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文章题目,作者好像去峡谷还是荒原去参观,然后见到老人和小女孩一起在那生活

·送给人生的一篇文,当作国庆贺文和提前一个多月的生日贺文,质量不怎么好,非常抱歉。

·字数较多,18072字一发完。

荒漠,无法看清起点,又无法寻到终点的荒漠。

亚瑟·柯克兰独自行驶在那条公路上。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支着头,借着探照灯的亮光往前方驶去。发黑的空气沉甸甸地积在他的肺中。他扯开衣服,却无法呼吸到本该有的清凉的晚风。这是他最糟糕的一次夜航,连星子都在过分灰的天空中暗了下去。

亚瑟不知道自己开了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荒漠。四周静得发凉。他握稳方向盘,顺着无尽之途继续向前。夜晚裹住了他,他不清楚自己能否熬到黎明。

荒漠一角渐渐有了微光,没过多久,大片光芒穿过了汽车躯壳,直直撞碎在他的身体上。亚瑟努力打起精神,朝路的那一头望去。一幢孤零零的房子还立在不远处,有三四层楼,大概是个旅店,每个窗口都摆放了一丛玫瑰花。亚瑟在建筑物前停下,刚拖出后备箱里地行李,就有一个人上前帮忙。他看着对方散下来的微长金发,表达感谢之后却无别的言语。对方似乎不怎么介意,只是回到旅店里,以恰到好处的音量告诉他,欢迎来到亚特兰蒂斯,我是店主弗朗西斯·波诺伏瓦。

亚瑟头脑发疼,也没在意那个人到底说了些什么。他安排了一个房间,与对方聊了几句后就倒在了床上。他再一次醒来之后,外面的光已经暗记得下来,楼下有店长的招呼声。弗朗西斯在一楼大厅处摆了张餐桌,告诉亚瑟,这段时间只有他一个人住店。他们拉开椅子坐下,在成片的余晖中分享他们的晚餐。

弗朗西斯微偏着头看英国人忘记打理的头发,在长久的缄默中欣赏对方握着叉子的手。他敢肯定,对方曾是一个贵族,贵族们用餐的姿势往往比普通人更加赏心悦目。

“亚瑟先生,请问你一个人来这儿做什么?”法国人轻声问对面的英国人,他有点急切地想知道英国人地背景。

“我是流浪者。”英国人耸肩,好似对这个词一点也不在乎,“我也算是半个作家。朋友说有这么一个地方,于是我就来了。”

“您和我年轻时一样草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您这样的旅人。”

“不过我不后悔,我早晚都是要出发的。”

房间里又是一阵安静。亚瑟往窗外望去,他所经过的路的开端就在夕阳尽头。弗朗西斯收拾好桌上的餐具,向亚瑟伸出一只手,声音轻快。

“亚瑟先生,你愿不愿意和我一同参观这家旅店?”

“荣幸至极。”英国人起身回握法国人的手,在对方的指引下穿过一条长走廊。走廊中的灯光泛黄,打在一个个相框上时却形成了一种流动的金色。弗朗西斯指着那些照片,告诉呀瑟照片的主人公们。他们大都是些女星,偶尔有几幅印象派的画作和几张弗朗西斯亲手拍的照片。“那时前一任店主的女儿,当时店主已经去世,我来到这儿,就拍下了这张照片。”弗朗西斯抚着最中间的那张,光芒在他的四周打了一个昏圈。亚瑟凑上前去看照片里的女子,无意间看到了右下角的小字。

“1901年1月。” 他有点儿疑惑地望望弗朗西斯――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他张了张嘴,但没说出些什么,只是跟在弗朗西斯后面继续欣赏那些照片。法国人走得很慢,像要把所有的故事都讲给这位刚来的英国人听。整整三年,他都没有接待过任何旅客。在亚瑟来临之前,他甚至认为这座房子就是个庄园。他将永远留在这儿,在一片寂静中等待着自己呼吸消散的那一天,然后在第二个黎明中重获新生。

现在,一位英国作家和他一同住进了庄园里。他不知道英国人将要停留多久,因此,他不得不把旅店中的一切都告诉英国人。当对方陷入无尽之途再也出不去时,或许还会记起路边的一个旅店。

“到头了。”弗朗西斯转过头来寻找英国人的影子。亚瑟在他身后两米远的地方,凝望着一幅画。发丝遮住了英国人的眉毛,但那双眼睛 透出来的光毫无保留地照在画上。弗朗西斯静立着,等待这位旅客回过神来叫他的名字。“好的,我们回去吧。”他听到英国人这么说,带着少有的轻快语气。回房间时他们依旧走得很慢,弗朗西斯一盏盏关掉走廊里的灯,在亚瑟上楼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

弗朗西斯和亚瑟很快接纳了对方。每日清晨,弗朗西斯轻敲法国人的房门,并在门外放上一盒亲手做的饼干。亚瑟也会帮弗朗西斯搬他运来的货物,在下午给法国人倒一杯咖啡。他们时常坐在旅店外面的石板上,听对方讲述英格兰和法兰西的故事。亚瑟偶尔会唱唱英国民谣,当歌词从他口中溢出的时候,几颗星子露了出来,发凉的空气向四周散开。弗朗西斯托着下巴听英国人唱歌,他不得不承认,那些他从未接触的音符砸在地上时发出的声音,和水滴摔碎时一模一样。 他们点起一个小火堆,在火堆后面看着对方明明灭灭的面容。亚瑟用竹签穿起几片鱼,在火堆上缓慢翻转。他做的饭菜虽然不算好吃,但烤出来的食物还是比较和法国人胃口的。临近十点,竹签被随意扔在了地上,弗朗西斯偏着头看同样躺在火堆旁的亚瑟。亚瑟对着几颗星子比划着什么,他没看清,但也没打算说话。亚瑟突然扔给他一个石子。“没想到这里还能发现鹅卵石。”英国人这么说。

弗朗西斯捡起那块石头,问亚瑟他流浪时是否去过海边。对方点点头,眯着眼睛凝望天空,弗朗西斯觉得他想把整个银河都装下来,一股脑泼洒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

“亚瑟?”他在星辉中喊那个人的名字。

那个人没有回答他,只是兀自讲起英国那边的故事。弗朗西斯在他讲完后主动问他,要不要听听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他说自己的父亲是位游吟诗人,偶尔去听听音乐剧。他的母亲是演员,两个人就在剧院里结识,很快,他们和很多情侣一样安定下来。他十多岁时听了许多父亲游历四方时的故事,暗地里下定决心要独自出游。他在二十三岁时启程,二十五岁到达这片荒漠。旅店的生意并不景气,平时也没多少人住。店主的女人就养了三条狗来排遣寂寞。他与店主的女儿有个约定,等到那位女士去世了,他便留在这儿守店。

“弗朗西斯,你知道怎么出去吗?”

“知道,如果你想出去就跟我说,我会带你走的。”

“继续留在这儿,等下一个旅人。”

对方回答得理所当然,亚瑟一时不知道怎么继续这个话题。最终他说,进屋吧。两个人进了屋之后便不再言语。亚瑟看着弗朗西斯穿过走廊,在某一张相片旁――可能是最中间的那张――停留了许久。亚瑟转过头去,不再看法国人的侧脸。但在他背后,法国人扶着墙壁张望,在看见亚瑟的背影之后兀地笑出声。弗朗西斯的手正握着准备送给英国人的海螺。

旅店的灯光未熄,墙上的挂钟停顿了几下后开始工作。弗朗西斯能听见钟摆的声响,和着英国人的洗漱声,在他所住的房间里回荡。有那么一秒,他真切地希望这灯光永远不会熄灭,但在下一秒,荒漠恢复了安静,一如他经历过的无数的夜晚。弗朗西斯陷入了一个长久的梦,在梦中,他时常能听到水声,而亚瑟就站在他面前的海水中,全身都泛着蓝色。他努力向着那个身影吼叫,无人回应,亚瑟的影子一点点被蓝色覆盖,直至完完全全地从他的视线中消失。

最后的那声呼喊用尽了他的力气。他从床上弹起,英国人已经坐到了床边的椅子上,支着脑袋望着把被子都踢下床的他。法国人除了抱歉憋不出一句话来。亚瑟摆摆手,并示意他一起去吃早饭。

早餐桌上,弗朗西斯送出了一直握在手心里的海螺。亚瑟找了跟细线把海螺穿起来,放在桌上,在泛着金的灯光下唱一首《斯卡不罗集市》。猫跳到椅子上,贴近桌子嗅玫瑰花的味道。亚瑟曾说过,这只猫被法国人养成了一个松蛋糕。

弗朗西斯又叫了一边英国人的名字,询问他愿不愿意去附近的便利店走走。亚瑟只是点点头,整理好装束就和法国人坐进了汽车里。法国人插入一张光盘,迎着晨光往前方驶去。来自天空的分子打上他们乘坐的汽车,在金属外壳上划出一道极亮的弧线。亚瑟的背包上还挂着那个贝壳。

“什么都可以。往前开,弗朗西斯。向前,没错,永远不要停。”

他们聊看过的美国电影,讨论奥林匹克号的优良性能,有时也会念念兰波的诗句。弗朗西斯说他看见过一个女孩,坐在秋千上,膝上平放着一本笔记本。女孩看着一只信鸽,在秋千荡起来的那一刻,对着信鸽念道:“我永恒的灵魂,注视着你的心,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 弗朗西斯突然停了下来,对上亚瑟带了点疑惑的目光。他握住对方的手,任由作家指关节的茧子硌着自己的手指。弗朗西斯指指前方的建筑物,对缄默的英国人说,便利店到了。

亚瑟不知道他在这家旅店里停留了多久,他也不想弄明白是什么一直不让他离开。弗朗西斯和他偶尔会讨论旅店的布置。法国人买了幅伦伯朗的画的复制品,打算把画挂在窗边。亚瑟当着法国人的面把画抱了下来,并告诉法国人,这幅画更适合那条走廊。

“走廊上有很多挂画的位置。”英国人补充了一句,但法国人还是皱着眉头打量那幅画。“我觉得它在窗边会更好,亚瑟,你得相信我的眼光。”

“弗朗西斯,它不适合与窗户搭配,你能不能偶尔信一次我?”

法国人从英国人手中夺过画框,挂回原来的位置,指着窗外的小花园向亚瑟描述这有多美观。亚瑟偏过头去,不再看弗朗西斯。他在沙发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茶,像是不经意地问出一句:“店主女儿的照片上写着,1901年7月。你说你呆了很久,经营了很久,但你还是二十一岁时的模样。我为什么要相信你所说的一切――弗朗西斯?”

他看着对方的身体以一种怪异的频率颤动起来。法国人按住那幅画,双腿往前挪了两步,却又退回去,接下来的步子似乎用尽了他的力气。大约是十秒之后,弗朗西斯终于坐到了沙发上。他试图咽下一口咖啡,在亚瑟再次开口前停止住颤抖。亚瑟只是等着他的回话。他把红茶杯放回桌子,双腿交叠着半倚在沙发上,他的目光还停留在伦伯朗的画上。

“亚瑟,我是不死的。我生来就不会死亡。”

弗朗西斯的声音几乎被钟摆声盖过,但亚瑟依旧听得清清楚楚。他记起乡里的传说,有位法国人为了在战争中活下来,去见他的姑娘,特地制作了一种不老不死的药,喝下药的人会永远保持二十一岁时的相貌,直到他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亚瑟本以为这个故事不切实际又无聊透顶,但在弗朗西斯说自己不会经受死亡的那一刻,他却有种强烈的想要触碰对方的欲望。

“我知道这不可置信,但你瞧――”法国人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在胳膊上划出一道口子。血液刚渗出来,又被很快地止住。伤口正以肉眼可测的速度愈合。不到五分钟,弗朗西斯的皮肤上便再无任何痕迹。他抬起手臂示意亚瑟寻找那个伤口,重复了一遍,“我是不死的。”

“你就像这样――永远不用担心受伤,永远不用担心衰老,永远不用担心死亡――就这样活到现在?”

