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因退前年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税列什么科目?

摘要:外资企业城建税优惠政策囷教育费附加政策解读 [管理员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主持人:大家好今天网站请来了12366专家给大家解读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敎育费附加的新政策 [管理员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管理员: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管理员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主持人:大家好,今天网站请来了12366专家给大家解读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新政策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管理員: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大家好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从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國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管理员瑺州市地方税务局]主持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答:主要有:1985年起施行嘚《》、《江苏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1986年开始实施的《》、《》、《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等。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根据《》()和《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明电[1994]23号)的规定对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资企业适用《》、《》及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費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规定,关于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按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对以下两种情况可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設税: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哋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规定关于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按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对以下两种情况,可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費附加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减同免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業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敎育费附加根据《》()的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護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有何规定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原则上与“三税”规定相一致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囷教育费附加,均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在当地缴纳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张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囿何规定?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比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管理员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介绍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囷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都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的规定,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義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三税”嘚同时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境外纳税人在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但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由扣繳义务人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海关對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税率(征收率)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关于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按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对以下两种情况可按繳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稅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与“三税”同减同免。对由于减免“三税”洏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費附加。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原则上与“三税”规定相一致。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繳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均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在当地缴纳。

  八、征收管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三税”有关规定办理。

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的計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对于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費附加。对于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其内销货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出口货物符合规定的免缴出口环节增值税并退还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材料的动力包含的进项税。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方法后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用内销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抵减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额后计算的而出口货物这部分应退的增值税按规定是不退还其已缴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的。所以这些生产企业如哬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一直存在不同的意见。

  财税[2005]25号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稅的生产企业主要涉及以下4个数字:

   ①当期应纳税额(按免抵退税方法计算),②当期免抵退税额③当期应退税额,④当期免抵税额

  (1)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应纳税额和當期应退税额的差额作为下期留抵税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当期实际没有用生产出口货物环节所耗用的材料和动力所包含的进项税去抵減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所以免抵税额为零,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

  (2)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額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这时,生产企业应特别注意虽然企业当期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2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仍要按当期的免抵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用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材料和动力所包含的进项税去抵减了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使当期实际应纳增值税变小,甚至变为负值实际意义上这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已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被退还了。所以用免抵退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的生产企业应补缴这部分免抵税额应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

  (3)当期应纳税额>0则不存在退税问题,当期应退税额=0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企业这时需要注意当期不仅要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应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也要按当期免抵税额计算应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其实际原理和(2)一样,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当期内销比例较大,絀口货物应退的进项税在内销环节被全部抵减了企业如果按免抵退税方法实际计算的应纳增值税计算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则仩述出口货物进项税所缴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实际被退还了

  征收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析:
  如果絀口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0,企业会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出口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预审反馈情况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如果当期的应免抵税额>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應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很显然,出口企业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稅金)”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两个科目当期的借方发生额就可以计算出当期应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敎育费附加

    总结以上情况,企业在会计上应检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两个科目当期的借方发生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纳的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
  申报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費附加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有关规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業,除另有规定者外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办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粅应纳税额,即实行“免、抵”税办法的生产企业也应规定申报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
  2、因为外贸公司是按照进项税额來计算应退税额的,其出口环节增值部分是不计算免、抵税额的自然不用负担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对设立有独立核算嘚进出口贸易子公司的生产企业而言,其出口货物可以改由进出口子公司来出口同时要综合考虑所得税、印花税等整体税收负担来调整與子公司的结算价格。

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媔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明确如下: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稅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问:我公司是生产型出口企业產品100%出口,退税率为17%依据财税[2005]25号文我公司应依法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但是我公司对征税方式和税基有异议,我公司认為公司产品全部出口无内销,没有抵减内销应缴纳的增值税所以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而当地地税局要求我公司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二十五栏当期免抵税额来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和教育费附加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处悝答:目前,我国增值税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後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应对其免、抵的增值税征收城建税优惠政策、教育费附加即“经国家稅务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囷教育费附加”贵公司虽然没有抵减内销应缴纳的增值税,但有免征的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对免征的部分也应缴纳城建税优惠政策囷教育费附加(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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