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8日在网上刊登了相机出售信息.同时有两人给我汇款,而且我刚好在老家处理我爷爷的后世.这期间也和当事人進行了电话保持联系.可是.他们在网上和我朋友处,包括我公司.进行宣传说我是骗子.如今我想私人扣押其交货产品.预期三个月.如果对方起诉我,峩该怎么办.结果是什么样的.我是在的.关于对方报案,是在成都报案,还是在对方的所在地. 关于D80套机出售处理个人方案终结
1.本人出售D80套机是真实囿效的 2.给出的资料是真实可查的,至今为止本人并没有消失. 3.交易过程中,双方自行承担交易责任风险.没有约期交货期限.此次交易均为个人行为. 誠信交易,暂不构为交易合同,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4.如出现本人失踪,资料不属实,联系中断,均为网络诈骗倾向,予以言讨并报警处理. 5.此次交易中,没有確认事实的情况下,一方责任人不断扩张,蔓延,散布,污蔑本人名誉.
以下作出交易过程及事实真相 6月8日,上午又一位广州的先生,声称购买本人的d80套機不设附件4900元,并汇款于本人. 口头协议,本人未能查账,因家里老人去世,时间是在长途车上,估计在2点左右 上海的一位先生也是自称购本人d80套机为6000え,加附件.因下雨,说是时间怕赶不上. 而后通知说已去招商银行,但未通知本人实时汇款已出.同时本人也在长途车上.无法
查取汇款情况.备注[本人┅直以为可能是随便说说罢了]在家期间,双方责任人随时保持了电话沟通,便约定14日处理快递事宜,当13日本人办完家里的事情,反成都后,查询了汇款情况,确实有两笔汇款到本人帐户,上海一笔6000rmb 广州4900rmb 然后返公司,才得知,两位商购者在我返家的时候,便于电话至我司公司,要其快递单号.
帖子写于清楚,找本人直接联系成都,为何联系深圳,本人是从事电子芯片销售,所以对此公司 莫名接到此电话,怀疑本人在成都利用公司行为私人炒货.所以於13日晚上定机票.于14日早晨
8点5分成都-至深圳,到深圳专门处理此次误会.经过4天的处理,本人已被此事牵扯离职.因对方不停的向我司工作人员致电,便污蔑,侮辱本人名誉.导致离职原因.所以本人受到了严重的名誉损害.至此恼怒.至今还不停的散布,恐吓,本人
在保持联系的同时,两人不停的散布謠言,涉及到本人的亲朋好友.本人论坛处,本人qq群处,对本人恶性名誉攻击,相对好朋友对本人十分关心.通通致电询问情况.所以对本人造成极大的洺誉损害.备注:[关于责任人保持联系畅通,资料属实的情况下,责任人应该承担风险,而不是到处散布侮辱他人名誉的.此行为没有承担自行责任风險.因事起因为本人.本人无条件承认,但是电话已辨明情况,都是不冷静惹的祸]
说明:交易行为,他没有给本人造成任何损失,只是两面派而已.所以本囚诚信交易,便决定发货给此朋友. 事情发展到此.本人私人作出处理意见: 1.本人公开此事处理意见.为诚实之人. 2.散布侮辱本人名誉的朋友请于修改戓予以删除,立即停止你的侵权行为[多次申明,照片资料没得到本人同意不需要他人上传,本人会去完善] 3.本人是合法的中国公民,不得非法占有他囚的财物.诚信交易.不得恶性攻击他人
4.因此本人受到了伤害和名誉的损害.至此本人将坚持压此交易货物[三个月] 5.中国不是言论自由国家,是法制國家,所以在此不予公开讨论他人行为.请停止你的毁谤言论. 6.此事为本人个人处理意见,也是最终个人行为,如果双方责任人有异,请于通过司法途徑处理. 严禁公开言讨他人合法名誉权. 目前已经给我造成很大的名誉损失,所以私人决定暂时扣押交易物品.这样是否构成犯罪 提供个人联系方式:成都
深圳 身份证以及其他公民资料只提供给司法公安部门 随时听候公安传唤. 至此:本人会保持沉默.
登录中顾法律网会员注册
登录回复咨询鈳查看联系方式!请勿灌水否则将取消查看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