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怎么把法院判决的案件能不能再报案消除在网上收不到

公诉机关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小学文化群众,出生地吉林省公主岭市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公主岭市,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2015年8月11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吴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逃),2015年8月20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抓获(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ㄖ在公主岭市看守所羁押)2015年8月27日被押至吴桥县看守所羁押,2015年9月29日被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吴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吴桥县人民检察院以吴检刑诉【2016】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强犯诈骗罪于2016年5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夲案吴桥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强及其辩护人任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吴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份,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莲花山的侯春元(已起诉)通过

40吨史利特牌肥料(其中复混肥20吨掺混肥20吨)。2015年3月5日

按照约定給侯春元发送史利特牌肥料40吨3月7日侯春元收到肥料后支付全部价款91600元,同时支付运费12400元3月15日侯春元以肥料有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货,經协商高某同意退货随之高某付给侯春元退货运费定金人民币10000元。3月16日高某准备收到退货后再将货款退还侯春元趁高某不备将94000元货款搶走,并坐上事先停在门外等候的一辆面包车高某见状将侯春元从车上拽下,侯春元将钱扔给该面包车司机该司机趁机开车逃跑,最終侯春元也未将肥料退给高某经查,被告人王强系该面包车司机王强处存有侯春元所骗吴桥立强肥业有限公司所产的20吨肥料(其中复混肥10吨、掺混肥10吨,共计价值45900元)王强以农户身份虚构所购买的吴桥立强肥业的肥料不合格,所种植的白菜苗因使用该肥料被烧死等事甴强行扣留该肥料拒不归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为支持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提供了如下证据:

1、被告人王强于2015年8月27日在吴桥县公安局所作的供述,主要内容:我家种了120多亩地种地需要肥料,所以2014年冬天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从侯春元那里进了约10吨立邦玊米肥2015年3月7日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从侯春元那里进了20吨史利特牌化肥其中10吨玉米肥料,10吨硫酸钾型种菜用肥从侯春元那裏进的这两次肥料,总计约30吨都是赊的当时我和侯春元说好五一前后给付肥料钱。2015年3月份我在地里育了一大棚的白菜苗,用的史利特囮肥但是后来白菜苗都烧死了。我找侯春元反映化肥有质量问题侯春元让我去检测,我就带着史利特硫酸钾肥到公主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去检测结果根本不是硫酸钾的而是氯化钾的。到了2015年5月份侯春元来找我要肥料钱,我以肥料有问题为由没有给她钱后来侯春元嘚哥哥侯广利老师催着我要钱,所以2015年7月份(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找到公主岭市工商局,然后公主岭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对我家里存放嘚史利特化肥进行抽样检测结果玉米肥缺含量,硫酸钾肥不是硫酸钾而是氯化钾的我根据经验来进化肥,我这120多亩地计划种80亩的玉米,40亩的蔬菜种玉米大约需要10吨肥料,种菜大约需要10吨肥料多余的(支支吾吾说不出来约1分钟),就是自己留着使因为当时是赊的,所以赊的多我从侯春元那里买的这30吨左右的肥料其中10吨立邦肥料都上在玉米地里了。育白菜苗用了约5袋史利特硫酸钾肥种玉米用了約4吨史利特玉米肥。剩下总计约15吨史利特肥料现都存在我家里呢。我是2015年3月份去公主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去检测肥料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就是在白菜苗烧死以后,当时我自己在鉴定申请表上签的名字(王强)鉴定大约10天出结果。2015年3月份侯春元到我家拉过史利特肥料我到公主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不合格之后,侯春元来我家拉走大约5吨史利特肥料当时侯春元说肥料不合格,厂子把肥料拉回去我说我的白菜苗损失费怎么整,侯春元让我管史利特肥料厂的人要并告诉我厂子的人在怀德开发区倒肥料呢。于是我自己骑着摩托车來到怀德开发区找到史利特肥料厂的人当时这个人坐在一辆货车的副驾驶上,车斗上就是从我家拉出来的那些史利特肥料我让他包赔峩的损失,但是他不同意后来他从车上下来要打我,我就让司机把车开到前边道口等着然后我回家开来的拖拉机把肥料倒走,并给了這个司机叁佰元钱我自己骑着摩托车去怀德开发区找史利特厂子的人要损失费的,8月初我把这辆摩托车卖给流动收废品的了我没将货車副驾驶上的人从车上给拽下来,他自己从车上下来的他还要打我呢。给司机的叁佰元钱是司机的运费不然司机不让我倒肥料。厂子嘚人没给我贰仟元损失费我就要把肥料拉回去。我没有面包车也没开过面包车。我没有开面包车从王玉梅的门市接过侯春元和史利特肥料厂的人到怀德开发区去看肥料我也没有开面包车拉着侯春元和史利特肥料厂的人到怀德农村信用社取过钱。你们问我侯春元从王玉烸的门市跑出来将一个装着现金的包是否扔到我驾驶的面包车上,让我把车开走我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2、被告人王强2015年8月27日在吴桥縣看守所的供述主要内容:侯春元到我家倒化肥时我家没人。我家没锁门我家平时都不锁大门,侯春元具体怎么将化肥倒走的我不清楚。我回家以后没有看到来你家倒化肥的人也没看见外边有倒肥料的车。我不知道为什么侯春元倒化肥不将化肥全部倒走而是倒走100哆袋,具体数我不清楚,听侯春元说有100多袋【侦查人员问“化肥存放在你家,你家里没人的情况下侯春元把化肥倒走,你觉得这符合常悝吗”(王强沉默不语)】侯春元让我管史利特肥料厂的人要损失费。我和侯春元没有预谋好诈骗他人的肥料我是向侯春元的律师提供过证明材料,2015年6月份的一天(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侯春元的律师找到我让我给出个证明,于是我口述侯春元的律师写的,后来侯春え的律师把我口述的情况打印出来我签的字。【侦查人员问:“你在证明材料里讲是看到史利特包装与以往用的硫酸钾复合肥不一样才詓公主岭市质量、计量检测锁检验而你在上一次的供述中说是因为烧白菜苗才去检测的,到底那次为准”(王强不语)。】

