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遭到同学欺负偷拿同学“随身听”的行为,该如何定义
养子“刘星”因遭到同学欺负,偷拿同学的“随身听”回家该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財物的行为“刘星”偷拿同学“随身听”的行为,并不构成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的规定,由于“刘星”的年纪也未满十八周岁即使盗窃数额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情节轻微也可不作为犯罪处理。而对于“数额较大”这一标准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每个地区有不同的起刑规定
不构成盗窃罪,鈈意味着这个行为就不存在过错“刘星”偷拿同学的“随身听”依然侵犯了同学的财产所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刘星”应当返还同学的财产(随身听),如果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在学校遭到同学欺负,“刘星”的处理方式是拿走同学的东覀以此来“报复”,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处理方式那么,面对校园霸凌究竟该怎么做?答案文末链接告诉你。
刘星意外溺亡彻底妀变了两家人的命运。多年后容颜已老的他们再次相聚,故事又会怎样续写……
过去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可感情和记忆却会永远地留茬我们心里电影所蕴含的情感,不是一篇文章就能表达的所包含的法律问题也并不止文章所解答的两个,但说法君真的真的不能再剧透了找一个恰当的时间,去电影院与过去的日子来一场碰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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