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公开上面的公开内容、便民信息能复制到自己网站吗?

政府网站应以便民服务为目的
第十六届(2017)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会上公布:目前,本地政府的网站已经或正在向上级主管、本级门户网站进行整合。
政府网站作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接入渠道的主要手段,按照用户对象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提供覆盖用户全生命周期的各种信息和服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和“网站设计”是政府网站的主要职能。推进政府各类信息的充分共享。通过访问政府网站,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不受任何空间界限影响地与政府进行信息交互。推动政府办公自动化与政府网上便民服务。在政府网站上,政务信息公开程度,有关为民服务栏目健全情况,信息反馈情况,在线办公与网上受理情况等关系到政府面向公众的服务形象,关系到是否方便网上办事等百姓的切身利益。 通过网站发布各类调查问卷、反馈表格,及时广泛地获取社会反馈,增加政府与群众的交流,为政府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各类参考依据。提升政府自身形象。网站作为信息传播的高效率手段之一,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了基于信息共享的理解和信任的桥梁。通过互联网全面正确地宣传政府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成就,报道政府的重要决策和活动,发布招商引资信息,介绍投资环境情况,交流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扩大了党和政府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此次全国政府网站运行总数已从2015年8月的8.4万余家精简到2.8万家,政府网站的整合程度更高,让群众能更好利用官网平台服务于自己的生活,如此整合也让某些“僵尸”网站消失殆尽,不断提高政府网站运行效率、增大服务覆盖面。
但政府网站的大量精简,不能在服务群众上打折扣,所以要用好用活现有的官网,让官网在服务对象、网站内容和网站栏目上都充实起来,让精简的网站发挥巨大的能量。政府网站精简的目的是更好地服务群众,所以必须以“服务”为主线,所以官网的整合优化更应注重服务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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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长沙市芙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及要求而编制。该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其他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电子版可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rong.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发,以全面推进效能型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坚决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不搞假公开,注重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细化,明确了工作要求,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芙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了制度支撑。三是规范工作。经过多方调研,下发了《长沙市芙蓉区2014年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芙政办发〔2014〕53号),同时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芙政办发〔2014〕31号),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标准。四是及时部署。开展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咨询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强化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质效基础。
  (二)加强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渠道
  一是完善“芙蓉之窗”主阵地。为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全新改版,进一步优化了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设立了“芙蓉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专栏”,丰富了公开内容,方便市民群众查阅相关信息,使区政府门户网站运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结合。二是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运行良好。我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于日正式成立,由区政府投入专项经费5万元,设在区政务大厅内,向社会免费开放,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拥有计算机检索、触摸屏查阅、文件复制等现代化设施,查阅者可使用手工或计算机进行检索,也可以通过“芙蓉之窗”网站查阅。除此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也可以直接到我区所属相关部门和区档案馆进行查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设立以来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阅近两万人次。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短信平台等不同方式多渠道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对于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中的动态公开,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实行“三会开放”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制度。对征地拆迁安置、宜居社区建设等重大决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确保决策科学透明、符合民意。四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互动渠道。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我区借助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不断拓展和完善政府与公众在信息公开领域交流互动的渠道,促进公众参与,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为能更加有效、及时和规范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由区政府办、监察局和政务中心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察组如实反馈给所在单位,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攻坚、一项一项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和规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全区各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全区100%的单位都编制了本机关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行决策公开、行政会议公开、重大事项公示、“三公经费”公开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利用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7个栏目41类信息,最大限度将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从老百姓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主要包括: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住房保障、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物价收费、教育医疗、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和考试招聘情况等民生相关信息。
  (一)公开主要载体
  1、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rong.gov.cn 
  2、芙蓉区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内设查阅室和公示栏
  3、芙蓉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
  4、邀请市民代表旁听区政府常务会议 
  5、芙蓉区档案局现行文件查询中心 
  6、芙蓉区图书馆 
  7、12345市民服务热线社会求助平台
  8、“乐搜芙蓉”软件:“乐搜芙蓉”软件由芙蓉区人民政府和湖南电信共同合作开发,是一个整合了“芙蓉之窗网站”、“长沙芙蓉CBD网站”等主要内容的政府移动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在我市各区县中尚属首创。其主要功能是针对芙蓉区地区,搭建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供市民查询政府公告及便民信息、了解办事流程,掌握楼宇资源讯息,知晓用户所处周边的美食及车行路况,全面服务芙蓉市民、企业及其他关心芙蓉的各界人士,帮助外界更便捷地了解芙蓉区。
  (二)公开具体情况
  1、行政审批情况: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为简政放权奠定基础。在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芙蓉之窗”上及时公开了《芙蓉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指南,同时,通过芙蓉区行政审批系统办件信息5640条,办结信息5640条。
  2、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情况:财政预决算报告2条,部门预决算公开39条,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3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8条,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补贴)63条,共计145条。
  3、住房保障情况:“芙蓉之窗”上发布住房保障信息共58条,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廉租房分配情况、廉租房受理公示、廉租房住房配租入住等信息。
  4、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为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区食安办依法公布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检验检测、专项整治等信息。其中公布了3份政策法规类信息;全年共检测6902批次,合格6784批次,合格率达98.3%,检验检测结果每月按合格与不合格产品名单分类公开;重点公开了15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度制作展板共计136块,打击黑窝点、黑作坊6家;通过各类网络发布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相关信息35条。
  5、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落实了改革机制,下发了《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程序》,完成了127家商户的现场核查,确定需要办理审批的商户共42家,不符合审批要求和不需要办理(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的商户共85家;开通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审批信息等栏目,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区环境污染源动态信息。2014年度,主动公开环保工作方面信息共计111条。
  6、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127条,其中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71条,通过“芙蓉之窗”公开信息42条,通过短信平台及qq群公开信息29条。短信平台及时发布了风险预警及防范措施等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打造了交流互动平台。
  7、征地拆迁情况:主动发布信息118条,其中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各阶段公示信息76条、工作动态信息4条、征地拆迁政策法规信息37条(已汇编成《关于农村征地拆迁安置维护工程建设政策秩序的政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放置于各指挥部、相关街道、村部,供群众取阅)、政策宣传信息1条(以65个一问一答的形式汇编成《农村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宣传手册》发至火炬村三片四片村民)。
  8、物价和收费情况:主动公开信息21条。通过“芙蓉之窗”主动公开19条,其中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5条、政策法规6条;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物价信息2条,分别关于火车站停车收费及芙蓉区免征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项目清单信息。