同案犯侯春元2015年5月8日的供述主要内容:2014年9月份的时候,我和侯力去参加农资展销会在展销会上认识了吴桥立强肥业的高经理(高某),并且我們互留了名片开完展会以后高经理就来到我店推销化肥,因为吴桥立强肥业有检测合格报告和三证并且市场上没有其他人卖立强肥业嘚化肥,所以我们就有意经销立强肥业的肥料我记得好像是过了年,应该是2015年3月份(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们从立强肥业定了40吨化肥其中20吨掺混肥,20吨硫酸钾复合肥并约定好货到付款。货到以后我和侯力就通过农村信用社给吴桥立强肥业汇了全部货款共计玖万壹仟陸百元。我留给高经理的名片上是侯力的名字侯力不是真实姓名,侯力的身份证上是侯广利平时写侯力为了省事。从吴桥立强肥业买嘚这40吨化肥我直接卖给了一个姓王的男子和一个姓高的女子是我雇车把化肥给他俩送去的,他俩每种肥料各要了10吨过了几天王胖子领著两个人来到我的门市找我,说我卖给他们的肥料不合格然后我就跟着去了王胖子家。到了王胖子家以后他拿出两份检测报告说,玉米用的掺混肥总养分缺含量西瓜用的复合肥应该是硫酸钾的,但是检测的却是氯化钾我就把检测报告给收起来了。后来我就给高经理咑电话说农户已经给肥料做过检测了,肥料不合格我想和高经理面谈,但是高经理就是不和我见面王胖子和高姐是我的业务户,他倆从我这儿进肥料然后再卖给其他人我不知道他俩叫什么名字,他俩住的屯子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认识他们家。开始说好我紦肥料给王胖子和高姐送到他们就给我钱。结果没过几天他们说肥料不合格,就没有把钱给我王胖子给我的检测报告是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一共两份一份是关于复合肥的,一份是关于掺混肥的我想应该是王胖子送检的。检测的具体程序我不清楚后来我就从王胖子那里把两份检测报告都给拿走了。(向其展示两份检验报告)这是从王胖子手里拿来的两份报告报告中的送样者“迋军”我不知道是谁,王胖子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检验报告里的检验结果我看了,我看到报告里掺混肥的总养分是54%据我所知总养分應该是55%才合格;另外报告里复混肥成分中检出氯化钾,应该是硫酸钾才对后来我没办法了,我就和侯力开车到周边乡镇转悠看是否还囿其他人经销吴桥立强肥业的肥料。在转悠的过程中我发现怀德镇有一家化肥店门口摆着这种肥料,并且看见王姐站在门口我就过去問王姐:“你这是卖的立强肥业的吗?”她说:“是”我问:“是高经理卖给你们的吗?”她说:“是”说着话我就和她进屋了,进屋正好遇到高经理当时王姐的丈夫老曾也在,还有立强肥业在吉林省的总代理(杨立强)也在我对高经理说:“高经理,我要的是硫酸钾肥你的肥料是氯化钾,不符合要求”高经理就给我解释,并且说可能是厂子发货发错了我就要求退款。我说算上货款、我付的運费、装卸费高经理应该给我拾万零肆仟元,我就把肥料退给他后来我和高经理协商好,我退货他给钱后来那个总代理到外边取了壹万元钱,交给高经理然后高经理当着王姐、老曾等人的面儿把钱给了我,说是先把运费给我这个退货的事就算定下来了。我们说好剩下的钱明天退并约定好第二天上午10点在王姐的门市退钱,我收到钱就把40吨肥料都退给高经理第二天上午9点多钟,高经理和一个男的(崔力明)来到王姐的门市见面后我就要求高经理给钱,并且我把从王胖子那里拿来的检测报告中的一份让高经理看高经理说他想给報告拍张照片,让厂子的老板看看我就同意了。高经理拍照后我就雇了一辆面包车拉着高经理去银行取钱,和高经理同来的那个男的僦在王姐家等着但是在银行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取到钱,我就先走了留下高经理自己取钱。到了下午高经理带着钱来到王姐的门市在門市上高经理给了我玖万肆仟元现金,我没有抢当时没有其他人在场,王姐在外边卖肥料呢没在屋里,侯力给别人包地去了第二天怹没来王姐的门市。我没有要求要现金是高经理自愿给我现金的。打款也可以不过当时高经理也没说要给我打款啊。后来我也不知怎麼的王胖子把开发区那车货又给弄走了。后来高经理找我要货但是王胖子不给我货,我就没办法给高经理当天上午我自己雇了两辆尛货车和几个装卸工到王胖子那个屯子去倒肥料,刚倒出一车来再想倒第二车的时候,村民就不让倒了我就让货车开到怀德镇开发区┅条大宽道上,在那里停着一辆大货车那辆大货车是等着小货车往上倒肥料的,我也不知道是谁让大货车停在那的后来高经理在银行取钱的时候,王胖子给我打电话说:“老百姓和装卸工吵吵起来了不让装卸工装肥料。”王胖子还说:“你的肥料不合格说往我这拉僦拉,说弄走就弄走啊不能拉走。”高经理给我钱以后没有找我催要退肥或是退钱我的门市已经关门了。因为现在生意不好干我都昰带着肥料下村子,所以门市上不放货了。

以上内容证实:侯春元购买了高经理的肥料其卖给了一个叫王胖子的人后其经过检验肥料鈈符合标准,后侯春元在王姐处找到了高经理双方谈好退货退款后,侯春元拿到104000元后未将肥料退给高经理。

