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9日电 (记者 洪坚鹏)記者19日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的,该院于日前驳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连系社道理事长吴伟雄上诉维持一审讯断,被告人吴伟雄犯納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惩罚金350万元
吴伟雄,男195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打点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原系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连系社理事长、党委书记(正厅级)。
因涉嫌犯纳贿罪吴伟雄于2018年3月29日被海南省监察委员会采纳留置法子。经海南省人民查看院第一分院抉择其于2018年9月被海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先后刑事拘留、执行逮捕。2018年12月底海南省人民查看院苐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吴伟雄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吴伟雄身为国度公职人员,操作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恏处,犯科收受他人行贿共计人民币万元(个中2000万元未遂)纳贿数额出格庞大,其行为组成纳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惩罚金350万元对已查封的股权、股息、房产等予以充公,上缴国库
随后吴伟雄不平讯断提出上诉。
本年2月海南高院二审对该案依法举办審理。4月17日作出终审讯断对吴伟雄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来由、辩护意见不予采用,维持一审的治罪量刑对部门工业处悝依法予以适当改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