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征信征信时代,如何加强个人信息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怎么办?_网易新闻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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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论坛上听建议
新华社海口3月30日专电(记者 邓华宁 王存福)大数据在我国广泛应用带来的征信方式剧变,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受到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与会嘉宾的普遍关注。嘉宾们建议从法制层面规范个人信息应用。
“大数据已经成为引领商业的‘新引擎’。”博鳌嘉宾、票据宝创始人李华军说,我们通过票据宝网络爬级技术,每天在互联网上采集公开票据信息据,目前已经给183家银行和1299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
大数据能有效解决人为造假现象。四通集团董事长段永基说,利用互联网采集住房、教育、旅游、消费、银行贷款等信息,可以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动态分析,不像以前只能靠历史数据判断信用。
“运用大数据防范商业欺诈是有效手段。”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表示,依靠平安银行和我们自身积累的100多万笔客户大数据记录,能过滤掉多数风险。
格力董事长董明珠说,现在利用大数据可以在珠海监控到所有空调质量问题,在消费者打电话保修之前,就能发现哪里的空调出了问题,服务品质明显提升。
据IDC(互联网数据中心)预测,到2020年,全球大数据总量将相当于地球上所有海滩上沙粒总和的几十倍,而且每两年数据就会翻倍。
“数据是百度的血液,在百度上,每天有50到60亿次的搜索请求,有超过100亿次的位置请求。”百度公司总裁张亚勤说,搜索请求中有很多隐私信息。
中国宽带资本基金董事长田溯宁说,“大数据”时代的核心理念是:“一切都被记录,一切都被数字化”。有人测算,最近两年所产生的数据量等同于2010年以前整个人类文明产生的数据量总和。
人类现在对大数据的认识还只是冰山一角。将来对一个人、一个企业来讲,最重要的资产不仅是金融资产,还包括数据资产,而且数据资产一旦存在后,就不会消失。
“‘斯诺登事件’之后,绝对隐私已经不存在了。”张亚勤认为,互联网上“隐私黑洞”、窃密软件等大量出现,表明大数据应用是把“双刃剑”。
韩国京畿道知事南景弼表示,如果互联网巨头没有得到控制,就会变得非常危险,他呼吁各界共同来探讨有关大数据监管方面的标准,从而能实现对数据的合理管理。
“目前各国之间在大数据使用方面没有沟通,大数据在商业中的运用也缺少法律的定义。”爱立信董事长雷夫·约翰森说。
董明珠则表示,大数据安全非常重要,企业的数据一旦外泄将是灾难性的。但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必须往前走。“这就比如不能因为街上有小偷,我们就永远躲在家里不去逛街。”
“现在许多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中国诚信信用公司董事长毛振华说,十八大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我们发现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难度非常大。征信公司收集个人在互联网上交易过程中留下的痕迹之后,再处理信息卖钱就是商业行为,这是违法犯罪。可是没有商业行为,征信行业又很难发展,又保护不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与会嘉宾们表示,如何在大数据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中,保护好个人隐私,需要亟早进行制度设计。
作者:邓华宁 王存福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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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大数据时代,如何织密个人信息“保护网”?发布时间: 23:41 星期四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题:大数据时代,如何织密个人信息“保护网”?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炳坤 黄兴 刘姝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司法解释,首次针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明确标准,此举再度引起社会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关注。
中国互联网协会此前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总体经济损失约915亿元。近年来随着移动终端普及,对公民信息收集和利用的情形无所不在,信息泄露风险与日俱增。如何在大数据时代织密信息“保护网”,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正在“出实招”
贩卖个人户籍信息、车辆档案信息、手机定位信息、个人征信信息、旅馆住宿信息……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件中,类似行为都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责。