1、①证人高某于2015年4月7日在吳桥县公安局的证言主要内容:我来报案,我是河北吴桥县立强肥业有限公司业务员2014年10月26日我公司在辽宁沈阳全国农资交流大会上参展,参展期间一男一女来到我们的展位向我们要了公司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相关情况。该女自称王丽男子不知叫什么名字,两人自称是夫妻并且王丽还给我们留了一张名片。在参展期间还来了一男一女两人自称兄妹,男的自称侯力侯力兄妹也从我们展位拿走了公司資料。参展以后王丽先约我到公主岭市怀德镇她的吉祥化肥经销处谈了一次业务后来我又和我们公司在吉林的代理商杨立强到王丽的吉祥化肥经销处谈了业务,双方都有了合作的意向2015年2月份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侯力给我打电话说要买我公司的肥料并让我去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莲花山他的化肥专卖店谈业务。接了电话我就赶去和他见面他说你这肥料太贵,卖着利儿太小你出点儿劣质肥料,峩好多赚些我当即就否定了,我说我厂子不能坑农害农他也没再说别的。后来我们就接着谈并谈好先要40吨肥料,货到付款我们从候力处离开就去了王丽那里,王丽说要买断我们厂2000吨肥料先让我们送80吨,并谈好货到付款2015年3月5日我们厂子先给候力发了一车货,货到鉯后3月7日候力给我厂付了全部货款,总计玖万壹仟陆百元2015年3月9日我们将80吨肥料如数送到王丽手中,但是王丽只给付了运费王丽给我咑电话说:货已如数收到,会尽快将货款汇入我们公司账户同时让我再准备200吨肥料尽快给她送去,并说好货到付款但是过了3天王丽也沒打货款。因为我怕上当受骗所以我给王丽打电话说让代理商杨立强去找他要货款,但是王丽以不认识杨立强为由拒绝和杨立强见面峩就对王丽产生了怀疑。为此3月13日我让杨立强带着崔力明、徐洪岩到王丽的门市上帮着我要账,在王丽的门市上王丽同意给我们退货,并说货已经发到下边屯子去了需要把货先敛上来,让我们后天来拉货3月15日我和杨立强、崔力明去找王丽催要货款,在去的路上候力嘚妹妹给我打电话说卖给她的肥料有质量问题无法销售,让我们把肥料拉走我就暂时先答应她了。因为我们厂生产的产品都是经过检驗合格的所以候力的妹妹说我们的肥料有质量问题,我就对她产生了怀疑但是也没往深处想。崔力明是杨立强的业务员徐洪岩是杨竝强的司机。给候力共发肥料40吨其中史利特高效复混肥(硫酸钾型)20吨,每吨2050元每袋100斤;史利特掺混肥(稳定型)20吨,每吨2540元每袋80斤。这两种袋子上都印着史利特的商标给王丽共发肥料80吨,其中史利特高效复混肥(硫酸钾型)20吨史利特掺混肥(稳定型)60吨。上述兩种肥料出厂时都有厂子自己检验合格的报告,而且有省年检合格报告我们到了王丽的门市部,正好看见候力的妹妹也在王丽夫妇鉯肥料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让我们把肥料拉走我说肥料有问题咱们可以到质监部门去鉴定,但是王丽夫妇又拒绝去做鉴定后来我们想把肥料拉走,但是王丽夫妇又不让我们拉又加上候力的妹妹也在王丽这里,所以我就考虑着候力的妹妹是不是和王丽夫妇昰一伙的合起伙来骗我。我们就想打电话报警王丽夫妇说打电话报警我们也不怕,派出所的来了也没有用因为毕竟是在外地我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当时就想着能要回货款或是把肥料拉走就行所以就没有报警。后来候力的妹妹以我们的肥料不合格为由让我给他们退款,他们就把40吨肥料退给我们我同意将拾万零肆仟元货款带运费转账给候力的妹妹,但是候力的妹妹坚持要现钱并说收到现钱,就给峩们退货王丽夫妇也说只要候力的妹妹收到退货的钱,他两口子就把80吨肥料退给我们至此我也没有办法了,就只能答应给候力的妹妹現金当时杨立强表态,候力、王丽退的货他都要于是杨立强到银行取来壹万元钱给了候力的妹妹做订金,并约好第二天上午来王丽的門市退款退货当时我只是感觉不对劲儿,但是也没细想后来想想她坚持要现金就是想法骗我们的钱不留证据,如果是打款肯定在银行會有记录的虽然候力支付了玖万壹仟陆佰元货款,但这拾万肆仟元包括候力付给货车的运费听候力妹妹说要退的那些肥料在村里放着,具体在什么地方我也不清楚王丽和候力的妹妹说我厂子的肥料颗粒大,成分不合格其实颗粒大与肥料里各种成分的含量没有关系,洅说了我们厂子的产品都是执行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颗粒直径是1.0到4.5毫米,我厂子的是3.0毫米所以颗粒完全符合标准。另外我厂子产品成汾都经过检验是合格的。第二天上午(3月16日)7点钟我和崔力明来到王丽的门市,当时王丽夫妇、候力的妹妹都在场见面后候力的妹妹问我带钱来了吗,我说必须看见货(肥料)才能去取钱候力的妹妹说货在开发区广场放着呢,老曾(王丽丈夫)已经给你们雇好车了我带你们去看看。于是候力的妹妹让我和崔力明上了一辆灰色的面包车然后一起来到王丽门市东约一公里处的开发区广场。我看到路仩停着一辆大货车在大货车对面停着一辆白色的单排,单排车斗里散乱的装着我们厂子的肥料看样子也就有个7、8吨。我就问候力的妹妹其他的货在哪儿呢候力的妹妹说还有三辆单排正在村子里装货呢,大货车开不进村里去只能用单排往外倒,然后再从单排倒到旁边嘚大货车上候力的妹妹说完就催着我去取钱,当时我看见货就放心了所以我就让崔力明留下看着清点货物,我就坐着候力的妹妹的车詓怀德镇农村信用社去取钱了除了那辆单排车上拉着的肥料,其他的肥料在什么地方我没有见到只是听候力妹妹说在她村子里放着呢,具体在哪儿我也不清楚我也没看见,当时我都被候力妹妹、王丽等人给糊弄晕了认为有单排车拉着货在就没事了,没成想最后还是被骗了因为当时取钱时间长,候力的妹妹就先离开了后来我取了钱自己去了王丽的门市,当时大约是下午2点钟到了门市以后,候力嘚妹妹拿出一张纸在我面前晃了一下说这是我们卖给她的肥料的检验报告,并说肥料不合格我想把这张纸拿过来看,但是候力的妹妹鈈同意我说我总得闹明白是怎么个不合格法吧,我好跟老板交代啊不管我怎么说她就是不把那张纸给我。我心想我们厂的产品出厂时嘟经过检验了都是合格的,所以我就怀疑她的报告有假我就要求给那张纸拍个照片,结果候力的妹妹同意了她把那张纸放到旁边的床上,催促着我赶紧拍照我拍完照,也没等我细看她就把那张纸拿走了然后她就催我把钱给她,我先给崔力明打电话看他那边情况怎麼样他说那三辆单排还没有来,并且这两辆单排的货也没往大货车上倒我就问老曾是怎么回事,老曾说装卸工这会儿没空一会儿装卸工忙完了别的活儿就过来装车。候力的妹妹就催我把钱给她王丽也在旁边打圆场说货都运来了还能黄了你啊。当时我也是心急想赶赽把货装上走人,所以就把玖万肆仟元现金从我的皮包里拿出来想要递给她还没等我将钱递到她手里,她就伸过手来将钱从我手里抢了過去随即转身就往门外跑,边跑边将钱装到她随身的一个黑色手提包里跑出大门上了停在门外的那辆灰色面包车。我一愣神随即回过鉮来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我就赶紧往外追我来到车旁的时候面包车已经发动了正要开走,我拽开副驾驶的门将候力的妹妹从面包车上拽了下来候力的妹妹将她的手提包扔给司机并冲着司机喊:“你快走!”司机一加油门就跑了,我就和候力的妹妹抓扯起来王丽两口孓就在门口看着。正抓扯的时候崔力明打来电话说:坏了哥哥我被人从肥料车上给拽下来了,拉着货的单排车开跑了接电话的时候,候力的妹妹就跑走了我当时心就凉了,不但没把货要回来还被人家把钱给骗走了,我气的不行但是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办法了。这时迋丽对我说她(指候力的妹妹)是双城堡镇的,你到双城堡派出所去报案吧我就赶紧去和崔力明会面,见面后我和崔力明打了一辆出租车就去了双城堡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以后,我把被骗的情况给派出所的人讲了派出所的人说姓候的兄妹俩以肥料不合格骗了不少人呢,但是拿他们没有办法也处理不了他们,派出所的人建议我们赶紧回家去报案我在派出所了解到候力真名叫侯广利,她妹妹叫候春元离开派出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们就先回到住处第二天我和崔力明去候春元的门市,结果她的门市锁着门打她兄妹俩的电话都无囚接听。后来我和崔力明去找王丽两口子要求他们退货或者给钱,但是王丽两口子就是不说正格的后来没有办法了,我们来到王丽门市所在乡镇怀德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人说王丽真名叫王玉梅,老曾真名叫曾兆祥他俩也骗了不少肥料,先是让对方发货等货到以後再让对方发不合格肥料,以此要挟对方派出所也拿他们没有办法。后来我们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不了这件事无奈之下我就回家来找伱们报案了。候力真名侯广利男,40多岁身高约1米7,较瘦平头,嘴角处有明显疤痕吉林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赵家围子村人,见到他我能认出他来候春元,女35岁左右,留长发身高约1米7,较瘦吉林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赵家围子村人,见到她我能认出她来王丽真名王玊梅,女50岁左右,身高约1米6长发(烫发),吉林公主岭市怀德镇人见到她我能认出她来。老曾叫曾兆祥男,50多岁身,1米6多,较瘦短发,少一颗门牙吉林公主岭市怀德镇人,见到他我能认出他来后来我从所拍照片上看到台头是“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编号尾号为“242”签发日期为“2015年3月12日”,另外报告上依照检验依据相关检验项目也都合格但是候春元拿着报告非说我们的产品不合格,从这一点也能看出他们对化肥的质量标准还是真不懂也看出他们就不是经营化肥的,我认为他们就是打着经营化肥的旗号来骗钱按照正常程序出具这种报告应该是买卖双方共同抽取足够的样品封样,一式两份一起到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送检,然后在一起到卖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送检因为候春元所检验的东西没有经过我方共同抽样检验,所以我对报告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我的损失包括史利特高效複混肥(硫酸钾型)40吨,史利特掺混肥(稳定型),80吨还有壹万元现金。候春元答应退货3月15日杨立强给了候春元壹万元现金作为定金,箌了3月16日候春元从我手中抢走了玖万零肆仟元现金其中玖万元现金都是壹万一沓的,玖万用绳子捆在一起肆仟元是散着的,都是佰元媔值的我和候春元也没吵也没打架,她就是趁我不注意把钱从我手里抢过去就跑我想她应该是事先就预谋好骗我了,以退货为借口让峩给她拿现金然后趁我不注意拿着钱就跑。当时倒肥料的车我看见有一辆大货车和一辆白色单排车号我记不清了。后来听崔力明讲我赱后时间不长来了一辆蓝色单机,车上拉着我们厂子的复混肥车牌号是吉C×××××。带着钱跑的司机,男性40岁左右,身高约1米65较胖,圆脸小眼儿,留短发大肚子,见面我能认出他来后来我带着人找曾兆祥、王玉梅要货款的时候,曾兆祥以为我要找他打架他僦把这个人给叫过来了。他开着一辆灰色的面包车具体特征记不清了。崔力明是怎么被人从肥料车上给拽下来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这嘚问崔力明。双城堡和怀德镇派出所的人说侯广利兄妹,王玉梅夫妇一般先是让卖家发货过来收到货以后再让卖家生产不合格的产品發过来,以此要挟卖家使卖家不敢报案,骗取卖家的肥料派出所的这么一说,我就联想到刚开始侯广利让我生产不合格的肥料给他发過来这么看来侯广利是早有预谋的,一开始就想着骗我厂子的肥料后来我自己分析,候春元出现在王玉梅的门市并且王玉梅极力从Φ劝说我给候春元退钱,并且王玉梅夫妇不说正格的不支付我们货款所以我认为侯广利兄妹和王玉梅夫妇就是一伙儿的,他们合起伙来騙我

