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县级用邮箱举报家族式濮阳家族黑势力李连成没人答复

【扫黑除恶】公布全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精准打击十二类黑恶势力行为!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益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将我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予以公告。欢迎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我市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线索,经法院判决后,将对举报人分别给予5和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益阳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发现以下十二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请迅速举报!
十二类扫黑除恶打击重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画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涉砂涉矿、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12.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全市的举报方法:
全国、省、市举报方法:
益阳市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110、(白天)(全天)
2、邮箱举报:
3、短信举报:
4、传真举报:
5、信件举报: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路1号,益阳市扫黑办,邮编413000
6、微信举报:
①直接加益阳扫黑除恶微信留言
湖南省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2(白天)、0(全天)
举报信箱: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3办公楼省扫黑办 邮编:410011;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邮编410001
举报邮箱:
网上举报平台:www.hnga.gov.cn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网站举报平台: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010-12389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
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以“零容忍”态度
第372期 第1条
审核:罗晓皓
责编:刘奕芸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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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州警方重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 近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开采及建筑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乡霸、村霸和盘踞在建筑、采砂、采矿等民生领域内的涉黑涉恶团伙。  通告称,为了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公安商州分局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从日至2018年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开采及建筑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乡霸、村霸和盘踞在建筑、采砂、采矿等民生领域内的涉黑涉恶团伙。  通告还就举报重点进行了明确,包括破坏农村治安秩序,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百姓,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村官”和宗教势力: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团伙: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帮派势力等。  检举、揭发、提供上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 目前,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已经宣传印发了2万张通告,暂时还未收到相关举报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6 来信地址:商州区江滨北路东段公安商州分局刑侦大队(区打黑办)相关链接& &&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 &&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商洛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开采及建筑领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乡霸、村霸和盘踞在建筑、采沙采矿等民生领域内的涉黑涉恶团伙。& & 3月16日,商洛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简称《通告》),向社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商洛市公安局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全力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商洛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开采及建筑领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乡霸,村霸和盘踞在建筑,采沙采矿等民生领域内的涉黑涉恶团伙。现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欢迎各行各业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这项行动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举报重点:  1、破坏农村治安秩序、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百姓,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  2、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犯罪。  3、在房产开发,矿产开采、河道采砂,工程建设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  4、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团伙。  5、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  6、涉及“黄毒赌”及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隐性黑恶势力犯罪。二、举报内容:  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犯罪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所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三、举报方式:  公民举报情况、提供线索,可采取电话、信件、电子邮箱、举报箱和来人举报等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914―2383213  电子邮箱:商洛召开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18:208月21日下午,商洛市召开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商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房立学主持。会上,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黎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朝霞,分别代表全市公、检、法部门作大会发言,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雨作了重要讲话。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斌、检察院院长刘向东、司法局局长李益平出席会议,市、县(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等220余人参加了会议。雷雨在讲话中客观总结了2006年以来商洛打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肯定成绩,分析形势,就下步全市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他强调各成员单位,一要提高认识,正视挑战,切实增强开展好打黑除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主动向黑恶势力犯罪进攻。三要抓住重点领域和环节,不断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四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会议还对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等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来源: 商洛刑侦洛南打黑除恶剑指涉农领域 向“五类黑恶势力”要战果陕西网讯(通讯员 李重立 记者 崔登明)12月4日,洛南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新一轮打黑除恶动员部署大会,将打黑除恶斗争指向涉农领域,集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乡霸、村霸、沙霸、路霸以及横行乡里,扰乱治安秩序、破坏农村换届选举等涉黑涉恶势力,向“五类黑恶势力”要战果。动员全县工农学商兵积极参与检举揭发、投诉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除恶务尽剑指“五类黑恶势力”据了解,洛南县本次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暴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横行乡里、扰乱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以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合作社等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农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以各种涉嫌“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以及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内的行霸、市霸、沙霸、“地下出警队”等涉黑涉恶犯罪和操纵“黄赌毒”、“黑拐骗”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同时,该县将对涉黑案件讲究策略,深入侦查,打准打狠,不留后患,对够不上涉黑但属涉恶案件的抓住不放,决不因为没有涉黑案件,而对涉恶案件也不抓不管。