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被熟人介绍去北京学管理,一个月没收手机封闭式学习。不会是传销吧?

  前天我只身一人穿着一件背心从广西到北京。去了国家信访局,公安信访办,两家属地派出所,  为了救我妹妹,冻的瑟瑟发抖。CCTV中央电视台也不让我进去。他们全都不受理这个案子,叫我找广  西当地派出所。而我不相信他们,他们没有给我安全感。 当时有俩辆旅游大巴涉嫌传销,我对着们  喊叫他们走他们不信。我报警了 ,隔了一个多小时才来了辆小摩托一个警察询问了一下就走了 。而  传销的大巴早不知去向。当地的本地人告诉我一般的警察管不了这个事情。而你还会因为这出事。晚  上我们喝酒聊了很久,没收我的饭酒钱还给我找了住宿。感谢广西人!他们劝我早点回去。这是我跟  他们聊了很久并且以前我和广西人有着很深的缘分,他们才向我吐露的心声。他们说警察和他们也是  有利益瓜葛的,而我们本地人对你们也是又爱又恨,没你们生意不好做,有你们炒高了物价房价。他  称我们这些外地人为无脑人,被吃掉了脑子。不信你进去试试,过了几天你恨不得把我们也拉进去。  快回去吧!!叫爸妈装病把她骗回去。我终究不想爸妈知道这件事情,不想全家期望的妹妹成了这个  样子。成为她人生的污点。哭了很多次,也折磨自己几天没有睡觉。因为他说她是为了我。第二天我  去了北京,也就是昨天的到的北京,穿着一件背心在这个陌生城市四处游荡。我所遇到的所有人的给  不了我任何帮助,陌生人嘲笑我穿的少。北京公安信访办的一个湖北宜昌的警察,我的老乡,叫我回  广西找市公安局。叫我买了衣服,吃了饭。我去北京站买去广西最快的车票,她给我张去宝鸡的。人  生真尼玛逗,我还真坐过来了。在陕西宝鸡找了家小旅馆给手机充电,在网上发帖寻求帮助。我打字  这会儿,我妹给我打电话我没接。这是她发的短信    有人可以帮到我吗?
这是我的号码. 也可评论留下建议.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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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宏观调控”:他们说国家打击传销就是宏观调控,调控的目的是把做得不好的害群之马清理掉,把精英留下来。就这么轻轻一句话,就能打发下面的人员。  这句有这么灵吗?只能说,发财梦做大了,人就迷糊了,正在自己为自己找说法呢,说法就来了。传销老总就是摸透了人的心理,所以雪中送炭给大家送来了答案,只要答案一到,大家什么也不会多想,就继续忙乎去了。如果你是个思想活跃者,他们就会鼓动你加强学习、增强能力,让你忙得无暇思维这些无关的问题。  什么叫害群之马?当打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你会认为自己是害群之马吗?为什么要连锅端而不是只打击某一个人(所谓的真正的害群之马)?如果仔细想一想,打掉一个老总,就能够打掉一个团队,这个团队还不是传销组织吗?再想一想,害群之马倒底是老总呢还是经理或者业务员呢?为什么业务员举报了,老总会被抓?  于是,针对这个问题就出现了新的说法,被打掉的团队是不正规的。  要是自己的团队被打了,是不是自己的团队也不正规呢?这时,大家会异口同声告诉你,放心吧,我们的团队绝对不会被打击的。如果你继续问,那我可不可以举报呢?这时,他们一定会刺激你,好啊,去举报啊,我们正好需要证明一下。也许你这时就服了。但是,如果你敢举报,你就一定是害群之马,马上被通知除名。这时你就可以想通了——不能举报的。  总而言之,只要你有疑问,他们就有说辞,这些说辞都是经过老总反复研究制定的,是必须复制不能随意篡改的。我这样一说,你们就可以明白了为什么当你提问的时候他们岙开话题而不立即答复你。其实,当他们不能答复的时候,他们已经记下了你的疑问,月底提交经理室后,又会集中交给老总们去商量如何答复的。也许半年后你再提同样的问题时,他们就有了答案了。  判断“连锁经营”、“1040工程”是不是传销的方法:  既然有对“连锁经营”、“1040工程”的判决,(王来军、周政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甬慈刑初字第850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zj/zjsnbszjrmfy/cxsrmfy/xs/23762.htm)那么“连锁经营”、“1040工程”必然违法。  对于正在从事“连锁经营”、“1040工程”传销的人员,认为:  1、判决是宏观调控。对此看法的人,可以通过与代理相关传销案件的律师、关押传销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关押传销服刑人员的监狱取得联系,证实被判决的人是不是真的被关押。  2、被判刑的人从事的 “连锁经营”、“1040工程”是假团队(即:不是国家做的)。对此看法的人,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对促使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依法起诉、判决的监督机制、制度请另行查阅相关规定)来验证团队的真实性:http://wenku.baidu.com/view/c1ca8d23f121dd36a22d828f  以下三个证实“连锁经营”、“1040工程”合法性的重要理由:  1、为了自己和亲朋好友不走向犯罪。  2、为了确保合法的赚1040万。  3、为了验证简便、高效、权威。利用国家机器来验证其合法性,比起去全国各地考察简便、高效、权威的多。  所以,这样做是值得的;  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费用是50元,当公安部部长或副部长坐在被告席上时,基层公安机关应该会依法出具《受案回执》、立案、逮捕(逮捕自己体系老总时,公安机关会公开行动,这时基本上已经很容易判断自己体系的合法性了,就立即停止自己和亲朋好友的所有传销行为,并促使起诉、判决)。除非“连锁经营”、“1040工程”真的是国家行为。
  被害人等知情者除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可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致函(最好特快专递、电子邮箱)工商主管部门,要求将涉案事实向公安机关移送;对其拒不移送行为,报案人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起徇私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控告;也可以经过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及进一步向更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后向较高级别的(案件发生的异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10 号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一年七月九日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0972.htm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一些我上的 他们的课 。 我妹的包,还有他们的专用手机网络,之前说是国家专用  的网络。我还一张我走之前的照片,看了他们一眼。没有加入他们的游戏,而是占用别  人的东西和一本地人差点打起来了。受了气
  厉害了
  楼主真是用心良苦啊
奶奶的我去了合肥刚回来 交了元手机 呆了一个月刚回来
你去了几天看了几天 你的亲人去了几天?
  那个刀
找里面最牛的统一刀自然就有人关了
  挣不了钱的,你可以让他看看论坛里的“梦断传销路”,经典的传销内幕揭露
  梦断传销路好像是北派传销
理论上和你妹进的南派传销不一样
不要给你妹看
  楼主留个qq
一起探讨下  
  哈哈。。。哥也被亲人约去考察过,两年前的事了。在里面呆过一段时间。因为哥自由散漫惯了受不了里面纪律的约束所以跑回来了。这就是一个玩钱的游戏,想把这个游戏玩好也就是赚到钱需要很高的情商!我亲人做这个赚了500万以上。很大的老总!这个现在已经很普遍了基本上所有省份都有。北京都有!这个游戏百分之百违法,但是被抓到并判刑的是极少数。再说直白点能被判刑的都是赚到钱了的!最多判2-3年。对于赚到钱的人来说判个一两年完全可以接受。大多数从事人员被抓到也没什么事。  
  。广西传销现在越来越高级了啊,我前段时间才从那边回来,差点被洗脑的啊,不过一上飞机就清新了,你在那个环境呆着就容易被洗脑,这个洗脑也真可怕,利用疲劳作战还有对朋友的信任还有人性的贪婪,有很多人都说自己绝不可能被洗脑,我当时去之前也说我百分百不可能被洗脑,但是真的处在那个环境的时候,我才知道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基本上就是让你晚睡早起,一天见4个人,每顿饭都是下馆子一大桌人都在给你灌输,纯资本运作不违法能赚钱,一顿饭一个老总的陪,还例句哪个哪个名人也在这里,说实话我还见到了几个,青秀山去过南宁的基本都去过吧,一大早5点就过去,话说这是让我最恶心的一天,各种胡编乱造,但是又让人反驳不了。在南宁呆的一个星期就是在疲惫中度过的,甚至连吃饭都是一种受罪,在到达机场的那一刻,我感觉全身轻松,终于解脱了,那种钱不是我们能赚得了的,这个游戏对于大多数穷人来说就是一个破坏朋友信任的游戏,就像他们说的这是一个富人的游戏,所以你没有几百万的家底没有广阔的朋友圈(你朋友也需要跟你差不多的家底),基本这个游戏就玩不下去,顺便说下。这游戏总有玩不下去的一天,真到崩盘了,哭的就是最底层的那些人  
  任何的个人意志观点恐怕都无法与之为敌.一座城市都在传销。这是国家暗中的机器。打造人才,为2015直销铺路,扶贫计划,总理接见,各种暗示的商品建筑,政府大楼。东盟10+1,为打造亚元做准备.
的别墅,东盟10国的别墅。你能遇到的所有人,火锅店的老板,卖水果的小贩,你的隔壁左右一栋楼两栋楼三栋楼美女帅哥年纪大的,年轻的,小孩子.一家人两家人全窝在这。300多家银行,什么反洗钱法。邓小平理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超越香港,深圳。一群没穿军装的军人,忍辱负重。草 ,去他吗B。国家要是这么干,真TM让人瞧不起。可惜我们的国家只有着强大的势能,没啥动能。这势被一群投机倒把者利用的一塌糊涂。
  肯定是传销,在广西哪里?这个案子,你不要去找派出所,直接去找市公安局!
