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俨然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音乐就是精神食粮粮,一旦离开手机,很多人就会没有安全感。句中会字应做何解释?????

你把手机借给别人都遇到过哪些坑爹的事?你把手机借给别人都遇到过哪些坑爹的事?手机教授百家号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抄袭必究!以前的功能机只能用来打电话、发短信,而现在的智能手机俨然是我们庞大的隐私库,里面有我们无数的聊天记录、照片、浏览记录等等,借手机给别人,会十分没有安全感,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曝光一些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十分尴尬和懊恼。看看这些网友把手机借给别人发生的坑爹的事情,你还敢借手机给别人吗?手机浏览记录被发现平时有事没事的时候,会用手机找一些不可描述的内容来看,有的是视频,有的是小说,有的是抱着扫盲的心态去了解的。有一次朋友手机流量不足,跟我借手机搜个东西,结果一溜下来曾搜过的内容都进入他的眼底了,简直不要太尴尬。这事儿被他笑了好久。手机隐私照片被翻看春节去外婆家拜年,亲戚家的小孩问我要手机打王者荣耀,那么多亲戚在不好拉下面子就给了。结果熊孩子打完游戏后乱翻我手机相册,翻出我和我男朋友的合影,拿着到处给其他亲戚看。因为刚恋爱没多久连老妈都还没有说,就这样被宣扬出去了……手机聊天记录被偷窥同事想买和我同型号的手机,问我借手机看看性能如何。看了好一会都没有还,我走过去一看,他在偷看我的微信聊天记录。瞬间火气就上来了,不过想着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强压下怒火只是直接把手机拿回来了。弹出的聊天记录不小心被看到借手机给母上大人逛某宝,好巧不巧这时候朋友发了个恶搞的段子过来,我的手机微信提示新消息会直接显示内容,被老妈看到了。老妈用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在老妈面前纯洁的形象就这么毁了。手机钱被转走之前聚会时,同学说手机没电了问我借手机打个电话,没多想就借了。过了两天买东西才发现支付宝的钱少了。查看账单才发现,原来同学拿我手机直接给他支付宝转钱,我的支付宝是开有小额免密支付的,转账的聊天窗口那的记录他删除了,不过账单那还有记录。知人知面不知心。借用到手机没电以前是绿皮火车,不像现在的高铁这么方便能随时充电,那时候的充电宝也没有现在那么普及。我们班同学一起出去旅游,有个同学恋爱了和男朋友聊天根本停不下来,自己的手机没电关机了来问我借,我以为只是聊一会就借了,结果没想到一直聊到我手机也没电了才还给我,以至于我也无聊了一路。教授有话说如今手机隐私越来越多,给个小建议,做到以下几点可以避免惹人嫌弃:1.别人递手机过来给你看某张照片,不要左右划看其他照片;2.别人在输入密码时,不要盯着看;3.不要没经过同意就随便翻看别人的手机;4.借用别人手机最好在人家视线范围内使用;5.借别人的手机使用时间不要长得过分。此外告诉大家一个避免隐私照片、视频被翻到的方法,可以将照片、视频存在手机U盘里,想看的时候随时插到手机上看或发朋友圈。最后留言区说一说,你或者身边的人借手机给别人有遇到过什么坑爹的事情吗?一起来尽情的吐槽,好让他人知道借手机需要注意些什么。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手机教授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尽享智能手机好玩有用权威内容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教给你如何获得幸福(非成年人勿读)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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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福女人)作者:紫夫
关于“性”这个话题,现在总算是登上大雅之堂了。其实“性”这个问题,本来是很简单很一目了然,只不过人们不想提它,尽管生活中少不了它。就好比一个人明明尿急,但是当着很多人的面却不好意思说出来。就是说出来,也说得很含蓄,“对不起……”,看,还得表示一下歉意。
  既然尿急这种事都叫人不好意思说,那性这个完全属于私房话的话题,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说,就更叫人不好意思了。可这本书偏偏要说的就是这个不好意思说的问题,而且还是关于女人的性的问题,而女人,又是脸皮最薄的。既然这样,那就隐晦点说吧,那就尽量说得一本正经点吧,就像说“对不起……”一样,这样既显得很文明,又能把问题说出来。
  不过即使这样,也有很多麻烦。很多事情是“说是一物即不中”,只要你说出来了,那么肯定会偏离事物的本质,文字不是事物本身,在描述或者记载中难免会有偏差。对于性这个问题更是如此,本来嘛,人和人之间,连长相都难得有一样的,更何况身体构造。所以,谈论性这个问题,有时候就像替人搔痒,总搔不到人家的痒处,于是只好在人家身上画方格,按照方格的号码去搔。可我没办法给每位读者都画方格啊,那只好谈点表面的,具有共性的,或者是历史上曾经出现的。虽然“说是一物即不中”,可不说又怎么知道它到底是方是圆,到底中不中啊。就好像那个用手指指着月亮的故事,手指肯定不是月亮,但是没有手指的指引,又如何知道那就是月亮
  既然这本书是谈“性”的,开明宗义,自然得在标题上体现这个“性”字。本章的题目是“性之性”,聪明的读者不用解释都明白,前面一个性指的是人性,后面的性指的是性爱。从题目中就能一目了然,性爱是人性中本能的欲望。
  关于人性是什么?孔夫子就说了句“性相近”,他老人家承认人性的存在,却没说人性是什么;孟子说“性本善”,说的是人性的状态,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可荀子却说“性本恶”,人的本性是邪恶的,需要道德的教化才能改善,这话听着和耶酥耶大圣人那句“我们原本有罪”差不多。为此,有一年的大专生辩论会以“性本善”和“性本恶”为题,金庸金大侠还做了评委之一,于是有人搬出《天龙八部》里的四大恶人弃恶从善证明人性本善,可对方立马反驳,四大恶人从善之前为什么要作恶?还是人性本恶。最后有位高手,做了句精辟的总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将用它来寻找光明”,全场一片掌声。可前天又听人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将用它来翻白眼”,呜呼,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说不清楚了,借用周云海先生的话,“人性是什么?求我幸福”。管他是善还是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先想办法让自己过得幸福。
  既然人性是求我幸福,当然少不了“性”福。
  那么“性”又是什么?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作者劳伦斯先生说:“性是人生来具有的自然本性,性与生命同在”。也就是说,性是生命的一部分。这点没谁会反对吧,只要生理正常,就会有情欲,就会需要性。按照咱中国人的大圣人孔老夫子的话说,“食、色,性也”。那意思就是,性活动和吃饭同等重要,都是“求我幸福”中不可缺少的,缺了就不幸福了。饿着肚子感觉不到生活的幸福,情欲无法解决,同样也是很不幸的,孔老先生的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以我的那什么事都是“1+1=2”的简单头脑,也只能理解为吃饭加做爱等于人性,但愿老夫子在天之灵别拿砖头砸我。虽然现在认为人性还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说精神啊,追求啊,可是你叫我算出1+1>2来,那不是要我的命吗。
  不过,我们从“性”这个字的结构上也可以看得出性是人性中最本能的欲望。古人用“心(心)”和“生(生)”二字组成了“性(性)”这个字。那么,我们望“性”生义,也就不难理解“性”是一种由“心”而“生”发出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什么?其实就是人的欲望,所以说,性也就是人的最本能的欲望之一。
  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传说中那位造字的仓颉先生,他的想象力真是太伟大了。
  好了,我们现在开始正式地,一本正经地谈“性”这个话题。
A.一只猴子(1)
  先别奇怪猴子怎么跟性扯上关系了,其实猴子也有性欲嘛。不过我们不谈猴子的性问题,我们谈人的性问题。之所以提到“一只猴子”,那是因为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出土文物,是一个陶制的猴子。其实也就是用泥巴捏个猴子,然后被风吹干了,经过火烧后,又在地下埋了好多年,于是,就成了文物。据说这只泥猴距今已经有5000年历史了,那猴子一手拿着一枚桃子,一手捏着自己的生殖器,一脸愉快的表情。这造型还真能体现孔老夫子“食,色,性也”那话,你看那猴子,食欲满足了,性欲也满足了,怎能不高兴。它可不像咱人类,还需要精神食粮。
  看到这个陶塑,大家是不是会觉得咱们的祖宗有点“老不正经”啊,什么造型不好做,偏偏做这么个东西留给后世。其实,在咱老祖宗生活的年代,对性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很自然,很大方的,没谁会觉得不好意思。就好像在公共浴场,大家都裸露着身体,没哪个会觉得很羞耻。怎么说呢,入乡随俗也好,见怪不怪也好,假如大家都这样,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相反,如果你偏要和大家不一样,那才是异类。虽然有时候真理在少数人手里,不过更多时候真理在大家手里。在咱老祖宗生活的年代,大家都是衣不遮体的,谁还会把性当成私密的,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所以,那只陶塑的“猴子”也就自然而然,堂而皇之地出现了。
  大家也别认为咱老祖宗们道德低劣,居然做只玩手淫的猴子。其实,那只“猴子”产生的时代,大概在原始社会,那个时候人们所谓的道德,就是性欲,谁的性欲旺盛,繁殖能力强,谁就是有道有德的。不是我胡说啊,真的是这样,有大学者们考证了的,比如说吴广平先生《尧舜二帝的原型破译》,书里说,尧帝就是窑神,舜帝就是俊鸟,全都是男性生殖神。估计他们的生殖能力很强大,所以才被其他人这样称呼。
