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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导游
  供在本地依法获取电子导游证的导游员填报。
  新增导游
  供在本地依法获取导游员资格证书尚未申办导游证的人员填报。
  武汉导游
  持有导游IC卡的人员完成信息填报后,可于日起登录系统参加网络学习,学习完成情况将录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增导游
  新导游人员完成信息填报后,自即日起登录系统参加网络学习,学习完成情况将录入个人诚信档案。
星级评选报名
  为加快武汉市导游队伍的建设步伐、大力整合导游人才的优势资源、切实提高导游员服务质量,在行业内形成“积极向上、钻研业务”的新风尚,在社会展示旅游行业、导游职业“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的新面貌,我局定于10月19日起开展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
来源:武汉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全市旅游行业单位: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转型,各项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旅游院校、全体导游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导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升导游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切实为导游员提供就业服务...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全体导游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导游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44号令)、《武汉市旅游条例》的要求...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区旅游局、旅游企业、全体导游员、旅游志愿者:为加强全市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综合服务水平,强化行业一线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导游员安全防范意识,本单位将根据行业实际需求开展文明旅游等主题的旅游公益培训。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来源:武汉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度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已圆满结束。经国家旅游局核准,武汉地区(武汉、潜江、天门、黄石、孝感、咸宁、仙桃)共495名考生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现根据《湖北省旅游委办公室关于核发刘毅等1027人...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现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箭行动—1”规范导游执业严厉打击强迫消费等突出违法行为的通知》旅办发【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针对近期全国相关省市发生的导游人员涉嫌强迫消费、欺客宰客等各类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导游市场秩序,强化导游人员管理,做到事前介入并坚决杜绝导游违法乱象的发生,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措施,规范导游人员管理...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素质导游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市旅游局决定,授予梁明志等10名同志“五星级导游员”称号,陈晓草等20名同志“四星级导游员”称号,杨雪琴等40名同志“三星级导游员”称号...
来源: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
根据《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标准要求,我委按照相关程序,初步核定了10名五星级导游员、20名四星级导游员、40名三星级导游员,现将导游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武汉市十三次党代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我局按照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和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树立旅游行业形象的要求...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为加快武汉市导游队伍的建设步伐、大力整合导游人才的优势资源、切实提高导游员服务质量,在行业内形成“积极向上、钻研业务”的新风尚,在社会展示旅游行业、导游职业“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的新面貌,我局定于10月19日起开展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
来源:大赛组委会
陈素素 女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66.00
71.40 ,徐洋洋 女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57.00
来源:大赛组委会
杨蕊灵 女 湖北峡州国际旅行社武汉分公司 46.00 80.06 69.84 ,胡梦婷 女 黄鹤楼公园管理处 58.00 72.50 68.15 ...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游相关单位、全体导游人员:根据《湖北省旅游委关于做好导游证核发下放工作的通知》鄂旅游发[2017]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10月开展2017年武汉地区导游身份标识领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旅游院校、全体导游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全市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提升导游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经研究,定于6月份开展2017年武汉地区新导游员信息采集及公益培训工作,现将相关工作...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旅游院校、全体导游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全市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提升导游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经研究,定于6月份开展2017年武汉地区新导游员信息采集及公益培训工作,现将相关工作...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精神,湖北省旅游委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旅游行业、导游人员的信息监管手段,我局委托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于4月28日前已对全市导游人员信息进行...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点,全体专、兼职导游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年)》以及《武汉市旅游条例》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弘扬导游人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从业精神...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教育培训信息统计工作,根据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本中心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本地区设置旅游相关专业的院校填写《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全体专、兼职导游员: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素质导游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市旅游局决定,授予王建权等10名同志“五星级导游员”称号...