  传销害人 政府该严厉打击
  “北海现象”暗涛汹涌 广西传销谁来买单?  http://www.dsblog.net  10:15:00  陷入广西传销泥淖的外省民众是落后体制下的牺牲品   关于地方传销诈骗,全国已有上亿人了。这不得不令人深思。眼下广西就有500多万人因传销而穷困潦倒,沦为无业游民。他们每人以7万元入伙,下个月返回1万9千7百元,以示行业之“正派”,再加上吃住每人最少有10多万元消费在广西。  传销的性质是诈骗。它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的多少而计算报酬,大约是每发展一个人平均拿到7千元。目标是要拿到1040万元,称1040工程。结果是生活了一年以上的传销民众被骗后,大多数因发展下线人数不足,报酬太低,发财无望而选择离开。他们约来的新人同样被骗,然后再骗别人,以此滚动发展。这个行业的诈骗要害是在级差人数上。它要求每人约来3个人入伙,类推发展,发展到第16个轮回后,就是3的16次方,人数就上了亿。这当中会产生个别老总,但垫底的人占到99%还要多。   传销初期就有严格规定,广西人不许做。这是一个引进人口,引进财富程序,因而导致严重势态。传销从1998年广西的玉林起步,到现在已有13年历史了,并已形成独特的传销文化。广西各地市书店均有理论书籍,如“北部湾集结号”、“风生水起北部湾”、“方与园”、“资本运作概论”等上百种。最著名的应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丁耀华先生关于传销的讲话,人手一册。丁先生没有参与传销,却是教父级的传销者。其实他也没弄清这是个什么东西,弄清也不会这么说,哗众取宠而已,然而却殆害无穷。  传销的管理体制是五级三进制,分为老总、高级业务员和经理等级别  有一本小册子叫“业务洽谈”专讲体制的建立。当然也有虚假的内容,如给国家交税以及国家负责资金的二次分配等。另外,有传销守则20条,内容是不许看电视,不许乱搞男女关系,到饭店吃饭罚款500元等等。目的是学习军队纪律,但这种文化体现却是近乎残酷的景象,也是传销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一些心术不正的传销组织者延伸了传销守则,要求每人都要背诵“业务洽谈”,每背错一个字罚款50元不等。该“业务洽谈”错句、病句迭出,甚至狗屁不通。无知的传销组织者不许改正,现场笑话迭出,被罚者无数。另外每碰一下凳子罚款5元,碰两下10元。如果有事要在方格纸上写假条,笔画出格,达不到印刷体标准的每一画罚款5元。就连每星期的二和五召开“老鼠会”进会场,都有要求,走路方向和姿态不对,错一次罚款5元等等。他们随意制订“老鼠会”罚款条例,不下几十种。从而造成会场气氛十分恐怖,有的新人当场吓昏过去。各个团队的会议管理好坏就看罚款多不多。人们为了挣到1040万元,敢怒而不敢言。  对如此恶劣的行径,政府官员素质低下,漠视如常。在严苛的整治之下,尤其是新来的传销者,大部分都是生活无出路的贫民,经过资本运作“六班课”和传销书籍洗脑后反而坚定了信心。认为这就是党和国家主办的让穷人富起来的阳光工程、特殊行业,就是违反“宪法”,侵犯人权也是应该的。  美国有位作家写过一本书,讲的是20世纪60年代西班牙民族解放的事情,有座修道院就是这样管理的。不过修女们没有钱,犯了条例如说错话,交头结耳,不礼貌等,则是自己抽自己几十皮鞭,书名叫《岁月的沙滩》。 所有这些传销的文化现象,被有识之士称为经济领域的邪教。   13年来,广西的传销民众你来我往,几乎是每两年一茬新人,累计人数约3500多万,总投入资金约4万亿元。这些钱大部在当地消费了。这引起了另一个怪现象,即广西各城市的GDP增长由过去的倒数,一跃成为全国典型,并迎来各方领导的赞誉和批示。这种传销滚动如若停止,资金链就会断掉,广西城市的经济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治理传销的难度是传销与地方经济纠结在一起。  不难想到,广西各地政府打击传销为什么越打越历害?显然是欲擒故纵,明打暗保,就是治理也是劳民伤财,甚至是转移矛盾,淆混视听。粗放式甚至野蛮发展经济的根源是体制落后。这导致一些领导者权力过度集中,急功近利,随意行政。如在传销密集区挂上“无传销社区”的牌匾,遮人耳目。为了使传销不过于张扬,引起记者的注意,在传销人员密集活动的公园门口公开张挂标语:“依法保密,人人有责”等。再加上无良文人炒作,形成独特的文化理论体系,并不断有新书出现。这样的推波助澜,使传销这一诈骗活动,很快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并且愈演愈烈。  不仅如此,还有硬件设施。广西北海市几年内高楼林立,大部分是由当地人从银行低息甚至无息贷款购买,然后租给外地传销人员从中虞利。在金滩海岸,有处叫做北部湾1号的文化概念楼群,主楼都在30层以上。此楼群设计的样式为“1040”。2011年底完工并售出的两幢楼是后面的两位数,即“4”和“0”字楼。其中还有7幢附楼也已完工,与主楼对称布局,寓意为投资7万挣到钱1040万元,传销人员称“以小搏大”。这种不谋而合的形像建筑使新来的传销人员观后更加信念十足。  另一个硬件是银行发展规模令人吃惊。因为传销的总人数是通过银行定额办理信用卡来控制的,需求量很大。就拿广西北海的半岛城区为例,南北东西各自长度不超过10公里,人口不足30万,各类大小银行就有1百多家。每年3至9月份是传销旺季,传销人数比城市总人口还多。这期间每个银行的信用卡都是限额发放,并且每天少到不足10张。仅此一项每个银行每月可吸收存款2千多万元。故而成为这座传销城市的一大景观,并被传销人员津津乐道,称之为“北海现象”。  传销头目凭信用卡发放报酬,以示传销诈骗的“合法性”及“公平性”。由于传销书籍多、楼群建设多、银行设置多,传销人数多,使北海市民也误认为这是政府在支持的项目,称之为高级传销。  广西传销的特征   广西传销的特征是:明里打击有声有色,暗里传销如火如荼。这正是当地官员精心操劳的结果。众多不断陷入传销泥淖的外省民众正是这些“坐地虎”的衣食父母。公安人员抓住传销头目,每人都要勒索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这都是传销民众的血汗钱,至今没有归还,理由是依法罚款。民众把这种适时抓捕叫做“养鸭”.,伴随着每年都有的媒体曝光,传销头目在内部叫做“宏观调控”。认为这可以吓退一些人,否则来人太多,北海城放不下。不仅如此,广西城市居民也成了“坐地虎”。因为如果传销人员一走,盖房子的开发商因卖不出房子要闹事,出租车司机因没人坐车要闹事,市场卖菜的因没人买菜也要闹事,靠出租屋生存的人因没人租房更要闹事。实际情形也是这样的,有的城市因传销人员调动后一时少了,引起出租司机和房东们静坐抗议。 所以,广西的传销治理已逞骑虎之势。 地方政府不费一枪一弹的“空手道”经济,虽然创下了GDP的高增长纪录,但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来衡量,就是太缺德!这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也是罕见的怪现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广西城市经济的繁荣是建立在外省民众血本无归基础上的。这绝不是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资金的大量流失也隐性地影响了外省的经济发展。外省地市领导有人多次来广西调查,查明真相后愤然离去。传销教父丁耀华先生也在讲话中提到,四川有位省级领导调查后,因在媒体上反对传销而被撤职,公然暗示广西传销是国家项目。为此,传销头目利用丁先生的讲话迷住了不少外地民众。遗憾的是,越是对党忠诚的专家、学者和党政干部越容易陷入其中。在传销队伍中,这类人士很多。所以众多网友,用缺德两个字来概括广西的打击传销的浮衍态度,是再准确不过了。长期发展下去,难免会使内地干部群众产生不满情绪和不稳定因素。   现在已不是治理的问题了,而是谁来承担的问题。无担待,难治理。把政治运动的经验拿来指导经济是不妥的。如上世纪“文化革命”中的“大批判”和“打、砸、抢”,采用的是以点带面的形式,很快在全国推广,出现了闻所未闻的混乱局势。经济改革时期我们同样借用了这种形式。如在个别地区加大投资力度,试图以这些地区为榜样,先富起来,带动全国。结果是点富起来了,面却更穷了。国家就那么点儿税收款,投在那里那里亮,出现了“富广东,穷广西”,的尴尬局面。其后亡羊补牢想了许多办法,如在1993年开始在北海搞一窝蜂发展,投了好多钱,结果没人来,留下许多乱尾楼,半截路等,失败了。有记者记录下来了,书名叫《北海的十年》。其后就引入了传销。出发点是好的,收获也很大,但后患无穷。  传销是发达国家早就严令禁止的东西。如美国早就有《禁止金字塔消售法》、日本也有《禁止无限链锁消售法》等等。靠政治经验拍脑门决策经济是不科学的。陷入传销泥沼的外省民众绝不是罪犯,而是被冤枉了的受害者,是中国新出现的弱势群体。不仅如此,包括传销老总都是落后体制下的牺牲品。
  在北海市政府门口每天都有上千人进行传销行为。如何起诉北海市市长?
  现在的传销太多了,利益的问题。解决不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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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微商是怎么炼成的?如何操盘微商体系? - 知乎<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0,662分享邀请回答1.8K23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weixin.qq.com/r/VkyRiUjEoxXcrQzq9xlE (二维码自动识别)781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独步天下客,反传销ing_天涯博客_有见识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区
《北部湾集结号》到底想集结什么?    
