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的歌词:风起 的 时候 你是否还记得………天空是灰色…………自卑…… 这是什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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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诗歌吧,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样的诗歌才经典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现代的诗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六月,你又一次如约而至

  你那灰白的衣衫,躲羞了天边的晚霞

  这,是一个樱花飘零的季节

  六月的天空,忽而晴空万里,忽而阴郁满天

  这,是一个挥手告别的时刻

  不变的,是你流着泪的笑脸逝去的,是那些云淡风轻

  这,更是一个瞬间定格的画面

  九月,这片熟悉校园,一定又是一片喧嚣热闹

  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们带着满心的憧憬,踏足这片陌生的土地

  打开身上的背包,将新的生活,在眼前铺展开来

  同样的年纪,我们在同样的校园里,体验相似的成长

  在终点与起点的交替中,

  那些记忆里幸福的张扬,是否会勾起你我相似的回忆。

  开始了生命里最灿烂的一段年纪,开始了最自我的一段轻狂岁月

  开始体会学科的光芒,开始接近心中的梦想,开始独自应对生活

  从那时开始,故事就在夏天和秋天的区间里重复的上演着

  就像一幕没有结局的舞台剧,情节没变,场景没变,而主角变成了我们

  也许,毕业那天,我们还会像三年里的每一天一样

  沿着再熟悉不过的路线走出学院的大门

  不过,当们我的脚步,跨出门槛的一刹那,我们将不再是这里的一员

  这一次我们不是去买盒饭去附近的网吧上网或者是睡眼惺忪的跑去上课

  这一次我们会很郑重的对这个留下我三年青春的地方

  再见了,最可爱的同学

  再见了,最敬爱的老师

  再见了,最亲爱的母校

  诗歌特别是现代诗歌,首先形式上有诗歌影子,不是语言的简单堆砌,语言优美而自然。其次要写自己的心情,写生活、工作,哪怕是点滴小事也是宝贵的素材。再者要有音乐感,诗歌就是优美语言与音乐的有机结合,如果没有乐感,读起来会觉得生涩苍白,缺乏情趣。

  当代诗歌已经走到误区,自由度太高,影响了诗歌的美感。诗歌是一门艺术,需要深刻挖掘细致雕琢,不能文字串联起来就是诗。盛唐时代,诗歌的迅猛发展和成熟的研究密不可分,后来北宋欧阳修领导的复古运动,又把诗歌的艺术进一步深化,接着,宋词在晚唐的基础上传承发扬,使诗歌艺术发展到高峰。

  有些作品如果按文章那样排行,你会觉得那不是诗歌,有些像散文随笔,又像杂文,后来更是回味的乱七八糟。同时,要想写出好诗,必须有一定的文学素养,特别是中国古典文学。西方的十四行诗可以借鉴,但十四行诗经过翻译人员的翻译,也许在西方语言的氛围下会很美,但在我们中华文化的博大下,会觉得晦涩,不顺畅,同时,也失去诗歌的美感。

  同时,诗歌应该是平民化的,不能只是高不可攀的阳春白雪,也要与下里巴人相应成趣。笔者认为,现在流行的网络短信值得借鉴。网络短信以它短小紧悍、琅琅上口的特点迅速风靡全国,取代了诗歌与其孪生兄弟民谚的地位,并不是偶然的。其主要原因是诗歌等文学形式缺乏有效的传播交流平台,形成自己固步自封的结果。再者,诗歌等文学形式不能及时适应社会的变化,没有做到写意社会变革、揭露丑恶现象,有点孤芳自赏的感觉。

  总之,当代诗歌需要改革创新。摈弃影响诗歌发展的糟粕,取其精华,形成一个人人爱诗,所有人能欣赏诗的大气候,才是诗歌能不断发展的方向。

  随意的就像一朵白云

  总是卡在我的缝隙里

  能不能给一个渴望着

  能不能给一个绝望着

  不再是一张破烂的渔网

  只是一个历史的图画

  把黄土地上的铸就的精神

  1、《雪花的快乐》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我第一次见颜妍,是在大二那年乐队的一次迎新演唱会上。当时我正在舞台上抱着那把用我半个学期生活费换来的电吉他大胆的表现让我有点吃惊,她洗劫了周围大部分人的荧光棒,然后站到台下最高的那张桌子上,一根接一根地使劲朝舞台上扔。女孩的举动引起了台下一阵小小的骚动,有人打响亮的唿哨,有人放肆地大笑尖叫,也有不少女孩朝她嫉妒似地翻白眼……与此同时,乐队的贝司手牙膏转过头来冲我挤眉弄眼地笑。

