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简化公式),也就是说无论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企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稅普通发票都要按既定税率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同时,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采购物资、获得劳务过程中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財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不得用以抵扣所以说,企业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影响销项税计提,更不影响增值税进項抵扣核算
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的只要是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且收到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稅人进项抵扣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額;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