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怎么样

专科学校。看来专科学校比梅田大。我们的梅田是一个分散的学校建筑。哈哈,你可以理解为整个绵阳都是梅田的校舍~。

我觉得所有的美院都差不多。毕竟要自学,不过中美洲等其他美院的学习氛围更好,听起来也还过得去,以后还是找工作比较好。你为什么要考梅田?既然知道不好,为什么不考杨梅?)

进来以后,该学的就学,一步一步来。~可能其他高校也教这些内容。还是那句话,我得靠自己!我的感觉是,我去了一个美术类的大学,我们都是一起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想法,然后互相学习。老师是辅助,学校是平台。四年了,说学到了东西,没学到什么,但是思想确实成长了~呵呵,我是这么理解的~

既然命运把你带到了这个学校,来了就定居吧~如果你很看不起这个学校,我劝你忍四年,训练自己直到能考上你心目中的理想学校,然后去那里读研~怎么能说是美好呢?这可不厚道。美院是这样学校但是每年招收的学生质量都不是很好(在我们四川:经常有后门)。相对来说,他还不算美院最差的。她的油画系还不错,还有国画和服装。国美和东华大学,四川工业大学,绵阳服装学院都挺好的。所有的好资源都被领导拿走了。真的很像国美。是一种氛围和风格(以上均为个人观点和客观评价)。但不管是什么校园,在自己的圈子里做好,再拓宽,对你会有好处的。任何大学都只是一个媒介,真的要看你自己。楼主加油!!!

全方位个性测评+更多个性:多角度、多维度测评基础知识、学习心态、学习方法、学习习惯、个性学习方法养成。【/br/】个性化学习计划定制+更坚定:各科老师成立教学小组,以总分为目标,找出各科缺失点,进行针对性强化训练,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
因材施教辅导实施+更全面:专家预测趋势,老师一对一授课,全天全科,陪读答疑,在心中展示激发斗志,细节心态,知识技能,心态,成就。
效果跟踪+更便捷:学习管理师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方案实施的深度和力度不出现偏差,并定期回访和反馈,随时修改个性化辅导方案,让学生处于最佳学习状态。

对于高考报名时未标注艺术资格的部分考生,请于2019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四川师范大学江油市主校区行政楼222室进行资格补充和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回到自己来的地方进行招录,并标注艺术资格。未被标记并影响后期录取的考生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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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于1956年9月,经过50余年的发展历程,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教学体系和相对雄厚的学术力量。198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点;1988年,为博士学位授权点。从音乐学学科的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师资队伍、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始终站在全国音乐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前列,是中国音乐学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

音乐学系目前已建立了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世界民族音乐理论及音乐艺术管理6个专业方向,设有多媒体教学工作室、音乐心理学研究室、民族音乐科学技术实验中心、世界乐器演奏实习中心、佛教音乐文化研究室,另附设中央音乐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认证课室。各专业所设课程总和已达80余门。在这些理论课程中,有多门在国内属唯一开设。所有主干课程(含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世界民族音乐、音乐美学)均具有我系教师自编教材和多媒体教学的能力。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师多年来在科研上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也获取了丰硕的成果,从建系至今已出版和发表的专著、教材和论文万余部(篇),许多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外音乐学学科建设的空白,并被全国其他艺术院校所采用。