  9、教育医疗情况:主动公开信息813条。教育方面245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条,“芙蓉之窗”公开信息75条,报刊、网络、短信平台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169条;医疗卫生方面568条,其中,区疾控中心公布体检流程1条,全年体检22944人次;公布艾滋病自愿咨询热线,全年接受咨询536人次;全年通过短信平台向特定人群发布健康信息15期,每期2条,每期覆盖570人次,全年共发布17100人次;及时公布了卫生监测采样流程、疫苗接种流程及收费信息。
  10、人事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工作公示48条,事业单位招聘信息1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下发了《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芙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责任主体,规范了具体的办理流程,强化了监督保障机制,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制定了规范的保密审查流程图,要求各单位做出的每个答复均需经区法制办审查后再送达申请人,确保了所有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7件,答复率为100%。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9件,同意部分公开数2件,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数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
  区本级政府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区本级政府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为1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意识薄弱,导致政务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二是政务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载体目前主要以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方式还是不够新颖。
  五、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区紧紧围绕发展目标,真抓实干,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突破。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理念,营造优良政务环境
  加大宣传,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芙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全体机关干部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工作实施步骤、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督促政府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促进阳光政务建设
  探索政务公开的多种途径,综合运用“12345”热线平台、新闻媒体、“乐搜芙蓉”类数字软件等多元化方式公布政府信息,全面提高平台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参与度。
  六、其他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日至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   (传真)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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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会公益事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承民族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社会各界参与热情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面对公众关切解读引导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公开内容覆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明确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推动公开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责任部门、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加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鼓励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三、突出公开重点  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一)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三)教育领域。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五)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六)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国务院教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国务院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增强公开实效  (一)扩大公开范围。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梳理细化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三)加强解读引导。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于敏感事项和存在地区、领域差异的相关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指导和监督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地方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开展考核评估。地方各级政府要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所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公开评估结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问责。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壤委办〔2017〕98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壤塘公路分局,各寺庙管理委员会:&  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 &  &&&&&&&&&&&&&&&&&&&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8月24日&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社会交往方式深刻改变,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以及《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办发〔2017〕1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强化法治思维。按照建设法治壤塘的要求,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依法公开工作水平。&  ——强化服务思维。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强化创新思维。坚持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技术手段,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坚持正面导向。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重大政策,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群众导向。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焦需求、寻找差距,提升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开内容不全面、不深入,回应关切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紧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整改落实,着力解决难点问题。&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夯实基础、创新突破。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公开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统筹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流程、平台、时限等,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  到2018年,持续深化、再上台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强化政府发声,扩大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到2020年,全面落实、成为常态。全面落实中办发〔2016〕8号、川委办〔2016〕53号、阿委办发〔2017〕15号精神和本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政务公开成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四)推进决策公开。积极推进我县行政立法进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对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对决策的效果预期、资金使用、社会稳定、法律纠纷等进行风险评估,对决策的主体、程序、要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要加大行政决策过程的公开力度,释疑解惑、凝聚共识。&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探索推进政府会议开放,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县政府各部门应当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五)推进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实施步骤、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交竣工验收等信息。&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公开,整合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形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网上公开透明交易。&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动全县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六)推进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十三五”规划纲要、年度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督查落实情况;建立政府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全面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和重大决策督查结果。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原则上要全文公开。&  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中国壤塘”政务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集中公开;要同步统筹做好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三、推进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  (七)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行政执法部门应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制度,推动执法部门裁量基准细化和公示,严格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公开,做好我县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  推进监管情况公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加强月度和季度发布工作。探索推行行业管理“黑白名单”制度,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管理监管公开,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监管公开,重点推进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易、民生资金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医疗卫生监管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重点推进质量价格、社会信用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对与企业信用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结果等信息进行全面归集汇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应用。