  而我,我们乐队的人,都披长发,穿破牛仔裤,抽烟,喝酒,弄得真他妈像个人模狗样的艺人。并且,除我之外,他们一律称女孩子为“妞”,我记得牙膏跟我说过他当初追娴时就是这样向她表白的:亲爱的妞,我爱你简直胜过爱我的破贝司!那时候会玩吉他的大学生就好象会玩文学的才子一样受女孩子青睐,所以曾有人比喻我们手中那奇形怪状的玩意为“爱情冲锋枪”,乐队的几个冲锋手,除了我,几乎全凭此泡到了一打一打纯情或不纯情的妞。我之所以把自己例外,并不说明我不好色,要不我也不会在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上一个不喜欢我的女孩并为此不笑三年。

  为了组乐队,我大一下学期就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一个人住。我习惯只有自己的生活,我从七岁开始就没有了家,七岁以前还有个象征意义上的家,一间普通的农舍,后来一把火把它夷为平地,我无比欢喜,有些东西要毁灭就要毁灭得彻底。之后我的父母去北方经商,把我扔在乡下的外婆家,除了能定期收到他们的汇款,我的脑海里便只剩七岁以前有关他们的记忆。十三年后我进了南方一所并不出名的大学,听说当时他们已经发财了,可他们依然不想回来为我或者说为他们造一个家,我想也许他们害怕再有一把火把它给烧了吧。我比任何一个大学生都有钱,可我坚持勤俭,这是乡下的外婆教我的。我的奢侈品只有三件:吉他,手机,烟。吉他是我的爱好,我从小喜欢音乐。手机是为了方便乐队的人找我,我是主音吉他手。烟则是唯一可以陪伴我一起孤独的东西。我很少回去,大一的那年暑假回去过一次,本来想把积蓄的一万多块钱留给乡下的外婆,可回到乡下才知道等着我的已经只有一座冷冷的坟头。我在外婆的坟前跪了一整夜,第二天带着膝上深深的淤伤连同那一万多块钱又一个人回到学校。外婆是我唯一的亲人,我的舅爷舅妈一直不喜欢我,对于外婆十三年的养育之恩,我没有眼泪,只有那无声的长长一跪。一跪泯恩怨!

  确切地讲,我是在高二下学期分班的时候才认识她,并很快喜欢上她,当然,当时我并没有告诉她,她是一个很文静很羞涩的女孩,成绩又好,她还要考名牌大学的,我算什么?我从没想过自己的将来,我可不能耽误人家。所以,我把心里的感觉一直隐藏到高考结束后一个夏日的黄昏才告诉她。我清楚地记得那个黄昏,炽热的空气有被突来的暴雨撕裂的感觉,一向羞涩的钰告诉我她其实早就喜欢上了当时班上的才子伟,他们填报的是同一所大学。她跟我说“对不起”,同时说愿意和我做好朋友。混乱中我没有去握钰伸过来的手,而是把雨伞递了过去,然后在雨中朝着城市的港口一直麻木地奔跑,口袋里躺着我为钰写了一年的一首歌……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下午,我正在房间里赶写没完成的论文,忽然门被轻轻地敲了敲。以前经常有人敲错门,而且牙膏敲门绝不会如此温柔,所以我就懒得去理会。过了一会,那敲门声再度轻轻地响起来,我有点心烦了,我不喜欢别人在我工作的时候打扰我,所以我很粗暴地开了门,脸上挂着明显的愠怒。

  慢慢地,冬天不知不觉临近了,枯黄的桉树叶子落满了整个校园,情人湖边早已经人迹罕至,淡蓝的湖面只有在寒风掠过时才可以激起浅浅一层波纹。这时我们乐队又开始忙着排练起圣诞晚会的节目,其间颜妍经常来找我,有时候是到我的小房子,有时候是到偌大的充斥着巨大乐器声的冰冷的演出厅,她依然给我买水果,依然很合时机地给我送来“555”香烟,我依然沉默得无礼。