来源: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
按照《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要求,我局在单位推荐、综合考评、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初步核定了10名五星级导游、20名四星级导游、40名三星级导游,现将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点,全体专、兼职导游员: 为加快武汉市导游队伍的建设步伐、大力整合导游人才的优势资源、切实提高导游员服务质量,在行业内形成“积极向上、钻研业务”的新风尚,在社会展示旅游行业、导游职业“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的新面貌...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请以下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合作路17号领取导游IC卡,如有疑问请联系...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各旅行社、无导游证领队人员:通过2016年武汉地区无导游证领队人员导游资格考试的人员请于7月5日-8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汉口合作路17号领取导游资格证书及申办导游IC卡,具体程序详见《申请导游证一次性告知书》...
关于开展全市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教育培训信息统计工作,根据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本中心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本地区设置旅游相关专业的院校填写《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旅游院校登记表》(附件3)
  2.请本地区有关旅游政企、事业单位填写《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在填表时请注意,正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两项按现有实际在岗人数统计,导游项按现有专职在岗人数统计。
  3.请于日之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附表(附件1、2、3)均可在武汉旅游培训网上下载。
关于授予王建权等70名同志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称号的决定
时间: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全体专、兼职导游员: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素质导游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市旅游局决定,授予王建权等10名同志“五星级导游员”称号,张利普等20名同志“四星级导游员”称号,许静等40名同志“三星级导游员”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星级的导游员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希望广大导游人员向星级导游员学习,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立志岗位成才。各相关单位要继续为高素质导游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情况公示
时间:    来源: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
  按照《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要求,我局在单位推荐、综合考评、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初步核定了10名五星级导游、20名四星级导游、40名三星级导游,现将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五星级
黄鹤楼公园
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中旅假日旅行社
武汉康泰旅行社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四星级
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万达新航线国际旅行社
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海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万达新航线国际旅行社
湖北万达新航线国际旅行社
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武汉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寰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万达新航线国际旅行社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峡州国际旅行社武汉分公司
武汉大唐国际旅行社
湖北远大旅行社
中南国际旅游公司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湖北峡州国际旅行社武汉分公司
★★★三星级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万达新航线国际旅行社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黄鹤楼公园
黄鹤楼公园
武汉中旅假日旅行社
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黄鹤楼公园
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黄鹤楼公园
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万达新航线国际旅行社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中旅假日旅行社
武汉中旅假日旅行社
中南国际旅游公司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峡州国际旅行社武汉分公司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峡州国际旅行社武汉分公司
武汉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武汉中旅假日旅行社
湖北中旅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人在旅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日至日,共7天。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下人员有关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真实具体,签署实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设立专线电话、邮箱。
关于开展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点,全体专、兼职导游员:
  为加快武汉市导游队伍的建设步伐、大力整合导游人才的优势资源、切实提高导游员服务质量,在行业内形成“积极向上、钻研业务”的新风尚,在社会展示旅游行业、导游职业“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的新面貌,我局定于10月19日起开展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树立优秀导游典型,规范导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定审核等工作,市旅游局决定成立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的星级导游员的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张 侠  市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傅治国  市旅游局巡视员
      徐铁柱  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陈百春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文艺辉
市旅游局政治处处长
      叶 鹏
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
      周 俊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蕾
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考评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以及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考评组,负责对受评导游员的考核和测评等工作,由市旅游局相关人员、业内资深专家、旅游院校专家等人员组成。
  三、参选对象