&  (八)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标准等。制定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制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意见,将实体服务大厅向网上服务大厅延伸,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简化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信息发布、咨询、申报、受理、办理、反馈、监察。&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编制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咨询服务电话畅通。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制作我县政务服务综合电子地图,让群众少跑腿。面向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主要部门要率先推进服务事项公开,简化办理流程,精简证明事项及前置程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环保、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办事服务。&  四、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  (九)动态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县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单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做好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情况的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部署,公布我县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十)建立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清单。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行政职权、财政资金、招投标、政府采购、价格、审计、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监管、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标准。系统梳理不同层级行政机关公开权限和职责,建立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清单制度,解决主动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  (十一)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各行业各系统工作特点,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的事项名称、情形和依据,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五、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利用&  (十二)建设统一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充分利用政务云、大数据技术优势,加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到2020年,公共数据开放单位比率达到90%,数据开放率达到60%。完善数据汇集共享管理机制,建设壤塘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汇集共享。&  (十三)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制定发布数据资源开放和采集指引。推进公共机构信息资源分级开放,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及其可视化信息服务工作。优先推进交通、教育、环保、旅游、文化、农牧业等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十四)推进服务数据向公众公开。制定我县便民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工作意见,建立便民公共服务数据资源聚集平台,制定便民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和规则标准。建设壤塘县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应用。&  六、扩大政务参与&  (十五)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发挥好公众在需求调查、建言献策、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需要,促进和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建立公众建言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提升公众参与实效。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在继续办好“书记县长信箱”的同时,积极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要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在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即开展深度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形式,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策吹风会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涉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年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县政府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  (十七)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主动回应机制,不断提高回应能力,实现回应常态化。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和问责。完善重大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单位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及时发布后续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七、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十八)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1次。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互动业务和办事服务功能等,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加准确、实用,功能设置更加友好、便捷。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强化网站安全保障。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政府网站信息传播渠道,不断扩大受众群体覆盖率。&  (十九)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  (二十)打造政务公开新媒体平台。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打造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个性化设置议题,突出新媒体特色,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切实增强传播效果。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编发程序和公众问询答复程序,配备专人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加大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八、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二十一)完善领导体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十二)理顺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开展我县配套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健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通过公开行政依据、流程、标准等,促进纠正行政管理突出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统一本系统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公开工作要求;要按照各部门制定的相关公开标准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十三)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见附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制定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具体公开工作等任务,并加强与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十四)抓好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实现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分级分层组织教育培训,确保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0课时。&  (二十五)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评估结果,同时自觉查找问题和不足,强化督促整改机制建设。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对政务公开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附件:壤塘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2017—2020年)&  &&  附件&  &&  壤塘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2017—2020年)&  &&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1.积极推进我县行政立法进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对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对决策的效果预期、资金使用、社会稳定、法律纠纷等进行风险评估,对决策的主体、程序、要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8年底&  2.加大行政决策过程的公开力度,释疑解惑、凝聚共识。&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4.探索推进政府会议开放,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解读。&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推进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实施步骤、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交竣工验收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规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公开,整合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形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网上公开透明交易。&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0.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力争使全县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1.及时公开“十三五”规划纲要、年度发展目标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2.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督查落实情况;建立政府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  责任单位:县委政府督查室(目标办)&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3.全面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和重大决策督查结果。&  牵头单位:县委政府督查室(目标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4.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5.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6.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原则上要全文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7.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中国壤塘”政务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集中公开;县政府要同步统筹做好本县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8.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二、推进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  19.