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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香满路
推荐理由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是一部由婉婉君最新创作的网文小说,《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是一部的现代言情类小说,作品人物包括苏牧婉陆景年等。非常适合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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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是一部由婉婉君最新创作的网文小说,《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是一部的类小说,作品人物包括苏牧婉陆景年等。非常适合午后闲暇时光阅读。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场错乱婚姻中的爱情,本已不再期待,爱却不期而至,他们面对彼此会如何选择?故事最后的结局又会怎样收场?喜欢就赶快来阅读体验吧,强烈推荐。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作品信息
书名: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
作者:婉婉君
状态:连载中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作品文案
两年,老公每月例行公事,回家陪她一晚,却在次日无情的逼她吃下避孕药。
她爱了他整整十年,坐着一个名不副实的陆太太身份,亲眼看着他和别的女人在面前如胶似漆。
心灰意冷,忍无可忍,她丢下一份离婚协议。
他暴怒,却不肯放手,&苏牧婉,想离婚,先给我生一个儿子再说!&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章节试读
苏牧婉一个人出了门,她要去清河山。
清河山是清河镇唯一的一座山,山很高,苏牧婉外公就葬在山腰上。她已经许久未来了也不知道外公会不会怪她。
苏牧婉到现在都记得外公去世那天的事情,那天中午,她放学回来,像往常一样站在院子门口喊,&外公,我回来了。&
可是却没有人应,她像是有什么感觉一般,心跳加速紧张不安,她像是疯了一样跑进屋子里。
当瞧见外公倒在地上,无声无息时,她呆愣了好一会儿,随即便是痛声大哭,哭喊着喊人帮忙,可最后外公还是躺在了手术台上,没有醒过来。苏牧婉守着外公好久,久到后来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苏牧婉发觉外公已经下葬了,她没来得及看最后一眼,这是她一直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事情。
苏牧婉拎着篮子,爬上了山,找到了外公的坟墓,却发觉长满了杂草,她用带来的柴刀将坟墓周边的杂草都割掉后,才把吃的摆出来。
看着墓碑上的照片,苏牧婉红了眼睛。外公年轻时候可真帅呀,怪不得有那么多女孩子当年都追求过他。
&外公,婉婉来看你了,这是我做的小菜,都是你喜欢的。还有这酒,外公,你一定很久没有喝过了吧,今天就喝个够。&
苏牧婉的眼泪不知不觉夺眶而出,她真的很想念外公,如果外公还在的话,一定会心寒吧,她把生活过成了现在这般糟糕的样子,可是怎么办呢?
苏牧婉坐在墓碑前,靠着坟墓,无声哭泣。像是把受过的所有委屈全都发泄出来,她有很多话想告诉外公的,可是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
她不想外公为自己担心,所以选择不说,可是她真的很想念,想念从前的日子,如果可以回到从前,那该多好,她定要让外公省心,不那么烦恼。
苏牧婉也不知道自己在山上待了多久,天空中的乌云似乎越来越多,似乎要下大雨了。
赶在大雨来临之前,苏牧婉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离开。可才刚刚走出去几步,大雨便突如而至。苏牧婉找不到避雨的地方,快步往前跑。
本就泥泞的黄泥路,因为下大雨变得更加难走,苏牧婉崴了好几脚,挣扎着下山,却在拐角处不小心摔倒,她找不到支撑点,直接朝山下滚去。
砰一声响,苏牧婉脑袋直接撞在了石头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大雨滂沱,浇在苏牧婉的身上,她却丝毫反应都没有。
而原本已经离开清河镇的陆景年,却突然返回来了,开车往清河山方向赶,他想起来苏牧婉上山并没有带雨伞,她一个人女人在山上实在是危险,即便自己再怎么生气,他都不会放任她不管。
陆景年带着一行人来了清河山,可是却没有见到一个人影,他的心开始慌乱,直觉苏牧婉肯定出事了,他大声地在雨中喊苏牧婉的名字,&牧婉,苏牧婉,你听到了没有。&
但是却没有人回应,齐晟带着一群人也在山上寻找,呐喊声格外响亮。
&找到人没有?&陆景年对着奔跑而来的齐晟喊道。
齐晟摇头,&总裁,我现在去那边找找。&齐晟伸手朝下山坡方向指了指。
远处,一个黑衣西装手下大声朝陆景年方向喊道,&总裁,找到了,总裁夫人找到了。&
闻声,陆景年快步往那处跑去,当瞧见倒在雨中的苏牧婉时,陆景年整个人僵硬了片刻,什么动作都忘记了&&
还是齐晟出声了一句,他才反应过来,随即快步跑到苏牧婉身边,俯身将她打横抱起,然后朝山下跑去。
陆景年抱着苏牧婉坐在后车座,拿了干净的毛巾给苏牧婉擦头发,用一条毯子将她裹得紧紧的。
当天晚上,苏牧婉被送进了清河市区医院抢救,陆景年在急诊室门外守了两个多小时,直到晚上九点,苏牧婉才被送进病房。
&医生,我太太怎么样了?&陆景年握着苏牧婉的手,满心担忧问着。
&先生请放心,你太太只是头部受到了点撞击造成了外伤,另外因为心情抑郁才会出现现在昏睡状态,等她睡醒了便会没事的。&说话的是一位女医生,见陆景年如此担忧,出声安慰。
陆景年紧张地心微微放松了不少,送医生离开病房以后,他便一直坐在床边。
瞧见苏牧婉倒在地上的时候,他真的感觉心脏都漏跳了几下,那种恐惧感,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他害怕苏牧婉出事,害怕看到她沉睡不醒的样子。
将近凌晨,苏牧婉才转醒过来,睁开眼睛瞧见坐在自己身边的陆景年,她有些疑惑,明明记得自己去山上看外公了,怎么一转眼功夫直接来了医院,而且陆景年不是走了吗?怎么会出现在医院里。
&你醒了?有没有觉得哪里疼?&陆景年见苏牧婉醒来了,立马紧张的不得了,出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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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柳盈盈 &上传: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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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代人,是幸运的一代,但也是实验的一代。幸运,是因为我们没有经过建国的艰辛和建国初期的动荡;而实验,是因为我们经历的都是改革和摸索,我们就像实验品一样,经历了我们与众不同的生活时代。在我们小时候,中国刚刚结束最艰难的时代,该打的仗打完了,该进行的政治运动也经历过了。当我们开始上学,改革开放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人们的意识在变化,人们的生活在变化,而我们就是随着这个变化一起成长。我们十多岁时,性意识初萌,中国的性观念开始变化;我们工作时,中国的就业不再是传统的分配体制,市场经济开始取代计划经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工作上,人才开始流动起来,不需要一辈子在一个地方工作。生活上,婚姻也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白头到老变得有些可望不可求。对政治的信念,对主义的追求,在我们的身上都不再深刻。对财富的追求,对成功的渴望,却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我们是生于七十年代的人。
  我们曾经迷茫。在我们的学生时代,对未来充满一厢情愿的浪漫憧憬;走上工作岗位后,命运突然变得不可预测,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我们开始重新思考人生,我们必须不断的作出新的选择,往往是回头的时候,才意识到我们已经真正长大。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宋辛弃疾)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的七十年代生人,以及我热爱的家乡。
“这么多人?”
  林荫轻轻皱着眉头,看着出站口的人群。她带的东西太多了,自从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她家以后,她就被亲戚们送来的东西淹没了。谁不知道,进了这所省重点高中,就等于为考大学上了保险。展阳高中的升学率每年都能达到90%以上。林家世代还没有出过大学生,这下子林家的祖坟可冒出轻烟了。跟林家沾一点点边儿的人都知道了林世臣家的女儿考上了重点高中,大学是早晚的事情。
  林世臣穿着雪白的新衬衫,藏蓝色的裤子,擦的铮亮的皮鞋,黑红的脸上,是一个多月来一直洋溢的笑容。大大的行李包已经在他的裤子上蹭出了许多灰迹,再加上其它叮叮当当的洗脸盆、暖壶等日常用品更加将他粗壮、矮胖的身体埋没起来。
  林荫长的像妈妈,脸型稍微有点像爸爸。这父女俩站在一起有点不象父女俩。林荫的皮肤白皙而又细嫩,高挑的身材,稍微深陷的眼窝,一双眼睛常常不带任何表情,整个人显的有点冷傲的感觉。而林世臣却比十六岁的女儿只高两三公分,他是一个粗粗壮壮的胖子,说话声音洪亮,像是吵吵嚷嚷,中年发福,更是腰带都系不住了。黑红的脸庞,再配上已经开始秃顶的脑袋,外人几乎看不出这父女俩的共同特征。
  但是,女儿可是林世臣的骄傲,儿子就甭提了,想起来就生气。漂漂亮亮的女儿站在那里,粉红色的乔其纱上衣,白色的裤子,一根长长的辫子,只在辫梢扎了一对小小的珍珠颜色的发球做装饰,十六岁的女孩不需要任何装饰,就可以与众不同,宛如一朵盛开的桃花一样。看着女儿亭亭玉立,有点不耐烦的看着拥挤的人群,他忙笑着说:“我们雇辆车,一会就到了。”林世臣叫了一个三轮车,他将东西都搬上车,很自豪的告诉车夫:“展阳高中”。三轮车穿过主街,向一条侧街驶去。
  “你们是到学校报道的吧?”三轮车夫一边蹬着车,一边与林世臣闲聊。
  “是啊,我看往这边的人还不少,大概都是新生吧。“
  林世臣一听车夫提起话头心里就高兴,话一下子就多了起来。他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多读点书。林世臣的父母亲都是一辈子种地的农民,与世无争,虽然在战火纷飞的年代结婚,但一直努力“增产报国”,连续生了二十多年,终于在林世臣结婚的时候打住,不再生了。这时,共有九个孩子,大儿子结婚时,最小的妹妹刚三个月。林世臣排行老大,兄弟姐妹太多,小时候家里很穷,供不起孩子念书,他只是断断续续算是读完了小学,就回家种地了。后来参军入伍,复员以后,做了一名工人。
  六十年代末的工人老大哥可是非常受人尊敬的,当时,也让林家美了一会儿。林世臣也凭着这个资本,娶到了漂亮老婆,还是一个下乡青年。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还有文化。高中毕业,还是个城市里人。
  想起老婆萧玉,林世臣就得意,更让他满意的是萧玉给他生的两个聪明漂亮的孩子。尤其女儿林荫更是他的骄傲,简直是他掌上明珠。林荫自上学以来一直成绩名列前茅。她不是那种刻苦用功的好孩子,功课对她来说从来都不是负担。至少林世臣几乎看不到女儿在家里做功课,只看到女儿的成绩单,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一想起儿子,他就生气。这聪明儿子好象总是与他作对似的。林荫的哥哥林德森小学时还成绩好好的,上了中学,只顾贪玩,成绩一向混个中游。他每次对他挥舞起拳头,那根本不管用,他管不了儿子。
  学校离车站并不远,当看到展阳高中的大门时,林荫不禁稍微有些紧张。这就是她的学校了。四个大理石柱子将门口分成一个大门和两个小门,门口一片石墙上,九个亮闪闪的铜字:“展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林世臣将东西搬下车,付完车钱。转头看到女儿有点发呆,叫了声:“林荫,进去了。”
  “喔”。林荫帮爸爸提了个小包,两人一起走入校门。
  一入校门,便是很大的田径场。田径场拥有400米的跑道。足球网、篮球架、排球网、单杠、双杠划分着各自的区域。正对着校门的是一栋四层楼高的灰色的教学楼,,教学楼左侧有一个很漂亮的假山和花坛,假山后面有一栋造型很别致的小楼,新生们后来知道那是食堂,感觉很惊讶,真的很奢侈。教学楼右侧是化验楼、图书馆,整个楼群后面是宿舍楼,教学区与宿舍区用一道矮墙分开。整个学校风格很典雅,而且占地很广阔,只是四周高高的围墙给人一种晦暗的感觉,有点像监狱的味道。
  从校门口到教学楼大约近300米,这样长长的路,走起来有点像皇帝加冕似的,只差铺上红地毯了。林荫不禁暗笑自己胡思乱想。
  教学楼前面有很多迎接新生的人,几张黑板上分别写着新生的名字,为了吸引注意力,黑板上画着漂亮的插画,有的绑着气球,一些学生和老师在黑板前接待新生,很热闹的一派景象。
  “我在一班”
  林荫找到了她的名字,但旁边没有看到接待的人,其他的班级都有三两个人在接待新生。她左右看看,正在犹豫是不是到旁边问一下,一个男生忽然从黑板后冒出来,高高的个子,很健康的肤色,未语先笑,他看着林荫和林世臣,问道:
  “你是一班的学生吗?”