  尧帝和舜帝,也不知道是当时传说中的仓颉还没把字造好还是人们忘了记载,大禹好歹还有治理黄河泛滥的功劳,可他们二位,除了舜对他的弟弟和继母很不错之外,再没看出他们还有什么了不起的“政绩”,不过人们还是把他们和大禹一起列位圣人,这是不是因为他们的繁殖能力很强啊?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那么回事。你想啊,那时候人类才刚刚进化出人形,而且寿命很短,力量也单薄。假如一个族群的人数少了,自然没法和那些野兽和自然灾害对抗,所以,人多力量大,一个族群要想维持下去,并且发展壮大,就必须要不断增加人员的数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多生育多繁殖了。可是繁殖这事很复杂,没旺盛的性欲和性能力,也不可能使繁殖增加。于是,性欲旺盛,性能力强的人自然受到族群里其他人的尊敬了。就好像在一群搬运工里,谁的力气最大,谁就会受到大家尊敬,这里面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在中国先秦的典籍里,“德”与“道”皆为宇宙万物之本根,“德”就是“生”,乃生长发育之谊,是为创造生命之权能。例如《老子·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老子·五十五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管子·心术》:“化育万物,谓之德。”而繁殖,从某种角度去理解,不正是创造生命吗。所以,原始社会,谁的性能力强,谁就是最有道德的。而性能力又与生殖器是分不开的,所以,原始社会很多顶礼膜拜的图腾是生殖器的造型。既然这样,那只“猴子”就不算是不“道德”了,那时候大家崇拜性欲崇拜生殖器嘛。
  其实现在我们也可以发现那些原始的生殖崇拜的痕迹,比如说台湾的那个“屌神”,就是一根阴茎形状的石头柱子,不过“屌神”旁边石碑上的铭文很有意思的,“维尔屌神,人类之英。性本温顺,见色乃挺。风流人物,祸害之根。传宗接代,无我不灵。男女不孕,请找此君。宜乎永享俎豆,垂万世以长荣。”本来吗,人类要延续,没生殖能力成吗。而日本有种节日,就更邪乎了,节日的名字叫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节日的场面。那就是由僧人们从寺庙里抬出一根木头做的大阴茎游街,围观的人们不管男女,都以能够摸一摸它为荣,如果有机会亲吻一下,简直就是天大的幸福了,就跟追星族见着大明星似的,场面热闹得很,哭的喊的,叫的闹的,什么人都有,而且这个节日据说在日本还很神圣的,嘿嘿,多的话不说了,反正生殖崇拜这事的确存在过,难怪孔子要说“食,色,性也”,看来这“性”还真的挺重要的。
  估计在母系氏族社会,“英雄母亲”大概就是族群首领了,到了父系氏族社会,“道德”冲天的部落首领估计就是那几个身体强壮,性欲旺盛的人物了。
  而且中国远古时代那个创世纪的神话,也就是洪水神话,跟《圣经》里那个诺亚方舟的故事有点相似,说的是远古时代,洪水泛滥成灾,淹没了人类美好的家园,还差点把人类全给淹死,全人类就剩下兄妹二个人,他们借助一个大葫芦(匏瓠)使自己漂浮起来,才没被洪水淹死。最后二人结为夫妇再造了人类。闻一多先生说,这个故事的关键是那只葫芦,而那只葫芦,据考证,好像就代表着女性的子宫。
  《焦氏易林》一书里就将匏瓠喻为女子,《易林》《大过之谦·匏实》曰:“瓜华匏实,百女同实。醯苦不熟,未有配合。”说的是这群苦命的姊妹,像悬挂着的未成熟的葫芦一样,还没有与男子配合,结出她们生命的甜果。明代小说《金瓶梅》第四回将母体孕育婴孩的子宫称作“葫芦”(匏瓠)。李子贤先生说:“巨腹豪乳的女神雕像,与葫芦的形状正好吻合。”季羡林先生也有考证:“我看,关键问题不在这里,而在这个长葫芦上,葫芦这个词儿梵文是tumba,这是毫无疑义的,在这里,整个词儿是grabhatumba,意思是‘胎葫芦’,胎的样子同葫芦相似,胎里面有胎儿,葫芦里面有子,这也是相似的。”
A.一只猴子(2)
  匏瓠,也就是葫芦,里面有很多籽,其实就是种子,你把它种在地里,浇浇水,施施肥,它就能结出一串葫芦来。按照原始人习惯的类比喻象思维,他们将匏瓠视为女性母体子宫的象征,供起来顶礼膜拜,以祈求子嗣蕃昌壮大和凝聚种族以保障生存。
  先秦时期的婚俗有合卺之礼。《三礼图》有记载“合卺,破匏为之,以线连柄端,其制一同匏爵。”就是把葫芦剖开,用线把葫芦嘴穿起来。先秦时期的婚俗里,要在新房内置合卺之“匏爵”与一束薪,亦有将木勺悬于梁上者。而他们新婚合卺的礼仪使用的“瓜苦”就是匏瓠。这种礼仪,即将一个匏瓠剖成两个瓠,新郎新娘各执其一,用以饮酒。悬于梁上的木勺,也就是匏瓠瓢,都是女性子宫的象征物,咱老祖宗们用它来祈祷子嗣蕃昌。
  洪水创世神话从某个角度说,好像是在描述女人生孩子时的状态。当女子生产时,羊膜破裂,羊水流出,随后,胎儿娩出来了,羊水也跟着冲出来。胎盘剥离时,又有羊水混合液体流溢出来,最后脐带被剪断。
  分娩时的羊水,一旦被新生婴儿吸入,就会造成新生婴儿的窒息。于是当时的人们以为女子生产时流溢出来的羊水、血液,对新生婴孩的生存是一种威胁。按照原始人习惯的类比喻像思维,他们将女子分娩时的羊水、血液当做造成灾难的洪水,而新生婴孩的安然降生就被认为是匏瓠(子宫或紫河车)庇护的结果。所以,创世纪的神话里,将匏瓠当作人类赖以躲避洪水的庇护所。
  远古的这个关于洪水的神话,使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原始人类会产生生殖崇拜了吧,新生儿的诞生,使他们把生殖当成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简直就是神仙在做现场表演。
  远古时代,壮大和凝聚种族是每一个种族成员至高无上的神圣职责。孟子就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把传递祖宗的血脉看作是一个人生存的价值所在,无后就是最大的不孝。那个时候,人口的繁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序言中也曾指出物质生产与人自身的生产的关系:“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就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序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所以说,远古时代的生殖崇拜是一种遍及世界的历史现象。而生殖崇拜的最初阶段就是对生殖器的崇拜,也就是对生殖器的象征物的崇拜。
  既然原始的人类把生殖当成很神圣的事去崇拜,那些生殖能力强的人,自然也就被认为是很有“道德”的人,本来这个“道”和“德”在他们的认识里,就是宇宙万物的根本嘛。可是……如果我说道德起源于性欲,其实不是我说的,闻一多他老人家也是这样认为的(《诗经的性欲观》),但我在这里提出来,恐怕多数人还是不一定能接受。只是人类进化之初的确存在着生殖崇拜呀,不然咱们这些进化得很不错的人干吗要造出“猿人”或者“原始人”以示和他们的区别呢。还是叫他们猿人吧,他们那时候和一般动物没什么大的区别,也就是会直立行走而已,茹毛饮血地吃东西不说,还要乱伦群交,一点也不高级。这样吧,我说猿人的道德是性欲,咱人类的道德是很高尚很高尚的精神追求,行不?
B.原始人的性生活(1)
  不说是人类原始的性生活,还是怕大家拿砖头砸我,所以干脆说是原始人的性生活,反正他们已经死了上万年了,不会再跟我打官司,说我窥视他们的隐私。
  原始社会那会儿,人们不仅对性欲和生殖器很崇拜,性关系也很混乱,就跟动物差不多,乱伦乱得一塌糊涂。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那时候繁殖很重要,而且,那时的人对血缘啊、近亲啊这些也没有多少认识,更别说什么基因了。不过,在繁殖的过程中,他们渐渐发现了一些问题,那就是如果总在一个族群里选择交配对象,那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很弱小甚至很笨,性能力就更差了,不利于族群猎取食物,更不利于族群人口的繁殖。而和其他族群的人交配生出来的孩子,就聪明许多而且很强壮,于是他们开始族群之间的联姻,也就是这个族群的所有人和另外一个族群的所有人交配,尽管这样,乱伦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原始社会时,生产力不发达,人们还没琢磨出怎么开荒怎么种地,就像那些一般动物一样,一个地方可猎取的食物差不多快猎取完了,就换个地方,也就是族群迁徙,但是年老的已经没有体力在洪荒里奔波了,只好留在原地,苟延残喘,让年轻的去发现“新大陆”,这种人为的分离,使父母辈和子女辈没有机会进行交配了,久而久之,大家也就认为年老的和年轻的交配很不应该,也就把这种父母和子女的乱伦给禁止了,这就是血婚制。
  血婚制虽然把父母和子女的乱伦问题解决了,但是兄妹之间的问题却很难解决,都是年纪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好办。这种事,直到奴隶社会,周公之后,人们进化到已经懂得开始追求精神,开始礼义廉耻的教化之后,才觉得兄妹之间乱伦好像有悖于道德,而且还发现兄妹之间甚至近亲之间的联姻,会导致后代的残疾,无论是从个人道德上还是后代延续上,都没好处,才算彻底禁止了兄妹之间的乱伦。
  不过当时虽然是禁止了兄妹之间的联姻,可后来不知怎么地,竟发展成同姓之间也不许联姻了,那意思好像是,咱们是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如果咱们联姻的话,就跟兄妹乱伦一样不道德。这就有点太过分了,虽然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可五百年后血缘早远得十万八千里了,还能算乱伦吗。这种做法始于西周初期,其实也就是周公之后,当时作为防止兄妹乱伦的方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人们对同姓婚,也就是兄妹婚或者近亲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经有了进一步认识。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所以也顾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到了唐代,对同姓婚开始予以禁止。宋、元时期和唐代一样,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因为地域扩大,人口众多,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所以,那时候只禁止同宗的联姻,也就是同姓只要不同宗,就可以结婚。所谓同宗,说简单点就是在同一本家谱上记载了姓名的人,这些人是不能联姻的。
  不过同姓的不让通婚,可血缘很近的表兄妹却可以联姻,比如说《红楼梦》里的宝二爷和他的宝姐姐,我就不相信他们的儿子贾苗能中进士。难怪曹刿说“肉食者鄙”,他们这种姑表亲,后代能不弱智吗。中国古代的性文明里有些东西真的是很好笑的,同姓不婚,表兄妹却可以结合,而且,在封建士大夫的家庭和知识分子家里还特别讲究同姓不婚,倒是老百姓可不管这些规矩,好不容易娶了个老婆,才不管是不是同姓呢。
  同姓不婚在中国的影响不算很大,可在咱们的近邻那里却深有影响,好像韩国至今还坚持着同宗同姓不得通婚的原则,这也可以说是中国的儒学在韩国的影响仍然很大。至于日本,他们以前只有贵族才有姓,而且那姓还是作为一种赏赐赏给他们的,你看日本的天皇就没姓,谁有资格赏赐他啊。直到明治时代,一般的老百姓才根据自己住的地方的自然环境,给自己编了个姓。更何况日本古代根本不存在乱伦这个概念,连兄妹叔侄都可以通婚,那还在乎同姓能不能结婚。
  回到主题,我们继续谈原始人的性生活。那时候的人,在性关系上是很混乱的,这也是因为生产力和文明不发达的原因,正如恩格斯他老人家说的,“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以,也不能说咱老祖宗们不知廉耻,更不能拿老祖宗们那会儿的事为自己的滥情做开脱,人家那会儿穿着兽皮茹毛饮血,咱这会儿可是穿着棉布绸缎吃着放了佐料的菜肴,文明发展了,社会对个人的要求当然会跟着提高。