排查指向“三个有没有”深挖黑势力该县在集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专项行动中,重点在城区、农村摸排有没有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沙霸、路霸;在城乡结合部治安状况复杂的部位及流动人员中摸排有没有以籍贯所在地或其他形式纠合的有帮派色彩的黑恶势力;在矿区、车站等重点地区摸排有没有矿霸、车霸以及侵蚀矿产、能源行业和国有企业的各类黑恶势力。从已经破获的案件、在押人犯入手,深挖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特别查办黑恶势力的经济犯罪活动,及时查封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场所,冻结其非法资金,摧毁其发展和生存的经济基础,彻底捣毁其组织体系,防止其死灰复燃。采取手段 三结合三联系回应新期盼采取层层建立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建立挂牌督办工作制度,标本兼治深挖“保护伞”,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和“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排出名单,组成专班,一案一侦破和挂牌督办,把打黑除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在深挖、严打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及时与监察机关联动,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坚决依法予以严惩;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及时与党委、政府联系,防止涉黑涉恶势力头目谋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防止黑恶势力在基层政权安排、培植其非法利益的代理人;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与检、法机关的联系,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纯洁政法队伍,严厉惩处那些为黑恶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甚至充当黑恶势力“后台老板”的公安民警、政法干警。通过强有力的打击工作,做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目前,该县已通过印发通告、电视讲话、发送微信微博、公布电话、邮箱信箱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面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链接多行不义必自毙――聚焦商洛涉黑第一案
本报记者 郭雄伟 刘 睿
发表于第3版&&稿件作者 郭雄伟 刘 睿&
& & 日,是商洛市涉黑第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的第6天。经过持续6天的激烈庭审,当日上午10时许,当审判长在法庭上庄严宣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一审分别判处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陈超、陈旭、徐应智、张长录、陈忠民等9名涉黑集团的主要成员二十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孙建民免予刑事处罚时,座无虚席的旁听席上长时间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 & &当10名被告被全副武装的武警和公安干警押出法庭,警车穿过商南县城时,数千名群众伫立在街道两旁,争相目睹这个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下场,群众自发打起了“把打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等横幅,庆贺的鞭炮声响彻整个县城。
& & 与此同时,判决结果传到深受陈氏家族黑恶势力危害的商州,广大群众奔走相告,群情激昂,一位旁听过庭审的受害人家属含泪对记者说,我们盼这一天已经盼了成十年,这伙为害百姓的恶魔终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天怒人怨 直指凶顽
&&&&&&以陈浩军、陈浩年(系陈浩军之兄)、陈浩斌(系陈浩军之弟)、陈红军(系陈浩军之弟)4人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在商州城区作恶达12年之久,令老百姓胆颤心寒。
&&&&& 早在2004年七八月间,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村群众的举报信像雪片一样飞向国家和省市公安部门,举报信中列举了大量事实,集中反映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陈氏兄弟的恶行,举报反映主犯陈浩斌倚仗其“干姐”张改萍(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因受贿问题被“双开”,已移送司法机关
折叠编辑本段贪腐受审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一案。法庭已经查明,从2000年到2005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办理干部任用、提拔、调动时,张改萍共收受28人贿赂人民币106.9万元,其中27人都是为“买官”行贿。
7月19日早上,井然有序的西安市看守所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收受贿赂106.9万元的案件在这里宣判,张改萍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 &&和其他权势的社会关系与政治背景,以西关社区为据点,以陈氏家族势力为纽带,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相互勾结,通过暴力伤害、寻衅滋事、妨碍公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等手段,残害群众,肆意横行,非法敛财,称霸一方;他们行贿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殴打公安人员,无视政权机关,对抗主流社会,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影响恶劣,民愤极大,强烈要求迅速查处。此事引起了中央和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迅速把此案列为督办案件,随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要求限期侦破。之后,省公安厅在公安部五局的指导下,抽调有组织犯罪侦察处干警对陈氏家族的恶行进行暗访调查。
&&&&& 经办案民警对举报的事实一一进行核查后发现,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日,省公安厅刑侦局领导带领有组织犯罪侦察处同志专程来商,会同商洛市公安局将案情向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通报,市委高度重视,10月25日,在省公安厅的直接参与和指导下,商洛市公安局从商州、丹凤、洛南、山阳、商南5县区抽调40多名公安干警组成“10•25”专案组,同年11月2日晚,一张大网在商州悄悄撒开,公安、检察、武警80余人集中行动,对陈氏兄弟涉黑案主要成员展开抓捕。当晚,陈浩军、陈浩斌分别在西关村家中和商州某酒店被抓获。陈超(系陈浩年之长子)、陈旭(系陈浩军之长子)也于当月被刑拘,后被依法逮捕。2005年元月,仓皇出逃的陈浩年、陈红军兄弟在北京落入法网。至此,陈氏家族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全部束手就擒。需要指出的是,主犯陈浩年、陈红军在潜逃期间,为了混淆视听,扰乱办案,负隅顽抗,还分别以“商洛市部分干部群众”、“商洛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部分商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名义先后向中央政治局各委员,全国人大、中纪委、中组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发信捏造事实,诬陷攻击省市领导。在北京抓捕时,公安人员从其兄弟二人身上搜获了十几封尚未发出的诬告信件。陈氏家族涉黑案件侦破过程中,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其家属曾多次给中省有关部门写诬告信,反咬一口。
&&&&& 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10•25”案件进展情况的汇报,时任市委主要领导要求:“专案组进一步发动群众、打消顾虑、充实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将此案办成铁案,给商洛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之后,省公安厅主管领导多次听取专案组汇报,要求“参战干警再接再厉,除恶务尽,夺取全胜。”日,根据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省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召集省高法、高检和省公安厅就商州“10•25”案件进行协调,会议认为,陈氏兄弟以家族势力为纽带,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相互勾结,通过暴力伤害、寻衅滋事、妨碍公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等手段,残害群众,肆意横行,非法敛财,称霸一方;其组织比较严密,骨干相对稳定,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认为可定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求省市两级政法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切实办好此案。在案件办理期间,市委、商州区委还先后召开市、区直属单位案情通报会,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心,打消了群众顾虑,广泛调动了群众检举揭发的积极性,为案件顺利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肆意横行 “双拳”起家
&&&&& 1992年11月的一天,排行老二的陈浩军和老大陈浩年、老三陈浩斌、老四陈红军四兄弟及陈浩年的长子陈超5人,因与村民周某父辈存有积怨,于是便以周某家的狗将其民工咬伤为借口,一起出动将周拉至商州城老过境路南的“秦岭矿业公司”院内,轮番对周实施殴打。打完之后,陈红军又找来一瓶白酒泼洒在周某身上,并向城关派出所电话报案,反诬周是酗酒闹事,使被打的周某有口难辩。直到第二天,周某经商洛医院诊断为左侧三根肋骨骨折,人们才知道他是被诬陷,但事情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事后,陈红军、陈超仍没放过周某,又先后两次在本村对周进行殴打,迫使周某不敢在家居住,离家出走在外租住长达10年之久。但仍感自己安全保障无望,只得含泪将祖业房产变卖,到外地安家栖身。
&&&&& 1995年春节,陈家老四陈红军在冉氏兄弟经营的歌厅消费了200元,却没有付账。在一年后的正月初五,冉家两兄弟在一路口意外遇见陈红军,遂向陈讨要欠账,陈红军恼羞成怒,立即喊来其兄陈浩军、陈浩斌等人,将冉氏兄弟殴打致伤。冉氏兄弟寻机逃至商洛市医院救治,正当他们在急救室包扎伤口时,陈浩年、陈浩军、陈浩斌又纠集多名打手驾车追至医院,并扬言:“往死里打,打死了有我哩!”陈氏兄弟当着赶来处理事件的公安干警,再次对冉氏兄弟进行殴打。医患人员甚为震惊和愤慨,一位医生在诊断日志上写道:当着警察的面还打人,这社会治安真叫人担心!