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0.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制度,推动各执法部门裁量基准细化和公示,严格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1.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公开,做好我县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2.推进监管情况公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加强月度和季度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3.探索行业管理“黑白名单”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导向作用。&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4.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5.推进安全管理监管公开,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监管公开,重点推进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易、民生资金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医疗卫生监管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重点推进质量价格、社会信用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6.加快推进壤塘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对与企业信用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结果等信息进行全面归集汇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应用。&  责任单位:县工质食药监局、县发改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27.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标准等。制定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底&  28.制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意见,将实体服务大厅向网上服务大厅延伸。&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  29.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简化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信息发布、咨询、申报、受理、办理、反馈、监察。&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  3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31.编制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32.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咨询服务电话畅通。&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33.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34.制作我县政务服务综合电子地图。&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底&  35.面向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主要部门要率先推进服务事项公开,简化办理流程,精简证明事项及前置程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3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环保、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农牧水务局、县发改经信局、县环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新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37.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办事服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农牧水务局、县发改经信局、县环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新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三、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  38.全面公开县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39.推动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40.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单调整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41.做好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情况的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42.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部署,公布我县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43.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行政职权、财政资金、招投标、政府采购、价格、审计、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监管、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标准。&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44.系统梳理不同层级行政机关公开权限和职责,建立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清单制度,解决主动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45.系统梳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各行业各系统工作特点,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的事项名称、情形和依据,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四、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利用&  46.充分利用政务云、大数据技术优势,加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到2020年,公共数据开放覆盖率达90%,数据开放率达60%。&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7.完善数据汇集共享管理机制,建设壤塘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汇集共享。&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48.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制定发布数据资源开放和采集指引。&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9.推进公共机构信息资源分级开放,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及其可视化信息服务工作。优先推进交通、教育、环保、旅游、文化、农业等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0.制定我县便民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工作意见,建立便民公共服务数据资源聚集平台,制定便民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和规则标准。&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  51.建设壤塘县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应用。依法向公众提供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并实现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五、扩大政务参与&  52.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发挥好公众在需求调查、建言献策、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需要,促进和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3.建立公众建言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提升公众参与实效。&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4.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5.在继续办好“书记县长信箱”的同时,积极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6.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要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在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即开展深度解读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7.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形式,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8.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优势,增强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59.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0.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策吹风会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1.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涉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年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和问责。&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3.完善重大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4.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及时发布后续信息。&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5.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六、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66.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7.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1次。&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8.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互动业务和办事服务功能等,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69.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加准确、实用,功能设置更加友好、便捷。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强化网站安全保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0.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1.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政府网站信息传播渠道,不断扩大受众群体覆盖率。&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3.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要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4.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5.打造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个性化设置议题,突出新媒体特色,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切实增强传播效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76.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编发程序和公众问询答复程序,配备专人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加大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七、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77.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置。