  追寻祖先的足迹,不难发现有些了不起的大人物,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爹到底是谁(娘是谁肯定是知道的啦),全是“感应于天”“受之于神灵”的产物,虽然《圣经》上说女人的耳朵也是受孕的渠道,所以童贞女玛利生了耶酥,可咱们的老祖宗比西洋人有创意多了。据说殷朝的始祖契,就是他妈简狄吞了一个鸟蛋,也就是史书上说的那个“玄鸟之卵”,才生下他的,而《史记·周本纪》里记载的周后稷的出生,就更好笑了,契的妈好歹还吞了个鸟蛋,稷的妈姜只踩了踩巨人留下的脚印,就生了稷;至于老子,也就是李聃,干脆就是天外飞仙,空穴来风地让他妈怀孕生了他。还有一些就更怪了,干脆就是他妈做个梦,于是就生了他,比如说刘邦,就是他妈梦见了蟒蛇,于是生了他。最后连大车王朝那位有爹有娘的陲萨三太子,也就是释加牟尼,在传到中国的佛经里,居然也被说成是他的妈梦见了白象,所以才生了他。这就是那时候的群婚导致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为了为尊者讳,只好说他是神仙的儿子了。再就是为了给那些圣人们增加一点神秘感,好让人们服从他。
B.原始人的性生活(2)
  在许多神话传说和后世追述的文献中,也记载着中国古代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状态,亦即群婚与杂交的两性关系形式。如《吕氏春秋》所载:“昔太古常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里也有“男女杂游,不媒不聘”,意思是说当时的男人和女人,根本不需要履行什么结婚仪式,反正发育成熟了就开始繁殖吧。而性伴侣也不固定,当时的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在与自然灾害和野兽的对抗中不占上风,谁知道哪天就被野兽吃了,再说,大家都是衣不遮体的同吃同住,而且……
  这要从性爱姿势上说起了,我们知道动物的交配姿势是后入位,就是从后面进行性交,可咱们人类一般的性爱姿势是前入位,说粗俗点就是男上女下面对面的性爱。这种面对面的性爱,最大的特征就是使男女双方可以更多地、更充分地运用表情、神态、举止和语言来进行心理和情感的交流,于是,也就创造出了人类所独有的爱情和与性活动有关的审美概念,使人类接受性刺激和输出性刺激的途径越来越多,从哺乳动物那种以嗅觉为主转变成人类的以视觉和综合心理感受为主,这也是人类所独有的爱情的产生根源之一。
  正是因为这种独有的爱情根基,人类才能把某个特定的对方,也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个异性与整个异性群体严格地区分开来,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充分地识别对方了,不仅是看清楚对方长的什么样,还能了解他的性格和习惯,并且更深切地感受对方的与众不同之处,于是就被这个与众不同的对方给吸引了,爱慕了,依恋了。这个识别过程,不仅使自己能够把喜欢的异性看得更清楚,还强化了人类对于这个“与众不同”的性爱对象的选择能力,人类之所以能够产生一对一的爱情和后来的专偶制婚姻,就是建立在这种选择能力上的。
  不过原始人他们那会儿可不是这样,他们还跟动物似的,采取后入位,你说他们怎么能产生爱情吧,怎么能固定性伴侣吧。性文明的愚昧时期,什么怪事都有,群交啊,乱伦啊,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谁啊,这些事也是不得已的,他们必须群居在一块才能共同进行抵御自然灾害和野兽的侵袭。虽然他们是咱们的老祖宗,可他们是原始人嘛,咱们也别觉得脸红。
  有时候我就奇怪,为什么先有母系氏族社会后有父系氏族社会,按照教科书上的说法,那是因为人类进化之初是靠采集果实生存,这是女人的拿手戏,女人比男人细心嘛,当然采集的果实多,所以,对生存贡献大的女人统治着男人。后来人类学会了制造工具,使用火,开始以打猎为生,由吃素的变成吃荤的了。打猎是体力活,男人当然比女人干得顺手,于是,氏族首领就成了男人,男人开始统治女人了。不过我总在想,是不是原始人那会儿,大家都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谁,所以,子女多的女性自然被她众多的儿女们推举为部落首领了,等到他们明白光有妈也生不出他们来时,开始对男人重视起来,那些性功能很强的男人,就成了部落首领了,不知道母系氏族社会变成父系氏族社会,有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C.婚姻时代(1)
  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进化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因为打猎的水平越来越高,食物开始有了剩余,而且人类还学会了驯养动物,比如说把野猪圈起来喂养,最后喂得它们獠牙也没了,野性也收了,慢慢变成了现在咱们吃的肉猪。于是,族群之间的差距也就体现出来了。你想啊,吃得比别人好,自然繁殖得快,身体也强壮,一旦和别人打起来,肯定不吃亏。这样一来,那些生存条件比较差的族群,就被附近那些强大的族群给吞并了。
  族群是完蛋了,可族群里的那些人怎么处理?强大的族群把他们当成野猪一样圈起来,要他们给自己干活,伺候自己,于是,这些可怜的人就成了奴隶,中国进入了奴隶社会阶段。当然,这些奴隶里自然少不了女人,女人不仅成了胜利者的奴隶,还成了他们性掠夺的对象。
  在奴隶主看来,女人不过是一种可用的物品,对她们,想占有就占有,想杀害就杀害,连良心上的谴责都没有,更别说法律的制裁了。这些女性奴隶,有时候还被奴隶主当作高级礼品相互赠送。公元前562年,晋悼公准备跟郑国打一架,郑国的国君认为自己可能打不过人家,于是派人赠送女乐16人及其他礼品给晋悼公以求和,这些女乐,其实就是女奴。晋悼公收到这些高级礼品之后,又把其中8个女奴赏赐给了功臣魏绎作为奖赏。
  把女奴当礼物送来送去还不算最可恶的,他们竟然还发明了殉葬制度,就是自己死后,要求自己的妻妾跟着死,这其中就不仅是女奴了,连不是奴隶的女人,也跟着倒霉,女人,在那时候已经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当时的女人,不但在“性”上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就连性命也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仅要做活着的统治者的工具和玩物,即使这个被侍奉的统治者死了,也往往要陪他到“阴间”去,继续作他的“工具”和“玩物”。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从而引起了“国人之哀”。
  历史上那位有名的大富翁石崇,招待客人的时候总喜欢让自己家的那些侍女去敬酒,要是客人没把酒喝完,他就把敬酒的侍女给杀掉。有一次丞相王导和大将军王敦到他家去做客,王导心疼那些敬酒的侍女,最后被灌得烂醉;可王敦却偏偏不肯喝酒,石崇已经接连杀了三个给他敬酒的侍女了,他就是一口也不喝,反正两个男人斗气,把女人不当回事。最后王导实在看不下去了,劝说王敦,你好歹喝一杯吧。王敦却说,他杀他的侍女,关你什么事,换句话说就是,他自家的东西,爱砸就砸,你管得着吗。看看,那时候的女人,完全就是男人手里的物件,想玩就玩,想毁就毁,根本不把女人当人。
  在西方,古巴比伦的妇女每年必须有一次在米莉塔庙里献身给男子,“把自己从古时存在过的共夫制下赎出来,而获得只委身于一个男子的权力”。后来这种献身牺牲的行为逐步省略为一生中只需要一次,或婚前的一段时间。古希腊雅典的少女结婚前必须到阿芙罗蒂达神庙向第一个扔给它钱的男人献身,而且不得拒绝。这些不仅是原始杂婚制的遗迹,也是世界各地的许多民族在由群婚制向对偶婚制迈进,进而向一夫一妻制过度的时期普遍存在的一种类似现象。不光是中国,其他国家也是这样,把女人当成奴隶,想结婚还得先把自己“赎”出来。
  这一时期,在我国原始的杂婚制还残存着遗迹,并同样也列于在“礼”的里面。按照当时的国家规定,每年的阳春三月,定为祭祀社稷的日子,青年男女自由交往,“奔淫不禁”。如果不遵守这样的命令,还得受到处罚。像当时的齐国,远离京畿,风俗就更加原始。当祭祀社稷神的节日“州闾之会”来临,人们就像雅典、罗马人过狂欢节一样,歌舞喧天,男女相属。极其放浪自由。《史记·滑稽列传》中就记载着当时的情景:齐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有的眉目传情、有的暗送信物、有的……各自找各自中意的人,或骂俏或打情,先把气氛闹足。等到了晚上,酒喝的差不多了,大堂上的灯烛一灭,一片黑暗,随即宽带解衣,男女相属了。哈,这好像是野合啊,现代人虽然不屑于野合,可对户外的性爱游戏不乏热衷,难道是遗传?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形态由母系转为父系,各种性禁忌(如月经禁忌,乱伦禁忌)的产生,婚姻规模日益缩小,形式也逐渐由群婚制转为单偶制,即一夫一妻制。
  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封建礼教。这点先解释一下,虽然古时候的男人经常同时占有好几个女人,但是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都是妾,妻和妾在身份上简直是天壤之别。一般妻是明媒正娶的,门当户对的,也就是“八台大轿抬进门”的。妾就不一样了,妾一般都是掠夺来的,或者是买来的一些门第低下的女人,不是用轿子从大门抬进去的,而是从侧门走进去的。远的不说,就说那位末代皇帝溥仪的皇后婉容和淑妃文绣吧,婉容是从乾清门热热闹闹抬进宫的,文绣是半夜三更坐一顶小轿溜进宫的。
  妻和妾在身份上不可同日而语,在地位上差距更大,你看《红楼梦》里那位宝二爷他妈王夫人,和环三爷他妈赵姨娘,王夫人是妻,你看那派头,高高在上的;赵姨娘是妾,混得连王熙凤的丫头平儿都不如。按辈分算吧,王熙凤还是她的晚辈侄媳妇,可赵姨娘见着她跟奴才见着主子似的。
C.婚姻时代(2)
  至于妻和妾生的子女,就更是区别对待了,宝二爷是谁都想巴结的,环三爷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古代那些帝王,明明有成年的儿子或者很聪明的儿子,却偏偏要把皇位留给未成年的孩子或者笨蛋,就因为那孩子是皇后生的,也就是妻生的,是嫡子。而那些成年的儿子,是妃子生的,也就是妾生的,是庶子,没继承权的。连被认为是很英明的唐太宗李世民,明知道他那个继承人李治懦弱昏聩,却偏要把皇位传给他,就因为他是长孙皇后生的嫡子,非传给他不可,不然别说对不起死去的长孙皇后了,连朝中的大臣都要反对。那时候,嫡庶的区别也是礼法,不能随便破坏的。
  以前看过一部连续剧,名字好像是《玛丽安娜—拿破伦的明珠》,记得那位玛丽安娜的哥哥很不屑地说,我们家没有做妃子的女人。嘿嘿,妃子就是妾,没地位的性工具而已,当然很丢脸了。不过在中国古代,“一朝选在君王侧”竟会被当做家族的荣耀,没办法,古代的男人会拿女人当政治投机的筹码,才不管丢脸不丢脸,是否会给女人带来侮辱呢。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妻只有一个,那是有名分,受到别人承认的,而妾,全是性奴隶。
  婚姻在形式上,自私有制产生后还曾出现过劫夺婚,即男性凭借武力(包括战争)、体力劫夺女性以成婚,也就是“王老五抢亲”了。但这种婚姻形式后来一般发展成假劫真婚的一种婚俗,主要是通过媒妁的聘娶婚以及买卖婚,或者是连抢带卖的结合。至于单纯的买卖婚,那就是将女性视如货物而标价出售。而且古代的聘娶婚,在某些人手里,也成了买卖婚。聘娶婚一般都通过媒妁介绍进行的,也就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收取聘礼,履行一定的婚礼形式而成婚,这种形式一直延续到现在,尤其是在少数农村地区。如果聘娶婚中的聘礼含有收受财物的目的,那还是买卖婚的性质。
