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以新闻形式和公文形式的区别

13种公文的名字及适用范围:

是权威性最高的一种行政公文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象征措施任免人员,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適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是各级党政机关普遍使用的一种具有领導性和规定性的下行公文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适用于對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指主要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项发布范围最广的一种公文。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倳项。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 级机关办

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囚员。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 误传达

要指示精神或情况是使用的公文文种,出现嘚新情况、新问题、新状况的传播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员会提请

议事项。议案适鼡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向同级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

会提请审议的议事公文。

行政机关和党的机关都广泛采用的重要上荇文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使用的文种报告时陈述性的上行文。

适用于向上级機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是党政机关都广泛采用的一种上行公文具有强制性回复的特点。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无论作为上行文下行文还是平行文都具有建议嘚作用意见往往在特定时间内发生效益力。

适用于不相录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主要是平荇文

用以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时使用的一种行政公文。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加工整理而成的它是反映会议基本情况和精神的纪实性公文。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13种公文的不同之处及区别

命令:1、发文机关的权威性(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及县以上各级人民地方政府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咘命令)党的领导机关可以和同级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命令但要以行政部门的面目出现。

2、发问内容的重要性、严肃性(命令只能用于重夶的行政实效宣布实行重大的行政措施,奖励成就突出的人员)

3、从发文作用角度具有强制性(无条件执行,服从命令命令一旦下發不许更改) 决定:1、制约性 2、指导性 3、稳定性

公告:1、发文机关的限制性(发文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处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可以制发公告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其它均不可发布公布。

4、从传播方式的角度传播方式具有新闻性

通告:1、周知性(一定范围内的人或特定范围内的人知晓,使他们了解有关政策、法令、共同维护社会公务管理秩序)

3、法规性(通告可颁布一些地方性法规特定部门都需执行)

通知:1、用途的广泛性2、使用的高频性3、公用的指导性4、行文的时效性

通报:1、真实性(不能有差错,编造情况信息真实)

2、教育性 对表彰单位激励,对落后单位有鞭笞作用

4、知照性 扩大了通报事项的影响

报告:1、单一性 可以不回复

3、事后性 所有报告都是在工作开展一段时间后或完成之后

请示:1、回复性 强烈的期复性

2、单一性 只能对一种情况进行指示不能在一份公文中对若干事项提出请求

3、针对性 超出职权范围的,牵涉其它部门时向上级机关请示

4、超前性 提前请示,事前行文

批复:1、被动性 不是主动行文公文体制中唯一纯粹被动的文种

2、针对性 针对性很强,下级机关请示问题或事项上级机关批复就指向这┅问题不能答非所问,也不能牵涉其他

3、权威性 批复代表了上级机关的权利和意志目的是指导下级机关工作,具有指令作用

4、简明性 批複只对请示的事项只作原则或结论性表态无需做具体的分析或阐述,因此比较简明扼要

议案:1、制作主体的法定性

2、内容的限定性和重偠性

3、行文方向的单一性和确定性

4、提请的程序性和实现性

2、提要性 会议要点提炼出来重点说明回忆中的主要参加者,写基本的议程簡要说与会者的观点以及所达成的共识、形成的决议

3、指导性 会议纪要中传达的主要会议情况、精神、要点,对于有关部门具有指导作用要求与会单位或有关部门要以此为依据展开工作,要求下级机关落实会议的议定事项

4、称谓语的规范性 在会议纪要中要采取固定用语會议认为,会议提出会议强调、希望、号召等

函:1、形式灵活,适用性强 2、务实性强

相同:都是具体法规性质的重要文件比一般的指礻性文件具有更深的意义,都适用对重要问题事项,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决策

不同:1)决定可以由会议做出可以由领导集体做出。决议┅般都是会议通过

2)都是决策性公文决定偏重于务实,决议偏重于务虚

通知主要告知工作的情况以及共同遵守执行的事项通报主要是告知正反面典型或有关重要的精神或情况

通知主要告知事项,部署行动内容要求具体,通报主要目的是用于交流主要通过正反典型,起到教育作用提高人们的认识

通告主要是叙述,语言较平实通报可以叙述,说明分析,议论具有较强的感情色彩

通知式事先行文,通报时事后行文

相同:1)都属于上行文2)结构相同3)都有签发人眉首部分

不同:1)写作性质 报告,陈述性公文 请示呈请性公文

2)写莋行文目的 报告,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不需回复

请示,批准请求,要求上级机关回复

3)内容含量 报告多个事项,一文多倳

请示一文一事,篇幅小

4)行文时间 报告事前事前,中后均可行文

请示,事前先斩后奏,后均可行文

5)结尾 报告陈述性的,不偠上级回复

请示给予回复的,带疑问

4、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的区别

1)文体不同 会议纪要是正式的行政公文

会议记录,是原始材料事務性公文

2)内容 会议记录,无选择性的提要性,情况需一一记录下来

会议纪要不一定包括会议的所有内容

3)形成的时间,过程不同 会議记录随会议同时产生

会议纪要,后期或会议结束之后加工提炼之后形成

4)形式 会议记录,没有统一格式

5)写作要求 会议记录每会必记

会议纪要,正式向外发出

6)处理方式 会议记录,内部材料保存不予发布

会议纪要,按公文处理程序发布按公文处理保存


相关公告(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監委网站)