  牙膏这段时间和他的女朋友娴则是缠绵得让人恶心。而钰,她的最后一封信告诉我,她和伟分手了,原因是伟和另一个倾慕他才华的女孩子好上了。钰的信写得很平静,平静得让我害怕,以至于乐队排练歌曲的时候我老是出错。于是,当那个冬天下起第一场雪的时候,我跟牙膏说我要去北京找钰。

  晚上我睡在学校的招待所里,钰下课后就会来找我,还给我带walkman和夜宵来。每天我都在等待着钰的敲门,三年时光的流逝丝毫没能抹去我对钰的执着,像那年夏天学校一角树上的蝉歌,如箭一般穿过岁月,从温暖的南方飞到这块结冰的北方土地,在陌生的空气里不住地回荡着。

  第二天我把钰给我买的棉外套留在了招待所,然后帮颜妍提包送她去火车站,我偷偷地只买了一个人的票,给颜妍的。我还不想回去,虽然我知道北京这个城市于我已没什么意义。所以,等火车快要进站的时候,我把包和车票一起递给她,然后说了句“让我一个人再呆会。”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关于颜妍,我已经不那么疏远她了,因为她在北京的火车站说过她不喜欢我。跟一个不喜欢自己的漂亮女孩在一起,我没必要担心自己是天蝎座的或者是否为天煞孤星。而颜妍,除了上课,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往我这边跑,虽然她来了我也不会跟她多讲几句话。她拿了牙膏的钥匙不肯还,我不在的时候她帮我洗衣服,把房间整理得像个温馨的小家,有时侯还买百合来摆在我书桌上。当然,同时还有一大袋子水果和一包“555”香烟。尽管水果基本上都被牙膏吃掉了。

  cry》博得了满场的掌声和尖叫声。颜妍依旧站在台下那张高桌子上朝舞台上扔荧光棒,我依旧垂着长发,面无表情地在我那把黑色电吉他上游离,一种仿佛从遥远地方传来的音乐,飞越了沧海桑田,飞越了一切有关昨天今天的痛楚,直到冬天的雪花融成了水,水对天空的眷恋通通烟消云散。

  圣诞节过后,一切又都归于平静,大家开始忙着复习功课准备期末考。牙膏对这些不大在乎,他在乎的是春节带娴回老家父母亲会有什么态度。而颜妍,来我这里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偶尔下晚自习后会跑来坐坐,看她一脸倦意,我又老是催她早点回去睡觉,每次她总会噘起嘴巴说:“你能不能不赶人家一次?”

  期末考终于结束了,留校的都变得无所事事,要回家的则忙着寄行李买车票。颜妍的家就在这个城市,坐几个小时公车就到了,所以当她提出回家的时候要我去车站送她时,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为此颜妍赌气晚上不跟我送“555”香烟,还顺便托牙膏带给我一幅她写的硕大的书法作品,上面只有四个水粉字:狼心狗肺!

  颜妍真的生气了。她已经连续三没来找我,而且,为了表示冷酷到底,她也没再托牙膏送书法作品给我。不过,有一天牙膏倒是拿过来一份有关颜妍的东西,一本这个城市小有名气的文学杂志,上面有颜妍写的一篇散文,牙膏翻开来摆在我的眼前,“妈的,看不出你的妞还是个才女哦……”

  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孩。当有一天我已白发苍苍,我只期待可以搀着爱人的手在海边散步。我们的家就在海边的一所木质房子里,不大却很温馨。我们还有一个后花园,小小的却有我喜欢的百合和丁香,还有一片嫣红的玫瑰。每天清晨我会精心地浇灌它们,然后依在爱人的肩头听海与风对话。远远地,海鸥在湛蓝的天空飞翔……

