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朋友圈广告现疑似诈骗,七夕下单后花店玩“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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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左嘉玉 编辑 | 陆鹏鹏
昨天是中国本土的七夕情人节。七夕节催热了“浪漫经济”。今年的七夕节前后,鲜花和永生花仍是最热门的礼物。京东消费数据显示,电商消费额快速增长,火爆商业利润背后随之而来也产生了许多新型诈骗。
蓝鲸获悉,上海市民李先生昨日(28日)号早晨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微信官方推送的广告“鲜花预定配送”,于是点进了其店铺的微信小程序。在鲜花预定配送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并微信支付成功后,便约定好下午两点进行配送。到了下午四点半,花店还是没有进行配送,也没有给出任何配送人员的联系信息。李先生联系了花店的客服,对方表示今天是七夕,生意比较忙,需要再耐心等待。李先生表示自己可以上门取花,但被客服拒绝。客服提供了号码为的服务热线,但是几次均未拨通。蓝鲸随后也拨通了客服电话,但均未回应。
到了晚上19点,李先生觉得事情不对,上网查了一下关于这个花店的信息,发现早在今年2月14日情人节的时候,网上也出现了对同样商家的诈骗投诉。
李先生表示,自己是在微信朋友圈公开推送的广告里下单的,他以为有腾讯大平台做保证,应该万无一失。没想到遇到了这么明目张胆的诈骗。蓝鲸联系了腾讯客服,对方表示暂不清楚此事,需要上传图片证据,等待后续处理结果。随后李先生通过上传了所有的图片证据,截至发稿,腾讯并未作出任何回应。
朋友圈广告对于电商诈骗来说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方式
腾讯社交广告营销平台官网显示:微信朋友圈广告是基于微信公众号生态体系,以类似朋友的原创内容形式在朋友圈中展示的原生广告。用户可以通过点赞、评论等方式进行互动,并依托社交关系链传播,为品牌推广带来加成效应,按曝光次数计费。可提供给广告主多种广告形式,并利用专业数据处理算法实现成本可控、效益可观、精准定向的效果广告投放系统。
众所周知,微信朋友圈广告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度巨大。
据腾讯内部人员给出的数据显示,腾讯的微信日活量可以达到9亿人群。而在这中间,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的主要人群就是20-40岁的高消费群体。在如北上广深的一线城市里覆盖核心用户群体的渗透率达到了93%。而日均微信公众平台图文消息阅览量就达到了30亿次以上,公众号广告的平均点击率也达到了1.9%。简单来说,根据上海2015年发布的《201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27万人。每天有93%也就是大概2246万人对微信有着依赖性的使用。如果按照每个人都有刷朋友圈的习惯来计算,一条针对所有上海市民的微信朋友圈推广广告,所产生的影响有多么巨大。
通过机器算法,微信朋友圈广告对客户的精准定位投放相当高效。
在腾讯内部人员给出的资料里,微信朋友圈广告对群体的筛选也有着非常精细的划分。简单的从性别,年龄,学历,婚姻状况,到地区,兴趣标签,购买能力,付费意愿等先做一个基本的区分。详细的从手机系统,运营商,是否连接wifi等等都有非常精准的数据分析,以至于投放的广告针对目标人群,达到最佳效果。以李先生的事件为例,涉及诈骗的花店应该就就是选择在七夕情人节早间9点钟的时间段,定点向上海市核心区域25-30岁的男性用户发起推广。而在七夕当天中青年男性对购买鲜花的需求是巨大的,微信朋友圈广告对诈骗网站的推广起到了关键的推波助澜的效果,从网上其他人发布的受骗信息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一方面朋友圈广告效果显著,另一方面投放价格并没有外界想象那么高,在许多人看来还相当“便宜”。
蓝鲸联系了腾讯营销平台的客服,就微信朋友圈推广广告的价格进行咨询。对方表示通过MP自助投放端投放广告,主要以排期购买和竞价购买两种方式为主。排期购买指的是向所有城市开放,适用于所有朋友圈广告形态的推广方式。一般情况下,腾讯营销团队会提前预定排期,锁定用户群体,在固定时间向全体客户推送。这种推广方式单次预算5万起,价格较贵,效果较明显。而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人,大部分会选择竞价购买的方式。
竞价购买指的是提前选择投放日期,锁定目标人群且仅限于图文广告一种广告形态。核心城市最低出价为100元/千次曝光,重点城市为最低出价60元/千次曝光以及普通城市30元/千次曝光。这种推广方式下,每天的预算是1000元起。以诈骗花店为例,在七夕情人节一天做一次推广,虽然只需要几千块的成本,却可以骗到每束鲜花388元乘以无数人头的利润,真的可以说是新型诈骗中的翘楚了。
当蓝鲸询问腾讯营销平台工作人员,关于在朋友圈做推广的资质问题时,对方表示“这个事情其实没你想那么复杂,只要你有公司注册信息,工商许可号就可以。或者如果你曾经注册过微信公众号,也可以直接关联,不会再进行其他的审查。”由此可见,对于推广商家产品质量的本身,腾讯并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违法门槛如此之低,违法成本如此之小,不难让人想到前不久被推上风口浪尖的BOSS直聘。
如果朋友圈广告诈骗属实,腾讯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如果虚假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如果发布的虚假广告所涉商品或者服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发布者还将和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一道承担连带责任。
有行业人士认为,在朋友圈发布广告,如果是商业广告,又是虚假商业广告,属于《广告法》调整范围,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从结果来看,尽管公众号里腾讯也有着免责声明的外衣,但客观上纵容了违法商家的诈骗行为,监管不力的平台始终有着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一位法律专业人士告诉蓝鲸:“起诉微信推广诈骗商家和起诉淘宝卖假货一样,难度很大。若不涉及金额巨大,平台很难被追究法律责任”。总之,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大的平台在利益驱动面前更要三思。截至发稿,蓝鲸始终未得到腾讯关于此事的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