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发包人应拨付的通用措施項目工程款:
(1)第1个月承包人完成工程款(含专业措施项目工程款):
第1个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90%=(元)
(2)第2个月A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
第2个月發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90%-÷3=(元)。
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400×0.95=380(元/立方);
承包人完成工程款:+=(元);
第3个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90%-÷3=(え)
第1个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90%-÷3=(元)。
(1)第5个月承包人完成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