  林荫还在纳闷他从哪里冒出来,只是愣愣地点头,眼光瞥到黑板后有一把椅子,原来这人藏在黑板后面偷懒。
  男生轻快的说:
  “你可以把东西放在这里,拿着通知书到三楼报到,一年一班,右手边第一间,办完手续以后,可以回来取行李,然后直接就可以去宿舍。”
  一口气说完这么长的话,林荫有点佩服他,只不过有点像机器人说的话。他好象意识到林荫的想法,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可能他自己也没有习惯招呼陌生的同学,更何况是女同学。
  林荫跟爸爸说了几句,林世臣在楼下看着东西,林荫则上楼办手续。
  等到她终于办完手续,搬入宿舍后,林世臣才离去。他离开时,千叮咛,万嘱咐,林荫听的都有点不耐烦了,不外乎是好好学习,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情打电话之类的话。老爸原来并不是唠叨的人,也不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他很热情,心肠特别好,对自己的日子一向很容易满足。这次从未离家的宝贝女儿要住校,他舍不得,又很担心,话不禁多了起来。
  林荫站在宿舍区与教学区分隔的月亮门边,看着爸爸的背影,心里有些酸酸的。爸爸的一身衣服都是簇新的,为了搬行李,而有些皱摺,还有些灰迹。自从知道她考上重点高中之后,这一个多月,他都非常兴奋,酒喝的也比以前多了,嗓门比以前更大了,黑红的脸上,都发着红光。早早就让妈妈准备好新的衣服,说要亲自送女儿上学。
  林世臣转过身来,看见女儿还站在门口,对女儿挥挥手,
  “你快回去吧。”
  林荫的眼泪一下子掉了出来,她连忙掩饰,给爸爸一个大大的笑容,点点头,转身走入月亮门里,但又转过身来。在宽阔的操场上,爸爸的背影显得那样单薄。长这么大,第一次离开家,离开亲人,一下子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她的心一下子非常孤单。初秋的风也变得清凉起来。这就是她要住上三年的地方吗?她好想跟着爸爸回家,想念家里门口那绽放的栀子花的香味。环顾四周,她有些茫然,这个地方好陌生,空空荡荡。直到看到爸爸已经走出了大门口,她才往宿舍走去。
  宿舍区绿茵围绕,楼前是一道矮矮的榆树墙,郁郁葱葱的迎春花树枝繁叶茂,还有几棵常青的松树夹在中间,楼后都是高高的柳树。男生的宿舍楼和女生的宿舍楼的距离相差的很远,壁垒分明。刚开学,宿舍区尤其热闹,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等到了宿舍门口,林荫却发现屋子进不去了。一大堆人,再加上一大堆东西,都堵在门口。她觉得自己的东西就够多的了,却不料想这位的东西更多。有人看见她站在门口,稍微让了让,终于她可以进屋了。这一大批送行团的对象正有点哭笑不得的站在窗边,身高与她相差无几,人长得纤纤柔柔,五官并不是特别美丽,但是整个人气质让人感觉非常舒服。一个看起来象是她母亲的女人,一边忙忙碌碌整理东西,一边跟她说话:
  “这个毛毯,稍微凉一些,就要拿下来盖,不行的话,还有这个薄被,这是厚被子,冷的时候盖,这些我都放在这两个大包里,到时你好找。衣服都放在两个衣箱里,不够的话,打电话给家里。下雨天,要记得穿这件外套,这件厚,暖和一点。”
  她转身又拎起另外的几个包。
  “这些吃的,可以搁一段时间,先放在这里,等水果吃完了再吃。这一袋东西,必须尽快吃,要不就坏了。”
  女孩子低眉顺眼,连连答应。
  “你也是这个寝室的?以后你们可要多多互相帮助。”
  林荫没有想到她母亲会突然转身跟自己说话,忙点头说:”没问题”。
  女孩的妈妈又一通类似林荫老爸的叮嘱,估计这位女孩的家境很好,而且备受恩宠,不然她妈妈不会告诉她:不好洗的衣服拿回家洗,睡觉要盖好被子,吃东西要注意等等琐事,光被子就准备好几床,食品好几大包,一个月都未必能吃完,再加上这兴师动众的送行团,大约得有七、八人,把小小的寝室塞的满满的。而且当送行团发现屋子里只有一张公用的桌子,更是建议下个星期送一张桌子过来。
  好不容易等到这一干众人退场以后,屋子里才安静下来。
  林荫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屋子里五张床都是上下铺,她来得并不早,看门口的人员名单,一共七个人,这屋子里应该还有一位没有来。三个上铺被用来放箱子等物品,其它铺位大部分都已经弄好了。靠窗边有一个黑黑的旧箱子怪怪的搁在那里,不知道是谁的。
  “喔,401在这里。”
  林荫抬头一看,最后一位舍友出场了。一个剪着俏丽短发的女孩背着大包,拎着行李站在门口。看见林荫看着她,她笑眯眯的说:
  “你好,我叫方凌”
  林荫也报上自己的名字:“你好,我叫林荫。”
  她看方凌拿那么多东西,就上前帮忙。
  “你一个人来?”林荫比较纳闷她一个人拿那么多东西是怎么爬上四楼的。
  “我让我爸回去了,告诉他,女生宿舍就不用参观了,否则回家的车子就赶不上了。”方凌把东西放到床边,一屁股坐下去,一副累坏了的模样。“我们家在马甸,就一辆车到那里,10:20发车,人又多,我怕他赶不上,我妈在家还不急死。我就先让他回去了。而且我怕他唠唠叨叨,没完没了,我耳朵都能让他磨出茧子”。
  方凌直率的很可爱,林荫不禁笑了笑。看到方凌偏着身子,对着自己身后打招呼,林荫也回头。
  “嗨,你好,我是方凌。”
  送行的那个女孩回来了,眼睛还红红的,一看就知道刚刚哭过。她听到方凌跟她打招呼,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回答说:
  “你好,我叫燕飞舞。”
  她又点头向林荫示意。“不好意思,刚才麻烦你。”
  “名字好听,人也靓,哎,还这么懂礼貌,家教好。考到这个学校,成绩好,我们班的男生有福喽。”林荫诧异的看了看方凌,这家伙真敢说,把大家的心里话说出来,让人家女孩多害羞。再看看燕飞舞,刚才只有眼睛红,现在哪里都红了。站在那里,有些局促不安。林荫忙招呼她:
  “我叫林荫。你们家人回去了?”
  “嗯”燕飞舞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
  室友们陆续回来,大家都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以前都是学校的高才生。林荫终于看到那个怪怪的旧黑箱子的主人,一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女骇,名字叫鞠美丽,但人长的跟名字差的比较远,跟她的箱子一样,人也怪怪的。
  高中的课程安排非常紧张,高考的压力并不只是压在高三的学生身上。在这所重点高中,从上学第一天起,学生就被告知:在这所学校,学习的目的就是要考大学。住校的学生,每天早上5:30起床,6:00吃饭,6:40开始早自习,不住校的学生,也是同时6:40开始早自习 。每天上午四节课,下午四节课,晚上还有三节晚自习,宿舍10:20准时熄灯。每天学习时间长达11个小时。一周之内,只有星期天的白天稍微轻松一点,但是,晚自习就开始点名,这意味着一周的学习又开始了。
  自从中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考成了多少人实现理想的独木桥。尤其是林荫这么大年纪的学生,开始上小学时,就是恢复高考制度的时候。小孩子家自然不懂什么学习、什么考大学之类的事情,但是他们的父母却都是受到历史影响最大的一代人。这一代人出生时是战火纷飞的年代,生长在刚刚建国的百废待兴的时期,上学的同时,还负担着沉重的家庭负担,能够坚持上学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因家庭供不起读书而辍学的很多。等到终于到了真正理解读书的意义的年纪,各种政治活动开始了,不需要读书了,不可以读书了。更不幸的是,等到他们三十多岁,孩子初长成,家庭负担最重的时候,读书又变得非常重要起来,没有文凭,不能涨工资,不能评职称。历史愚弄了这一代人,他们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孩子的身上, 孩子读书就好象自己读书一样,每天督促,时刻提醒,到了高中,更是象即将开奖的前一天晚上,家长们从高一就开始处于兴奋状态,好象大奖如探囊取物,就等着开奖。所以好多事情都变得理所当然,他们并不介意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他们只要结果。
  而在学校方面,升学率就代表着学校的名誉,代表着老师的奖金。为了提高升学率,学校也不介意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大人们都认为努力学习,刻苦学习,三年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考上大学,所以好多事情都变得理所当然。只要考试结果让大家满意,没有人提出异议,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而小孩子们自然没有发言权。
  刚刚入校的时候,林荫被高中的物理和化学搞的头晕脑涨,更讨厌老师每次讲课总会提醒同学们:这种题型每年高考都考。林荫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尤其那政治老师,一本薄薄的《青少年修养》,愣是讲了一个学期,整整四个月。每次上课,他穿着中山装,很严肃的站在讲台上,告诉同学们:
  “这一段,在1982年曾出过简答题。”
  或者“这句话,1984年曾出过选择题。”
  林荫非常佩服这位刘老师的敬业精神,估计他能将历年政治考题倒背如流,不过只是不知道批卷老师有何看法:回答“建设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意义”时,200多学生的答案一模一样,一字不差,那是什么感觉?