&&&&& 1997年夏季,原商洛地区消防支队在名人街修建办公楼,工程动工初期,所用的砂石一直由承包商冀某提供。陈浩军得知此事后大为不满,以消防支队办公楼征用的是西关村(陈当时任西关社区主任)的土地为由,要求建楼工程所需砂石、院内地面硬化等工程必须由西关农工贸公司承建。为达到目的,陈浩军指派西关农工贸公司成员张某等10人来到消防支队办公楼工地,采用水泥电杆堵门、围攻等手段向消防支队施压,迫使消防支队领导答应了陈浩军的蛮横要求。
&&&&& 日,陈浩军为了收回原已承包出去的村建砖厂,以原砖厂承包人合同到期为由,将原承包人起诉到商州区法院。正当案件审理调查时,同年2月27日,陈浩军却另外组织村组干部会议,讨论决定收回砖厂。陈浩军要求所有参加村干部会议的人都要去,并发话说去了以后要“残火些”。3月1日,陈浩军指使西关社区村民来到砖厂欲强行收回,遭到原承包人陈某的阻拦。陈浩军闻讯后即喊上其兄陈浩年赶到现场,见陈某仍站在砖厂门前,便亲自驾驶装载机强行向砖厂内闯。砖厂职工王某上前阻挡时,陈浩军置前方有人而不顾,仍驾装载机向前直冲,导致王左胸部三根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3月31日,陈氏兄弟以西关社区名义终于将砖厂收回,从此成为他们谋取私利之地。从日至日,陈浩年先后拖欠砖厂砖款14.6万余元;陈浩斌在一年时间,亦拖欠砖厂砖款9.2万余元。
&&&&& 1994年4月至年间,陈氏兄弟为了坐大势力,他们以拳头“打天下”,以暴力扩张其淫威。一旦家庭成员中某个人的利益被触动,或与他人有矛盾,只要知道即赴现场,齐心协力,大打出手。老大陈浩年还大言不惭的供述“兄弟有事,焉能不去”,“是陈家的事,我就不可能不动”,“打死了偿命,打伤了看病”。就是在这次庄严的庭审中,陈浩年还公然叫嚣“亲兄弟,为啥不能帮忙!”他们寻衅滋事达14起,气焰十分嚣张,先后被陈氏兄弟殴打伤害过的普通群众和执法人员就达33人。其中公安人员7人,国家职工12人,群众14人。陈氏兄弟的违法犯罪活动给商州社会治安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也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形成奠定了暴力基础。
组建公司 非法敛财
&&&&&1991年至2004年间,陈浩军开办山城宾馆;陈浩年先后成立商州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地饭店、大地加油站)、商洛市永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陈浩斌开办夏阳汽车修理厂,先后成立商州夏阳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夏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经济实体。经营范围涉及娱乐、餐饮、汽车修理、建筑、房地产开发、通讯工程等行业。被告人陈红军、陈超先后调入商州公安系统工作。陈氏兄弟经济实力和家族势力迅速发展壮大。从此以后,陈氏兄弟以各自所办公司为实体为依托,网络党羽,发展骨干成员,暗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极尽欺行霸市、垄断行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行贿受贿等手段,大肆进行非法敛财,为其犯罪活动提供经济支持,短短几年间,其家族势力已迅速坐大成患。
&&&&& 1997年6月至2004年10月,在7年时间内,陈浩军利用其任西关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农工贸公司经理职务之便,组织指派其骨干成员陈忠民、张长录(均为涉黑案被告),对西关村辖区内的机关、单位收取管理费、道路使用补偿费、集资款等共计78起48万余元。2000年5月,陈浩军以农工贸公司名义,采用行贿等手段,承建了商州市文卫路拆迁安置工程,非法所得赃款50余万元,陈将其中的12万余元用于奖励其有关骨干成员。
&&&&& 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陈浩斌通过非法手段以夏阳公司名义承建了商州地区地下通信管道工程。工程竣工后市区政府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产权置换,在出卖价格谈判两次未果的情况下,陈浩斌给当时的商州城建局局长吕宏涛(另案处理)行贿现金10万元。之后,在吕的纵容支持下,将造价为266万元的通信管道工程,以695万元的高价强行出售给商洛市三家通讯运营商。三公司觉得价格太高无法接受,但慑于陈浩斌及城建局局长吕宏涛的压力,在管道降价无望的情况下,迫于无奈遂于日违心签订了695万元的购价合同。随后,三公司相继将购买管道全部价款支付给商州区城建局,城建局又分五次将管道价款转付给了夏阳公司。后来,这项工程经陕西正衡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实际造价仅为266万多元。仅此一项,陈浩斌从中非法敛财就达428万余元,使国家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 日晚,商州区教育局司机景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撞坏陈浩斌夏阳公司门面房的铁栅栏门。当晚,陈浩斌得知后,即授意夏阳汽车修理厂厂长徐应智(陈的堂妹夫,涉黑案被告)将双方肇事车辆堆放在夏阳汽车修理厂内,以其房屋被碰裂为借口,以不给赔房就不给车为要挟,向教育局索要10万元赔偿款。教育局派人多次谈判,最终被敲诈68677元。后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物检测鉴定,陈浩斌用以敲诈所指称的门面房房梁等处的裂纹,是由于房屋本身建筑原因所致,而并非汽车撞击门面房所造成。
&&&&& 从1992年以来,陈氏家族实施犯罪行为28起,有17起系共同犯罪,通过暴力威胁、行贿、强迫收费、盗窃等各种违法活动,共牟取经济利益1254.5万余元。同时,陈浩年等人还在西关砖厂、乐园砂场强行拉砖拉砂欠款不还42.2万元。
滥施淫威 称霸一方
&&&&& 以陈浩军为首,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为核心的陈氏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以殴打行政执法人员为主要对象,施展淫威,肆意横行,残害群众,称霸一方。
&&&&& 1994年9月的一天,陈红军为陈浩斌施救事故车辆时,与商洛市兰盾驾校学员李某发生争吵并对其殴打。民警曹某、管某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出警,曹某亮身份讯问情况时,陈红军伙同他人对曹某拳打脚踢。情急中,曹某捡一石块欲自卫,被闻讯赶到的陈浩斌等人将石块夺下并轮番殴打。随之陈浩斌、陈红军将曹某押上车,让其怀抱石块将其押至商州公安分局治安队门前,直至民警李某闻讯后前来接走石块,让曹某回家,陈浩斌、陈红军仍坚持要求处理接警民警,致使公务至今未予执行。
&&&&& 日,商洛烟草专卖局商州分局副局长王某,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带领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李某等对商州区烟草经营市场进行稽查整顿。当日上午11时,查到商州原在过境公路边由陈浩军经营的山城饭店时,发现该饭店内经营出售违规卷烟。稽查人员按照规定对违规卷烟办理了扣押手续。当稽查人员李某拿着被扣押的卷烟走到饭店门口时,遭遇陈浩军长子陈旭的无理阻拦,并朝李面部猛击一拳,致李某手中的卷烟散落一地。此时,视家族利益不可侵犯的陈浩军闻讯赶来,不问情由就破口大骂。王某见状,即上前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随即进行解释。陈浩军非但不听,反上前夺取王某手中的执法证,对其进行殴打,打得王嘴角流血。王被打后,见事态严重,随即打电话向商州公安分局报警。民警王某接警后,身着警服和段某赶到现场,在向陈浩军询问情况时,盛怒淫威中的陈浩军又向民警王某面部猛打了一拳。民警为了控制事态,欲将陈浩军带到中队询问,再次遭到陈浩军、陈旭父子的殴打。就在此时,陈浩斌也闻讯赶到现场,即对烟草局王某拳打脚踢。更为恶劣的是,陈浩斌拽住王的头发将其压倒在地,指着其二哥陈浩军让王叫“爷”,王不肯,就又是一顿毒打,一直打得王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才罢手。随后执法民警也被拉到饭店内,赶来的陈浩年又对民警实施毒打。烟草局的干部被打伤住院,烟草稽查工作被迫中断。后区人大、公安等部门领导接报后前来处理,在公安机关迫于陈氏家族势力,向陈浩军赔情后,事态才有所平息。此事件在群众中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咆哮法庭 困兽犹斗
&&&&& 陈氏家族涉黑案自5月29日上午公开审理后,公诉人先后指控其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10项罪名,但站在被告席上的陈氏兄弟却藐视法律,咆哮法庭,当庭翻供,拒不认罪,毫无悔过之意。
& &&开庭之日,当10名被告被依次带上法庭时,被告人陈超面对审判长对自己身份的询问时,竟然藐视法庭,傲慢地答到:“我是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被告人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等均无视法庭尊严,屡次起哄,高呼“冤枉”,旁听席上的群众忍无可忍,纷纷说,“这些家伙现在还这么气焰嚣张,可见平日里为非作歹到何等程度!”