“要是我自杀,我是可以死的。”

弗朗西斯耸耸肩,把水果刀递给亚瑟,“我和店主女儿有过一个约定。她那时和说,她希望我永远地活着,把她的照片挂在走廊最中间的位置。她以此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仿佛因此获得了永生。永生是一种天罚。”

亚瑟并没有说话,他离对方太远了,实在太远。他无法想象永生是一种怎样的酷刑。

“请不要离开,亚瑟。”对方突然拉住了对方的衣领。他发出请求时,声线颤抖,声音微弱,但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似乎比任何情话都要沉上数十倍。亚瑟·柯克兰再一次望向那个不老不死的法国人,弗朗西斯的身上有某种金黄的色泽。这让他想到了传说中描绘的神祈,但对方的眼睛正看着他,他不知道那双眼睛里埋藏了怎样孤寂的、永恒的灵魂。

“请不要离开,亚瑟。”法国人重复了一遍,“ 救救我,别由着我看不到光明,别由着我冷漠无情。使我爱您,那样,世界会恢复本来面目,会有眼泪,会有微笑,会有等待和担忧。我会成为一个活人。”

亚瑟从未见过弗朗西斯如此庄重的神情。他试着用自己的臂膀环烛依旧在颤抖的对方,在对方的后背上一下下地拍打着。他呼喊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便给予回应。有那么一瞬他觉得自己在也离不开这个地方,就像这儿是世界的终焉,他再无法寻到前进的路途。但在法国人的目光与自己相碰时,他拉了拉对方的手,示意对方先松开这个拥抱。他无从知晓,法国人究竟招待过多少位旅人,他到底跟多少人说过相同的话。但这没什么好在乎的。

“我会留下来,弗朗西斯,我会留下来的。”

法国人再一次抱住英国人,他们触碰对方的脸颊、眼睛,以及嘴唇。他们按着对方的肩膀,似乎要把对方的皮肉和骨头都融进自己的身体。法国人喊英国人的名字,对方用唇瓣封住他的嘴,他在那一瞬间有了温度、色彩与知觉,就像一位真正的活人。

“亚瑟,你明天想去哪儿?”弗朗西斯贴着对方的耳朵问,英国人依旧没有直接回答。他拨开弗朗西斯额前的头发,以同样的音量,相同的距离,告诉法国人他知道一个最好的游览地点。弗朗西斯说,他们将在天明时启程,如果可以,他们可以走出这片荒漠,去海边,去另一条没有尽头的公路,他们的身后将会是连接着一个个山头的红日。

光渗进两人的发丝,英国人的手臂向前伸去,被法国人猛地拉住。他的衣角微微向上扬起,在金辉中拉出一条细短的弧线。他们在房间里低声商讨着启程时间,第二天日出时,他们将踏上离开旅店,离开荒漠的道路。

他们像一个月前那般,坐在车中,听弗朗西斯带来的老光碟。亚瑟在副驾驶座上,用手指着前方的一群山丘。他们驶进山林,在不知何人修好的山路上一圈一圈往上。周围的树木渐稀,几块破裂的岩石中还积着一点儿水流。大概是快到山顶的时候,车再开不上去。他们扶着对方走到了山的顶部。山不算高,侧面是几近九十度的陡崖,没有流水从山上跌落。弗朗西斯把右手搭在亚瑟的肩膀上,左手指向群山中最高的一座。他问亚瑟明天是否可以去那里看看。

得到对方的同意后,弗朗西斯在石块上坐下。此时太阳已经消失,山的周围是无比空寂的夜。弗朗西斯偏过头去便能看到亚瑟。他看见亚瑟登山时擦破的皮与细密的汗珠。他把手覆在对方的伤口上,感受那一点儿鲜活的跃动。

他们在山头搭了个帐篷,刚好能容下两个人共同入眠。亚瑟触碰弗朗西斯已经合上的眼睑,那是冰凉的,带着大西洋的海水的温度,但这又有什么可在乎的呢?天明时他们又将启程,他们会登上更高的山,看瀑布从无数断裂的岩石缝中涌出,或许他们还可以在水中抓到几条逆流的鱼。

他在那晚真的看到了自己和弗朗西斯抱着鱼的滑稽画面。他刚想嘲笑法国人浑身湿漉的模样,一声叫喊把他拉回了他睡着的帐篷。他睁开眼时,法国人正支着身子看着他,旁边是他们两个人的早餐。

根据弗朗西斯所指的方向,他们开到了昨天所说的那做山。山顶的瀑布中的确有逆流的鱼。弗朗西斯折了一根树枝,扔入山一侧的峡谷,树枝触地的声音被风声盖过。“我从没有这么近地接触死亡。”那个人转过头来告诉对方,“我在很久以前就计划着自杀,但在中途遇到了店主的女儿。她去世之后,店里也陆续有过几位客人,其中有一位常年待在精神病医院的女士,她描述我的生活,她说那就像硬邦邦的法式长棍。生活是一个圆,她这么跟我解释,而我需要把面包弯成一个圆。

“所以这儿是圆的接点?”亚瑟偏过头去看弗朗西斯,“你活了多久了?”

“或许两百多年,或许三百年,我记不清了。有一半的时间我在流浪,和你一样。在你来这儿之前,我从未如此接近过死亡。”

亚瑟不得不承认,无论听了多少遍一模一样的情话,他还是会因那些话让法国人去做他想完成的任何事情。

“从这儿跳下去,弗朗西斯。”他命令。

“不过我现在更像吻你。”

他用手托起英国人的脸,自己的手指触碰着对方的脸颊。他感受到灼烧般的热度,顺着手指流遍全身,他的身体在燃烧中迸出光的色彩。他有点儿发狠地亲吻对方,直至感受到了英国人的小幅度颤抖。“亚瑟,我离死亡那么近。”他又说了一遍,似乎要把所有的欣喜都化为两个人之间的触碰。“这真是荒唐,当你在和你的男朋友亲热的时候,你却觉得自己又死去了一点点。”

阳光把山尖连成一条线。弗朗西斯的头发似要化在空中。他拉着亚瑟的袖口,和那个清晨一般跪下来祈求。亚瑟试图握住弗朗西斯的手,却被对方拒绝。法国人面对着他,伸平不算有力的手臂,像泰坦尼克号中的Rose那样,仰一个脸,向后倾。英国人就站在山崖上,见证这场极为隆重的死亡。大西洋的海水从弗朗西斯的指尖上退了下来,他带着点微笑,用手背挡着阳光。亚瑟从未觉得弗朗西斯会这么接近一个活人。

“跳吧。”他最终这么说。说完后他就跌坐在地上。弗朗西斯的身影同瀑布一样飞快地向下坠落,渐渐得,他什么也看不见了。风盖住了法国人落地的声音,他的脸颊上还留着那个人皮肤的温度。他默念那个人的名字,在被寂静环绕的山谷中兀地笑出声。不久之后他便笑累了。他感到一个人的生命撞到了墙上,带着他以前的回忆,在击打中化为碎片与尘埃。留下来的还有他,和他的除了法国人之外的一切记忆。他童年的房屋,穿碎花裙的小女孩以及一本本诗。那“永恒的灵魂”终究是消散了。现在,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还在流浪。他的确孤独,生命有限,又是千古不易。

他坠得很慢,时光在山谷里无限悠长,塞纳河边的萨克斯声混着一点儿风声溢进他的双耳。寒气从他身下的土地里上升,直穿过他的脊背与胸骨,散到他无法触及的,更渺远的地方。

着陆的那一刻他并没有感受到疼痛。他支起身子打量了一下四周,白色,带着灰黑的白色与最纯净的白。弗朗西斯正在一片雪地中央,他穿着稍有点厚重的军服,扶着地上的石块站起来,在雪地中漫无目的地缓步走着。他偶尔能看见几具被炸得七零八落的尸体,炮弹把他们的腿和身子分开,也让他们的眼睛永远地闭上了。大规模的死亡中,个体的重量往往被放得极轻,这里或许是他们永眠的地方。

弗朗西斯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他或许被某个炸弹炸昏了过去,醒来后敌军已经消失,雪也停止了下落。山里的路格外难走,他拾了个小木棍一寸一寸地捅着雪,但依旧被石头绊了四五次。他没看见山的出口,也看不见连成片的小镇,河流,以及法国人或者英国人的队伍。弗朗西斯选了一块石头坐下,再难以前行。他开始回忆那个略显荒唐的梦,和他在坠落的瞬间听到的萨克斯曲,那些东西都离他太远了,远到他几乎要把它们忘记。

岩石缝中有一点儿红色的痕迹,弗朗西斯顿在那儿,过了两三秒才看清一只从石缝熊伸出的手。他用尽力气搬走碎石,石头下面有人,他能辨得出对方的军服――那是个英国兵。对方的手臂大概是被子弹打伤了,红色顺着军服散开,但已失了它原本的温度。弗朗西斯把对方从雪地里拖出来,用几块破布止住了英国人的血。他坐在英国人身旁,长久地望着山下的村庄。战争过后,整座山弥漫着一种苍白的寂静。他还能记起满载着军队的吉普车驶过黑夜与黎明,车轮中裹着尘土与人的内脏,地上的血液被一层盖着一层的沙土埋没。炸弹的强光照到他身上的时候,他无法恐惧,也无法顾及旁边人的呻吟,何况那并不是一个法国人。

“抱歉……”他身旁的英国人试图撑起身子,但刚立起来又跌回了雪地。弗朗西斯按住对方的肩膀,指了指那边已经没有了人影的村庄,告诉英国人:“军队离开了,这里比较安全。”

“非常感谢。”说完这句话后对方再没了言语,他勉强倚着石块坐下,抖落自己大衣上的雪。他和弗朗西斯一起,缄默地望着对方。天色渐暗,对面山头的积雪熔成一大丛火焰,似乎荒芜之地也有了色彩。弗朗西斯转过头来看英国人,英国人的伤不算严重,但山里除了枯木和雪便再无一物,他们必须尽快找到法国部队所在的地方。

“你还好吗?我们得走出这个地方。”法国人拉住了即将滑下石块的英国人。对方只对着他点了点头,没有说话。长时间停留在雪地里还有被冻伤的风险。夜晚,这儿的温度将比现在更低。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现在就得下山。

英国人终是扶着石块站了起来。弗朗西斯给对方折了根树枝,他在前面,英国人在后面。有风贯进他们的领口,他们逆着风呼吸,吐出的气体几乎要结成冰凝。天又暗了一层,弗朗西斯依稀能看到山下村庄中的房顶,但也只是那么微小的几点。他转过头去看英国人,对方的眉毛像是结了一层霜。本想向法国人示意自己无事的英国人却被一颗石子绊倒,弗朗西斯帮对方稳住身子,轻声问英国人需不需要自己帮忙。对方只是对他竖了个不算漂亮的中指,又低下头来继续赶路。

几个月后他们在提起这事,亚瑟――那位英国兵在弗朗西斯面前毫无顾虑地笑出声。他拉来法国人放在自己肩上的手,对弗朗西斯这么说道:“青蛙佬,别把我当脆弱的娘炮。”弗朗西斯只是找了个地方坐下,一言不发,任由充斥着战争的味道的空气溢进他的肺叶。