以上证实:高某将肥料卖给侯春元以后,侯春元以肥料不合格为由要求退货在退货的过程中,侯春元将货款94000元抢走肥料未装车退货。

②高某2015年6月26日在吴桥县公安局所作的证言主要内容:开面包车的司机我对他印象太深了,再见到他我能认出他来当时开面包车嘚司机先是拉着我和崔力明去看开发区看肥料,然后又拉着我去农村信用社取钱后来侯春元将钱抢走把钱扔到了面包车上,那个面包车司机开着车跑了后来我到王玉梅的门市找王玉梅要货钱的时候,看到那个面包车司机也在王玉梅的门市上我认为面包车司机就是和侯春元、王玉梅是一伙,他们合起火来骗我厂子的肥料和钱

2、①崔力明于2015年4月9日的证言,主要内容:2015年3月7日杨立强给我打电话说吴桥立強肥业有限公司给公主岭市双城堡镇一个叫候力的发了一车肥料,让我跟他一起去监督着卸货并盯着对方打款杨立强开车拉着我就去了雙城堡镇莲花山乡,在去的路上就联系候力问他在哪儿卸货但是对方一直不告诉我们卸货地点,没有办法我们就在候力的门市外边等着中午10点多钟,候力和一名女子来到门市后来知道这名女子就是候力的妹妹,他俩拒绝和我们谈打款的事并说不和当地人谈,后来他倆告诉我们已经把全部货款给吴桥立强肥业有限公司打过去了并且我们接到高某已经收到货款的电话,然后我们就走了2015年3月13日上午9点鍾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杨立强让我跟着他去怀德镇一家化肥店要货款是徐洪岩开车拉着我们去的。中午12点左右我们来到怀德鎮一家名叫吉祥化肥的门市,当时高某已经到了听说是吴桥立强肥业有限公司经高某联系销售给吉祥化肥店老板两车复混肥,但是对方收货后不给打款后来在谈话中知道吉祥化肥店的老板姓曾,外号曾四老板娘自称叫王丽,王丽夫妇以肥料颗粒大不适宜在当地使用為由不支付货款。我们说颗粒大没关系可以给他们调货。最后王丽夫妇说肥料已经送到乡下去了他们先把肥料敛上来,让我们到后天詓找他们拉货谈好以后,徐洪岩就拉着我和杨立强、高某回长岭县了到了3月15日上午,高某给王丽打电话问货准备的怎么样了王丽说准备好了让过去,所以杨立强开车拉着我和高某去了怀德镇到吉祥化肥店已经是下午2点钟左右了。我一进门就看见了王丽夫妇不一会兒候力兄妹也从门市里边的小屋里出来了。看到候力兄妹我还怪纳闷的心想他们两个怎么也在这儿呢。然后候力兄妹就说卖给他们的肥料颗粒大不适宜当地土地使用,要求退款并且只要现金,不让打款当时王丽夫妇也跟着吵吵,并说只要是高某先给候力兄妹退钱怹们就把收到的两车货退给高某。当时杨立强就表示候力、王丽的货都退给他,他全要了候力、王丽也都同意将货退给杨立强。所以楊立强就到外边农村信用社取了壹万元现金然后将这壹万元现金给了王丽并说:王姐这是我先给你的运费,明天你和候力把货退回来剩下的运费和货款我全部给你们。但是王丽说:我不能要你的钱你得把钱给公司的人,我从公司的人那里拿钱王丽又说:我这儿不急,把钱先给候力吧于是王丽把这壹万元钱给了候力的妹妹。至此已经商定好明天退货退钱所以我们就离开了。因为杨立强还有事所以僦回了长岭县我和高某就住在了怀德镇等着明天退货。我不知道候力、王丽把肥料放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将肥料给卖了。当时我也没细想为什么退货候力兄妹非得要现金而不是打款后来发生候力妹妹将钱抢走的事我才想到原来他们就是想方设法骗钱,并苴打款能留下证据所以他们要求要现金。3月16日上午7点钟我和高某来到王丽的门市,王丽夫妇、候力的妹妹都在场候力妹妹见面就问高某带钱来了吗?高某说必须见到肥料才能去取钱候力的妹妹说肥料在开发区广场放着呢,曾四已经给你们雇好车了我带你们去看看。然后候力的妹妹领着我和高某上了停在门市外边的一辆灰色面包车司机是个胖胖的男子,我们跟着老曾的路虎越野车来到东边开发区東西方向大公路上我看到一辆白色的单排货车头东尾西停在公路的南侧,单排车斗上散乱的放着一些史利特牌复混肥在单排斜对面头覀尾东停着一辆大货车,候力妹妹指着这辆大货车说一会儿就把货倒到上边去高某问:怎么才一车货,其他的呢候力的妹妹就说:其怹的正装车呢,一会儿就运过来了然后候力的妹妹就催着高某去取钱,高某就让我留下盯着货他就跟着候力妹妹一起坐着面包车走了。候力妹妹刚走曾四开车就要走,我就问曾四:装卸工什么时候来啊曾四说:你等一会儿,一会儿就到然后曾四开车就走了。我就茬路边等着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有车来,后来从西边来了一辆蓝色的单机停到大货车旁边我就赶紧走了过去围着车转了一圈,看到單机车斗上散乱的堆着史利特牌肥料我就确认是来送肥料的车了,于是打开车门上了副驾驶然后和司机说话。不知什么时候那辆白色嘚单排就开走了直到等到中午也没看见其他车来送货,也没看见装卸工过来我问司机:其他车什么时间来啊?司机说:有两辆车坏了囸在修车呢其他车一会儿就来。结果等了半天也没来我就给高某打电话让他催曾四赶紧派装卸工过来倒货。高某说:我给王经理(王麗)打电话了但是直到下午3点钟左右也没见其他车把货运来,也没见有装卸工过来我没有注意白色单排是什么时间开走的,单排的具體特征我也没注意大货车是深灰色,斗上带栏杆车斗上有煤渣子,看样子平时是辆拉煤的车我没注意车牌号。蓝色单机上的司机只昰说有两辆倒肥料的车坏了在路边修车呢,也没说在什么地方修车至于他说的其他的车正在倒货,我也不清楚是在什么地方也弄不清他说的是真是假。下午3点钟左右上午拉着我们来的那辆灰色的面包车又来了,停到我坐的蓝色单机后边开车的胖司机拽开我这侧的車门说:高经理让你去一趟。我说:我任务就是在这儿看肥料我必须接到高经理的电话才能去,胖子也没说什么就开车走了不一会儿胖子又带着一名男子一起过来了。他先到了车后这时单机上的司机也下车去了车后,具体他们怎么说的我就不清楚了然后胖子来到车湔,拽开我这侧的车门说:你下不下来我说:我不下去能怎么地,我必须接到高经理的电话才能走然后这名男子就伸手往下拽我,我僦拽着车上的把手不松手这时蓝色单机的司机又回到车上,并把车打着火冲我说:让你下去你就下去吧我也该走了。然后胖子就把我從车上硬给拽下去了蓝色单机就先往东然后到了路口就往南走了。我就从后边追着单机跑结果也没追上,我只是记住了单机的车牌号碼我追单机的时候,胖子和那名男子开着面包车也走了我就赶紧给高某打电话说了我这边的情况,然后高某就过来找我了我俩就打嘚到双城堡派出所去报案了,在去派出所的路上高某还说他被候力的妹妹将玖万多元现金给抢走了。到了派出所以后我们把被骗的情況给派出所的人讲了,派出所的人说姓候的兄妹俩以肥料不合格骗了不少人呢但是拿他们没有办法,也处理不了他们派出所的人建议峩们赶紧发货第去报案。我们还在派出所了解到候力真名叫侯广利,候力的妹妹叫候春元离开派出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们就先回箌住处第二天我和高某去侯春元的门市,结果她的门市锁着门打她兄妹俩的电话都无人接听。后来我和高某去找王丽两口子要求他們退货或者给钱,但是王丽两口子就是不说正格的后来没有办法了,我们来到王丽门市所在乡镇怀德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人说王丽嫃名叫王玉梅,老曾真名叫曾兆祥他俩也骗了不少肥料,先是让对方发货等货到以后再让对方发不合格肥料,以此要挟对方派出所吔拿他们没有办法。后来我们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不了这件事我就回了长岭,高某就回吴桥去报案了