&&&&& 6月2日下午,被告人作法庭最后陈述时,陈氏兄弟更是变本加厉,大闹公堂,公然污蔑谩骂公诉人员和主审法官,恶毒攻击市上领导,曾几次被法警带出法庭进行训诫,陈浩年在休庭被押解回看守所的车上,还将一杯开水泼到武警战士脸上,气焰十分嚣张,并扬言要杀人爆炸,报复社会。尽管陈氏兄弟在庭审期间表面上趾高气扬,拒不伏法,甚至大闹法庭,但其色厉内荏,内心空虚,惧怕法律从严惩处的本质早已暴露无遗。当庭审接近尾声时,他们自知大势已去,罪责难逃,便变换手法,以退为进,以守为攻,中途自动辞退辩护律师,妄图制造悲情,做最后的垂死挣扎,甚至还以在监号中有立功情节要求从轻,上演了一幕幕令世人不齿的卑劣闹剧。
作恶多端 罪责难逃
&&&&& 法律是严肃的,更是公正的,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任何的抵赖和狡辩都是徒劳的。一位参加庭审的法官说:“黑社会性质犯罪嫌疑人多是这样,当庭翻供,哄闹法庭。但事实胜于雄辩,作恶者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6月3日上午,法庭宣判后,陈氏家族犯罪集团成员在高呼“冤枉”的歇斯底里叫喊声中,终于低下了罪恶的头颅。
&&&&& 共和国的法律是公正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正义之剑终将斩恶除魔,扫除一切害人虫。经过合议庭合议,院审委会讨论,商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陈浩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二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追缴赃款52692.19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被告人陈浩年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财产150万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三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兴商街西段12号、14号楼房两栋、赃款10万元及个人全部财产。
&&&&& 被告人陈浩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赃款48677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28377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总和刑期二十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被告人陈红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97584元。总和刑期十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被告人陈超犯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总和刑期九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被告人陈旭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被告人徐应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总和刑期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 被告人张长录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被告人陈忠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被告人孙建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免予刑事处罚。
&&&&& 被告人陈浩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朝英各项经济损失34352.99元。驳回原告王朝英其他民事诉讼请求。
&&&&& 常言道:天作孽,尚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陈氏家族涉黑团伙的最终覆灭,再次表明了党和政府坚决打击黑恶,铲除社会毒瘤、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也向世人再一次昭示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真理。
&&&&& 陈氏涉黑案件判决后,广大群众奔走相告,拍手称快,纷纷庆幸这次正义战胜邪恶的胜利,还有不少群众向记者们发问,为什么黑社会团伙在市委、市政府的眼皮底下盘踞12年之久以至坐大成患,却没有受到过一次打击?为什么陈氏涉黑集团主要成员至今气焰嚣张,拒不伏法?如果仅仅将陈氏涉黑集团主要成员绳之以法,滋生黑社会的土壤和保护伞还没有彻底铲除和打掉,商洛今后还会不会再出“李氏”、“张氏”等类似陈氏的涉黑团伙?不少群众强烈要求通过记者呼吁,必须借摧毁陈氏涉黑集团的东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发动干部群众检举揭发,穷追猛打,深挖幕后的操纵者和保护伞以及通风报信、提供服务者,以确保商洛长治久安。
商州陈氏家族案一审宣判 陈家四兄弟判重刑(图)http://news.QQ.com&  日20:10&首犯判20年陈浩军46岁  捕前系商州区西关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西关农工贸公司经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职务侵占主犯判20年主犯判20年陈浩年54岁  陈浩军之兄,捕前系商洛市永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贿    主犯判20年陈浩斌39岁  又名陈三(山)虎,陈浩军之弟,捕前系陕西夏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坊间有一条传言,陈氏兄弟的老三陈浩斌是张改萍的干弟弟。其岳父是原商洛行署的一位副专员--这是事实。& & & & 陈氏家族案在侦办过程中,就有传言:张改萍是陈氏家族的保护伞。 从犯判12年陈红军35岁  陈家老四,捕前系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白杨店巡警中队副中队长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 &&&2006年5月底6月初,陈氏家族涉黑案在商南县法院开审。法庭上,陈氏兄弟大喊冤枉,并高叫:这个案子是魏民洲一手制造的冤案!& & & & 案子宣判后,陈氏兄弟四人有三人被判刑20年,一人被判12年。他们情绪激动,大叫:魏民洲,你不会有好下场!& &&如今,陈氏兄弟的诅咒似乎应验了。& & & & 当然这两者之间也许根本就没什么必然的联系,仅仅是一种巧合而已。 法庭上陈家兄弟等待宣判一审宣判后,陈氏四兄弟的母亲痛哭  本报记者强军摄  陈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判决结果相关新闻:陈氏家族黑社会组织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20年  35页起诉书指控涉黑陈氏 上千群众法庭外围观  十宗罪直指商洛“陈氏”兄弟 10名嫌犯2名是警察  商州“陈氏家族”黑社会组织十余年敛财千万(图)  昨日上午,商南县人民法院对商洛市商州区陈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一名首犯、两名主犯均领刑20年,陈氏四兄弟均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们当庭表示要上诉。  开庭伊始10律师被解除委托退庭  6月2日下午开庭时,法庭上出现了出乎意料的一幕:该案中陈氏家族的6名被告人及其家属解除了他们对辩护人的委托,理由是“律师已经尽到了辩护责任,法院不予认可,辩护已没有意义”。  而这6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共有10人,8人来自北京,1人来自西安,1人来自商洛。这10名辩护人立即离开了法庭。法庭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是自行放弃权利,并不影响案件审理,庭审继续进行。  法院认定 10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商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陈红军、陈超、陈旭、徐应智、张长录、陈忠民、孙建民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陈浩军以其特定权力、地位、资格对其本人及家族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保护、纵容,对其兄弟的经济发展壮大予以支持,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浩年、陈浩斌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犯,对被告人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应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陈红军、陈超、陈旭、徐应智、张长录、陈忠民、孙建民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从犯,应按照其参与的犯罪处罚,并应依法从轻处罚,但被告人陈红军、陈超身为人民警察,执法犯法,应酌情从重处罚。  