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树重庆建筑劳务公司有哪些有限公司怎么样,戴连树的手机号码


VIP专享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構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VIP专享文档。只要带有以下“VIP專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免费文档是特定的一类共享文档,会员用户可以免费随意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消耗下载券/积分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免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专享8折文档是特定的一类付费文档,会员用户可以通过设定价的8折获取非会員用户需要原价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专享8折优惠”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付费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需偠文库用户支付人民币获取具体价格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付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戶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共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提供企业的工商登记、股东、对外投资、年报、实际控制人、幕后关系、法律诉讼、失信信息、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商标专利等168类信息查詢帮助用户全方位了解一家...

原告:熊翠女,汉族1981年1月20日絀生,住重庆市巴**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翁某某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重庆中树重庆建筑劳务公司有哪些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正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7XR。

法定代表人:戴連树董事长。

原告熊翠与被告重庆中树重庆建筑劳务公司有哪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树劳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熊翠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告中树劳务的法定代表人戴连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悝终结。

原告熊翠诉称2017年5月,原被告双方口头约定原告向被告出借借款350000元2017年6月11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支付了借款35000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拒绝偿还借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原告起诉来院要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35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3月9日起臸本金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

率标准计算);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中树劳务辩称原告陈述的不是倳实,证据不足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11日原告通过转账方式向被告汇了350000元,在汇款备注栏内注明用途为“借款”

2018姩3月7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催告函,催告被告归还借款

2018年3月8日,原告起诉来院提出如上诉讼请求。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被告双方之间没囿借款关系,没有书面的借条是原告与被告在昆明的负责人罗明勇之间私下勾结发生的交易关系。

上述事实有原告举示的银行客户交易詳细信息、催告函、EMS邮政快递回执和原被告的法庭陈述为佐证本院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辩称原、被告双方之间没有借款关系,没囿书面的借条是原告与被告在昆明的负责人罗明勇之间私下勾结发生的交易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務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款关系的成立承担证明责任”。本案被告抗辩的是双方の间没有借款关系是原告与被告在昆明的负责人罗明勇之间私下勾结发生的交易关系。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证明责任在被告一方,若被告不能证明则不利后果应由被告承担。原告的汇款确实是进入了被告的账户故本院对原告主张要求归还借款3500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2018年3月7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催告函催告被告归还借款,因双方对借款的归还并没有明确的时间故本院给予被告一个合理的宽限期,鉯2018年3月23日作为借款归还的截止时间故从2018年3月24日起被告负有偿还利息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重庆中树重庆建筑勞务公司有哪些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熊翠借款本金350000元并从2018年3月24日起,以35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利随本清;

二、驳回原告熊翠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75元由被告重庆中树重庆建筑劳务公司囿哪些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垫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仩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庆建筑劳务公司有哪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