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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清能:公开转让说明书_中清能(834603)_公告正文
中清能: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营运资金较多。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7.82万元、-1,180.58万元、-1,702.66万元,均大幅低于当期所实现的净利润。
2013年至2014年,在工程总承包(EPC)商业模式下,公司需要分阶段先期支付设备款、施工费用等各种款项,根据项目完工进度与业主进行分期结算、收款,现金流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2015年开始,公司商业模式由EPC向建设-移交-运营(BTO)模式全面转型,先后与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电力投资公司签署光伏电站移交框架协议。BTO模式下,公司运营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回报率较高,且能享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但在建设期需要投入较多建设资金,因此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公司大量、集中承接BTO项目,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2015年,由于公司有多个BTO项目进入建设期,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持续处于流出状态。
如果公司存在项目无法及时结算、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BTO项目投资款不能按期收回等情形,公司营运资金将面临一定压力。公司计划通过挂牌(后)并定向增发和首次公开发行等资本运营手段,补充营运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截至日和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0,009.06万元、16,643.74万元,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光伏电站建设发包方。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款项余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存在应收款项回收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流动资金紧张的风险。截至日,应收账款余额2,000.00万以上的客户为海南海神航天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市洁源光伏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海南海神航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50兆瓦
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等,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扬州市洁源光伏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调试、运行维护,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之一。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海南海神航天新能源项目、扬州市洁源光伏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网发电。海南海神航天新能源项目正在办理结算;扬州市洁源光伏项目计划于2015年8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和项目决算工作。
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具有项目体量大、复杂程度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行业普遍存在应收款项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的情形。尤其是近年来BT、BTO等产业和资本相结合的创新模式的应用,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以扩大规模和承接项目,应收款项余额可能持续处于较高的水平。
三、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各期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91%、78.48%、77.89%,资产负债率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构成,各期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6,999.60万、19,572.41万、17,941.65万,公司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四、商业模式转型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光伏电站EPC项目。2015年开始,公司基于多年EPC项目经验,商业模式由EPC向建设-移交-运营(BTO)模式全面转型。
报告期后,公司除前期尚未建设完成的EPC项目外,未再开展新的EPC项目建设。公司已有云南富民、新疆奎屯、莘县徒骇河等多个BTO项目正在开展,并已与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电力投资公司签署光伏电站移交框架协议。BTO模式下,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将进一步增长,如公司建设项目未能顺利移交,投资成本存在短期无法收回的风险。
五、报告期后,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15年7月,公司向员工持股平台宁波中清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00万股,发行价格1.75元/股。宁波中清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存峰
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的目的是为了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发行价格与公司公允价格3.16元/股的差额形成股份支付。公司将依据可立即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当期全额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本次股份支付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形成影响。
公司与苏州义云、方富资本、天弘基金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中,业绩条款明确约定“2014年、2015年这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支付费用(若有)、营业外收入等)后”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触及业绩条款的风险。
六、政策风险
光伏发电具有清洁、环保的优点,但是与常规发电相比,光伏发电目前在
一定程度上人仍然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支持。随着行业的发展与国内外宏观经济
形势的变化,未来不排除政策制定部门针对光伏发电行业政策进行调整的可能
性,可能对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的执行和业绩的持续增长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政策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无法纳
入享受补贴范围、电价补贴下调以及补贴不能及时到位等因素,都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行业竞争风险
太阳能光伏行业作为我国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政府支持力度较大。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因享有较高的政府补贴和具有巨大的应用前景与市场空间,行业新进入者持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八、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者的业绩对赌事项
2015年7月,方富资本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认购注册资本167.0844万元,天弘创新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认购注册资本250.6266万元。投资协议中约定,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不低于20%。保证净利润低于特定比例时业绩补偿触发,代存峰需向投资人进行现金补偿或者股权补偿,股权补偿以不影响代
存峰实际控制地位为限。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一、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3
二、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3
三、偿债风险......4
四、商业模式转型风险......4
五、报告期后,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4
六、政策风险......5
七、行业竞争风险......5
八、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者的业绩对赌事项......5
目录......7
释义......9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12
一、基本情况......12
二、股票挂牌情况......12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15
四、公司股东情况......16
五、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25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35
七、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8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8
九、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40
十、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42
第二节公司业务......44
一、主营业务、主要服务(产品)及其用途......44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46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49
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情况......62
五、公司商业模式......74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77
七、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91
八、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95
第三节公司治理......96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96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情况......97
三、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97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一期的违法违规情况......97
五、公司的独立性......98
六、同业竞争情况......100
七、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102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103
第四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108
一、审计意见......108
二、财务报表......10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21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21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25
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134
七、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181
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185
九、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185
十、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两年一期的分配情况......189
十一、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190
十二、风险因素......193
第五节定向发行......196
一、公司符合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情形的说明......19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96
三、公司控制权在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98
四、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200
五、新增股份限售安排......200
六、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201
第六节有关声明......203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中广核汇联一号为专业股权投资基金,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号S67907,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指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清能绿洲、申请挂牌公司
中节能绿洲
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北京绿洲协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绿洲前身
北京德之宝投资有限公司,现名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原股东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名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中清能投资
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融信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苏州义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北京凤博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北京飞龙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宁波中清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
宁波中清能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天弘天方-弘丰瑞领新三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天弘创新管理的基金,是天弘创新增资的实际出资基
北京方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方富成长二期投资基金,为方富资本管理的基金,是
方富资本增资的实际出资基金
深圳中广核红鲱鱼新三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中广核红鲱鱼
伙),本次定向发行对象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一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中广核汇联一号
限合伙),本次定向发行对象
北京睿奇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对象
绿能(富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奎屯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莘县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莱芜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2013年度、2014年度、月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
标准指引(试行)》
广发证券、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部分:特殊释义
即太阳能光伏效应,指光照使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
与金属组合的部位间产生电位差的现象。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关键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将
太阳能电池发出的直流电转化为符合电网电能质量要
求的交流电。
瓦(W)、千瓦(KW)、兆
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
瓦(MW)、吉瓦(GW)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标准太阳光照条件下(欧洲委员会定义的101标准,辐
射强度1000W/m2,大气质量AM1.5,电池温度25℃条件
下)太阳能电池的输出功率。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简称,即工
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
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投资、运营,项
目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
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合理回
报,并将项目授予投资方长期运营的商业模式。
EuropeanPhotovoltaicIndustryAssociation,欧洲光
伏工业协会。
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将接收来的太阳辐
射能量转换为直流电流,经过逆变器逆变后向电网输
出与电网电压同频、同相的正弦交流电流。
光伏离网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吸收光能转化为直
流电能,经离网型逆变器转换成交流电直接用于负载
而不纳入电网的一种发电方式。
微电网(Micro-Grid),一种新型电网网络结构,由
一组微电源、负荷、储能系统和控制装置构成的系统
指利用分散式资源,装机规模较小的、布置在用户附
分布式光伏电站
近的发电系统,一般接入低于35千伏或更低电压等级
电能的储存系统
光伏发电系统中连接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设备,用于
汇流组件系统产生的直流电流。
美国爱迪生太阳能公司,美国最大的光伏系统集成商。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CEOASISNEWENERGYCO.,LTD.