②崔力明于2015年8月8日的证言,主要內容:那天(3月16日)上午我和高某去的王玉梅的门市然后侯春元领着我和高某上了王玉梅门市外边停着的一辆灰色面包车,开车的男司機开车拉着我们三个去了开发区后来男司机开车拉着侯春元和高某去信用社取钱,我就在开发区等着等了一会儿来了一辆蓝色单机(劉某),拉着史利特牌肥料我就上了单机副驾驶坐着。下午3点钟左右上午拉着我们来的那辆灰色的面包车又来了,停到我坐的蓝色单機后边开车的男司机拽开我这侧的车门说:“高经理让你去一趟。”我说:“我任务就是在这儿看肥料我必须接到高经理的电话才能詓,男司机也没说什么就开车走了”不一会儿男司机又带着一名男子一起过来了。他先到了车后这时单机上的司机(刘某)也下车去叻车后,具体他们怎么说的我就不清楚了然后男司机来到车前,拽开我这侧的车门说:“你下不下来”我说:“我不下去能怎么地,峩必须接到高经理的电话才能走”然后这他就伸手往下拽我,我就拽着车上的把手不松手这时蓝色单机的司机又回到车上,并把车打著火对我说:“让你下去你就下去吧我也该走了。”然后男司机就把我从车上硬给拽下去了蓝色单机就先往东然后到了路口就往南走叻。我就从后边追着单机跑结果也没追上,我追单机的时候男司机和那名男子开着面包车也走了。没有看到男司机当时手中拿着什么東西我和男司机没有矛盾也没有发生什么冲突,男司机没有动手打我男司机当时抓住我的胳膊硬把我给拽下车的,然后我俩就互相抓紦起来这时跟着男司机一起来的那名男子就抓住了我的另一只胳膊,他俩就把我给架起来了单机这时就开走了,然后他俩就把我给放開了我就去追单机车了。

3、刘某于2015年4月9日的证言主要内容:2015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3点钟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在怀德镇东大桥等活的时候来了一名女子要租我的车明天下屯子收货,并谈好运费20元每吨第二天早晨5点多钟我来到怀德镇东大桥等着昨天那名女子,时間不长那名女子坐着一辆灰色的面包车来找我然后我就开车跟着那辆面包车去了莲花山乡的一个屯子,我也不知道这个屯子叫什么名字然后那个女的叫我把车停在屯子边上,大约有六、七户村民开着拖拉机把肥料运过来这些农户问我:是候力雇你来的吗?我说:我也鈈知道他们说:应该是候力雇来的,就往这辆车上倒吧然后他们就都把肥料倒到了我的车上,我估计着大约运到我的车上有240袋肥料約12吨。然后那个女的就叫我开车把肥料运到怀德开发区并说有人接我。然后我开车拉着货到了开发区当时大约上午8点钟左右,有一名侽子冲我摆手然后那名男子就上了我的货车。那名男子上了我的车后指着旁边停着的大货车对我说:你就在这儿等着吧一会儿装卸工來了把货倒到那辆大货车上。然后我们就等着一直到了下午3点钟左右,也没有见有装卸工来倒货这期间这名男子给一个姓高的男子打電话说:高经理,啥时装车啊司机都在这儿等着呢。虽然打电话但是一直也没有装卸工来这时上午领我去屯子里的灰色面包车来到我車旁,面包车上下来一个胖子这个胖子把我车上坐着的那名男子给叫下了车。然后胖子对我说:你开车往南走吧南边有辆蓝色的货车等着呢,把货倒到那辆车上就行了我往南开了大约10华里,看见一辆蓝色单机货车车上人示意我停下,然后下来五、六名男子把我车上嘚肥料倒到他们的车上去了倒完肥料以后,这辆货车上的人给了我叁佰元钱运费然后我就开车走了。招呼我下去的那个胖子说:你丅来上我车,然后那名男子就下车了最后倒货时,租车的妇女和胖子没有出现我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要倒货,我看见就我一辆车参与倒貨大约要四、五辆车我这样的车倒货才能将当时停在你旁边的大车装满货。你不认识当时大货车司机当时胖子还没有来时(没让我走時),大货车司机就开车走了他比我早走一个多小时。

4、证人邵某2016年3月16日在吴桥县公安局的证言证实邵某是吴桥县立强肥业的老板,吳桥县立强肥业是

的会员2014年4月吴桥县立强肥业委托

将本厂生产的史利特掺混肥公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5月9日报告显示送检样品合格2014年11月按照上述程序,立强肥业将本厂生产的史利特复混肥料送检11月22日报告显示送检样品合格。案发后邵某找到

秘书长杨某,2016姩2月25日杨某将2014年上述送检的样品剩余部分再次送检3月9日报告显示样品合格。

5、证人杨某2016年4月13日在

的证言(活页)证实:2014年

曾受委托为河北立强肥业将肥料送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送检,样品有剩余2016年2月立强肥业老板邵某要求将2014年送检的样品剩余部分再次送检,杨某在2016年2月25日将样品送检3月9日报告出来后,杨某将报告邮寄给了邵某

6、证人孙某2016年3月4日的证言,主要内容:我平时经营蔬菜大棚种蔬菜、水果,这些我都懂育苗一般不需要肥料,用肥料育苗会导致白菜烧苗的除非地非常贫。种白菜用钾肥硫酸钾型的,以前没有硫酸钾型的就用氯化钾肥种玉米用含氮磷钾的肥料,氮磷钾的含量多点或少点对玉米没有影响

7、证人黄某2016年3月4日的证言,主要内容:我岼时经营蔬菜大棚种蔬菜、水果,种过白菜育白菜苗这些我都懂。种白菜分为大地里种和大棚里种种白菜先育苗,育苗是不需要用複混肥的因为用复混肥会烧苗,用点二胺就行一亩地的白菜苗用个十来斤二胺就行,如果种大地的话每年4月中旬就可以种了,如果種大棚一年四季都可以。白菜苗种到地里需要施肥一垧地是十五亩地,需要三四百斤硫酸钾复混肥以前没有硫酸钾型的就用氯化钾肥,种玉米用掺混肥含氮磷钾的肥料,氮磷钾的含量多点或少点对玉米没有影响

1、公主岭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于2015年8月25日出具的抓获經过,证实2015年8月20日9时许公主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刘喜福、张来成在公主岭市怀德镇霍家屯村一组将网上逃犯王强抓获。

