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的电子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管理系统在哪里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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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6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湖北省国家税务系统、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将于日起正式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并定于日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为了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如期顺利上线并平稳高效运行,最大限度降低给广大纳税人或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费)事项带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全省国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日18:00至日24:00,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办税系统、ARM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等办税服务系统,将暂停办理除以下几项业务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发票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
  3.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原升级版)开票及数据上传;
  4.网络发票开具;
  5.涉税咨询业务。
  (二)全省地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日18:00至日24:00,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机)以及电子税务局、发票查询等办税服务系统,将暂停办理除以下几项业务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个人社保费代征;
  2.涉税咨询业务。
  二、恢复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全省国税系统
  自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届时,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办税系统、ARM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全省地税系统
  自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届时,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服务系统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三、申报纳税(费)期限调整安排
  为尽量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7月1日至7月20日,2016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
  四、涉税(费)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暂停办理涉税业务时间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日前已购置车辆的纳税人,请尽量提前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应用系统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可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领用限额,扩大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为方便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机动车登记注册,湖北省公安厅就有关事宜予以明确:对7月18日至8月18日期间购置机动车的车主,可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领3次临时牌照,单次有效期为15天,临牌到期后,可再申请换领临时牌照;对7月20日至8月19日期间实行网上预约自选车牌号的,自预选成功之日起,保留15个工作日有效,8月20日起,恢复预选号保留5个工作日有效。
  (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全面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请广大纳税人关注电子税务局更新说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将于日起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b-l-tax.gov.cn)和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https://www.ehbds.gov.cn)发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最新版本,供纳税人免费下载。
  (六)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电视、媒体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其他未列明事项,请纳税人关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公告,也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全省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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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浙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根据总局部署及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指导原则和一体化要求, 9月26日我省将暂停使用原有办税系统,并于10月8日全面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系统。为了让纳税人在上线前尽快熟悉“金三”的各项操作和流程,做好金税三期推广应用工作,对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地方“八税两费”、“社保五费”、残保金等申报操作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讲解,对申报变动较大的地方做了重点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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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浙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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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上线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上线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深圳国税、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圳市税务机关将于日起正式启用金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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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上线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深圳国税、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圳市税务机关将于日起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系统,原征管系统于日24时停止对外受理业务,届时,全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均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系统切换初期,可能会带来陌生感和不适应,需要您和我们共同努力、共同适应,在此特别温馨提示:
一、关键时点请您知晓
(一)暂停业务办理时间:日至10月7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APP、申报客户端、微信办税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仅办理以下业务: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3.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和相关证明的开具;
4.涉税咨询业务等。
在此期间,增值税发票的网上认证、发票开具、数据上传可正常使用,网络发票开票系统、普通发票开票系统发票开具可正常使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移动税务局、微信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中涉及房地产交易特殊流程缴税、房产交易税收优惠事项、房产计税价格复核、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费用核实等业务也暂停办理。因微信缴税、网银缴税和手机银行缴税存在特殊性,其停止使用时间为日至10月7日。
(二)恢复业务办理时间:日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三)10月申报期调整: 2016年10月申报期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4日。
二、办税安排请您配合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由于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长等情况,请您尽量安排错峰办税、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
(一)请您一定要提前领用发票。9月27日至10月7日金税三期上线期间,系统暂时不能领用发票,如您是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纳税人,请您务必在9月26日前领用发票。如您是使用网络发票或普通发票开票系统的纳税人,请提前领用发票并下载票源信息。
(二)请您尽早采集上传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于您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请于日前在深圳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采集录入并上传。
(三)9月27日至10月7日金税三期上线期间,系统无法开具纳税证明,请提前做好安排。
(四)请你注意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的变化。9月26日前购置新车的车主,请及时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9月26日至10月7日购置新车的车主,请提前做好安排;车行代办的车辆购置税不再通过协议扣缴方式,新系统只能通过POS机刷卡缴纳。请纳税人关注车辆购置税申报缴款时间和方式的变化。
(五)请您提前熟悉新表证单书。系统上线后税务机关会换用与金税三期系统一致的表证单书,您可快捷地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了解填报说明并下载,或者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表证单书。
(六)电子税务局新版上线。10月8日,电子税务局新版与金税三期系统同步上线,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旧版仍然保留,但有部分功能移植到新版。纳税人可以在两个版本之间任意选择,我们建议你尽量使用新版。深圳地税电子税务局新版与金税三期系统同步上线,旧版停止使用。&
三、相关事项请您注意
(一)纳税人标识的变化。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纳税人识别号将作为纳税人的唯一标识,纳税人编码将停止使用。
(二) 金税三期系统取消了预约扣款缴税和系统自动扣款缴税功能,需要您在纳税申报完成后,对所申报的税费自行实时扣缴。
(三)请您提前熟悉网上办税流程。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请及时关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的通知,进行涉税软件的升级更新和控件安装,下载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按照相关提示操作使用。
(四)请您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公告信息。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应用涉及纳税人的办税事宜,我们将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平台、官方微信、各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告知,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纳税人也可以向所属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对于金税三期系统运行,我们已做好详尽的工作安排和充分的应急预案,努力将系统切换对您办税的影响降到最低,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址:http://www.szgs.gov.cn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址:http://www.szd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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