而现在,他们依旧在山上一步一顿地走着,法国人和英国人的步伐在夕阳下被无限拉长,沙金色的头发也渐渐暗了下去,淡在了仅剩的阳光中。不知是谁第一个迈上了平地,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他们才有进一座破败的房屋。他们找了个还算宽敞的屋子,简单打扫之后便安顿了下来。弗朗西斯给英国人重新打理了一下伤口。屋子里面没有床,他们勉强挨在一起,用军服把自己裹上,在空寂的夜中挺偶尔挤进窗户的风声。弗朗西斯问对方的名字,亚瑟,亚瑟·柯克兰用烂了的名和姓,在荒野中却是无比难得的字母。

亚瑟靠在弗朗西斯身边合上了眼,只有法国人,还在努力透过黑暗寻找些什么。他知道那是一个英国兵,他无法承担起对方的重量。再开到这片土地之后,生存和死亡便不那么重要了。他没法去帮那个被炸弹炸伤的英国兵,但他救了亚瑟,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做的目的何在。他一遍遍问自己为什么要救一个英国人,但他找不到答案,或许他永远都无从知晓。

在这种无休止的个人对话中,弗朗西斯终是感受到了一点儿倦意。他紧了紧自己的衣服,偏头看了眼亚瑟后沉沉地睡去。他没有无数个明天,他只有一个,又一个,再一个的闻得到血腥味的夜晚。

最终是一阵风把他们唤醒。弗朗西斯拉起亚瑟,示意对方和自己一块儿去寻点事物。村庄里的原住居民大多都转移到了别的地方,只有几座小房屋隐隐有人活动的迹象。弗朗西斯敲了敲一户人家的门板,开门的是位上了年纪的妇人,看上去有五十多岁。她的衣服仅是几块破布,手的皱纹处似乎积着尘土。她让两位士兵进了屋,塞给他们一些硬邦邦的面包。她看到英国人身上的军服,抿着嘴停顿了许久,随后问弗朗西斯,亚瑟是不是英国兵。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她又长久地望着英国人,直到弗朗西斯把亚瑟拉出门后,她才稍安心地叹了口气。

弗朗西斯本想说点什么,亚瑟缺上前示意他不要再发出声音。他们啃着那些硌牙的面包,踏着还未融化的积雪往另一间屋子走去。亚瑟站在门外,透过积着灰的窗子看屋内弗朗西斯与老村民的交谈。出门后弗朗西斯朝他挥了挥手中的面包,他们顺着村里的那条小路走回自己的屋子,无所谓空寂,也无所谓已经离去的军队。他们在房子门口点燃了一小堆火,借着火光看对方泛着橙的发丝。弗朗西斯掰了一半面包给亚瑟,一点儿面包屑落入火堆。法国人看着对方有点儿艰难地咀嚼,对方身后还有漫天的星与满地的白雪。

几首法国歌谣被他唱出来,落在了地上。他对上亚瑟的眼睛,抓起对方的手指天上的星斗。那是天狼,另一边是北斗。他一下子顿住,而后又看向亚瑟。英国人的军服已经干透了,但对方的发梢上还挂着一点儿水珠。他问,你冷吗。并不冷,只是有点儿凉。英国人把目光移向别处,他说,有点想看到泰晤士河了。

“塞纳河也很美。”弗朗西斯挤出这么一句话,有点儿没头没脑的,“等到战争结束了,你就可以回到英国。”

英国人只是嗯了声。这儿只有他们两个,以至他都分不清自己究竟在何方。英国是在和德国作战,还是在和法国?他不明白,也不想明白。他只是个刚上战场的新兵,跟随着军队从一个村庄走到另一个村庄,走进一户人家,又走出一户人家,好像在家乡的生活也是那么渺远的一个幻影罢了。

“弗朗西斯。”亚瑟叫他的名字,他问他是否要回军营,对方只是轻微地点了点头。

“你是新兵吗?”弗朗西斯这么问他,亚瑟没有回答,只是兀自跟他讲起当兵之前的事情。“我在英格兰有一所房子,正靠着港口。那边来往的人不多。我每天清晨都可以看到泛着金黄色泽的海面,就像《日出·印象》中的那个场景。我觉得我自己是活着的,我的周围还有英国歌谣。”

弗朗西斯只是把手搭在英国人肩上,有太多的事情他无法说出口。他还记得自己走在塞纳河边时,对岸的萨克斯声融在了风里。他从未这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不是一个战场上的怪人,而是真正的法国人。那时候他还可以在河上坐上一整晚,任凭小舟随着风和流水漂向远方。他站在法国的土地上,哪里都有他的栖身之所,那不是一片荒原。

晚上,星子很亮,一点儿微光把他面前的房屋笼罩了起来。那座屋子似乎要烧起来了,终有一天它会烧起来。在火堆发出的光中,弗朗西斯看到了他自己。

“走吧,去黑暗的地方。”亚瑟把火灭了,独自进屋,弗朗西斯关上了门。

之后的几天中偶尔有英国兵经过,亚瑟只是站在房屋门口,看着他们从山的这一头走到山的那一头。法国人偶尔会询问亚瑟,要不要回英国军营。亚瑟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弗朗西斯知道他在看什么地方,他们看着的,是同一种东西。

天气有点儿回暖,山那边的雪先薄了一层。之前搬到别出去躲避战争的居民也陆陆续续地搬回。居民们偶尔会在他们的屋子前停留一会儿,看到亚瑟的军服后又低着头离开。弗朗西斯用身子挡住玻璃窗,而亚瑟只是摇摇头,让他离开。有时亚瑟也会问弗朗西斯,自己回英国军营后,对方的生活会不会少一点麻烦。但谁都不清楚,下一场战争将在什么时候打响 等山头上的雪都融化得差不多了,又有几颗炮弹落在了这块地方。弗朗西斯和亚瑟爬上一个小山头往远处眺望,军队,成片地军队正在朝这个方向赶路。“我或许该回去了。”亚瑟转过身,跟弗朗西斯这么说,他身后的太阳正在下落。

他按着法国人的肩膀,在对方的耳边低声说着什么,弗朗西斯却一句都没有听清。天色渐暗,亚瑟扯了扯上衣,拾了根木棍便往英国军队的方向走去。“我们在有光明的地方见面。”他说。弗朗西斯眼中的亚瑟逐渐缩成一个小点,最后彻底地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他从另一个地方下山,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往法国兵所在的地方赶。夜晚的星子挺多,法国军营的风光也挺亮。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但在快要接近那个建筑物的时候,有人拦住了他。对方核查了一下他的身份后把他带到了一个小房间里,那儿有三个法国兵。他开门的时候依稀听到了那些人的交谈,他们谈论法兰西的一次失败,谈论那些愚蠢又自大的英国人,谈论英国人的炮火又打到了法国村庄的哪个部分,英国人的坦克上还卷着法国人的内脏。他突然顿在了门口。

这是哪一次战争?不知道,也不必知道。

弗朗西斯最后还是推开了那扇门,他走到有灯光的地方,满脑子都是火把后面亚瑟沙金色的头发。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在光明的地方遇见亚瑟,再也不会。

星期六的下午,弗朗西斯在露天广场上看了部电影。电影到不像是法国人拍的,如果忽略背景中纷纷往一个地方逃跑的士兵,那些台词还有点振奋人心的力量。前排传出了几声酸楚的笑,弗朗西斯闷得不行,找个窗户跃了出去。他回到军队也有两个月之久,敌人并未攻打过来,他们也就一直驻扎在这个村庄旁边。

弗朗西斯偶尔会去英军驻扎的地方,扔几张小纸片询问亚瑟的情况。但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关于那个英国人的消息。真正又回音的那天是五月四号,法国刚打完一场热战,撤退途中弗朗西斯看到了地上扎眼的白色。他不顾周围的人,冲上去捡起了它,久久地握在手中。他没敢仔细看,一路上只是握着,随着军队撤退,就像是混进死人堆里的一个活生生的人。最终,他看了眼手中的纸条。纸条不是亚瑟亲自写的,但估计是他们军队里亚瑟的朋友看到了消息,出于好意给的回复。纸上的字很潦草,勉强能看清楚个大概。那简单的一行字,他读起来却无比吃力,和他一个人走在雪地中的感觉一模一样。

“你说亚瑟·柯克兰?他是我的队友,前几天在交战中被炸死了。我们都不知道他生在哪里,有什么亲人,只能把他草草埋了一下。”

这是哪一场战争?不知道,也不必知道。

纸落在了地上,弗朗西斯继续向前。山上没有别的士兵。他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向何方,似乎整个战场上就剩下他一个人再独自前行。最终他停住了,他开始思考自己在哪里,开始思考军队在哪里,但他无法得到一个答案。或许睡眠要比思考容易得多。于是他躺下,望着天空,太阳即将落下,山的那边又开始下雪。

再次醒来的时候,弗朗西斯是在一个岛上。他看了看枕边,没有人,一点儿余温也将要散去。弗朗西斯赶忙冲到门外,喊着亚瑟·柯克兰的名字。有人在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转过头去,亚瑟·柯克兰正站在他身后,手中还举着一个浇花的水壶。

亚瑟偏过身去让出一条小道,弗朗西斯揽住他的腰,和他一起进了那座木屋。亚瑟把两盘煎得稍微有点儿焦的面饼推到法国人面前。“你下厨了?”弗朗西斯把对方额前的碎发拨到一边,另一只手拿着叉子,把面饼举到半空中细细端详。“这是亚洲人告诉我的吃法,我做了两个。你不想吃就给我吧,房间里还有咖啡。”

“不不不,你的厨艺大有进步,至少比我刚认识你的时候好多了。”弗朗西斯有点儿艰难地咀嚼那块面饼,喝了整整一杯水才把它咽下去。他看着餐桌那边的英国人,对方已经开始收拾盘子了。他把餐盘递给对方时还在想该怎么教亚瑟做一顿稍微美味的早饭。

猫跳到了房间的桌子上,围着知道小花瓶转来转去。弗朗西斯从为想过亚瑟会这么讨动物喜欢,这或许和那些他看不见的精灵有点儿关系。动物是否能看见精灵?他无从知晓。但他看到过亚瑟对着空气,或者对着那只猫唱英国歌,那只猫还会时不时叫上两声。

十年前的这一天便是他们初遇的日子。那天阴沉沉的,海浪和风的声音一起往岛上袭来。半夜里,弗朗西斯被门外巨大的撞击声惊醒。他随手抓起一件衣服便冲出门去,海滩上,一艘不知从哪里来的船只撞上了暗礁,被海浪连带着冲十几米远,最后停在了沙滩上再不能动弹。弗朗西斯没怎么犹豫,提着裤子就摸黑进了船舱。他最终在驾驶室里摸到了一只冰凉的手。

将进六点,他才把船上的东西搬运完毕。很多衣服都被水浸湿了,唯有一两本书还完好无损。弗朗西斯把人背进自己的屋子里,坐在他身旁等那个人醒来。对方的衣着并没有那么体面,反倒像是某个小摊上最不入眼的货色。他的身上没有多少钱财,船上也没有特别贵重的物品,应该不是来经商的。

弗朗西斯给自己泡了杯咖啡,他啃面包的时候对方刚刚醒来。那个异地人咳嗽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他长久地看着木屋,最终告诉了弗朗西斯他的名字。

