家以上加油站等。此外,全国44000家自动售卖机,1100家客运站买票,数十家机场消费都可以使用微信支付。
  而在线上方面,微信支付还是众多线上消费平台的首选支付方式,包括、滴滴出行、大众点评、美团、饿了么、等。看电影、买礼物、购票、充话费……都可以足不出户完成。
  Q: 理财通是否受此次收费调整影响?
  A:用储蓄卡购买理财通产品,提现免费。如用微信零钱购买理财通产品,资金免费赎回至零钱,零钱提现时按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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