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七条: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对经济社会發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要在咨询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科学论证基础上,严格审批項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二、《河南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17〕7号)第27条: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对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中央和省财政全额投資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委托市县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人需携带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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