亚瑟·柯克兰。弗朗西斯原本以为这个名字会在他的生活中停留短暂的几天,或者几个月。但一年之后,亚瑟依旧住在这所房子里,与弗朗西斯分享这儿的空气与土地。岛上人不多,地理位置也较为偏僻,弗朗西斯和当地居民共同生活了五年之久,亚瑟到来后,他减少了与多与当地人的联系。他需要和亚瑟一起种更多的庄稼,才能喂宝家里的两个人和一只猫。亚瑟说他在海上流浪了很长时间,每天靠给船长打杂养活自己。他好不容易漂泊到这个岛上,只身一人,还好是只身一人。

弗朗西斯和亚瑟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相爱,然后结婚,同住在一个房子里,偶尔玩些浪漫。花瓶里的玫瑰有亚瑟照料,家里的猫也由亚瑟养着,而弗朗西斯负责养亚瑟。在星星稍微多一点的夜晚,他们会坐在家门口的草地上给对方唱些歌。亚瑟偶尔会说这生活太过平淡无奇,弗朗西斯这么回答:“我们也可以寻求些刺激的,比如――”

他们看着对方笑出了声。亚瑟把弗朗西斯按在草地上,却又被法国人抓住了手腕。最后,两个人在月亮底下滚出了草地,衣服和发丝上都沾满了泥巴和水珠。凌晨时他们才回到家中,简单冲洗了一下身子后相拥入眠。然后又是那一声“早安,弗朗吉”和“早安,亚瑟”。

弗朗西斯在岛上住了五年,他甚至有点儿忘了法国的风景。他对亚瑟说,他想寻到一艘去法国的船只,带着亚瑟去巴黎,不列颠岛,或是更远的地方。亚瑟没什么回答,他只是望着窗外的大海和欧鸟。过了很久,他才转过身去对弗朗西斯说,他不想再漂泊了,他也没力气再继续漂泊。弗朗西斯说亚瑟像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亚瑟没有反驳,只是一个人进了房间。

一般而言,一顿有玫瑰花的晚餐总是让人心情愉悦的。但亚瑟·柯克兰吃饭的时候紧皱着眉头,弗朗西斯同样皱着眉头看那位英国人。“剩下的你吃了吧。”英国人放下餐具离开屋子,留弗朗西斯一人在房屋中央解决剩下的饭菜。弗朗西斯喊英国人的名字,对方并没有回答。有那么一瞬他甚至觉得英国人已经乘船走远了,但当他冲出屋子的时候,对方还坐在外面等着,背对着他,也不知道在望向何方。

“弗朗西斯――”英国人很少直呼法国人的姓名,对方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收起你那老套的浪漫,我不想去巴黎,更不想去比巴黎还远的地方,我们就不能好好地留在这里吗?”

“老亚蒂,告诉我你今年多少岁数了?你活的真像个上了七十的老人。”

“闭嘴。我不想知道你的骨头里究竟装了什么玩意,你的空想既可笑又让人厌烦。”

“你太过了,老亚瑟。”弗朗西斯放弃了和这位英国人争执下去,他进屋,点燃了一根蜡烛,借着那一点儿发黄的光看书上的小字。估摸着一个小时后,亚瑟才推门进来,他没有和法国人打招呼,径直走到属于自己的左半边床上。弗朗西斯吹灭了蜡烛,躺在亚瑟身边,那晚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这便是整个故事的起点。年轻的法国人渴望看到一只把他带到远方的船只,而英国人只愿意在这个他偶然遇见的小岛上安排自己的一生。几天后,两个人的对话还是缺了一点儿温度。他们开始吵架,从偶尔的一两次,到每天一两次。他们共同养的那只猫开始时还会叫唤几声,后来也不敢在房子里发出什么声响。吵架的同时,他们把打野战提上了日程。他们在草地上时往往一言不发,亚瑟的眼睛看着弗朗西斯,又像是在看别的什么地方。弗朗西斯捧住他的头吻他的时候,他会更加用力地回吻,直到把法国人的嘴唇咬出血珠。他们亲吻的时候,像是要把刀子刺向对方的胸膛,没有人知道这样的冲动究竟原于什么地方。

于是,在亚瑟又一次下厨后,弗朗西斯终于忍不住,吐掉了那张故意放了很多盐的面饼。英国人只是靠在沙发上,一只手握着红茶杯,面不改色地看着法国人。弗朗西斯扔掉了亚瑟刚刚插进花瓶的玫瑰,同样面不改色地开始收拾餐桌。他甚至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何在。沙发上的那个人开口叫了他的名字,他像是没听见,独自走进厨房重新准备一个人的早饭。亚瑟·柯克兰终是冲到法国人面前,扯着对方的衣服,一句话也没说。弗朗西斯挤着眉头命令英国人放手,在那一瞬间他甚至想把对方按倒在地。什么浪漫体贴绅士风度,见鬼去吧。他面前只有刻薄、古板、不近人情的英国人,仅此而已。

“亚瑟,放手,去浇花。”弗朗西斯这么命令道,直到对方头发上的金色从自己的视线中消失,他才长呼出一口气。他就那么坐着,坐在厨房唯一一把椅子上,透过窗看正在浇花的亚瑟。亚瑟把水壶扔到墙角,指着地上的拖鞋让弗朗西斯再整理一遍。去他妈的刻薄,弗朗西斯骂了一句,当初就不应该背这个大包袱。

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而弗朗西斯便是最不幸的那种。英国人仿佛在一夜间变得不可理喻。有时他望向大海,想着大海的那一边应该有一个灯塔,或许点灯人就是一个法国姑娘――她可能还会一点儿乐器。海风把姑娘皮肤上的香水味都冲到了这个岛上,他离法国那么远,那么远,以至于他都忘了自己身在何方。身后,屋子里的唯一一盏灯灭了,就好像世界上只有他和那位姑娘。他听得见海浪声,海水溢进他的鼻腔,肺叶,他仿佛离法国又进了一点点。

弗朗西斯吹着冷风。在他即将睡着的那一秒,英国人的叫声冲去了法国人所闻到的所有的芬芳。这时候弗朗西斯意识到自己还在岛上。和无数个夜晚一样,他把鞋扔在门口,光着脚走到一间空的房屋里睡下,亚瑟就在他的隔壁――但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自然,他没看到月亮完全升起时,英国人蜡黄色的脸。海洋带走了弗朗西斯所有的思绪。他在远方姑娘的萨克斯声中渐渐入睡,好像他正躺在法国的某一块土地上。

亚瑟提着个水壶个法国人打招呼。弗朗西斯揽过对方的腰,把英国人拉进屋。那么跳到英国人的肩膀上,找了个稍微舒服的角落缩成一团。亚瑟走得很稳,也很慢,弗朗西斯在他身边缓缓踱步。“早安,亚瑟,你做了面饼?”接近房子的时候弗朗西斯停了下来,他看向英国人,而亚瑟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进屋。屋子里有一个蛋糕,上头绕着各种颜色的缎带。“今天是七月十四号,弗朗吉,恭喜你又老了一岁。”

也不知是谁先笑出声,英国人拼命按着肚子,像猫一样把身体蜷成一团。法国人靠在他身边,好久才停住了笑。屋子里突然变得寂静空旷。弗朗西斯偏过头去看亚瑟,对方还是把手放在相同的地方。

弗朗西斯试图把对方扶起来,英国人却拍掉他的手,独自进了房间。弗朗西斯追上去,拦住英国人,他看到了对方和月亮一个颜色的脸颊。

他似乎和对方说了什么,但又什么都没听到。胃癌,是胃癌吗?大概是吧,反正很难治好,没什么办法了。回法国?太远了。

弗朗西斯又问了一遍。这一次英国人终于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亚瑟扯着法国人的衣袖站起来,扶着墙壁一点点下了楼。弗朗西斯在他身后喊他的名字,没什么回音,什么也没有。

他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品尝早餐,吵架,以及打野战。亚瑟开始试着写点东西,或是在破布上面画画。他用掉的那些纸张,都被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里。弗朗西斯走到亚瑟旁边的时候,亚瑟总是把本子合上,走到窗台那边继续完成他的作品。他们说话的次数比之前更少。弗朗西斯呼唤对方的名字,而英国人隔半分钟才能反应过来。而后,他拖着鞋子缓缓进了厨房。弗朗西斯看着对方眼睛的时候,亚瑟会偏过头去,或抬起头给对方一个白眼。“收拾好你的鞋子。”英国人总是这么说。

他们偶尔会去岛的另一边逛逛。那儿有乌龟和海鸥,但总是离他们很远。亚瑟站在一块石头上,凝望着海与天的交界处,偶有海鸥从那条线上划过,然后又飞远了,永远地消失在英国人的视线中。这时候弗朗西斯会抓起亚瑟的手,指着天空,告诉他那边的是北斗,这边的是天狼。星空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在它的某一角正酝酿着一场海啸。亚瑟喜欢这个说法,以至他每看到夜晚都会反复念叨这么一句话。弗朗西斯略有些疑惑地看着他时,他指指远方,一言不发。

“你想法国吗?”一个晚上,英国人这么问弗朗西斯。弗朗西斯停顿了好几秒才会过头去看英国人的脸。法国人点点头,但也只是点点头。亚瑟·柯克兰把手搭在对方肩上,在他耳边低语,“反正我就要死了,你回去吧。”

弗朗西斯再一次略带诧异地望向对方,英国人皱着眉,也不像是在说笑。他不知道自己费了多大的力气才把那句“你怎么办”问出口。英国人说,他会永远留在岛上。

这便是关于法国人的故事的开始。弗朗西斯找回了亚瑟来这儿时驾驶的那艘船,花了六七个晚上才把它彻底修好。他甚至独自一人,驾船环绕了小岛一周。等他和海鸥一起回到木屋的时候,他看见自己的屋子泛着金黄的色泽,亚瑟的手里拿着火把。

“你可以走了,弗朗西斯,开着你的法兰西号远走高飞。”亚瑟面对着他,地上有一个巨大的麻布袋。弗朗西斯冲过去把亚瑟按在布袋上,不知是谁先打了谁一拳。最后,他们两个人在草地上滚做一团,衣服上都沾满了泥土和水珠。身后的房子在火光中冒出奇异的温暖,整片海域都被亮光照得清晰无比。弗朗西斯听见亚瑟说,走吧,别再回来。 他驾船离开了海滩。在回头的那一刻,他又看见了亚瑟·柯克兰。刻薄的、古板的、不近人情的英国人在月光底下朝着那座熊熊燃烧的房子跑去。弗朗西斯刚想喊对方的名字,但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已经踏上了那条既定的轨道。

星子还是很亮。弗朗西斯能分辨出北斗和天狼。火光在他的眼中变成一个微小的点,很快,连一点也没有了。他一个人在海上,能听到的只有海浪拍打船体嗯声音。渐渐地,他听到了法国姑娘的歌声,他甚至能闻到对方衣服上的香水味,有那么一瞬他觉得自己已经到了法国。

于是他再一次迎着阳光前行。大洋上烟波浩淼,光散在了他的桅杆上。他拉起船帆的时候还在哼唱着不知明的法国歌谣。海面上时常有风浪,但都不足以把弗朗西斯的船打翻。法国人就这么独自前行着,身后的岛也是个渺远的幻影。他朝着法国港口的方向驶去,直到看到对面的灯塔的那一晚,他才停歇。亚瑟总说,星空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在它的某一角正酝酿着一场海啸。的确,在北斗星又一次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的时候,一个巨大的、十米高的浪打向了“法兰西号”。整艘船上流淌着水声,弗朗西斯又一次真正听到了海浪的声音。海水溢进他的鼻腔、肺叶。他在船舱中安睡着,好像已经踏上了法国的土地。

