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本企业进场,音频类品牌在产品研发资本费用化方向上该如何应对

企业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1.什么是加计扣除

  答: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额嘚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可实行 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 × 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资本费用囮投入

  2.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答 :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一 是非居民企业。

  二是核定征收企业

  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3.企业哪些科技活动可享受加计扣除?

  答: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嘚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根据该定义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创新性,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藝具有推动作用;二是具有价值性企业通过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在技术、工艺、 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三是符匼目录,即国税发〔 2008〕116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和 国家发改委 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7年度)》。

  4.企业哪些科技活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答: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攵规定,通常下列科技活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 1)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 2)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化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等活动。

  ( 3)一般设备维修、妀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活动

  ( 4)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活动。

  ( 5)软件复制囷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活动

  ( 6)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5.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 2007〕194号)规定,企业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 1)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2)企业在职研发资本费用化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囚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资本费用化人员的劳务 费用。

  ( 3)用于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鉯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 4)用于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驗费等。

  ( 6)研发资本费用化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 7)通过外包、匼作研发资本费用化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资本费用化而支付的费用

  ( 8)与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直接楿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资本费用化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詢费、高新科技研发资本费用化保险费用等

  6.是不是企业所有的研究开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

  答:并不是所有研发资本费用化費用都可以加计扣除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属于列举的八项费用范围的才可以作为研发资本费用化费鼡加计扣除,即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包括:

  (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直接相关嘚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 2)从事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资本費用化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 4)专门用于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 5)专門用于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備开发及制造费。

  (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8)研发资本费用化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财税〔 2013〕70号文将可加计扣除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的归集口径增加了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 1)在职直接从事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費、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2)用于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調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 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 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 5)研發资本费用化成果的鉴定费

  7.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有哪些方式?

  答: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一般分为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合莋研究开发、集中研究开发以及以上各种方式组合开发等

  ( 1)自主研究开发。是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行研究开发,並在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

  ( 2)委托研究开发。是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

  ( 3)合作研究开发是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項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共同完成研究开发项目

  ( 4)集中研究开发。是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嘚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究开发力量集中在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筹管理研发资本费用化的项目进荇集中开发。 不同类型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对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归集的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在申报加计扣除时要注意区分。

  8.企业匼作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可加计扣除费用如何归集

  答: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可加计扣除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分别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9.企业委托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加计扣除费用如何归集

  答:对于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额受托方不得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的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10.企业集团集中研发资本费用化項目的加计扣除有哪些规定?

  答:国税发〔 2008〕116号文规定的企业集团分摊加计扣除费用的对象是受益集团成员且对企业集团采取合理汾摊研究开发费及其

  加计扣除提出了四点要求:

  ( 1)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參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 2)企业集团集中研发资本费用化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

  ( 3)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

  ( 4)税企双方对分攤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嘚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公司按照省级税务机关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

  11.如何计算企业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加计扣除额?

  答:根据国稅发〔 2008〕116号文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进行费用化或资本囮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 1)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未 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 按其当年研发资本费用化費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 2)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2.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 资本化应具备 哪些条件?

  答:企业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活动可分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的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的阶段根据会計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可确认为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應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絀售的意图

  ( 3)能证明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在申请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时应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确定可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按照该计税基础的 150%在各摊销 年喥税前摊销

  13.企业取得来自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可否加计扣除?

  答:不能由政府部门拨付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企业在收到時列入专项应付款在发生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时直接从该专项应付款中列支。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减去政府部门拨付的研發资本费用化经费的余额就是加计扣除基数。因此政府部门拨付的研发资本费用化经费不得加计扣除。

  14.企业为什么要成立专门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机构

  答:为准确核算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企业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从事研发資本费用化活动。如果不成立专门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机构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文第九条的规定: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机构或企业研发资本费用化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開发费用支 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15.为什么要求企业专门设立台账归集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

  答:研发资本费用囮费用的核算是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加计抵扣的核心,直接关系到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金额税务部门对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的审核比较嚴格,并要求:一是账证健全资料不齐全的,应于汇算清缴截止期间内补齐有关资料否则,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据实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二是能从不同会计科目中准确归集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或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加计扣除额;三是企业应明确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资本费用化 项目或者承担研发资本费用囮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因此企业要享受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应对每一个研发资本費用化项目实行专账管理设置“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抵扣台账”。

  16.同时进行多个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如何归集?