  牙膏沉默了一会,使劲地抽了几口烟,“一辉,其实我能体会你的心情,想当年我追艳的时候,纯情得简直他妈的像只小白兔,还正儿八经地模仿那些文人骚客每天坚持写一首情诗送给她。可是,缘份这东西,求不来的,艳还不是轻易就跟那个会玩吉他弹几首破歌的小子好上了?所以,这些年我拼命地玩乐队,我要证明给艳看,我比那小子强多了!没想到,我这样一赌气,倒遇到了娴……一辉,有句话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静静地听着牙膏像呓语一样的诉说,知道牙膏放荡不羁的外表下其实也藏着一颗热切的心。也许人就是这样,有时坚强,有时软弱,有时争取,有时放弃,很多事情我们曾竭尽全力,很多事情我们一直无能为力。那晚我跟牙膏聊了很久,牙膏说那晚我讲了有史以来最多的话,比以前我讲过的所有话加起来还要多。快到十二点的时候牙膏要走,我送他到门口,他走出去又折回来,“一辉,别说我没提醒你,你的妞后天下午走。”

  我问牙膏要了汽车时刻表,然后跑学校花店去买百合和丁香,没想到学校花店的人早已回老家过春节了,我只好又连夜坐车去市区花店。对于买花,我毫无经验,我之所以想送颜妍花大概是看了她的《梦里的房子》的缘故。我叫花店老板帮我挑花,包装,然后又要她教我向女孩子献花时该怎样摆pose。花店老板细心教导了我一番,然后笑吟吟地问:“第一次追女孩子吧?”

  要命的是,那两支我精心呵护了一夜的花,就在我低头弯腰躲避颜妍目光的时候,已被压得瘸胳膊断腿的奇形怪状。颜妍先是惊讶地回过头,然后指了指花,又指了指我,接着再捂着嘴毫无顾忌地放声大笑。当时我的样子应该是很滑稽吧,反正在颜妍的笑声里我尴尬得忘记了花店老板教我的pose和台词。

  牙膏和娴走了,颜妍也走了,小房间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没什么朋友。我的父母亲给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去他们那里过春节,那里的烟花很漂亮。我想,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还用烟花来诱惑我,而且,我已经十三年没和他们见过面,在不在一起早就无所谓了。只是,我还会怀念我的外婆,我曾很想回去在她的坟头掬一把黄土,可我又受不了舅妈那充满厌恶的冷冷的眼光。所以,我安安份份地留在了这个城市,这个城市不会有漂亮的烟花,不会有温暖过我七年的父母的关怀,可同样也不会有北方冷冷的空气。颜妍走后,这里的冬天已不那么冷了。

  偶尔我还会翻出曾经为钰写的歌,我从来没恨过那个伤害过我两次的女孩,因为我明白,有时候爱或不爱都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只是,我依然会怀念三年前的那个夏天,怀念午后我们相对无言的操场,怀念蹲在街口棕树下等待钰出现的黄昏,怀念那些眼睁睁看着钰离我渐行渐远飘雨的日子……其实,我曾努力抑制自己不去想这些,可有些东西想不想并不能由自己决定,努力忘记,刻意忽略,痛不痛都瞒不过自己。大部分时间我都是一个人过,孤独如影随身,所以常常一不小心记忆便会泛滥,无处可归的酸楚也就跟着泛滥。我曾问过自己一句话:你注定是要不快乐的吗?

  事实上,后来我才发现颜妍从来没遵守过她自创的约定,基本上每晚她都会越过那一排书搂着我的脖子说梦话,弄得我不得不三番五次地遣送她回到书的那一边并给予严重警告。对此,颜妍提出了两个十分荒诞的理由:1.她越轨是因为我的床太小,而她一向睡觉不大规矩。2.她喜欢搂我脖子是因为在家里习惯了搂着一只大布狗熊睡觉。

  我从来没能缠过颜妍,她说要去看灯展,我就只好跟着去了。事实上,我对那些花花绿绿的玩意一点兴趣都没有,开灯展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对牛亮灯。颜妍则不同,她似乎对什么东西都存在一种天生的好奇心,那晚刚进市区看到那一片绚烂的灯光她便兴奋得大叫大跳起来,走到赏灯区她的手脚又开始不规矩,这里摸摸那里碰碰,弄得负责管灯的工作人员不断紧张地提醒她。后来,她看到赏灯的一对对情侣十分亲密的样子,又坚持要挽着我的手,我不同意,她便赌气不许我跟她走在一起,我说到底是谁赖着要跟谁走在一起啊?她便挺有骨气地冲到我前头不理我,偶尔还转过头来向我翻个白眼。

