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临沂人民司法工作历史悠久源遠流长。早在1941年3月在中共山东分局的领导下,伴随着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在沂蒙山区的成立设立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战时高级审判处,并在主任公署设立分处在专署和县设立司法科。至1949年10月临沂分属沂蒙、尼山、台枣、滨海4个专区,均设有专署司法科负责审判工作。1950年5月临沂地域分设临沂和沂水2个专区,司法科相应改称山东省人民法院临沂分院、沂水分院1953年7月,沂水专区撤销沂水分院并入临沂分院。1955年3月临沂分院改称为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临沂地区,设立地级临沂市次年,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訓处)、立案庭、再审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四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下設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研究室、宣传处、审管办、技术室、法警支队、行装处、离退处、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等職能部门和法官培训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事业机构,辖兰山、罗庄、河东、郯城、苍山、莒南、沂水、沂南、平邑、费县、蒙阴、临沭、高新、经开14个县区法院77处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104人其中中院干警245人。

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司法职能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全市法院连续十年办案超过10万余件2016年办案16.9万件,约占全省的八分之一办案总数与人均办案数量居全省法院首位。临沂法院律师代理申诉、诉讼服务、“四化”管理、要素审判、审判团队等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法院推广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获得全国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司法行政、人民陪审员、信访工作、司法警察、思想宣传、妇女维权先进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兰山、莒南、河东、费县等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党建工作、集体一等功等“国”字号集体荣誉。涌现出了以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人民满意公务员王永涛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孫叶梅,年办案件1750件的全国办案标兵王丽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青岛市委书记张江汀省法院院长白泉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峰海等领导多次视察指导、给予批示肯定;2015年6月14日Φ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来临沂中院视察指导,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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