  开学时迎接新生的那个男生正好坐在她的后面。名字叫黎杨,据他说,他的名字是因为爸爸姓黎,妈妈姓杨,因此得名。这个黎杨不仅是年级里的状元,而且高大帅气,幽默风趣,刚开学不久,他就成为班级的班长,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新生们还在为抽象的高中物理、化学头疼的时候,他一支独秀,轻轻松松拿到期中考试第一名,化学98分,物理95分。真是一山还比一山高,不服气不行。
  刚离开家的时候,林荫非常不习惯,很想家,所以经常往家里跑。一到周末,她又溜回家。
  2.苇场
  刚从公共汽车上下来,林荫就看到哥哥在车站小卖部门口接她。看到亲人的感觉真好,虽然刚离家两个星期,还是好想家喔。
    “嗨,哥!”
    林德森看着像个小粉蝶似的妹妹高兴的小跑过来,看样子,小妹真的在新学校里憋坏了,否则,不会看见他这么热情。并不是兄妹俩关系不好,而是两个人都不是非常外向的人。才不到两个月,她跑回来好几次。
    林德森接过妹妹手里的包,问她:“在学校里过得好不好?”
    林荫挽着哥哥的手臂,一起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一般啦,只是不太习惯,你不知道,我们班的同学简直神得不得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大的压力。”
    “有压力还不好,反正你从来没有过压力。”林德森倒不以为然。这个妹妹念书从来像吃萝卜白菜那样简单,这下子吃点苦头也是应该的,否则,那不是没有天理。
    “你就等着看我笑话。”林荫撒娇似的搡了哥哥一下。
    走出车站,林荫问哥哥:“哥,你现在怎么样?”
    林德森比林荫大两岁。初中毕业,高中自然是没考上,复课一年也没考上。这又让林世臣给骂了一顿,反正这父子俩就跟前辈子的仇人似的,不对盘。林荫临走以前,林世臣在他工作的苇场给林德森找了一个工作,林德森还不愿意去,林世臣又大发雷霆,自然将他又与林荫考上重点高中相提并论了一次。父子两个简直势同水火。
    听到妹妹问话,林德森耸了一下肩,“就那样,凑合干着呗。”
    林荫看了一下他,哥哥与爸爸性格实际上非常相似,都很倔强,脾气犟的时候,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所以两个人才老是起冲突。用妈妈的话说:“老的不像老的,小的不像小的。”
    现在,十八岁的哥哥有他自己的想法,而爸爸还是希望他沿着自己的想法生活,这是不可能的。真的不知这对父子俩到底会怎么样?
    “哎呀,林荫回来了?”
    林荫一看是邻居姜大娘,就点点头,“嗯,刚回来。”
    姜大娘仔细端详林荫,“才没几天,就瘦了,好好让你妈给补补。”姜大娘几乎是看着林荫长大的,丈夫是苇场的党支部书记。姜大娘就在家里作一个家庭妇女,最小的儿子与林德森是同学。姜大娘特别会说话,只是有点势利,一般是不会与比他们家层次低的人主动打交道。好在他们家只有女儿姜亭亭像她,而姜亭亭很早就嫁出去了。自从林荫考上展阳高中,现在每次看见林荫父母亲,姜大娘都夸林荫,“我早就看出林荫是考大学的料,从小就聪明,考试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姜大娘矮胖的个子,声音又尖又细,尤其大声说话时,听起来真不舒服。
    林荫和哥哥推开自己家的大门,看见妈妈站在门口正等着他们呢?萧玉四十过半,短发已经开始变成灰白色,本来孩子们劝她把头发染成黑色,但是她不想。经历过许多事情以后,现在的她越来越平和。她开始用新的眼光来看待生活。仿佛一条流过了九曲十八湾,经过了惊涛骇浪的大河,平静的流淌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安祥,宁静,波澜不惊。
    看着一双儿女走在一起,萧玉漾起笑容,多漂亮的画面。白色的棉质上衣,浅紫色的暗花麻沙长裙,柔和了稍微冷漠的气质,女儿看起来像个清新的粉蝶。她的选择果然没错。没有让女儿选择一贯的黑色、白色以及其它的素色,十五六岁的小女孩,不能老选些那么深沉的颜色,把自己打扮的老气横秋。女儿老求她要把头发剪了,但这是她自林荫很小的时候就坚持的一件事。很小林荫就扎着辫子,别人家的女孩头发越来越短,林荫的头发越来越长。林荫一直不明白,妈妈为什么坚持她要留长发。因为妈妈的观念是让孩子自己决定自己要做的事情,但不知为什么就是在头发上不让步。萧玉一直没有告诉女儿,那长长的发丝有着她的回忆,有着她的梦想,有着她的遗憾。那曾经穿过黑发的手,那段记忆曾多少次浮现在她的眼前。
    这几年,她渐渐的变了。变得疲倦,变得开始学会知足,开始遗忘过去,开始珍惜现在。四十岁以后,她的内心渐渐平静。她的眼睛开始寻找周围好的东西。丈夫很平凡,他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生活,热爱家庭,也许就是他的知足影响了她吧。自己总是沉浸在过去,梦想破灭的打击,二十年都没有抚平。激情昂扬的年轻岁月,到现在才稍微褪了色。但内心还一直在隐隐作痛。她觉得自己应该为自己而生活了,一直没有学会享受生活,所以她希望孩子能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但现在看来,无论是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都是理想化的说法。女儿的头发,自己不应该再坚持了。而儿子,他的事情就更麻烦。十八岁的儿子长的很英俊。儿子的忧郁,她看在眼里,但这个儿子外表像她多一些,但那种倔强却像丈夫多一些。这对父子,一直跟一对斗鸡似的,三句话不出,就能吵起来。家里的院子是地道的东北院子,红砖、红瓦,灰色的矮墙,因为她喜欢花,所以周围以及走道部分都布满了鲜花。生活似乎就是这样的晨昏定省,没有它求。
    “妈,你干吗站在这里发呆?”
    萧玉回过神来,“喔,我听见你们跟姜大娘说话,就出来等你们。快进屋吧,饿不饿?”
    林荫笑了妈妈一下,进屋把包挂起来,跟妈妈说:“你就恨不得我长成大肥猪,每次我回家,第一句话都是问我‘你饿不饿?’。”
    萧玉摇摇头,“你这丫头,瘦得跟竹竿似的,下辈子也未必能变成肥猪。”
    说完这句话,三个人都笑了起来。林荫每次回家这出戏都要演一遍。
    林荫的体形一直很匀称,只不过是本来白皙的皮肤,因为常年在教室里没有晒太阳而显得很苍白。爸爸妈妈每次都埋怨她不多吃东西,舍不得她,每次回家都像喂猪似的,变着花样的弄一大堆好吃的,生怕宝贝女儿瘦了。林荫老是嘲笑自己是瘦肉型的,长不胖。
    “对了,哥,你都回来了,爸怎么还没回来?”
    林德森耸了一下肩:“他积极呗。”
    萧玉责怪得盯了儿子一下,这孩子,不见面,也不说句好话。她把洗好的花盖梨端出来,又拿出已经蒸熟的板栗,还有奶奶家送来的刚刚成熟的水蜜桃。这些都是林荫爱吃的。她递给林荫一个桃子。“现在捕鱼,捞蟹,忙得很,得有人盯着,你爸可能稍微晚点回来。要不是你要回来,我还不知道他要到几点呢?”
    林荫知道今年苇场进行了一些新的改变,以前的厂长调走了,新换的于厂长搞了许多新名堂,还在苇场的水塘里养了鱼和蟹,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收获的季节。咬了口桃子,嗯,好吃,她应该敲老爸和哥哥一顿:“今年苇场可以多发点奖金了,哥,你可要请客喔。”
    林德森拿过一个花盖梨,喀嚓,咬掉一大块,对妹妹的话不以为然,“我刚上几天班,拿什么奖金,况且,什么活没有,发我工资就不错了。”他拿起遥控器,坐到沙发里,开始看电视。
    林荫还不知道哥哥到底在苇场干什么,她问哥哥:“你在苇场干什么的?”
    “管材料的。现在陈苇子出库差不多了,新苇子还没割,一年里最闲的时候,我都闲得要发霉了。”
    “哥,明天我跟你去苇场玩,好不好,我好久没去了,起码一年多了。”
    “好啊,没问题。”
    林荫征询妈妈的意见,扬声告诉正在锅台边忙活晚饭的妈妈:“妈,明天,我跟我哥去苇场玩一下,好不好?”
    萧玉把酸菜倒进锅里,炒一个酸菜粉条,听见女儿的声音,“好,去吧,早点回来。”
    林荫一般不是经常出门,好不容易女儿要出门,她可不拦着。
    等到饭菜都准备好了,快七点钟,林世臣才回来。看到女儿已经回来了,特别高兴。在里屋都能听到他的大嗓门儿,“闺女回来了!”
    林荫马上冲出里屋,哎呀,这个敬业的老头,下了班还穿着工作服,手上拎着个黑袋子。她皱皱鼻子,一股海腥味。“老爸,你怎么浑身都是腥味。”
    林世臣把手中的袋子交给老婆,脱下帽子,扑噜一下没剩多少的头发:“这几天都在忙活指挥他们收鱼收蟹,每天都这样。今年第一年,没什么经验,所以有点手忙脚乱,明年就好了。今晚你就可以吃到最新鲜的螃蟹。我带了几只回来,让你妈做给你吃,肯定特别鲜。”
    “太好了,爸,你不知道,我们学校的饭有多难吃。我今年还没吃过螃蟹呢?”林荫跑去帮妈妈收拾桌子,好让妈妈腾出手来,收拾螃蟹。她可从来不敢弄螃蟹,自从小时候被螃蟹夹了一次,手上被缝了三针后,她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到现在为止,她吃螃蟹都是不吃螃蟹的大夹子,她害怕。
    家里好像好久没有这么热闹的吃饭了,少了一个人就好像少了好多似的。酸菜粉条、小鸡炖蘑菇、红烧草鱼、凉拌白菜海蜇丝、炸地瓜丸子,煮红的大螃蟹,还有喷香的红豆干饭,妈妈几乎把过年的菜都摆到桌子上了。林世臣给女儿选了一个最大的螃蟹,“来,多吃点,在学校你肯定吃不到这么新鲜的螃蟹。”
    “爸,我自己来。”林荫接过大螃蟹,掀开壳,把壳和身子分开,先吃壳,再吃身子,把夹子通通放到一边,留给老爸吃。
    林德森在旁边一边吃螃蟹,一边抱不平:“爸就偏向。”
    本来,人一般都重男轻女,但是,林德森,林家这个长房长孙就一直不是很受宠爱。与林世臣的关系本来就比较紧张,在林家,爷爷奶奶那边,传宗接代的观念也不是很浓厚。实际上,林家四个儿子中,就林德森这么一个孙子,换了别家,或者再提前几年,那还不是捧在手里怕吓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人的运气有时还真说不清楚。
    林世臣听儿子提起话茬儿,就想起许多事情来:“你妹好几个礼拜才回来一趟,有什么偏向不偏向的。倒是你,刚开始工作,不努力好好表现,天天手抄着兜儿,到处闲晃什么?”