  然后她在人群里钻来钻去,直到我看不见她淡紫色的羽绒外套。我以为她只是在和我赌气,可一直走到灯展的尽头我也没再看到她,便有点发慌了。我在人群里焦急地穿来穿去,嘴里大声喊着颜妍的名字,可喧嚣的人声很快就淹没了我的呼唤,我像只无头的苍蝇在那条漫长的灯展街道上来来回回跑了好多遍,最后实在累得跑不动了,我便失望而焦躁地在一个行人稀少的街口处拣了张法国式长椅坐下来,然后垂着头一声不吭地抽着烟。

  没想到这下她倒仰起头来一点也不畏惧地盯着我,“你这么大声干嘛?你有理你就声音大啊?是,我是不懂事,我懂事的话就不会一个人跑到北京去找一个连话都不想跟我说的笨蛋,我懂事的话就不会丢下我爸妈跑学校来陪你,我懂事的话就不会叫一个根本不在乎我的人来陪我看灯展……”说着说着眼泪就从她那美丽的脸庞上流了下来,“我告诉你,凌一辉,你别以为我好欺负——长这么大还没人这样吼过我,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以为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除了我至爱的吉他和音乐,青春岁月里我的生活始终没有色彩斑斓的一页,即使遇到了玩世不恭的牙膏,遇到了令人惊艳的颜妍。大四那年我刚好二十四岁,很多人说我是个帅小子,也有很多人说我太过颓废。帅也好,颓废也好,反正没有人能真正了解我,因为我很少说话,而且基本上不笑。其实用颜妍送我的“狼心狗肺”来形容我倒合适些,因为我的确狼心狗肺,两年来我一直不肯主动让颜妍挽我的手,搂我的脖子,只要稍微触怒我我依然毫不留情地冲她吼,吼哭了她也不道歉,只是轻轻地替她拭眼泪。而颜妍,我要说,她迁就了我三年,关心了我三年,却依然得不到如她所说的我对她的“在乎”,我曾很明确地告诉过她,在我的心里,永远有一块最初的地方,那块地方撒满过阳光,下过雨,飘过雪,它是如此清晰地刻着我最初的惶惑与悸动,以至于现在我没有勇气再去寻找一块新的停靠的地方。钰,那个伤害过我两次的女孩,注定是我一生的劫难!虽然她最终也没和伟在一起,伟在我那年离开北京不久后又和以前那个女孩好上了。

  本以为,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悄悄地结束了。没想到,就是在那年春天的一个黄昏,北方的S城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辆违章操作的巨型运输车,在穿过大山隧道的时候,刹车失灵滑到了山谷,车上的人全部遇难,有的连尸体都没找到。与此同时,一向不喜欢我的舅爷从乡下坐了几夜的车来到我所在的城市告诉我,我十五年不曾见面的父母,就死在了北方那起著名的车祸中,说完我的舅爷还假惺惺地流了几滴泪。我没有哭,我从七岁开始就没有了眼泪,我知道我的舅爷不会这么好心只是来告诉我一个噩耗,他的目的是要继承我父母留下来的那笔从法律上讲应属于我的巨额财产,所以我放声大笑了一阵,笑得我舅爷吓白了脸,他以为我受不住打击精神崩溃了,没想到我却很合他心意地说道,拿去吧,拿去吧,那些东西对我从来没什么意义,他们可以十五年不见我,还留着那些废纸给我干什么?听了这些话后我舅爷很满意地第二天一大早就回乡下去了。而我,从我舅爷来的那晚起,一直躲在小房子里喝酒。我喝了有生以来最多的酒,以至于后来我倒在地上,脑海中竟渐渐想不起北方那起著名的车祸,想不起我七岁那年烧毁过我家的那把大火,想不起那十五年不肯见我的父母的模样……只是隐约有种沉浮的感觉,我被一种可以让人暂时麻醉的液体包围着,它们的名字叫做:酒!

