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提问题张怎么删知道自己提的问题能删就好了!有时候发出去又看到了另一个观点就想删除

专业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专业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专业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专业文档。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到电脑

  • 异域世界,武道强者称霸天下,为帝,为尊,一念万骨枯,一剑沧海平,左右亿万生灵命运! 地球上第一杀手龙御,死后重生到了以武…

  • 十年前的绝世天才被废,十年后,一块神秘的玉石因缘出现。少年一朝觉醒,得无上传承,从此鱼跃龙门,拳碎虚空,以无上神威打入那…

  • 十年的时间里,我烧过不少尸体,其中不但有寻常人一辈子都不可能见到过的血尸和阴尸,更还有百年一见的香尸……而在经历了这么多…

今年8月,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因是其在3个月前发的一条关于百度CEO李彦宏的微博段子。

百度方面要求这名网友赔偿500万,并在微博置顶道歉30天。

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如何?500万赔偿是否合理?“脱口秀”段子的界限在哪里?

当事网友置顶的微博截图。

微博发“脱口秀”段子讽刺百度

网友被起诉索赔500万 

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是新浪微博上“加V”的博主,其微博认证是“知名搞笑幽默博主”,粉丝数3.1万。

8月29日,“七点半的独角戏”置顶了一条微博,并称这条微博将置顶3年。这条微博中其自述是名编剧,并讲述了因写了讽刺百度的段子而被告的来龙去脉:

今年五月份,其写了一条关于百度的段子,只存在了不到三天微博就被屏蔽。

到了八月份,其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被百度告了。

百度的诉讼请求主要是两点:让其微博置顶道歉30天;赔偿500万。

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微博截图

那么,其在五月份写的那条惹是生非的段子,到底是什么内容呢?

据其置顶微博所贴的图,这个段子的内容如下:

“百度发布声明称,李彦宏有小三和私生子传闻为谣言,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据悉,百度找的是网上排名第一的警局,目前案件已经进行到了给王警官汇款的阶段。#monologue#”

当事网友5月份发布的段子。

而据百度百科,“Monologue是美式脱口秀的一个传统环节,后经中国网友发扬光大风靡微博,在微博搜索#Monologue#标签即可看到大量此类段子,它们的语言特点是:前半段是真实新闻,后半句是戏谑调侃。” 

当事网友称“拒绝了调解”

百度称“以法院判决为准”

“意外,特别意外。没想到会因为一条讽刺性的段子被告。”“七点半的独角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在他看来,脱口秀是基于事实的讽刺,具有评论、批评、监督的功能。“七点半的独角戏”提到,百度是第一个对自己提起诉讼的机构。

据悉,该案于28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但没有结果,法院让双方再补充证据,下一次开庭时间未定。

“七点半的独角戏”称,对方律师也认为段子的前半部分没有问题,“完全引述百度的辟谣声明,完全没有曲解,没有断章取义,也没有修改”,但问题在后半句,百度方面认为这是造谣行为。

“七点半的独角戏”在其8月29日的置顶微博提到:

“关于赔偿数额我请教了律师,按照律协的指导价格,500万的赔偿金额,请一个律师的标准收费应该是26万。

这个金额对一个个人来说压力很大,对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的个人来说简直荒唐,所以大多数被告会选择调解,道歉了事。我们拒绝了调解。”

并提到“关于500万的损失赔偿依据,对方称是‘估算的’”,“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其他不便多说。”

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微博截图

目前,“七点半的独角戏”找来律师朋友帮忙代理,也接受了网友“一毛不拔大师”的帮忙,尤其在法律咨询上。

这件事也让网友炸开了锅,有网友发问——

还有网友发现“七点半的独角戏”曾于2017年发过一条关于百度索赔的微博,调侃称“赔偿数字是不是参考的这条?”

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微博截图

9月4日,记者联系了百度公关部,对方表示此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记者从网上公布的起诉文件看到,百度方面称,“七点半的独角戏”的微博恶意捏造事实,对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先生名誉进行贬损,其行为对百度公司的形象及社会评价造成了严重损害,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脱口秀”段子界限模糊

百度可索赔金额,但需法院支持

百度索赔500万是否合理?像这种以“脱口秀”的方式写段子是否造成侵权?界限在哪里?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认为:百度有权利要求索赔金额,但最终要看法院是否支持。

网友以“脱口秀”方式写段子是否构成侵权,目前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则应由法院裁决。

目前来说,有关“脱口秀”段子是否侵权、界限在哪里没有明确的标准,也希望法院此次能有指导性判例出台,填补空白。

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昊则认为:

网友发布的第二句如果是空穴来风,即故意捏造、虚构的事实,那么在微博上发布的确对百度构成侵权。

500万的赔偿金额只是百度的诉讼请求,是需要有法律、事实依据的,即百度方面能够证明的确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且损失与网友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万方亮律师:

如果的确捏造事实,可能构成诽谤侵权,但要求赔偿500万不现实也不合理,“赔偿一般根据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进行,三天就被屏蔽了,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如果认定了这个事实,法院一般会判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般不会太多。”

本文综合自扬子晚报(yzwb,记者 李冲 马燕)、中国新闻网(cns2012,记者 张曦)获授权

1死1重伤!两男子贪吃蜂蛹惹怒马蜂,两人被蛰了近百个包

扩散!广州警方紧急通报

恶心!你吃的平价外卖可能产自垃圾堆旁!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百度提问题张怎么删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