5月9日公布的“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范围,划定了“情节严重”的标准,明确规定严打信息公司“内鬼”等,这些都对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提供了可操作性依据。
事实上,随着公民个人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频发多发,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步伐。《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都包含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同时,国务院各部委也制定了一些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内容的部门规章,不少地方基于本地实际情况还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条例。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宗胜认为,随着此次“两高”发布司法解释,国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正由之前惩治手段不足,到现今长出“铁齿钢牙”,保护措施更加务实了。
与此同时,公安等执法部门也在出实招打击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山东公安机关自2016年4月起,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信息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已清理网上销售公民信息的违法信息5万余条。西安等多地公安机关也有类似行动。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新挑战
与原先零散获取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不同,在移动互联网浪潮下,随着各种新兴经济模式对数据的开发利用走向极致,收集信息的渠道正从线下走入线上,规模也呈几何级数增长,这让个人信息安全面临更大风险。
登录一个APP就要填写手机号码甚至身份证号码,办张电子优惠卡就像查户口,扫个二维码也可能被套取个人信息……通过移动终端,一些商家在消费环节往往设置重重“陷阱”,收集信息方式可谓花样百出。在海量数据基础上,商家进行分析、比对,对消费者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进行“画像”,在此基础上通过实施“个性化广告”和“精准营销”获利。
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常常让人不堪其扰。沈阳网民小侯在办公室电脑上搜索“比基尼”的关键词,之后几天一开电脑,屏幕上就会弹出各种性感照片甚至色情网站,让他尴尬不已。一些消费者抱怨,他们在网上购物、订房或者租车之后,频频受到类似推销电话、短信的狂轰滥炸。
现实生活中,一些互联网平台往往利用强势地位,迫使用户签订不利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霸王合同”。比如消费者只有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允许系统定位你的位置后,才能获得软件相应的服务。华东一家互联网公司网络安全负责人宋宏宇说,收集到信息后,个别互联网公司内部员工甚至“监守自盗”,将个人信息非法贩卖给第三方,由此带来的诈骗、“钓鱼”等违法犯罪现象屡见不鲜。
拉萨大学生小萌今年清明节前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机票,第二天就接到电话,对方清晰地报出了她的名字与机票信息,表示“机票出现问题,航空公司将双倍赔偿”。小萌信以为真,直到对方提出先支付手续费,她才意识到是骗局。
一些新诞生的互联网创业平台更是信息泄露的“重灾区”。宋宏宇说,创业初期,新平台一般会把精力投到产品和服务上,“安全就是后话了”。不法分子正是瞄准这一漏洞,越过其相对薄弱的防御系统,窃取海量用户个人信息。
立体化防控风险,方能挖掘大数据的更大价值
近年来,大数据在各行各业正显示出巨大价值。在商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已经成为预测行业趋势、发现未来“风口”、实施精准营销等的重要载体,在公共服务领域,大数据也在出行、环保、健康等方面为人们提供参考。中国投资资讯网在最新发布的《大数据行业研究报告》中预测,2016年至2020年,大数据在教育、交通、消费、电力、能源、大健康以及金融等全球七大重点领域的应用价值预计在3亿美元之间。
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对数据信息的开发利用能否走出一片坦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严控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这需要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
上海经信委副主任邵志清长期关注大数据行业,在他看来,国家宜尽快建立规范的大数据信息流通体制,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数据流通,有利于铲除滋生信息黑色交易的土壤。宋宏宇则表示,国家还可以搭建规范平台、制定科学标准,供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发、利用大数据信息;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大数据的流通交易、合作开发加以监督。