  到了现代,不用再说了,社会的发展使男人和女人在基本权益上已获得了平等,男人和女人在性关系上也真正实现了一夫一妻制,还有法律做为保障,一切都OK了。现在只有妻没有妾了,古代的男人可以把自己妾的数目当做炫耀的资本,现在的男人,就算敢包二奶他也不敢见光,要是把有法律保障的妻惹火了,嘿嘿,告你个重婚,等着法院的传票吧。
D.礼法猛于虎(1)
  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通过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使得人类在两性关系上开始有了一定的规范和约束,这种约束体现的形式就是封建礼教,主要就是儒家的那些性哲学和性道德观点,也就是所谓的性教化。
  按照儒家的基本性道德观念,人的性活动应该“发乎情,止乎礼”。也就是说,人的性活动是肯定要发生的,完全的肉体禁欲主义是不合理的,本来嘛,那是违背人性的。不过要“止于礼”,人的一切性活动都必须存在于“礼”这个“方圆”之内。至于“礼”的具体内容吗,那就是在封建统治者的授意下,由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来规定和阐述的。既然有了特权,儒家的老夫子们开始给人们画地为牢了。虽然儒家认为性方面的社会规定,最主要的是意识形态性质的“礼”,而不是政府所制订的“法”。但是随着封建专制的不断强化,到了明清两代,性方面的社会规定已经变成“礼法规范”了。就是用法律作为手段,强制人们连性生活这档子私密的事,也得按统治者的意思办。这其中就包括前面提到的同姓不能通婚和妻、妾的森严等级,甚至还包括只有在妻生育了嫡子之后,才能和妾开始性生活。
  儒家的性道德要求性爱是以繁衍后代为目的的,所以假如妻很长时间都没有生出嫡子来,那就只好由妾来代替了。不过妾生的孩子,在名义上却还是妻的孩子,而且由妻来抚养,以期建立母子感情。《红楼梦》里那位探春小姐,就很聪明,始终只承认王夫人是他娘反而对自己的亲妈赵姨娘,爱理不理,好像她亲妈有损她的形象似的。而那位不“识相”的环三爷,也还要每天去给王夫人请安,当自己的亲妈一样孝敬着,当然,王夫人有时候也关心一下环三爷的学习成绩,好歹名义上是环三爷的妈呀,总得做做表面工作嘛。尽管探春和贾环名义上是妻的孩子,但是他们还是因为自己的生母是妾而被人瞧不起。别看探春在贾府混得还不错,她出嫁可是代替南安王府的小姐去和藩的,先是作为巴结南王王府的礼物,然后是作为求和的贡品,这种状况下,她跟战俘有什么区别?跟奴隶有什么区别?
  有时候,如果妻没有生出嫡子继承财产的话,家族里的其他成员就会来争夺死者的财产,而庶子,是根本得不到家族成员的承认的。为了保证财产不被别人掠夺,当然要等妻生出继承人,才能和妾同房了。秦淮八艳里的柳如是,她老公钱谦益死后,钱家的人就闹着要分老钱的财产,根本没把柳如是放在眼里,虽然老钱宠她,让她当了多年的管家奶奶,可钱家的人才不会承认她呢,她不过是个妾而已,官司打到县衙,按照“礼法”,柳如是只有认输。最后柳如是自杀了,老公死了,财产也没了,不死怎么活啊,一把年纪了总不至于再回秦淮河吧。
  记得清代人续写的《红楼梦》别传后传里,曾说到贾府的丫头柳五儿,在贾府败落后,跟一个暴发户家的少爷一见钟情,被人家正式地娶进门,以为从此终身有靠了。后来那家暴发户发现柳五儿不过是个丫头出身,觉得有辱他家的名声,于是给那位少爷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小姐,柳五儿“压妻为妾”,由妻降格成了妾。而且,那少爷的爹妈还要求,非要等新娶来的“妻”生了儿子之后,才允许那位少爷和柳五儿同房,理由是这是礼法,不遵守就是忤逆。
  而且妾必须服从妻,还得伺候妻,和柳如是同为秦淮八艳之一的董小宛,嫁给冒辟疆之后,其实她是给冒辟疆做妾,堂堂诗书人家,怎么能娶个歌妓做妻,这也是封建社会所谓的礼法。董小宛做了冒辟疆的妾之后,在冒辟疆的妻面前跟个仆人似的,伺候得无微不至,极尽巴结讨好,于是,别人就认为董小宛很“贤惠”。而明代那位靖江王朱邦的妾刘氏,其实她也是个大官僚家的女儿,不过她家的男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荣华富贵,还是把她送进靖江王府做了妾。对于封建社会的王爷来说,他们的妾也可以获得封号,靖江王那位侍女出身的妾郑氏,就被封为诰命夫人。不过这诰命夫人一般是官僚的妻的封号,王爷的妾被封为诰命夫人,那等于说她跟王妃的级别差远了,王妃是皇族,诰命夫人只能算臣子。可那位叫刘氏的妾,连个诰命夫人都没捞到,堂堂官僚家的小姐,怎么还不如一个微卑出身的侍女呢,原因就是她这个妾不肯服从妻,不把靖江王妃藤氏放在眼里,这还得了?最后刘氏竟然把藤氏给暗算了。靖江王准备以“以下犯上、谋弑嫡妻”为由把她干掉,靖江王的妈害怕了,怕那个残暴的嘉靖爷给他安一个“治家无方”、“嫡庶不分”罪名,而靖江王朱邦当时唯一的儿子偏偏是“妾”刘氏生的,
那么父子俩都将受到惩罚, 皇帝还可以趁机把靖江王这一封号改封其它宗支,
甚至干脆把整个封国都免除。可见,那时候的礼法还真是蛮厉害的,违反了礼法就等于是犯了罪,而妾的儿子,没地位不说,还得受母亲的连累。最后靖江王干脆把刘氏扔进冷宫,一扔就是30多年,刘氏死的时候大概也就50多岁吧,前后一算,那个不遵守“礼法”的妾刘氏,20几岁就开始守寡了。活着守寡,死了还得继续守寡,虽然他的儿子继承了靖江王的王位,可她还是没资格和自己的老公朱邦合葬,只能葬在朱邦和藤氏合葬的陵墓边的小坟包里,就好像给靖江王夫妻守墓一样。
D.礼法猛于虎(2)
  可见,封建社会的礼法,还是挺严格的,而且至今还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说私生子,经常被骂做野种杂种,因为他妈没名分没人承认嘛,跟古时候的妾差不多,妾的孩子当然得不到尊重了。喜欢当二奶的女士请小心,在中国几千年的礼法里,当妾是很丢脸的事,不仅自己被人瞧不起,还连累下一代。
  封建礼法里对嫡庶的区分很严格,这大概是因为妻是重德不重色的,妾是重色不重德的,既然这样,当然是有德的妻生的孩子血统纯正,品种优良了。这点在《女人私想》里好像提到过,这里就不多说了。
  不过那些礼法里对女人的要求的确是苛刻,比如说三从四德啦,七出之条啦等等,而且七出之条里居然还有生不出儿子就会被休掉,也就是被她老公赶回娘家,不再承认她的妻子身份,荒谬吧。还有更荒谬的,那就是贞节牌坊。在宋代以前,礼法里还没要求女人死了丈夫非得守寡不可,三国时的大才女蔡文姬,先嫁给一个姓卫的小官僚,没多久卫先生死了,蔡文姬就回了娘家,准备再找个男人。后来她被匈奴抢去,做了匈奴左贤王的妾。郭沫若的剧本《蔡文姬》里说她是左贤王的王妃,那是为尊者讳,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里不仅没提那位左贤王,还说“天灾国乱兮人无主,唯我薄命兮没戎虏”,只看那个“没”字就知道,她不过是匈奴的俘虏而已。蔡文姬被曹操接回去后,又嫁给了董祀,并且是作为董祀的妻,《后汉书·董祀妻传》就是她的传记。
  可是到了宋代以后,礼法就开始不许女人再嫁了,甚至连还没结婚的女孩子,如果定了婚的男方死了,也得守寡。尤其是南宋时,程朱理学的兴起,使“存天理,灭人欲”成了封建礼法的主导思想。其实,这不过是封建统治者为了压制、限制老百姓追求幸福追求自由的手段。你想啊,他们的统治在南宋时期已经越来越虚弱,越来越腐朽了,要是再允许百姓去追求幸福,那不是鼓励他们造反吗,所以,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不过是那些封建统治者维护他的统治秩序而强加给老百姓的约束而已。他们要维护统治,自然要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了,这样他们的统治才能显得合理嘛,如果寡妇再嫁,那岂不是破坏了“夫为妻纲”,如果“夫为妻纲”可以破坏,那“父为子纲”,“君为臣纲”不都可以破坏了,那他们还怎么统治啊。
  所以,近七八百年来,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寡妇守节,还建立贞洁牌坊表彰那些守节的寡妇。有些男人,为了家族的荣耀,更是巴不得寡妇去守节,守个几十年,朝廷一表彰,他们整个家族都可以沾光了,家族的男人们,还有机会谋个一官半职,享受锦衣玉食。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为了各自的利益,都开始强加给女人一道道枷锁,利用女人的牺牲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寡妇不让再嫁,却没人去考虑那些寡妇的痛苦,而男人们呢,一方面要求女人要贞节,一方面却又在妓院里纵情声色,不知道他们是否遵守着“存天理,灭人欲”的礼法。而且那位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朱熹先生,还曾为了争夺官妓严蕊和同僚大打出手,最后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给严蕊安了个“有伤风化”的罪名扔监狱里去了。幸亏岳霖先生,小时候看连环画,记得岳飞有个儿子叫岳霖,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岳霖先生还算有点同情心,把严蕊给放了。朱熹先生的做法,简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嘛,“灭人欲”,只要求女人灭,不要求男人灭,莫非男人不是人?或者他所谓的“存天理”指的是男人的情欲,那是天理应该放任,“灭人欲”,女人的情欲就应该统统灭掉,因为男人是天,女人是人,男人的地位比女人高?那自称天子的皇帝,岂不成了“所有男人的儿子”了?他找死啊,竟敢“欺君罔上”。程朱理学里的“礼法”,真够滑稽的。
  儒家的性教化里,不仅有礼法的约束,还有个人应该遵守的性道德,也就是每个人的自我道德陶冶和修身养性,概括地说就是“克己复礼”吧。靠个人自觉修炼来维持整个社会的性道德。后来佛教里“因果报应”的思想日益渗入,性教化也就日益具有精神惩罚的意味。
  《肉蒲团》里那个未央生,因为纵情声色,勾引人家的老婆,后来人家为了报复,也勾引他的老婆,还把他老婆卖到了妓院。最后未央生在妓院里见到自己的老婆,竟然大彻大悟了,干脆自宫,当起了和尚。
  这个故事还真有点因果报应的味道,那个未央生,忙着给人家戴绿帽子,却没想到自己头上早就顶着一大串绿帽子了。勾引人家的老婆是因,自己的老婆成了妓女是果,自作孽,不可活,在制造罪恶的同时,也在承担恶果,所以,他最后干脆把是非根给了断了。
  其实,人的自觉性那有那么高呢,克己复礼,说得容易做起来可难,就是有社会道德规范着,法律约束着,还有人要作奸犯科呢,所以,性教化里渗入这些因果轮回,也是难以避免的,古代人信迷信,怕报应。不过这些因果报应,都是些唯心的东西,真正具有威慑力的,还是法律。
  在我国历史上,儒家最通行的原则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生儿子,性行为当然合情合理。于是当皇帝的三宫六院,做百姓的娶妻纳妾,都成了合理的事,理由是“我们不是贪图享乐,是为了人类的繁衍,为后(代)非为色也”。古人把做爱叫敦伦,意思就是履行传宗接代的人伦,他们依仗这个原则可以冲破婚姻戒律。《聊斋志异》里把一个替恩人生子的未婚女性表扬为侠女。而现在少数农村中,至今也不认为“借种”是多大的罪过,甚至为了生个传宗接代的儿子,不惜违背计划生育的法规。有人认为这种认识是因为儒家思想的影响,这我就奇怪了,怎么精华的东西不当回事,那些糟粕却偏偏能遗臭至今。儒家还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为”呢,“借种”这事算是“非礼”到家了,怎么能不算是大罪过?