最近很多网友打来电话,咨询一本叫《北部湾集结号》的书,说是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正版书,在广西南宁、北海等地各大书店被疯狂抢购,一时间洛阳纸贵,被各地从事“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行业”人士奉若至宝。因为这两年中央到地方的媒体对广西传销的报道铺天盖地,广西已是传销的代名词,举国一片过街老鼠喊打之声,去年刑法修正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颁布实施,打击传销的紧箍咒愈加急迫,“行业”形势低迷,可谓四面楚歌,唯有传销利益链形成的“地方保护”让其苟延残喘。《北部湾集结号》的横空出世犹如一剂强心剂,传销组织抓住这根救命稻草疯狂鼓噪,为他们“行业”的合法性正名。正版书的威力确实厉害,效果立竿见影,来考察的新人络绎不绝,很多传销体系发展迅猛,传销网头们借着这本书赚得盆满钵溢。    
笔者一直很困惑,以前宣传“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传销书籍都是非法出版物,只有地摊上有售,这回怎么金蝉脱壳,由“街头乞丐”摇身一变,换上“广西人民出版社”这套华服霓裳,登上新华书店这个大雅之堂的呢?直到最近一位南宁的朋友寄来这本书,才得以见识庐山真面目。    
看完这本书,笔者的感受就是广西传销这潭浑水实在太深了,传销的利益链确实根深叶茂,由以前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老百姓和不法商贩,到电信、银行等部门的睁只眼闭只眼,现在连正规出版社看到地摊上的非法出版物销售火爆也不免眼红,也想急于从中分一杯羹。      这是该书的封面    
其实乍一看真看不出什么东西,不就是一本介绍北部湾开发开放的画册吗?印刷并不算精美,价格却高达43元一本。但是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一页页翻开来,却感觉内藏“玄机”,该书的编辑为了迎合“行业人”的口味确实是煞费苦心。就拿该书的封面,传销分子们解读为:我们拿到书的第一印象就是封面,俗话说看报看标题,看书看封皮。《北部湾集结号》的封面就是蓝蓝的底色上,一个强健的裸体男人跪在神龟上面吹响海螺,召唤人们前来北部湾集结,集结到东盟自由贸易区来建设、开拓、创业、创富。一旁的东盟自由贸易区会展中心的图案,就是告诉人们这个巨大的自由贸易区,是值得天下精英,各路人才纷至沓来的。这里市场巨大,这里机会多多,这里财富多多。按照书中引用北海市市长连友农在杭州的市长峰会上讲的那样:“到了我们那里,没有不赚钱的,只是赚十倍还是几十倍上百倍的问题”。      左边是该书打出的销售广告,右边是火爆的购书场面,其实该书除了传销组织毫无一点价值,购书的肯定都是传销人员。      该书的序言    
该书序言所说:“&北部湾集结号&不是告诉人们改革开放后中国发生了什么,北部湾发生了什么,而是告诉人们面对新生事物如何站在国家的角度进行思考。关注细节,认真思索,快速反应,严格推理,有经济学原理、关联经济理论经济现象。对研究北部湾经济的开放开发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参考价值。”    
我们不明白它介绍了什么新生事物?到底有什么价值?我们只知道广西“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传销新变种祸国殃民,“雁阵效应”已经让这颗传销毒瘤扩散到全国各地!      学术界存有争议的“消费资本化”理论也被搬到该书中着重阐述    
为了寻找理论支持,陈瑜教授所著的《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成了传销骗子的教材,“消费资本论”不但被“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奉若制胜宝典,被“发扬光大”,也成了我国返利式传销的理论基础,广西永乾传销的“消费来福系统”就是明证。如果一种销售模式只能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展开,没有过硬的商品,产品也仅仅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演戏的道具,甚至根本就不讲产品,说得再动听,也掩盖不了其坑蒙拐骗的实质。显而易见,更多人支付金钱购买商品是为了自身生活的需求,而不是投资。      该书引用的所谓的《凤凰卫视》的一句话    
香港《凤凰卫视》的一句话:在祖国大陆上正发生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支不穿军装的军队,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一个打造亿万富翁的摇篮,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有志之士。他们在媒体的掩护下、忍辱负重、积极运作、成功的构筑着祖国的经济长城。”    
上面这句话是传销组织经常引用的,实际上全是胡编乱造的谎言,根本就是子虚乌有,该书赫然纸上可见其为传销正名的险恶用心欲盖弥彰!    未完待续该书封面火爆的购书场面该书的序言“消费资本化”理论《凤凰卫视》的话
我们是民间组织“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志愿者,我们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对广西传销的现状了如指掌,疯狂程度确实触目惊心。 广西是冒险家的乐园,是传销赌徒们孤注一掷的战场,他们不惜变卖公司、房产,甚至借高利贷,他们置亲情于不顾,把自己的明天甚至家庭投入到一场鲜有胜利者的豪赌之中,结果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广西,让数以百万计的传销受害者伤痕累累,让无数家庭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该拿出实际行动了,广西政府!前不久我们协会接到一个来自吉林长春的求助,一位朝鲜族母亲把自己在韩国辛辛苦苦打工所挣的10多万元投入到广西宜州一“连锁销售”传销组织,那可是血汗钱啊,在韩国打工,从早上9点不停地忙到晚上10点,短短20多天两年打工的积蓄就被传销组织骗得一干二净!我们协会接到的求助来自社会各阶层,广西传销,参与的人相当复杂,三教九流都有,除了农民、下岗工人、大学生这些传销的主流群体之外,还有很多社会名流也卷入其中,教授、博士生、研究生、记者、律师、国家公务员、退休干部,演艺界的人士,沿海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老板、白领都参与其中,上至直辖市的北京、上海、天津,下至中西部贫穷落后地区的农民,都趋之若鹜。可恶的广西传销,让多少受害者倾家荡产,让多少家庭妻离子散......是时候了,广西政府该拿出实际行动了,为什么不下大力度铲除这一传销毒瘤呢?
  回家吧!马上就要过年了,该是合家团聚的时候,不要再让你们的家人和朋友担惊受怕,遭受全家离散之苦了,他们等待得太久,已经哭干眼泪,望穿秋水,不要再让他们遭受折磨和煎熬了。难咽的大锅饭、“老三样”,哪里有家里的好酒好菜有滋有味呢?   回家吧!放弃那遥不可及的“梦想”,放弃那充满谎言又见不得阳光的生活,下定决心,马上收拾行囊,踏上列车,回家的路其实很短......
过年了,该是回家团聚的时候,出门在外的朋友,都在收拾行装,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为了梦想中的“事业”,在异乡“磨刀霍霍”,准备来年“大展宏图”,他们会留在当地过年,这就是遍布全国的上千万传销大军。
不能说他们是自甘堕落、自我颓废的一代,他们有激情、有梦想,并自诩打造“高素质人才”,以后的“百万富翁”。
人人都要有梦想,人人都要有自信,这个本没有错,但是在一个小圈子里孤芳自赏,自我陶醉,连......&&
新华网南宁1月8日电 题:揭开“资本运作”传销黑幕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梁思奇
近两年来,一种打着“资本运作”旗号的非法传销活动在广西一些地方风靡一时,吸引各地众多人员“加盟”。今年元旦前后,随着北海市、区两级法院分开审理的一起特大传销案陆续开庭,这一新型高额传销的黑幕被揭开。
传销升级,“知识化、职业化”
据北海市检察机关的公诉,这起特大传销案的被告人多达95名。由于人数众多,按其内部不同“体系”,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3个区法院分开审理。被告人中,博士、硕士各2名,26人为大学本科文化,显示这类传销“高层次”和“知识化、职业化”特点。
从2006年下半年起,北海市民感觉外地人异常增多。他们租赁入住在各个高档小区,使得住房租金从原来每套公寓数百元涨到1000多元、2000多元,有的甚至达到三四千元。这些租房者普遍的要求是配齐家具、厨具、电器等生活用品,能够即来即住。与此同时,一个所谓的“1040工程”悄然传开。......&&
传销有三种表现形式:“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主要类型包括以下三种:有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网络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振兴东北”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传销(异地邀约,俗称‘老鼠会’);有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网络电话”、“网赚”、“基金”、“网络教育”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网上传销;有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以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的传销公司。         
在这三类传销模式中,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传销(简称‘异地传销’)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看电视、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传销人员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毫无诚信,破坏了人与人的信任资源,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导致很多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传销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传销违法犯罪‘经济邪教’的本质日益凸现,打击传销已迫在眉睫!         