法院判决没收四兄弟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判决称,陈浩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追缴赃款52692.19元,返还西关社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追缴赃款52692.19元,返还西关社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浩年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150万元;没收赃款10万元、楼房两栋;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楼房两栋、赃款1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浩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赃款48677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28377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红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97584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陈旭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徐应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长录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陈忠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孙建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免予刑事处罚。陈浩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经济损失34352.99元,驳回王某其他民事诉讼请求。宣判过程中,陈家兄弟在法庭上高喊“冤枉”。宣判后,该案中陈氏家族的6名被告人都当庭表示要上诉。走出法庭后,陈氏兄弟的母亲摔倒在地,家人们围着大哭……辩护人观点  对黑社会性质的认定是本案的一个核心  被告人陈浩军的辩护人宣东有着30多年的刑事审判经验,5年前退休“下海”做了律师,现任职于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曾为黑龙江建国以来最大黑社会案件首犯张执文担任辩护人,后为“西安3?25即开型彩票造假案”被告人杨永明代理律师,并曾为河南宋留根涉黑案辩护。宣东认为对黑社会性质的认定是本案的一个核心问题。  5月30日晚,宣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黑社会具有4个特征:第一是人数众多,结构紧密,层次分明。第二是具有经常性,具有多样性和暴力性,残害群众,对抗主流社会。第三是经济实力要归“组织”所有。第四个是要在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与主流社会对抗。  宣东认为,陈家兄弟并没有形成一个组织,虽然其行为特征符合经常性,但这些经常性的行为多是突发性的,不是一个组织有意图地进行犯罪活动,而是出于中国传统的宗族观念、血亲观念,由于弟弟被打了,儿子被欺负了,作为亲人,前去“理论”。不能因为他们兄弟人比较多,事比较多,就认定是黑社会。  鉴于此,宣东认为,陈家兄弟所犯的并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是多个突发性的犯罪的集合体。法院认为  陈氏家族是以血亲关系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陈超、陈旭等人,以亲情为纽带组织,以西关社区为据点,辐射商州城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以所开公司为依托,网罗骨干成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地单独或伙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殴打公安警察、国家工作人员,对抗政权机关,获取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支持其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严重地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昨日上午,商南县法院就商州陈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后,11时50分,商南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新闻发言人认为这起商洛市涉黑第一案有以下3个主要特点:  1.尽管表象结构松散,但以血亲关系为核心,利益目标一致,行为心照不宣,一呼百应,虽然没有组织,但比有组织更加稳固,有领导、有分工、有待遇等级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2.以暴力犯罪为主,先后实施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22起,暴力伤害30余人。  3.实施犯罪行为时间长、后果严重。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先后作案31起,触及罪名10项,受害人数多,达33人,足以说明其危害性。犯罪记录  陈氏家族暴力伤害公安人员七人   法庭审理查明,现年46岁的陈浩军和54岁的陈浩年、39岁的陈浩斌、35岁的陈红军系同胞兄弟,现年28岁的陈超和23岁的陈旭分别是陈浩年、陈浩军之子。  陈氏兄弟涉黑被捕前,被告人陈浩军系商州区西关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西关农工贸公司经理;被告人陈浩年系商洛市永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被告人陈浩斌系陕西夏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被告人陈红军系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白杨店巡警中队副中队长;被告人陈超系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刑警四中队民警;被告人陈旭系商洛市邮政局职工。被告人徐应智是陈浩军之堂妹夫,是陕西夏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告、通讯工程公司经理;被告人张长录是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六组组长;被告人陈忠民是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一组组长;被告人孙建民是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文书、会计和西关农工贸公司会计。  1991年至2004年间,陈浩军开办山城宾馆;陈浩年先后成立商州市(区)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地饭店、大地加油站)、商洛市永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陈浩斌开办夏阳汽车修理厂,先后成立商州市夏阳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夏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经济实体。经营范围涉及娱乐、餐饮、汽车修理、建筑、房地产开发、通讯工程等行业。陈红军、陈超先后调入商州公安系统工作。  陈氏兄弟经济实力和家族势力迅速发展壮大。自1992年以来,以陈浩军为首的陈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实施多起犯罪行为,有17起系共同犯罪。其中陈浩军参与犯罪活动6起,陈浩年参与犯罪活动13起,陈浩斌参与犯罪活动12起,陈红军参与犯罪活动6起,陈超参与犯罪活动7起,陈旭参与犯罪活动5起,徐应智参与犯罪活动3起。暴力伤害33人,其中公安人员7人、国家职工12人、群众14人,重伤1人、轻伤5人、轻微伤3人。通过暴力威胁、行贿、巡视监控、强迫收费、盗窃等各种违法活动,共牟取经济利益1254.5万余元。同时,陈浩年等几人在西关砖厂、乐园沙厂欠砖款、沙石款42.2万余元。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薛振宇采写老大陈浩年老二陈浩军老三陈浩斌老四陈红军老大长子陈超开庭之日,当10名被告被依次带上法庭时,被告人陈超面对审判长对自己身份的询问时,竟然藐视法庭,傲慢地答到:“我是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老二长子陈旭陈家兄弟堂妹夫徐应智“黑老大”的末路:商洛陈氏四兄弟覆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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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张亦嵘&&陈浩军被押下飞机时,已进初冬,青海西宁机场跑道边的枯草在寒风中摇曳。这位陕西省商洛市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老大”,将在高原上度过漫长的刑期而在过去的12年里,陈浩军和他“弟兄们”横行商州城区,非法敛财1100多万元。& & &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陈超、陈旭、张长录、陈忠民、孙建民、徐应智10人,分别领到20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这个10人犯罪组织涉及的罪名达11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妨害公务罪等。  诬陷殴打村民使其在外流浪10年  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兄弟三人的恶行,始发于14年前。  