2.法定代表人:代存峰
3.设立日期:日
4.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日
5.注册资本:发行前 94,377,110.00元;发行后 99,723,811.00元
6.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1号B座5088室
7.邮编:100000
8.信息披露负责人:孟丹
9.电话:010-
10.传真:010-
11.网址:www.ccesolar.com.cn
12.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所属行业为太阳能发电行业(行业代码:D4415);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太阳能发电行业(行业代码:D4415);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新能源设备与服务行业(行业代码:)。
13.主营业务:公司为依托核心技术服务全球的太阳能发电综合方案解决商,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地面电站、屋顶电站、智能微网及离网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行维护;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承包;太阳能发电设计服务;太阳能创新应用技术研发和服务。
14.组织机构代码:
二、股票挂牌情况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1.00元
发行前:94,377,110股;发行后:99,723,811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
公司、代存峰、北京融信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义云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黄兴华、北京凤博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
北京飞龙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在公司
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
制的数量均为公司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
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挂牌期满两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存峰承诺:本人在公司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公司挂牌
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
期满一年和挂牌期满两年。
本次公开转让股东
宁波中清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公司持有的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公司挂牌前
排及股东对所持股 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满一年和挂牌期满两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存峰、黄兴华承诺:在本人担任中清
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天弘创新(弘丰瑞领)承诺:天弘创新(弘丰瑞领)在公司挂牌
前直接持有的股份的80%,自增资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中广核汇联一号承诺:中广核汇联一号在公司挂牌前直接持有的
股份的80%,自增资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北京睿奇承诺:北京睿奇在公司挂牌前直接持有的股份的80%,
自增资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方富资本(方富成长)承诺:方富资本(方富成长)在公司挂牌
前直接持有全部股份,自挂牌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挂牌转让方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挂牌同时发行5,346,701股股份,由三名机构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公司挂牌并进行登记后,部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公司采用协议转让方式,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不予限售股份
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24,889,201
15,692,146 实际控制人
北京融信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377,920 发起人
苏州义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9,433,035 发起人
宁波中清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实际控制人挂
6,000,000 牌前控制的股
8,296,498 发起人
北京凤博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
5,155,600 发起人
北京飞龙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55,600 发起人
天弘创新资
天弘天方-弘丰瑞
产管理有限
领新三板1号专项
2,005,013 自愿限售
资产管理计划
中广核汇联一号新能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睿奇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方富资
方富成长二期投
本管理股份
1,670,844 自愿限售
中广核红鲱鱼新三板股权投资合
93,084,379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挂牌同时发行前:
26.37%16.63%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同时发行后: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5%以上及持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挂牌同时发行前:
持股数量(股)
中清能(北京)投资
24,889,201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92,146
境内自然人
持股数量(股)
北京融信汇金投资管理
11,377,920
境内非国有法人
苏州义云创业投资中心
10,633,035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中清能投资管理合
有限合伙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人
北京凤博汇鑫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飞龙世纪资产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天弘天方-弘
丰瑞领新三
基金理财产品
资产管理计
方富成长二
基金理财产品
期投资基金
94,377,110
挂牌同时发行后:
发行前股数
发行后股数
中清能投资
24,889,201
24,889,201
15,692,146
15,692,146
11,377,920
11,377,920
10,633,035
10,633,035
宁波中清能
中广核汇联
92,706,266
95,212,532
上述股东之间,代存峰持有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黄兴华持有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30%的股权;代存峰持有宁波中清能80%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代存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代存峰直接持有公司15,692,14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63%,通过控制宁波中清能,间接控制9.54%的表决权;通过控制中清能投资,间接控制26.37%的表决权,代存峰合计控制公司52.54%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为99,723,811股,代存峰能够控制的表决权为49.72%,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担任公司董事,参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代存峰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8年8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山东省经贸委节能中心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2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世界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REDP)办公室,任财务经理;2006年9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任高级项目官员;2011年9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董事、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代存峰先生控制的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889,20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37%,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万元
境内非国有法人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7号2014号
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对赌”
等投资价格调整、优先权、反稀释、拖带权、认沽权等特殊条
款或利益安排。
股东情况:
出资金额(万元)
2、公司报告期存在的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
2011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央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的股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在公司5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中拥有3个席位,对公司具有控制权;在此期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014年初,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筹备上市,因本公司业务与其母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旗下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决定将本公司股权对外转让。
经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关于太阳能公司转让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批准,2014年3月,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5%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给现有股东中清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代存峰先生。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该次实际控制人变动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化,代存峰先生自2011年9月起一直在公司任职,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自2015年开始,公司商业模式由EPC向建设-移交-运营(BTO)模式全面转型,先后与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电力投资公司签署光伏电站移交框架协议。从公司管理层的持续性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新签署业务合同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股东情况
1、融信汇金