“异地传销”从业人员正在从农民、下岗工人、大学生、退伍军人这些传销的主流群体扩展到国家公务员、退休干部、演艺人员、记者、律师、甚至研究生、博士生、教授,参与人员不分地域,沿海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老板、白领,北京人、上海人、天津人,都趋之若鹜。         
现在全国除了西藏外,所有省份都活跃着“异地传销”的身影,目前全国参与“异地传销”的人员至少上千万,数目触目惊心。全国传销猖獗的省市有:广西、河北、山东、天津、河南、安徽、陕西、广东、湖北、湖南、辽宁、江西、贵州、云南、山西、江苏、吉林、浙江、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宁夏等省份的大部分大中城市和部分县市,均聚集了数万乃至十万的传销份子。         
每个省市传销人员分布如下:         
广西:    
南宁(主要集中在大沙田、仙葫开发区、宾阳、武鸣、隆安等地,加起来有10万之众)         
北海(城区各小区密布,大约有10万之多)         
贵港(来自这里的求助特别多,看来不排第三还不行)         
来宾(曾今的传销之都,现在依然是‘连锁销售’的革命圣地,接到亲人朋友被骗这里的求助电话依然很多)         
桂林(传销组织主要分布在临桂、灵川两县,市区也有,荔浦、兴安、龙胜、永福等县均有传销活动,可谓遍地开花)         
玉林(因央视对该市传销的曝光而闻名全国,政府的打传力度在广西来说还算不错,不过传销仍然很多,打传的同志们仍需努力,北流的传销也应引起重视)         
柳州(四周邻近的城市传销都很猖獗,自然也少不了)         
广西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梧州、贺州、河池、钦州、防城港、东兴、宜州、百色等         
广西传销从“连锁销售”最初投资几千到数万元,再到“资本运作”的69800元,甚至数十万元,越玩越大。传销的一个新动向,很多沿海一带的老板和富人也卷入了这场金钱的游戏,“资本运作”已没有产品和公司,一份69800元,可以买好几份,再找3个下线,这种金融传销损失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确实触目惊心。传销已不再仅仅是穷人玩的游戏,正在向高层次、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方面发展,值得我们全社会关注。         
河北:         
保定(不仅市区北市区、南市区、新市区传销密布,所辖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州市、满城县、徐水县等县市传销也异常猖獗,而且在2007年保定市区接连发生两起传销人员围攻工商所、派出所的严重暴力抗法事件,可见传销在当地是何等猖獗)         
廊坊(离首都北京很近,交通便利,是传销组织的乐园,廊坊市区的传销很猖獗,所辖霸州市、三河市、香河县、固安县等市县也是传销的重灾区)         
邯郸(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市内三区、开发区和邯郸县,邯郸县在2007年8月也曾发生传销人员围攻派出所,打伤县公安局长的暴力抗法事件,该县公安局在今年7至9月接连摧毁两个以销售“丹妮”和“美兰”化妆品为名的传销网络,据了解,这是目前河北警方查获的最大的两起非法传销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截至目前,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47名,其中A级头目6名,B级头目29名,端掉传销窝点309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万多人次,解救被传销团伙控制人员1023人。)         
河北省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沧州、石家庄、邢台、唐山、秦皇岛、衡水、承德、张家口         
河北传销属于北方打着“网络营销”旗号的传销组织(简称‘北方传销’),异地邀约,吃大锅饭、睡地铺,以三商法、五级三阶制(有的叫六级四晋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回归制等)为制度,上线款(入门费)主要有2900元和3900元两种,传销组织名称比较杂乱,有“婷莱雅”、“贵州红跃”(现已改名‘贵州山霸’或‘香港山霸’)、“广州天翼‘蝶贝蕾’”、“本溪中绿”、“青岛旭日”、“厦门迈得利”(产品‘梦丽雅’)、“广东艾圣”等         
广东:         
广东传销异常猖獗,分两部分:东部主要是打着“网络销售”旗号的传销组织,集中在东莞、清远、佛山、广州(增城、从化、花都)、韶关、河源、中山、惠州等地,骗的都是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对人身、精神控制更加严厉,洗脑更彻底,有的深陷其中达三、四年之久。有的传销组织通过“网上招聘”欺骗陌生人加入,手段恶劣,并伴有暴力、非法拘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伤害甚大。         
广东西部主要是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分布在茂名(市区、高州、化州)、湛江、阳江、肇庆等地,投资大,损失惨重。         
广东的“众力源”、“亮碧思”传销也甚嚣尘上,需引起关注!         
山东:         
青岛(主要分布在胶州、莱西、胶南、即墨、平度等几个县级市)         
淄博(该市警方曾破获“408”特大传销案,涉及全国11个省市的10多万人,涉案金额超过了3亿元,是当时国内公安机关破获的规模最大的一起非法传销案,不过传销并未绝迹,现在依然猖獗)         
枣庄、潍坊、威海(包括乳山、文登)、烟台、菏泽、聊城、德州、泰安、临沂、日照、兖州、济宁、莱芜等         
山东是“武汉新田”传销的大本营,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是山东的传销好多都是骗的本省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山东“胜利油田”的一个附属企业被“武汉新田”传销骗得差点停产,因为这家厂的员工都被骗去做传销了,由此可见山东传销是何等猖獗。         
山东的传销组织除了“武汉新田”,还有假天狮、“多美姿”、“海之慧”         
天津:    
主要集中在静海县、蓟县、武清区、西青区、大港区、塘沽区等         
天津是“北方传销”的大本营,东北、河北、山东传销交汇于此,是“贵州红跃”的老巢,在这里麇集的传销组织有香港(贵州)山霸、“本溪中绿”(有的已改为‘北京中绿’)、“参美天赐康”、“沈阳协和”、“蝶贝蕾”、“伊达兴全”、“辽宁东升药业”、“厦门迈得利”(产品‘梦丽雅’)等,很多传销网头藏身在这里,长期以来是一个安全避风港。         
河南:         
河南的传销组织的分布情况:开封、商丘、新乡、安阳、三门峡、驻马店、漯河、南阳、信阳、周口、洛阳、平顶山、焦作、许昌、郑州、新郑、鹤壁等一带         
河南全省以假天狮(入门费2800元)传销为主,几乎遍布全省,还有“武汉新田”、“香港(贵州)山霸”、“沈阳协和”等传销组织         
安徽:         
淮南(传销主要聚集在田家庵区舜耕镇赵圩村、青丰村、上郑村、洞山村,国庆街道,朝阳街道,以假天狮为主。几乎两三天就能接到一起被骗淮南传销家属的求助,他们的子女、亲人、朋友被困淮南传销窝,一切联系中断,求助当地执法部门,工商很无奈,公安又不管,他们为寻找自己的亲人肝肠寸断,日夜难眠。恐怖的淮南传销,伴随着非法拘禁等暴力倾向,导致被骗者被打伤打死、跳楼伤亡等事件屡见不鲜。我们的呼吁和媒体的曝光终于换来淮南执法部门迟来的打传风暴,但是仍然不尽如人意,淮南传销还在不断地害人,期望当地政府能彻底铲除这颗毒瘤,不要一阵风地消极应付。)         
安徽传销猖獗的地区还有:阜阳、蚌埠、淮北、宿州、亳州、滁州、安庆、铜陵等,安徽传销组织有假天狮、“武汉新田”、“广州天翼”、“黄氏顺兴” (‘海之慧’)、 “参美天赐康”等         
陕西:         
西安(传销主要聚居区:未央区、经济开发区、东郊、西郊,还有郊外的临潼、灞桥也很猖獗。最近西安执法部门开始打击传销,宣传机器一浪高过一浪,但是简单的驱散解决不了问题,长期的纵容已自食恶果,迟来的阻击战,看来已很难阻挡传销蔓延的势头)         
渭南(来自全国各地的传销人员大量聚集渭南,并曾多次发生被骗传销跳楼死亡、传销者自杀、甚至袭警的恶性事件,今年7月发生传销分子冲击工商所,打伤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影响恶劣。虽然有关部门多次打击,但是仍旧是‘治标不治本’,渭南传销依然很猖獗。我们不得不反思:没有平日的放任,哪来如今的嚣张?)         
陕西传销猖獗的城市还有:宝鸡、安康、汉中、咸阳(包括杨陵)、商洛等。         
陕西在2005年前几乎没有“异地传销”,2006年开始在西安“蓬勃发展”,现在全省已是假天狮传销的大本营,“武汉新田”传销也不少。         
湖北:         
襄樊(包括襄阳、枣阳、老河口,笔者和反传销联盟的同事多次去襄樊解救传销人员,目睹了当地传销的盛况:传销课堂就开在居民楼里,一个楼门里就有6、7个传销课堂,人数达数百人,在全国绝无就有吧!)         
