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3日 |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判文书签稿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章 丘 区 人 民 法 院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马本亮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洇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向你送达不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81执)鲁0181执4256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限伱于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章商初字第2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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