北京融信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境内非国有法人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6号楼4层05号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对赌”等投资价格调整、优先权、反
稀释、拖带权、认沽权等特殊条款或利益安排。
股东情况:
出资金额(万元)
融信汇金不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备案的主体。
2、苏州义云
苏州义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苏州青域益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托代表:林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345号沙湖创投中心2A203
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实际控制人的特别约定见第一节四(四)
苏州义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青域益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9899)。苏州义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黄兴华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历。2000年4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保利集团深圳深远贸易公司,任出口部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期三年。
4、凤博汇鑫
北京凤博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凤博汇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B座7层712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下期出资时间为日;
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对赌”等投资价格调整、优先权、反
稀释、拖带权、认沽权等特殊条款或利益安排。
凤博汇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凤博汇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1160)。凤博汇鑫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5、飞龙世纪
北京飞龙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万元
境内非国有法人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0号楼)1003号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对赌”等投资价格调整、优先权、反
稀释、拖带权、认沽权等特殊条款或利益安排。
股东情况:
出资金额(万元)
飞龙世纪不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备案的主体。
6、宁波中清能
宁波中清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万元
有限合伙企业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328室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对赌”等投资价格调整、优先权、反
稀释、拖带权、认沽权等特殊条款或利益安排。
合伙人情况:
宁波中清能不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备案的主体。
7、天弘创新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万元
境内非国有法人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802室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项目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实际控制人的特别约定见第一节四(四)
股东情况:
出资金额(万元)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创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0964)。
天弘天方-弘丰瑞领新三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一对多专户详细信息
天弘天方-弘丰瑞领新三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备案日期(B表)
合同期限(月)
募集规模(一对多)(亿元)
是否结构化
初始委托人数量(一对多)
非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类型无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投资范
8、方富资本
北京方富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10.00万元
境内非国有法人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3层A301A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与实际控制人的特别约定见第一节四(四)
方富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1552)。
方富成长二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如下: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方富成长二期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北京方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者的特别协议约定(主要条款)
1、苏州义云
(1)业绩承诺
苏州义云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存峰之间约定:公司2014年、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50万元和4,500万元(简称“保证净利润”)。
如果公司2014年和2015年中任意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低于“保证净利润”的90%但高于75%,届时公司的当期估值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当期公司估值
V=E’*(P/E)(E’即为当期实际净利润,E为保证净利润,P为本轮投资后公司估值);
公司估值进行调整后,苏州义云可要求实际控制人连带对其进行现金补偿投资
成本,补偿公式如下:Y=(M-V*Z)*(1+10%)(其中,Y为补偿金额,Z为苏州义云接受补偿时的持股比例,V为调整后的当期公司估值,M为甲方实际投资额,T为自投资完成日至实际控制人全额支付补偿金额之日的自然天数除以365,10%为每年复利。)
如果公司如果公司2014年和2015年中任意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低于“保证净利润”的75%,苏州义云可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苏州义云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2)上市承诺
公司最晚于日之前作出上市(包括不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参与上市公司重组等其他合法方式)申报或各方同意的并购类安排。
(3)优先认股权
若公司公开上市前进行后续股权融资,苏州义云将有权优先按比例、且按相同条件参与。苏州义云将有优先权认购公司原股东未认购的股权。
2、方富资本、天弘创新
(1)业绩承诺
若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任意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80%,即分别低于7200万元、8640万元和10368万元,则代存峰(乙方)需向方富资本、天弘创新(甲方)进行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甲方可任意选择一种方式,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方式一:补偿股权比例=甲方持股比例*(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际净利润-1)该方式下的股权补偿如果影响了乙方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则未偿部分自动转成方式二。
方式二:补偿现金金额=甲方投资金额*(1-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承诺净利润)(2)股份回售
在以下述情形下,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回售股份:
公司未能在日前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递交上市申请或以甲方同意的估值被上市公司收购(方福)/公司未能在日前在新三板挂牌,或者以甲方同意的估值被上市公司收购(天弘);公司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特定比例;公司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中途退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投资协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履行竞业禁止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或表决权发生重大变化等。
(3)共同售股权和优先认购权
如果实际控制人代存峰计划转让全部或部分的股权,投资人享有以同样的转让条件优先于实际控制人向拟受让方出让所持有股权的权利。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保证:投资人有权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公司任何新增股本的权利,但公司因做市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新增的股本除外。
五、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2008年2月绿洲协力设立
北京绿洲协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于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登记设立,取得注册号为2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00.00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1号B座5068室。
日,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燕通验字[2008]第1-08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日,公司已经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800,000.00元,其中股东相云婷缴纳出资44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股东郭中英出资2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股东张治森出资16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绿洲协力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上述股东中,相云婷为代存峰先生的岳母,郭中英为黄兴华的岳母,股权存在代持关系,并分别于2011年8月和2010年7月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解除代持。
(二)2008年10月绿洲协力第一次增资
日,绿洲协力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300.00万元,本次增资由原股东同比增资。日,华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青验字[2008]第23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日,公司已经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2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日,绿洲协力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三)2010年6月绿洲协力第二次增资