湖北传销猖獗的城市还有:宜昌(包括下辖的宜都)、孝感、随州、十堰、荆门、荆州、黄石(包括大冶)、鄂州、黄冈、咸宁(包括赤壁)等。         
全省的传销组织主要还是假天狮,另外还有“贵州红跃”的余孽,现在湖北还是“北方传销”和南方“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会师之地,荆州、荆门、襄樊、鄂州等地也有很多做“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         
湖南:         
湖南比较猖獗的城市有株洲、岳阳、常德、衡阳、怀化、永州、益阳、邵阳、娄底、湘潭、吉首、郴州、浏阳         
湖南也是“北方传销”和南方“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会师之地,因为靠近广西,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广西的“特产”“连锁销售”最先扎根的就是永州、衡阳等市,后来北方的假天狮也发展到岳阳、株洲、常德、怀化等市         
辽宁:         
辽宁比较猖獗的城市有营口(包括大石桥)、盘锦、鞍山(包括海城)、本溪、葫芦岛、大连(金州、普兰店、瓦房店、庄河)、辽阳、锦州、朝阳、铁岭、抚顺、沈阳(苏家屯、新民)         
辽宁的传销组织有:贵州红跃(现为贵州山霸)、上海栩腾(‘曼之雨’)、深圳凯华、本溪中绿、伊达、参美天赐康、美国伊曼妮(‘欧爱斯黛’)、日本爱博美娜、上海卓丽(‘蓓尔妃’)、山东华孟、黄氏顺兴(‘海之慧’)、厦门迈得利(产品‘梦丽雅’)         
有的传销组织把传销制度“五级三阶制”改成了六级四阶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回归制等,上线款(入门费)也从,到3900不等。         
江西:         
江西比较猖獗的城市有:九江、新余、鹰潭、宜春、萍乡、景德镇、抚州、赣州等         
江西也是“北方传销”和南方“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交汇之地,九江、鹰潭、景德镇等城市假天狮最多,新余、萍乡、宜春、抚州、赣州则以“连锁销售”为主。         
2007年4月江西九江发生百余传销人员打伤30名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可见传销是何等的猖獗。         
贵州:         
贵州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有:贵阳、都匀、遵义、六盘水、凯里、兴义、铜仁         
贵州传销主要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主,投资高,损失大,我们反传销联盟接到来自这里的求助也特别多。还有就是北方的假天狮传销也逐渐渗入遵义和贵阳。         
贵州的“连锁销售”在四、五年前就已甚嚣尘上,据2004年6月《重庆晚报》的一个报道:重庆200余铜梁农民被骗到贵州搞传销,投入400多万元资金后,幡然醒悟,将“大经理”捉获。由于资金全投入传销,群体解散后,200余铜梁农民被困贵州安顺市无法返乡。那么现在重庆人还在扎堆地去贵州“发财”,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云南:         
云南传销主要分布在曲靖、楚雄、昆明、红河(蒙自)、保山、思茅、西双版纳、临沧、大理、玉溪、文山等地         
云南传销打着 “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旗号,有“深圳文斌” “兴田”、“海南贸易”等传销组织         
山西:         
山西传销主要分布在晋中(榆次区、介休)、大同、运城、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包括侯马)、吕梁等地         
传销公司(产品)有“广州天保” 、“黑龙江佳地”、假天狮、“伊达”、“美兰”、 “美莎”、“如秀”等         
江苏:         
徐州(包括新沂、邳州、铜山。徐州“五省通衢”,交通四通八达,也为传销的滋生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各个传销组织在此‘安营扎寨’,传销向来都很猖獗。徐州市的传销主要聚集在鼓楼区的马场湖大新庄、鼓楼花园、荆南小区,云龙区的东甸子村,泉山区的韩山村、段庄村,九里区的火花村、卧牛村)         
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泰州(包括靖江、姜堰)、镇江、扬州传销也很猖獗,常州、苏州也有传销活动,特别一提的是传销正从苏北南下,镇江最近就迁入很多假天狮团队,看来在传销邪教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苏南经济发达地区也免不了惨遭传销沦陷。         
江苏的传销组织有假天狮、“贵州红跃”、“武汉新田”、哈尔滨“伊达牌鲑鱼籽营养液”、深圳黄氏顺兴(‘海之慧’)、香港佳源、浙江“大红鹰”、日本“美妮达”等,其中以“贵州红跃”(现已改为贵州山霸)、假天狮两家最为活跃,聚集人员也相对较多。         
吉林:         
四平(2007年6月四平百余传销人员挑事抗法,工商局副局长被打脾脏摘除,此事还上了中央电视台,但是我们更应该反思传销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深层次原因,今天的四平,传销还依然猖獗)         
吉林省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吉林市、白城、通化、辽源、白山、梅河口、公主岭、德惠、延吉、敦化等         
吉林省的传销组织有“本溪中绿”、“黑龙江参美天赐康”、“哈药伊达兴全”、“上海卓丽”、“日本爱博美娜”等  <
广西传销地图         
广西全区传销活动异常猖獗,上至首府南宁,下至很多小县城,都容纳着数以万计的传销人员,照最严重的城市分布如下:    
南宁(主要集中在大沙田、仙葫开发区、宾阳、武鸣、隆安等地,加起来有10万之众)    
北海(城区各小区密布,大约有10万之多,虽然刚破获高智能高额加盟传销“307”专案,但传销在该市仍然甚嚣尘上)    
贵港(来自这里的求助特别多,看来不排第三还不行)    
来宾(曾今的传销之都,现在依然是‘连锁销售’的革命圣地,接到亲人朋友被骗这里的求助电话依然很多)    
桂林(传销组织主要分布在临桂、灵川两县,市区也有,荔浦、兴安、龙胜、永福等县均有传销活动,可谓遍地开花)    
玉林(因央视对该市传销的曝光而闻名全国,政府的打传力度在广西来说还算不错,不过传销仍然很多,打传的同志们仍需努力,北流的传销也应引起重视)    
柳州(四周邻近的城市传销都很猖獗,自然也少不了)    
广西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梧州、河池、钦州、防城港、东兴、宜州、百色等,还有一些县城也很多,就不一一列举。    
满区尽是邪教徒(传销是经济邪教),全国的资金都流向广西,看来广西这些年是大发传销财!    
广西传销的特点     
与北方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的传销组织不同,广西传销则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旗号,“连锁销售”每人发展3名“事业伙伴”,投资3800元(1份)到36800元(11份)、69800元(高起点,21份)不等,实行五级三阶制,成员从低到高划分为业务员(E级,1-2份)、组长(D级,3-9份)、主任(C级,10-64份)、经理(B级,≥ 65份)、高级业务员(A级老总,≥ 600份)五个级别,为了减少发展的难度,有的传销体系将升总的份额减少为480份。具体经营模式为:交纳一份以上的产品费(产品为廉价的西服、化妆品等),每份产品3800元,购买多份的第二份产品3300元)即可加入“连锁销售”组织,加入后即有资格发展下线,有直接提成、间接提成、销售补助、效益分红四种奖金分配制度。直接提成为每发展一个直接下线,实习业务员可得到570元,业务组长可得到760元,业务主任可得到1140元,业务经理可得到1596元,高级业务员可得到1976元。间接提成为每发展一个间接下线,业务组长可得到190元,业务主任可得到380元,业务经理可得到456元,高级业务员可得到380元。鼓吹出局时可得到380万,甚至几百到1千多万(每个传销体系说法略有不同)的回报。    
“资本运作”是“连锁销售”的升级版,实际上换汤不换药,制度和模式几乎都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是加入该组织必须一次性申购21份(69800元),有的体系一个人甚至可以投资3个21份(差不多21万,美其名曰‘飞着做’)。回报也相当诱人,在广西北海叫“1040工程”,也就是说投资69800元,出局时可赚到1040万!    
广西传销和北方传销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新特点:         
1、传销理论更完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不仅仅停留在北方传销教条式死记硬背的简单复制,还印刷了很多非法出版物。    
为了说明“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合法性,已经把传销产业化,还公然出版了一些为其摇旗呐喊的有关“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非法出版物,以寻找理论支持,甚至歪曲事实,说成是国家暗中支持的。《中国体验经济》《风生水起北部湾》特刊、《资本运作赢在观念》、《连锁销售成功八步》、《无店铺连锁经营》、《自愿连锁销售》、《连锁销售100问》、《直销VS连锁销售》、《连锁经营指南》等非法出版物,这些书籍很多纸质粗糙,错别字连篇,赫然打着各大出版社的旗号,实际上出自地下加工厂。    
②打的幌子更诱人。    
“连锁销售”参与者对每个新人振振有词:日,中国政府全面禁止了传销后,于5月12日不惜花重金从美国(新加坡)引进在国外运行了130多年的历史的“连锁销售”,并且国家下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第195号文件》做出全面规划,以实验田的形式放在两广地带做试点运行。有的传销组织说是石广生引进的、有的说成是李岚清引进的,另外传销组织还杜撰了很多领导人的讲话。把一切对“行业”不利的东西说成是“负面”,把集中打击说成是“宏观调控”,甚至歪曲成“正面压缩、侧面扶持”,鼓吹自己做的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好“行业”,他们以“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为幌子,欺骗亲朋好友到广西来。说这个“行业”是为了解决产销瓶颈化问题、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解决就业问题、减轻社会压力;发展区域经济、缩短东西部贫富差距;以点带面、让更多的人富起来等。    
③不以欺骗为耻,美其名曰“善意的谎言”,自诩培养的高素质人才。    
传销组织以“考察项目、做外贸、做生意”等为名把人骗到广西,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反复给人洗脑,以达到欺骗的目的。极力鼓吹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是一个培养高素质商人的学校,它里面有比较人性化的经营管理20条,有教人为人处事的《方与园》,有教人向上的《羊皮卷》,有教人做人的八大心态,很多传销组织都流行一则据说来自香港凤凰卫视节目的语录:在祖国的大陆上正发生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支不穿军装的部队,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一个打造百万富翁的摇篮,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有志之士,他们在媒体的掩护下,忍辱负重。积极的支付运作,成功地构筑着祖国的经济长城。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很多人都信以为真。    
④、牵强附会,近乎痴狂。为了说明“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合法性,证明它是国家暗中支持的,传销组织旁征博引了很多似是而非的社会现象来佐证:    
⑴.现在资讯那么发达,外地甚至中央的煤体都对连锁销售做了那么多而深入的报道或曝光,当地政府却在中央级煤体曝光后还不立即采取针对性行动,并大肆宣传整治成果,就明显违背了现代官场原则。官员都是想往上升的,如果没有上面的授意,他敢在自己辖区内这么做吗?    
⑵.一下子拿出几十个亿给当地居民做无息贷款并只允许盖房,每层楼还必须橱、卫齐全,为什么?一家人居住的房屋,可以每层楼都有卫生间,可有必要每层楼都修厨房吗?这钱要是老百姓还不起,银行愿意填这个亏空吗?银行也是企业,也需要赚钱啊;要不是国家意志,银行会做这种事吗?    
⑶.“天山太白网”确实存在,我打过电话明细单,确实网内免费使用,且无月租,网外接听同样免费,这种优惠政策市面上的确没有。但它又确实存在,为什么?如果不是国家意志,联通和移动会联手执行同样的资费政策吗?他们可是明摆着的竞争对手啊;    
⑷.银行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可以冻结不明来源资金,连锁销售资金来源于全国各地,且在当地大量聚集和不规则转移,且不转化为实体,明显属于资金异动,银行却不做任何干预,难道它不怕这些过量资金向当年索罗斯发动的亚洲金融危机一样摧毁当地经济,并让他倒退50年吗?这是不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呢?    
⑸.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目的就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如果连锁销售是对国家安全有负面影响的话,别说8年,就是8个月也不可能存在下去。但公安机关却没有对特定地区的连锁销售行业进行打击,反而在给从事连锁销售行业的人员办理暂住证时注明从事职业为连锁销售。这说明什么,违法职业公安机关能给你办理合法证件吗?记住:你可以用钱收买一个李纪周,但你却不能用钱收买每一个公安干警。
为什么小小一个城市能提供足够七八人居住的一万多套住房?为什么当地移动公司敢设立专门的通迅网络以支持业内人员通话30元包月?为什么当人数超出负荷的时候,几万人的网络能够顺利搬迁?为什么屁股大的一个地方会出现十多家农业银行(每个月至少产生1亿以上的资金流量!)?