他醒来,两点半。他寻思,为什么突然醒了。房间里依旧没有亮光,窗外,寒蝉的鸣叫声被放大了数倍。窗户是半开着的,帘子在空中划过一个弧度,又落下去了。桌子上有一个被拆开的信封,信纸却不知道去了哪儿。钢笔在桌子一角,他没有看到笔盖,估计是被风吹落在了地上。

房间里除了他便没有别的人了。他记起翻阅到一半的文件,七月四日的安排,还有几个月后的那场会议。而后――大概是三分钟之后,他记起了自己的名字、工作、职位。他叫弗朗西斯,也叫法兰西,他正履行一份名为法兰西的工作。

手机的信号灯还亮着,弗朗西斯划开屏幕,上面是阿尔弗雷德和别的美国人一起收拾残局的照片。照片旁边有一行小字:真可惜,亚瑟没办法到场,hero本想让他看看美国的亚特兰蒂斯号。

弗朗西斯突然掀开被子。他四处张望,好似有人正站在床头对着他微笑,但当他起身时,窗帘那儿是空的,没有人。

弗朗西斯走到桌前,拾起那只钢笔。他打算给那个人写一封信,再寄到英格兰。地图上有这个地方吗?这无关紧要。他找了张金边的纸,坐下,紧抿着嘴,笔在他的手指尖转了一圈。他终于写下了第一行字。

拿到这封信时你可能会惊讶无比――那个法国青蛙居然会给我回信。请原谅我,我一直抽不出时间去你那边看一看。美国刚办好他的国庆,我的国庆也要到了。

你还记得我们十几年前一起养的那只猫吗?你走后没过多久,它也走到了尽头,被埋在了我房子的后花园里。我没给它立碑,那一抔土上长处了个小芽。我猜它会长成猫的形状。等它完全抽出来了,我会拍张照片寄给你。你说那只猫可以叫“弗朗吉”,好吧,它跟着我住后就改名“亚瑟”了,我希望你不会介意――请不要再拿我们国家的面包打我。

我的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今天上午,我在歌剧院看了场《歌剧魅影》和《猫》。回家的路上下了点雨,我没带伞,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雨天总是会让我想起我们一起看的电影《雨中曲》,那的确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你总喜欢回忆往事,其实我也一样。过往的贝壳总是熠熠闪光的,无论它们安睡在沙滩的哪一个角落。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弗朗西斯还是法兰西在给你写信。我们多久没见面了?大概二十年吧。二十年我也做不了什么事情。全球气候变暖的情况已经被控制住了,很多国家都逃脱了被水淹没的命运,包括我。我的房子全干了,巴黎的街道还是挤满了行人和车辆。没错,它和你二十年前来这儿看到的景象一模一样。

二十年间我也去过英国一次。我不是到你们那儿开会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游客。刚下飞机的时候我就闻到了空气中那种潮湿的气味。我订了家酒店,离伦敦不远,不过你也看不到我。第一晚我没去任何地方,只是坐在酒店的单人床上,想着你应该还在批阅文件,或者连夜拟报告的草稿。我就这么坐到了半夜十二点,十二点之后你给我发了条信息。你说你可以去巴黎度个假。你祈祷着不要在街上碰到我,其实你也碰不到,我的飞机挺晚,刚好和你的错开。

这是件值得庆幸的事?不,恰恰相反 在与你分开之后我总会产生一些奇妙的幻觉,这可能是所谓的精灵们的功劳。我差点把一大笔资金花在研制和你相似的机器人上,这又蠢又不切实际,你肯定会这么说。不过我不在乎,因为你不可能乘飞机到巴黎和我打一顿,再乘飞机回伦敦。你现在估计真的要打我了,不说这个了,继续说旅游的事情吧。

我在英国停留了十天,那些著名的景点我都游了个遍。最后一天我待在宾馆里,听一些钢琴曲或民谣,其中很多都是我们打仗的时候一起听的。临近中午十二点,我下楼去买了杯咖啡,走在路上时突然看到了你。我绝对不会认错的。你还穿着那套过时的西装,脚踩着一双黑皮鞋走在英国的街道上。我差点喊出了你的名字。

亚瑟,你并没有看到我。你只是向前走着,独自一人,似乎是要赶着完成某件事情。我就在你身后,十米远,手上还有一杯咖啡。我不希望你回头,一点都不,你就这样走着,我跟着就好。

从英国回来之后,我多了一大堆需要处理的文件。一开始周边的灯还是亮着的,到最后只剩我房间中的一盏。如你所说,我不擅长熬夜,我所做的仅仅是把那些文字浏览一遍而已。

另外,我已经很久没有做梦了。但就在昨晚,确切说是几个小时前,我做了一个长久又奇异的梦。梦里是有你的。你先是一位流浪者,再是名士兵,最后成了简简单单的英国人。我恳求你带我离开,或是让我离开,让我在死亡中安然入睡。但梦醒的时候我还是活着的――四肢健全的我像一个已经去世的人安然踏在这片土地上体验那一点儿宁静――我不知道我究竟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让我死去一点点――当我放下武器,我会不会成为弗朗西斯·波诺伏瓦?

然后我彻底清醒了。我拾起桌子上的笔给你写这封信。我本以为我会写几大张纸,现在看看仅有一面而已。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再来巴黎看看,或许我们还可以一起看看海。你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这就够了。

现在是凌晨,五点半,我该准备上班了,你该睡了。

希望我们能再次相遇,晚安。

你的弗朗西斯·波诺伏瓦

那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法国人披了件大衣走在塞纳河边,对岸有萨克斯声,但也只是轻微的一点。河上有只客船,不过是往反方向开的,到不了他这边。弗朗西斯紧了紧上衣,抬头往对岸望去。那边有一个孤零零的人影。他看不真切。于是,他试着喊那个人地名字,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认识那个人,明明他只看到了一个即将消逝的影子。

他喊,“A――”、“Ar――”、“Arthur――”。

那个人似乎听到了什么,转过身来面对着他。

“Arthur·Kiland――” 绿色从他眼底里升起。他扯住身上的衣服,以最大的音量往对面喊道:“我是弗朗西斯·波诺伏瓦。”

这便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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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老友米

其实没有真正做功课,本来想去新疆的,但是假期太短太赶,所以定了青甘环线。这个路线非常成熟,串联景点多,并且各具特色。西北整体干旱,但在较大山系的迎风坡山麓地带,水草丰美,堪比江南,加上沙漠戈壁和高山雪峰的映衬,奇美丰富,令人赞叹。这一圈下来,油菜花海、肥沃草原、高山草甸、雪山湖泊、大漠戈壁、七彩雅丹,都能看到。而这些对于生活在中原的人来说,都太有吸引力了。(有人说我这文章是复制粘贴的,其实除了摘选法规之外没有一个字是复制粘贴的
,估计是因为大家看过一些帖子前面摘选一段百科给大家做科普,顺便装作自己很有文化。但那不是我的作风)

但是由于西北的地形复杂,居民点也稀少,所以在西北自驾,“线路”最重要。之前自驾云南、海南、山东,都没有重视路线攻略,瞎走瞎绕都不会离文明太远。在西北不一样,大路不走你就走进荒野甚至无人区了。所以,一直对西北这块儿心存敬畏。


走青甘环线的这个想法很早就定了的,但是攻略一直没有空去研究。我平时倒腾改装太忙了,加上带带儿子,实在是没空。功课没做足,结果就在小苏干湖“无人”区(禁牧期的牧区成了无人区)走了30公里搓板野路,光顾着逮兔子,才发现天快黑,油要没,我还带着俩女人一小孩儿。

7月6日-7月22日(如果把西宁做为起止点是7月9日-7月19日)。媳妇儿下一学年教高了,开学时间特别早,河南的学生可怜,老师也可怜啊。暑假只有7.1-7.22,就这我因为改车的事情还磨蹭到7.6才出发,就这还剩一些细节没做完,带着工具和材料一起出发了,路上休息时接着干活儿吧

挑着重要的说一下:锅碗瓢盆一大堆、各种食材和调料、水管、电线、扎带、手机及周边、风扇、发电机(空调用)、备用油箱水箱(西北特色)、四季的衣服鞋袜帽子特别是小孩的(青甘大环线气温差异太大)、儿子的玩具和画册一大箱(防止在途中坐不住车)、自行车(溜娃神器)。连洗衣机都带,可以想象我车里得塞多满。

这里提醒一下,装载行李要尽量维持原车的配重,包括改装挪动也都要注意,前后配重要以车轴为参照,由于我们的车子多为中后置轴,车前置物箱装50公斤的话,车后部卡座下方可能就要装80斤才能不破坏原车配重(仅仅是举例,具体力矩要具体量算)新加的东西一定要前后平衡。左右配重容易计算些,对称即可。强调配重,是因为这关系着行驶稳定,重物尽量布置到车轴附近,轻的放两端,但是车内的储物空间并非前后左右对称,所以具体情况自己把握。原车水箱是在车轴之后,满水空水状态时配重会有变化,虽然我们不可能随着水量变化不断调整行李的放置来维持配重,但是清楚这一点有好处。这是个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所有拖挂都这样,理论上一分为二跨在车轴两侧最合理。

我房车前部上下铺部分的改装,增加了太多储物空间,两床被子、媳妇儿和儿子的超多衣物、洗衣机、锅具、米面豆等食材再加上窗机空调,车前三角区域燃气热水器是5公斤气罐,如果不调整配重,前面就太沉了。所以我把两块铅酸都装到贴近车后壁的位置,还有新加的22升饮用水桶也靠后布置,再加上后挂自行车,整体配重才算合理。我一直说用媳妇儿的称称一下,现在还没称,我每次出门装满行李之后都会搬一下车头,单人能搬起来为准(虽然不精准但也没必要每次都称),我估计我的舌头重量是80公斤左右。

这个大家很关注,就挪到前面来吧。把河南新乡长垣县作为起始点,这一趟行程5500公里,油费4400,高速费1800(环线部分多国道)门票食材1000。总花费7200,我两口子加上媳妇儿的表妹三个成年人,加上一个小孩儿。别算人均花费了吧,没啥参照意义,花法儿不同差别太大,除非是跟团游,只算必要开销,还有点参照意义。我们开房车出去这几趟,从来没住过宾馆,没在外面吃过饭(海南吃过两次后安粉儿,这趟返回西宁姑姑请了一顿烧烤除外。)

算算油耗,.8元每公里,百公里80元,油价7.19-7.49,按照中间值7.30算,80/7.3=10.958,即每百公里10.96油耗,符合预期。之前山东和海南两趟房车游,油耗差不多也是这个数。考虑到这次西北翻山越岭无数,这个油耗我自己刚开始也有点难以执行,但是实际上,上坡油耗惊人但是下坡是零油耗,所以总油耗10.96还是符合常理的。拖挂油耗一直是大家最关注的,很多人想着拖挂一定非常费油,然后听网上谁说“翻一番”“20个”就深信不疑,北京40单车就得十五个油,拖房车跑120才20个油一点都不意外,因为速度越快,油耗中风阻占比越大。拖挂个头大,风阻大,在高速上跑120是超级费油的,我这趟导航记录中最快车速126,但是总体讲极少超过120。这趟除了返程宝鸡-洛阳段持续100+之外,基本上高速90-100,并且去程走的福银+青兰,修路和隧道超多,限速60,高速长坡80,陡坡60。这趟还走了很多省道县道甚至乡道,省道长坡70,陡坡40以下。平均车速低,风阻占比小,油耗比较省。再说多点,我这车子单开前车平时大脚油门习惯了,都在10以上,去年一个车友开出6.8让我特别惊讶,今年有一次回老家一路省道,刻意温柔着开,竟然也开到7以下。所以在网上晒油耗来评车真的不应该说太绝对,每个人的驾驶习惯和车速的差别太大了。