1992年11月的一天,陈浩军和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四兄弟及陈浩年的长子陈超5人一起出动,将村民周新元拉至商州城一家公司院内轮番殴打。理由:周新元家的狗咬伤陈家的民工。  打完周新元,陈红军拎来一瓶白酒泼在周身上。陈红军向城关派出所报案,说周新元酗酒闹事。周新元有口难辩。  第二天,周新元经商洛医院诊断为左侧三根肋骨骨折,人们才知道,他被诬告。但陈红军、陈超还不放过周新元,又先后两次在本村对周实施殴打。  周新元从此将祖传房产变卖,流浪在外长达10年。  日,担任村主任的陈浩军为了收回已经承包出去的村建砖厂,将原承包人起诉到商州区法院。2月27日,案件正当审理调查时,陈浩军等不及了,组织村干部讨论决定收回砖厂。要求所有参加村干部会议的人都要去,并发话说去了以后要“残火些”。  3月1日,陈浩军指使西关社区村民来到砖厂欲强行收回,遭到承包人陈某的阻拦。陈浩军闻讯后即喊上其兄陈浩年赶到现场,见陈某仍站在砖厂门前,便亲自驾驶装载机强行向砖厂内闯。砖厂职工王朝英上前阻挡,陈浩军仍驾装载机直冲,导致王左胸部多发性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3月31日,西关社区终于将砖厂收回后,从此成为陈氏兄弟谋取私利之地。从日至日,陈浩年先后拖欠用砖款146400元;陈浩斌在一年时间,亦拖欠用砖款90000元。  1995年春节,陈家老四陈红军在冉栓槽、冉金槽经营的歌厅消费了200元,却没有付账。一年后,1996年的正月初五,冉家两兄弟在一路口意外遇见陈红军,遂向陈讨要欠账。陈红军恼羞成怒,立即喊来其兄陈浩军、陈浩斌等人,将冉氏兄弟殴打致伤。  当冉家兄弟逃到商洛市医院治伤时,陈浩年、陈浩军、陈浩斌又纠集多名打手追至医院,再次对冉氏兄弟施以暴力。  拽头发勒令稽查干部叫“爷”  日,商洛市烟草专卖局商州分局副局长王保平,带领稽查人员李涛等对烟草经营市场进行稽查整顿。当日上午11时,查到商州山城饭店时,发现该饭店内经营出售违规卷烟。稽查人员按照规定对违规卷烟办理了扣押手续。  山城饭店是由陈浩军经营的。  稽查人员李涛拿着被扣押的卷烟刚走到饭店门口,陈浩军的长子陈旭便上前阻拦,乘李涛不备,向其面部猛击一拳,卷烟顿时散落一地。  陈浩军闻讯赶来,不问情由,破口大骂。  王保平上前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进行解释。  陈浩军一把夺过执法证,挥拳相向,打的王保平嘴角流血。  这时,陈浩斌闻讯赶到现场,不由分说对王保平施以拳脚,还拽住王保平的头发将其压倒在地,指着陈浩军让王喊“爷”。王不肯,陈浩斌就一直打,直到王晕倒在地。  自1992年11月至2004年8月,陈氏兄弟团伙殴打致伤三十余人,其中公安民警8人,职工干部12人,无辜群众14人,经鉴定构成重伤1人,轻伤5人,轻微伤8人。  以公司为据点欺行霸市诈黑钱  1996年,陈浩军担任商州区西关村村主任,不久又被选为商州区人大代表。他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组建了以西关村干部及组长为成员的农工贸公司,接着成立了陕西大地有限责任公司。  其弟陈浩斌也相继成立了夏阳汽车修理厂及夏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组织网络体系。  至此,陈氏兄弟以各自所办公司为据点,网络党羽,发展骨干成员,暗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欺行霸市、垄断行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行贿受贿等手段,大肆非法敛财。  1997年6月至2004年10月,在7年时间内,陈浩军利用其任西关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农工贸公司经理职务之便,组织指派其骨干成员陈忠民、张长录,对西关村辖区内的机关、单位收取管理费、道路使用补偿费、集资款等共计78起48万元。2000年5月,陈浩军以农工贸公司名义,采用行贿等手段,承建了商州市文卫路拆迁安置工程,非法所得赃款50万元,陈将其中的12万元用于奖励其有关骨干成员。陈氏兄弟覆灭牵出一批官员落马  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陈浩斌以夏阳公司名义承建了商州地区地下通信管道工程。工程竣工后,对该工程进行产权置换。出卖价格谈判两次未果,陈浩斌给当时商州城建局局长吕宏涛行贿现金10万元,在吕的纵容支持下,将造价为266万元的通信管道工程,欲以695万元的高价出售给商洛市移动、电信、联通三公司。  三公司觉得价格太高无法接受,但慑于陈浩斌及城建局局长吕宏涛的压力,在降价无望的情况下,无奈于日签订了695万元的购价合同。随后,商洛电信、联通相继将购买管道全部价款支付给商州区城建局,在日前,城建局分五次将管道价款转付给夏阳公司。  公安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陈氏兄弟犯罪团伙之所以能长时间屡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逐步做大,与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包庇有一定关系。  拔出萝卜带出泥。陈氏兄弟覆灭,也使一批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无一例外,这些官员都以“受贿罪”:  ―――原商洛市商州区城建局局长吕宏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商洛市劳动资源开发局局长马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  ―――原商洛公路总段纪委书记吴富禄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副校长王建青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勤处处长杨建文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陕西女贪官张改萍受审 27人买官名单公布
人物简介张改萍,女,汉族,研究生文化程度,生于1957年11月,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陕西省商洛市市委常委、商州区区委书记。履历1984年3月至1985年7月任咸阳秦都区团委书记;1985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咸阳市团委副书记、书记;1994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咸阳市渭城区委副书记;1997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咸阳市渭城区委副书记、区长;1999年10月交流到商洛地区商州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当时她是全省同批交流的30名县区长中唯一的一位女干部;2000年11月被任命为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委书记,地改市后改任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也是同批干部中最早得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在2002年5月陕西省党代会上,张改萍被提名为省党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党的十六大代表、省委候补委员人选。贪腐受审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一案。法庭已经查明,从2000年到2005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办理干部任用、提拔、调动时,张改萍共收受28人贿赂人民币106.9万元,其中27人都是为“买官”行贿。7月19日早上,井然有序的西安市看守所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收受贿赂106.9万元的案件在这里宣判,张改萍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陈氏家族案间接牵出张改萍  据了解,日上午,刚刚参加完一个会议的张改萍被等在会议室门口的省纪委工作人员带去谈话。张改萍当时提出要回自己的办公室一趟,但被拒绝。这一天,张改萍被“双规”。  而张被“双规”,还要从曾经震惊商洛的陈氏家族案说起。  陈氏家族案是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重点督办案件:自1992年以来,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西关社区人陈浩军、陈浩年、陈三虎、陈红军四兄弟及其子、侄先后9次寻衅滋事、殴打无辜。& & 陈三虎开办了陕西夏阳实业公司,一时间垄断了商州区交通肇事车辆的维修和停放,强迫交易、窃电经营,通过各种手段大肆敛财。陈浩年通过行贿,多次承揽建筑工程。陈浩军自恃身为西关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又是商州区人大代表,放纵陈氏家族先后7次殴打民警。& 此外,陈浩军利用手中权力,以农工贸公司名义派出专人,向西关社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强行收取过路费、管理费50多笔,涉及金额50多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日,商洛警方对陈氏家族立案调查。  日,商洛市委曾召开案件通报会,宣布陈浩军等8人被逮捕,其家族巨额财产被扣押。张改萍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  从张改萍的简历可以看出,她的确是个“女能人”。张改萍一到商州任职,便创下了五个“一”的纪录,即商州历史上第一位女市长(2002年前商州区是县级市);第一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女书记;第一位最年轻的市委、市政府机构的“女班长”;第一位党政一身挑的“女带头人”;第一位不拖家带口交流来的“女市长”。张改萍之前曾任咸阳市渭城区区长等职。  张改萍被省纪委“双规”后,商州区教育局局长陈新智也被立案调查。