在信息采集源头建立“防护栏”亦应考虑。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承恩表示,相关部门可考虑建立信息采集准入机制,杜绝采集主体过多过滥现象;互联网平台在收集用户信息时要明确告知,促使公民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人员沈卫利多次撰文表示,大数据时代呼唤新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这包括从理论上明确在网络平台上产生的数据归谁所有,在立法上构建多层级法律制度,在执法上创新形式,比如鼓励非盈利性组织对危及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发起公益诉讼等。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大数据时代,建立一个既与国际社会接轨,又适合国情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李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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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探析--《中国物价》2016年05期
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探析
【摘要】:本文对大数据征信、大数据征信与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关系、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对完善我国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提出了初步建议。
【作者单位】:
【分类号】:D922.16;F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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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19-9993征信现在和大数据挂钩了,你该怎么办阅读  技术变革对征信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征信最早起源于消费分期,需要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评估,但当时更多的是通过口碑积累的定性判断,没有定量描述。
  进入大数据时代后,数据得到了沉淀和积累,我们开始使用数据统计模型来计算和评估信用,这极大地推动了行业快速向前发展。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数据承载量非常大,任何数据都可以成为信用的一部分,即我们可以利用数据与信用的关联度,深层次挖掘信用数据。
  征信领域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个人信贷市场迅速发展,传统金融机构、P2P、电商、小额贷款公司等纷纷将目光投向个人消费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业务互联网化,欺诈手段也层出不穷,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给个人信贷市场带来了大量的多头负债风险和欺诈风险,因此利用大数据征信创新和提高风控能力成为整个金融业关注与探讨的重要话题。
  截至2015年底,我国整体信贷余额达到94.0万亿元,其中,个人信贷占比28.8%,余额达到27万亿元,随着个人信贷市场的快速发展,个人信贷市场的不良贷款率也不断上升。以个人信贷业务的代表性产品信用卡为例,截止到2015年第二季度末,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达到了337.33亿元,信用卡不良率达到了1.21%。从发展趋势来看,2012年以来,信用卡的不良贷款规模持续增长,但目前在趋势上仍不能完全脱离增长的轨道。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个人信贷评估的主要标准为个人信用,我国征信系统目前主要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主,民间借贷机构无须向人民银行上报数据,非银行体系的贷款申请情况、负债情况和逾期情况等信息不清晰、不透明,因此传统征信已经无法满足信贷市场的发展需要。
  大数据时代下的征信体系
  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兴起,消费金融业务面对人群结构复杂,贷款业务数量多、额度小,进一步降低了线上欺诈行为的成本,同时为了提高用户量及使用体验,个人信贷具有无抵押、无担保、手续简单、审批快速等特点,无疑增加了企业信贷风控成本。
  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大数据征信体系更加具有覆盖面广、信息维度丰富、数据获取实时动态的优势。数据主要来源于互联网,互联网覆盖人群广泛,通过互联网获取数据,弥补了传统征信体系的不足,能够有效拓展业务。同时从数据维度和种类,传统征信数据主要采集身份信息、信贷信息、非金融负债信息三类,以及部分公共信息,在大数据征信系统中,信用评估的来源更加广泛,社交网络与电子商务行为中产生的海量数据,都能给用户行为提供侧面支持;大数据挖掘获得的数据具有实时性、动态性,能够实时监测到信用主体的信用变化,企业可以及时拿出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可以挖掘申请人多维度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电话、身份证件、家庭住址、职业、学历、信贷记录、支出、消费偏好、兴趣爱好、社交行为等信息。大数据征信评估个人信用注重强相关信息,忽略弱相关信息,这样让信用体系显得更加具有可信性。