    林德森不满爸爸的指控:“本来现在那儿就没什么事,师傅跟我说四处转转,熟悉熟悉情况。你不知道,别瞎说。”
    林世臣就知道儿子有一大堆理由:“你不用嘴硬,干活你不好好干,理由一大堆。年纪轻轻,多干点活,怕什么,就看见自己眼前那一摊,其它的,眼睛都看不见。苇场现在那么忙,你就不能搭把手。”
    林德森低声咕哝:“谁像你那么积极。”
    林世臣一听这话,火起来了,“你说什么?”
    萧玉忙敲了敲桌子,“你们爷俩别一到吃饭就开始吵,小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们就不能安安静静吃顿饭。”
    林世臣火气还没下去呢,他对老婆说:“你听听他说的话,年纪轻轻,不思进取。”
    林德森还有一肚子的话没说呢,他也对妈妈诉苦:“我本来就不想去那上班,是爸非让我去的,什么事都得他说了算才行,我还有我的想法呢?”
    一听儿子的话,林世臣的火又起来了,本来喝了两杯酒,脸就有点红,这下子更是脸红脖子粗,“依你的想法,你得饿死。出去打工,有那么容易吗,你会干什么。除了出大力,你还会干什么?在家不挺好吗?有吃,有喝,有房子,还有一份不累的工作。以后有机会学个手艺,一辈子不愁吃不愁喝,哪里不好?”
    林德森也火了:“我为什么都得按照你的想法?我才不会像你一样,一辈子就干一份工作。吃不饱,饿不死。”
    “好了,好了,你们别吵了,你们再吵,下次,我就不回来了。回来就听你们吵架。”
    林荫看哥哥和爸爸又开始老调重弹,忙打圆场。
    自从林德森毕业后,这样的矛盾就一直存在着。原来父子两个人就不怎么相容,脾气一样,倔起来,谁都不让着谁。就林德森的工作问题,闹得更是不可开交。林德森想到外地打工,尤其想去南方,想去见识见识。林世臣坚决不同意。父母在,不远游。况且,南方连个熟人都没有,独自一个人,什么本事都没有,能干什么。林世臣在苇场给林德森找了一份工作,但儿子并没有认真去干。这让一向工作兢兢业业的林世臣心里非常不舒服,觉得扫了自己的面子,没事老是数落儿子几句,儿子就老是旧事重提,然后,他就肝火上升,气窜两肋,两个人就会吵起来,然后,老婆女儿打圆场。这都形成恶性循环了。
  3.苇场2
     第二天一早,林荫就跟着爸爸和哥哥一起去苇场。从家里到苇场,需要骑自行车半个钟头左右。
    信阳地处我国海岸线的最北端的鸭绿江湿地保护区,为华北和东北植物区系的交汇处。鸭绿江湿地保护区区内陆地、滩涂、海洋三大生态系统交汇过渡,形成了包括芦苇湿地、沼泽、湖沼、潮沼及河口湾等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类型。本区的物种资源比较丰富,高等植物有64科、289种,其中野大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动物中,有鱼类、两栖类、鸟类、浮游动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丹顶鹤、白鹳等8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大天鹅、白琵鹭等30种,为东北亚重要的鸟类栖息的迁徙停歇地。为全球提供了一个永久性的滨海湿地生态环境的天然本地和野生生物的基因库,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
    信阳苇场建在临近黄海拦海坝湿地边,占地非常广阔,仅芦苇生长区就达一千多亩,办公室以及仓库主要集中在厂区的北部,便于往造纸厂运输材料。信阳苇场的地理位置非常优越,所处之地正好离中国大陆与朝鲜半岛的交接处大约三十海里,黄海的浪头在交接处回荡,到信阳处,正好水势平稳,许多泥沙沉积下来,鸭绿江的支流信阳河从此处流入黄海。海水经年累月冲击着中国大陆,在海边留下大片的湿地,信阳河水为这片湿地提供了丰富的淡水水源,天时地利。在这片土地上,芦苇肆虐生长。信阳苇场自1958年成立,为十几家造纸厂提供优质原材料,一直是信阳的重点产业。因此,信阳虽然靠海,渔业反而成了副业。
    林荫并不经常来苇场玩。一是因为苇场太大,尤其是进入芦苇荡,必须要非常熟悉地形的人带领,否则根本找不到回来的路。另外也是因为爸爸是一个在工作上不讲情面的人,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给大家添麻烦,在苇场最忌讳火,小孩子不知天高地厚,没有轻重,一不小心,在苇场玩起火来,那可是天皇老子都救不了。苇场也基本不允许小孩进入。除非苇场家属小孩可以在办公区停留短时间,其它地方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苇场面积太大,小孩很容易迷路,也可能点火,这些后果都是不堪想像的。因此,虽然林荫很喜欢苇场,也没有来过几次,现在终于可以一尝宿愿了。
    进了苇场门口,林世臣交代女儿和儿子几句,就又忙去了,这几天事情很多,他只能叮嘱儿子看好林荫,别迷路,找不到人,那可就乱上加乱了。
    林荫跟着哥哥,到处东看看,西瞧瞧,到处都很新鲜。林德森的领导张厚成是林世臣多年的同事,自然认识林荫,一看林荫来了,特别高兴。
    “哎呀,女大十八变,小丫头长成大姑娘了,今天放假了?”
    “张伯伯,我今天放假,特地来苇场玩玩。”林荫一直喊他张伯伯。上次见到张厚成是在家里,因为庆祝考上高中,林世臣特别请了几桌,张厚成也来了。
    张厚成比林世臣大几岁,但是看起来好像五十多岁,长的比较老成。没办法,四个儿子先后需要娶媳妇,折腾的他没死也半条命。虽然他已经是一个科长,但是,工资一个月不到100块钱,老婆还是个农村的家庭妇女,老实巴交,赚不了什么钱,一个儿子结婚,光彩礼,就得三千,更别说房子,家具,以及请客吃饭。一个儿子还可以撑过去,现在,除了最小的儿子还小,其他三个儿子都需要结婚了。好不容易娶了两房媳妇,到了这第三个,老俩口已经油尽灯枯,家里也是负债累累。林世臣提起张厚成,就感叹,幸亏自己结婚晚,萧玉生完林荫身体不好,后来还正好赶上计划生育,否则,就得像老张一样,一辈子为儿子做牛做马。
    因为事情不多,张厚成特批林德森带林荫出去转转,而且还透露,今天管船的调度是大老徐。
    林荫简直不敢相信有这样的好运气。大老徐不仅是林世臣家多年的邻居,他几乎看着林家的孩子长大,而且还特别好说话,只要船排得开,他们今天就可以幸运的到芦苇荡里面玩一下。
    大老徐的大女儿徐燕一直和她是同学,从小她就认识大老徐。看过武打小说以后,林荫就觉得他像武打小说里的大侠似的。人长的高高壮壮,嗓音洪亮,属于那种跺跺脚,地都颤三下,嗓门儿一吼,能吓坏三里、五里的小孩。只是好笑的是,外表人高马大的大老徐,心肠却比棉花都软。他跟周围的那些大老爷们特别不一样,东北的男人多多少少都有些大男子主义,那刷锅洗碗,给女孩儿扎辫子的活儿,一般的男人是不干的。大老徐不一样,他样样精通。他简直把两个女儿、一个老婆都宠到天上去了。两个女儿的辫子从小就是他管。林荫经常和徐燕一起上学,所以经常会看到大老徐给女儿做早饭,梳头发,扎辫子。那时候她还偷偷的羡慕过徐燕,有这样的好爸爸。大老徐对人也很好,有点那种侠义心肠,三亲四邻有什么事,他都很热心。
    果然,大老徐一听他们的来意,很爽朗的一拍林德森的肩膀,洪亮的嗓门儿一点没变,“行,没问题,我可以给你们一个带马达的小木船,只要在十二点半以前还回来,就可以。”
    林荫高兴坏了,很谄媚连声道谢:“谢谢徐叔,谢谢徐叔”。
    大老徐笑呵呵的打量着林荫:“林荫,你好久没到我家去了,这次回来,不到我家来玩玩?”
    “你们家小燕回来了吗?”徐燕初中毕业以后没考上高中,被家里人送去学服装裁剪,林荫好久没看到她。徐燕不在家,林荫也不好到她家去。
    大老徐知道她的意思,“喔,小还燕得一段时间才能回来,等她回来,我让她去找你。”
    既然有了船,林荫别的地方就不去了,直奔芦苇荡。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苇场所属的芦苇区占地非常广阔,他们走的是一条比较僻静的芦苇荡。芦苇是一种低成本的植物。在这个苇场里的芦苇一部分是野生的,另一部分是人工种植的。芦苇夏季提供苇叶,供人们包粽子。端午节的时候,每家每户都会把苇叶用热水煮过,把糯米以及一些红小豆或者红枣混在一起,用煮好的苇叶包起来,包成三角形或者四角形,然后放在锅里煮熟。煮好的粽子,粘上糖,又甜又糯,非常好吃。芦苇荡也是孩子们的天堂,男孩子喜欢的是苇塘里触手可及的鸟蛋,也喜欢在浅滩上摸泥鳅、钓鱼,比在河里方便多了。女孩子们最喜欢的芦花飘飘的季节,让人有无限的遐想。
    但是芦苇最主要的用处是造纸和建筑的原材料。现在的技术中,造纸的原材料主要有三种,稻草、芦苇和木材。相对来说,芦苇的成本最低,但是它的质量比以稻草为原材料的更好。在这个海滨的城市,造纸的主要原材料就是芦苇。而信阳苇场是最重要也是最大的芦苇生产区。信阳苇场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丰富的淡水资源和天然的沿海湿地,为芦苇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信阳苇场出产的芦苇高度高,平均来说三至四米,而且芦苇杆饱满,韧度强,质地很好,是造纸的好材料。信阳苇场还有些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水鸟来栖息,黑嘴雁、白额雁、白鹭等一百多种鸟类,以及各种水中生物。研究人员或者参观的人,经常络绎不绝。
    船上的马达声惊起了芦苇荡中栖息的水鸟,水鸟乱飞,撞到芦苇杆上,已经快要凋谢的芦花终于坚持不住,四处飞扬。一时间,芦花翩翩起舞,水鸟上下飞舞,真是“误入藕花深处,惊起一潭鸥鹭”。林荫让哥哥熄了马达改用橹。早上的芦苇荡还有些薄雾,缥缥缈缈。芦苇荡里很静,除了划水的声音,就是一些水鸟的叫声。芦苇纤弱而又柔韧,在风中轻轻摇摆。偶尔风强劲一些,它们仍然在无声的飘摇之后,又挺立如初。在翻腾的柔浪之后,又恢复芦苇荡的平静。只有飞散的芦花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了家,飘向不知名的未来。
    林荫坐在船头,欣赏着这美丽的景色。因为怕早上很冷,爸爸让她特意带了件夹克衫。现在证明真是很英明的。她把夹克衫的的拉链拉好,站了起来。船正好转个弯,进入另外一个海叉子。他们愕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条船,一个人仰面躺在船上,一动不动。船自由的在水上漂浮。
    林荫与哥哥面面相觑,不知道那个人怎么了。待他们划到比较靠近的时候,那个人突然坐了起来,手上还拿着一根点燃的香烟,显然他也比较诧异,会在这里遇见别人。他的眼睛直视着林荫与林德森,很漂亮的一双眼睛,只是眼神冷冰冰的。深兰色的T恤衫和深色的裤子,使得他整个人非常阴郁。他闲适的曲着一条腿,左手搭在腿上,右手撑在船板上。他没有开口,眼神迷离而又阴沉,让林荫两个人打消了与他攀谈的念头,两条船静静得擦身而过。
    稍微驶过了一段路程,林荫回头看看,那个人仍然在注视着他们,氤氲之中,一人,一船,停泊在芦苇荡中,仿佛不太真实,只有那点忽明忽暗的烟头,在烟雾缥缈中,提醒她,那是真的。
    “哥,你认识他吗?”