2006年1月,陈新智被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介绍,商洛市检察院对陈新智的调查还未涉及其行贿买官的行为,而是以陈新智涉嫌受贿将其逮捕。因为陈新智在担任商州区教育局局长期间收受几个学校校长的贿赂。  3月17日,记者获悉,张改萍受贿数额巨大,目前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此案牵涉面很大。  日,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已依法罢免了张改萍的商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改萍的商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庭审中的张改萍神情黯然。 记者赵雄韬摄&&&&&&&&&&庭审目击&&&&&&&&&&7月4日,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案公开审理,法庭上张改萍称―――&&&&&我不同意干部不可能被任命&&&&&&&&&&4日上午9时30分,西北政法学院郭杜校区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改萍受贿案。法庭旁听席前排端坐着数十名正在省委党校学习的厅局级党政干部,西北政法学院学生以及从全省各地赶来的群众,或坐在旁听席或站在法庭过道,近千人旁听张改萍受贿案。&&&&&&&&&因案情重大,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听审是为教育女儿廉洁&&&&&&&&&被告人张改萍被押至法庭前,前排的一名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说,省委组织他们前来听审,也是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严于律己,并将廉洁自律深入贯彻到每一个干部心中。&&&&&&&&&从商洛赶来的冯老先生说,女儿是商洛市的一名公务员,他头一天就从商洛赶到了西安,他回去后要把在法庭上看到的一切告诉女儿,教育她从政为官一定要清正廉洁。&&&&&面对镜头女贪惊慌失态&&&&&&&&&上午9时50分许,在三楼法庭外面,张改萍面对一大堆摄像、摄影镜头,眼神非常惊慌,并下意识地用戴手铐的手遮挡面部,脚步放缓。法警将她带入羁押室后,张改萍开始捂肚子,流露出痛苦的表情。一名女法警一边让她不要紧张,一边询问她是不是要上厕所,张改萍点头,在两名法警的看押下,她到二楼如厕。&&&&&&&&&上午10时,张改萍被带到审判庭内,审判开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并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举证。在举证期间,张改萍表情漠然,她时而低头看地,时而又一动不动。&&&&&28宗受贿案27宗是卖官&&&&&&&&&面对公诉人询问:“你为什么要收受陈新智38万的贿赂?”张改萍说:“陈新智说要当教育局长,当时,教育局长争的人比较多,送礼的人也比较多,如果我不同意,他就当不了教育局长。”&&&&&&&&&昨日公诉人指控的28宗受贿案中,27宗都是张收受下属官员“买官”的贿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乡(镇)长要求当局长的,有贫苦乡镇的领导想调到富裕乡镇工作的……只要给张改萍送了钱的,基本上都能如愿。针对这些,张改萍回答:“我只是表示同意任命。但若没有我的同意,谁也不可能通过组织批准并被任命。”&&&&&求神拜佛“以求宽恕”&&&&&&&&&据张改萍供述,她所接受的贿赂中,20多万元用于给北京一“相关人”(跑官需要)出书,一部分用于为己看病,10万元在出国学习时使用,5万元用于还债。据调查,张改萍到商州工作后不久,就开始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痴迷于烧香拜佛;以开发佛教旅游为名,专门请外地僧侣来到商州区;亲自组织并参加“开光”、“灌顶”、“天供”等活动;多次前往全国许多大寺院,花费达几十万元。&&&&&&&&&昨日在法庭上,张改萍说:“我犯了错误!”据她讲,其母生前信佛,对她有些影响。后在争取一个职位时,自己没有成功,心灰意冷,在他人影响下便求神拜佛。大肆受贿后求神拜佛“以求宽恕”。&&&&&最后陈述有表演成分&&&&&&&&&上午11时50分,张改萍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说:“既然自己触犯了法律,应该有勇气承担责任,我没有怨言。请考虑,我是一个女人,长期以来背井离乡,孤身一人,带病为党工作的情分……法不容情,人有情,让我重新做人。”&&&&&&&&&说这些话时,张改萍语气平缓、有条不紊,从措辞和逻辑上判断,她是打过腹稿的。陈述结束后,张被立即带离了法庭。旁听席上,有人说“还好意思说为党工作呢”,有人说“求神拜佛时她怎么不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倒演起戏来了……”控辩焦点&&&&&是受贿还是人情往来&&&&&&&&&有坦白但不构成自首&&&&&&&&&辩护人:张改萍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主动交待了当时省纪委掌握的4桩犯罪事实以外的24桩犯罪事实,这说明张改萍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过意识。她接受审查期间,退款10万元。据此,可以认定张为自首。&&&&&&&&&公诉人:张改萍的行为不构成自首,因为自首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主动投案;第二,如实供述。而张改萍是在国家纪检部门已经掌握其部分犯罪事实,并对其展开调查时才交待的。&&&&&&&&&因此,张改萍有坦白情节,并不构成自首。&&&&&只拿钱怎是“人情往来”&&&&&&&&&辩护人:张改萍的多项犯罪事实涉及人情往来,例如商州区一位局长是在张改萍住院期间送去了钱。而且很多人都是在职位调动后,为了表示感谢才给张改萍送钱的。&&&&&&&&&公诉人:法律对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受贿是禁止的。调查证明,张改萍和那些送钱给她的人不存在正常的经济往来,别人在过年过节或张家有什么事的时候给张送钱,而张并不送钱给别人,这种经济行为是单方面的,不是人情往来。&&&&&&曾做的贡献不能和罪行抵消&&&&&&&&&辩护人:张改萍参加工作30多年,从咸阳调到商州,以前的工作表现不错,应考虑这一情况,酌情减轻处罚。&&&&&&&&&公诉人:曾做出的贡献和其所犯下的罪行不能互相抵消。&&&&&影响恶劣&&&&&干部腐败她难辞其咎&&&&&&&&& 2005年11月下旬的一天,张改萍参加了一个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时,省纪委来的人正在会议室门口等着她……2005年年底,商洛市商州区最大的新闻就是: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被“双规”,这个消息在商州区被广泛传播。&&&&&行贿者将张改萍推向深渊&&&&&&&&&张改萍被“双规”后,整个商洛发生了“地震”。&&&&&&&&& 日,省纪委公布:查明张改萍任职期间,在选拔任用干部等事项中,收受贿赂106.9万元;在个人建房、住院及为其父办理丧事等事项中收受礼金18.05万元人民币、港币1000元;张改萍还有插手基建工程为亲友牟利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张改萍的卖官,一位官员感慨:这太糟糕了,这给人造成的印象好像商洛市的有点一官半职的都是用钱买来的。有人为买官者做过这样的“辩护”:有的干部在单位副职上干了十几年,认为眼前送了钱就可以转正,不送就葬送了这个机会;而如果自己不送钱,别人送了钱成了上司,你窝火不窝火?行贿买官此时成了无可奈何的选择。&&&&&&&&&有一位干部曾告诉记者:张改萍案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个作风不正的“一把手”会让多少部下跟着遭殃?然而,这个问题反过来想,张改萍的这些行贿部下,也进一步把张改萍推向了深渊。&&&&&3名买官者其中一人因受贿判刑&&&&&&&&&据了解,涉案的28名官员中,吕宏涛已因受贿被判刑10年;花38万元买下了商州区教育局局长一职的陈新智在任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调动教师等机会,收受巨额贿赂;曾任商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的陈绪忠调到柞水工作后又收受巨额贿赂。目前,陈新智和陈绪忠的腐败问题已被商洛市纪委查清,两人均因涉嫌受贿罪被商洛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正如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所说:“张改萍利用手中权力,以贿卖官,将向其行贿之人委以重任。在张改萍的带领下,商州地区党政系统干部作风败坏,腐败堕落,现已有多人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作为主管领导张改萍难辞其咎。”&&&&收受“清单”&&&&&&&&&收钱卖官106.9万进了她的腰包&&&&&&&&&“张改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6.9万元。”昨日上午,在庭审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当庭对张改萍接受28人的贿赂事实做如下指控。&&&&&&&&&被告人张改萍,女,49岁,汉族,陕西省黄陵县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99年任商州市(现商洛市商州区)市长,2000年11月任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委书记,2001年11月任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副厅级)。2006年3月被依法罢免商州区第十届人大代表、商洛市第一届人大代表资格。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4月26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案由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改萍涉嫌受贿罪,于日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查明,从2000年到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改萍利用其任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委书记,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办理干部任用、提拔、调动等请托事项中谋取利益,共收受28人贿赂人民币106.9万元,数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所得赃款全部被其个人使用。&&&&&&&&&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改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6.9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要露滋 薛振宇)&&&&&看看是谁给张改萍送钱