D.礼法猛于虎(3)
  因为“为后(代)非为色也”,所以儒家对那些与感官快乐或精神融合有关的性活动,比如说接吻、性爱抚、口交等行为,甚至连展现和观看人体美,也被禁止了,因为这些行为跟生孩子没有关系,所以都被他们视为“不成体统”或者“有伤风化”,哪怕是夫妻之间也不行。汉代有位叫张敞的官僚,就是因为帮老婆描了描眉毛,被告到汉宣帝刘询那儿,幸亏刘询先生还有点头脑,亲自问问张敞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张敞说了“臣闻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那意思就是,两口子关起门来,干得事可比画眉毛复杂多了。刘询无话可说,只好不予追究。而当年刘海粟把西方的人体艺术引进到中国时,也差点被关进监狱,人们认为他“有伤风化”,为此还引发了一场大争论。那位给他做模特的女孩,更是被舆论逼得跳了河。
  不过汉代的出土文物里就有男女接吻的陶塑,可能那时候儒家的性教化里还没这么不尽人情,南宋以后那越来越“灭人欲”的“唯生殖论”,估计又是朱熹那些酱蛆们琢磨出来的。
  这种“唯生殖论”就是一种精神禁欲主义。这些所谓的道德和风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在贬斥爱情,因为他们认为爱情不可以带来性,所以性中也不会有爱。于是他们认为“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只要有“恩”就行了,没有爱情什么事。至于这个“恩”嘛,估计就是“夫为妻纲”啦,认准这个“纲”就行了,其他的就别想了。不过我有时候就在想一个问题,按照弗洛伊德他老人家的理论,社会要求女人要保持贞洁,所以女人在婚前会受到极大的性压抑,一旦自己的丈夫使自己的情欲得到合法的发泄,她会对丈夫产生一种崇拜甚至感激,于是,男人就把女人给控制住了。所以弗洛伊德认为,要求女人必须贞洁,不过是男人为了统治女人而耍的手段。基于弗洛伊德的理论,我想,这个“恩”是不是指女人对自己丈夫的感激和崇拜啊,感谢他解放了自己的情欲,崇拜他的“龙精虎猛”,从此就跟定他了,不想别的心思了。反正封建社会只对女人设置性禁锢,对男人放任得很,那个男人要是勾搭女人勾搭出了名,还能成“风流佳话”呢,比如说南宋那个和岳飞并肩作战的韩世忠先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浪荡子,还纳了“三陪小姐”梁红玉为妾。后来他发达了,那段荒唐岁月就成了大人物的风流佳话了。只是古代的女人出嫁都比较早,十五六岁就差不多嫁人了,这个年龄应该不存在性压抑的问题啊。可能那些发明“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男人早熟,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想着“敦伦”了,于是他们以伪君子之心度女人之腹,发明了那句话。
  而且,他们甚至连夫妻性生活的次数都做了限定。《诗经》中就有“君子之道,五日一御”的说法,那意思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五天做一次爱就够了,多了就是寻欢作乐了,有悖常理。朱熹对此解释是“闺房之乐,本无邪淫;夫妻之欢,亦无伤碍;然而纵欲生患,乐极生悲。”也就是说:做爱总会有乐趣,这是可以的;如果想主动去寻找性爱的乐趣,那是不行的。
  儒家的这些性教化,现在依然存在着痕迹。据调查,目前有四分之一的夫妻从来没有在性生活中接过吻;一半多一点从来没有深吻过;五分之一的没有在对方面前裸体过;至于更进一步的性爱举动吗,更是少得可怜。
  此外,儒家还提倡婚姻的绝对主宰性,也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绝对占有。在这一点上,如果《二十五史演义》所载属实的话,那么所谓通奸“沉潭”可就算是够人道的了。有一种叫做“骑木驴”的招术用来对付失贞女:首先将该女子吊起,使其阴道对准一根高竖的木竿,然后割断绳子使这个女人往下坠,最后木竿从这个女人的口鼻中穿出来了。这种刑法,使女人受尽折磨,运气好的大概几个小时就死了,倒霉的得三四天才死得了。残酷吧,折磨失贞的女人,古人总是创意无限,至于失贞的男人,那是风流,气愤啊!
  更不讲道理的是,谈到治国之道时,女人是红颜祸水、狐狸精;说到传宗接代时女人就是生殖工具;到了婚姻里,女人应该是贤内助;玩腻了另寻新欢时,女人非得有“不妒之贤”,否则就是悍妇,受尽奚落。说来说去,反正就是跟女人过不去,不把女人当回事。
  在儒家性学里,因为一切要以生殖为首要目标,当然要排斥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任何性表现了,所以,贾宝玉因为偷吃了金钏嘴上的胭脂,又和蒋玉菡玩了几天同性恋,差点被他爹打死,谁叫他还没到成年人的年纪就干成年人干的事了。
  以上这些儒家的性教化,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主要的性道德。这些并不合理甚至荒谬的观念,能够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并不奇怪,这是性道德的内化过程和内化结果。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和管理要求而制造了性道德,然后又通过种种途径,把性道德潜移默化地灌输给个人。性道德使得个人能够自觉地遵守统治者在性方面所制订的各种规范,并且主导个人的思维方式和思索路线。个人往往无法察觉这个被灌输的过程,因此误以为自己所遵循的性道德是自己发明创造出来的,或者完全是出于自己个人的利益和需求。
  他们的性道德是统治者控制的社会制造的,并非是大家集思广义、协商选举出来的,所以,封建性道德更多地是体现统治者的意志,为他们的统治服务。性道德正如封建统治者的绝对权力一样,是至高无上的,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它不容人们怀疑,也不容人们讨论。某个社会的性道德一出台就有资格说自己是“终级真理”,迫使人们不得不接受它,不得不消化它,然后成为个人内心世界的一部分。
D.礼法猛于虎(4)
  当时的人们接受性道德的灌输达到一定程度时,外在的和外来的性道德就会转化为自己的一种良心,成为自觉制约自己的一种内在的东西。这时,对于这个人来说,性道德的内化就已经完成了,他已经学会“克己复礼”了。从此以后,这个人就会丧失独立思考、批评和选择的能力,会觉得自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维护社会的性道德。于是,这个人就会很自觉地对任何违背社会性道德的人或者现象,产生近乎狂热的道德义愤,甚至做出许多违反人性的事情来。例如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那些把“失节”的寡妇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卫道士们,并不是因为与被害人有什么个人恩怨,而是被性道德内化后所产生的狂热所推动,甚至不惜“大义灭亲”。清朝的时候就发生过当爹的把不满意婚姻,私自回娘家的女儿给勒死的事。
  性道德的内化,是社会对个人在性方面进行社会化的最主要手段和过程。说到底,性道德内化不仅仅是试图使每个人都在性方面遵从统治者的意愿,它的最终目标是要使人人都具备一种统治者理想的性方面的良心。这样,个人就可能被“画地为牢”,而社会,就可以“无为而治”了。这种事儿在中国尤其明显。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对于性现象的社会管理,并不是以法制为主,而是以人治为主,以教化为主。统治阶级认为,性道德内化是一切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只有实现性道德内化的人才能成为正人君子,只有由正人君子组成的社会才是最理想的社会。因此,任何一个性道德没有内化的人,或者拒绝内化的人,不仅仅是违法乱纪的问题,更是违背天理的大逆不道,可以“人人共诛之”。
  中国性道德内化的历史源远流长,因为它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是经过数千年不断向人们的灌输,甚至是代代相传而形成,所以它的影响是巨大的,根基也是牢固的。它的结果就是,许多中国的性保守主义者的行为,都具有“替天行道”的华丽外衣,行为者不仅是自觉自愿的,而且常常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和强大的精神力量。这种传统维系和支撑了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形态和性方面的封建礼教。
  所以,直到现在,谈性这个话题,在某些时候依然是禁忌,对此也不难理解,我们的性教化产生的性道德,毕竟有着千年的历史,想完全改变是不可能的,而且,有些于社会于文明有益的东西,也是需要保留的。
  尽管性教化和性道德在封建社会成为人们性行为的约束和桎梏,不过还是有人对性这个问题在不断地思考,大胆地探索。而这些思考和探索,只能是隐晦的,通过文字和绘画来体现,毕竟,儒家的性道德不允许去“寻欢作乐”,不允许人们过多地议论性这个问题。
  印象当中最早提出关于性这个问题的当是屈原,他在《天问》里不仅对自然界发生的现象提出疑问,还对一些生理问题提出了疑问,比如说他问为什么女人有那么多怀孕的方式;为什么禹不和妻子行房,却找涂山的女人在野地私通,然后生了启取代伯益;为什么后羿杀河伯,抢他老婆;寒浞勾引后羿老婆,杀了后羿等等。
  这些问题是通过文字的形式表现的,而且还是以一种诗歌的形式表述的,所以,现在我们一边欣赏古代的性文学和性艺术,一边了解古代的性现象。
  不过,我们还是先来回答……
A.屈原的问题(1)
  屈原在《天问》里提出了很多问题,如果要一一解答,估计这本书要成百科全书,更何况唐代的柳宗元先生已经写了篇《天对》,对屈原提出的那些与自然、社会有关的问题都做了回答。在这里,我们只需回答那些跟性有关的问题,因为我们这本书是谈“性福女人”的嘛,当然主要谈的就是关于性。
  屈原在《天问》里第一个问题就是“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人是怎么来的?是怎么繁衍的?