  (一)热爱祖国、热爱武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正确把握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始终如一地积极正面宣传武汉城市形象;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旅游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期间无重大投诉、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业务精湛、诚信服务,有着较强的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四)在武汉市取得导游证(IC卡)两年以上(日前取得导游证),且从事一线导游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分为网上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走访核查、综合考评、社会公示和总结表彰七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申报(10月18日—11月18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需登陆报名网址(www.whttc.com)于“武汉市星级导游员在线申报系统”版块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申请表》(附件1),并按系统指示进行打印。
  (二)单位推荐(11月16—22日)
  专职导游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兼职导游员自查自荐。个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单位须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1、专职导游:具备60名以上专职导游员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0人;30名以上60名以下的推荐不超过10人;15名以上30名以下的推荐不超过8人;15名以下的推荐不超过5人。对武汉旅游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可酌情增加名额。
  2、兼职导游:兼职导游员自查自荐。
  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参照《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附件2)进行选拔,并填写《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申请表》中相应部分,11月22日前报送至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汉口合作路17号)。申请材料如下:
  1、《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申请表》;
  2、本人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11月23—25日)
  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对参评导游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四)走访核查(11月28—30日)
  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深入相关单位进行走访核查,准确掌握参评人员业务情况、顾客反馈情况、领导意见、群众评议意见等。
  (五)综合考评(12月1—2日)
  按照《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附件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六)社会公示(12月7日—13日)
  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对初评的“星级导游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总结表彰
  择期举办表彰大会,对核定的星级导游员进行表彰,并授予星级导游员证书与徽章。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根据《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要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由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由考评组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及《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最后根据综合排序情况来确定星级等级,星级导游员评选名额上限为100名。
  (一)星级导游员划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二)星级导游员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升级计划配套政策的通知》的相关奖励政策,享受一年期的星级导游员津贴,获评“2016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称号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导游员分别享受津贴600元/月、800元/月、1000元/月;
  (三)星级导游员荣誉称号有效期一年,导游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次年评选,星级导游员次年不参评的,或不在武汉从事一线导游工作的,不再享受相应荣誉及待遇;
  (四)星级导游员所在的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对获评星级称号的导游员制定相应的薪酬补贴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提高水平,通过星级导游员的评选,努力营造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绩
  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要评出风格,评出干劲,调动起导游员的积极性;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对象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具有先进性,起到模范作用。
  (三)加强沟通,相互支持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与委员会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或登陆报名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联系人:张梦媛    李瑾
  电 话:  
  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地址:汉口合作路17号
  报名网址:www.whttc.com
2016年武汉地区无导游证领队人员领取导游IC卡名
时间: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请以下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合作路17号领取导游IC卡,如有疑问请联系。
关于领取2016年武汉地区无导游证领队人员导游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各旅行社、无导游证领队人员:
  通过2016年武汉地区无导游证领队人员导游资格考试的人员请于7月5日-8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汉口合作路17号领取导游资格证书及申办导游IC卡,具体程序详见《申请导游证一次性告知书》。
关于开展武汉地区导游人员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各旅行社、全体导游人员:
  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精神,湖北省旅游委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旅游行业、导游人员的信息监管手段,我局委托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于4月28日前已对全市导游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收集更新,并将于即日起开展武汉地区导游人员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全市依法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
  2、后依法持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
  二、工作时间
  上述工作对象应于日前完成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填报
  1、专职导游应于6月23日前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入“导游入口”填报个人信息;
  2、社会导游应于6月28日前登陆上述平台填报个人信息。
  (二)信息审核
  1、旅行社对所属专职导游的信息进行审核;
  2、武汉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对社会导游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信息校验