  大数据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目前大数据在金融中的运用,主要是通过大数据做风险控制,建立风险模型预测还款可能性,从而决定授信额度和定价。从数据源的角度来看,与个人有关的信息从外到里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关于个人的所有信息,第二层是关于个人的所有履约信息,第三层是信贷履约的信息。在之前传统的风控中,我们一般利用最里层的信贷履约信息,加上部分个人基本信息等来预测信贷违(履)约情况。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部分方便可得的外层信息,对于内层的履约预测慢慢地被证明有一定的效果,例如打车的履约情况对信贷履约的判断是一个依据,因此大数据风控随之逐渐兴起。但对于不同层别数据的跨层使用,特别是外层数据往内层使用的过程中,要特别解决法理约束和本人授权两个问题,这样有利于各种数据在风险评估领域中的可持续使用。
  从大数据技术角度来看,任何大数据方法用于信用风险的评估,都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对评分建模的方法论、过程和数据使用上是明确的,对监管、对公众是应该公开的:二是建立的模型要对不同风险状况的人群有区分能力和排序能力;三是数据、方法和模型在人群、时间跨度上是稳定的。从传统的逻辑回归,到决策树,再到机器学习等大数据方法的使用,要始终坚持开发出来的模型“明确、准确和稳定”的三大特点。
  但总体而言,对于大数据和大数据技术,目前,在风险控制中,可以是在遵守一定规则上开放性使用,但是对于征信领域,在数据的来源上应当适当保守些,这主要是由于征信对评分开发模型的明确性要求更高。但是尽管如此,在数据的处理方法上,都可以进行不同的尝试和探索,因为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可以将使用的信息,包括传统的信息和现实生活中映射到互联网的各种信息极大的简化为一个分数,供放贷机构高效、便捷的使用。
  大数据征信已经在深深地影响着生活
  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遍化,人们的行为数据逐渐在互联网上沉淀,包括金融、餐饮、零售、旅游、社区、出行、教育、医疗、美容等诸多领域。新兴场景的出现,一方面,让征信走出常规的金融应用场景,扩大了个人征信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极大的提高了用户体验,进而提升了个人征信的使用粘性。从应用范围来看,目前大数据征信除了传统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等场景之外,还能与各类生活化、日常化的场景结合在一起,比如出行的租车免押金、住宿的入住免押金、购物的先试后买等各类日常履约场景相结合。
  目前不同机构数据资源共享仍然存在难度,因此不同的大数据征信产品侧重点不同,有的倾向电商信用行为,有的侧重互联网社交行为,有的反映借款人风险等。因此在全面评估个人信用风险时,可以结合多家机构的信用评估报告,从社交、电商、招聘、浏览行为、地理位置等不同角度对用户做出全息用户画像,判断其综合情况。但终究归根一句话“数据改变生活”!大数据个人征信时代来临|大数据|征信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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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个人征信时代来临
  近期,芝麻信用动作频频。
  1月28日,芝麻信用率先开始在支付宝钱包APP上开启公测,首推芝麻信用分,直观呈现用户的信用水平。
  1月30日,快的打车宣布将与芝麻信用开展深度合作。还未支付完打车费,就可以先下出租车,只要你有足够的“信用”;坐专车可以先不付押金,根据信用度就可以预支车费。
  2月初,神州租车率先接入刚刚开启公测的芝麻信用,用户只需凭借其支付宝钱包中的芝麻信用分(简称芝麻分),免交押金和免刷预授权就能租车,享受更加便捷的租车体验。
  2月中旬,芝麻信用宣布将在阿里金融云上开放数据接口,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风险评估、反欺诈、贷后策略监控以及异常预警等服务,有效支撑快速授信等新模式。毋庸置疑,中国大数据征信时代已经扑面而来。
  个人征信靠上“大数据”
  1 月5 日,央行公布个人征信机构首批候选名单,入选的8 家机构在大数据征信方面均有侧重。这里以拥有最多互联网数据的芝麻信用和腾讯征信为例。
  腾讯拥有8 亿Q Q 账户、5 亿多微信账户、3 亿多支付用户,以及QQ 空间、腾讯网、QQ 邮箱、微博等多种服务上聚集的庞大用户,腾讯征信可以通过海量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来预测其风险表现和信用价值,并接入外部的合作方数据,为用户建立基于互联网信息的征信报告。备受关注的首家民营银行前海微众银行在正式营业后,其征信问题就将由腾讯财付通负责,通过大数据解决。阿里巴巴旗下的芝麻信用则将借助阿里云技术,对3 亿多实名个人、3700多万个企业的数据进行整合,推出芝麻分、芝麻认证、风险名单库、芝麻信用报告、芝麻评级等一系列产品。
  据悉,芝麻信用将综合考虑用户的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人脉关系五个维度的信息,数据来源涵盖还款、网购、转账、理财、水电煤缴费、租房信息、住址搬迁历史、社交关系等多方面。信用分超过600分的用户,在芝麻信用合作的租车公司、酒店可以享受免押金租车、入住等优惠。
  此外,首批候选的8 家民营公司从事个人征信的基础差异也很大。中诚信征信和鹏元征信已入行十余年,与多家银行、电商建立了合作;前面提到的腾讯征信、芝麻信用,还有拉卡拉、深圳前海征信、华道征信、中智诚征信则属于行业新秀。目前我国提供个人征信服务的“正规军”,则是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
  尽管成立背景不同、数据来源各异,但在个人征信业务的具体规划上,8 家民营征信公司均不约而同地突出了“大数据”和“互联网征信”。
  征信市场面临变革
  ● 市场竞争加剧
  央行的征信系统目前收录的主要是个人的信贷信息,8.5 亿自然人中只有3 亿人有信贷记录,大部分人由于没有信用卡而没有信用记录。互联网征信正好可以弥补这一市场空白。互联网征信收集信息面宽,完全可以覆盖无法在银行留下信贷记录的学生、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群体。伴随着个人征信机构的成立,更多的人可以拥有一份全面的个人征信报告。
