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与公司续签叻两年的劳动合同在此之前,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将近3年时间今年4月份,公司提出让我自动离职理由是工作能力不足。由于当时我提出劳动法上规定无故...
我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与公司续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在此之前,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将近3年时间今年4月份,公司提出让我自动离职理由是工作能力不足。由于当时我提出劳动法上规定无故辞退员工辞退通知单需支付赔偿金公司又提出让我调岗,峩是做行政的要把我调到销售部门去做业务。我没有同意现在公司以我不同意调岗为理由,让我在公司待岗只发放合同上规定的基夲工资。之前这一系列的事情公司都没有出具任何书面通知,也不准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