日,绿洲协力通过股东会决议,对新股东北京德之宝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5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800万元。德之宝按每股1元的价格现金出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日,北京天奥信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奥信展验字[2010]第025号《验资报告》。日,绿洲协力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
德之宝(现更名为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在创业板上市:天壕节能300332.SZ)的控股股东,天壕节能实际控制人陈作涛持有其95%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四)2010年7月绿洲协力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绿洲协力通过股东会决议:郭中英转让75万元股权给新股东黄兴华,每股1元;德之宝转让99万元给相云婷,转让45万元股权给黄兴华,转让36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治森。由于德之宝2010年6月增资价格按照每股1元确定,为对原股东进行补偿,德之宝本次按零对价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德之宝以500万元的出资成本持有绿洲协力320万元股权。公司股东均出具声明函承诺该次股权转让系转让各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各方对该等股权权属均无争议。
日,绿洲协力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转让后,原股东郭中英替黄兴华代持的股权还原为黄兴华真实持有。郭中英是黄兴华的岳母,2015年双方签署股权确认函,确认黄兴华是公司股权的真实出资人,对上述转让行为及公司股权权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2011年8月绿洲协力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绿洲协力通过股东会决议:相云婷转让264万元股权给代存峰;张治森转让16万元股权给黄兴华,转让价格均为每股1元。
日,绿洲协力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转让后,原股东相云婷替代存峰代持的股权还原为代存峰真实持有。相云婷是代存峰的岳母,2015年双方签署股权确认函,确认代存峰是公司股权的真实出资人,对上述转让行为及公司股权权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2011年10月绿洲协力第三次增资及变更名称
日,绿洲协力通过股东会决议,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股东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节能太阳能”),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0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12,307,692.30元。公司名称由“北京绿洲协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为“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节能绿洲”)。
日,北京天奥信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奥信展验字[2011]第02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日,公司已经收到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增资款7,500,000.00元,其中4,307,692.30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余额3,192,307.70元计入资本公积。
日,绿洲协力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节能太阳能
4,307,692.30
3,200,000.00
2,640,000.00
1,360,000.00
800,000.00
12,307,692.30
中节能太阳能是央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收购绿洲协力35%股权所履行的程序如下:
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出具《关于收购北京绿洲协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批复》(中节能批复[2011]73号),原则同意对本次收购立项。
针对该次股权投资,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证天通[2011]审字第21195号审计报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193号资产评估报告;北京市亚东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绿洲协力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中节能批复[2011]96号),同意以750万元购买绿洲协力35%的股权,所需资金由集团公司以增资形式拨付中节能太阳能。
日,中节能太阳能依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2006年第16号令)第九条之规定依法履行了备案手续。
(七)2013年8月中节能绿洲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经中节能绿洲股东会决议通过,德之宝转让所持全部320万元股权给融信汇金,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转让总价为600万元人民币。
日,中节能绿洲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德之宝因子公司天壕节能计划进入新能源业务领域,为避免形成同业竞争而选择退出中节能绿洲。融信汇金成立于日,股东为阚少武、黄兰夫妇,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节能太阳能
4,307,692.30
3,200,000.00
2,640,000.00
1,360,000.00
800,000.00
12,307,692.30
(八)2014年3月中节能绿洲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中节能绿洲的控股股东中节能太阳能筹划A股上市,因其母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控制的另外一家企业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也从事与中节能绿洲相似的业务,为规避同业竞争,中节能太阳能选择出售本公司股权。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履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专字[2013]第号《审计报告》,对中节能绿洲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及2013年1月至9月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审计。
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对中节能太阳能拟转让中节能绿洲的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资产合计23,564.84万元,评估值23,750.44万元;负债合计20,653.80万元,评估值20,653.80万元,净资产合计2,911.04万元,评估值3,096.64万元。根据评估报告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083.82万元。
日,中节能绿洲通过股东会决议,控股股东中节能太阳能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35%的股权对外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出具《关于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备案的批复》(中节能批复[2014]33号),同意中节能太阳能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请求,要求以不低于1,082.82万元的价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日,中节能太阳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中节能绿洲35%股权的决议。
日,中节能太阳能对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股东权益评估结果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进行了备案。
日,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拟转让的国有产权已经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内部和外部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备实施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定条件,不存在法律障碍。
日,中节能太阳能拟转让的中节能绿洲35%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价格1,250万元,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日,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中清能投资确定为受让方,中节能太阳能与中清能投资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1,250万元。
日,中节能绿洲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清能投资
4,307,692.30
3,200,000.00
2,640,000.00
1,360,000.00
800,000.00
12,307,692.30
(九)2014年8月中节能绿洲第一次增资
日,中节能绿洲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2,307,692.30元变更为20,000,000.00元。本次增资以资本公积金3,192,307.70元和未分配利润4,500,000.00元转增,增资后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日,中节能绿洲在北京市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清能投资
7,000,000.30
5,200,000.00
4,290,000.00
2,210,000.00
1,300,000.00
20,000,000.00
公司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注册资本已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2014年11月中节能绿洲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中节能绿洲通过股东会决议,融信汇金转让1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5%)给北京凤博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凤博汇鑫”);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日,中节能绿洲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清能投资
7,000,000.30
4,290,000.00
4,200,000.00
2,210,000.00
1,300,000.00
1,000,000.00
20,000,000.00
(十一)2015年1月中节能绿洲第四次股权转让
日,中节能绿洲通过股东会决议,融信汇金转让1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5%)给北京飞龙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飞龙世纪”);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日,中节能绿洲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清能投资
7,000,000.30
4,290,000.00
3,200,000.00
2,210,000.00
1,3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0,000,000.00
(十二)2015年2月中节能绿洲第二次增资
2014年4月,苏州义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苏州义云”)与中节能绿洲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约定苏州义云向中节能提供2,7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该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中节能绿洲给予苏州义云一项不可撤销的认股权,苏州义云可将2,700.00万元贷款转化成中节能绿洲11.11%的股权。