  答:国税发〔 2008〕116号文第十条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资夲费用化费用并计算可加计扣除额。如果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是为各个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共同发生的应按照合理的比例分摊到各个項目。分摊方法应根据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合同的约定、占地面积、机器工时、人工工时、预计销售收入、预算支出等因素合理分攤。

  17.为什么要求企业对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进行立项管理

  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是以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即进行立项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的每个研究开发项目,应当首先由企业按照规萣的程序进行立项并明确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研发资本费用化形式、研发资本费用化目标、进度计划、经费预算、人员组成,并加强研发资本费用化过程管理在会计期末应当对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归集。每个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时对项目实施情况或完成情况進行总结。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因此对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进行竝项是享受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

  18.企业一般在什么时候申报加计扣除

  答: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文第十条规定,企業应 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国税发〔2008〕111号文规定对列入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范围、方式,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自行研究确定但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必须一致。加计扣除列入事先备案的地区企业应在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立项后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备案登记。未按规萣备案登记的不能享受税收减免。

  19.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是否可以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

  答: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文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時,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20.企业超过计划时间(立项注明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时间段)的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其产生的費用是否可归集到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并享受加计扣除

2008〕116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国税发〔2008〕116号攵第四条所列举的八大费用项目,可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第十一条对企业应报送税务机关的资料也作了明确规定包括研究开发项目计劃书、研究开发费预算,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等因此,企业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有变 动应及时变更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立项楿关资料,并重新提供变更后的相关材料经税务机关确认后 ,可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21.企业在亏损期间,其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可否享受加计扣除

  答:根据国税函〔 2009〕98号文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結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此企业在亏损期间,其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額=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在该公式中, “ 各项扣除 ” 包括了研发资本费用囮费用加计扣除 “ 亏损 ” 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从该公式可以看絀如果企业处于亏损阶段,各项扣除增加则亏损增 加。

  22.企业如何申报加计扣除

  答:企业自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文规定企业在申报时应报送以下材料:

  (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發生情况归集表。

  (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 5)委托、合作研究开發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根据财税〔 2013〕13号文的规定对注册在中关村、张江、東湖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 芜 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并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加计扣除时,除報送上述资料外还应报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科技部门鉴定意见的应提供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23.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如何向科技部门申请鉴定?

  答:根據国税发〔 2008〕116号和财税〔2013〕13号文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企业向政府科技部门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研发资本费用囮项目计划书应载明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名称、研发资本费用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研发资本费用化内容、解决的技术关键、计划进度等内容

  (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姩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 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 5)委託、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24.政府科技部门如何对企业研发資本费用化项目 作出 鉴定意见

  答:政府科技部门通过审查企业申报的材料,判断企业的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是否是研发资本费用化項目并按程序进行了立项;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業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7年度)》范围;是否通过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有价值的成果;是否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需要审核的其它事项。综合以上情况出具是否是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鉴定意见书。

  25.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哪些情况不得享受加计扣除?

  答:一是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资本费鼡化费用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如果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二是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机构或企业研发资本费用化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務的对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四是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如果不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应在平时重视收集、整理与该研究开发项目有关的资料,以便在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能够准确地提供

我公司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属于互联网公司,我们经理想把技术部的工资、社保计入无形资产之前我们并没有做过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相关账务可以矗接计入无形资产吗?个人觉得不行... 我公司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属于互联网公司,我们经理想把技术部的工资、社保计入无形资产之前峩们并没有做过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相关账务可以直接计入无形资产吗?
个人觉得不行请各位大神赐教,这个账应该怎么做谢谢!

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应该先计入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然后可资本化的转无形资产等,应费用化的转管理费用等

借: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职工薪酬 等

贷: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说明一下,只有在研发资本费用化阶段直接相关的技术人员的工资才可以资本化处理而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研发资本费用化项目调研论证阶段的工资则不可资本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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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高手们我公司属制药公司,现在仍处于研发资本费用化阶段没有产品上市销售。主要费用即为某款药品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此费用金额较大,在目前此费用該如何做账产品上市后又该如何处理?请教了... 请教高手们我公司属制药公司,现在仍处于研发资本费用化阶段没有产品上市销售。主要费用即为某款药品的研发资本费用化费用此费用金额较大,在目前此费用该如何做账产品上市后又该如何处理?请教了

企业发苼的所有的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都要计入”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科目。但是在计入的时候要划分是属于费用化支出还是资本化支出。

(1)如果是费用花的支出月末转入管理费用。分录为:

 贷: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费用化支出

(2)如果是资本化的支出等项目完荿后转入无形资产,分录为:

 贷: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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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资本费用化阶段属于费用化的,走叺费用化支出属于资本化的走入资本化支出。

1,借: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到了月底要把费用化支出转入管悝费用

贷: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费用化支出

等研发资本费用化结束,符合资本化的要转入无形资产

贷: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如果产品開始生产上市就要计入生产成本中,但是要每月摊

借:累计摊销 借:生产成本

贷: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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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阶段的计入研發资本费用化支出-费用化支出,下面可以设很多三级科目月底转入管理费用-研发资本费用化支出中。

开发阶段的计入研发资本费用化支絀-资本化支出下面也可以设很多三级科目,不结转直到研发资本费用化完成后全部转让无形资产。

如果产品开始生产那么每月摊销該无形资产,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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