  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负责对申办导游人员的信息进行校验,校验完成时间为6月28日前。
  1、专职导游由其所属旅行社将《旅行社专职导游信息校验汇总表》(见附件1)及签订的合法合同原件统一提交至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身份校验,5个工作日后取回提交的资料;
  2、社会导游由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比对武汉导游诚信档案,统一进行身份校验。
  3、所有未能正常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申办人员,应于6月23日前的每周二、周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身份校验。
  (四)电子导游证的换发
  完成上述信息填报、审核及校验工作的申办人员可按“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提示的信息进行电子导游证的换发。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及导游人员高度重视、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湖北省旅游委的相关要求落实好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任务。
  工作联系人:
  齐君(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  电话:
  李瑾(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电话:
  附件: 
关于填报2017年武汉地区导游人员诚信信息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点,全体专、兼职导游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年)》以及《武汉市旅游条例》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弘扬导游人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从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武汉地区导游人员诚信信息的填报、采集、公示工作,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导游人员信用信息公开是导游人员诚信档案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次工作主要从完善导游信用制度、创新导游信用管理、推进导游诚信建设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
  二、填报人员范围
  日前全市取得《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且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
  三、填报时间及说明
  (一)时间
  请上述导游人员于日至4月28日登录武汉旅游政务网,查找&武汉导游信息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填报。
  (二)说明
  1、确保本人填报的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2、完成信息填报的人员,可于日起登录武汉旅游政务网&武汉导游信息平台&参加素质提升学习,完成学习的情况将录入导游人员诚信档案;
   3、导游人员诚信档案更新周期分为实时更新和年度更新两类,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资料为实时更新内容,导游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更新;业务工作、学习培训等其他信息为年度更新内容;
  4、未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的,属诚信档案缺失;
  5、导游人员请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本次填报工作,自觉接受用工单位、游客和社会的监督。
  四、诚信信息公示
  (一)公示方式
  导游人员诚信信息将作为导游人员诚信档案的基本资料,按要求分步骤在旅游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
  日起,启动武汉导游人员诚信信息公示,内容包含导游人员姓名、性别、语种、等级、工作单位、个人证件照片等基本信息,后期将逐步公示导游人员历年完成学习任务记录、诚信出团记录、违规违法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及个人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积极响应、严格落实,建立并完善导游人员诚信档案,督促导游人员诚信执业是旅游从业人员的共同责任。
  联 系 人:李瑾
  联系电话:027-
关于开展武汉地区新导游人员诚信信息填报及旅游安全相关知识公益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旅游院校、全体导游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全市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提升导游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经研究,定于6月份开展2017年武汉地区新导游员信息采集及公益培训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通过2016年武汉地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日至今,在武汉地区获取《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尚未申办导游证IC卡的人员。
  二、工作时间及安排
  (一)信息填报
  上述人员自即日起至6月2日期间登陆武汉旅游政务网(www.wuhantour.gov.cn)查找&武汉导游信息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二)公益培训
   1、新导游职业技能知识培训
  完成新导游诚信信息填报后,在&武汉导游信息平台&中参加网络学习,学习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9日,学习完成情况将录入个人诚信档案。
   2、旅游安全及礼仪培训
   时间:导游人员在&武汉导游信息平台&中查找自己对应的参训时间,并按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参训。
   地点:兴源宾馆6楼会议室(武汉发展大道二七路157号解放军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培训中心)。
   (三)关于电子导游证的申办
   1、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旅办发[2017]60号文的要求,导游人员需持电子导游证合法开展导游工作。
  2、新导游申办电子导游证应完成上述诚信信息填报及公益培训等相关工作任务。
   3、电子导游证的申办工作按武汉旅游政务网发布的《关于开展武汉地区导游人员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及个人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导游人员需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联系人:
  张丽红、赵婧  电话:794948
  李 瑾     电话:
关于组织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导游比赛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点、旅游院校:
  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队伍,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展示导游职业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提升导游队伍素质、树立旅游行业形象,进一步增强导游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有效传播旅游行业正能量,我局决定举办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导游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为广大导游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台,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比赛主题
  大城工匠、赛职业技能,技能兴汉、展文明风采
  三、比赛时间
  2017年8月——10月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比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赛组委会,由局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局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办公室负责导游比赛全程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对导游比赛各组别比赛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指导、审定和监督,组织制定比赛方案、比赛考题、比赛规则和评分规则,配合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做好比赛的宣传报道。
