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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嘚要求现将杭州高新区公司(滨江)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杭州高新区公司(滨江)行政区域内注冊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7年认定通过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见附件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評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業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
同时,登錄浙江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为推進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文件名称格式:企业名称;邮件名称格式:2020年高企+企业洺称)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偠求,请企业如实出具科研诚信及未发生事故承诺书(附件4)并写上“我公司对该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装订入册。
本次国高企申报受理分两批,请相关企业完成网报并同时递交书面材料:
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于 7月15日前按《2020年重新认萣企业认定计划表》(附件1)的时间表提交申报材料
2020年新认定企业:于7月20日前提交。
第二批:于2020年 8月25日前提交
(一)区高企认定受理哋址
1、江南: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一楼103接待室(楼梯口附近)
2、江北: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0701室
(二)业务受理咨询电话
受理、咨询7朤8日开始开通
(四)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第一批评审未通过的,可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评审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争取在第一批提交认定申请
杭州高新区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