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卡信用卡保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保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 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在保费交噫日后第二 日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两日期间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保险卡一账通网站点选“ 信用卡”频道或平安保险卡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将保费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 还的业务
自由分期:持卡人可自由选择申请6期或12期,每月不限申请單笔保费分期的次数申请 成功后,首期分期应还金额和 手续费在本期账单中产生满足持卡人大额消费需求,直接减轻当期 还款压力
申请便捷: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平安保险卡银行客服电话 或登陆平安保险卡银行信用卡网银申请;
快速审核:您在规定的日期内申请单笔保費分期,当日申请当日审核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短 信告知您审核结果
客服专员核实客户身份,宣告业务约定
客户请告知申请的金额与期数
系统自动审核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反馈审核结果
登陆平安保险卡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保险卡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
选擇分期金额和与分期期数,同意并勾选《保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系统自动审核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 反馈审核结果
保费消费日後第二日至本期账单日前两日之间,都可以进行申请例如:假设您的账单日是每月 25日,您的消费日为6月10 日则申请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22日。
假设您在6月10日支付保费6000元申请单笔保费分期,具体每期的手续费率和偿还金额如下表:
分期手续费在首期一次性收取
首期应还金额=分期總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第一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手续费率
剩余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 分期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