    “没见过。不象是苇场的人。”
    那个人好像有心事,而且大概也就跟她差不多大。十六、七岁,竟然有那么深沉的眼神,挺奇怪的。林荫的心里有些不舒服。本来很开心的来芦苇荡里玩,一下子被这个陌生的人把心情破坏了。所以不久以后,她便让哥哥打道回府了。
    文理分科时,林荫选择了文科,她厌倦与那些焦耳、牛顿的交战,更不喜欢二氧化硫的气味,以及那些瓶瓶罐罐。想起理科的前景更是可怕。林世臣早已计划好让女儿念医科大学,将来做一名医生。他常常对林荫说:
    “在这个世界上,农民可能没有收成,工人可能没有工资。但什么时候你看到医生会失业呢?医生可是个铁饭碗。”
    在他眼里,医生是一个稳定的职业。女孩子就应该求一份稳定。他是一个共产党员,这一辈子习惯于服从安排。当兵复员后,直接被安排在苇场,他就在那里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到了结婚的年龄,经家人安排相亲,与萧玉成亲。房子由公家安排,制服由苇场发,逢年过节再发点鱼肉蛋。衣食住行,国家都替他操心,他就一直作一个好工人、好干部就行了,工资从30几块,涨到80多块,也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对孩子,尤其林荫又是女儿,有了高学历,再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这一辈子他就不用操心了。
    但是,他也知道这个女儿外表比较温和,但是内心比较倔强。她要坚持的事情,谁也拿她没辙。本来他希望萧玉能劝劝林荫,文科哪有理科好,当个医生多好。但是他也没抱太大希望。这两个孩子都是受妈妈的影响多,因为萧玉鼓励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萧玉问林荫为什么选择理科,林荫回答的很干脆:“我不喜欢当医生,我怕看见死人。”于是林荫过了家里这一关。
    分文理班的那天,林荫心情很不好。女生选择文科的相对较多,所以宿舍的人大部分都还在,但是原来7个人,一下子变成9个人,人搬进搬出,人多地方小,屋子里变得乱糟糟的。班里的人换了很多,原来班级只有不到二十个人还留下来,三十多个别的班级的人搬进来,整个教室里乱哄哄的。
    林荫选择了靠窗的位置,并没有去转头看新进来的同学,黑色白点的立领夹克衫,衬得白皙的脸色更加苍白。林荫的脑子空空如也,不知自己的魂飘到哪里去了。就是那种莫名的感伤,让她高兴不起来。选择文科,这是她十六年来第一次自己选择的命运,不知道好还是不好,不知道将来怎样。这种想法让她很迷茫,她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这种无助的感觉,让她提不起精神来面对现在的环境。也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所以只好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那里,望着窗外,忧郁包围着她,在这嘈杂的教室里,置身事外。
    坐在前面的方凌和燕飞舞在低声说着话,不知在议论着什么。因为原来的同桌于琦选了理科,所以现在林荫独自一个人坐在这里。本来飞舞想跟她坐同桌,偏偏方凌缠着她不放,所以她只好成全她们两个,结果现在形单影只。教室里一片嘈杂,班主任韩老师在门口指挥新来的同学,安排好他们的座位。一个女生被安排在林荫旁边,刘海儿剪得齐齐的,后面的头发也只留到靠近领子的地方,就象很小的女孩子留的妹妹头似的。五官非常不出奇,眼睛太小,嘴巴太大,鼻子也不高,头发却让人很惊讶,很黑、很顺,只是发型比较奇特。女孩看林荫回过头来,微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林荫也点了一下头,算是打过招呼。
    她的身后好像坐了像哼哈二将似的,两个巨人似的男生。高中的男生简直像雨后的春笋似的,疯了似的长个儿。哥哥是在初三的时候,一下子长到1米8,真让人刮目相看,本来还以为他会像爸爸一样,也就勉强1米7。飞舞和方凌的前面也坐下两个男生,其中一个笑眯眯的回头跟后面的同学打招呼。自我介绍,康文杰,从二班过来的。高中的男女生关系虽然不象初中生那样泾渭分明,稍有风吹草动,就紧张兮兮,但是也没有这样,还是陌生的人,就很热情的开展同学间睦邻友好关系。就连向来比较大方的方凌也没想到他会这么自来熟,方凌有些讪讪的应付他,为他作了一下介绍。他却没完没了,看着方凌身后的林荫与她的新同桌,说:
    “两位好,我叫康文杰,原来是二班的。”
    林荫有些诧异,更奇怪的是,她觉得他有些面熟,不知道以前在哪里见过他。方凌看林荫没有反应,就说:“她是林荫,也是一班的。”说完以后,她看了看林荫的新同桌,她不知该如何介绍这新来的同学。
    林荫的新同桌落落大方,“我叫文争华,原来是四班的。”
    康文杰好像满意了,微笑着说了句:“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才转过身去。
    方凌与飞舞互相看了看,方凌甚至作了一个鬼脸,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人。
    新的环境让林荫的郁闷持续了一段时间,渐渐的也就习惯了。没有了物理化学,课程变得轻松很多。新来的同桌文争华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她们相处的很愉快。文争华住在学校附近,妈妈是初中部的老师。文争华后来才告诉林荫,她是自己向老师申请坐到林荫旁边。因为那天她一进教室门,就被窗口的那抹淡影吸引住了。一个脸孔对着窗外的女孩,整个侧影非常清冷,好像在一片喧闹中,置身事外,形于外的忧郁,让她特别想看到这个女孩子的全貌。这也是她进入文科班第一天的唯一的记忆。
    林荫的心里总是有个身影经常牵动她,她觉得自己与以前不一样了。她的思绪经常被一个人牵引,她的视线总是在找寻黎杨的身影。虽然他并不经常出现在她的眼前。但是只要偶而碰面的时候,她的心跳就加速,脸上的红晕蓦然飞起,他们并没有说很多的话,毕竟大家只是同学一个学期,还不是很熟,经常只是点头致意。林荫希望自己能够表现的很正常,所以即使遇见了,也只能匆匆离开,才不致于泄露自己的心事。好在学校很大,他与她不同班,见面的机会很少。但是,学习松懈的时候,他就会自动的跑到她的脑海里。
    春天,真是思春的季节。有时,林荫嘲笑自己就象一个思春的少女,怎么这样就倾心于他,只是因为他的成绩的优秀,还是因为他那高高大大的身材,或者是他那低沉圆润的嗓音。也许在相识的那一天,她就心动了吧,只是她并没有觉察。也许文理分科那天的忧郁也是有他的原因,因为他离开了她的视线,让她怅然若失。少女的心事,就象天上的风筝一样,那根线总是在心头摇曳,让你心也惶惶,梦也惶惶。就当作一个秘密保留在自己心里的一个角落里吧,毕竟一切只能是一个梦。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杜牧,赠别)
    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对各种考试都已经麻木了,那简直是家常便饭。学习的压力相对来说也比以前轻多了。林荫近期正陶醉在三毛的小说中,她喜欢三毛的笔风,潇洒、轻灵,似行云流水般。
    “你还在看小说?”燕飞舞一进门就看到林荫斜躺在床上,沉迷在小说之中。
    林荫把小说往旁边一放,没理她话茬儿,反而说:“有什么好吃的?”林荫就猜准飞舞肯定带回了许多好吃的。每次飞舞回家,她的妈妈、奶奶都会心疼半天。心肝宝贝的脸又瘦了,腰又细了,功课那么重,可怜的孩子,165公分的个子,体重还不到100斤,本来就纤纤弱弱的一个小人儿,这下子一阵风都可以吹跑。于是大鱼大肉喂两天,然后再打包背回去。于是每次飞舞回来的时候,都会受到全体舍友的隆重接待。
    林荫看着飞舞那柔弱的样子,真有点心疼,感叹一句:“我见犹怜的飞舞,可惜我生来不是男儿呀。”嘴巴叹着气,手已经在寻觅着好吃的。喔,太棒了,江米棕子,还是豆沙馅的,林荫毫不客气的吃起来。
    也许是“异型相吸”的原因吧,飞舞就是喜欢林荫的个性。大多时候,林荫是淡淡的,淡淡的装束,淡淡的笑,仿佛一下子将别人与她的世界隔离开,看不清楚她在想什么。而有的时候,她会热情似火,打篮球、羽毛球、跑步,只要她想做,她就能做得很好。即使学习,她似乎是漫不经心,并不努力刻苦,但成绩基本上是前十名。飞舞很喜欢与林荫在一起,也许就因为自己的个性中缺少林荫那份洒脱,她只能远远地看着林荫,偷偷的欣赏林荫。她也知道班里的男生有人喜欢林荫,不过,就她看来,林荫肯定不知道,林荫有的时候是缺少这根筋的。
    林荫的近视完全是看小说造成的。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沉迷在小说之中,《简爱》、《悲惨世界》等等外国名著基本上初中时期就完全看过,中国古代的小说也一扫而空。曾经有两年沉迷于武打小说,金庸全集“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一本没有落下,后来琼瑶的40多本小说也一网打尽。高中以后,林荫读书的档次稍微提高一些,对于那些“无聊小说”,常常翻翻而已。不过,自从读了三毛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后,她就到处搜集三毛的小说,然后带动全宿舍的人一起看,害得舍友们跟她一样“废寝忘食”,当然,除了那位小姐--鞠美丽。
