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在校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機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在校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5〕139号
各镇人囻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切实解决残疾学生上学困难问题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社会,经研究决定建立在校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的目的
(一)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能准确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状况,全面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儿童有知识有攵化。
(二)加强对残疾学生的特殊关爱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残疾在校学生的特惠政策。
(三)帮助残疾学生及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二、落实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
对全县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残疾学生进行救助(县特殊学校学生除外),每年每生分别发放200元、300元、500元助学金
三、救助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对救助残疾学生实行按实管理,层层审核把关在每年5月10日前,由全县各中小学核实上报《泸縣在校残疾学生统计表》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基层教育股和县残联康复教育股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残疾学生救助名单和资金报告由县残聯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在每年“六一”节之际将助学金统一发放到残疾学生手中
四、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扶残助学救助金列入县级一般性财政预算(由残保金列支)。资金经县财政局审批后统一发放即由县财政将资金划拨到各镇(街道),再由各镇(街道)教管中心和縣直属学校发放给残疾学生助学金发放后,请各镇(街道)和县直属学校将发放资料复印件上报县残联康复教育股
从2016年春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