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2018新劳动法3个好消息概论与实务这个教材的PPT

作为一名雇员,如果在工作场所受到公司的不公正对待,该怎么办?这是职场中常见的问题。

大多数员工都会选择耐心,毕竟每个人都是为了赚钱而活着,为什么不带着钱去呢?。

但总有一种难以预料的情况。如果真的难以承受,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关于最新劳动法,员工需要注意以下3点,以免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不提供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足额足额缴纳劳动报酬的;

(三)依法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五)由于本法第一款第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雇主强迫劳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或者用人单位违反雇主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立即。

只要公司具备上述条件,雇员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第四十条、第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前未进行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或医学观察;

(二)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职业性负伤害,已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未受工作伤害的;

(四)怀孕、哺乳和哺乳期间的女工;

(五)该股已连续工作十五年,从法定退休年龄起不到五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是,妇女怀孕了,作为一家公司,如果它解除了劳动关系,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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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不到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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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劳动法2018劳务派遣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为促进企业与聘用员工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会定期更新新的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一半为维护企业有效快速发展,一半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就具有劳动派遣关系。那么新劳动法2018劳务派遣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三)被派遣劳动者权益

1、依法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派遣单位的义务 1、雇主义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五)用工单位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七)用工单位的禁止行为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八)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共同禁止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综上所述,新劳动法2018劳务派遣的最新规定应让劳动者有知情权。同时在法律的维护下,劳动派遣单位禁止扣除劳动者的应得报酬,也不得将其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当然在您与公司属于劳动派遣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b、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上存在违法制度,损害到劳动者的权益。

  a、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者首先要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停工留薪期满之日起6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是看是否属于工伤。工伤鉴定是看伤残等级。所以在停工留薪的时间里面,应该申请工伤鉴定。

  作为一名劳动者,不管是出入办公楼的白领,还是埋头干活儿的农民工朋友,一旦正式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受劳动法的保护。而在劳动市场,人员流动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用人单位辞退都十分常见。工龄没有用?2018新劳动法,这5点你一定要知道!

  d、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d、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最高院发布的18号指导案例中裁判要点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显然属违法解雇行为。

  有些情况看似是客观原因或者是劳动者自己的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实际上,这些情况劳动者仍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情形:

  a、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法规还规定,确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按约定“扣工资”,但必须将赔偿明细在工资条载明。

  四、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经济性裁员

  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a、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孕期请假检查不但不能扣工资,公司还应该将这些时间计入该女员工的劳动时间,算正常出勤,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等来处理。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c、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工资条是具有证明效力的,不仅是在劳动纠纷中,还可用作收入证明。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b、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情形:

  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辞退员工赔偿标准说明

  1、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三、不同情况下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说明

  ③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3倍工资)

  被迫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利用掌握了生产资料的剩余分配权,利用职权强迫劳动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扣除工资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法作为保护劳动者弱势地位的保护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是其必然使命。

  b、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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