    鞠美丽,听名字让人望文生义,当你看了本人,就会大失所望。个子小小的,身体却很粗壮,留着齐眉的额前发,十七、八岁年纪的小姑娘,看起来象三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在班级,鞠美丽有个外号:“极美丽”。班级里的那个“浪荡公子”--康文杰,有一次叫鞠美丽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故意地,还是无意的,大家听起来都是“极美丽”,惹得哄堂大笑,但“极美丽“也被流传开来。
    作为舍友,即使天天叽叽喳喳的方凌都不会叫她外号,因为大家毕竟是女孩子,而且以前都是各校的尖子生,修养都是很好的,不过,有的时候,“极美丽“的确让人非常不舒服。
    宿舍里共有9个女孩子,来自不同地区,家境也不一样。最好的当然是燕飞舞,爸爸是厂长,叔叔是副县长,七大姑、八大姨都是有钱的,有权的。最差的大概就属鞠美丽。大家并不是很清楚,因为她很少与同学聊天,更不用说家里的事。不过,看她那节俭的样子,很可能家庭比较困难。衣服的样式都是很旧的,平时也非常节省。本来同一寝室,大家应和平相处,况且学业特别紧张,除晚上一点时间和周日,宿舍内也没有人。其他几位还好一些,同是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玩玩闹闹,也没有什么事情,但是鞠美丽就是与众不同。
    屋内只有一张桌子和五张上下床,除燕飞舞自制了一个小衣柜,放在床边,大家的衣箱和其它杂物都放在床下和空床上。洗漱用具等就放在桌子上,化妆品放在抽屉里。有的时候,互相借个肥皂,洗衣粉之类的东西,女孩子也没有太多的家当。但是鞠美丽的东西都放在自己的床边的小木柜里。也不知小姐从哪里找来的两尺见方的柜子,漆着黑漆,因为年限比较久,漆也脱落了。每次看她小心翼翼的把牙缸、香皂放进箱子里,方凌总要撇撇嘴,谁还会偷她的不成。半年多来,大家也习惯了,后来看她将吃了一半的甜瓜也放进小柜子里,大家也不表示奇怪了。
    鞠美丽最独树一帜的是刻苦用功的学习。每天11节课下来,姑娘们象出笼的小鸟,叽叽喳喳,打打闹闹,享受熄灯前的温馨时光。鞠美丽会如老僧入定似的,坐在床上看她的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如果不是学校严禁熄灯后点蜡看书,这位小姐是肯定会秉烛而读。周日,同学们不是逛街,就是趁机溜回家,鞠美丽却肯定是在教室里读书,好象除了放长假,没有见她回家。方凌戏说她: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但是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处于中等。
    展阳高中的学生都是以前各中学的佼佼者,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只有会学习的人才能脱颖而出,而不是读死书的书呆子。在这里,并不是刻苦用功就能成绩好。上年度的状元--黎杨,唱歌、跳舞、打排球,样样精通。现在更是学生会会长,整天忙的不亦乐乎,成绩一样名列前茅。现在的学生只崇拜强者,却从不同情弱者。同学们嘴上不说,但是心里还是瞧不起鞠美丽的。所以她几乎没有朋友,大家几乎不露声色的将她排在外面。在寝室里,她也无声无息的,好像没有这个人。
    今天的鞠美丽没有象往日一样在教室里用功学习。她躺在床上,脸朝里,一直没有动。姑娘们嘻嘻哈哈,分食着飞舞自家中带来的食物。飞舞一向温柔体贴,看鞠美丽一直躺在那里,便走过去,问她:
    “你是不是不舒服?”
    鞠美丽转过身来,脸色有些苍白,眉头紧紧皱着,嘴唇也有些发紫,抬眼看了看飞舞:
    “我也不知怎么了,头有些疼。”
    旁边的罗丽华一听到她不舒服,忙问:“要不要吃点药?”
    罗丽华的父母都是医生,她的药也备了一小箱,舍友们封她401的“大夫”。
    鞠美丽看了看周围,大家都很关心她,她的心里有一些感动。但是,一直孤独惯了的她似乎不习惯别人的热情:
    “没关系,我想一会儿会好的。”
    斜对面床上的林荫双眸凝视着鞠美丽,她觉得有些不对劲。林荫上课的时候,眼神经常游离于屋外,课程对她来说,并不是特别沉重,所以上课时有的时候显得漫不经心。但近期她发现了一件事情,坐在第三排的鞠美丽常常在第三、四节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晚自习的时候,她也常常睡在那里。林荫感觉比较奇怪。
    对于鞠美丽,她并不是特别了解,但依照鞠美丽认真学习的态度,绝对不会在课堂上睡大觉。有一天晚上,林荫偶然从睡梦中醒来,听到鞠美丽床上有吱吱呀呀的响声,已经凌晨三点多钟,鞠美丽竟然还没睡着。那种响声在黑夜里听起来显得很恐怖,林荫听到自己的心在嘭嘭直跳,特别害怕有些什么古怪的事情发生。好在一会儿过后,响声没有了,她才又睡着。这事她后来就忘了,现在看到鞠美丽苍白的面孔和抓在床单上已经发白的手指,就知道鞠美丽的头疼不是一般的疼,大概是失眠的原因吧。林荫觉得还是建议鞠美丽去医院看一下比较好。就对她说:
    “你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有病千万不能拖着。”
    鞠美丽的头疼大概减轻了一些,脸色的苍白稍微消退了一点,她勉强带着笑意:
    “没关系,我想应该没有什么大事,一会儿就好了。”
    热心肠的罗丽华还是从她的百宝箱中取出了止疼药,让她服下。
    去水房打开水时,飞舞又提起刚才的事情:
    “鞠美丽是不是太用功了才头疼的?”
    林荫看了看飞舞,飞舞就是这样聪明而又心细,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她似乎永远都是那样温柔的笑着,款款的迈着步子,没有一丝慌乱。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吧,她才会喜欢与她在一起,并没有太多的语言,但是给人一种安祥、平和的感觉。
    “大概是吧。”
    林荫不想在别人背后说三道四。她感觉鞠美丽大概是因为失眠所以才会在白天总是打磕睡。相信她也不是第一次头疼,所以她希望鞠美丽能去医院检查一下。她不知道什么原因,也许太刻苦用功,也许压力太大,也许营养不良。看样子鞠美丽的家境比较困难,否则也不会有这种性格。节俭或许可以算作优点,但太小气,又孤僻,无论如何不能算作优点。真是不知道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了鞠美丽这样的性格。
    “嘿,打水呀?”飞舞与旁边的人打招呼。
    林荫一看是同班同学任建和李东升,也点头与他们打招呼。她与男生并不很熟,但任建和李东升这两位可是篮球高手,想不知道都挺难。只是任建看起来文质彬彬,带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高高的个子,看起来有一种浓浓的书卷气。而李东升则是标准的运动员体魄,剃着小平头,浑身肌肉发达,百米冠军,很厉害的。
    “我们去打羽毛球,你们要不要一起来?”两位男士热情的邀请她们。
    飞舞一听特别高兴,学习太久了,真应该活动一下身体。她拉着林荫的手,征询她的意见:“我们去打羽毛球吧,再不动,就要生锈了。”
    在这样初秋的黄昏,在秋风还没有扫落叶的时候,做一些户外运动,真是一个好主意,林荫欣然同意。更重要的是,她看到黎杨他们班级的男生在打排球,黎杨扣球的身影很潇洒。就让大家一起来吧。
    林荫喜欢校园的宁静,尤其在黄昏时分。在一年四季中,她最喜欢秋天,那种萧瑟的美丽会让她怦然心动。秋风习习,带着片片落叶飘然飞舞。校门口的曲柳像魔鬼的头发似的,扭来扭去,没有了夏日的妩媚。整个教学大楼沐浴在夕阳之中,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没有了骄阳下的庄严与严肃,显得非常柔和,而又神圣。周日的校园比较空荡荡的,没有太多的学生。靠着院墙西边的小小的树林,更加幽静。说小小的,是因为并不能算是树林,只是几棵柳树而已,可能当初真的有人无心插柳,而今却柳树成荫,在没有风景的校园中,反而成了一道风景。如果再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树下读书,那是怎样的景象?当然不可能是她,只有飞舞这样的女孩子进入这样的风景画中,才比较诗情画意。
    林荫拎着两个包,一个装衣物,一个装食品,每次回家,妈妈都装的满满的才放行。她没有直接回宿舍,而是拎着包向墙边的小树林走去。这样好的黄昏,怎能可以就这样错过。还没有到树林边,林荫就注意到前面有人。那不是飞舞吗?林荫稍微眯起眼睛,三百多度的近视眼,没有戴眼镜看远处比较模糊。应该是飞舞,没错,但那个男孩子应该是黎杨吧。黎杨把一个东西交给了飞舞,飞舞快要把头埋起来了,然后,黎杨就转身离开,往教学楼走去。这情况比较奇怪。林荫的心里好像有些酸酸的,有些怅然若失,她预感到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她等了一会儿,等着飞舞发现自己,但是飞舞还站在那里,头也不抬,不知发什么呆。林荫只好走过去,站在她面前,假意的咳了一声:
    “嗯哼。”
    飞舞条件反射似的,唰,将手背到后边,因受到惊吓,一张小嘴半张着,又觉得不文雅,急忙腾出一只手,捂住嘴,一时间,弄得手忙脚乱,就好象被逮住的小偷似的,脸窘的红红的。看着林荫似笑非笑的笑容,不知如何是好。
    看着飞舞的样子,林荫不忍再调戏她。“小姐,不帮我拿点东西吗?”
