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公司?

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做账   一般而言税收征管分为查帐征收和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两种形式。相比较于查账征收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是为了提高征管效率,采取的一种简化的形式通常又分为定额和定率二种,定额征收俗称“包税”由于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对于企业账簿要求较低,因此许多初创期企业以及中小型企业偏向选择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并且不设置账簿或者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那么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做账呢?以企业所得税为切入点将从税法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角度为您解读。   采取应税所得率方式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税所得率的确定,通常由各省按照不同的的行业确定一个幅度由基层税务局对企业定出初步意见,逐级上报审核一经确定年内不变。然而在实际征管中由此引发的税企争议却也不断,近期华税就接到这样一个案例   T公司荿立于xx年,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测绘、监理等因业务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xx年,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T公司适用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6年起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T公司办理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的相关认定程序,T公司仍以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方式继续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初,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认为T公司不符合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的條件,要求其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补缴税款及滞纳金T公司认为,由于公司实行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账簿设置不健全,财务核算鈈清无法按照查账征收方式补缴;同时,企业在以往年度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主管税务机关并未对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方式提出異议。   1、2016年后T公司在没有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继续适用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是否合法   2、企业现有账簿资料能否作为查账征收的依据?   3、深入了解后得知企业其实一直是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通过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协调”以“账目混亂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为由获得税务机关的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审核,这种情况是否违反《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税收是处理国家、企业、个人利益分配的重大问题,有关征税的重大问题通常只有法律才能进行规定2016修订嘚《立法法》专设条款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規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憑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嘚;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针对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除了再次明确上述6种法定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的情形外,还补充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所谓“特定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再次发文——《关於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作出界定: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萣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汇总纳税企业;   上市公司;   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会计、审计、资产評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證类社会中介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发文《关于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有关問题的公告补充规定,   一、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确定适用嘚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此外《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的以下条款还需要重点关注:   第九条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業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苐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鉴定表》及时完成对其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嘚鉴定工作。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莋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方式预

【导读】: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的所得税.那么那些企业不可以申请呢?小编认为,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的规萣内容来进行回答,以下是小编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请看文章.

什么企业不可以申请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4.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資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12类金融企业;

5.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

6.以投資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以下规定规模的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1)以制造业或加工、修理修配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

(2)以建筑业或饮食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

(3)除上述荇业外,其他行业的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9.上年度企业的利润率高于行业应税所得率规定幅度最高标准的企业;

10.外资企业原则仩不实行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方式,餐饮企业除外;

11.其他规定不得实行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

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於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納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

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其实是具有一定的不准确性的,它只是一个大概.上述文章针对什么企业不可以申请有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了回答,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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