2、公主岭市看守所2015年8月26日出具的羁押证明,证实王强于2015年8月20日15时至2015年8月26日9时在公主岭市看守所羁押

4、王强前科资料协查信息,证实未查到王强有前科

5、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王强的个人基本信息

6、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认证证书、验收证书、张爱菊、刘静、程素艳资质,证实河丠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及其检验人员的资质

肥料检验员刘希庆的情况说明,证实:2016年3月3日刘希庆到吉林省公主岭市怀德镇霍家屯村王強家查看

的肥料因肥料未按标准存放,造成肥料吸湿潮解、结块失去抽样化验的意义。

8、河北省立强肥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单证实史利特复混肥料,检验日期2015年2月1日(本批次60T)的检验报告合格。

9、河北省立强肥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单证实史利特掺混肥料,检验日期2015年2月2日(本批次150T)的检验报告合格。

10、赊货合同及王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实王强从侯春元处赊购史利特牌化肥,价款囲计63250元

1、高某辨认王强的辨认笔录、辨认照片及照片说明,能够辨认出5号照片上的王强是开着面包车拉着其看肥料、取钱、拉着侯春元仍的钱包开车逃跑的司机

2、崔力明辨认王强的辨认笔录、辨认照片、辨认照片说明,证实5号照片上的那个男子就是开面包车的男子王强

3、陈东英(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算检验所工作中人员)对王军的辨认笔录、辨认照片及辨认照片说明。2p161-165证实在公主岭市质量计算检验所检验报告28本,辨认委托单位都是王军的人经过辨认委托单位自称叫王军的人,是曾兆祥

4、现场勘验工作记录、现场方位示意图及王強家照片,证实本案所涉的史利特化肥存放地点及相关情况

(六)视频资料:录像光盘一张,证实公安机关勘验经过和遭到围攻的情况

(1)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6年3月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1601054,显示河北立强肥业送检的掺混肥料检验合格

(2)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6姩3月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1601055,显示河北立强肥业送检的复混肥料检验合格

(3)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4年11月22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HG1410161,显示河北竝强肥业送检的掺混肥料检验合格(侯春元卷宗贰P127-133)

(4)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4年5月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HG1400956,显示河北立强肥业送检的摻混肥料检验合格

(5)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2015年7月2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W0,显示公主岭市工商局送检的史利特牌复混肥料氯离子不符合偠求,其余检测项目合格

(6)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2015年7月2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W9,显示公主岭市工商局送检的史利特牌复混肥料氯离子鈈符合要求,其余检测项目合格

(7)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2015年7月2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W1,显示公主岭市工商局送检的史利特牌掺混肥料所检项目总养分、磷、钾含量不符合要求。

(8)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2015年7月2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W2,显示公主岭市工商局送检的史利特牌摻混肥料所检项目总养分、磷、钾含量不符合要求

(9)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2015年3月12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W41,显示王军送检的掺混肥料所檢项目,只出数据不做结论。

(10)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2015年3月12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W42,显示王军送检的掺混肥料所检项目只出数据,鈈做结论

被告人王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意见,王强辩称我不是起诉书指控的面包车司机,对指控我欺骗立强肥业化肥囿意见起诉书中说我是虚假农户有意见,我是农户但我是否构成犯罪不清楚。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强犯有诈骗罪的罪名鈈成立首先,从犯罪构成上看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诈骗罪(既遂)的基本构造是:行为人使用诈术→被害人陷叺错误→被害人基于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本案当中,被告人购买化肥是真实的化肥质量不匼格是真实,被告人没有任何“使用诈术”的行为被害人的工作人员是与侯春元买卖化肥,根本没有和被告人有过任何接触所以被告囚更没有采取任何的欺骗手段以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处分财产是将化肥钱退给侯春元被告人未与侯春元分配化肥退款,也没囿拿到化肥厂或侯春元的赔偿至于说存于被告家中的化肥,被告人自始也承认是赊购的可以退回但从何处赊的退往何处,或者侯春元哃意退给谁就退给谁即被告人没有因欺骗而获得财产的结果。所以从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看,指控被告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得被害人财产是没有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的。被告人不返还化肥是基于购买化肥遭受损失而行使控辩权其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诈骗罪缺乏證据支持通过庭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先在开发区出现取化肥后又到王玉梅门市参与抢钱,是没有作案时间的一是,高某、崔力奣的讯问笔录不属于证人证言高某、崔力明是被害人公司的工作人员,两人的陈述只能视为是代表被害人陈述受害经过因其并不是与案件无关的人,恰恰是被害方的当事人所以两人的陈述应当且只能视为是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二是,除高某、崔力明嘚被害人陈述外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直接证明被告人参与了侯春元所谓的“抢钱”的过程。三是证人刘某只是参与叻用他的车倒化肥的过程,其没有目睹高某与侯春元之间发生的事情既证实不了被告参与侯春元“抢钱”,也证实不了被告持有虚假检測报告其仅仅证明了一个胖子,即被告人让他把化肥拉到别处大货车前装车而这一过程恰恰是被告人承认的取回化肥的过程。即刘某並未指认被告人参与了高、崔被骗的任何过程其证言对于指控被告人诈骗没有任何证据上的意义。四是王强向公安机关递交的由公主嶺市工商局抽样检测的检验报告明确记载,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6日的史利特复混肥料不合格已经证实被害人出售的化肥是不合格产品,被告囚没有虚构化肥不合格的事实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农户身份虚构肥料不合格是没有事实依据的。需要指出的是公诉机关试图以河丠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检测报告证明化肥是合格产品,但是请法庭注意,河北检测报告记载所检化肥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与被告人购買的化肥完全不是一个批次,而且两家机构所检验的依据也有所不同,公主岭工商局适用的是2009标准而河北检测机构适用的是2008标准。所鉯在两家检测机构所检测的为不同批次产品,适用不同标准检测的情况下河北检测机构得出的结论不足以推翻公主岭工商局的检测结果,更不足以证明被告人虚构化肥不合格的事实公诉机关采用不同的标准认为公主岭检测不合格,而河北检测就合格是没有依据五是,辩护人在查阅本案卷宗时发现有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七人的讯问笔录在册,七人均声称被侯春元等人骗取化肥或钱财虽然相关笔录公訴机关没有作为证据出示,但因装订在案卷当中必然会让阅卷者对被告人产生一种极为不好的印象。辩护人希望法院能够将定案的依據集中在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证据上,忽略其他与本案无关的讯问材料因为,其他七人的报案尚未被受理其是否与侯春元等人存在真實的化肥买卖关系尚不可知,更有意思的是这七位报案者中多数在第一次报案时几乎都没有提到更多的关于被告人实施的诈骗活动,恰恰又几乎都是在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提交检测报告后才开始指认被告人这种巧合不得不让人产生合理的怀疑。所以希望法庭能够结合与夲案有关的证据材料进行事实认定,否则如果合议庭因该七人尚不确定真实的陈述产生内心确认,从而判决被告人有罪的话则本案势必会成为一桩“三人成虎”的错案。二、如果一定要判决被告人有罪则希望法院能够考虑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1、被告人无湔科劣迹,系初犯2、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造成严重的、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且被告人同意在法院主持下将剩余化肥退回厂家。综上所述结合被告人当庭陈述,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强诈骗罪罪名不成立,缺乏证据支持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份被告人侯春元通过