这些怪现象给传销组织留下了口实,认为是国家暗中支持的,所以他们对“行业”深信不疑。    
无容讳言,大量传销人员的积聚对当地确实有好处,房东乐了,商贩赚了,可是传销人员的腰包瘪了!越来越多的人将会沦为传销难民,成为穷人中的穷人!地方保护在全国各地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因为传销对当地的危害几乎为零,所以在打传上很多地方不积极,只是消极应付。     
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被这些表象所迷惑。地方保护、法律滞后是广西传销猖獗的症结所在。    
更有极个别的传销组织妖言惑众,简直到了荒唐的地步,在广西贵港,很多传销组织流传着这样一个“神话”:说在号称“全国第三大广场”附近的贵港市政府只有五层,而且台阶是三阶,寓意非常深刻,这是政府支持“五级三阶制”(传销制度,笔者注)的信号,如此想象力,也仅有传销组织所独有,真是笑掉大牙!         
2、新人考察更自由,居住生活条件更好      
与北方传销“吃大锅饭”、“睡地铺”等恶劣的条件相比,广西传销居住生活条件一般都较好,有的传销组织为了给新人极力营造赚大钱的印象,租住高档小区,出入豪华宾馆,家具、家电一应俱全。    
最初广西传销组织为了给人“艰苦创业,磨砺意志”的印象,生活条件很差,只能吃“老三样”(早上白米稀饭、中午吃人均三毛钱的素菜、晚上吃白水面皮),捡烂菜叶,有的新疆体系还保持不吃猪肉的习惯,随着广西传销越做越大,加入的富人越来越多,很多做法也在改变,生活条件跟家里并无二致。    
在人身方面的控制也不太明显,不控制手机,相对来去较自由。    
传销组织老拿这个说事,说传销是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而他们的“行业”来去自由,就不是传销。所以说广西的传销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         
3、参与者层次更高,更复杂,投资也越来越大         
广西传销,参与的人相当复杂,三教九流都有,除了农民、下岗工人、大学生这些传销的主流群体之外,还有很多社会名流也卷入其中,教授、博士生、研究生、记者、律师、国家公务员、退休干部,演艺界的人士,沿海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老板、白领都参与其中,上至直辖市的北京、上海、天津,下至中西部贫穷落后地区的农民,都趋之若鹜。    
与北方传销参与的人大多数是20来岁的年轻人不同,广西一带参与的大部分是三、四十岁以上事业有成的人,有的是公司老板,家产上百万,敢投资,也更有说服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些“成功人士”的加盟,使广西传销更有“生机”,导致更多的人深陷其中。    
广西北海警方今年一举捣毁了5个金融传销网络。在抓获的150多名高级传销人员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达81人,其中博士2人,研究生6人,扣押小汽车37辆。不少人是曾担任处级、副厅级领导的退休退职干部,社会背景复杂,大有“来头”。    
从“连锁销售”最初投资几千到数万元,再到“资本运作”的69800元,甚至数十万元,越玩越大。传销的一个新动向,很多沿海一带的老板和富人也卷入了这场金钱的游戏,“资本运作”已没有产品和公司,一份69800元,可以买好几份,再找3个下线,这种金融传销损失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确实触目惊心。         
传销已不再仅仅是穷人玩的游戏,正在向高层次、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方面发展,值得我们全社会关注。         
4、活动更隐秘,取证更困难         
与旧的传销组织相比,“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一改过去“一对多”的形式,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对新人进行“洗脑”或“上课”,而且每项内容由不同人员负责轮流授课,释疑解惑,现身说法,内容包括“法律保障”、“制度”、“收益分配方法”、“钱的保障”等。传销组织原先仅靠租用楼房、酒店、宾馆房间为场所,现在一些地方的传销组织转为在市区一些发达城区通过按揭买房或垄断一些高档商品房住宅小区出租房,作为开展此类传销活动的场所。据警方统计,极个别高档商品房小区租房中有50%以上的住户是传销人员,每套房每月的租金达3000元以上。    
传销人员的生活场所,又是他们的培训场所,给新人的洗脑一般都是在公园、茶楼、宾馆或者住所进行,很多都是家庭聚会型,执法部门查处时没有任何物证;受害者在“申购”时没有收据,“申购单”、网络图都被传销高层及时销毁,即使有一些证据,也往往掌握在“金字塔”尖上的少数几个人手里,很难抓到证据;高级业务员(A级)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躲在幕后遥控指挥。传销手段越来越高明,造成调查取证难上加难。         
5、由“连锁销售”传销产品到纯粹的“资本运作”,已没有公司和产品,以“民间富人俱乐部”、“民间资金游戏”、“资金重组、二次分配”模式为名,吹嘘高额返利。         
这类传销一般无任何商品实物,主要借助投资或购房之名,对外销售一种名为“份额”的抽象物,这个“份额”在传销过程中与其他普通传销实物商品的角色和作用一样,都充当了传销组织牟取非法利益的媒介。这种“份额”可流通、可转让、有价格,实际上就是老式的“拉人头”传销。传销已发展到空买空卖,撕下了最后一层面具,连遮羞布都不要了,典型的商业欺诈!         
6、更善于包装,添加诱人光环。通过参加社会慈善募捐、邀请社会名流参加传销酒会等活动,利用拍摄的影视图片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知名度,吸引人员加入传销组织。
传销都要制造神话,把“成功人士”供上神坛,让底下的信徒顶礼膜拜,A级老总都要进行华丽的包装,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出入开名车,住高档酒店,每个月初有升总的都要举行隆重的欢送仪式,发“月绩”的时候也尽量搞得轰轰隆隆,以刺激新人邀约。在他们的心目中,“钱”能证明一切,有钱就是成功。当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博士后跟小学生的区别仅仅只是名字而已!    
传销组织打出参与国务院批准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旗号,把这种所谓的“产业发展基金”说成政府支持的“民间资本运作项目”,并通过邀请专家、学者给参与者讲授金融和资本运作知识,从理论上对参与者进行“洗脑”,使他们相信这种“基金”属于“不合法也不违法”的试点。为了使参与者信以为真,他们还派人冒充中央领导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接见”传销者,为他们“签名题字”。    
警方披露,广西北海抓获的五个传销团伙,其高层人物通过入住高档楼宇、穿华服及开名车等手段刻意“包装”自己,盅惑海内外众多高学历、高收入的包括博士、硕士及具复杂社会背景的处(团)级、副厅级退休退职人员在内的人士,加入非法传销活动。传销高层人员获取暴利后,购置房产、高档汽车,进行大额高档消费,其快速致富效应对其他人员起到很强的刺激和诱惑作用。    
以前在广西北海曾今发生传销头目为诈骗,请人冒充副市长接见传销人员的丑剧;今年5月南宁“资本运作”的精英们联合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大发善心;最近据说是曾培炎弟弟曾培淦支持“资本运作”的讲话上传到网上后,又被各个传销体系奉若至宝。         
7、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内部对级别晋升方法、收益分配方法、发展新人的方法、日常学习生活制度等都有一套完善的制度。
广西传销有一套苛刻而严格的管理模式,《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把每天的起居、作息时间都安排得满满的,经理以下级别只能抽两元钱的烟,只能吃“老三样”,水、电、气、房租及生活开支由各家成员统一摊派,甚至规定每个人必须养成良好的礼节礼仪,文明用语,严谨着装,坚决不允许喝酒,不允许有男女关系(夫妻都不能同房,就是邪教也不至如此),不允许有金钱借贷关系等等。    
每个新人加入后,要学习甚至背诵《业务洽谈》、《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家庭公约》、《电话公约》、《八大心态》、素质课、操作课等,操作课把邀约、带朋友,甚至打电话骗人的步骤和方法等等事无巨细都一一传授。    
传销就是这样通过人身和精神达到双重控制的目的,一旦被传销组织洗脑,一个正常的人短短几天就可以判若两人,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他们不以欺骗为耻,反以为荣,泯灭亲情,甚至六亲不认,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          
警方表示,“资本运作”各种传销派系,无论以何种方法对其运作模式进行美化和掩饰,其“通过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本质是无法改变的,它的存在只会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广大群众一定要认清真相,谨防掉入陷阱。     
现在传销组织鼓吹在广西的传销团队有200万之多,每年流入广西的资金达数百亿元,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广西传销已成燎原之势,迅速扩散到贵州、云南、湖南、四川、江西、湖北、重庆、浙江、河南、陕西等地,甚至远至大西北的甘肃也有该组织活动,很多传销在某些省份已形成了南北传销大会师,互相借鉴,现在北方传销从原来的“小投资、大事业”,在南方传销的蛊惑下,终于撕下了伪善的遮羞布,向高起点靠拢,北方传销现在买10份、20份的也不少。     
广西传销导致的绑架、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传销的危害已凸显。         
综上所述,广西传销的新特点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而且被洗脑的人冥顽不化,因为投资甚大,往往不甘心,即使知道是个骗局也很难回头。这种传销的危害更大,深陷其中的人往往置亲情于不顾,达到疯狂的地步,不惜变卖房产,贷款,甚至借高利贷,到最后损失惨重,赔几万元是小数目,有的包括亲朋好友加在一块损失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导致很多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亲朋好友反目成仇,有家不能归。更严重的后果是很多人到最后一无所有被逼上绝路,于是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抢劫、绑架上线
大家好!我是反传销志愿者李旭,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fcx,我的电话:,以下是我在山西大同解救传销人员的经历,我投诉的派出所是大同市城区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副所长张新武庇护传销的经过,希望有关部门能查处。     小武是湖北人,8月1日被昔日的女同学小柳以谈恋爱的名义邀约到山西大同,早已对小柳倾慕已久的小武风尘仆仆地赶到山西大同,却发现女友在做一种叫“韩欣化妆品”,几天的考察,小武并没有看到他们所推销的化妆品,而是过着清苦的生活,打着地铺,上午集中上课、下午串网学习,交2900元购买一套产品就可入会,然后再找两名下线,短短的两三年之后就可成为“百万富翁”。小武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光辉前景”并不感兴趣,但是经不住传销组织的反复洗脑,更重要的是自己暗恋已久的小柳主动向自己伸出了玫瑰,稀里糊涂的小武在传销组织的授意下以“骑车不小心撞了别人的汽车需要赔偿”为由向父母骗了几千元交了入会费。在传销组织呆了半个月的小武因为要回公司处理事情回到了武汉,本来就心存疑虑的他上网一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明白自己半个月的山西之行就是一场噩梦。心地善良的小武并未怨恨自己的女友,而是一心想着把她拉出苦海,在开学之前回到学校继续自己的学业,因为小柳在北京上大学,所学的专业是人人称羡的“空姐”。     
