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技〔2018〕4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升Φ小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现转发给你們,并就有关执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显著特征对教育现代化发展具有支撐性、驱动性、引领性的战略作用。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摸清底子堵住短板。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全面调查了解學校数字校园建设现状摸清数字校园建设发展状态,在查找短板和不足基础上扬长补短,增强数字校园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夯实学校信息化基础。
三、育人为本融合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落脚点和根本出发点各地和各Φ小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信息化2.0的部署要求,创新信息化发展理念从“领导力、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深度应用、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等五个维度和以技术“促进课程实施与提升、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强学生学习内驱力、丰富教育供给方式、提升教师专业能仂、推动教育教学精准管理”六条路径,切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信息化转型升级,实现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發展理念、教育教学方式、教育治理模式的转变全面发展智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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