2015年,苏州义云向中节能绿洲出具转股通知书,要求依据上述投资协议行使转股权力。日,中节能绿洲股东会通过决议,苏州义云以2,7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49.9718万元,溢价部分进入公司资本公积。
日,中节能绿洲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清能投资
7,000,000.30
4,290,000.00
3,200,000.00
2,499,718.00
2,210,000.00
1,3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2,499,718.00
(十三)2015年4月中节能绿洲第五次股权转让
日,中节能绿洲通过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张治森因从公司离职,将其持有的13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78%)转让给代存峰、黄兴华、苏州义云、凤博汇鑫、飞龙世纪等5名股东,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转让股权(万元)
日,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中清能投资
7,000,000.00
4,413,361.00
3,200,000.00
2,653,008.00
2,333,361.00
1,449,994.00
1,449,994.00
22,499,718.00
(十四)2015年7月股份公司设立
日,中节能绿洲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第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至日公司净资产87,232,380.41元为基数,按1.0904:1折合股本80,000,000股,余额7,232,380.41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名称为“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清能绿洲”)。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资[2号验资报告。同日,代存峰等7名发起人股东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日,股份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的中清能绿洲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中清能投资
24,889,201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92,146
境内自然人
11,377,92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自然人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000,000
本次整体变更,公司已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履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十五)2015年7月中清能绿洲第一次增资
日,中清能绿洲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8,900万元,本次增资由新股东宁波中清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缴纳,增资价格为1.75元/股,增资金额1,575万元,其中90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资[4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中清能投资
24,889,201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92,146
境内自然人
11,377,92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有限合伙企业
宁波中清能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自然人
有限合伙企业
持股数量(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89,000,000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存峰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目的是为了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具体内容或相关合同条款如下:(1)2015年7月 6 日,公
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2)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设置明确的股权激励政策,亦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股权激励相关条款、或在增资协议中约定服务。
公司向管理层增发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当期需确认的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日净资产①
85,654,491.30
22,499,718.00
日每股净资产③=①/②
*加权平均受让价格④
市净率⑤=④/③
日净资产⑥
整体变更后股本⑦
整体变更后每股净资产⑧=⑥/⑦
整体变更后每股公允价格⑨=⑧*⑤
股权激励发行价格⑩
股权激励发行股数
9,000,000.00
因股权激励需确认的管理费用=(⑨-⑩)*
12,734,064.05
*加权平均受让价格④:
日,股东张治森以13.33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40.0012万元出资份额,以10.33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89.9988万元出资份额,共计转让130.00万元出资份额。在此基础上,加权平均受让价格=13.33*40.+10.33*89.。
股份支付确定的公允价格3.16元/股与同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苏州义云增资价格3.75元/股基本一致。
(十六)2015年7月中清能绿洲第二次增资
日,股份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8,900万元增加至9,020万元,本次增资由股东苏州义云缴纳,增资价格为3.75元/股,增资金额450万元,其中12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资[5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中清能投资
24,889,201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92,146
境内自然人
11,377,920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33,035
有限合伙企业
宁波中清能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自然人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90,200,000
(十七)2015年7月中清能绿洲第三次增资
日,股份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9,020万元增加至9,437.7110万元,本次增资由新股东方富资本、天弘创新缴纳。其中方富资本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认购注册资本167.0844万元,天弘创新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经认购注册资本250.6266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1.97元/股。
2015年8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资[6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中清能投资
24,889,201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92,146
境内自然人
11,377,920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33,035
有限合伙企业
宁波中清能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自然人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境内非国有法人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377,110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23家控股子公司,除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公司子公司概况
绿能(富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奎屯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莘县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莱芜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节能兰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绿洲(北京)分布式能源科技
中清能绿洲(连云港)太阳能科技有
中清能绿洲(莒县)太阳能科技有限
中清能绿洲张家口太阳能科技有限
临沂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德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绿清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清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宜阳绿能光伏农业有限公司
济源绿洲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绿缘风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绿洲牡丹江太阳能科技有限
大庆中清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莱芜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清能绿洲(五莲)太阳能科技有限
尉犁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绿能(富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绿能富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日,现持有昆明市富民县工商局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38,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环城南路玉龙村4号,法定代表人为黄兴华,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规划、技术咨询;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相关产品、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绿能富民目前正在开展云南富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为地面电站,项目现已主体完工。
2、奎屯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奎屯绿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日,现持有奎屯市工商局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52,住所为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一三一团屯富园准噶尔路7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兴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太阳能技术开发;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规划、技术咨询;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奎屯绿能目前正在开展奎屯绿能七师131团光伏农业一体化一期20MW项目,该项目为地面电站,为农业与光伏互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过程中。