音乐学系自1956年创建以来,各专业骨干教师有(1)西方音乐史:张洪岛、于润洋、陈宗群、李伯年、黄晓和、钟子林、李应华、余志刚、周耀群、姚亚平、刘经树、潘澜;(2)中国古代音乐史:廖辅叔、蓝玉崧、金文达、伊鸿书、苏木、郑祖襄、吕钰秀、陈荃有、章华英;(3)音乐美学:于润洋、蔡仲德、王次炤、何乾三、潘必新、李起敏、宋瑾、邢维凯、苗建华、何宽钊、柯扬、李晓冬;(4)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徐士家、俞玉姿、梁茂春、戴嘉坊、李淑琴、蒲方;(5)中国传统音乐:袁静芳、蒋菁、罗映辉、吴锡麟、周青青、钱茸、张伯瑜、褚历;(6)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陈自明、王雪、俞人豪、李昕、安平;(7)音乐心理学:张前、周海宏;(8)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田联韬、杨民康、和云峰;(9)音乐文献翻译:张洪模、杨光、刁培华、欧阳小华、陈复君、刘红柱;(10)专业音乐教育学:张建华、王凤岐;(11)音乐艺术管理:和云峰、宗晓军、朱珍珍。历任系主任为:第一任系主任为张洪岛教授();第二任系主任为蓝玉崧教授();第三任系主任为黄晓和教授();第四任系主任为钟子林教授();第五任系主任为袁静芳教授();第六任系主任为张伯瑜教授();第七任系主任为周青青教授(2011年至今)。

音乐学系现有教授29名(含外籍特聘教授2名),副教授6名;博士生指导教师31名(含4名外聘博导),硕士生指导教师41名(含博士生导师);另有讲师5名,助教1名,外聘教师3名。

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教授有:于润洋、汪毓和、袁静芳(女)、黄晓和、田联韬、钟子林、陈自明、张前、张洪模、陈宗群、徐士家、潘必新、王次炤、李应华(女)、梁茂春。

关于《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中央音乐学院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

考研10045是哪个学校代码,考研报考时必须要了解的,中央音乐学院的院校代号即院校代码为10045。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和考研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

学校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由1940年建立的国立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于1949年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211工程”建设院校。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乐队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现有本科在校生1543人,研究生在校生663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研究、创作和表演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能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央音乐学院是国内外音乐人才向往的地方,七十余年来,学院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和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有才华的年轻音乐家来院学习,培养了数万名优秀音乐人才及数百名外国留学生,其中大多数已成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作曲家、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文化艺术机构的领导人和业务骨干。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同年我院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工作由隶属教务处的研究生科负责管理。1981年我院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9年学院成立研究生部。研究生部负责学院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

我院涉及研究生教育的部门包括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歌剧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音乐科技部、交响乐学院以及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目前拥有博士生导师58人,硕士生导师227人;招收培养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音乐科技等19个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音乐表演艺术、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音乐科技等61个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开设100多门研究生课程。

目前,我院可以招收、培养多层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统招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10年已停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此外,还面向海外招收培养港澳台地区及外籍留学研究生。截止2010年7月,已培养硕士研究生884人,博士研究生135人,是国内培养音乐艺术高层次人才最多的院校。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共计552人。中央音乐学院毕业研究生以其全面的知识素养、扎实的专业技能、突出的创作实践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中央音乐学院在继承中华民族音乐传统和经验的同时,不断吸纳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以博大的胸怀,容纳各种学术力量,保持旺盛的活力,朝着日趋完善的国际化标准发展,努力成为世界一流的音乐学院。

2022分数线暂未公布,以下是2021年复试分数线,供参考。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2022年考研分数线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60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不低于130分;

    (1)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业务课二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

    (2)视唱练耳方向业务课二即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5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的复试总分为:面试(占90%)与中西音乐史(占10%)分数之和。

    视唱练耳方向的复试总分为:面试(占80%)、中西音乐史(占10%)、钢琴演奏(占1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音乐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60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以下音乐学方向的业务课一均指“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音乐心理学、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业务课一指“中西音乐史”。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120分;所有方向业务课二均为主科笔试;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1)音乐学各方向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初试总分排名,按拟录取名额的约1.5倍确定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

    1.技术(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

    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音乐心理学、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各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40%,作品分析40%,乐器演奏20%;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50%,作品分析50%。

    2.面试(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3.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分数×0.4+面试分数×0.6。

    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音乐学各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100分制折算)×0.6+复试总分×0.4;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100分制折算)×0.4+复试总分×0.6。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指挥、总谱读法、歌剧艺术指导方向业务课二为音乐基础理论;

    (2)声乐、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

    (3)除上述各方向外,各表演专业方向的业务课二为和声、作品分析,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合成业务课二成绩;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即主科,采取100分制打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各方向复试成绩均不得低于85分;

