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A座八楼电话:028-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推进质量强市和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推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助国家、省开展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  (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计划、审查、编号和发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认可制度。  (七)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 贺欣&  主持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仲全&  协助局长分管质量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联系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锦江区、温江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亚  协助局长分管质量监督、人事、外事、统战工作;联系教培中心,金牛区、新津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仕彬  协助局长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学技术工作;联系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武侯区、彭州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喻华平  协助局长分管质量管理、计量工作,联系计量院、高新局、金堂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周虹  协助局长负责监督成都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成华区、新都区、邛崃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杨卫华  协助局长分管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联系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汲  协助局长分管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联系青羊区、大邑县、蒲江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巡视员 荣克武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成都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联系天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双流、崇州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副巡视员 董远霖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宣传信息)、老干部工作;联系郫县、都江堰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审批处  机关党委  科学技术处  质量监督处  政策法规处(挂执法督察处牌子)  认证评审处  标准化处  办公室(挂宣传信息处牌子)  质量管理处  纪检监察室  计量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计划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  人事处(挂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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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责任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温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温府办函〔2016〕33号文件)、《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及《关于2016年温江公众信息网信息维护目标分解表的通知》(温市场和质量监管发〔2016〕51号文件)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日起至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制度》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机构设置、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动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财政预算执行、信用信息、信访事项、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依法执政、人民群众维权的新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不断完善公开体系、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形成了包括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等多层次信息公开体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信息公开。(1)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局每季度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栏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工作动态、整治行动、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信息。(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努力打造推动全局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阳光平台”。我局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主动公开,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件的接受与处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
2、推进机构信息公开。我局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栏处将机构职能、主要领导、内设机构信息予以及时公开予以及时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我局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栏处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执法信息予以及时公开。
4、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我局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栏处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
5、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015年低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挂温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在2016年以来,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管理,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规定,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6、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我局于2016年起即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年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以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能和责任,办公室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并在各职能科室配备了信息员具体从事该项工作。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在今年7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及《关于2016年温江公众信息网信息维护目标分解表的通知》(温市场和质量监管发〔2016〕51号),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查工作。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于2016年起即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镇(街)所负责人为成员。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其他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三是实行专人负责。办公室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并在各职能科室配备了信息员具体从事该项工作,并明确规定各部门信息员应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初审、发布、更新、维护、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等职责。
(六)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网站设置和信息发布情况。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首页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和浏览公开文件。根据主题、业务职能和服务对象进行了分类,群众可查看部门动态、办事指南、联系方式、内设机构、重要文件,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以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今年所有公开信息都按照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2016年以来,我局共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655条。二是其他政务公开形式。我局根据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镇(街)所报送情况,由局办公室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收集并编辑《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动态》,上传至我局QQ群共享,要求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镇(街)所自行下载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6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局发布信息主要类别为:办事指南52条;区长信箱231条;内设机构信息27条;重要文件12条;部门动态信息121条;公告信息23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18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并在我局QQ群共享予以信息公开,方便全局工作人员的查阅,同时全年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均送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方便区领导的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受理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公开情况:网络申请公开10件,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申请0件。申请公开办结数:按时办结数3件,延期办结数7件。申请答复数: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3件。历年累计受理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1)行政复议情况。2016年我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0件。(2)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数量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始终重视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制度建设、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在进行信息公开的时候,对“六要素”了解不全面,造成信息公开不齐全;有些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变动快、不稳定,业务知识跟不上;有些科室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教育,让所有干部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促进市场监管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优化队伍、提升服务。注重选择业务精、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典型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政府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建立长期稳定信息发布机制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更新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主动公开文件数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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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部门财政预决算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是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内设16个业务科室;下设1个综合执法大队;11个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1个食品药品快速检测中心;1个企业档案管理查询中心。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10月,现有在职人员152人(其中行政144人,事业3人,工勤5人),退休人员60人,共计212人。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475.18万元,比.36万元减少262.18万元,降低7.0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实现新机保后退休人员费用脱离带来的基本支出减少和“办公场所改造装修改造”等项目经费压缩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为3475.18万元,比.36万元减少262.18万元,减少7.02%。其中:基本支出2207.19万元,比.22万元减少157.03万元,减少6.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实现新机保后退休人员费用脱离带来的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267.99万元,比.14万元减少105.15万元,减少7.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改造装修改造”等项目经费压缩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530.01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预算数为53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商注册、打非治违、市场准入及广告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预算数为78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商、质监、食药行政执法案件处置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项)预算数为11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预算数为244.5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电梯、游乐设施、燃气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监管治理,工业产品抽检和质量强区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预算数为8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等认证监督管理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预算数为76万元,用于组织开展我区标准化建设、应用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82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未纳入新机保保障范围但按规定应享受的困难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23.06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9.22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47.59万元,用于编制体制调整后办公环境配套完善及保障机关、10个镇(街)所、执法大队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业务运行费用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预算数为4万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项的核实、申报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预算数为345.9万元,用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中投入的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食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0.48万元,用于单位在编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83.6万元,用于单位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8万元,较2016年预算5万元增加3万元,增加60%,增加经费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公务接待需求增加。在预算执行中,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开支,安排正常工作中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核定车编23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23辆。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6万元,较2016年预算140万元减少43.4万元,下降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裁减了一般性事务公务用车,同时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万元,用于23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成都市财政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98.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成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9.97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的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本部门使用到的支出功能科目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用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牵头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指反映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发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指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指反映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指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对基本支出等支出类名词的解释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人员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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