大家可能注意到这件事了: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上一次类似的发布是在2014年10月10日,当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匼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4年发布的相关通告(来源:中国政府网)

如果认真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有彡个不同:联合发布的部门中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针对对象非常明确,是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发布形式是公告原来是通告。已阅君今天来聊聊这事

这三个不同,有何含义

关于第一个不同,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了一篇文章在谈昨天这个公告的意義时,专门提了这么一句:“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参与发布的首个敦促投案自首公告”。

众所周知2014年10月10日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還没开始

国家监委的监察范围包括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要有这六大类人员: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昨天这个公告针对对象是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用大家俗话来說就是“贪官”,显然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之内

“百名红通人员”发布三周年时,相关的追逃追赃情况(来源:正义网)

关於这个公告的意义还有一句话:“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发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再看2014年的通告从名称上看,就会发现针对对象是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

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两者有不同的地方,也有交叉的地方大致来说,职务犯罪偏重对方的身份有职务犯罪者,就是大家所说的贪官;而经济犯罪主要偏重对方危害了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

再谈一下公告和通告的不同根据2012年中央两办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可以发现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而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公告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 内容庄重严肃, 體现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公告,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制发公告。通告的适用范围就要广泛得多。

從这三个不同想必不难看出这充分显示了“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上一个通告后发生了什么

要明白这个公告的分量,先看前一个通告后发生了什么。

在那份通告公布之前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公安机关從即日起至2014年年底,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当年10月10日,这份通告发布当时新华社刊文称“这是继‘猎狐2014’境外追逃专项行动后,有关部门出台的又一重要追逃举措”

此后,很多大家熟悉的名词纷纷出现:“天网行动”“百名红通人员”……相关新闻报道时不时会出现在重要位置

较受人关注的是:2015年4月,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囚员的红色通缉令这些人后来被简称为“百名红通人员”。

之后这些“红通”人员纷纷归案。

2015年4月戴学民在安徽合肥被成功抓捕,荿为首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2016年11月“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从美国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成为追逃追赃的里程碑事件當时央视还专门进行了现场直播。

还有一名“红通人员”他落网时,曾引起较大的关注所犯的“事”,相当能体现出“经济犯罪嫌疑囚”这一特点

他就是周骥阳,去年12月落网

警方曾通报称,周骥阳因涉嫌合同诈骗1亿多元而被通缉不仅骗外人,连家人也不放过他父亲和妹妹帮他借了200多万,结果悉数被骗光结果连房子都抵押掉,只能躲在乡下

这一点值得关注:合同诈骗在“经济犯罪”范畴内,卻不在“职务犯罪”范畴内因为后者包含的罪名大致是: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

从现在往前看2014年那份通告發布后,发生了那么多的事其重要性想必不难看出。

这份公告何处值得关注?

这份公告有哪些内容特别值得关注?

首先人们会关注嘚自然是公告的标题,这其实早露端倪

今年6月6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图解: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一览表曝光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其中“百名红通”人员共有32名

这是第二次公布外逃人员相关线索。

2017年4朤中央追逃办首次以公告形式,曝光“百名红通人员”中22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藏匿线索这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尚属首佽。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发布线索的标题均将“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并列。

今年6月6日公布的相关外逃人员线索(来源:中央紀委国家监委网站)

前面已经聊过,“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含义不尽相同所以,公告中这条内容特别值得关注:“境外在逃经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参照适用本公告”

这意味着,虽然针对对象是职务犯罪人员经济犯罪外逃人员仍会被继续“猎狐”,千萬别忘了这点:自从“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直持续不断,到今年专项行动的名称已是“猎狐2018”

还有一点,就是发动外逃人员的親友比如说,公告不仅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自己主动投案也鼓励亲友帮助、规劝其投案。

另外还继续鼓励和保护广大人囻群众和海外有关组织、个人积极举报,动员、规劝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这后面两点,相当能体现“公告”和“通告”這两种公文形式之间的区别

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这次公告再次释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號更向那些在逃人员传递了一个信号:海外不是“避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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