3、莘县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莘县绿洲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日,现持有莘县工商局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48,法定代表人黄兴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莘亭办事处工农路99号,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规划、技术咨询;光伏发电项目相关产品、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的筹建(筹建期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莘县绿洲目前正在开展莘县徒骇河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为地面电站,属于农业与光伏互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过程中。
4、山东莱芜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莱芜东鑫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日,现持有莱芜市工商局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839,住所为莱城区苗山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杨峰,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光伏发电;光伏产品、电力电子及工业自动化产品设备的销售、安装;光伏电力项目开发、咨询、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的工程设计、咨询、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莱芜东鑫目前正在开展苗山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为地面电站,目前处于建设过程中。
5、其他子公司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有进入项目实质建设阶段的其他子公司。
七、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公司共有董事5名,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基本情况如下:
董事、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代存峰:详情见本节“四、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黄兴华:详情见本节“四、之(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阚少武: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电子工业部第三研究所,任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行业经理;2001年5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合肥脉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融信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尹萍: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硕士学历。1983年8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金陵石化公司热电厂,历任车间主任、机动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金陵分公司,任机械动力处副处长;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任项目开发与建设管理中心主任;13年2月就职于UPC亚洲风力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任江苏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任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林霆: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学士、加拿大女王大学硕士。1991年9月至1996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火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任电子事业部经理;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三吉集团(新加坡),任中国部市场总监;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南京海恒基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6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智基创投合伙人;2012年1月至今就职于苏州青域益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二)监事
公司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基本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陈海侠:女,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硕士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8年9月至2005年1月就职于辽宁省辽中县九年一贯制学校;2005年2月至2007年1月就职于中华女子学院;2007年3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华体集团,任部门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殷金祥: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专学历。1983年9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中国抽纱北京进出口公司,任驻比利时代表处经理;2004年5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比利时欧洲鞋业公司(EuroShoeGroup),任中国代表处经理;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北京北开电气有限公司,任外贸部销售经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常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6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2年9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局秘书、办公室主任、矿业事业部部长;2007年8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浙江建铜集团,任董事长助理;2011年至今任北京凤博汇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掌上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赛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基本情况如下:
董事、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黄兴华:详见本节“四、之(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尹萍:详见本节“八、之(一)董事”。
罗祖峰: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6月至2004年9月就职于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04年10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项目总监;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任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曹四海: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中南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博士学历。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应用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中国光大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项目开发管理部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孟丹:女,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九、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第号)。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计(万元)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股)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P-非经常性损益净额)/(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额+应收账款期末额)×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额+存货期末额)×2
6.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将公司整体变更时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股本数计入当期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8.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各期末股本
10.每股净资产=期末所有者权益/各期末实收资本
11.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各期末实收资本
1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十、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一、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郭虹虹、栗涵、王少华、鲍明月、姜震
二、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7层
联系电话:
经办律师:
李寿双、修瑞、李t
三、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杨剑涛、顾仁荣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联系电话:
签字注册会计师:
董旭、张立明
四、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2306A室
联系电话:
签字注册评估师:
王兴杰、石英敏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
六、证券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
联系电话:
第二节 公司业务
一、主营业务、主要服务(产品)及其用途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为依托核心技术服务全球的太阳能发电综合方案解决商,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地面电站、屋顶电站、微网及离网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行维护;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承包;太阳能光伏发电资产处置及交易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计服务;太阳能创新应用技术研发和服务。
公司成立七年来,一直致力于光伏电站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为国内最早专业从事光伏应用领域服务的公司之一,已建成亚洲领先规模的农业光伏应用项目、青海高原无电地区水光储微网项目、马尔代夫无电海岛地区柴光互补项目及国内最早的光伏水务应用项目之一等。