根据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办公室将成立裁判组、命题组。裁判组、命题组由旅游行业内、外专家及相关方面负责人担任,负责比赛中对选手表现进行评分以及命题的制定。
  五、比赛组别与参赛条件
  (一)比赛组别
  本次大赛设持证专业组(含普通话导游、英语导游、景区导游)、院校新秀组2个组别。
  (二)参赛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导游工作,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熟悉导游业务、擅长导游艺术、热心为旅游者服务;无违法、违规记录;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语言能力佳。
  专业组:持有全国电子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工作的人员;持有景区(点)讲解员证,在该单位从事讲解服务的人员。
  新秀组:未取得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的全市各大、中专院校旅游或相关专业的学生。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比赛组委会接受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需于9月19日前完成初赛筛选,并按要求向比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交参赛人员的信息资料。
  全市各旅行社、各景区点、旅游相关院校,负责本单位的优秀人才初赛筛选及选送推荐工作;全市社会导游人员向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自荐,由导游分会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二)报名要求
  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初赛选拔,安排推荐人员于9月4日至19日在武汉旅游政务网“武汉导游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生成表格,并于9月19日前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宣誓词》;
  2、《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登记表》(一式两份);
  3、《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七、比赛安排
  (一)比赛考核内容
  本次比赛重点考核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知识储备水平、专业讲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具体如下:
  1、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知识储备水平考核。主要考核参赛导游对旅游、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出入境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旅游标准、旅游示范合同、全国和地方导游知识等的掌握程度。
  2、专业讲解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导游结合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情况,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能力,以及对中国和本地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的掌握程度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3、沟通协调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导游与游客及相关旅游经营者在行前、行中,通过语言、文字、图像、行为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妥善交流,达到游客满意、合同顺畅,履行的能力。
  4、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导游对潜在旅游风险的防范能力和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文明旅游引导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导游文明服务的能力及引导文明旅游的能力。
  (二)初赛(9月19日前)
  各旅游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的初赛。
  (三)复赛(9月底)
  复赛考核由应知(理论)考试、应会(实际操作)比赛即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1、应知(理论)考试:即笔试,考核旅游相关知识;
  2、应会(实际操作)比赛:即面试,含自我介绍、主题讲解、知识问答、才艺展示四方面。
  ①自我介绍(10%):每位选手进行个人展示,应从“职业感悟”“家乡美”“旅游人”“旅途事”四个主题中选择一个主题,结合自我介绍,讲好导游自身、普通游客、旅游从业人员、旅游企业、旅游行业中发生的真实感人的“好故事”,以小见大,反映旅游行业的精神风貌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限时1分钟。
  ②主题讲解(40%):以武汉相关景点、线路产品、背景文化等为主题,自选命题现场讲解5分钟,讲解时参赛选手可自备背景视频或PPT。选手的讲解须有带团的现场感。
  ③知识问答(40%):考核旅游文化综合知识,赛题10个,以答题正确率作为评判标准。题型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三种题型。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
  ④才艺展示(10%):表演内容需具有旅游文化特点、时代特色、鲜明的个人表演风格,表演形式以适用于在旅游过程中向游客展示的才艺为主,选手可在歌舞、戏曲、器乐、相声、小品、口技、朗诵、魔术、武术、讲故事(笑话)等与导游业务联系紧密的才艺中选择一项。需要用的道具选手自备。时间3分钟。
比赛地点待定,通过复赛选拔的专业组取前10名进入决赛,并按照复赛名次在专业组选拔出若干名优秀导游于12月参加湖北省第十一届导游大赛。
  3、决赛(10月中下旬)
  通过对旅游文化、导游技能、个人魅力、文明引导等相关方面对决赛选手进行综合考核,第一名为“金牌导游”。
  八、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比赛结束后,按照应知(理论)考试30%、应会(实际操作)比赛70%计入总分,评出一等奖2名(各组别第一名)、二等奖4名(各组别第二至三名)、三等奖14名(各组别第四至十名),同时在专业组设金牌导游一名,另设最佳风采奖、最佳才华奖、最佳讲解奖、最佳才艺奖单项奖若干名。
  (二)相关荣誉
  1、个人
  金牌导游按照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报请市人民政府由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考核认定,授予“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能手”称号。持证专业组前10名的选手,同时获取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相应加分;院校新秀组前10名的选手由市旅游局给予“导游明日之星”称号。
  2、单位
  两组别前三名的选手所在单位、获奖人数最多的单位获得市旅游局颁发的导游比赛最佳组织奖(同一单位奖项不累计计算)。
  九、考试准备及相关培训
  组委会办公室将于近期发布“导游比赛参赛指南”,详细介绍本次比赛的考试大纲、应知考试规则、应会比赛规则及比赛、培训安排等信息。本次比赛将本着“以赛代训、以赛促训、赛训结合”的原则,安排多次赛前公益培训。
  (一)复赛赛前培训时间拟安排在9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下发参赛指南等资料。
  (二)决赛赛前培训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中旬,将根据选手情况、湖北省导游大赛的相关要求制定特定培养计划。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开展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导游比赛是在展现武汉导游风采,提高导游职业技能、传播城市历史文化知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比赛各项工作。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推荐参赛选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广泛动员,层层组织,引导广大导游人员、学生积极投入到各项比赛中,在旅游系统、相关职业院校专业掀起一个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热潮,要根据比赛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参赛方案,并精心组织好选拔工作,使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行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举办导游大赛重结果,更重过程”的观念,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比赛中的典型事迹、人物和先进经验,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对赛事及选手进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并及时上报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张梦媛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武汉市汉口合作路17号