&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底&  78.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成立或调整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79.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80.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健全专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开展我县配套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82.通过公开行政依据、流程、标准等,促进纠正行政管理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3.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牵头单位:县保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5.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统一本系统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公开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6.按照各部门制定的相关公开标准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7.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8.把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89.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实现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  90.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实现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7年底&  91.分级分层组织教育培训,确保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0课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92.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目标办)&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9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评估结果,同时自觉查找问题和不足,强化督促整改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94.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对政务公开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95.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
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办公OA(协同)系统和方正公文交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壤委办〔2017〕1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寺庙管理委员会,省、州驻壤塘各单位:&  我县于2016年2月25日起正式启用电子政务外网办公OA(协同)系统和方正公文交换系统(以下简称“两套系统”),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部门协作、降低办公成本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推动了壤塘县数字信息化建设进程。但是,也有一些单位未按照《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办公OA(协同)系统和方正公文交换系统使用的通知》(壤委办〔2016〕9号)要求,运行维护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未按要求指定专人管理电子公文系统,或是人员变动后工作衔接不到位;有的不及时上网接收公文;有的仍未开通使用“OA系统”;有的不重视技术保障,网络中断或设备出现故障后未能及时修复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电子公文系统正常运行,关系到行政效能和政令畅通。为切实规范电子公文系统运行、强化运维管理、解决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效能,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规范收发文管理&& (一)及时接收电子公文。各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检查“两套系统”上是否有需要接收的电子公文。发送的特急电子公文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其他电子公文原则上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对不及时签收的,县政府办公室将记入错情台账,并按月通报。&& (二)规范报送电子公文。各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报送电子公文时,应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尤其要准确填写发送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出现问题时及时联系处置;报送特急电子公文时应电话通知;非工作时间一般不报送电子公文,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联系。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将作退文处理并记入错情台账。&& && (三)严禁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涉密公文。涉密公文仍报送纸质文件或通过密码传真方式报送。违规报送的,将作退文处理并记入错情台账,造成失泄密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规范收发文系统及格式要求。由于“两套系统”同时运行,但原上传文件格式不一致,因此规定上报文件(请示、报告、信息简报等)一律使用电子政务外网方正公文交换系统(CEBX格式),各单位之间的文件(通知、函等)也要普及使用电子政务外网方正方正公文交换系统,交换方便文件的转换和使用。党政网的文件运行程序和渠道不变。&& (五)严明相关规定及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寺庙管理委员会,省、州驻壤塘各单位,从发文之日起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试运行,4月1日起全面规范运行“两套系统”。凡未按时运行“两套系统”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纳入全年政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二、限期解决突出问题&& (一)收发文管理方面问题。请各单位在3月底前认真组织自查,检查是否存在未指定专人管理、接收不及时、报送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收发文工作。&& (二)未开通系统问题。请按要求应开通但仍未开通“两套系统”的单位就未开通的原因作出说明,于3月底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办。&& (三)运维保障方面问题。请各单位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发现的技术问题自身解决不了的,可通过壤塘县电子政务交流群(QQ:)寻找解决方案。&&&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管&&& “两套系统”该开通的开通,开通的正常运行,事关政令畅通,也是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现代化、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规范操作,并定期组织检查,务必保系统高效运行。相关人员有变动、系统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两办”相关处反映(请在电子政务外网公文交换上重新填报《壤塘县办公OA和方正公文交换系统管理员名单》)。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又不报告的,视情况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签收公文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同时作为对各单位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和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  &&&&&&&&&&&&&&&&&& 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  &&&&&&&&&&&&&&&&&&&&&&&&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9日&
&&  “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李克强总理在10月31日的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  政务网站唱“空城计”,政务微博微信成“面子工程”,政府工作人员一句“我不知道”让你无可奈何……不过,这些情况在以后将有大变化了!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获悉,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随着政务公开的不断推进,以后与大家衣食住行相关的政务信息获取将更加方便了。  哪些政务能公开?如何公开?怎么确保公开?政务公开做得不好怎么办?……带着这些问题,快跟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来看看,让自己心里有数↓↓&  哪些政务能公开?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发现,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见》提出政务公开工作要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六公开”。  ——决策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要先听取公众意见  凡属重大行政决策,应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点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公布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执行公开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也要“晒”  及时将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确保执行有力。  ——管理公开  各类“清单”要动态公开  政府都有哪些权力?遇到问题该找哪个部门?《意见》要求,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公开工作,除依法不得公开事项外,全面公开权力类型和名称、责任主体、事项及边界、法律依据、行使层级、收费项目及依据、监督方式等,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服务公开  逐步形成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中办理新模式  为了不让群众再跑冤枉路,《意见》要求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与民生民本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获取。积极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新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全程网上服务。  ——结果公开  全面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结果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如何,政府部门也得及时公布出来。《意见》提出,要全面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公开评估评价结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意见》要求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政务究竟怎么公开?  政府出了不少好的政策,但老百姓觉得“太高冷”,不知道哪些和自己有关系。这就涉及到政务信息究竟要如何更好的公开?如何让老百姓看得到、看得明白?《意见》提出要从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等几个方面着手,加大政务开放力度,增进老百姓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重要文件公布后3日内发相关解读  觉得政府文件“太高冷”的小伙伴,以后政策解读会更接地气了。《意见》提出,政府及其部门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等,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为让大家看得明白,《意见》强调,要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高解读效果。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开新闻发布会  回应社会关切的效果如何提升?《意见》要求,切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依法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留言回应与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网民诉求。&  如何确保政务有效公开?  要保证政务信息有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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