拖房车跑了一万六千公里了,每顿饭都在房车上做的,车内做饭的设施绝对不应该当做摆设,进口的房车内部厨台更完善,虽说有饮食习惯差异,但是咱也并非每顿都爆炒,况且风雨蚊蝇很多因素会让你在外面做不成饭。


自制油烟机,就是灯罩+风机+烟管。下方的厨台也是被我改得看不到原厂的样子了,但是超级实用,篇尾的改装部分有详细图解。


为了洗碗方便,换成了20厘米深的不锈钢水槽,而右侧固装卡式炉的台面下沉只有11厘米,所以抽屉外饰板是阶梯状的,右半部的设计是为了立着收纳瓶子的(媳妇儿不懂,仍然当做平抽屉用了)。


拓展之后的台面,放食材太方便了;水槽上方放菜板,边缘是硅胶的,不会滑动;巨丑的水龙头是为了方便冲洗水槽,其实厨台侧面有喷枪,回头还把这个水龙头换回正常款;卡式炉下沉固装,不用再每次做饭都收拾。



这些盒子是出发的时候媳妇儿放上去的。到西宁接到表妹她睡上铺就把这些挪到了铺下。


下铺下方置物箱开了侧门,两个带轮子的置物箱塞进去正好。


卡座沙发下方自己开的侧门(没做门)。由于是一体成型的玻璃钢沙发基座,所以在开口顶部我用两根角铝加强了。


吊柜里堆得乱七八糟的东西


另一侧是奶粉尿不湿厨房用纸




都是家常便饭,媳妇儿爱做饭。



敦煌买的辣椒,个小却奇辣,下饭!



出去旅游当地特色美食可以尝一想,但是顿顿都在外面吃也难受,更别提带孩子,更吃不好。有房车的最大好处对于我来说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媳妇儿给我做的家常饭。我们结婚快五年了,在外面吃饭次数不超过十次。

媳妇儿从小学到大三都是大胖妞,(丈母娘的智慧,好好学习不分心
)这里还有个小插曲,一次在丈母娘家我看到了她减肥前的相册,被她一把夺过去销毁了,她大四刻苦减肥还真的就减下来了,刚瘦身成功就遇到了我,从来没把自己当女生的她,没挡住我的“全天候攻势”——历史地理一个办公室,我上班就盯着看;青年教师都是去饭堂吃饭,我就厚着脸皮凑一起;下班她回宿舍太无聊,我就带她兜风、打球、打游戏;我还装得很绅士地背过身去换衬衫,其实是秀了一把背阔肌(那时我还有锻炼,一身腱子肉);还有一次是她摔了腿,二话不说抱她上三楼不带喘的,把她惊讶的呀,之前她一直以为我是小鸡仔呢。。当她生活中已经到处充斥着我的身影的时候,英明的校领导让我到外地听课学习几天,她这才发现已经没办法适应没有我的日子,于是我趁热打铁一举拿下。那年她23岁,我26岁,打了半辈子光棍,终于总结出这套经验。。。。。。一定得教给我儿子


扯远了……等等,我想再扯一会儿……在一起之后,16小时的陪伴,变成了24小时,每天上班路上都问我饿不饿,想吃甜的咸的,荤的素的,回家就给我做好吃的。

媳妇儿的厨艺都是百度的,看着手机上的菜单备料,一回就成功,各种中餐、西餐、糕点、饮料样样精通,把我养得呀……比以前更瘦了……


所以我们基本上没出去吃过,觉得外面的饭菜太油太咸太多味精,吃完渴很久。之前小车自驾,没办法自己做饭吃很不舒服,现在我就叫我这房车“后勤保障车”,吃和睡,都跟家里一样舒服(酒店的床单膈应是否洗过)。

还是扯远了,说知足,我们俩对物质上的要求都不高,不知道内情的以为我俩过着多奢侈的生活,其实我俩的消费全都是性价比取向。看似什么都买,实际花钱并不多。比如我们在学校的房子,可以免费住但是带不走,私立学校又不是养老,可能很多人都选择了将就一下什么都不添置,而我们买了全套家具家电还亲自粉刷了彩色内墙,不管住几年,这几年里面都应该让自己住的舒适。其实我们也没花多少钱,地中海风格的沙发、衣柜、桌椅、床,全都来自淘宝,冰箱空调滚筒洗衣机和烟灶套装全都是高性价比的海尔,999的40寸暴风电视,2999的极米投影可以看180寸的3D,手机也一直用华为千元机,前年教师节发福利才用上华为P9,觉得已经高端得不行了。

两辆车都是奇瑞,第一个53500,第二个59000,换车的时候不少人劝我应该“一步到位买个十几万的”,我不认同,为什么要舍弃又便宜又喜欢又好用的,非要花更多钱买个贵的就能一步到位了?换车就要买个贵的让自己在未来几年内不敢再换车?那叫不懂自己真正要的是啥!我这七座旅行车2米8轴距1565公斤车重,空间大、开着稳,六万块钱轻轻松松圆了旅行车情节我多得意啊。后来也是因为爱好,自己改了一下前脸和A柱,美到不行,到现在每次看到还都沾沾自喜、啧啧称叹。我知足,我不在乎那些虚的东西,我只遵循内心。

如果当初换车花了十几万,估计媳妇儿也不会允许我第二年又买房车。虽然这房车只有五万块,但是这是我们确实需要的东西。因为有房车之前每个假期也都要自驾远行,吃住真折腾——找酒店,费时费神还膈应卫生;找饭店,不合口味又油又咸。景区太贵,城市太吵,这还是旅游么?我要自由!我得有房车!走哪儿哪儿有家,困了躺床睡,饿了做饭吃。这样才能有好的状态去享受美景。

旅行是我感兴趣的,房车本身也是。拖着它跑了一万六千公里,最快开过127但是稳稳的很踏实。全车上下研究得透透的,因为我确实感兴趣这些东西。通过旅行用车发现不足,创新思路琢磨改进,还亲手把这些想法给实现,并且做出来的方案得到很多车友的认同,连厂家都相中了进行了量产,我多得意啊。这车子没啥高科技含量,太高科技了我这学地理的也研究不了了。纵梁是一整根儿,厚厚的钢板裁切折弯一体成型的;靠橡胶垫提供缓冲的扭力轴,不是弹簧+减震桶的结构,轻度烂路保证家具不松动而已,不能越野。刹车是电磁的,鼓刹保养的间隙调节方法和大货车一样;车内的上下铺,传统思路都是下铺为主、上铺将就,我就颠覆传统把上铺下移做主铺,做了部分折叠设计,下铺坐人时不碰头它还可以当沙发靠背,并且上铺剩余未翻折部分仍然可以堆放被褥枕头不用挪地方。空调装到下铺最左侧不影响储物,冷气出风口用新风管导流到高处更利于内循环。厨台水槽加深冰箱下移还榨出空间做抽屉,两侧增加折叠板拓展了台面做饭更方便,取消原来的电磁炉台面下沉以固装卡式炉再也不用费事收纳。还有更多的水路电路木工活儿的改动,我全能自己做,一直喜欢动手操作的我太享受这个过程了,现在我两岁半的儿子都会用锂电钻固定角码了我多自豪。


媳妇在西宁买的拉条子自己拉的,加上大块牛肉,味道杠杠的。


这个超大的饼吃了几顿也没吃完,最后坏了。。。

7.6晚上7点半才收拾好东西(其实好多东西都落下了)从长垣出发,出发先到洛阳接儿子,晚上 11点多才到洛阳,担心夜里去吵醒老人和孩子再睡不着觉,就在洛阳服务区睡了一觉,7.7早上去丈母娘家接了儿子,吃了午饭朝西宁进发,去接媳妇儿的表妹,中间不打算下高速了。但是媳妇儿看了天气预报说青海受台风影响全省多雨,所以路上就没太赶,走走歇歇让小家伙多下地跑跑(他学会了这句话),中间西安北服务区、会宁服务区睡了两夜,7.9下午才到西宁。

西安到定西段,没走连霍,走的福银+青兰,一路上各种修路,也减慢了车速。服务区停歇做饭吃饭带娃爬山(服务区后山)还有过夜睡觉,导致三四次过省界收费站走ETC都显示超时,退十来米走人工通道,不过没人多问,直接给刷ETC卡按客一收费,说平均车速小于六十迈就算超时要走人工,之前去山东盒海南也经常服务区做饭或者过夜,都没遇到过超时,可能只有个别高速才有这规矩吧。

7.10从西宁出发,青海全省还下雨,而甘肃是晴天,所以就临时决定倒着走环线,先去门源,再走张掖、敦煌。中间经过达坂山,爬坡时车速不断降低,只能降档来尽力维持转速,直到降到一档,“轻轻松松”地“爬”上去。涡轮车最大扭力从1800左右开始,但是自吸一般是在4000转左右才出最大扭力。所以当你3挡50迈1500转下到坡底时,你是没力气爬坡的,所以应该提前降档提高转速,2挡50迈3000转爬坡才有力,就这爬着爬着车速和转速也在下降,别等到蜗行,要及时再降到一档,利用高转速和变速箱大齿比才能出扭力。

下达坂山的时候太得意,还是犯了错误,一遍给儿子唱《猪爷爷的小火车》,一遍频繁轻点刹车三档五六十码下山。媳妇儿让我慢点开,我说没事(我把调节旋钮接到了前车仪表台,随着脚踩深度的增加而调大力度,起始点在1/3,所以拽的没那么突兀,随着脚刹深度的增加,旋钮跟着调到2/3甚至到1,刹车效果特别好,在刹停前归位到1/3 ,整个过程线性不突兀,调好了很舒服而且安全),正得意呢,出事儿了。走到一个观景台马上都能看到门源了,媳妇儿让我去房车上给儿子拿裤子,上房车时才发现一股打铁铺的味儿,这才想起来下坡没降档拖车速,频繁轻点刹车前车油刹力度还在虚量,50码下这几个连续弯坡持续靠后车鼓刹拽着两辆车,让后车鼓刹出现高温,雨水淋上去冒水蒸气,这就是我闻到的“打铁铺”味儿。没敢马上浇冷水,过了会儿才一点一点浇,等不太烫了才出发。

刹车机构的工作原理都是用摩擦将机械动能转化为热能再散发掉。鼓刹的摩擦接触面接近一整圈,刹车作用力大,所以大货必须鼓刹,但是封闭的鼓刹散热没有小汽车的碟刹好,所以不耐频繁刹车,这使得他不适用于频繁刹车的小汽车,更不适用于赛车,即便赛车更追求刹车力度。

遇到长下坡,小汽车也要降档拖住车速,避免长时间使用刹车导致过热失灵,而大货如果踩着刹车溜下坡甚至会发生轮毂崩碎,轮子飞掉。都是小猪佩奇的歌让我忘了降档下坡这基本道理。以为自己真的开的是“特克鲁格”。

小贴士:下坡低档拖住车速保护刹车,也为低档高转爬坡做准备,爬坡也更轻松。

一路阴雨,想着这门源油菜花看不成了,不知道明天天气怎么样。下了达坂山,走到青石嘴镇右拐就能通往门源县城的大路,往前走了没多远,就能看到“百里油菜花海”景区,进去看看,免费停车场非常大,停下做饭先。这时竟然看到西边的天晴起来了,东侧还出现了彩虹,完整半圆形状的彩虹第一次看到。虽然天色已晚,但是至少知道明天很有可能晴天,太棒啦!