  附件: 
2017年武汉地区关于领取导游身份标识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游相关单位、全体导游人员:
  根据《湖北省旅游委关于做好导游证核发下放工作的通知》鄂旅游发[2017]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10月开展2017年武汉地区导游身份标识领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凡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申请注册,已在平台PC端和“全国导游之家”手机APP端获取电子导游证的导游均可申请领取导游身份标识。
  二、领取方式
  (一)专职导游:由各单位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旅行社导游员领取导游身份标识名单表》(加盖公章)及所属人员原导游IC卡统一领取。
  (二)社会导游: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导游IC卡自行前往领取。
  三、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时间:1、专职导游:-20日
          
2、社会导游:-30日
  (二)地点:汉口合作路17号二楼窗口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仔细核对本单位所属人员信息,如有变更情况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二)导游员在10人以上的工作单位需在领取导游身份标识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名单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按照国家旅游局现行相关规定,导游身份标识及外卡套为首次免费发放,请个人妥善保管。
  联系人:李 瑾     电话:
  附件: 
武汉市第20届职业技能大赛导游比赛复赛成绩(专业组)
时间:日    来源: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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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20届职业技能大赛导游比赛复赛成绩(新秀组)
时间:日    来源: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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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结果的通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全体专、兼职导游员: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素质导游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市旅游局决定,授予梁明志等10名同志“五星级导游员”称号,陈晓草等20名同志“四星级导游员”称号,杨雪琴等40名同志“三星级导游员”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星级称号的导游员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希望广大导游人员向星级导游员学习,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立志岗位成才,充分发挥优秀导游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模范带动作用,释放导游队伍正能量。各相关单位要继续为高素质导游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开启武汉全域旅游大发展新征程。
关于开展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点,全体专、兼职导游员:
  为加快武汉市导游队伍的建设步伐、大力整合导游人才的优势资源、切实提高导游员服务质量,在行业内形成“积极向上、钻研业务”的新风尚,在社会展示旅游行业、导游职业“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的新面貌,我局定于10月19日起开展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交流导游队伍建设经验和导游服务经验,检验导游队伍建设成果,展示导游职业风采,激励导游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传播行业正能量,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定审核等工作,市旅游局决定成立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局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全市星级导游员的评选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考评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以及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考评组由市旅游局相关人员、业内资深专家、旅游院校专家等人员组成,负责对受评导游员的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三、参选对象
  (一)热爱祖国,热爱武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正确把握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始终如一地积极正面宣传武汉城市形象;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旅游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导游工作期间无重大投诉、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业务精湛、诚信服务,有着较强的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四)在武汉市取得导游证(IC卡)两年以上(2015年10月前取得导游证),且从事一线导游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分为网上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走访核查、综合考评、社会公示和总结表彰七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申报(10月18日—11月17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需登陆报名网址(www.whttc.com)在“武汉市星级导游员在线申报系统”版块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申请表》(附件1),并按系统指示进行打印。
  (二)组织推荐(11月20—24日)
  专职导游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单位负责核查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社会导游员由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统一推荐,导游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
  1、专职导游:具备60名以上专职导游员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0人;30名以上60名以下的推荐不超过10人;15名以上30名以下的推荐不超过8人;15名以下的推荐不超过5人。对武汉旅游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可酌情增加名额。
  2、社会导游:申报导游参照《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标准填写《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申请表》中相应部分,11月24日前报送至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汉口合作路17号)。申请材料:《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申请表》;本人相关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11月27—28日)