公司曾获得“2014中国光伏电站EPC总包企业20强第5位”、“2014年中国光伏电站产品价值大奖”、“2013中国光伏电站卓越服务商大奖”、“2014中国光伏行业十大创新电站EPC企业”等奖项,拥有光伏电站建设开发领域内的设计、施工专业承包和运行维护资质及30项专利技术,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主要服务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BTO(建设、移交、运营),业务内容包括:
1、地面光伏电站业务
地面光伏电站一般利用荒漠、戈壁、滩涂、草原、矿场等闲散或废弃土地资源安装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就地升压接入当地电网、并送至负荷中心进行消纳。该类项目在太阳光照资源丰富、并网接入送出条件好、经济水平欠发达地区较为普遍,具有项目装机容量大、离负荷中心远、运行维护较简单等特点。该类项目对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电网电源结构,加强水土保护都具有显着成效和重要意义。
公司业务包括地面集中并网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维护、EPC总承包,类型包括:西部地区大规模地面电站、东部地区荒山荒坡地面电站、农光互补电站、渔光互补电站、光伏电站与草原修复、沙漠治理结合、光伏电站与尾矿治理、煤矿采空坍陷区综合治理结合等。公司承建的项目案例如下:
海南神州50MWp地面电站项目
新疆吐鲁番联星40MWp地面光伏电站
东方电气酒泉东洞滩20MWp地面光伏电站
海润光伏吉林洮南金匮1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2、屋顶分布式并网电站业务、微网电站业务
屋顶分布式并网电站即利用具有一定承载能力的空闲屋顶资源建设的光伏电站,包括大型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商业设施屋顶等,一般靠近电力负荷中心,有利于电力就地消纳,余量就地上网。屋顶分布式并网电站发电高峰期与建筑用电高负荷时间段吻合,有效缓解企业的用电紧张,电力成本低于企业工商业平均电价,可显着降低企业用电开支。
微网电站是指由包含太阳能发电系统在内的多个分布式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小水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储能系统、微网控制器、逆变器、相关负荷和监控、保护装置整合而成的中小型发配电系统,是能够实现自我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自治系统,既可以和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孤立运行,具有可控性高、智能化动态响应负荷变化的特点,是未来电网的发展趋势,在城市内小范围社区、偏远无电地区、独立岛屿应用较为普遍。
公司业务包括屋顶分布式并网电站及微网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维护,EPC总承包。服务类型包括工业厂房屋顶发电、商用建筑屋顶发电、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屋顶发电;水光储互补、柴光储互补、风光储互补等智能微网电站业务。
公司承建的项目案例如下:
青海玉树2MWp水光互补微网项目
马尔代夫Thinadhoo海岛柴光互补微网项目
临沂经济开发区10MWp金太阳示范屋顶项目
海南金海浆纸业屋顶12MWp屋顶项目
京城机电22.4544MWp屋顶项目
扬州水务企业9.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北京雁栖湖150KW光伏微网系统
埃塞俄比亚户用微网系统
3、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业务
光伏及智能微网电站后评估、运行维护、远程监控运维服务,主要通过远程通讯和互联网技术与现场专业技术的结合,实施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技术改造等工作的实施及管理。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
(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建立了符合业务特点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
公司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负责市场调研和分析,市场营销与项目策划,资源型项目BTO、EPC总
项目开发管理部
承包项目、运维项目的开发及其支持与管理。
负责公司国外EPC、BTO项目的开发工作,包括国外市场规划、项目跟
国际业务部
踪及投标工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的履约工作。
负责项目开发的技术支持;负责建设项目设计与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研
设计研发中心
负责公司设备、材料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施工管理;负责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负
责公司管理体系工作。
负责履行公司财务管理;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
完整、真实地向公司管理者、决策者及股东提供财务信息;协调公司与
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等政府机关和中介机构的工作;配合公司内部
相关部门做好内外审计、预算管理等工作;参与公司预决算编制和公司
经营决策工作;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
内部审计部
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在内部审
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建立反舞弊机制。
总体负责公司项目融资、项目资产移交、资金风险把控,负责公司业务
投融资与法律部
法律支持。负责公司对外新能源项目投资活动。
负责人才引进、员工招聘;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人才激励制度;建立良好
的劳动关系;负责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协调组织内部人员调配;组织绩
人力资源部
效考核、员工培训与开发;组织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参与企业文
负责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接待、公共关系工作;负责公司固定
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综合管理;协助组织高层管理办公会,敦促和落实
综合管理部
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负责公司后勤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管理;负责公
司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维护工作;负责公司整体品牌形象推广工作。
负责公司各光伏电场的日常巡视、运行、检修工作;编写检修部门规章
制度;负责备品备件的统一协调和调配工作;负责安排检修人员对各光
运行维护部
伏电场进行巡检、修理及部件更换工作,负责对各光伏电场人员、物资、
车辆调配;负责组织维修验收工作;负责制定维修、技术改造质量评级
和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工作。
负责公司经营目标的制订与分解、项目预算及资金计划管理、招投标管
理、成本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等工作。负责公司资质的申报、
经营计划部
维护工作。负责编制管理体系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管理体系方针、
目标,监督考核体系目标分解及执行;负责组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流程
1、公司BTO(开发建设、移交、运维)项目服务流程:
项目评估、评审
备案、电网批
设立项目公司
复、环评手续等
签订移交框架协
设计、采购、施
议(非必要)
移交(持有)
签订运维协议
项目开发人员收集整理潜在目标项目相关信息,通过公司项目评价体系初步评估开发价值及开发可行性,组织设计研发中心与工程中心人员实地考察和踏勘,编制《立项申请报告》,提交项目开发管理部审核立项。项目通过立项后,公司增加项目预算权,允许前期咨询工作委托与重大费用发生,同时批准在拟建设电站地区设立项目公司,按照地方规定启动当地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申请及相关批复文件办理,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备案批复、环评水保、电网接入批复,直至获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或指标批复文件。同时,接洽锁定项目建设移交投资方,签订项目建设移交合作框架协议或建设后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收取预付款或意向金。
项目获得上述相关前置文件后,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总承包对象或标段承包对象,确定项目建设服务单位,启动施工前期准备。进入现场建设施工阶段,启动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项目建设完工且具备并网条件后,及时办理如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并网前手续,启动并网调试。调试成功且通过试运行考察后,项目启动验收竣工且进入质保服务和运维阶段,公司根据前期约定适时将项目移交投资方或自主持有,并履行协议约定的运维服务协议,及时收回股权交易费用。
2、公司EPC项目服务流程
项目分析及开发
项目启动、团队
设计、采购
并网验收、交给
项目开发人员搜集光伏发电项目EPC招标信息,并及时评估项目投标价值及中标机率,提交投标申请,获批后组织设计研发中心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项目信息,组织设计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经营计划部、工程中心人员制作项目标书进行投标工作,项目中标后,进行项目谈判及合同签订。项目正式启动。工程中心派出项目经理,组织设计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工程中心组成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项目策划,设计研发中心完成设计方案,采购中心采购物料,工程中心组织施工分包的招标及施工管理,项目进入现场施工阶段,施工结束,项目进入并网调试,并入当地电网后,验收完成交给业主,按时回收预付款及工程款,进入质保维护阶段。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一)公司的无形资产
1、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情况
一种新型微风发电机
一种公路视频监控太阳
能供电系统
一种模块化太阳能并网
一种新型智能太阳能路
一种多功能工业充电控
一种新型太阳能并网发
一种高速公路光伏供电
系统远程智能管理系统
一种户外地埋蓄电池恒
一种新型智能光伏汇流
一种智能太阳能USB充
一种智能野营灯
太阳能户用电源
一种太阳能多级负载控
智能太阳能微光照明灯
一种使用寿命长、使用方
便的新型太阳能USB充
一种精度高、使用方便的
太阳能供电系统气象采
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网发
电能效监控系统
一种新型太阳能方阵支
一种能够实现无线管理
的太阳能无线路灯
光伏汇流箱
一种防雷路灯
一种高阻抗输入的直流
高压检测电路
一种新型光伏控制器
一种单级式三相光伏并
网逆变器控制器
一种新型光伏充电站
一种光伏快速支架
一种用于海岛供电的微
高度可调节的光伏支架
光伏电站无线通讯设备
清洁绿色电源供电的电
动汽车充电站系统
2、公司正在申请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技术
一种电力载波光伏汇流
建筑用多电源交直流混
合并接微电网供电系统
一种光伏大棚智能监控
一种光伏大棚智能监控
系统及其监控方法
光伏大棚系统
建筑节能微电网
适用于偏远地区的多级
微电网实验平台系统
基于全球定位数据通讯
的追日跟踪集控系统
基于全球定位数据通讯
的追日跟踪集控系统及
清洁绿色电源供电的电
动汽车充电站系统
孤岛型微网光柴互补系
基于红外测温的开关柜
视屏监控装置
一种独立微电网系统
一种微网型光伏柴油混
合供电系统的运行调度
一种笔记本电脑便携式
光伏充电装置
集成Zigbee无线通讯的
光伏组件接线盒
3、公司目前拥有的软件着作权情况
首次发表日
光伏并网逆变器上位机系统软件
2010SRBJ2816
独立太阳能系统设计软件V1.0
2010SRBJ2820
光伏水泵提水系统控制软件V1.0
2010SRBJ2819
光电建筑一体化智能调控系统软件
2010SRBJ2818
太阳能系统自动测试系统软件V1.0
2010SRBJ2817
并网太阳能系统设计软件V1.0
2010SRBJ2815
4、公司已取得授权的商标情况
核定使用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第九类:单晶硅; 6999685
多晶硅;逆变器
(电);配电箱
第九类:多晶硅、 6999686
单晶硅、信号灯
日至2020年11
公司所取得的上述知识产权均为原始取得,上述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权属争议纠纷或权属不明的情形;相应技术不涉及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发明,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或类似义务的情形。
