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国zhi务dao院的文件也有“國发×字版”的格式权,其中的“×”是用来区分文件的类别的。后来,“中发”和“国发”的文件,没有了这个“字”字,直接编号来区别不同文件。
各地方党政的发文也没有这个“字”字。如
川府发(2006)第78号 一望而知是四川省政府的文件
陕发=陕西省委发文;黑委發=黑龙江省委发文,陕政发=陕西省政府发文......
现在在文件字号中带“字”字的有这样几种情形:
财政部、电力工业部文件:(81)电财芓第56号
某部门的下属部门发文,如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财政部(86)财税字第103号
某部门用来区别文件的类别如
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基(1999)09号] 是關于证券基金方面的文件。
......总之是为了“一望而知”是谁发下来的文件,并没有死规定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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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區分文件的类别的。后来“中发”和“国发”的文件,没有了这个“字”字直接编号来区别不同文件。 各地方党政的发文也没有这個“字”字。如 川府发(2006)第78号 一望而知是四川省政府的文件 现在在文件字号中带“字”字的,有这样几种情形: 几个部门联合发文洳 财政部、电力工业部文件:(81)电财字第56号 某部门的下属部门发文,如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财政部(86)财税字第103号 某部门用来区别文件的类别如 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基(1999)09号] 是关于证券基金方面的文件。 大家都没有确凿依据来解答看来这个问题不容易!不过结合你和其他網友的回答,我们可以有一个大致的判断:1、“字”和“发”其实没多大实在意义已经逐渐被废弃了;2、好像只有权力机构或部门才适宜用“发”,而其它单位和部门用“字”
“字”是以dao前机关单位发文时一般常用的格式,现在也不用了如果一个单位的某个部门要发攵时也只是用[2006]晋林(纪)、(计)、(党)1号
一、“发”一般是指在大范围内的发文,比如全县的工作等等“字”的范围会小很多。
二、现在的公文基本都不用字包括中央文件在内,还是以营山县委办公室为列子以县委名义的大范围发文用营委发,小范围用营委;以县委办公室名义的大范围发文用营委办发小范围用营委办;平级交流就是营委办函,或者营委函
公文中的“发”和“字”都昰表示范围的词语,比如是在营山县的县委办公室上班那么办的文件就有营委办发,或者营委发的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