  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对参评导游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四)走访核查(11月29—30日)
  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深入相关单位进行走访核查,准确掌握参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情况、业务情况、顾客反馈情况、领导意见、群众评议意见等。
  (五)综合考评(12月5—6日)
  按照《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附件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六)社会公示(12月11—17日)
  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对初评的“星级导游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总结表彰
  择期举办表彰大会,对核定的星级导游员进行表彰,并授予星级导游员证书与徽章。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根据《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要求,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由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由考评组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及《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最后根据综合排序情况来确定星级等级,星级导游员评选名额上限为100名。
  (一)星级导游员划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二)星级导游员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升级计划配套政策的通知》的相关奖励政策,享受一年期的星级导游员津贴,获评“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称号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导游员分别享受津贴600元/月、800元/月、1000元/月;
  (三)星级导游员荣誉称号有效期一年,导游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次年评选,星级导游员次年不参评的,或不在武汉从事一线导游工作的,不再享受相应荣誉及待遇;
  (四)星级导游员所在的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对获评星级称号的导游员制定相应的薪酬补贴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目标、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提高水平,通过星级导游员的评选,努力营造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把关,注重实绩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资料,注重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员材料、事迹真实有效。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对象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具有先进性,起到模范作用。
  (三)加强沟通,强化宣传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与委员会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或登陆报名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评选活动的宣传,加大对星级导游员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联系人:张梦媛  李瑾
  电 话:
  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地址:汉口合作路17号
  报名网址:www.whttc.com
关于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导游比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旅游院校,全体参赛选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武汉市十三次党代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我局按照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和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树立旅游行业形象的要求,为广大导游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台,举办了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导游比赛。
根据比赛规则和参赛成绩,张凡荣获一等奖“金牌导游”称号,张玲等三名选手荣获二等奖,李楚君等八名选手荣获三等奖,陈素素等十名选手获得“导游明日之星”称号;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等单位荣获“最佳组织奖”,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等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获奖的选手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各单位要继续为高素质导游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希望广大导游人员向获奖人员学习,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立志岗位成才,充分发挥优秀导游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模范带动作用,释放导游队伍正能量,为复兴大武汉作出更大贡献。
2017年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情况公示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
  根据《武汉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标准要求,我委按照相关程序,初步核定了10名五星级导游员、20名四星级导游员、40名三星级导游员,现将导游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五星级导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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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公示对象公示时间为:日至21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向武汉市星级导游员评选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职业道德、职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邮箱:。
武汉市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导游管理
时间: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箭行动—1”规范导游执业严厉打击强迫消费等突出违法行为的通知》的函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导游分会:
  现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箭行动—1”规范导游执业严厉打击强迫消费等突出违法行为的通知》旅办发【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
关于发放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
武汉地区考生:
  2017年度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已圆满结束。经国家旅游局核准,武汉地区(武汉、潜江、天门、黄石、孝感、咸宁、仙桃)共495名考生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现根据《湖北省旅游委办公室关于核发刘毅等1027人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的通知》(鄂旅游发办[2018]16号)要求,由武汉地区考点负责发放证书。请初试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格证书,加试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导游资格证书领取新的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即日起至3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领取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17号