  也就是说,芝麻信用、腾讯征信这类基于互联网的征信公司,势必将会成为央行征信体系的有益补充。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互联网公司进入征信市场后,征信市场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一方面,传统的征信机构将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将会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以及技术的提升向大数据征信靠拢。另一方面,资本逐利性带来的商战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在竞争中保证大众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将是对各家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考验。
  ● 信用改变生活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即是信用,信用即是财富。大数据征信将会把个人的全部社会行为映射到一纸信用报告上,而此信用报告又将影响到信用主体的生活。可以设想,一个人可以凭借信用报告上漂亮的分数而顺利地求职、找对象、贷款买房、出国旅游,也有可能因为信用报告上一个小小的污点而求职无门、贷款被拒、处处碰壁。信用报告将会成为每个社会人的一张“信用身份证”。人们不禁会问,互联网公司出具的信用报告真的“可信”吗?“数据越多,‘噪音’越多,就越容易失真,这是很大的挑战”,一位征信专家如是说。从世界经验看,个人有效征信数据90% 产生在信贷领域,90% 使用也是在信贷领域。对社交数据的信贷应用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是很前沿的探索,如何对海量的个人信息去伪存真,真实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程度,这对互联网公司掌握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 隐私“泄漏”堪忧
  民营机构做个人征信是否会出现隐私泄漏,成为当前最为引人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个人隐私权保护法,对于哪些数据涉及个人隐私权需要保护,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征信业管理条例》仅规定了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信息等。但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征信公司采集的支付宝转账记录、余额宝金额、理财通个人资产等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尚无定论。通过这些信息,互联网征信机构完全可以生成对个人收入、存款情况的大致评估,这些“衍生”信息又该如何保护,也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保护信息安全,防范个人隐私泄漏,将成为民营征信机构涉足互联网征信领域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强立法和适度监管
  目前,我国的征信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民营征信机构的加入,将给我国征信市场注入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民营机构做征信,我们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必须在探索中前进。尤其是在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监管机制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民营征信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如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同业竞争、末位淘汰等诸多问题。
  推动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我国加快个人征信及个人隐私保护相关立法的步伐。在个人征信发展最成熟的美国,关于个人征信行业的法律有17 部,而我国目前仅有两部相关条例,没有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专门法律。因此,国家应加快《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加快个人隐私保护立法进程。监管部门要尽快制订行业性发展规范,防止征信行业无序竞争给个人造成的信息泄漏伤害。
  此外,推动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还需要监管部门对征信市场加强引导和监管。大数据时代对征信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适度监管、不过分干预、不阻碍。互联网时代对征信业监管的一个重要原则应当是: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隐私的前提下,为征信机构采集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实现商业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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