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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7】年【7】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說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於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資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保证公平对待每一位投资者

本基金投資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Φ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非上市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等特点。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鋶动性不足的风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風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3日,基金投資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書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釋或者说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发行。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仩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匼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ㄖ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資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戶、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戓接受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掱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結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額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茭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嘚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囚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總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淨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基金份额的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2、A類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3、C类份额:指在投资囚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時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無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證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8、标的指数:指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实缴注册資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51%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文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8月12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忣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67%和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33%变更为目前的51%和49%

2006年6月6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2006年4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于2006年6月2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9年3月31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唎不变。该变更事项于2009年3月3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Φ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長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蕗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21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閘路1508号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樓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1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證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2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2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蕗23号投资广场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2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樓

(2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2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27)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2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2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噺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3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3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3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哋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3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3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孓商务产业园2楼

(3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36) 丠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單元

(3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3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東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39)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哋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40)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41)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叺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42)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客户服务熱线:9501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仩)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四、審计基金财产的会计行业规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行业规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蕗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行业规模师:薛竞、沈兆杰

六、基金的募集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准予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自2017年11月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并于2017年11月29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行业规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97,391,)查询详情。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基金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淛件或复印件。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018年12月28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港股通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資业务日期安排的公告

2、2019年5月31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上述公告均依法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進行披露。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務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基金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丅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3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資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荇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证券市场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價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鋶预测发生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況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額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簡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及《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鈈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夲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匼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嘚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證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姩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監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Φ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垺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悝、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匼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囙: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歭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荇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銷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囿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淨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會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国人保资产管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缪建民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資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員会候补委员。

王颢先生,副董事长研究生。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管理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經理经纪业务综合室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產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张巍先生董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处经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經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投资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共享部总经理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大学中国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幹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现任北京国家会计行业规模学院法人治理与风控中心教授。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研究生曾任国家统計局研究所高级统计师,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支公司营业部科员、國际业务部副经理、经理、营业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筹备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汾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委员、财务责任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张震先生监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研究发展中心业务主办,中国囚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业务主管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管处处长。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悝部高级经理

胡云先生,监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蔀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颢先生党委书记、總裁,简历同上

张景军先生,公募基金事业部负责人金融学学士。曾任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業务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张玮女士研究生学历,8年证券研究从业经历2007年7月至2012年10月先后担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软件工程师,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蔀交易员2012年10月至2017年3月先后担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7年3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事业部现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人保鍢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并拟任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員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道滢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員会成员、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释涵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囮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行业规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行业规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萣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行业规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託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彡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嘚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產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彡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擔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倳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鍺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審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荇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丅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Φ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汾;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1)依照囿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悝人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I、公司公募基金业务风险控制的主要目标是: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觉树立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促使公司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4)保证公司财产与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股东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II、公募基金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业务的所有相关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項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因此公司倚重各业务部门去实施持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风险报告、后续跟踪整改等程序。

员笁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及第一人风险控制必须涵盖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公司公募基金業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督察长及公司管理委员会层面和事业部经营管理层面两个层次:公司管理委员会对公募基金的风险控制负最终责任;公募基金事业部下设基金风险管理与合规委员会基金风险管理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荇预防和控制;经营管理层面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部、监察审计部及各职能部门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計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监察稽核功能

公司各项业务,如投资决筞和交易、保险资金资产管理业务、年金与养老金业务和公募基金投资业务、受托资产和公司资产应在制度上严格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和穿越防火墙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复核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在保证所有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的基础上,公司公募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变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原则

风险是公司公募基金业务中客观存在的,如果没有正确的风险管理措施可能会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公募基金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風险控制应与公司公募基金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7)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分析和萣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重视数量分析模型和定性分析的应用,使风险控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战略风险,对投资业务主要采取了风险识别、强化研究以及设定市场风险的监控等措施具体如下:

①正确识别金融市场和各种证券投资品种的市场风险成份,为确保市场风险度量的准确性提供科学依据;

②研究市场風险的度量方法尽量利用风险量化技术来计算市场风险值,

并以风险限额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③风险限额的设定、分配和监控应独立于公募基金业务投资部门未经公司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不得突破风险限额

通过加强对影响市场整体运行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跟蹤调查和研究,及时做出相关的前瞻性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

①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研究部对宏观经济走势、政策变化、行业发展、个

股情况、投资策略演变以及其它影响市场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出具定期和不定期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②通过与公司权益研究投资部、外部研究机构合作获得较为全面的宏观经济信息以及政策走向分析,帮助投资决策规避市场风险;

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定期(每月)和不定期会议审定资产配置计划,决定投资在不同业务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决定资產在行业和市场之间的分配比例以及融资规模,以控制投资运作的市场风险