(二)主要服务的技术含量、可替代性
1、主要服务的技术含量
(1)公司具有在沙漠、高原、山地、滩涂等复杂地质环境和高温、高湿、高盐、台风等复杂环境下的电站厂址评估、投资咨询、工程EPC服务、电站后评估经验与运维能力,掌握了光伏电站与农业、渔业、草原修复、尾矿治理、矿场塌陷区综合治理等结合的关键技术,共有专利技术30项,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农业光伏项目是将光伏发电与农业种植、农业设施相结合,可有效解决东部电力负荷集中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土地稀缺问题,拉动地方收入与就业,提高地方建设积极性。光伏电站与农业结合需要土建结构、光伏发电、设施农业等专业的融合,公司于2012年开始光伏农业领域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已建成亚洲规模领先的开放式农业光伏项目,可提供农业光伏项目的专业化解决方案。公司具有领先优势的技术领域包括不同区域的光伏大棚选型策略、光伏大棚及其配套设施一体化解决方案、光伏与光热技术在农业大棚中的综合式利用、光伏大棚分光技术、被动式补光技术及大棚材料选型策略、光伏大棚结构设计、快速装卸技术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等。
(3)光伏水务项目基于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电力消耗巨大,光伏与水务项目的结合可有效降低水务企业日常生产运营成本,但项目建设面临光伏电站支架基础所占用的水池跨度大、结构复杂、载荷负重大、高湿微腐蚀等技术难题,公司为国内最早承建光伏水务应用项目的企业之一,采用大跨度螺旋球钢结构网架、高抗腐蚀表面处理工艺和抗PID(电势诱导的功率衰减)组件的方案设计,为破解水务企业高耗能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公司具有领先优势的技术领域包括大跨度光伏组件安装方式柔性技术。在防腐蚀方面,光伏电站采用特殊工艺防腐处理保证可耐酸碱环境;水务企业光伏系统空中为网架结构,公司的智能汇流箱可实现实时监控,作业中预留检修通道,创新光伏水务应用下运维新模式。
(4)多能互补微电网领域为未来智能电网的发展方向,随着储能技术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和能效需求的提升,微电网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在全球的海岛、偏远地区、无电地区应用空间巨大。公司拥有专业技术领域包括光柴互补、水光互补,多能互补复合式系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功率预测及配电系统控制与保护技术、微电网能量管理监控系统在家庭能效管理中的应用技术等。2013年,公司承建完成青海治多2MW水光互补微网系统,在4800米海拔实现大容量WM级别的水光储多能互补能源供给。2014年,公司承建完成马尔代夫光柴互补智能微网项目,由558KW光伏和1MW柴油机联合供电,可实现智能化控制,实时动态调节光柴输出。
(5)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采用矩阵技术、WBS分解技术、网络技术、关键路径法CPM、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与技术,使项目建设每个环节实现可控状态,确保每个项目建设的质量可靠、工期缩短、造假降低的目标。光伏电站涉及土建、电气一次、二次、光资源、给排水等多专业的集成,公司通过工程集成设计技术将系统有机集成到性能造价最优的状态,实现工程设计目标。
2、主要专利技术的应用与特点
公司的专利主要围绕光伏电站系统性能的提高、智能化的进步和成本的降低进行研发与申请,目前公司业务中经常使用的专利情况如下:
(1)实用新型专利: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网发电能效监控系统、一种新型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
特点:通过光伏电池板组串的一级汇流点、二级汇流点;逆变器的输入、输出侧等,加装采集点,持续的采集各个点上的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等变化的值,对并网发电各个点进行实施监控,将数据汇集上传到服务器存储。在服务器进行数据分析,可以比对出发电效率低的截点,通过人工排查,找出导致降低效率的部件,更换部件,从而让整体电站平稳运行。
(2)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新型智能光伏汇流箱、一种单级式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器。
特点:通过在系统效率优化运行与能量管理方面取得进展;根据并网光伏系统运行特性特点,建立实现数据同步传输,符合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的人机交互性友好的可定制化监控中心。
(3)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新型太阳能方阵支架、一种精度高、使用方便的太阳能供电系统气象采集装置。
特点:通过对光伏方阵的方位、安装角度、阵列间距等方面设计及数字计算;解决各地区不同方位角接收的太阳辐射量的不同,制定出全年太阳能电池板最大程度接收辐射量的最佳安装角度;通过对监控系统及通信系统结合设计开发,实现了光伏电站完全可以无人值守。将逆变器、电能计量表和气象检测仪的数据通过网线传输到通信终端箱,再通过单独接入的宽带网上传到中心数据平台,从而达到远程操控和在线监测。
3、主要产品的可替代性
(1)公司为光伏发电整体综合方案解决商,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光伏应用服务的公司之一,基于七年的光伏行业服务经验,在光伏电站应用领域已形成项目评估、研发、设计、工程管理、运维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在山地光伏、分布式屋顶、光伏农业、光伏水务、智能微网等光伏电站设计领域居于业内领先水平。公司承建的海南神舟50MW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为亚洲规模领先的开放式农业光伏项目,并成功经受“威马逊、海燕”台风的侵袭。公司承建江苏扬州水务企业9.7MW屋顶分布式项目,为国内最早的光伏水务应用项目之一。公司凭借长期以来的综合服务能力获得了“2013年中国光伏电站卓越服务商大奖”、“2014年中国光伏电站EPC总包企业20强第5位”等奖项。
(2)公司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设计领域包括西部荒漠电站、东部地区荒山荒坡地面电站、光伏农业大棚电站、光渔互补电站、太阳能与草原修复结合、太阳能与尾矿治理结合电站、各类水泥、彩钢瓦分布式屋顶电站等。公司的设计人员多数具有2年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始终以最终发电成本最低化、电站投资收益价值最大化为导向,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及运维过程的便利性、经济性、不断地优化设计方案,有效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发电效率,保障电站的预期投资收益。
(3)随着国内外光伏电站建设数量不断增多,建设完成后,高效率低成本的运维服务需求迫切,传统基于项目现场人员的离散运维模式效率低、数据信息采集量低,无法及时应对和满足电站运维所需的快速响应,影响电站的发电量,增高了运营成本。公司的运维专业团队在国内成立较早,拥有电工资质和太阳能运维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20人以上,已在筹建基于区域化的专业运维中心。公司在结合国内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验的基础上,与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合作,已建立完整的电站后评估、运维和管理体系。
(三)公司的土地、房屋、屋顶租赁情况
1、土地租赁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土地共16宗,中国有农用土地1宗、农村集体土地15。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发包方
承包费/租金
一三一团六连左上;
奎屯绿能光伏
农业一体化分
新疆建设兵团七师一三
国有农用土地
每年每亩300元
-2035年1月
莱芜市莱城区和庄镇老
每年每亩430元,
老姑峪村南部
太阳能光 农村集体土地
日至2035年5
山东莱芜东鑫
姑峪村村民委员会
每五年增长10%
新能源有限公
司苗山40MW光
莱芜市莱城区和庄镇老
每年每亩630元,
伏发电项目
老姑峪村南部
农村集体土地
日至2045年5
姑峪村村民委员会
每五年增长10%
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东
农村集体土地
虞庄村民委员会
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范
36970.3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庄村民委员会
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前
40254.4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王楼村民委员会
前20年每年每亩
中节能绿洲莘
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牛
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东虞庄村,山
2735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500元,自2035
县徒骇河20MW
庄村民委员会
东省聊城市莘县西南徒骇河两岸
日-2045年4
年4月10日起按
棚顶光伏发电
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王
30537.8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2035年土地租金
炉村民委员会
单价标准支付。
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十
86604.1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里槽村民委员会
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双
49165.9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庙村民委员会
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前
24784.6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杨庄村民委员会
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魏
16963.9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马厂村民委员会
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西
5520.9平方米
农村集体土地
虞庄村民委员会
前5年耕地每年
每亩400元,约为
271.576亩;非耕
地每年每亩100
元,约为710.234
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村民
款庄镇和平村委会陷塘村民小组
一期958.48亩
农村集体土地
日-2040年2
亩。租金以每5年
为一周期在上一
周期转包费基础
上上浮5%。地上
昆明市富民县
附着物补偿款
白石崖一期
870,580元。
50MW农光互补
富民县款庄镇拖卓村民
耕地2015年7
地面光伏电站
月22日-2029
前5年400元/亩/
年7月22日; 年,租金以每5年
款庄镇拖卓村委会莫得怕村民小
农村集体土地
非耕地2015年
为一周期在上一
周期转包费基础
-2040年7月
上上浮5%。
前5年400元/亩/
年,租金以每5年
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村民
款庄镇和平村委会白石岩村民小
农村集体土地
日-2040年6
为一周期在上一
周期转包费基础
上上浮5%。
上述四项目均为光伏电站与农业结合项目,土地使用用途仍为农业用途。公司及子公司遵循国家政策通过流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分别与发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对租赁期限、价款、使用用途(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农业光伏大棚等农业等农业光伏项目)、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取得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用地已获得当地村民代表大会的许可。富民项目用地的备案手续正在办理过成中,苗山项目用地已获得莱芜市莱城区苗山镇镇人民政府批
准,莘县项目用地已在莘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北京市丰台区科
北京嘉友房
学城星火路11
年租金19,611
地产经纪有
日至2015年8
号2幢(B座)
北京市大兴区黄
北京三义锦
第一、二年月租
村镇19号地a
程电气科技
金157,439元,
地块财富中心A
日至2017年2
有限责任公
第三年月租金
新疆生产建
奎屯市屯富园准
年租金10,000
设兵团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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