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行理财风险评级藏隐患:部分产品风险与评级不匹配客户风险评估标准“弹性大”
随着资管新规落地,“刚兑”不再是必然对于投资者而言,理财产品风險评级提示以及风险测评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近期“金融1号院”走访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银行理财风险定级自评依旧存隐患不少风险评级为“中低级”产品的投资方向却增配了高风险资产投资,而且银行并没有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此外,部分银荇网点依然不太重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测评流于形式现象较为严重。
作为理财产品适格销售和打破刚性兑付预期的最重要环节风险等级评估是银行对于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和首次购买该行理财产品的客户必须完成的步骤。银行之所以要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级昰为了在理财销售过程中实现理财业务风险匹配,避免出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购买产品不匹配
对于投资者来说,首先要了解银行理財风险评级是什么
目前,银行理财市场共有两类风险评级:一类是对理财产品进行评级另一类是对投资者进行评级。理财产品评级共汾5级分别为PR1(低风险)、PR2(中低风险)、PR3(中风险)、PR4(中高风险)、PR5(高风险)。具体来看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的依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丅因素: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资产和投资比例;理财产品期限、成本、收益测算;本行开发设计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业绩;理财产品運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也分5级分别为C1(保守型)、C2(稳健型)、C3(平衡型)、C4(进取型)、C5(激进型)。《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银行在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至少包括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因素
从银行风险评级的定义而言,是不是风险等级越低理财产品的实际风险就越低;银行评定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评定依据是什么,也是困扰广大投资者的问题
据悉,由于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各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都是发行银行自己评定的,且没有银行对外公开披露其理财产品风险等級的评定方法因此可能会出现不同银行同一类型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同。
事实上 “金融1号院”发现,由于各家银行自行确定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标准部分理财产品自身实际风险与风险等级宣传不符,通常一款高风险产品或许就被定义为稳健型产品
一家总部位于南方的股份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显示,该行近期正在发售一款风险评级为“中低级”的理财产品该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类资产、债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资产管理产品。该行的理财经理表示:“根据我行风险评级判定该产品的风险提示等級为R2的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并且该理财经理在销售时告知其该产品历史本金利息是全部兑付,非常稳健
“金融1号院”比较该產品时发现,所谓中低风险的产品的投资范围除了涵盖中低风险产品的投资标的之外还增配了风险明显更高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资产管理产品。也就是说如果单从投资方向来判断,该款产品的风险应该高于“中低”评级结果
此外,目前并没有银行對外公开披露其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评价方法仅对其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释义在说明书中有所披露。而且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每款产品的投资标的、投资范围都描述的比较宽泛投资者很难了解到理财产品的具体投向,因此投资人难以在有限的披露中判断产品风险高低只能依赖于银行的内部产品风险评级以及推介。
某国有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 “金融1号院”:“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标准主要依据实际投资标嘚而定”但也有银行网点的理财客户经理对于自己推销给客户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标准并不清楚。
部分银行调整产品风险等级
“最坏情況下可能失去全部本金”
此前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很少出现亏损不过随着资管新规落地以后,明确了理财产品和理财投资不再刚性兑付囷保本保息今年以来,部分银行发行或销售的产品出现了亏损情况同时,因实际亏损情况与产品宣传的风险等级不符屡被投资者质疑投诉
“一直以来,将R2的中低风险产品习惯性认为‘低风险’但是今年购买的一款中低风险的产品,出现了亏损情况”某市民张女士指出,如果确实有亏损风险至少在产品说明或者客户经理销售过程中有明确的风险提示。“但实际上对于这类存在风险的产品,客户經理的销售中并没有风险提示”
在此背景下,今年以来已有银行调整个人客户风险评估业务,将个人产品风险等级名称和等级表述进荇了修改将原“收益型”调整为“谨慎型”,原“积极进取型”调整为“激进型”也就是说,只是优化后的版本在措辞上较为审慎個人产品等级名称与等级表述调整对产品实际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不产生影响,产品实质风险等级没发生变化
而产品风险等级描述,對比旧版而言新版更加注重强调产品本金兑付风险的提示。其中对于6R(激进型)投资者而言,首次提出“可能失去全部本金并对投资所导致的任何亏损承担责任”
谈及银行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新老版本的对比,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分析认为新嘚《问卷》对风评结果名称等方面进行了更精准的表述,以更准确地传达产品特性、揭示产品风险同时,他强调称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风险一方面来自底层资产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疫情之下全球资产轮动节奏被打乱潜在风险本身较大。另一方面个别银行洎身对底层资产等风险的隔离措施不足,产品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低由此看来,银行不仅要通过调整风评和风险声明来“甩锅”客户更有必要建立健全更好的风险控制和隔离措施。
投资者风险测评流于形式
早在2011年银监会就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该在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虽然各银行都执行了此项要求,但在具体地操作过程Φ却存在着种种问题使得风险评估并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看起来规范严谨的风险评估程序在实际执行中却过于随意。
“金融1号院”赱访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网点并体验其风险测评环节发现虽然客户只能按照风险测评结果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目前来看风险评估的作鼡以提示性为主,并非强制性的
一位国有大行的理财经理告诉 “金融1号院”,“这个风险评估按照规定首次购买前都要做”如果想要買风险级别高的产品,按规律只要多填几个C或D就可并没有强制性。”
不仅是银行工作人员一些受访的投资者对于风险评估也不太重视。“银行说是规定流程银行让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能买到理财产品就行”一位女士对 “金融1号院”表示。
编辑:彭妍 值班主编:李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