  人是猴子进化来的,这个达尔文已经解释过了。至于怎么繁衍的,嘿嘿,做爱啊。人有情欲,跟动物有发情期一样,不过人的情欲不受季节的控制,随时都可能有。原始社会群居在一起,情欲来了就解决,男性的精子进入女性的子宫,和卵子结合,形成胎儿。胎儿在女性的子宫里生长了九个多月后,“瓜熟蒂落”,一个新人诞生了。“鸡生蛋,蛋生鸡”的,人类就这样繁衍开了。
  然后屈原又问了,“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维何,而顾菟在腹?”“何阖而晦?何开而明?角宿未旦,曜灵安藏?”为什么月亮圆了又缺?什么时候会圆,什么时候会缺,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还要有个蟾蜍在里面?
  这个嘛,月亮其实是个星球,它的圆缺是星体运动和光线造成的,蟾蜍可能是月坑的阴影。至于为什么总在讨论它的圆缺依据,那是因为月亮代表女人,人们对女人总是很有兴趣的。而那个关于月亮的神话,可能是个关于生殖崇拜的神话。
  据文献记载,月亮里有个叫吴刚的男人,每天用斧头砍伐桂树,这可能是男女交媾的一种隐喻。古时候父、斧这两个字是通假字。《老子》里有“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对此河上公的解释是:“父,始也。”《逸雅》里也说,“斧,甫也。甫,始也。”《说文》斤部也记载着,“斤,斫木斧也”。那么这个“父”下面一个“斤”的斧字,会不会是男根的隐喻呢?
  而《说文》斤部里还说,“斧,所以斫也。从斤父声”,“析,破木也。一曰折也。从木从斤。”
叶舒宪先生也说:“从造字的会意基础看,‘析’字从木从斤,喻示的是用斧斤砍伐树木的行动”,斧斤假如是象征男根的话,那么“析”这个具体动作的本身,会不会指的是做爱?记得《诗经》里总是以“析薪”或“伐木”来为男女婚配嫁娶起兴。
  而且月亮里的那个蟾蜍,也就是《天问》里的
“顾菟”,到底指的是什么,历来有争议,有人认为“顾菟”是蟾蜍,有人认为是虎,也有人认为是兔子。不管认为是什么,反正都跟女人有关。
  蟾蜍(蛙)、鱼等在上古是女性生殖崇拜物,因为它们的繁殖力极强,多子而丰产,而且蟾蜍在《易林》里被称为是“居诸”,“居诸”与“顾菟”的读音很相近。而虎也是指女人,虎狐音近而常相用。汉纬书《孝经援神契》:“德致鸟兽,白虎见。”汉纬书《瑞应图》:“白虎者,仁而善,王者不暴则见。”虎狐音近而常相用,所以白虎常常被记成白狐。不用说啦,狐狸精总是被用来形容美女的。
  至于兔子(菟与兔通假),不仅指的是女人(它有旺盛的生殖力),还把月亮的圆缺问题一起解决了。《古今注》说:“兔口有缺”,所以月亮也会有缺的时候。而女人呢,每个月的排卵期和例假期也被比喻做月亮的圆缺。传说里的“周天大法”,好像说的就是如果情欲周期和月亮的圆缺暗合的话,就可以获得登峰造极的快感。不过这传说用现在的观念来理解的话,那就是男人和女人的生理周期如果能够同步的话,就不会出现因为女人的“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产生的“中年男人的苦恼”了。假如做爱的时候如果能同时达到高潮的话,那是性爱里最大的享受。而《博物志》又说“兔望月而孕,自吐其子”,这又好像是从生理学揭示月与兔的关系。
  不过这些问题要是一一去考证的话,实在很麻烦,我们只要知道月指的是女人就够了。
  屈原在《天问》里最不服气的问题大概就是,“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四方。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於台桑?”,意思是大禹为什么要把老婆扔在家里“三过家门而不入”,却和涂山的一个女孩私通。“通之於台桑”,那个“通”字好像有点贬义,就跟偷情似的,屈原可能对大禹有点不屑。接着屈原又问了,“启代益作后,卒然离蠥。何启惟忧,而能拘是达?皆归射鞠,而无害厥躬。何后益作革,而禹播降?启棘宾商,《九辨》、《九歌》。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为什么涂山女子已经死了,还对启那么好?甚至帮助启取代妻子生的伯益,违背嫡庶等级的礼法?
  答案是:一个结了婚还有了孩子的男人,独自在外工作多年,却连从家门口经过都不肯回家,原因只有一个啦,夫妻感情差到极点。而那个涂山的女孩子呢,不消说了,我在《女人私想》里谈过年轻女孩对男人的诱惑。至于“通之於台桑”,那时候有野合的习俗。大禹可能很喜欢那个涂山的女孩,也许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女孩吧,所以,在涂山女孩因为生启难产而死之后,把全部的爱转向了启。那个女孩可能是难产死的,所以她的儿子叫启,从字面上看,好像是通过剖腹取出来的婴儿。
  大禹对启的宠爱,这就不再是性的问题了,是人性的问题。男人多半会宠爱和所爱女人生的孩子,古代帝王因此换太子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所以他提拔启也很正常。大禹和他的妻子所生的伯益,虽然是治水的功臣,但治水的结果导致禹成为第一个真正被各部落人民直接认可的领袖,中国在这之前,是由各部落首领中推出有声望的首领接任。所以水患和当时的中央集权关系密切,启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说明当时的中央集权已有了一定的规模。禹死后,照惯例应该伯益接任,但是启多年跟随禹到处走动,人脉和势力自然超过伯益。所以很轻松地从伯益手里夺得权力。换句话说就是大禹帮助启取代了伯益,大禹可能真的爱上了那个涂山的女孩,在她死了很多年以后,仍然无法忘怀,所以,他帮涂山女孩的儿子取得权利,把自己奋斗了一生所获得的一切全都给了涂山女孩的儿子。尽管后来他还是和他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在大禹的心里,爱情是超越性的,爱是无法忘却的。可惜儒家的性道德总认为“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间只有“恩”没有“情”,所以,他们不能理解大禹为什么会“三过家门而不入”,为什么会让启取代伯益。
A.屈原的问题(2)
  屈原的第四个问题是,“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浞娶纯狐,眩妻爰谋。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为什么后羿杀河伯,抢他老婆洛神?后羿是不是最后有点性无能了?所以寒浞勾引后羿老婆,杀了后羿?
  像后羿这种部落首领级人物,他的男性激素利必多分泌可能很旺盛,因为物质条件优越,营养丰富嘛。何况杀对手然后抢他的老婆是古代东西方胜利者的习惯,能够拥有敌人的女人是对敌人最彻底征服的证明。所以项羽非得要虞姬自杀,免得一世英名受辱。
  但后羿过度纵情色欲,终成强弩之末,力未能穿鲁缟,何况女人?后羿后来的性无能症状是很明显的。嫦娥为何奔月?如果她的性生活得到满足,还需要偷仙药,飞到月亮上面去吗?老婆为何被勾引?后羿后来对女人和属下的暴虐是明显性无能男人所表现出来的普遍现象。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性无能却拥有权力的男人。性无能会造成男人强烈的挫折感和不安全感,会用各种奇怪的方式发泄这种挫折感。现代有些专杀陌生女人的变态杀人狂多半是这种。
  《一千零一夜》(包括阿拉丁神灯)故事的源头,那个每天娶新娘杀新娘的国王也是。因为唯一能不让女人背叛的方法,就是杀了她。唯一不让她传出去他的无能,就是初夜隔天就杀了她。后羿当年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纵欲过度导致肾亏,就去吃丹药,那知道肾没补好反倒伤了肝,肝火郁积,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结果当然是女人和属下的勾结和背叛。
  而现代男人如果出现性功能问题呢,有些人很聪明,直接去找医生,总可以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可有些人却偏要认为这是件很丢脸的事,要么是不肯去治疗,要么就是成天疑神疑鬼,无中生有地惹事,最可怕的就是最后成了变态,干出杀人的事。
  所以,时至今日,性健康依然是男人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屈原的第五个问题是“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关于这件事前面说过了,殷朝的始祖契,就是他妈简狄吞了一个鸟蛋,也就是史书上说的那个“玄鸟之卵”,才生下他的。屈原想问的大概是女人为什么有那么多种的怀孕方式?
  其实答案早就有了,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导致的“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为尊者讳,只好编故事了。其实怀孕的原因只有一个,男人,更何况他们的母亲通常有足够的才华和外貌来吸引男人犯下天条,所以这些人很优秀。
  而后世的人编造这些神话,也只有一个原因—掩饰。男女之情只要激素正常分泌,情感,时间,场合适当,就自然会发生。但是很多时候,社会道德不允许,譬如乱伦,就只能编造这些神话来掩饰。
  屈原的第六个问题,“惟浇在户,何求于嫂?何少康逐犬,而颠陨厥首?女歧缝裳,而馆同爰止。何颠易厥首,而亲以逢殆?”意思是浇为何到嫂子的房间里?