 张改萍部分受贿案例38万 陈某当上教育局局长  2003年到2004年期间,时任商州区纪委副书记的陈某为任区教育局局长,或通过其好友杨某,或亲自送给张改萍贿赂,共计38万元。后经张改萍同意,陈某被任命为区教育局局长。5.5万杨某拿到规划批文  2000年年底,因杨某筹建的商州红楼大酒店建筑设计超高而没有取得商州市城乡规划局批文。杨某为尽快拿到批文,于2001年3月在商州市武装部张改萍的住处,请求张改萍过问此事并送给其5万元。后经张改萍打招呼,市城乡规划局给杨某下发了红楼大酒店的规划批文。  2002年11月,杨某为将其弟从商州市市场管理中心调到区运管所,在张改萍到其开办的红楼餐厅用餐时,请求张改萍帮忙并送给张5000元。后经张改萍给商州区劳动人事局局长赵某打招呼,杨某之弟被调到区运管所。5万张某当上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底,时任商州区交通局副局长兼312国道管理处主任的张某,为了调整工作岗位,在商州区乾元宾馆楼下张改萍的车上送给张3万元。2004年4月,张某在咸阳张改萍父亲家的楼下又送给张2万元。同年5月,经张改萍提议,张某被任命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蓝商高速公路征拆安置环境保障办公室副主任。4.8万 王某升任财政局局长  2000年到2001年期间,原商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某为能升任局长,先后4次在张改萍办公室共送给张2.5万元。后经张改萍同意,王某被提拔为区财政局局长。之后王某为了表示感谢和继续得到关照,于2002年春节前,在张改萍办公室送给其3000元;2004年11月,在张改萍住的诚信大厦502房间送给其1万元。2005年7月,王某为了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在诚信大厦502房又送给张改萍1万元。  4万 唐某多次调任  2001年8月,时任商州市麻街镇党委书记的唐某,为调回市直属部局,在张改萍办公室送给其1万元。同年10月,经张改萍提议,唐某被调任商州市安监局局长。2002年11月、2003年4月,唐某为调整工作岗位,两次在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改萍病房,分别送给张1万元、2万元。2003年5月,经张改萍提议,唐某被调任商州区计生局局长。  4万 刘某升任水务局局长  2002年12月,商州区水务局副局长兼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刘某,为能升任水务局局长,在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改萍病房送给张2万元。后经张改萍提议,刘某被任命为区水务局局长。刘某为了表示感谢,于2003年7月,以看望张改萍之弟为名,到咸阳其弟住院的病房,送给张改萍1万元;2004年春节前,刘某到咸阳张改萍家中送给张1万元。  3万 王某当上旅游局局长  2002年8月,时任商州区旅游公司兼牧护关镇副镇长王某,为任商州区外事旅游局局长,到张改萍办公室送给张2万元。同时9月,经张改萍提议,王某被任命为商州区外事旅游局局长。为了表示感谢,2003年5月,王某在牧护关镇公路边,送给张改萍1万元。  3万 杨某调回商州提拔  2001年9月,时任商州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副主任的杨某,为调回商州工作,在原商州市驻西安办事处送给张改萍2万元。经张改萍提议,同年10月,杨某被调任原商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春节前,为任商州区委办公室主任,杨某在区武装部楼下张改萍的车上送给张1万元。经张改萍提议,同年3月,杨某被提拔为区委办公室主任。  3万 陈某成为乡长  2003年4月,时任商州区张村镇副镇长的陈某,为得到提拔,通过杨某送给张改萍3万元。经张改萍提议,同年5月,陈某被提拔为商州区砚池河乡乡长。  2万 赵某出任人事劳动局局长  2002年2月,时任商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的赵某,为任区人事劳动局局长,在张改萍办公室送给张1万元。同年3月,经张改萍同意,赵某任命为区人事劳动局局长。此后赵某为表示感谢,又到张改萍办公室送给张1万元。  2万 王某调任畜牧局局长  2002年8月,商州区扶贫局拟与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合并为商州区扶贫开发局,时任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的王某,为任扶贫开发局局长,到咸阳张改萍父亲家楼下,送给张改萍2万元。后经张改萍建议,王某被调任商州区畜牧局局长。  2万 杨某当上扶贫开发局局长  2004年5月,时任商州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的杨某,为了得到提拔,在张改萍所住的诚信大厦502房间送给张2万元。后经被告人张改萍同意,同年6月,杨某被提拔为区扶贫开发局局长。  2万 费某成为督察室副主任  2003年4月,时任商州区教育办公室主任的费某,为得到提拔,在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改萍病房送给张2万元。同年5月,经张改萍提议,费某被提拔为区委督察室副主任。  2万 张某当上执法大队队长  2004年8月,时任商州区计生局执法大队副队长的张某,为了得到提拔,在区计生局局长唐某的陪同下,到咸阳张改萍之弟家中,送给张改萍2万元。经张改萍提议,2005年2月,张某被提拔为区计生局执法大队队长。  2万 魏某出任镇长  2002年11月,时任商州区黑山镇副镇长的魏某,为了得到提拔,在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改萍的病房送给张2万元。经张改萍提议,2003年6月,魏某被提拔为黑山镇镇长。  0.5万 王某升任动物检疫站站长  2004年4月,为了得到提拔,时任商州区动物检疫站副站长的王某,到张改萍所住的诚信大厦502房间送给张5000元。后经张改萍提议,王某被提拔为区动物检疫站站长。最新消息陈浩年因患病被暂予监外执行系陕西商洛陈氏涉黑四兄弟之一澎湃新闻 00:00:00日前,澎湃新闻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网站获悉,在山东省监狱服刑的罪犯陈浩年因该犯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规定的疾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山东省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认为陈浩年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陈浩年,性别男,日出生,汉族,居住地陕西省商洛市,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经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于日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日起至日止,在山东省监狱服刑。陈浩年陈红军在京落网发表于 &继日,陈浩军(原西关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陈浩斌(又名陈三虎,原夏阳公司经理)、陈旭(原商洛市邮政局职工,陈浩军之子)被我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依法逮捕后,省、市、区公安机关积极组织警力抓捕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陈浩年(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居民)、陈红军(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人)。近日,在公安部的协调指导下、北京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一举将潜逃两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陈浩年、陈红军抓获并顺利押解回商。目前,该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警方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知情群众继续积极举报该案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举报电话:专案组2386201&&&&&&&&&&&&&&&&&&&&&商洛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312274&&&&&&&&&&&&&&&&&&&&&商州公安分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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