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温州坐S1线要注意了!這些行为被禁止这些东西不能带进站带上车!
温州市民乘坐轨道交通的日子已越来越近。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我市今天公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试行)》,对市民文明、安全、规范乘车提出了要求同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本辦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温州轨道交通S1线已于10月1日启动试運行
今后市民乘坐S1线有哪些需要注意呢?
快看过来这里有“行为规范”↓↓↓
这些东西你不能带进站带上车:
枪支、弹药、弩、匕首、管制刀具;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危险物品;
活畜(导盲犬、军警犬除外)、活禽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
有严重异味物品、尖锐物品或者其他易污损、易损伤的物品;
重量、体积、面积、长度等超过乘客乘车规范规萣的物品;
自行车(符合行李规范的除外)、手推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充气气球等物品。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包装物、口香糖等废弃物;
躺卧、乞讨、卖艺、捡拾废旧物品;
骑(滑)轮滑鞋、踏滑板等代步工具;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兜售或者发放物品发放传单(广告);
在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喷涂、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在运行的电扶梯上推挤、逆行
这些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行为,也被明令禁止:
强行上下、攔截列车或阻碍列车正常运行;
擅自进入禁入区域;阻挡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者关闭;
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铨装置;
在站前广场、出入口周围五米范围内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发放传单、揽客拉客;
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五米范围内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在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孔明灯、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在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下擅自泊车、堆土、堆放其他物品、擦碰桥墩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根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若有实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行为的将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温州晚报全媒体、看温州客户端综合温州日报、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
编辑:李俊 校對: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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