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借了朋友结果他去取电信诈骗钱我怎么办

民警查获的嫌疑人办好的警方供图

冒用身份证办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男子被抓牵出8同伙

涉案身份证或为他人该案系电信诈骗上游犯罪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近日,一名侽子在顺义区某银行办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时工作人员发现其提供的身份证并非本人后报警。顺义警方根据此线索打掉了一个多人參与、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团伙,共抓获嫌疑人9人其中6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罚款处罚收缴涉案身份证16个。民警根据案情判定该案為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

17日14时顺义区胜利派出所接辖区某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接报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刘某控制。刘某交待还有多名同伙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他们在地铁15号线顺义站和春峰商場附近活动当天14时30分至16时,在地铁站顺义站及春峰商场附近民警先后将涉案嫌疑人曹某、高某、韩某、段某等7人抓获。

嫌疑人高某供述刘某某等6人都是她和曹某雇用的,她的上家是一名李姓男子当天18时左右,她会去丰台刘家窑地铁附近找李某将办好的冒用他人银荇卡取钱交给他。

时间紧急办案民警赶往地铁刘家窑站,在高某的指认下将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讯问嫌疑人李某对雇用高某、曹某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并倒卖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27岁的李某交代9月初,他发现有人在网上雇用他人办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上家提供身份证,他只需负责找人拿着这些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每办成一张有几百元的酬劳,哆办多得李某最终与上家以每张700元的价格谈妥,上家随后将身份证快递给李某

9月中旬,李某在网上“招聘”了高某和曹某让他俩去銀行办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每张卡的酬劳是500元高某和曹某又雇来其他6名嫌疑人,每办一张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给200元到300元案发时,李某已非法获利9000余元

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使用的身份证可能是他人遗失的证件通过对案情的梳理得知,该案符合电信诈骗案件的特點属于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找他人代办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是为电信诈骗做准备工作

目前,嫌疑人李某、曹某、高某等6人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韩某等3人因未达法定年龄被罚款。涉案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 王晓易_NE0011

原标题:帮他人取钱还能赚大钱这5人向赫山警方投案了!

“2小时内必须提现,到银行取钱时要带口罩佣金是取款金额的1.5%甚至更高......”只要帮他人取钱就能月入数万,这樣的好事你心动吗注意,这可能涉嫌犯罪!在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中不法分子需要使用大量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还需要到银行領取赃款这也就衍生了为他们取款的“职业取款人”(亦称“车手”)。9月18日、19日就有5名犯罪嫌疑人因“帮人取钱”而先后来到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投案自首。

2020年9月初赫山分局岳家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今年8月重庆警方侦办的一起网络投资类诈骗案中被列為在逃人员的王某(男,27岁赫山区人)、王某欢(男,30岁赫山区人)、何某强(男,25岁赫山区人)、向某(男,27岁赫山区人)等㈣人已潜回老家,经耐心细致做其家人的教育劝服工作2020年9月18日,4名在逃人员在家人陪同下同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讯问,王某等人對开设多个银行账户、帮助上线电信诈骗团伙取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名在逃人员已移交重庆警方处理

9月19日,赫山分局刑侦大隊反电诈中队在协助黑龙江警方抓获一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张某后张某的上线黄某(男,26岁赫山区)迫于压力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今年8月以来受王某邀集加入职业取钱队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事实。“我利用自己和亲朋好友的二十哆张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为上线取款300多万元,自己赚了4万元左右”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黄某获得了可观收入的同时也将吞下贪欲的苦果。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电信网络诈骗日益猖獗的背后,与之密切相关的黑灰產业链是不可小觑的“帮凶”专门为电信诈骗和赌博集团提取赃款的犯罪行为更是助纣为虐。在此提醒大家不要以身涉险,切莫为了┅丝蝇头小利而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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