  答案很简单,他和他的嫂子有一腿,而他哥哥恰好不在家。浇是后羿的遗腹子,寒浞抢了他怀孕的老婆得到这个儿子。浇和嫂子相恋私通,嫂子为他缝衣裳。当少康中兴的时候,派杀手暗杀浇,结果错杀了睡在旁边的嫂子。
  按现代的话说,这属于禁忌恋情,而这种禁忌恋情一般都会有合情合理的掩饰,比如说浇的嫂子给他缝衣服,这是表示对兄弟的关心,当然也不妨碍兄弟和她偷情。很多时候都可以看到这种现象,比如说男老师对漂亮的女学生表示特别的关怀;男长辈对女晚辈的爱抚等等,碍于社会道德,这些禁忌恋情只能适可而止,不敢深入发展。但是条件许可,比如说浇的哥哥不在家,那么荷尔蒙战胜道德,什么都可能发生,比如曾经出现过的“扒灰”。
  这些恋情,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用合法掩护非法,用道德来压抑忌禁的发生。人的本性,可没那么自觉,“克己复礼”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所以,只能依靠道德和法律来维护社会的秩序了。
B.桃花癫的日记(1)
  屈原的问题回答完了,我的一位朋友又给我发了篇日记:
  男人或女人如果生理需求压抑太久,没有定期释放,会产生一种叫桃花癫的症状。这种症状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在春天桃花开的时候发作最频繁,所以叫作桃花癫。
  今天走在路上,一直盯着前面穿紧身绣花考板裤的女孩看,竟然还是低腰的,她飘洒着长发回眸浅笑,短上衣遮盖不住洁白的小肚皮。我竟然一阵晕眩加心跳,不知如何是好。乘电梯上楼,一阵香味扑鼻。前面紧贴着我的是一个穿细肩带的妙龄少女。那么秀美洁白细致的肩膀,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内心期待那肩带不小心滑落。或者,让我制造看似无意的推挤……
  心旌神摇,两眼发愣当中,好不容易到办公室坐稳了,喝杯咖啡镇定下来。老板要我去单独面试一位新来应聘的女孩。她家住黄石,华师刚毕业,清秀的脸庞,化着淡妆,浅紫的眼影,粉红的亮光唇膏。问题出在那低胸的淡绿色上衣和呼之欲出的胸部。
  我很想专心看着她眼睛说话,但是视线自然的垂下,看着露出三分之一的三维曲线,想象其它三分之二的温暖和柔软。她呼吸时胸部起伏,我的视线范围随之扩大缩小,次第阴暗的里面是什么样子呢?我想不顾一切地去探索埋藏深处的自然奥秘,丢了工作,关进监牢也不后悔。
  你还有别的问题吗?她笑盈盈地叫醒我。
  噢!对不起,我说到哪了?
  后来老板问我觉得她如何。我说,好,好,很好,好得不得了。
  老板问,她有什么好?
  ……我竟然答不上来。心里只记得那无比诱人的曲线。于是决定录取她了。
  心神不宁当中,朋友打电话来。问我,你是不是沦陷武汉了?还是在水深火热当中?无法自拔?
  沦陷?是那种陷在液体深处的感觉……啊……
  水深火热?那种深陷在水中如热火般的狂乱。
  无法自拔?当然当然,怎么舍得?
  我怎么会这样?快去读几首唐诗平息自己的邪念。
  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雨前初见花间蕊,雨后全无叶底花,蜂蝶纷纷过墙去,却疑春色在邻家。
  独伶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救命啊!连古代诗人也这么色的?谁来解救我于桃花癫的狂乱煎熬?
  姑且把这位朋友的日记命名为《桃花癫的日记》吧,看样子他这两天处于性饥渴状态。
  不过我那位朋友的“桃花癫”这个词用得还真有复古精神,古代人就把性欲或者女人的生殖器比喻成“桃花”,而性病,则称为“梅毒”,嘿嘿,光看字面,是够漂亮的。
  中国古老的象形文字中,“女”字就是一个具有硕大乳房和乳头的女人图形;“男”字的上面是正方形的耕地—“田”,下面则象征着力量。中国的性文化,不仅从文字上可以区别男女的大不同,从《圣母图》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的性文化认为,女人的性能量是男人的性交中必不可少的,所以古代男人对如何“采阴补阳”特别感兴趣,他们认为不射精的性交,可以吸收女人身体里的能量。关于这点,古代房中术的主要内容就是以此观点为基础,教男人怎么去“采阴补阳”。
  不过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有关性的问题都表现得比较含蓄,甚至于根本不具有任何色情意义。人们常用桃花、“佛手”表示阴道,此外有时也用牡丹花、蝴蝶和凰(母龙)表示;阳物则用雄马和公羊之类的有角动物、公鸡、传说中的凤以及巨龙等表示。
  譬如,有一幅古画中描绘一对夫妇在桃树下(表示性欲的唤起),凤则翱翔在一串串的牡丹花附近。另有一幅古画绘着一个初生婴儿伸着长长的脖子(表示勃起的阳物)飞向月亮(表示女人)。至于那幅龙在云里翻腾的画,不用多解释了,其实指的就是做爱。
  中国的文人们不太赞成对性进行详细描写,所以文学作品中也通过自然现象含蓄地表现性和色情主题,比如说“清溪水润辛夷树”啦,“露惜弱草悬欲坠”啦。只有在性知识手册之类的教育书籍中,才能见到比较真实的性知识,而且也总是故意轻描淡写,不详论。
  至于在语言表达上,就显得更含蓄了,就说性行为吧,古人叫敦伦,履行人伦的意思;现在说做爱,因为爱所以做,爱情至上;后来有人又改了一个字,成了造爱。造爱自然比做爱又进了一步。因为做,有例行公事的味道,而造就有了一层创造的意思,爱是需要去创造的。不过解释成营造也不错,增加了情感、艺术、技巧的含量,把简单的动作和行为变得深沉厚重了,给人一种玩出了创意的感觉,韵味、花样、质量、档次以及品位,这些都跟着高雅了起来。
  古时候还有更含蓄的词语来隐喻性爱,叫做“云雨”,不知是由于巫山女神的典故引申而来,还是怎么个来历。但用“云雨”来指代性行为或性活动却是古汉语里常用到的,而且一直沿用到现代。
  其实,用云雨指代性爱,这种形容的确让人感到叹服,性爱有时候就像是在行云布雨。这倒不是因为性爱的最终结果是要导出体液来,才觉得它像行云布雨,而是性爱本身的整个过程,有些符合云和雨的自然变化。
B.桃花癫的日记(2)
  首先云雨是天气的一种,就世界上人类居住的大部分地区而言,晴天与多云占了多数时间,这又和人的性行为有点相似,“食、色,性也”嘛。
  再者,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间,雨量的分布也很不均匀的。但是雨水太少了就会发生干旱,人们强烈地盼望着下些雨;而雨下得太多了,就会导致涝灾,人们又盼着快些天晴,这点与性行为也有点像,人们盼望风调雨顺和盼望性和谐的心态都是差不多的,少了会觉得不满足,频繁了又吃不消。
  其实,做爱也好;造爱也好;强调性爱的创造性也好;强调性爱的技巧性也好;强调性爱的品位、质量也好,一句话,要求高了,期望值也就高了,对性爱就会产生一定的心理负担,紧张的情绪,不自信的心理也就跟着出现了,于是人工作势,或者说人工造势的味道也就更浓了,使得性爱有点不是随心所欲而成了非完成不可的“家庭作业”了,性爱的乐趣自然无法体现了。
  不过,有些刻意琢磨出来的性爱方式,感觉也的确是更好,那是因为更讲科学了,依照科学的原理加以创新,当然效果不错。但是有些从书本杂志上学来的性爱方式,效果却并不太好,人嘛,各有各的特性,性爱这种纯粹个人的事,怎么能去赶大众化的时髦。
  千百年来,顺其自然地走过来的事物,还是让它继续顺其自然吧。道理很简单,或者说根本就没什么道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顺其势而行就是了,就像一条流淌了上千年的河流,没事你干吗非要去改变它的河道。或者说基本上顺其势,只在有了问题,或不太和谐出现了,不太舒服产生了的时候,再做一些调适就行了。
  顺其自然有顺其自然的好处,顺其自然有顺其自然的道理。
  而且,云与雨是多种多样的,丰富多彩的,性爱也一样,有时雷声大、雨点小,嬉闹一番不过是为了增加些情感;有时纤云弄巧风流物转却点雨皆无,媚惑了半天只是为了展示新买的性感内衣;有时风雨大作,江洋恣肆,前所未有的“生猛”;有时又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平平常常,想做就做了;有时却是缠缠绵绵阴雨不断,不得了,“梅花三弄”;有时呢,“西边日出东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随兴而为,并不在乎是否要达到高潮,这些不也与行云布雨一样吗?
  所以,说到底,我的意思就是做爱不要太苛求了,不要太讲究技巧和艺术了,听其自然,跟着感觉走就可以了。当然啦,如果感觉不好,就大方地说出来,两个人共同寻找合适的方式,性爱嘛,是两个人共同的事,需要双方的和谐和默契。
  说了这么多,我那位朋友的“桃花癫”症状还是没有得到缓解,于是,我建议他是否采取自慰的行为。虽然他说他是个男人,我说我是位女士,不过这个世界有种无性别的友情,就是像我们这样的,无话不谈,却就是不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名实姓,而且永远不见面,连电话都不通,纯粹精神上的知己。
  他的回答是,还用你提醒?不过……
  按照我那位朋友的复古精神,自慰这事儿可是很不应该的啊,原来为了解决性饥渴,也顾不上性道德了。不知道古人们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解决。
  上妓院?找妓女解决问题总有悖于道德修养,为人所不齿吧。比如说北宋时期那个很会填词的柳永吧,就是因为在妓院里把名声搞臭了,所以他考取了功名皇帝老儿却不颁发他文凭,还说“且去填词”,意思就是你还做什么官啊,你就去妓院里陪妓女玩儿得了。
  上妓院不仅是件不光彩的事,而且清朝还有法令严禁官员嫖娼,就是那些读书人,如果有嫖娼的劣迹,在科举中也会遭到非议甚至除名。《雍正王朝》不就有个读书人因为上妓院被除了功名的吗。
  既然上妓院不是个办法,那古人一旦桃花癫发作了,怎么办?是不是只好偷偷地自慰?
  记得有句古话“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所存焉”,南怀瑾先生对这句话是这样解释的,人一出生便有饮食的需求和欲望,也就是一旦生理发育成熟了,男女之事便成了头等大事了,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要求和欲望。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学》多少与此有些契合。只是程度更甚,他认为人生的追求与奋斗,都是受一种性心理的支配。
  这些理论虽然有些偏激,但是人作为社会动物,不可回避的要从事各种社会性的事务,也不得不创造出文化,道德等形而上的东西,但是人的血肉之躯始终摆脱不了动物的原始本能,这件事是没法回避的。由于这种本能,男人在祖先求偶的搏斗中,继承了勇敢,刚强,甚至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女人在祖先的选择最优秀的雄性进行交配的活动中,继承了矜持,爱美,温柔的女性美德。
  这样看来,对于情欲这个东西,还是顺其自然点,所以,自慰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凡事得有个度,过了就不好了,水满则溢,月满则亏嘛。
  男人对于自慰这个问题已经不成为问题了,不过女人对于这个问题,还是很难启齿。很多女人并不认为自慰是一种在没有性伴侣状况下解决自己性压抑的方法,相反,她们认为这是一种令人羞耻的“罪恶”。这种想法或许有点作茧自缚,生活在现在这个文明的时代,女人早就应该学会正视自己,接受自己。
B.桃花癫的日记(3)
  贝蒂·道森(Betty
Dodson)在《自慰》一书中说道:“如果一个女人要证明自己的独立性,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就是要学会自慰”。“对自己的性高潮负责,是个人独立性和相互平等的基本表达方式。”她的意思就是要女人解放自慰,让女人不必再一味去迎合男人的性需求,如果不想和男人做爱,或者男人不想和你做爱,那就自慰吧!谁说女人的性高潮一定要靠男人?