       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25240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文明旅游公益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区旅游局、旅游企业、全体导游员、旅游志愿者:
  为加强全市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综合服务水平,强化行业一线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导游员安全防范意识,本单位将根据行业实际需求开展文明旅游等主题的旅游公益培训。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4月15日,收集整理旅游相关企业在岗服务人员信息、调查参训需求及规模,填写《2018年文明旅游公益培训系列活动参训需求回执》、《培训需求调查表》(详见附件);
  (二)4月19日至4月23日,将整理的参训信息反馈至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并与专人商定培训时间及地点;
  (三)5月初至11月底,由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组织培训讲师团对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旅游公益培训。
  二、培训对象
 (一)全市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的从业人员;
 (二)全市执业导游员;
 (三)武汉旅游志愿者。
  三、参训人数和地点
  结合与相关单位具体商议情况确定参训人员和培训地点。
  四、培训内容
  重点开展以《旅游法律法规》、《文明旅游》、《服务礼仪与规范》、《职业修养与职业道德》、《旅游意外伤害救护》、《消防安全知识》、《旅游手语服务》、《摄影基础》等为主题的系列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组建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目标、完善措施,通过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强化培训,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
  各旅游部门、旅游企业根据自身职能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深入一线采集信息,并做好与我单位的沟通、协调。
  (三)营造氛围, 传播文明
  要充分动员相关人员,并利用网站、官方微信加强宣传,在行业内营造一种敬岗爱业、崇尚技能、岗位成才、传播文明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王冠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武汉地区导游员诚信信息填报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景区,全体导游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导游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44号令)、《武汉市旅游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大发展,加快导游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于即日起将开展2018年武汉地区导游员诚信信息的填报、采集、公示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对象
  (一)本地导游员
  日前,在武汉地区依法获得《导游资格证书》,并获取电子导游证的导游员。
  (二)异地转入的导游员
  依法获取电子导游证并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申请转入本地的导游员。
  二、填报时间及说明
  (一)时间
  请上述导游人员于日至4月30日登录武汉旅游政务网,进入武汉导游信息平台填报个人信息。
  (二)说明
  1、确保本人填报的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2、完成信息填报的人员,可于日起登录武汉旅游政务网“武汉导游信息平台”参加素质提升学习,学习完成情况将录入导游人员诚信档案。
  3、导游诚信档案更新周期分为实时更新和年度更新两类,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资料为实时更新内容,导游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更新;业务工作、学习培训等其他信息为年度更新内容,每年5月1日起为年度更新时间。
  4、未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的,属诚信档案缺失。
  5、年底系统自动生成《个人年度诚信执业报告》。
  6、导游员需认真按照系统说明完成本次填报工作,自觉接受用工单位、游客和社会的监督。
  三、诚信信息公示
  (一)公示方式
  导游员诚信信息将作为导游诚信档案的基本资料,按要求分步骤在武汉旅游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
  日起,公示武汉导游员基本信息,历年学习情况和业务办理等工作信息,逐步公示出团记录、志愿服务活动、违法情况等执业信息。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及个人应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并如实填报导游人员诚信档案,树立武汉地区导游员的良好形象。
  联系人:李瑾
  联系电话:027-
关于做好2018年武汉地区新导游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日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全市各旅行社、旅游院校、全体导游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导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升导游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切实为导游员提供就业服务。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武汉地区新导游员信息采集、公益培训及择业双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通过2017年武汉地区导游员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在武汉地区获取《导游员资格证书》尚未申办导游证的人员。
  二、工作事项
  (一)导游员个人诚信信息采集
  上述人员自即日起至4月27日期间登陆武汉旅游政务网(www.wuhantour.gov.cn),查找“武汉导游信息平台”进入“信息采集”页面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二)公益培训
  1、新导游职业技能知识培训
  完成新导游诚信信息填报后,可通过“武汉导游信息平台”进入“素质提升”页面参加网络学习,学习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4日,学习完成情况将录入个人诚信档案。
  2、旅游安全生产及文明礼仪培训
  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请于日-5月4日期间登录“武汉导游信息平台”进行查询。
  参与方式:请按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参训。
  (三)旅游企业招聘与新导游员择业双选活动
  完成旅游安全生产及文明礼仪培训课程后即时开展。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及个人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导游员需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联系人:李瑾 王冠 电话:
武汉市气象台日06时48分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时间:   来源:武汉市旅游信息与服务中心
武汉市气象台日06时48分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武汉地区日最高气温将达37℃以上,局部达39-40℃,请各位导游请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对老、弱、病、幼游客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关于诚信档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武汉市旅游条例》以及《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年)》等文件要求,现将导游人员个人信息进行诚信公示。
咨询电话:027-
系统使用:027-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7 & .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17号 电话: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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