  颜妍用一只手托起我的头,又在后面加塞了一个白色的棉枕,“一辉,你把我吓死了,那晚幸亏我和牙膏过去你那边,我们本打算一起做顿饭的,可是,一开门我们就闻到了刺鼻的酒味,你躺在一大片酒水里,浑身湿透……我和牙膏赶紧把你送进了医院,医生说你胃出血,幸亏抢救及时……一辉,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快告诉我啊,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这两天我一直守在你身边,牙膏要来换我我也没肯,我一定要等着你醒来,让你醒来后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

  牙膏找遍了学校附近整整三条街,然后在一间地下台球室里看见了阿义。牙膏抽出藏在怀中的西瓜刀向阿义奔过去,还没等他劈到阿义,肩上却被突然从侧门冲出来的一个红毛小子用铁棍狠狠敲了一棍,我赶紧跑上去飞起一脚踢倒了拿铁棍的红毛小子,然后扶起被击倒的牙膏。这时候阿义边从屁股后面摸出一把匕首边往门外逃,牙膏拼命地冲过去在地下室的阶梯口抱住了他,然后两个人混乱地扭打起来。我刚想跑过去帮牙膏的忙,脸上忽然被从地上爬起来的红毛小子重重地击了一拳,这一拳差点让我昏厥过去,同时我的胸口上又被他狠狠揍了几拳,直到我淌着鼻血倒在地上。

  那晚,颜妍不肯回寝室,我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要赶她走。我们仍然像三年前那个春节一样,和衣睡在一起,只是,床的中间没再放一排书。颜妍躺在我的怀里沉沉睡去,依然可爱胜于她的美丽。那晚,我整夜无眠,要是后来我知道那竟是颜妍和我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夜晚,我也许会紧拥着她跟着一起睡去,即使永生永世不再起来!

  我猛地一拳先击中了阿义的后脑勺,阿义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还没等那红毛小子反应过来我又挥起一拳打在他的鼻梁上,鲜血顿时溅在了灰白的水泥路面上,这时周围有人尖叫起来。红毛小子很快朝我肚子上重重地反击了一拳,我立刻感受到一阵剧烈的腹痛,这时阿义也从地上爬了起来从背后飞起一脚把我踢倒在地,接着他们两个人使劲地朝我身上乱踢,我已没有还手的机会了。

  阿义见形势不妙撇下我招呼那个红毛小子快逃,我挣扎着迅速从地上爬起来追过去又把阿义扑倒在地,并死死地抱住了他的双腿。红毛小子跑出一段路程见阿义被我拖住,便又折回来,同时从屁股后面抽出了一把雪亮的匕首向我刺来。就在那一刹那,我听见一声让我永生也无法忘记的惊呼——“一辉!”,然后,恍惚中一个白色的影子迅速地扑到了我身上,接着我看见那把雪亮的透着寒意的匕首插进了颜妍的身体,殷红的血液一滴滴地滚落在我的胸口,与此同时,尖锐的警笛声划破了那个冬季城市的天空……

  那一刻,我发了疯似地吻着颜妍透着淡淡香味的秀发,不停地说:“傻丫头,其实我早就读过你的文章,我早就熟悉了那片大海,那间梦里的小房子,那片你喜欢的百合和丁香,那片嫣红的玫瑰,还有海和风的对话,还有湛蓝天空中飞翔的海鸥……”我这样说着的时候,颜妍微笑着闭上了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来不及亲耳听我告诉她其实我早就爱上了她,在那个初遇的演唱会上,在那个北京的冬天,在那个离别的车站,在那次故意迷失的灯展,在那间安静的医院,在那间寂寞的音乐教室,在那间冰冷的看守所,在那个浪漫而温馨的烛光晚餐……

  我收拾了所有东西要离开这个城市的前一晚,颜妍的父亲来学校找了我,送给我一大包东西,里面有颜妍曾经在演唱会上要同学帮忙给我拍的所有照片,有一张自制的我以前送她的百合和丁香的标本,有她为我买的崭新金属打火机和一包未拆开过的“555”香烟……还有一本厚厚的淡紫色加密日记本,我翻开第一页,看到这样一段话:

  今天,我在学校的演唱会上,遇到了一个沉默的男孩,他背着一把黑色的电吉他,从来不笑,感觉有一种游离于音乐之外的悲伤,那一刻我好想去关心他。于是,在演唱会结束后我去找了他,虽然他冷冷地没跟我说几句话,可就在他头也不回地走出演出大厅门口的一刹那,我的心里,电光火石般地升起一种感觉,那就是:我喜欢上了他,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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