    飞舞急忙拿过一个包,两个人一起向宿舍走去。看到飞舞紧张的样子,林荫知道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就当作一个美丽的肥皂泡破灭了吧,毕竟那种心动只是一种暗恋的情愫,她与他没有过交集,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估计也不会有。她被他吸引,而他为另一个女孩倾心,而且还是她的好朋友。她在心里建设着自己的防御墙,尽管如此,她的心还是有些苦涩,有些不自然。她没有说话,有些机械的向前走。
    飞舞还是有点不自然,只好顾左右而言他。“方凌把头发烫了。”
    “喔?”林荫笑起来。“她是不是皮太紧了。”学校是不准烫发的。这个方凌敢冒大不韪,在一水儿的“清汤挂面”中冒出具有小资产阶级情调的卷发来。
    飞舞知道她的意思。“没有全烫,只在留海那儿烫了两个花,还蛮好看的。”她只是希望林荫不要问起她手中的东西。而林荫就好象没看见似的,自始自终没提起刚才的事情。
    谈恋爱是学校明令禁止的。林荫知道飞舞是一个非常出众的女孩子,有男孩子喜欢她,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不过,林荫没有多事的心。因为飞舞并不是没有主见的女孩子,林荫就是喜欢她那外柔内刚的性格。形于外的温柔让人陶醉,但她也不是一朵易碎的小花。也许自己处事比较淡泊,为人有些比较冷硬,所以她喜欢飞舞,喜欢和她在一起。这一对朋友一冷一暖,相得益彰。如果不是学习压力太重,学校纪律太严,评选个十大美女什么的,这两个人肯定榜上有名。
    林荫和燕飞舞两个人一进门就看到方凌那得意洋洋的面孔。这个丫头不闹出点稀奇古怪,简直就不叫方凌了。
    “好不好看?”方凌迫不及待跑到林荫面前献宝。
    林荫敲了一下她的脑壳,“你等着明天‘老烦‘拿剪刀把你的头发都剪光。”
    “老烦”是学校的教导处主任,主管纪律。他姓范,但学生们背后都叫他“老烦”。每天他背着手,挺着发福的肚子,在学校里晃来晃去。老烦是展阳高中铁一样纪律的捍卫者。前几天,他还对林荫她们班主任韩老师说她们班的学生穿高跟鞋,让韩老师好好抓一下班风问题。
    这位仁兄也不知守的是哪一个年代的规矩。学生们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不准打架,不准谈恋爱,这些也就罢了,但是不准女生烫发,不准穿高跟鞋,就有点陈词滥调了。已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了,马上奔二十一世纪了,现在的高中生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还要守这样不人道的规矩?想起老烦的小黑板,大家就生气。每天小黑板放在教学楼的入口处。上面写着:某某班,某某日,某某节课,南排倒数第某某个座位,睡觉,或讲话。于是,班级扣分,老师扣分,在你诚恳的认错后方可离开办公室。然后,老烦又心满意足的背着手,在学校里晃来晃去。
    “学生,就要以学为主,不要搞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罗丽华学着老烦的腔调,扯着嘴角,拿着官腔,学着在前几天的全校大会上老烦做报告的名言。大家被罗丽华的怪模怪样,逗得哈哈大笑。
    方凌在大家的提醒下,有点失落了。她摸着前面的卷发,有点无可奈何:“那怎么办,难道我昨天烫的,今天剪了不成?”
    林荫整理着东西,随口说了句,:“你就跟他说你是天生的自来卷。”
    “好主意!”方凌高兴起来,给林荫一个大大的拥抱,“还是林荫聪明。”
    罗丽华看看表,发现到了吃饭的时间,“呦,快吃饭了,走吧,同志们!”
    吃晚饭,就意味着要开始上自习了,新的一周又要开始了。每一次周日的晚饭都非常难吃。尤其刚刚从家里回来,吃完了美味,又来吃食堂的饭,简直难以下咽。
    林荫首先声明,“我不吃了。”,东西还没有整理完呢,况且她也不饿,刚才看到的事情让她心里有些不好受,没有胃口吃饭。
    “还有谁不吃?”,罗丽华数了一圈,最后只有她和没回家的刘慧、张璇三个人吃饭。
    三个人离开后不一会儿,飞舞稍微收拾了一下东西,说了声:“我上自习了。”也离开了宿舍。
    方凌睁大她的杏眼,奇怪的问林荫:“飞舞今天怎么这么积极,这么早就自投罗网?”
    林荫看了她一眼,这小姑娘反应还挺快。“努力学习呗。”她并不想说太多。
    方凌不禁晃了晃脑袋,不以为然,“今天奇怪的事还不少。努力学习的‘极美丽’同学至今未归,不努力学习的燕飞舞同学竟然提前一个小时上晚自习了。”
    林荫看了看斜对面空着的床上,被子叠的整整齐齐,那是宿舍内唯一没有套被罩的被子。那大大的、俗气的红花布被子是宿舍内的一个特别的景致。旁边那个小小的黑色的箱子,更是给人以一种不祥的感觉。
    上晚自习的时候,偶尔抬头看到鞠美丽那张空空的桌子,林荫的心就有些沉重。日光灯将教室照得雪亮,同学们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屋子里特别安静。晚上的自习一般只有一、两位老师来进行问题答疑,并没有正式的课程。展阳高中的课堂纪律是一流的,自习没有老师一样非常安静,绝对没有闹轰轰的景象。雪亮的日光灯映照在这些十七、八岁的学生们的脸上,更反射出青白的光,每个人看起来都好象营养不良似的。班级的同学百分之八十都是近视,自前面一看,晶光闪闪,一片玻璃的海洋,最风趣的历史老师王老师常常说:“这群可怜的孩子。”但是她的作业一点也不少。
    一星期中,林荫最不喜欢的就是星期日的晚自习,对她来说,一点效率都没有。翻翻书,做几道数学题,就打发了。自小到大,她都是老师的好学生,从来不会违反纪律或是做出特别张扬的事情。她不会象坏学生那样打架生事,也不会象一些女生不停的叽叽喳喳,说三道四,更不用说,做一些标新立异、招摇过市的事情。感谢她的父母,给了她聪明的头脑,即使学习也不用钻进书堆,埋头苦读。时常她会觉得有许多能量无处发挥,她了解自己的内心并不象外表那样平静、淡泊。也许选择文科是一种错误,理科可能更刺激些,至少让她有一种学习的欲望。那几本历史书,她看几遍,就可以背个七七八八,却让她学三年,那几本政治书,她不认为她今生能用得着,也让她学三年。所以有时她会把自己投入到篮球或排球中,即使来一次越野跑也无所谓。有时她埋头与小说之中,但久了,小说也显得乏善可陈,尤其那些市面上无聊小说,也不知那些出版社是否感到汗颜,因为那些实在是根本不叫文学作品。
    眼神游离于窗外,窗外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看到屋内的一些影子。她能看清楚自己的脸,十七岁的脸,不大不小的眼睛,挺直的鼻梁,鲜艳欲滴的嘴唇,只是肤色有些苍白,这是展阳高中学生的共同特征。过肩的长发规规矩矩的用手帕扎起来,以前的长辫已经剪掉了,在宿舍洗太长的头发不方便,有时还停水,连洗脸的水都要省着用。妈妈心疼了好久,林荫自己倒没有太多的遗憾。只是刚剪的一段时间非常不习惯,脑后空荡荡的,老觉得少了东西,整个头都没有支撑。镜子里的人也非常陌生,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现在,头发又长长了,学校不允许留披肩发的,“老烦”说社会气息太浓。理科班有一种比喻:展阳高中就象一个经过消毒的实验室一样,那四周的高墙将学生与社会分隔开,那些钢铁纪律将十七、八岁少年们的活力束缚住,他们只有一个生活目标--考大学。
    很小的时候,林荫就想当一名军人。看到三十五周年国庆阅兵仪式后,林荫对军人更是着了迷。那一排排威武雄壮的队伍,那一张张生气勃勃的面容,那亮光闪闪的钢枪,更帅的是那漂亮的军服,简直帅呆了。林荫道缠着爸爸讲他当兵的故事。林荫最喜欢听大兴安岭的故事。爸爸所属的部队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修建大桥。所有的食物都冻成硬坨坨,根本没有办法吃;他们连续奋战三天三夜,在最冷的天气里,完成任务。尤其讲到大兴安岭的冷时,爸爸最喜欢用象声词:“天嘎嘎冷。”“风吹得呜呜响””什么东西都冻得嘎嘣嘎嘣的“让大家笑半天。
    看着爸爸那黑红的脸膛,洋溢着骄傲,皱纹仿佛都笑开了似的,林荫也为他自豪。爸爸一直充满了活力,无论是在工作遇到困难,还是家庭生活困苦的时候,他都干劲十足。想像一下爸爸年轻的时候,他豪情万丈的样子,应该比较帅吧,毕竟当时他还没有发胖,是一个结结实实的小伙子。而且爸爸浓眉大眼,不能说很英俊,但是属于看起来很健康的那种男人。他很少抱怨什么,他认真的工作,认真的负担家庭的责任,他就是这样一个很认真的男人,也是一个很简单的人,他直率、热情、认真,活的很纯粹。林荫很喜欢爸爸。
    现在,林荫的志愿已经模糊了,将来做什么,她也不知道。年龄与烦恼是成正比的。她只知道她需要在一年以后考大学。考上大学以后做什么,她并不知道,老师们也不想知道。学校需要知道的只是今年展阳高中又有多少学生考上了大学,至于以后,他们也就不必知道了。
    她看了看飞舞,她坐在座位上,低着头,写着什么,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夹克,也扎着一条白色带兰花的手帕。扎手帕是今年流行的,学校的女生几乎都扎,但是扎在飞舞头上的手帕,却好像更素雅。她的侧面很柔和,连她看着都心动。她又想起下午的事情,总是有些惆怅,心里酸酸的。才子佳人,很好的一对,是吗?
    好不容易埃到第二节课下课,林荫实在是坐不住了,还是回宿舍看《荷西,我爱你》吧。收拾好桌子,她跟文争华说了声,如果老师问,帮她请个假。然后,她就往宿舍溜去。
    到了宿舍门口,管理宿舍的钱老师叫住她:“你怎么回来了?”
    林荫忙装作不舒服的样子,“我肚子不舒服,想回宿舍躺一下。”
    钱老师看了看她那苍白的脸,叹了口气。:“你们这些小姑娘呀,一点不知道爱惜自己,走吧。”
    别看钱老师长得凶巴巴的,矮矮胖胖的一个中年妇女,对这些住宿的女孩子还算比较宽容。当然除了晚上熄灯后。熄灯后,她那铿锵有力的高跟鞋在走廊里响起,然后是她浑厚的嗓音在走廊里回荡。:“熄灯了,不许讲话。”活像一个牢头似的。
    林荫走到401门口时,却惊讶的发现屋内已经有人了。难道有人象她一样偷溜回来吗?
    她推开门,却发现是鞠美丽在屋子里。鞠美丽也不料有人提前回来,她慌忙别开脸,但是林荫已经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和一双红肿的眼睛。林荫很吃惊,不知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走到鞠美丽的床边,问到:“你怎么了?”
