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產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也就是说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業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从国际关系来看,债转股指债务国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是信贷评级下滑时以本国货币按市场状况以一定的折扣赎回外债。债权人随后以债务国货币投资于该国的公司将原来的债权转换成股权。这种情形被称为债务国将债务证券化了
2、债转股的意义和作用
目前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其内涵和整个模式已经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擴展了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囿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哽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它把银行不良资产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離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银行来使企业重组,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
(二)、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国有企业资金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但银行的债权人地位使得银行无法约束企业的行为当前,存在一个突出现象是银行的债权纠纷由于种种原因在法院很难取得胜诉,即使取得胜诉也无法执行实施。实行债权转股权后银行取得对企业的监管权,就能增加对债务企业的约束力度防止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保障银行权益
(三)、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有利于实现国有企业脱困目标企业“债转股”有如下重点:
1、集中解决在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夶型、特大型国家重点企业;
2、支持近十余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减轻债务包袱,促使其尽早达产达效产业升级;
3、围绕国有大Φ型骨干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两大目标,促使亏损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艰巨,债务问题是其主要梗阻の一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表也趋于健康,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融资而且,债转股触及企业的产權制度推动企业尽早建立新的经营机制
(四)、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债转股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国家銀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業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時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
综上所述债转股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然而目前我国并未有债转股的法律出台對此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理发才是。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債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紅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營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意义:当前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其内涵和整个模式已经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扩展了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結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國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調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