7.10下午7点到的门源。门源油菜花的旺季是七月中下旬,但我们去到时花已经开得很好了,就是还没几个游客,超大的停车场这半边只有我一辆车,索性横停拍了照再说
。雨刚停,云未散,映着远处巍峨的山峰,别有一番意境。


第二天早上,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未驱散近处地面上的雾气,青稞、花草还有村庄映着晨光很显生机。远处达坂山也还在云彩的阴影里,黑黑的,透着一些雄壮。



站在这里,想让时间停住,就这样一直看着这幅美景,就够了。



刚下过雨,花瓣被淋掉一部分,透出了绿色的茎叶,不够金灿灿,但我觉得黄绿相间更显生机也不错。


“门源百里油菜花海“”可不是吹的,千万别听成“百亩”,实际是十万亩!!!!!!





早上吃完收拾完,本打算买票上观景台看花,一个来参观房车的回族大哥很礼貌,不是过来就往车里探头啥的,我就给他让根烟,他不抽,(是我大意了,其实人家的信仰是不允许做抽烟喝酒之类伤害身体的事的,人真能做到这么自律多好呀),他说绕过观景台这个山包,过去有路,可以有更好的景色。

小提醒:不要踏进油菜花田拍照,这不仅仅是花,是花也不能糟蹋,而这更是他们的庄稼。不要骂我“装什么道德婊”,我家有庄稼有果园,我知道种地不容易。再说,车牌上有“豫”,我不能出去给河南人丢脸啊。


不知道是因为我倒转走的青甘环线,还是因为旅游旺季还没到,整个花海被我承包了一样,太幸福了!



天上的云随时在飘,光影不停变幻,所以有的图亮一些有的暗一些。实在是太美了实在拍不够啊。


高原的晴天,那种通透、清澈,让人心旷神怡。(我是在写小学生作文么?


如果满屏都是金灿灿的油菜花,也没啥看头,青稞、花海、山、云、天,这才好看!


我举着3米的三脚架拍的,木有无人机
,一是老婆不让买,二是儿子肯定给我夺,三是我对电子产品很迟钝,记不住按钮和程式。


媳妇儿的表妹,还在上大二,不太好意思出镜。这一程多亏她帮着看着点小孩儿,还帮我们拍了很多合照。


十块钱一个的气球,一会儿给我放飞俩





带了“遛娃神器”来,没想这里到处是坡,下坡兜风挺爽,上坡可费劲了。


小家伙比我精力都旺盛,第一次上高原照样跑得欢。他喜欢爬高上低,摔倒蹭点皮,只要不流血,就会忍住眼眶里的泪水,说“然然是男子汉,然然不怕疼”。

见到女生,他会厚脸皮去拉人家手,有出息,将来不愁娶媳妇儿。见到友好的小朋友,他多数时候会愿意分享他的玩具,如果遇到个别不友好的哥哥硬抢他玩具,他会说“我是大恐龙~~~~,我很厉害~~~~”(我真是哭笑不得)。见到穿白色连衣裙的小姐姐,他会说那是白雪公主。当然,他其实很专一,最喜欢的是同事家的溪溪姐姐。什么时候不好好穿裤子了,就对他说“溪溪姐姐不喜欢光屁股的小男孩儿”他就让穿了。什么时候不好好吃饭了,就对他说“好好吃饭,长高高长壮壮,才能保护溪溪姐姐”,不过这一招也不是每次都管用。


帮助他时,他会说“谢谢爸爸”。他喜欢亲亲,喜欢拥抱,是一个非常温暖善良的小伙子。玩滑滑梯时会让着别人或者拉别人一把。他喜欢听爸爸妈妈唱歌或者讲故事,他最欢的动画片是小猪佩奇,我最擅长的是《猪爷爷的小火车》和《热气球之旅》,把故事和歌曲结合起来,讲完了唱,他百听不厌,并且现在几乎都快能独立讲下来还会唱。媳妇儿给他办了外面的图书馆年卡,我在房车上干活儿的时候媳妇儿就带儿子去图书馆看画册,他最喜欢的是《你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每当媳妇儿讲到霸王龙爸爸教小恐龙锻炼身体,他就会说“长大跟爸爸一样,壮壮的(这三个字说得特别萌)”,说得我心都化了。后来,霸王龙爸爸决定要让小恐龙回到三角龙种群,对它说“如果你能比我先跑到对面那座山,我就永远和你在一起。”小恐龙拼命地跑,口里还念叨着“我要和爸爸永远在一起”却不知道爸爸并没有往前跑,而是站在原地,向跑远了的小恐龙说“再见宝贝~~再见~~”,每当媳妇儿讲到这里,儿子都会扑到怀里“呜呜”地哭,其实我听着都要掉泪。

宝贝,我会尽量多陪伴你,我愿意,我不会离开你,直到你不再需要我。


过一会儿,这个气球就要飞向湛蓝的天空了

小家伙最喜欢说:“爸爸驮着你”“爸爸帮帮你”(他还不太能掌握“你”“我”的用法),什么事儿危险不让他弄,他就说“然然太小了,我长大长高高就会了”,这次出来,又是语言大爆发,会说“都”“可能”。

小孩之所以让人惊喜,因为他的起点是零,再简单的事情,都是进步,所以你感受到的都是欢喜。而我们面对自己的生活和爱人的时候,往往没那么容易满足,会有失望,会有受伤。能不能不要把所有东西都当做自己应得的,不要为得不到鼓励而气馁,不要为挣不了更多钱而郁闷,不要为一些小细节不像你想的那样而坏了心情。想象你本来一无所有,然后再看现在拥有的,该多满足!



媳妇儿说我:“你是一个知足的人,知足的人就一定会幸福”。其实她也是,她高中时是名校的苗子,应届考砸了也考了东北师大,毕业工作也是得心应手,教学成绩评比永远都是第一。本来多骄傲的一个人啊,竟然跟了我,房子都没要就跟我结婚了。

媳妇儿经常对我说:“我不需要你挣太多的钱,钱多了,无非是买上万的包,上千的化妆品,打扮的再好,你忙得没心思看,也没有意义了。我只希望你每顿饭都能按时回家,一起聊聊天,一起陪我们的儿子,好好吃饭,多喝水,少熬夜,不要让我一个人睡觉”。“一定要多陪儿子,让他像你一样温暖、善良,一起看着他长大,然后让他去过他自己的生活。” “等我们老了,我们就去周游世界,等再老一些折腾不动了,你就开个修车铺,我就开个小吃摊,做我们最喜欢的事情。”我要流泪了~~~





车头置物箱我买车时候就没让安装它,上完牌之后扔楼下被当做垃圾收走了。用管子做了一个支架,前端固定热水器,与车身之间的区域算是一个敞开式的置物架,上面放个破行李箱,里面装着气罐。丑爆了。
人长得够帅,别要求太多。


下午五点多,拍过瘾了,云也厚了,离开门源,去卓尔山。


不舍得走啊,下车再拍一张,但是光线已经不怎么行了。

走到青石嘴回到227国道,这里还有很多路边照相的,但是人和车明显多很多,景色也不如我们去的那里美。接着朝祁连方向走,儿子在车上睡着了,媳妇儿说趁儿子睡觉赶路吧,中间经过她最想去的门源马场有专人可以教学骑马,也没停。然后路过我最喜欢的岗什卡雪峰(当然不是登山,只打算停下瞭望一下),都没停。

沿着227,一直走到峨堡镇。岔路口左拐走302省道,去祁连卓尔山(这73公里的岔路明天还要再折返,回到227上才能去下一站张掖)。到了卓尔山景区,要爬一个超级陡的坡才能到半山腰的停车场,那个坡底还是个急弯+减速带,所以也没法冲坡,降到一档爬吧,比想象中的要轻松。第二天再下这个坡的时候媳妇儿才反应过来说这么陡是怎么上来的。车子没停景区停车场,继续往上走有个“山野牧歌”农家乐,是个铺满鹅卵石的斜坡停车场,我这前轮出现了打滑不过也轻松拖着房车上去了,这时大概七点多,九点天才会黑。

农家乐的人很热情,知道我吃住都在房车上就这也停车免费。一个大叔叫“老财”,60岁左右,竟然上过高中,他还给介绍个“小众秘境”——卓尔山旁边的另一个山头,不过路不太好走担心我前车托底,我说没事儿,走高不走低。

第二天上午单开前车下去找骑马拍照的地方,路边专门拍照的马30块钱半小时很便宜,但想不是草场不想骑。专门的马场要350一小时,太贵了吧。。。。算了,到牧场里看牛羊去吧。


峨堡到祁连中间的那条路,开得特别爽,来回开了好几趟,限速八十,路宽车少,有坡也无所谓了,因为车速高。黑牦牛个头比较小,没有想象中威武,反而有点蠢萌。跟牦牛长得比较像的北美野牛,那叫威武。


小家伙看牦牛有一点点呆,牦牛长得确实有点怪,特别像大话西游里的牛魔王。


给儿子演示助跑跨过小溪流



父亲是不是都这样?只要看着孩子健康快乐,根本不在乎自己变老变挫?


又是“爸爸驮着你”“爸爸跑快”“爸爸跑慢点,跑快就摔倒了,然然就哭了”。


“公牛先生” 这个不会挖路。。。。。并且,貌似是母牛。


河里木有鳄鱼,小羊很幸运



下午,“老财”介绍的当地农民骑着摩托车带路把我们领到卓尔山旁边的半山腰,只要100块钱。我这车第一次开这么野的路,挺有意思的。山的上半部是牧民围起来的草场,下了车步行上山只要15块,算是补偿被踩踏的牧草。如果坐景区的大巴上山,成人票80,两岁半的小孩都要40,还不如把钱给农民大叔。


远处的牛心山挺威武,绕牛心山开的话以前免费,现在一人30,我去的时候旅游局的人在,一人要60,就没去走那条路。


往上爬了一点,忍不住回头拍几张。


遍山的野花啊,因为“人迹罕至”,根本没有路,所以不可能不踩,不过想想这都是给牛羊吃的


小家伙本来让小姨带着玩儿,然后给我俩拍照,看到我和媳妇儿亲密,就过来捣乱到中间来。路上开车的时候媳妇儿跟我聊天时间一长,他就说“不跟爸爸说话,跟然然说话”,媳妇儿说:“儿子你不是全部的焦点,不能所有人都围着你转啊。”他哪里能听懂啊。





记得当时爬到这个山上,被眼前的景色深深震撼到了,但啊照片里看起来好像很一般。






拍pose,“然然,看那朵云彩像什么?”“棒棒糖”。。。。。明明是棉花糖嘛,不过他没吃过棉花糖,一直没怎么给他吃过零食,偶尔吃个棒棒糖那喜笑颜开的样子太可爱了。


这起跳高度也没谁了,好像只是收腿而不是起跳



以前经常打球的时候,晚上做梦会梦见扣篮,各种花样扣。怎奈我只有一米七,所以当儿子说“长大跟爸爸一样,高高的,壮壮的”,我脸上是微笑的,心里是酸楚的。。。。。。。





下山路上忍不住停车再拍一张


其实青稞也很好看啊,跟油菜花不一样的美。

离开卓尔山,单开前车去绕牛心山,原来免费的现在要60一个人,就放弃,转而去黑河峡谷,设置导航时没选好目的地,进到黑河下游的一个偏僻居民点,路越来越险,这才发现正确的黑河峡谷在40公里之外,但是天色已晚,对峡谷不感兴趣的媳妇儿催我赶紧拖着房车上路去张掖。于是上山拖了房车,折返70公里回到峨堡镇再走227国道去张掖。