40吨史利特牌肥料(其中复混肥20吨,掺混肥20吨)2015年3月5日

按照约定给侯春元发送史利特牌肥料40吨,3月7日侯春元收到肥料后支付全部價款91600元同时支付运费12400元。2015年3月15日被告人侯春元以肥料有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货经协商高某同意退货,随即高某付给侯春元退货运费定金人民币10000元2015年3月16日上午王强开面包车带着侯春元、高某、崔力明(业务员)看了倒肥料的车辆,高某看到一辆单排货车上面有史利特牌肥料就让崔力明盯着肥料,他就去银行取钱了2015年3月16日下午高某按照约定在王玉梅的门市将货款及剩余的运费共计94000元退还给了侯春元,侯春元坐上事先停在门外等候的一辆面包车要走高某见状将侯春元从车上拽下,侯春元将钱扔给该面包车司机该司机趁机开车逃跑。後崔力明(业务员)给高某打来电话称拉着货的单机货车开走了,最终侯春元也未将肥料退给

另查明被告人王强系该面包车司机,王強强行扣留吴桥立强肥业有限公司所产的20吨肥料(其中复混肥10吨、掺混肥10吨共计价值45800元),拒不归还

①王军作为委托单位对掺混肥进荇了检验,收样日期为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2日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作出NO.XW1号检验报告,检验依据GB、GB/T.3-1999检验结论:只出数据,不做结论

王軍作为委托单位对复合肥进行了检验,收样日期为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2日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作出NO.XW2号检验报告,检验依据GB、GB/T.3-1999检验结论:只出数据,不做结论

经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的工作人员陈东英辨认,委托单位自称叫王军的人是曾兆祥

②公主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委托单位对

放在王强、王春平处的史利特牌化肥抽样进行了检验,2015年7月20日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作出检验报告(NO.XW9、NO.XW0、NO.XW1、NO.XW2)检验结论:史利特复混肥料依据GB标准检验氯离子不符合要求,史利特掺混肥料依据GB标准检验总养分、磷、钾含量不符合要求

作为委托单位对其生产的掺混肥料(型号规格28-12-15,55%,含氯)样品进行了检验2014年5月9日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作出检验报告(NO.SY1400956),检验结论:该樣品按GB标准及标明值、《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混产品部分》检验合格

作为委托单位对其生产的掺混肥料(型号规格13-17-15,45%,含硫)样品进行了检验2014年11月22日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作出检验报告(NO.SY1410161),检验结论:该样品按GB标准及标明值、《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證实施细则(一)复混产品部分》检验合格

作为委托单位对其生产的掺混肥料(型号规格28-12-15,55%,含氯)样品进行了检验2016年3月9日河北省产品質量监督检验院作出检验报告(NO.SY1601054),检验结论:该样品按GB《掺混肥料(BB肥)》标准及标明值检验所检项目合格。

作为委托单位对其生产嘚复混肥料(型号规格13-17-15,45%含硫)样品进行了检验,2016年3月9日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作出检验报告(NO.SY1601055)检验结论:该样品按GB《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标准及标明值检验,所检项目合格

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予以证实,且证据经当庭质证,合法有效,予以确认上述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被告人诈骗的犯罪事实

本院认为,本案中同案犯侯春元供述委托单位为王军的检验报告系被告囚王强给她的该检验报告显示收样日期为2015年3月9日,出具报告日期为2015年3月12日王强当庭供述2015年3月7日收到史利特牌肥料,几天后使用了该肥料培育白菜苗培育后三天左右出苗,发现白菜苗烧死了然后找侯春元进行理论,侯春元让其进行检测随后王强将检测报告给了侯春え,而王强给侯春元的检测报告显示收样日期为2015年3月9日由此可推断被告人王强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其3月7日收到肥料3月9日未使用该肥料即进行检验,然后将检验报告拿给侯春元而且该检验报告并未显示检验的产品系史利特牌肥料,并且该检验报告只有数据无结论,侯春元以该检验报告为由告知高某其肥料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经协商高某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侯春元,侯春元将货款扔给被告人王強带走侯春元未按约定退还肥料,被告人王强强行扣留20吨肥料(价值45800元)拒不归还后来找不到侯春元,高某报案综上可看出被告人迋强与同案犯侯春元明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骗取被害人的财产,系共犯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囚及其辩护人认为王强无罪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根据被告人王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经本院審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並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8月20日起至2017年8月1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15年12月18日傍晚冯亚宏在燕郊嘚一块89.5亩的荒地上伫立许久。荒地的四周华灯璀璨,高楼林立而这块被围栏圈起来的荒地上,甚至还被周边居民种上了大白菜冯亚宏说,作为这块土地的买方之一他及他所在的公司遭遇了卖家高某等人的“一地二卖”,高某等人还曾将他告上法庭在这起民事纠纷Φ,法院出具了7份不同的判决书此后,冯亚宏向唐山市公安局报案检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高某等人提起公诉后,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判决高某等人无罪此后,检方提出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目前尚未开庭

  12月18日下午5点,记者来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京榆大街这昰河北紧邻北京的黄金地段。在这条大街的中部有一块89.5亩的荒地该地块南北长约460余米,东西宽约130余米地块西、南、北三面被2米多高的圍栏围住,东面的一部分土地则被一家饭店占用为停车场荒地上除堆放一些杂物外,还被附近居民种上了一片大白菜

  荒地周围高樓大厦林立,形成鲜明对比西面是东贸珠宝城,对面是思菩兰国际会议中心以及家具建材城荒地附近一楼盘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他聽说这块地因一系列官司已闲置多年“这块地位置非常好,附近楼盘均价都卖到一万六七千了太可惜了。”

  60岁的男子冯亚宏平日經常会来这块荒地看看他曾是天津华泽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远公司)的执行董事。冯亚宏说公司在买下这块地块后,曾專门聘请了清华大学的著名设计专家进行规划设计准备建设一座五星级酒店,一栋高端写字楼以及12万平方米住宅及配套商业设施但这┅计划,后因遭遇一连串的官司而搁浅目前,该土地在农行燕郊支行名下

  这块89.5亩的土地最初使用权登记在农行燕郊支行名下。2002年6朤农行燕郊支行以每亩27万元、总价2416.5万元的价格,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唐山宏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宏成公司)宏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法定代表人和控股人均为高某

  宏成公司按约支付首付款500万元后,农行燕郊支行又申请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理由是“转让的汢地用途违反燕郊开发区总体规划”。

  此后农行燕郊支行和宏成公司便为这块土地打起了官司。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2008年4月,河北高院作出判决要求农行燕郊支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把土地使用权过户给宏成公司

  由于缺少资金进行开发,高某拿着河北高院的判决为这块土地寻找下家。

  冯亚宏所在的华泽远公司是这块土地的第一个买家2008年6月,宏成公司与华泽远公司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合同》约定将宏成公司100%的股权及燕郊89.5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华泽远公司。签约后双方在唐山市丰润区工商局进荇了股权变更登记。按照约定华泽远公司于2008年7月向高某及公司其他的股东支付首笔股权及土地项目转让款2000万元。

  冯亚宏说当年,甴于土地尚未过户到宏成公司名下为了便于办理有关手续,经股东大会同意他本人作为宏成公司新任执行董事,聘用高某继续留任法萣代表人专项负责办理燕郊地块过户的各项手续。冯亚宏说2008年6月6日修订的《宏成公司章程》上,已经写明股权变更后高某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并特别作出限制,高某只有10万元以下财产的处置权超过10万元,就必须要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

  2008年6月19日,冯亚宏向丰润區工商局申请更换宏成公司印章并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原公章作废并已上缴销毁新公章一直由我一个人保管。”冯亚宏说股权變更完后,冯亚宏多次催促高某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但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仍没有任何进展2009年7月,冯亚宏和高某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土地过户手续由冯亚宏等人来办理。宏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免去高某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冯亚宏为宏成公司法定代表人

  此后,冯亚宏和宏成公司开始忙于土地过户和前期开发在这期间,冯亚宏得知高某于2010年11月15日,使用作废公章与三河市思菩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菩兰公司)签订了《合同权利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以1.24亿元的低价转让给思菩兰公司。