    鞠美丽只是轻轻的抽泣,并没有回过脸来。林荫不知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又不好深问,毕竟鞠美丽的性格她是清楚的,只好站在床边安慰她。“有什么事情别搁在心里,说出来,看看大家能不能帮上忙。”
    林荫还从未见过鞠美丽的眼泪。经常冷冰冰的一张脸,没有什么表情。而且她又极为要强,她的原则是:我不占别人的便宜,别人也不能占我的便宜。她很小气,但也不求人。即使学习中有问题的时候,她宁肯问老师,也不会问同学。她不欠别人的情。
    林荫道无法太热情的问东问西,她又不肯讲什么事,只能说了句:“别难过了,一切会好的。”
    她准备离开床边,但鞠美丽的手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把她吓了一跳。看着鞠美丽红肿的眼睛和嗫嚅的嘴唇,她坐了下来。林荫看着她,没有抽开手,任她握住,等待着她开口说话。
    屋内一下子静了下来。鞠美丽咬了一下有点干裂的嘴唇,她踌躇着,不知该怎样开口。林荫温暖的手给了她一点热量,温和的眼睛注视着她,也期待着她。
    “我可能要休学了。”
    “啊!为什么?”林荫吃了一惊。
    “医生说我得了神经性偏头痛,不能再念书了。”鞠美丽的眼泪一下子又流出来。“我再也不能念书了。”她几乎哭喊出来。
    林荫没有想到她的病会如此严重,她知道鞠美丽有头疼、失眠的毛病,每天晚上,她的床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也引起舍友的反感。但她没有想到严重到这种地步。
    “不会吧,医生会不会搞错了?”林荫还是不能相信,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因为头疼就不能念书了?
    “真的,我已经在两家医院查过了。”鞠美丽的眼泪狂奔而出,“我该怎么办啊?”她用双手捂住脸,蜷缩到床里边,浑身颤抖着,好象在问天,也好象在问地,这世界是不是太不公平,为什么她就这么点愿望都不能有,上帝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林荫这下懵了,长这么大,她还没有这样手足无措的时候。她不知该说些什么,她忽然觉得喉咙干巴巴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愣愣的坐在那里。
    鞠美丽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看着林荫,她们都是那么的幸运。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又受到父母的疼爱。她呢,她该怎么办呢?她的心沉到了无底的深渊。渐渐的,她止住了哭泣,双手抱着膝盖,眼睛无神的望向窗外,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一点点松树的影子在黑暗中显得特别狰狞。她的世界也会象这黑漆漆的夜一样,再也没有白天了。她突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她想说,她想说。
    她艰难的开了口:
    “我只有一个愿望:考上大学,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地方。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她是生我的时候落下的病,所以我爸也不喜欢我。后来,我后妈来了,带了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他们骂我扫把星。我爸在金矿里干活,不常回家。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后妈都给姐姐和弟弟,我只能穿姐姐剩下的衣服。我脾气倔,老跟我后妈的两个孩子打架,我把东西藏起来,让他们找不到。只要应该是我的东西我都要抢过来。原来还有我奶奶护着我,跟他们打完架,我就往奶奶家跑。
    但是,我十二岁那年,奶奶却去世了。她临死的时候,握住我的手,跟我说:“美丽,好好念书,你就不用靠他们了。”
    我记着这句话,拼命读书,别人念十遍,我念二十遍;别人看两个小时,我看四个小时,每次我都天黑才回家。我才不理他们说什么。我后妈说我:‘死木头一个,又倔又硬。’我爸答应我奶奶要供我上学,再怎么着,我也是他亲生的女儿。他不喜欢我,我还不喜欢他呢。
    我不聪明,但我用功。最后我竟然考上重点高中。我们学校已经好几年没有人考上高中了,更何况重点高中呢。我知道我可以离开家了,如果我考上大学的话,我就永远可以离开那里,再也不用回去了。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我到我奶奶坟上大哭一场。我告诉奶奶,我考上重点高中了,我可以离开家了。我后妈还打算我初中毕业以后就把我嫁出去呢?这下,她可失望了。我爸特高兴,家里有个未来的大学生了。那些瞧不起我的邻居也笑着脸跟我说话,我才不理会他们。我是丑,长得不好看,脾气又倔,那又怎么样,我考上重点高中了。他们没有一个人上过高中,更别说重点高中,可以考上大学的高中。”
    林荫觉得鞠美丽的脸部都有些扭曲,咬牙切齿的样子,让她心里有一种恐惧。鞠美丽的眼里闪着泪光,但声音又有些得意。
    “上了高中以后,我发现无论我怎么努力,成绩也提不上去。我心里害怕,我怕我会考不上大学。我要考一个很棒的大学,一个离家很远的大学,再也不需要回来了。我使劲的背书,但一点用都没有。是不是我太苯了,还是你们的底子比我好?我拼命的学呀,学呀,恨不得把晚上睡觉的时间都拿出来学习,但没有用。我的头开始疼,而且越来越疼。晚上,我睡不着觉,听到你们睡觉的声音,我是多么羡慕你们。白天,我就犯困,要不就是头疼,我真的快要疯了。看着你们快快乐乐的样子,我真想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再也看不到你们。老师的课,我也听不进去了。一拿起书本来,我的头就开始疼,那些天,我真想拿头去撞墙,恨不得将头摘下来扔掉。
    每到晚上,我就害怕。我怕我睡不着觉,我怕我的将来。我不敢去医院,也不敢告诉别人。我一直跟你们没有什么交往,自己孤独惯了。每天熄灯以后,我就命令自己睡觉,但无济于事。听着你们睡觉的声音,看着黑洞洞的屋子,我就感觉象是在我家后山的山洞里一样。跟他们吵架以后,有时,我会躲在那个山洞里。山洞不是很大,有些湿,黑黢黢的,我就坐在山洞边上,听着洞外的风声。风大的时候,就象一群野兽在吼叫,刮着树叶呜呜作响,就象阴间似的。风小的时候,就象你们睡觉的声音,轻轻的,时有时无。那个时候,我最想我奶奶,想奶奶的大大的肚子,满脸的皱纹,想她那长满茧的手,帮我擦掉眼泪。奶奶会去那里找我,她会牵着我的手回家。奶奶如果知道我现在的样子,她多心疼啊!幸好她不在了。”
    鞠美丽的脸上闪着柔和的光芒,她似乎如释重负,转头看了看林荫,嘴角扯出了点笑意。林荫觉得屋子里特别沉闷,不禁稍微换了一下姿势,但是,心头仍然沉沉的,她没有开口,只是看着鞠美丽。
    “我没有想到检查的结果比我想像的还要糟糕。”鞠美丽的眼神又飘向窗外,虽然那里什么也看不到。“医生建议我休学一年。但是,他也不能保证一年是否能好,他说我主要是精神上的问题。必须离开学校,慢慢休养。回到家里,看着我那后妈,我怎么休养呢?我上学的时候,她就什么都没给我买。你们都有箱子,我呢,我只有这个奶奶留下来的木头箱子,我连个包都没有。你们都有被罩,我呢,除了需要交的学费、伙食费、来回路费,其他就没了,更何况要买10多块钱的被罩。她除了想把我早点撵走,她什么都不会干的。我爸呢?他满心希望我能考上大学,能替他争脸,但我就这样就回家了。村子里的人呢?他们又有话柄了,说我没福气,扫帚星一个。
    老天是不是太不公平,我就只有这样一个心愿都实现不了。老天没有给我漂亮的容貌,没有给我一个完整的家,她夺走了唯一疼爱我的奶奶。当我考上重点高中的时候,我还以为她终于睁开眼睛,终于看到我的苦难,她终于打开一扇慈祥的门,让我感受到这世界毕竟是公平的。我的一只脚刚刚迈入这扇门,她就又关上了。这是不是太不公平,太不公平!”
    鞠美丽激动的,愤怒的看着林荫,林荫道不禁颤抖了一下。鞠美丽眼中的怒火仿佛灼热了她的皮肤,仿佛自己是罪魁祸首似的。林荫不知该对她说些什么。在她这十几年中,一切都自然而然发生,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太激烈的爱或者恨。她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尝过什么是艰辛,还没有亲身体会什么是不幸。但现在,她觉得自己是富有的,富有的让她心中不安,尤其面对眼前这个女孩子。
    她想安慰她,但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只能干巴巴的说:“没想到是这样的,嗯,你不要太难过了,好好休息以后,也许就没事了。”她突然觉得自己苯得要命,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好。
    鞠美丽倒没有介意,她长出一口气,一下子将憋在心里许久的话倒了出来,反而是一种轻松的感觉,她拢了拢头发,抹了一把脸。“我从未对别人说过我的事情,我知道你不会到处说的。”她的眼睛期待的盯着林荫,仿佛希望她的保证。
    林荫迎上她的目光,向她保证:“只有我知道。”
    鞠美丽对林荫还是稍微了解的,否则也不会对她说出心里的话。她嫉妒林荫,但也佩服她。别人都是幸福的,除了她,鞠美丽。她该怨谁呢?也许自己的命的确太硬,是个扫帚星,就象后妈说的那样。回家,回家会怎样呢?她都不敢往下想。
    林荫此刻也在想:休学以后,她能做什么呢?那样的家,也许永远留在那里,永远一个人,只是她的心早已留在外面的世界。
    同学们下晚自习了,走廊里传来脚步声,说话声,一下子打破了两个人沉寂的世界。
    几天以后,鞠美丽的床空了,那只落了漆的黑色的木箱也不见了,她走了,没有跟任何人告别。同学们从班主任韩老师那里得知,鞠美丽休学了。
    那张靠窗边的床换了其他的舍友,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大家淡忘了这件事,原本鞠美丽就是无声无息、可有可无的人。只是林荫比以前学习认真了许多,对班里的各项活动不再云淡风清,与同学们的关系更融洽了。幸运的人总要珍惜自己眼前的幸福。只是,一直到他们毕业,鞠美丽都没有回到展阳高中。
    同桌文争华说她想跟康文杰换坐位,文争华因为眼镜度数越来越深,所以也想换到前面坐,省得新换一副眼镜,而康文杰想坐到后面来。林荫没有什么异议,她不是很介意谁是同桌。她习惯一个人,周围对她影响不是很大,虽然康文杰的名声不太好。不是说他人多不好,长得也还可以,个子也不算很矮,尤其那歌喉更是可以迷死人,据说弹吉他也很厉害。但是康文杰这个人整天嬉皮笑脸,不学无术,在课堂上甚至呼呼睡大觉。在班级里,就好象怪胎一个,简直不知道他如何混到这重点高中。
    但林荫知道他应该还有一面,在学校中没有露出的一面。事实上,她在康文杰进入班级不久,就认出他就是在芦苇荡中躺在船上的那个人。她不清楚他到底有什么问题,但是她清楚的记得那天早上在芦苇荡中相遇的眼神,阴郁而又冰冷,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不过既然康先生不记得,她自然不会提起。她不想触及他的心事,毕竟他们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甚至一年都说不上两句话。
    康文杰成为她的同桌后,林荫一切还是照旧,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按部就班。康文杰还是照旧,上课经常睡懒觉,闲着说个俏皮话。老师都习惯了,学生们也都习惯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林荫只是奇怪学校干吗不把他赶回家去,让他每次考试都在榜尾吊着。听说他爸是税务局的局长,妈妈也是高级干部,但是妈妈不在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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