  不过现实里还是有许多女人对自慰怀有一种恐惧的心理,她们认为“性欲”是需要被压抑的,尤其是女人,这可能是很多人在性的问题上对孩子的片面教育所造成的。不少“酱蛆”人士,这个词是从柏杨他老人家那里学来,柏老把中国文化里那些糟粕称为“酱缸”文化,而那些满脑子封建伪道学的人则统称为“酱蛆”。“酱蛆”人士认为女人的性器官是不洁、肮脏的东西,和女人的性器官接触过的东西,如女人的裤子,就被视为是一种招致厄运的不祥之物,为此他们还特别叮嘱小孩子,千万别从女人晒在外面的裤子下走过,否则要倒大霉。其实说穿了,他们是在骨子里歧视女性,所以才会有这些荒谬的想法。但是就这些骗人的话,居然还被人们相信了好几百年,搞得现在很多不是酱蛆的人士,在骂人的时候也习惯成自然地拿女性的性器官来作借代、比喻。谁说吵架是女人的专利,那些国骂市骂流行骂,全是男人发明的,女人才不会这样糟践自己呢。
  在酱蛆人士眼里,女人展现性欲是“淫荡”的,而“淫荡”,又被视为一种“罪恶”的表现,淫荡的女人理所当然就不配有美满的婚姻和爱情,即使她们拥有很好的伴侣,也容易被他人认定“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不会有好的结果的”。
  于是,多数女人处于这样的酱蛆人士的包围中,从小就被社会上所谓传统的观念训练成为了“无性欲”的人种。女孩子不能随便触摸自己的性器官,即便是私下触摸自己的身体以满足性欲,也会有一种罪恶感和羞耻感。
  但是人从性成熟到能够合法地满足性要求(结婚),一般要等待七八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而这段时间的性能量偏偏是最高,年轻的身体,再加上对性爱充满着好奇,总会有满足性兴奋的需要吧。根据生物学的观点,能量在不断积累后必须及时释放,这就像大禹治水一样,需要合理的疏泄而不能一味地堵塞,除非能够在性冲动生成之前通过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把多余的能量尽量化解或转移,不然的话总会想到那档子事,那股冲动也好,能量也好,总得想办法解决啊。问题是,性能量绝对不可能通过投身于学习或锻炼等活动就能全部升华或者转移的,于是性宣泄也成为一种必要。问题是怎么才能安全、可靠地宣泄?国外的科学家们所作的大量对照研究表明,自慰与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等毫不相干,也不会对日后的智能、成就及婚后的性功能、性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这样看来,自慰大概是最方便、最简单、最安全的办法了,它不涉及异性,根本不会发生怀孕这种倒霉事,又用不着卷入感情的纠葛,更不会导致性攻击甚至性犯罪的发生,所以算得上一种合理的解除性紧张的方式,而附带作用就是解决了一部分因性问题引起的社会问题。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自慰对人的身体也是没有什么害处的,相反还会从生理和精神上获得一些有益于健康的效果。当一个女人自慰的时候,她可能学会怎样善待自己的性器官,享受自己的性高潮,甚至变成性爱高手或性学专家。除此之外,自慰还可以保持阴道内壁的平滑湿润,促进荷尔蒙分泌和子宫收缩,另外,自慰也是松弛身心的一种办法,或许能减轻一下背部的疼痛。而且自慰是完全自主的,用不着去迎合任何人的标准,更不需要满足伴侣的需求,或是害怕性爱失败而遭受责备或拒绝……尤其是认为自己“性冷淡”或不知道自己在性交过程中是否达到过高潮的女人,自慰更是解答这些疑惑的最佳方式。
  事实上,自慰不仅仅是合法的、没有经济目的、安全的,随时可以进行的性行为,更是每个人性本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生的漫长历程中,人们不断地获得性的启发与性的乐趣,而自慰,可以说是这种体验的第一站,大多数人都是以自慰作为正式性交的演习,并以自慰来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性敏感区域的,从中了解到自己的喜好与需要。
  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性,其实,在性爱上,真正的专家是我们自己。人们通过自慰学会对生殖器的认识和评价,学会自我享受性的唤起与高潮。在自慰过程中体验到的性快感将极大地影响人们获得成熟性经验的过程,并使过去形成的对生殖器的厌恶情感潜移默化地向积极方向转化。所以,如果到了发育鼎盛时期,还没有性欲望的话,倒是应该考虑一下是否存在内分泌方面的功能障碍了。
  由于多数女性的性观念比较保守,有关女性自慰问题往往更容易受到忽视,对身体快感的自然需求与道德谴责之间的矛盾使她们发生严重的内心冲突,最后到了害怕见人的地步,这实在是令人同情。不过解决的办法也简单,正视这一现实,不再自责,也不必担心它会影响今后的恋爱与婚姻,因为自慰绝不会造成性功能的失调或障碍,更谈不上“不道德”或“下流”。
  自慰并不可耻,也不可怕,请给自慰一个存在的空间吧。
C.白居易的梦(1)
  桃花癫的问题还有一个解决的办法,比如说做一个像白居易那样的梦。
  小时候读白居易的诗,觉得他的诗是最好理解了,都跟大白话似的,可是那首《花非花》,却总想不明白他到底写的是什么。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你说这到底写的是什么嘛。
  后来看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杂书,才明白那诗到底写的是什么,原来……
  “夜半来,天明去”,不消说了,那是一个梦,一个跟“花”有关的梦。前面说了,“花”指的是情欲,是女性。只是这个女性的形象太模糊,看不清楚到底是谁,于是就“花非花”了。本来吗,梦里的人怎么说得清楚,也许是个歌伎,也许是属于禁忌恋情的对象,不好意思说啦,只好“雾非雾”了。
  至于“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这个这个……听医生说,男人的性高潮就是射精的那一瞬间,完了就会觉得很疲惫,觉得身体已经空了。
  记得弗洛伊德他老人家曾说,梦是潜意识的表现,男人如果梦到走廊一类的,女人梦到圆柱形的东西,这大概是情欲受到压抑的表现。而中国人也经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至于白居易怎么没梦到走廊一类的东西,那可能是一来走廊这些东西无法体现他想表达的文字美感,二来就是古人习惯用“花”来形容女人。
  其实古代的文人是经常写艳诗的,唐代的韩渥就写了不少艳诗,并且把它们称为“香奁词”,所以后世文人就把那些描述艳情,词藻华丽诗词叫做“香奁体”。
  最早有记载的描写艳情的诗大概要算是《诗经》的首篇《关睢》。“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用白话文翻译出来就是:春天来了,小鸟在河边歌唱,美丽的女孩在我眼前飘荡,真想把她拥抱。野草在疯长,河水在流淌,我的心也是那么的躁动,美丽的女孩啊,什么时候你能走进我的梦乡。不要这么的冷傲,我想你已经想得睡不着觉。野草长了需要修剪,瓜果熟了也需要采摘,美丽的女孩啊,你更需要男人的关怀。我要拥你入怀,用掌心呵护你到老。我的胳膊也许不够强壮,却能给你温馨的依靠。来吧,当钟声响起的时候,爱的誓言会响彻四方。
  男孩子长大了,他需要女人,正好一个美丽的女孩出现在他的眼前,于是,他开始思念,开始做梦,最后,他如愿以偿地拥有了女孩。
  《关雎》说的是男孩子追求女孩子,而《标有梅》一诗里,反映的则是大龄姑娘急于出嫁的愿望。诗中写道“标有梅,其实七分,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暮春时节,梅子逐渐黄熟掉落,树上只有七成果实,大姑娘感到时不我待,便催情郎赶快选择吉日良辰前来迎娶她。诗的第二章又写道:“标有梅,其实三分,求我庶士,迫其今兮。”梅树上的果实七成已经掉落,树上仅剩下三成果实,大姑娘更加感到岁月不饶人,心情十分焦虑,于是吉日良辰也不必选择了,只要求情郎今天就来娶她。
  至于《蒹葭》这首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萋萋,白露未晰。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泗。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址。”这首诗我就不用再翻译了,琼瑶阿姨写的那个电视剧《在水一方》的主题歌歌词,就是这首诗的白话文版本。
  还有《氓》,写的是一个女孩从追求所爱男人,和男人婚前就私通,最后被男人抛弃的悲惨故事,她唱到“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意思就是男人沉迷于爱情,还不算是很倒霉的事,女人要是被爱蒙蔽了双眼,那算是彻底完蛋了。对于那个“耽”字,课本里的解释是“爱情”,我却觉得会不会是情欲啊?本来吗,男人的情欲容易解决,女人就很麻烦了,毕竟,那时候可不允许女人自慰。虽然汉代的中山靖王刘胜,提到这个人可能大家不怎么熟悉,可他的孙子的孙子刘备却是大大有名。刘胜因为占有的女人太多了,应付不过来,又怕戴绿帽子,于是他就发明了“角先生”,那玩意好像是铜制的,而且中间是空的,可以注入温水。怎么样,我没胡说吧,其实古人也会偷偷地玩自慰,性这个问题,对人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而《小雅·斯干》写的就是重男轻女的习俗了。诗里曾对妇女怀孕分娩作过这样的描写:“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意即孕妇在睡梦中常梦见大狗熊之类这是生男孩的预兆;而孕妇常梦见蛇类,则是生女孩的预兆。尽管这种看法并无科学根据,却对后世影响很大。诗中还反映了一种重男轻女的观点,如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生下男婴,则睡高床,穿华美衣服,可玩弄美玉;生下女婴,则睡地铺,穿粗布衣服,只能玩瓦器。故后世常用“弄璋”来指代男婴,以“弄瓦”来指代女婴。看看吧,古时候重男轻女的陋习多严重。
C.白居易的梦(2)
  其实《诗经》里记录的本来就是民歌,而老百姓最喜欢唱的,当然是发自内心的喜怒哀乐了,所以《诗经》里有对爱情的歌颂,有对不平等社会的痛恨,还有对不道德的行为的鞭鞑,比如那个《南山》,就是嘲讽齐襄公和他妹妹的乱伦。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兿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鞫止?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意思是说他们没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就私自结合。当然了,这还说得很隐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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