    要说服被洗脑的传销人员谈何容易,走投无路的小武在网上查到我的联系方式,向我打电话求助。听完小武焦急的倾诉,我也深受感动,为了让小柳不耽误学业,造成终生遗憾,我推迟了别的求助,于8月25日下午,带着志愿者“任我行”、小张一行三人从安徽赶到山西大同。     
    26日早晨七点多,小柳到火车站接人,我们按照预先的安排,三位志愿者在火车站暗中观察,小武负责把人带到旅馆,等时机成熟时,我则进去劝说,当然这一切都需要周密部署,传销人员都有排斥心理,不愿意和外人沟通,我假扮成小武的表哥,也是正在做“行业”的人,并且做到了“大经理”级别。劝说很成功,经过四个小时的交流,小柳和一同来的另外一名男子(也同样是被‘女友’感情邀约过来)都意识到传销的危害,答应离开,但是小柳在与我的单独交流中透露她还有一个朋友已做到“大主任”级别,想劝说他一块离开,我知道这样的人是很难放弃的,毕竟已发展了很多下线,一个是不好交代,再一个即使知道是个骗局,付出这么多,不甘心,总想得到回报。我知道小柳牵挂的人是她的男友,小武只不过是传销“感情”欺骗的又一个牺牲品,好在来之前我已给他有所交代,要不他承受不了这个打击。当时他说不管怎样,先把她拉出来再说。小柳执意要回去劝说她的男友,我不想强人所难,做了一些嘱咐,安排她下午把男友带过来。当然这样的安排充满了变数,有风险,因为刚被说服的人很容易又被传销组织的三寸不烂之舌给拉回去,但是感情这东西很微妙,这里面有她牵挂的人,确实不好办。     
    下午是在焦急中度过,小柳一直未露面,小武打电话催促也多次叫再等一会,直到5点,他们才来到我们的旅馆,但是来的是三个人,一个是她男友,另一个是个传销大头目,来者不善,一场唇枪舌剑的交锋在所难免,但是要说服冥顽不化的传销头目根本就不可能,因为他们也不会给你说话的机会。最后当然是不欢而散,传销头目抛出几句威胁的话,然后带着小柳扬长而去。由于与外围策应的志愿者电话联系不畅,没能把小柳留下来,这是我们当天最大的遗憾。     
    传销组织为了达到欺骗的目的,栽赃陷害无所不用其极,被传销头目带走的小柳在传销组织的蛊惑下,又再次迷失了方向,晚上给小武打来一个电话,无情地指责小武不要多管闲事,以后不要再给她打电话,赶紧离开大同.....我们和小武一样又一次被传销无情打击了一次,一夜无眠。看来只有期待明天联系执法部门了。     
     27日早上5点,我们就起床做充分的准备,7点左右我们打的来到他们上课的地方蹲点,昨晚我们在夜幕中也先期来过这里,但是传销组织已经换了地方,我们打的途中发现他们在往另一个方向走,于是跟踪到他们的新课堂,留小张一人在附近观察,其余的人马上打的赶到大同市工商局,经检科的刘科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做完登记后,安排我们去北关工商所,传销人员上课的时间只要两个小时,我们又马不停蹄地和工商所的同志直捣该传销窝点,虽然提前走了有六七十个传销人员,但现场仍旧堵住了30多个传销人员,而且有很多做到主任级的大头目。      
    在传销窝点里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盼来了北关派出所的民警,我们不理解,仅仅一街之隔的派出所怎么要这么长时间才姗姗来迟,后来我们终于找到了答案。小柳不在现场,工商、公安人员暂扣了传销人员的手机、现金、笔记等物品,然后逐个登记后予以驱散。我们要求派出所的张所长把现场指认的8个主任带到派出所调查,然后逼他们交出小柳,但是未能得到张所长的支持,他通知在场的传销人员,找到小柳后到派出所取手机和现金。     
    我们坚信能再次见到小柳,因为这次行动收获颇丰,暂扣的手机有几十部,虽然大部分是破手机,但也有几部好手机,而且查获的现金达3千多元,很明显有一份传销组织刚从新人那骗来的上线款,我们掌握了这么多砝码,逼他们交出小柳应该没问题。     
    很遗憾,我们的热切期待都落了空,下午我们被张所长安排在会议室休息,说忙叫我们等一等,我们就安心等待,然而张所长食言了,支走我们后,他办公室门口传销人员已经排起了长队领回手机,等我们发现已晚。逼出小柳看来是不可能了,我们又向张所长提出把扣押的赃款返还小武,毕竟他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父母的血汗钱。张所长答应一定帮我们追回这个钱,我们又继续等待。分发传销人员的手机和查验身份直到晚上七点多才结束,不知道公务繁忙的所长大人怎么这么有耐心。然而热切的期待又再次扑了空,直到晚上10点多,张所长的答复仍旧是继续等待,问明天能有结果不?他的答复是很难说。他知道我们是耗不起的,因为一天的费用就得一二百元。     
    临走时,我告诉这位办工桌上挂着五星红旗的张所长:我们是民间的志愿者,没有任何收入,我们奔波在全国各地,只是想让一个个破碎的家庭团聚,一个个迷途的游子回头,这次到大同,你的一点点努力,就可以让一个辍学的大学生继续学业,一个农民家庭挽回数千的损失,我们应该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不是传销组织的利益)(这句话我没说出口),我们到大同来,人未带走,钱也未追回,就这么离开,难道仅仅是遗憾?     
    我们这些志愿者容易吗?“任我行”嗓子发炎一直未好,我今天感冒高烧,虚汗直流,一直在挺,而且我母亲最近检查出肿瘤28日动手术,我们到底为了什么?而拿着纳税人钱的国家公务员却是这么一种态度?     
    这次打击传销行动不但没有一点效果,而是成了传销组织洗脑的好教材:你看我们这个行业犯法吗?工商、公安不可能把我们怎么样?我们是国家暗中支持的!     
    晚上10点多,我们从派出所出来,门口聚集了七八个传销头目,他们甚是嚣张,目送着我们远去......     28日我们又来到北关派出所等待结果,可是直到下午也未见张大人露面......
哭何故悲难住传销如虎把吾全套住可怜我那账户如今已目不忍睹债台高筑变成负数遥想当年上贼船之初一心以为一夜就能暴富幻想明日买车后天住别墅坐享其成还能娶个漂亮媳妇谁曾料到这里竟比地狱还残酷为晋级我骗亲戚骗朋友疯狂投入到头来一无所有朋友成仇亲戚反目每天闭门不出彻夜难眠泪水伴着孤独人言可畏搞得有家不敢归心里无比酸楚我本善良忠厚老实遵纪守法从不吃喝嫖赌传销使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沦落到如此地步老天爷你偏偏要惩罚我这样的老好人究竟何苦社会需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快快给我们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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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述新华社的一段报道: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决定,自今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坚决取缔各种传销活动,扭转传销活动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的局面。工商总局、公安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10日联合召开全国电话电话会议,对这次行动进行了部署。这次行动的重点是:查处跨地域、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以及传销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严厉惩处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严厉打击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行为。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将排查出一批重点案件实行督查督办;集中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案要案,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跨地域活动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据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介绍,今年1到5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200多件,取缔传销窝点1.49万个,教育遣返受骗群众32.4多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2起、592人。但是,目前传销在一些地方仍顽固存在,有的地区十分猖獗。这样的打击传销全国统一行动在《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后已举行过多次,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严打其间传销组织转入地下,避避风头,风声过后,又会卷土重来,甚至更加甚嚣尘上。为什么非法传销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相反在一些地区却死灰复燃,愈演愈烈呢?笔者作为一名反传销志愿者,而且也曾经是一名非法传销的参与者,认为打击传销必须要有好的方法,要建立一套打击和预防传销的长效机制,需要改进的地方还很多。首先是法律的威慑力远远不够。《禁止传销条例》对什么是传销界定得很清楚,但是以《非法经营罪》对传销网头进行处罚,明显太轻,也值得商榷。非法传销的公司和产品只是一个幌子,主要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主,入门费并没有交到公司账上,而是进了网头的腰包――这实际上是一种诈骗,与经营根本不沾边。传销头目应以诈骗罪惩处,以往被定非法经营罪,明显太轻。传销组织编造一个个“善意的谎言”,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到异地,然后编造神话,通过一些虚假的表象,现身说法,反复洗脑,从开始到最后,无不充斥着美丽的谎言。很多传销组织都疯狂地叫嚣:世界最难的两件事:一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装进自己口袋,二是把自己脑袋里的思想装进别人脑袋!两者兼备的人是智者,是中国的栋梁之材!两者取其一的是强者,是个行业的风骚人物!两者皆不会者,是从传销里逃出的无胆之辈!此话很经典,只有传销组织成就了这两件惊天动地的"伟业":一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装进自己口袋,二是把自己脑袋里的思想装进别人脑袋!这帮骗子的丑恶嘴脸被暴露无遗,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诈骗!非法传销的流动性、隐秘性导致了调查取证难,所以一旦上当受骗,就会面临“求天不应,告地无门”的尴尬境地。很多传销受害者在与笔者的交谈中不无气愤地说,骗他们的网头回家后,有的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他们的损失不理不睬,有的骗到钱的还公然买了轿车,住了别墅,招摇过市,俨然一副暴发户的派头。