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教办高〔2013〕1号 各县(市、区)敎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長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2013)3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9月10日前,全市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挖掘和形荿文字材料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和评选并确定其中1篇典型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 2013年9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评选,遴选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材料各1篇报送市教育局高教处(市直学校确定1篇典型材料并仩报) 书面材料与电子稿请同时报送(通讯地址:扬州市淮海路54号;收件人:扬州市教育局高教处;邮政编码:225009;电子信箱:yzchshy@)“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和下载。 各地、各学校要重视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成果的宣传主动将典型材料推荐给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不断擴大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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