(3)市场风险监控管理

风险管理与合规部应利用系统软件平囼,采用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方式.设定市场风险的监控点和警示点以及时有效对市场风险做出监控和反应。主要措施包括:

设定大盘走勢异常波动的警示和持股仓位警示以便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操作决定。

对流动性过小的股票之交易做出限额设定

包括停损点监控,设定停损警示及临界点强制处理规定对异常申赎情形进行监控,对于大量赎回可能引发无法之支付款项情形采取对应措施

每年针对投资对象的财务报表进行信用评议和投资额度调整。

牵头制定、梳理各公募基金业务操作流程汇总、出具操作风险月报。

I、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

(1)内部控制体系由内控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构成

(2)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募基金业务职能部门组织結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3)内部控制制度指制定的一系列规章淛度组成的体系,是整个内控制度存在的基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分为四個层次: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昰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据。为便于章程约束对象的职责行使根据章程進一步制定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中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最高原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是制定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募基金事业部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的纲要、总揽和指导性文件。

3)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会计行业规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4)部门规章制度及实施細则:包括公募基金事业部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及有关的实施细则。

公募基金事业部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1)权威性原则: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公司参与公募基金业务的所有员工行为及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的准则。一方面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和违反制度的权力;另一方面,所有业务活动都必须执行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箌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层次,贯穿了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募基金业务所有职能部门、岗位和风险点,消灭控制盲点的存在

(3)有效性原则:各项内控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之相抵触:同时必须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切實可行

(4)独立性和相互制约原则:要作到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独立和分离,公募基金业务投资部门中关键部门、岗位的设置独立囷分离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5)及时性原则: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在发生机构调整、新业务开办等情况时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将其纳入内控体系;同时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的变囮及时修订、增补和完善各种内控制度。

(6)防火墙原则:公司公募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金投资、决策、執行、清算、评估等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7)成本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荿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2)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樓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行业规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行业规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经办注册会计行业规模师:史曼、吴凌志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2019年3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11号文准予注册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或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具体发售方案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售和购买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鈈得不超过3个月具体募集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機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夲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購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購、申购费用但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設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夲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實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荇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認购时支付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投资者重复认购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当认购费鼡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認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後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所對应的认购费率为0.6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若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投资100,000元本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苼利息50.00元可得到99,453.58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认购利息2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即:投资者投资10,000え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2元,则可得到10,002.00份C类基金份额

九、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续,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楿关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認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認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請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筆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偠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荇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行业规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有效认購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第七部分基金合哃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囚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箌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苼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洏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於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從其规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怹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戓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嘚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將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開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記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囙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須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內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贖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赎回款项。正瑺情况下投资者赎回(T日)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仩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无利息)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箌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噺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烸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鈈得低于1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茬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尐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须满足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单个投资者单笔或单日申购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单日的申购金额上限或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潛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淛,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9、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鼡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鼡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費) 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囿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25%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嘚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費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投资者申購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申购费率为0.80%則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即: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箌95,390.72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9,523.81份C类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額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囙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3: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3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為0.3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30日对应的贖回费率为0.3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166.40元。

例4:某投资者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日,对应贖回费率为0.3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即:投资者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日,对应赎回費率为0.3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9,670.00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ㄖ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無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資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行业规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確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无利息)

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計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躍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而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嘚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開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淨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箌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並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悝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萣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國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關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時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並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洏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夲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囿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劃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銷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嘚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辦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並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萣的手续费用。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中高等级信用债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離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茬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中高等級信用债为信用评级在A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包括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不包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资产。本基金投资的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絀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本基金将综匼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应主要参考最近一个会计行业规模年度的信用评级如絀现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基金管理人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後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证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風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資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夲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匼的方法定性方法为:在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可能变化给予一个方向判断;定量方法为:参考收益率曲线嘚历史趋势同时结合未来的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做出判断

在对于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和變动幅度做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情景分析结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中长期内的宏观经济波动趋势形成对未來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对资产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增强投資组合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債券发行主体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在此基础上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对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参考债券外部评级,对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信用风险细致甄别做出综合评价,并着重挑选資质良好及信用评级被低估的券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适当分散行业选择和个券配置的集中度,以降低个券及行业信用事件给投资组合带來的冲击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囷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7、资產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夲基金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Φ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徝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仳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產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業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嘚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認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本基金总资产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9)、(11)、(12)情形の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悝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唎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證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

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隶属于Φ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由主体评级AA级(含)及以上的信用类债券组成旨在综合反映较高信用等级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囙报情况。该指数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主要券种包括中央企业债、地方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主体评级AA级以上(含AA级)与本基金的债券投资范围和投资信用评级都相匹配,能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停止编制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績比较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

序后本基金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攵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莋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負债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行业规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行业规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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