峨堡镇北侧爬两个陡坡就是俄博岭貌似挺高,忘了拍照,停车做饭吃了接着上路。翻过俄博岭,基本上就是一路下坡到民乐县了,天黑了,不赶路了,在民乐县检察院外面停车过夜,明天再去张掖。第二天去民乐县的超市买补给,水果好便宜。


张掖市区没去,直接去的丹霞山所在的临泽县,买票进景区玩了一下午,6点半就有点转不动了,离天黑还很早,在七彩云霞观景台磨蹭了一阵,不想等日落了,回景区停车场加水,洗澡,做饭,扎营过夜。景区停车场在晚上车都走光了,大院子很清静,儿子跑着玩儿也安全,陪着儿子玩荧光棒,高原夜空的星星真亮啊。



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差距啊



据说是现在的年轻人流行的拍照角度,年轻人的世界咱不懂啊








如果是雨后初晴 颜色会更饱和一些


儿子说“我长大要开这个”



做父亲,很幸运的。那种幸福敢难以描述,反正每次看着儿子的时候,比看任何其他的事物都要满足。我能感受到我爸看我的时候眼中的热度,我看我的儿子,也是那种感觉。

虽然这两年半没有机会再摸篮球桌球,和媳妇儿的二人世界热恋状态也被他搅和了,两岁前哄他睡经常抱着溜圈儿累到腰疼,两岁后哄他睡困得不行也得强撑着给他讲故事,有时身心俱疲地回到家也要尽量振作起来给他积极正面的影响,但是所有这些我都不想称之为“付出”,因为这个过程是我的享受。

我爸对我的影响特别大,他给我的陪伴现在都还记得很多片段。人生观、价值观和为人处世方面的影响自不必说,单说我对自然科学的兴趣,也都是因为他在家发明制造各种东西。小时候我家抽屉里全是各种零件儿,我爸造东西的时候我也跟着瞎忙活。现在我干活儿的时候,我儿子也是光跟我夺工具,才两岁半的他,竟然能自己拿着手电钻在木板上固定角码,嘴里还念叨着“然然可以帮爸爸干活儿了”。

可能就是我自己的成长经历的原因,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给儿子买了玩具篮球架,憧憬着“带儿子爬山、锻炼、旅行”,“教儿子打篮球”,“教他制作东西”的画面。现在这些愿望都实现了,我太幸运,太幸福了。


孩子是多么美好的小生命,让成年人再一次感受那种天真和纯净。不期望儿子将来多出类拔萃,只希望他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一个善良、勇敢、懂得知足、热爱生活的人。


张掖住了一晚,第二天开往敦煌。



小东西挺会玩儿啊,拿个放大镜,要做土豆侦探么?


在敦煌的飞天大道旁边停在一片格桑花前面过了两夜,中间爬了鸣沙山,看了月牙泉,姐妹俩还猛拍了俩小时花。。。。








敦煌的旅游设施建设规格很高,但是物价很低,想想近旁就是沙漠,更是让人感叹!


这个脊线比别人拍的多出一个弯弯,因为近处这个沙丘是我堆出来的


媳妇儿拿出提前几个月就买好的古装,我来拍照。表妹带着儿子在那边看飞机。




忘了上淘宝买宝剑的“女侠客”


老公也没带宝剑,而且还是穿越过去的。


小家伙看厌了飞机,过来捣乱了。





其实就是个沙丘,没啥特别的。风吹着砂砾爬到“山”脊,风的呼呼声和砂砾的索索声,倒值得听一下。


月牙泉已经在靠人工蓄水维持它的“传奇”。

离开敦煌市的时候是半箱油,出敦煌加油站遇到军车队伍加油,不想等太久就接着走了。然后翻过阿尔金山,经过阿克塞,还是忘了加油,就这样,我竟然打算去大苏干湖候鸟保护区和前方的水上雅丹。根本没盘算续航里程,太大意了。快走到小苏干湖的时候,感觉油不靠谱,但是心里又贪玩,不想折回加油,自己一边走一遍犹豫,最终决定改为穿过小苏干湖牧区回到高速上,可以顺带玩一下。


导航显示是乡道,走上去才发现是坑洼野路,当时天还很亮,没想那么多。这一小片只是小苏干湖的一个尾巴,整个湖区地势低平,没有好的观景点,所以也看不了湖了。就在这小片湿地看看水鸟也挺好。




小苏干湖牧区正处在禁牧期,半天一个车一个人都没见到。路边见到好多只野兔,兔子没逮到,天色已黑了,车快没油了,额,我这贪玩儿的啊。

走了30公里的搓板土路穿过牧区回到高速上,已经是晚上9点了。终于找到了导航上标的这个服务区加油站,但是竟然停业两个月了。其实这根本称不上是服务区,除了加油站之外,就几间平房,几个满脸油污的修车师傅,停下手中的活儿,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其中一间屋子门口,站着一个穿着暴露的年轻女人,跟随者吵闹的音乐,边唱边扭。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来,脊背一阵发凉——这TM太像徐峥黄渤演的电影《无人区》里面的场景了。。。。我故作镇定,停车做饭吃饭。后来从鱼卡方向过来一辆小车,竟然还是焦作老乡,他们说这里到鱼卡150公里左右,但是要翻几座山,并且有一段7公里长的连续上坡。我车上显示续航里程120多公里,这悬啊。。。150不可怕,可怕的是翻山和长上坡,他们过了一会儿跟我说修车老板有汽油,但是20块钱一升,建议我买20升,我拿着备用油箱找老板谈,只买了五升,后来才知道,老乡口中描述的路况,是他们过来的时候,我跟他们逆向,他们说的长上坡其实就是我的长下坡,零油耗啊。。。所以那5升油,就一直都没用到。


昨晚停靠鱼卡服务区加油,睡了觉,今天上午很快到大柴旦小柴旦,大柴旦水面萎缩路也难走,问了从那边过来的游客,说不值当去,就没再深入,直接去小柴旦。这是经过大柴旦之后遇到的一个景点。


隔着风挡拍的,有点浑,没有车的沙漠公路,像不像火星呢?


远处好像火星山,但要真在火星上,这小水坑就宝贝了。



我以为这里没有车了,忽然来一个大货。荒原上的大货,挺帅气的。

大货半挂两倍重于拖头,照样风一样疾驰。挂车的车轴靠后布置,重心在两车之间,而不是自平衡状态,这是不容易摇摆的。我堂哥开大货半挂车,说后车刹车先到,并且力度大于拖头,这样安全。这和我之前理解的一样。

这回来西北,最快开过127码,也稳稳的心理很踏实。老美拖房车开160都很正常,但是在中国这属于新鲜事物,没开过的人都很担心什么摇摆啦甩尾啦。其实那种愈演愈烈的摇摆,是由车尾太重导致的,国内拖挂房车都是中后置轴,后车不是自平衡,它是紧紧跟随前车而转向的,不会甩。

去程的时候经过兰州在高速上,我遇到一次“被别车”,其实他也不是故意的,他正在从右侧超我,而我当时正向右并道,粗心没看右后视镜,吓到他了,他有点失控,扭了两下调过来了,最后一下他的车尾有点压我右侧车头的趋势,下意识地往左调了一下方向,我也晃了两晃也恢复了。其实遇到“被别车”,由于都在行进中,踩一脚刹车,就可以了,咱也不是故意开斗气车要你追我赶的。但是我当时还是忘了,我朝左打了方向盘,而左侧就是悬崖,赶紧往回调,我的车身晃动次数和幅度,和单开前车没啥区别。整个过程我没有踩刹车,如果踩了刹车,前车的油刹还在旷量,而房车电刹力度已瞬间达峰值,那样应该更容易就就拉直两车,恢复直线行驶了。返程途中天黑,遇到一个大货车脱落了轮胎皮,我又是打了方向,不过仍然没有出现任何连续甩动,一把就回正了。





高原上的拖挂,也很有感觉。


小柴旦很漂亮,但是没有好的观景点,下午三点,天也阴了。从高速边上下来,是破碎的风化地面,凹坑处还是砂质,我直接开上这个小土坡,媳妇儿说你别再陷车,我说没事儿,其实我心里也没底,不过尽量避开松软路面,挑着硬路走,就没事儿。回高速上的时候,路边沟很陡,但是在前轮爬上柏油路获得足够的附着力之前,房车都还是接近水平的待在沟里,前车一旦爬上公路,就能很轻松地把房车拽上去。


小柴旦阴天,天气预报说茶卡会是晴天,所以离开小柴旦,前往茶卡。途径德令哈、尕湖,都没怎么停,因为俩女生念了一路的茶卡盐湖,连我儿子都学会了,一直叨叨“茶卡盐湖”,不过他的“湖”是很夸张的调。

晚上到茶卡景区停车场时已经11点了,夜里没有车停靠,安稳地睡了一觉,第二天起来发现在下雨,天气预报的明明是晴天啊。。。8点的时候来了很多车,塞满了停车场,想着这些人都是被天气预报骗过来的吧,雨天的茶卡真没啥看头,但是很多人的行程是不会改动的,冒雨硬看,我们等到了下午三点,天忽然就晴了,而且是湛蓝的,还有白云,这时候拍茶卡最合适不过了!


这个是茶卡到西宁的旅游专列,单程40块钱4小时。


茶卡的天空之镜,类似于玻璃背面镀水银的原理。整个湖盆中是平坦的结晶盐面,上面一层薄薄的卤水由于盐度高没有生物所以非常清澈,如此组成了天空之镜,映着蓝天白云,如果拍的好的话,确实会让你分不清楚。


儿子最喜欢的小火车,返程时终于带他坐上,而且是坐到驾驶室里,开“火车”的大叔很热情,但是儿子可能是发觉开火车太简单甚至有点无聊,中途又不坐了。。。。。。











妈呀,这回跳水坑跳过瘾了。注意别让小朋友跳太疯,卤水溅到眼睛里会很蜇。



刚才俩女生兴奋跑的快去前面拍照,我带着儿子一路溜着抱着驮着过来的,后半段他在我肩膀上睡着了。充满电之后这旺盛的精力得发泄够啊。。。。。


照片的视界太小,无法还原茶卡的美,你一定要亲自来看才行。





相机比例忘了调,都太方正了,这张是经过剪切的,虽然像素有点损失,但是比例好,好看多了。


玩累了做饭吃饭,想明天早上看黑马河的日出,所以晚上十点离开茶卡开往黑马河,途径橡皮山垭口,因为是半夜,也感受不到两侧的险峻,有点遗憾了,橡皮山上看到有星空帐篷,应该挺好玩的。


结婚时候的婚纱都带来了,这女人是多喜欢拍照啊。。。。这边没有鹅卵石,而是冲上来的碎柴草,果然不如西路啊。就那吧,穿婚纱费老大劲,开拍了。


修身长款的婚纱,骑马费了老大劲。故作享受状。。。。




由于有潮间带,我没法站到合适位置拍,要么太近要么太远。特别想给她拍出唯美的感觉,有点遗憾。







这张我最喜欢,快门按住就没停。。。。。










华为手机原图,自动识别蓝天、绿叶、沙漠等模式,有增益,但不失真,你不信青海湖有这么蓝?自己来看咯~


回到西宁,农贸市场采买,回族特色大饼,形状各异的面条,各种新鲜蔬菜水果,卖相特别好看,意外吃到好吃的豆腐脑和油条。


晚上姑姑请我们在这家特别火爆的烧烤店大吃了一顿,烤馍、烤羊蹄、焖羊肉、面片是特色,味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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