    其中声乐、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主科成绩由“演唱”成绩(占99%)与“新谱视唱”成绩(占1%)合成。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1+复试分数×0.9。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1)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2)表演专业方向包括:指挥系(含总谱读法)、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各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90分,各方向均为中西音乐史;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90分,各方向均为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即主科考试,复试总分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60%)与主科面试(占40%)分数之和;

    (2)音乐教育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40%)与主科面试(占6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3+复试总分×0.7;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即综合Ⅰ(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5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100分制打分,不低于85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主科成绩由实际操作考查(占60%)与面试(占40%,含乐器演奏、基本操作考查)合成。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分数×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2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包含音乐基础理论三项,和声(占25%)、作品分析(占25%)、电子音乐技术综合分析

    (2)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不低于90分。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3比例确定

    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包含笔试和上机操作两方面,各占50%,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技术(占40%)与面试(占60%)之和;其中,技术包含和声与作品分析两部分,各占50%。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欧洲声乐发展史,不低于90分。

    4.业务课二(150分制):即专业英语文献翻译,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50%)与面试(50%)分数之和,不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入复试方案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3.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5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0分,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入复试方案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5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3.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后,按教育部下达的此专项计划名额的1:1.5倍入复试。

    及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

    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0分,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单独排名。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相同,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3.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后,按教育部下达的此专项计划名额的1:1.5倍入复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相同,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60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不低于130分;

    (1)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业务课二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

    (2)视唱练耳方向业务课二即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5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的复试总分为:面试(占90%)与中西音乐史(占10%)分数之和。

    视唱练耳方向的复试总分为:面试(占80%)、中西音乐史(占10%)、钢琴演奏(占1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音乐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60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以下音乐学方向的业务课一均指“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音乐心理学、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业务课一指“中西音乐史”。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120分;所有方向业务课二均为主科笔试;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1)音乐学各方向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初试总分排名,按拟录取名额的约1.5倍确定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

    1.技术(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

    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音乐心理学、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各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40%,作品分析40%,乐器演奏20%;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50%,作品分析50%。

    2.面试(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3.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分数×0.4+面试分数×0.6。

    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音乐学各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100分制折算)×0.6+复试总分×0.4;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100分制折算)×0.4+复试总分×0.6。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指挥、总谱读法、歌剧艺术指导方向业务课二为音乐基础理论;

    (2)声乐、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

    (3)除上述各方向外,各表演专业方向的业务课二为和声、作品分析,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合成业务课二成绩;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即主科,采取100分制打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各方向复试成绩均不得低于85分;

    其中声乐、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主科成绩由“演唱”成绩(占99%)与“新谱视唱”成绩(占1%)合成。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1+复试分数×0.9。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1)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2)表演专业方向包括:指挥系(含总谱读法)、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各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90分,各方向均为中西音乐史;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90分,各方向均为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即主科考试,复试总分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60%)与主科面试(占40%)分数之和;

    (2)音乐教育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40%)与主科面试(占6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3+复试总分×0.7;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即综合Ⅰ(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5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100分制打分,不低于85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主科成绩由实际操作考查(占60%)与面试(占40%,含乐器演奏、基本操作考查)合成。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分数×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2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包含音乐基础理论三项,和声(占25%)、作品分析(占25%)、电子音乐技术综合分析

    (2)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不低于90分。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3比例确定

    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包含笔试和上机操作两方面,各占50%,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技术(占40%)与面试(占60%)之和;其中,技术包含和声与作品分析两部分,各占50%。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欧洲声乐发展史,不低于90分。

    4.业务课二(150分制):即专业英语文献翻译,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50%)与面试(50%)分数之和,不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入复试方案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3.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5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0分,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入复试方案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5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3.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后,按教育部下达的此专项计划名额的1:1.5倍入复试。

    及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

    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0分,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入复试方案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单独排名。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相同,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3.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后,按教育部下达的此专项计划名额的1:1.5倍入复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相同,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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