据粗略估计,全国的传销大军有数百万,上千万之众,而那些心狠手辣,坑蒙拐骗,双手沾满血腥的传销网头更是成千上万,但是现在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心网头仍旧逍遥法外,真正绳之以法的没有几个,即使有那么几个网头落入法网,也仅仅判了两三年,甚至一年半载的徒刑。轰动全国的“3.15”非法传销大案(即“天狮美丽佳人”),查清该传销组织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传销人员达10万之多,涉案总价值数亿元,而其“精神领袖”罗国文才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如此罪大恶极的传销"教父"级人物判得如此之轻,焉能服众?所以很多传销网头都抱有侥幸心理:这个行业虽然犯法,但是只要心狠,还能够骗到钱,而且即使抓住了也不会掉脑袋,最多也就判两三年.法律被人视为儿戏的时候,还能起到威慑的作用吗?非法传销所导致的人间悲剧磬竹难书: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家庭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多少亲朋反目成仇,形同路人;多少恋人劳燕分飞,天各一方......对于每个传销受害者来说,即使对那些黑心网头碎尸万断也不为过,因为他们很多人早已是众叛亲离,有家不能归,甚至连生活下去的勇气也没有了!要想遏制犯罪,必须要让犯罪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首先在心理上让其退避三舍,不敢越雷池半步,在以身试法前能望而却步,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所以我们呼吁传销以诈骗罪论处,最好单独在刑法里设立传销罪!其次是打击传销应该以公安为主,工商为辅,法律更应该将各自的职责更加明晰化。“十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这是多头管理的弊端,对自己部门有利的事情大家都抢着去做,而没有的利的事情就互相推脱。为什么打击要以公安为主,工商为辅呢?1、现在的传销已由过去的传商品过渡到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商品只是一个道具,甚至根本无商品,真实的商品买卖已逐渐淡化,演变成一个个诈骗团伙,说它是治安和刑事案件更贴切一些。这类案件当然归公安部门主管。2、在人们的印象中,公安和工商部门虽然都是国家的执法机关,但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公安部门具有强制性,可以采取传讯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工商部门则是一个主管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部门,只能查处,没有传讯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且传销组织都有一套对付工商、公安部门查处的方法,在接受执法人员的问讯时,一问三不知,都是千篇一律的回答:我刚来,不知道!所以很多时候工商部门在查处传销窝点时,往往因为传销组织活动的流动性、广泛性和传销人员的对抗性,只能不了了之,驱散了事。而公安部门有一套技侦手段,可以顺藤摸瓜,抓住幕后的网头。也正是因为公安部门的努力,才破获了几个有影响力的传销大案、要案,严厉地打击了非法传销的嚣张气焰。所以公安部门对传销组织有更大的威慑力。3、工商部门人力有限不说,在查处传销时还有时间的限制,因为他们有比较规范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周六周日休息,而公安部门则24小时出警,可以及时查处传销,不会贻误战机。《禁止传销条例》第十条规定:“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所以很多地方的公安部门都认为打击传销是工商为主,公安为辅,如果工商局请求公安部门配合,他们才会出警,即使向110举报传销窝点,也被他们推脱得一干二净:传销归工商管,你找工商局!甚至连亲人解救,公安部门也是很难伸出援手的,经常听到警察说:如果没限制人身自由,他本人不愿意走,我们不管!然后一下全推到工商局。如果在一个城市,公安部门在打击传销上袖手旁观,只有一个工商部门在那里无力地单打独斗,那么这个城市的传销不猖獗才怪!希望我们在举报传销窝点的时候,公安部门能出警,不说查处,就是简单的驱散,也可挽救很多刚被骗到传销组织的新朋友,让他们以及传销人员知道,这个是犯法的,不让传销组织者留下口实:你看我们这个肯定不犯法,连警察都不管!也希望我们在解救自己的亲人时,警察同志能及时提供帮助,你们的到来,肯定能吓阻那些围追堵截的传销人员,你们的几句劝说,也可能让一个人迷途知返。有困难找警察,我们太需要你们的帮助了。打击传销应该公安主导,如果这种“工商为主,公安配合”的格局不打破,那么传销是打击不下去的。再其次是对传销参与着不能只是简单地驱散,而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传销骨干必须拘留。虽然《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组织者、参与者都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传销流动性大,活动隐秘,加上被洗脑后都执迷不悟,不会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查处,所以抓捕主要传销头目很难。主要网头往往躲在幕后,身居异地,遥控指挥,因此传销源头难以发现,组织者难以抓获。而底下的人都是受害者,根本就没有钱,即使刚加入的人有运作资金,但他们的自我保护做的非常好,钱和银行卡都藏起来的,不容易搜到,所以以上的处罚措施都没有可操作性,很多时候执法部门也无可奈何,只能驱散了事。但是笔者认为公安部门在加大“抓头目,摧网络”力度的同时,应该把传销骨干(C级主任)也列入黑名单,抓到后实行拘留(最多可刑事拘留一个月)。虽然这些不明真相的C级小头目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已经变成了骗人者,在传销网头身居幕后以后,他们是传销骗术的具体实施者,如果把这些小头目抓进去以后,整个传销网络将会群龙无首,很快就会土崩瓦解。如此,则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是严重的地方保护。非法传销在某些地方越来越猖獗,可以总结一下:黑心网头是罪魁祸首,地方政府和提供活动场所的老百姓成了帮凶!传销组织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其生存环境。大家都知道传销组织都采取异地邀约,把天南海北的人骗到某一城市进行集中“洗脑”。由于大批人员的集聚,他们要吃要住,所有生活资料都在当地选购,某种程度上会给当地经济带来短期的“繁荣”。再加之许多群众法律和社会意识淡薄,唯利是图,主动为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更有甚者,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地方保护根深蒂固。我们很多地方政府对非法传销的默许和纵容已经不算是什么秘密了,广西对非法传销的地方保护更甚,因为很多城市都很贫穷,地方政府把传销也当做“产业”来发展,因为几万人的传销大军,对当地肯定有好处,菜价涨了,菜农受益;房价涨了,老百姓争相盖房,据说当地还提供优惠贷款,鼓励盖房。一个传销“产业”,带动了其它各个产业,何乐而不为呢?如果地方经济上去了,为政一方的父母官不但脸上有光,而且还可以升官发财。当然地方保护在全国都普遍存在,地方政府确实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社会需要公平正义,我们的执法部门更应该拿起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把非法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露头就打,而不是消极应付,坐收渔翁之利!打击传销取决于各个地方的态度,需要切切实实的行动,更需要各个部门的齐抓共管,希望各地能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奖惩分明,打击有功,举报有奖,使传销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以学学一些城市打传的成功经验:  建立“一个信息台”。各居(村)委会制作“房屋租用动态图”,并上墙公示,把出租房、宾馆、饭店以及社区(村)内的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等基本信息录入台账,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执法部门可通过该平台,根据线索迅速进行排查并制定行动方案,捣毁传销窝点。  发放“一封公开信”。居(村)委会组织人员向辖区的每个出租房主发放印有非法传销危害、相关法规及举报电话等内容的《致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同时,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主的教育工作。  签订“一份责任状”。区(县)政府与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乡、镇)与居(村)委会;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责任民警以及工商局与工商所之间要层层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状。明确打击传销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因渎职、失职或重视不够导致恶性事件或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构建“一个监管网”。街道办(乡、镇)居(村)委会组织常住居民、保安、联防队员等组成“打传巡查组”加强社区巡查,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传销,让外来人员能够拒绝传销,让出租房主能举报传销。
在江苏打工的山东女孩海霞(化名),其妹妹海燕(化名)于2006 年8月陷入浙江嘉兴桐乡(县级市,属嘉兴管辖)“贵州红跃”传销组织(现转入‘宁波三生’)已大半年了,沉迷传销不能自拔,为实现自己一夜暴富的梦想,年春节都没有回家。从小聪明懂事,孝顺体贴的妹妹海艳在传销组织里“脱胎换骨”,前后判若两人,改变之大,让家中年迈的父母伤心欲绝,成天茶饭不思,以泪洗面,盼着小女儿能早日迷途知返,与家人团聚。  笔者是一名反传销志愿者,姐姐海霞在网上看到我的反传销事迹后,多次在QQ上或打电话向笔者求助,说:“父母年事已高,膝下只有她们俩个女儿,春节妹妹没有回家,父母很伤心,现在‘五一’假期快到了,父母希望妹妹能回家团聚。”为了了却父母的愿望,姐姐海霞特意请假,带上朋友小涂,与笔者相约,我们分头赶到浙江海宁(桐乡离海宁很近,都是属于嘉兴管辖),我们一行三人于4月16日到达海宁后,没有急于赶到桐乡,姐姐海霞以自己“身体不好,晕车,带的行李多”为由,想把妹妹海燕从传销窝里骗到海宁,可是妹妹不上当,以自己忙为由,执意要姐姐到桐乡,万般无奈,我们只有转车来到桐乡,正如我们所料,妹妹海燕带了一个叫王新宇(辽宁朝阳人)的男子一同来接站,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我们在汽车站没有急于说穿,而是找了一家叫‘东方旅馆’的旅馆先住下,随后在晚饭中,我们点了几个菜,要了俩瓶白酒,虽然传销组织不允许喝酒,但是在我们的"盛情难却"下,同行的传销人员被我们灌醉了,深陷传销的妹妹海燕看形势不妙,暗中向传销组织求救,在晚上又"调兵遣将",派来了一个叫朱苏兰(江西上饶人)的女子,这样传销人员增加到三名,形势对我们愈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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