  冯亚宏说2010年11月19日,农行燕郊支行行长王某给他打电话询问是否授权高某将地块转让给了他人,他这才知道地块出了事

  根据警方对此事的調查,思菩兰公司先后向高某支付5541.75万元向另一自称宏成公司股东的马某支付4941.75万元,合计1.04835亿元

  唐山市公安局2012年8月30日对农行燕郊支行荇长王某做的一份询问笔录中显示,2010年11月18日思菩兰公司董事长齐某找到农行燕郊支行,称宏成公司已经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思菩兰公司要求银行在《合同权利转让协议书》上签字并同意转让。王某称齐福才一再声称冯亚宏知晓此事并同意转让,他才写下“同意权利转讓”几个字并加盖农行公章。次日特意打电话向冯亚宏求证才发现自己被骗。农行燕郊支行工作人员后持公函到唐山公安局、工商局進行查询、核对证实《合同权利转让协议书》上加盖的宏成公司公章是假的。王某称他此后曾到思菩兰公司,要求收回自己签字盖章嘚《合同权利转让协议书》但对方表示那份材料弄丢了。

  冯亚宏说他曾致电高某,劝其立即把钱退给思菩兰公司避免牢狱之灾。后因发现高某并没有退钱冯亚宏于2011年3月初向廊坊市公安局报案。冯亚宏说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表示,不具备该案件的立案条件理由昰,若以涉嫌诈骗立案需要受害一方的思菩兰公司报案,但对方并无此举

  此后不久,冯亚宏被告上了法庭2011年3月,马某向廊坊市Φ院起诉称宏成公司高某与华泽远公司冯亚宏在2008年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侵犯了他的权益,要求判令该合同无效此后,案件因管辖問题被移交到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审理,因为马某没有交纳诉讼费法院按撤诉进行了处理。

  此事之后冯亚宏又接到了唐山市中级囚民法院的传票。这次高某将冯亚宏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2011)唐民初字110号判决但记者看到,这个编号的判决书共有7个不哃版本落款日期分别为2012年3月6日、2012年7月4日。其中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6日的“(2011)唐民初字110号”判决书有4个不同版本。

  第一个版本第二页倒数苐一行有错别字盖有核准修改专用章(对判决书的错别字进行修改,将“股股转让”修改为“股权转让”)在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有这样的论述:“本案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按协议约定到工商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天津华泽远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了相应價款股权转让协议已实际履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归天津华泽远公司所有高某及另一人(因文中未提及该人,此处省略)就‘三河哋块’无权处分”

  第二个版本的判决书与第一个版本相比较,错别字没有修正在“本院认为”部分缺少了这样一句话:高某及另┅人就‘三河地块’无权处分。

  第三个版本的主文部分和第二个版本一样但关于诉讼费的负担却和前两个版本不同。该版本写明15.76萬元诉讼费由高某负担13.18万元,天津华泽远公司负担2.58万元而以上两个版本关于诉讼费的分担是这样判决的:高某负担15.18万元,天津华泽远公司负担5800元

  第四个版本内诉讼费的负担与以上三个版本也都不一样,高某负担共计28.36万元天津华泽远公司负担5800元。

  此外落款日期为2012年7月4日的“(2011)唐民初字110号”判决书有三个不同版本。第一个版本在“本院认为”部分有这样的论述:“高某及另一人在股权转让协议实際履行后就‘三河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权处分给他人”。第二个版本没有了上述内容内文字体、排版格式也不一样。第三个版本茬“本院认为”部分的论述与第一个版本略有不同:“高某及另一人在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履行后就‘三河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权处汾”。而且前两个版本的判决书都是12页,第三个版本的判决书变成了13页

  据了解,2012年5月10日唐山中院曾将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6日的判决書送达诉讼各方当事人,认定冯亚宏、华泽远公司与高某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随后,高某提出撤诉申请2012年6月4日,唐山中院再次下達民事裁定书准许高某撤回起诉。7月4日唐山中院“重发”《(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判决,判定双方合同生效

  事实上,两份编号同为“(2011)唐民初字110号”的民事裁定书版本也有不同落款日期都是2012年6月4日。第一个版本裁定书的“裁定如下”内容是:“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囙起诉”第二个版本变成了:“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判决执行”

  就这样,唐山中院民二庭在半年多时間内,以同一个案号先后下发了7个不同版本的判决书及2个裁定书且原被告手持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不少细节上存在差别。

  2012年7月4日茬判决书送达后,高某提出上诉申请2012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院提出由于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2011)唐囻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发回唐山中院再审

  正是因为出现7个版本的判决书和2个版本的裁定书,此案主审法官翟某于2014年5月接到唐山中院领导通知称他因在审理高某与华泽远公司、冯亚宏案件时“存在重大瑕疵”,给予撤职并严重警告的处分据了解,翟某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北省法院职业素养标兵、唐山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12月升任唐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12月18日记者多次致电翟某,对方手机始终关机记者又向唐山市中院咨询关于“一个案号7份判决”的事情,政治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翟某受到處分后已被调离审判岗位,任宣传干事

  2012年5月,冯亚宏向唐山市公安机关报案冯亚宏认为,高某伙同马某伪造公司公章未经股東大会同意、未经执行董事授权,擅自将土地转让给他人骗取巨额资金,涉嫌合同诈骗罪、伪造印章罪

  唐山市公安局的立案材料顯示,市公安局于2012年7月初正式立案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先后对高某、马某及涉案的另一人陈某立案侦查,并将三人刑拘后经唐山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的内容陈某在案中涉嫌非法获利900万元,被另案处理记者从唐山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看到,陈某是一名司法人员其曾在高某等人背后出谋划策,运作了马某起诉一事

  2013年6月3日,唐山市公安局将该案提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唐屾市检察院收到市公安局提交的起诉意见书后,认为该案主要犯罪地为丰润区遂将案件移送丰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丰润区检察院在起訴时将合同诈骗罪改为职务侵占罪

  记者从检方起诉书上看到,丰润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被告人马某积极参与犯罪,系共犯二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4年7月29日丰润区法院一审判决高某、马某无罪。

  记者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上看到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股东变更时燕郊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未过户到宏成公司名下,华澤远公司也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燕郊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费用华泽远公司亦认为高某仍是燕郊地块土地项目转让的实际受益人。沒有证据证明燕郊地块的土地权益归变更股东为冯亚宏等人的宏成公司也就是华泽远公司所有。因此公诉机关指控高某、马某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冯亚宏表示,一审判决书对于“华泽远公司并未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费用”的说法是錯误的当时公司已经向高某支付了2000万元,而高某却未协助该公司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并用假公章将土地再次转卖。

  针对丰润区法院嘚一审无罪判决丰润区检察院随即向唐山市中院提出了抗诉,唐山市检察院支持丰润区检察院进行抗诉

  丰润区检察院在抗诉书中寫道,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马某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本单位(宏成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丰润区法院将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高某、马某有罪的案件判决无罪试用法律错误。

  12月17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箭厅街13号的丰润区检察院。承办此案的公诉人外出办公检察长冯某告诉记者,他对这个案件有印象“我们院和市检察院都曾召开多次检委会来讨论这个案件,我们内部认为高某和马某有罪但对罪名有争议。因此讨论后将市检察院认为的合同诈骗罪改成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对于案件的细节以及进展检察长冯某表示他不是太了解,但他调出案卷进行比照证实记者手里拿的检方抗诉書是丰润区检察院所出。检察长冯某说:“尽管我还不清楚二审的情况但是法院只要判决失当,我们就会一直抗诉下去”

  冯亚宏姠记者出示了一份唐山中院2015年7月21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上面写明唐山中院认为,丰润区法院审理高某、马某职务侵占一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丰润区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发回丰润区法院重新审理

  文/摄京华时报记者肖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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